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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协议的解除和变更
这种分离和控制权协议的变化(“协议”)是由特拉华州公司(“Employer”)、特拉华州公司和Employer(“公司”)的母公司KBRWyle Services,LLC与Shad E. Evans(“高管”)签订的。
W I T N E S E T H:
Whereas,公司和雇主希望向执行人员提供:(i)离职终止福利(控制权变更前),(ii)控制权终止(双重触发)福利(控制权变更时或变更后),以及(iii)死亡、伤残和退休福利(控制权变更前、当日或之后)的条款和条件,并为下文所述的考虑,以及执行人员希望根据此类条款和条件并为此类考虑受雇于公司和雇主;
Whereas,根据本协议向执行人员提供的福利在以下条款中进行了描述:(i)第3条概述了(控制权变更前)离职福利,(ii)第4条概述了(控制权变更时或之后)控制权终止福利的双重触发变化,(iii)第5条概述了死亡、伤残和退休福利;和
Whereas,除了提供第3条、第4条和第5条(如上所述)中概述的福利外,本协议还规定了以下义务和义务以及其他要求:(i)第1条规定了执行人员的忠诚义务,(ii)第2条概述了终止雇用的触发因素,以及定义了基本工资和目标奖金,(iii)第6条要求执行人员签署一份领取福利(死亡或伤残福利除外)的解除协议,并规定在随后确定原因的情况下收回已支付的福利,(四)第7条对执行人员规定了保密义务,(五)第8条包括终止雇用后一年的竞业禁止(控制权变更后除外),(六)第9条包括强制性仲裁条款,以及其他杂项条款。
现在,因此,为并考虑到本协议所载的相互承诺、契约和义务,公司、雇主和执行人员同意如下:
第1条: 就业和职责(适用于所有情况)
1.1 就业;生效日期。自2025年10月15日(“生效日期”)起生效,并在本协议第2条规定的期限内持续,执行人员在本协议下的雇用应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1.2 职位。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公司应聘用高管担任财务运营高级副总裁一职,自2026年1月5日起及之后,公司应聘用高管担任首席财务官一职和/或公司确定的其他职位。
1.3 职责和服务。行政部门同意担任第1.2节所指的职位,并尽其所能勤勉地履行与这些职位相关的职责和服务,以及双方可能不时相互商定的与这些职位相适应的额外职责和服务。行政人员的雇用也应受制于公司维持和制定的对公司雇员和/或行政人员普遍适用的政策,因为这些政策可能会不时修订。
1.4 其他利益。行政长官同意,在其受雇于公司期间,将其所有的业务时间、精力和最大努力投入到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和事务中。尽管有上述规定,各方承认并同意,执行人员可以从事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和事务不冲突或干扰执行人员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职责的个人和(在不违反第8.1节的情况下)其他业务活动。执行机构应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披露所有此类其他业务活动。所有关于此类其他活动是否与行政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相冲突或干扰的决定,均应由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会”)本着诚意作出,并对各方具有约束力。
1.5 忠诚的义务。Executive承认并同意Executive负有忠诚的受托责任,在任何时候都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为履行该职责,行政人员应向公司充分披露与公司业务有关的所有商业机会,不得为行政人员自身利益而适当披露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机会。
第2条: 任期;基本工资;目标奖金机会;终止雇用(适用于所有情况)
2.1 任期。本协议应自生效日期开始,并应在(i)高管终止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雇佣关系或(ii)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定义见下文)两周年时最早自动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任何一方在此种终止之前已累积或已归属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和第九条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2.2 基本工资和目标奖金机会。 就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而言,基薪和目标奖金机会的定义如下:
“基薪”是指截至适用日期,高管的基薪年率,不包括所有其他薪酬项目,包括补充基薪、奖金、加班费、佣金、生活费调整、与外派有关的特别薪酬以及奖励薪酬。
“目标奖金机会”是指如果高管在公司继续受雇,并假设高管在该未来财政年度的目标奖金等于其在高管终止日期发生的财政年度的目标奖金百分比,本应授予高管在其终止日期之后开始的下一个财政年度的年度目标奖金机会。
