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2
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雾芯科技 Inc.(“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人均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本人所知: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2)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日期:2024年4月19日
签名: |
/s/Chao Lu |
|
姓名: |
Chao Lu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