文件
Nature’s Sunshine Products, Inc.
奖励性赔偿追回政策
1.简介。
Nature’s Sunshine Products,Inc.(the“公司”)认为,创建和维护一种强调诚信和问责以及强化公司薪酬理念的文化,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采纳了这项政策,其中规定,如果公司因重大不遵守联邦证券下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则可追回错误授予的奖励薪酬(“政策”).本政策旨在遵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条(“交易法”)、相关规则及纳斯达克上市标准或公司股票未来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行政管理。
本保单由管理局管理,如获管理局指定,则由薪酬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在这种情况下,本文中对董事会的所有提及均应视为对委员会的提及。董事会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为最终决定,并对所有受影响的个人具有约束力。
3.覆盖的高管。
除非及直至委员会另有决定,就本政策而言,"覆盖高管”指现任或前任雇员,现为或曾被公司认定为公司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如果没有该等会计官,则为控制人)、公司任何负责主要业务单位、分部或职能(如销售、行政或财务)的副总裁、执行决策职能的任何其他人员,或为公司执行类似决策职能的任何其他人员。公司子公司的执行官如果为公司履行此类决策职能,则被视为“覆盖高管”。“决策职能”并不是要包括不重要的决策职能。“涵盖高管”将至少包括公司根据《交易法》S-K条例第401(b)项确定的高管。
本政策涵盖个人在开始作为受保高管服务后收到的激励薪酬,并且在该激励薪酬的业绩期间的任何时间担任受保高管。
4.恢复:会计重述。
如果公司被要求对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财务报表编制会计重述(“SEC“)由于公司重大不遵守联邦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包括任何必要的会计重述,以更正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的错误,或如果该错误在本期更正或在本期未更正,将导致重大错报)(a”会计重述”),公司将合理及时收回任何覆盖高管在这三个期间收到的任何超额激励薪酬
紧接公司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日期之前的已完成会计年度,包括《交易法》第10D-1条规定的公司会计年度变更导致的过渡期。激励薪酬视同“收到”在实现激励薪酬奖励规定的财务报告措施的公司会计期间内,即使激励薪酬的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期间结束后。确定公司“被要求”编制会计重述的时间,应根据适用的SEC和国家证券交易所规则和规定进行。
(a)激励薪酬的定义.
就本政策而言,“激励薪酬”指全部或部分基于实现“财务报告措施”(定义见下文(b)段)而授予、赚取或归属的任何薪酬,例如,包括公司短期和长期激励计划下的奖金或奖励、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授予和奖励,以及此类奖金或奖励对公司递延薪酬计划或其他不属于税收合格计划的员工福利计划的贡献。为免生疑问,根据公司的非合格递延补偿计划递延(强制或自愿)的激励补偿,以及任何与之匹配的金额和收益,均受本政策的约束。激励薪酬不包括不考虑实现财务报告措施而授予、赚取和归属的奖励,例如时间归属奖励、酌情奖励和完全基于主观标准、战略措施或运营措施的奖励。
(b)财务报告措施.
财务报告计量是指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使用的会计原则(包括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计量)以及全部或部分源自此类财务计量的任何计量确定和列报的财务报告计量。为免生疑问,财务报告措施包括股价和股东总回报。就本政策而言,一项措施无需在财务报表中提出或包含在提交给SEC的文件中,即可构成财务报告措施。
(c)超额激励补偿:金额待追回.
将从涵盖的高管收回的金额将是相关期间涵盖的高管的激励薪酬超过如果该激励薪酬是根据会计重述中包含的重述金额确定的,否则涵盖的高管本应收到的金额的金额。所有金额的计算应不考虑已缴纳的税款。
对于基于股价或股东总回报等财务报告计量的激励薪酬,超额薪酬金额不直接根据会计重述中的信息进行数学重新计算的,董事会将根据会计重述对收到激励薪酬所依据的该财务报告计量的影响的合理估计,计算待补偿金额。公司将保留该合理估计的文件,并将向适用的国家证券交易所提供此类文件。
(d)恢复方法.
董事会将全权酌情决定根据本协议合理及时收回超额激励薪酬的方法。此类方法可包括但不限于:
(i)要求偿还先前已支付的奖励补偿;
(ii)没收根据公司递延补偿计划作出的任何奖励补偿贡献;
(iii)从涵盖的行政人员未来可能获得或将获得的任何补偿或奖励补偿中抵消已收回的金额;
(iv)前述的某种组合;或
(v)采取由委员会决定的任何其他法律许可的补救及追讨行动。
5.不赔偿或垫付。
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公司不得就任何错误授予的奖励补偿的损失对任何受保高管进行赔偿,包括通过支付或补偿任何涵盖任何潜在损失的保险单的保费,也不得就追回超额奖励补偿的任何行动向任何受保高管垫付任何成本或费用。
6.解读。
董事会有权解释和解释本政策,并作出所有必要、适当或可取的决定,以管理本政策。本政策旨在以符合《交易法》第10D条的要求以及SEC或公司证券上市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采用的任何适用规则或标准的方式进行解释。
7.生效日期。
本保单生效日期为2023年8月2日(以下简称“生效日期”).本政策适用于涵盖的高管在生效日期或之后收到的奖励薪酬,该奖励薪酬是由于在生效日期或之后结束的任何财政期间实现了基于或源自财务信息的财务报告措施。此外,本政策旨在并将作为公司在生效日期或之后建立或维持的任何激励补偿协议、计划或计划的基本条款和条件纳入。
8.修订及终止。
董事会可酌情不时修订本政策,并应在其认为必要时修订本政策,以反映SEC根据《交易法》第10D条通过的法规的变化,并遵守纳斯达克或公司股票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未来采用的任何规则或标准。
9.其他追偿权。
董事会打算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适用这项政策。董事会可规定,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订立的与奖励补偿有关的任何雇佣协议或类似协议,作为根据该协议授予任何利益的条件,须要求受保行政人员同意遵守本保单的条款。本保单项下的任何追偿权是对任何(i)其他补救措施或补偿追偿权的补充,而不是代替,根据任何雇佣协议中任何类似政策的条款,或与奖励补偿有关的类似协议,公司可能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或补偿追偿权,除非任何此类协议明确禁止此类追偿权,以及(ii)公司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法律补救措施。本政策的规定是对公司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4条和其他适用法律可能拥有的任何还款权利的补充(而不是代替)。
10.不切实际。
公司应根据本政策收回任何超额的激励补偿,除非满足某些条件并且董事会已确定此类收回将是不切实际的,所有这些均符合《交易法》第10D-1条和纳斯达克或公司股票未来上市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11.继任者。
本保单对所有涵盖的执行人员及其受益人、继承人、被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