2.3 公司终止雇佣的权利。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以以下任何理由终止本协议项下的行政人员的雇用:
(i)第5.1节定义的“死亡或残疾”;或
(ii)第3.1节中定义的控制权终止的变更前的“原因”,以及第4.1节中定义的控制权终止的变更(定义见第4.2节)。决定是否存在终止行政人员雇用的原因,将由委员会或其代表本着诚意作出;或
(iii)“非自愿终止”,指出于任何原因,由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原因、死亡或残疾除外。
2.4 高管的终止权。执行人员有权因以下任何原因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
(i)第3.1节中定义的“良好理由”,用于控制权解除的预变更,以及第4.1节中定义的控制权终止的变更;条件是,只有在(i)执行人员在该事件最初存在的90天内向公司提供书面通知且(ii)公司未在收到执行人员的事件书面通知后30天内对此类情况进行补救的情况下,适用的第3.1节或4.1节中良好理由定义中描述的事件才构成良好理由。如果公司未能在该30天期限内对该事件进行补救,则执行人员将有权在正当理由事件最初存在后的第180天(但不得超过第2.1节规定的本协议期限结束时)之前以正当理由终止其雇佣关系;但前提是,本条款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阻止公司在任何时候因故终止执行人员;或
(ii)第5.1节定义的“退休”;或
(iii)“自愿终止”,指在任何时候以任何理由终止雇佣,由执行人员全权酌情决定,但非正当理由或退休。
2.5 终止通知。如公司希望终止执行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则应通过向执行人员发出书面通知,表明其已选择终止执行人员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并说明终止的生效日期和原因,但此种行动不得改变或修改本协议的任何其他规定或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权利。如果执行人员希望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他应通过向公司发出至少30天的书面通知,表明他已选择终止其在本协议项下的雇用,并说明终止的生效日期和原因,但此类诉讼不得改变或修改本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或本协议项下产生的权利。
2.6 视为辞职。任何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应构成执行人员自动辞去公司高级人员和公司各关联公司的职务,以及执行人员自动辞去公司任何关联公司的董事会(如适用)和董事会以及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持有股权的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的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的职务,并由董事会或类似理事机构的执行人员担任公司或该关联公司的指定人员或其他代表。
第3条: 遣散费终止(控制权变更前适用)
3.1 定义的术语。就控制权变更前的终止雇佣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所示含义:
“原因”指下列任何一项(i)行政人员在履行公司要求的执行人员职责和服务时的重大疏忽或故意不当行为;(ii)行政人员被判定犯有重罪或涉及道德败坏的轻罪,或作出不是无罪的抗辩;(iii)严重违反公司的商业行为准则;或(iv)行政人员未能以合理满意的方式履行公司要求的执行人员职责和服务,但公司须给予行政人员至少10天的书面通知以纠正失败。
“好理由”是指高管基本工资减少25%或更多,除非对公司所有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进行类似的削减。
3.2 遣散费终止福利。如果在控制权变更之前,(x)公司出于非因死亡或残疾(定义见第5.1节)或因故以外的任何原因非自愿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或(y)执行人员出于正当理由终止其雇用,则在符合第6.1节的情况下,公司应向执行人员提供以下福利(统称“解雇福利”):
(i)一笔总付的现金付款,金额相等于:(a)一倍于行政长官终止雇佣日期的基本薪金加上(b)一倍于行政长官的目标奖金机会(定义见第2.2节);
(ii)执行人员的所有既得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SARs”)可在其终止日期后的一年期间内行使,但不迟于期权或SARs的剩余期限;和
(iii)所有未归属的股票期权、特别行政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和执行人员的业绩奖励,应予没收,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并在其酌情决定的范围内,就非业绩奖励而言。
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规定、计划或授予协议与此相反,但以下项目应由高管在控制权变更前终止时自动没收:(i)高管在高管终止日期发生的财政年度根据公司年度现金奖励计划获得的未实现奖金;(ii)高管在截至高管终止日期或紧接高管终止日期之前的财政年度根据公司年度现金奖励计划获得的奖金,但以尚未支付为限;(iii)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补充和/或不合格退休计划中的所有未归属账户余额。除第6.1节另有规定外,任何根据本条第3.2节到期的一次性现金付款应在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后70天内支付。
第4条: 控制终止的变化(双触发器)
4.1 定义的术语。就控制权变更当日或之后两年内终止雇佣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所示含义:
“原因”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无论是否发生在控制权变更之前、当日或之后):(i)高管在履行公司所要求的高管职责和服务时的重大过失或故意不当行为;(ii)高管对涉及道德败坏的重罪或轻罪的定罪或不认罪;或(iii)严重违反公司的商业行为准则。根据第6.5条在控制权变更时或之后作出的决定应基于此原因定义。
如发生以下任一情况,则“控制权变更”应最终被视为在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发生:(i)任何人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证券的实益拥有人(不包括在该人实益拥有的证券中直接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获得的任何证券),代表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20%或以上的合并投票权;或(ii)以下个人因任何原因不再构成当时任职的董事人数的多数:个人,于本协议日期,组成董事会及任何由董事会委任或选举或由公司股东提名选举的新任董事(其初步就任是与与公司董事选举有关的实际或威胁选举竞赛有关的董事除外),其委任或选举或提名由公司股东选举的董事至少三分之二(2/3)于本协议日期为董事或其委任、选举或选举提名先前已如此批准或推荐的董事(「现任董事会」)的投票通过或推荐;但条件是,就本款而言,任何在本协议日期后成为董事的个人,如其选举或公司股东的选举提名以当时组成现任董事会的董事的至少过半数票通过,则须视为该个人犹如
现任董事会成员,但为此目的,不包括因与董事选举或罢免有关的实际或威胁选举竞赛或由董事会以外的人或代表该人的其他实际或威胁征集代理或同意而产生的任何该等个人的首次就任,或(iii)已完成公司或公司的任何直接或间接附属公司与任何其他公司的合并或合并,除(a)合并或合并将导致紧接该合并或合并前已发行的公司有表决权证券继续代表(通过继续未偿还或通过转换为存续实体或其任何母公司的有表决权证券)外,结合根据公司或公司任何子公司的雇员福利计划持有证券的任何受托人或其他受托人的所有权,至少50%的公司或该存续实体或其任何母公司在紧接该合并或合并后已发行的证券的合并投票权,或(b)为实施公司资本重组(或类似交易)而进行的合并或合并,其中没有人直接或间接成为或成为实益拥有人,公司的证券(不包括该人实益拥有的证券中的任何直接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取得的证券,但不包括与公司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收购业务有关的证券)占公司当时已发行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的20%或以上;或(iv)公司股东批准公司完全清算或解散的计划,或已就公司出售、处置、租赁或交换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出售除外)达成协议,公司将公司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资产处置、出租或交换给一个实体,至少50%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合并投票权由公司股东拥有,其拥有的比例与紧接此类出售之前其对公司的所有权基本相同。尽管有上述规定,“控制权变更”不应被视为因紧接其后的任何交易或一系列综合交易的完成而发生,而紧接此类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之前的公司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在紧接此类交易或一系列交易之后拥有公司全部或几乎全部资产的实体中继续拥有基本相同比例的所有权。
“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指:(i)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已发行证券20%或以上合并投票权导致上述定义第(i)条所述控制权变更的第一个日期;或(ii)导致该定义第(ii)条所述控制权变更的董事选举日期;或(iii)导致该定义第(iii)条所述控制权变更的合并或合并日期;或(iv)股东批准的日期导致该定义第(iv)款所述的控制权变更。
“正当理由”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i)高管基本工资的实质性减少,(ii)高管权力、职责的实质性减少,或
责任,或(iii)除非行政长官同意,将行政长官主要受雇的办公室搬迁至50英里以外的地点。
“福利计划成本”是指公司在高管终止雇佣的当年向高管和高管的合格受抚养人提供的医疗、牙科、人寿和残疾福利,相当于高管和公司每年总成本的两倍。
4.2 控制权终止利益变更(双重触发)。如果两者:(a)控制权发生变更,以及(b)在控制权变更时或控制权变更后两年内,公司非自愿终止高管的雇佣或高管有正当理由终止其雇佣(“控制权变更终止”),则根据第6.1节的规定,公司将向高管提供以下福利(统称“控制权变更终止福利”):
(i)一笔总金额的现金付款,相等于:(a)两倍于行政长官终止雇用日期的基本薪金(或如更高,则为紧接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前有效的行政长官基本薪金)加上(b)两倍于行政长官的目标奖金机会(定义见第2.2节);
(ii)根据公司年度现金奖励计划应付的行政人员在行政人员终止日期发生的财政年度的非应得奖金,该等奖金数额根据该计划在业绩期结束时确定,然后按比例分配该等所得金额(如有的话)(x)至行政人员终止日期,及(y)于该计划下该等年度奖金的正常支付日期一次性支付予行政人员,但不迟于业绩期结束后的3月15日;
(iii)行政人员根据公司年度现金奖励计划在行政人员终止日期当日或紧接其之前结束的财政年度应计的未支付奖金(如有),该应计奖金应在该计划下该等奖金的正常支付日期一次性支付给行政人员,但不迟于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后74天;
(iv)公司授予执行人员的所有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特别行政区、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单位奖励,以及其他不属于业绩奖励的基于股权的奖励,应成为完全归属,并在第6.1节要求的解除生效日期立即可行使或全额支付,前提是该解除由执行人员在其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后及时执行;
(v)除公司年度现金奖励计划所涵盖的单位外,所有业绩奖励单位应在行政人员终止
受雇于公司,但不迟于3月15日第在高管终止与公司的雇佣关系的那一年之后;
(vi)任何补充及/或不合资格退休计划的所有账户结余均须成为完全归属;及
(vii)福利计划费用。
除第6.1条另有规定外,根据第4.2(i)及4.2(vii)条须支付予行政人员的整笔现金付款,须于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用后70天内支付。
4.3 降落伞支付。尽管本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执行人员是“不合格的个人”(定义见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第280G(c)条,及其下的所有财政部条例(“法典”)),本条规定的福利,连同执行人员有权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获得的任何其他付款和福利,将构成“降落伞付款”(定义见《法典》第280G(b)(2)条),然后,本协议项下提供的福利(从本协议项下以现金支付的任何福利开始)应(1)减少(但不低于零),以便行政人员收到的此类总金额和福利的现值将比行政人员的“基本金额”(定义见《守则》第280G条)的三倍少一美元(1.00美元),因此,行政人员收到的此类金额和福利的任何部分都不应缴纳《守则》第4999条规定的消费税,或(2)全额支付,以产生更好的税后净头寸的执行者为准(考虑到《守则》第4999节规定的任何适用税项和任何其他适用税项)。关于是否有必要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的福利金额进行任何此类减少的确定,应完全由公司作出。具体减少或消除的利益,也由公司单独决定。如果根据本款第一句第(1)款并通过错误或其他方式根据本协议提供了减少的福利,当与用于确定是否存在“降落伞付款”的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其他付款和福利加在一起时,超过一美元(1.00美元),低于执行人员基本金额的三倍,则执行人员应在收到超额付款通知后立即向公司偿还该超额部分。
第5条: 死亡;残疾;退休;自愿或因故终止(在控制权变更之前、当日或之后适用)
5.1 定义的术语。就任何时间终止雇用(第3条所涵盖的遣散费终止或第4条所涵盖的控制权终止变更除外)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所指明的含义:
“死亡或残疾”是指因行政人员死亡而终止雇用或公司因行政人员因事故、疾病或公司选定或批准的医生认为已使其精神或
身体上不能实质上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对其所要求的职责和服务,且这种不能持续至少连续180天。
“退休”是指经委员会批准退休后,高管辞职(非正当理由)。
5.2死亡和伤残津贴。如果因死亡或残疾而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则公司应向执行人员提供以下福利(统称“死亡和残疾福利”):
(i)根据公司年度现金奖励计划支付的执行人员未到期奖金,应在执行人员终止日期发生的财政年度支付,该奖金数额根据计划在执行期结束时确定,然后按比例分配该已赚金额(如有的话)(x)到执行人员终止日期,以及(y)在该计划下该年度奖金的正常支付日期一次性支付给执行人员,但不迟于执行期结束后的3月15日;
(ii)行政人员根据公司的年度现金奖励计划在行政人员终止日期当日或紧接其之前结束的财政年度应计的未支付奖金(如有),该应计奖金应在该计划下该等奖金的正常支付日期一次性支付给行政人员,但不迟于该先前业绩期间结束后的3月15日;
(iii)执行人员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和限制性股票单位的限制在其终止之日全部失效;
(iv)行政长官的所有股票期权及特别行政区须于其终止日期成为完全归属及可行使,并可行使至(a)其终止日期的第二个周年日(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中最早,或(b)该等期权或特别行政区的剩余期限;
(v)Executive的所有未完成绩效奖励应按比例分配至其终止日期,并且在此种奖励根据绩效期间结束时的实际绩效结果“获得”的范围内,应在计划下此类奖励的正常支付日期一次性支付给Executive,但不迟于绩效期间结束后的3月15日;和
(v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所有补充及/或非合资格退休计划中的执行人员的所有账户余额应在其终止日期完全归属。
5.3 退休福利。如行政人员的雇用须由行政人员因退休而终止,则在符合第6.1节的规定下,公司须向行政人员提供
死亡及伤残津贴,但行政人员只可行使其股票期权及特别行政区,直至(a)其终止日期的一周年(除非委员会另有规定),或(b)该等期权或特别行政区的剩余期限(统称为“退休津贴”)及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不得在行政人员退休时归属,除非委员会或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授予协议另有规定。根据本条第5.3条须向行政人员支付的任何一次性现金付款,须在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用后70天内支付,但即使本条第5.3条或第6.1条另有相反规定,如行政人员在其终止雇用的年份之前已年满65岁,则根据第5.2(ii)条应支付的任何款项,须在执行期结束后的3月15日支付,但不迟于行政人员终止与公司的雇用后74天。
5.4 自愿终止(非因正当理由或退休)。如果高管出于良好理由或退休以外的任何原因自愿终止其雇佣关系,高管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任何付款或福利,高管的既得股票期权和SAR必须在其终止之日起30天内行使,但不迟于期权或SAR到期日。
5.5 因故被公司终止。如果公司因故终止执行人员的雇用(如第3.1节所定义,适用于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之前的终止,以及第4.1节,适用于控制权变更生效日期或之后的终止),执行人员将无权根据本协议获得任何遣散费或福利。
第6条: 释放;损害;恶意;延迟付款(适用于所有情况)
6.1 发布和全面结算。尽管有任何与本协议相反的情况,作为根据本协议获得遣散费终止福利、控制权终止福利变更或退休福利的条件,执行人员应首先以委员会批准的形式执行一项解除,解除董事会、公司和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股东、合伙人、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律师和代理人的任何和所有索赔以及任何种类或性质的任何和所有诉讼因由,包括但不限于,因高管受雇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或终止此类雇佣而产生的所有索赔或诉讼因由,但不包括高管根据任何奖励补偿或福利计划、计划或安排可能拥有的既得利益和付款的所有索赔。履行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收到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遣散费终止福利、控制权变更终止福利或退休福利,应构成所有此类索赔和诉讼因由的全部解决。为使行政人员有权根据本协议获得任何遣散费终止福利、控制权变更终止福利或退休福利,该释放必须不迟于行政人员终止雇用后60天内生效;但前提是,如果支付任何遣散费终止福利、控制权变更终止福利或
退休福利被视为“不合格的递延补偿”,受《守则》第409A条和适用的财政部当局的约束,那么,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行政人员终止雇佣后的60天期限从一个纳税年度开始并延长至第二个纳税年度,则应在第二个纳税年度支付此类款项或福利。
6.2 没有减轻损失的义务。在根据第3条、第4条或第5条要求公司向执行人员支付任何金额的情况下,执行人员在其终止雇用后没有义务找到新的工作。行政人员在第3、4或5条适用的情况下终止雇用后,因提供个人服务(无论是通过雇用或作为独立承包商运作)而从第三方收到的任何工资或报酬,不应减少公司根据第3、4或5条条款向行政人员付款的义务(或此类付款的金额)。
6.3 违约金。鉴于难以估计本协议项下提前终止执行人员雇用的损害赔偿,公司和执行人员特此同意,执行人员根据第6条将收到的任何付款(如有)应作为违约金由执行人员收到。
6.4 影响其他利益。本协议管辖高管和公司在任期内终止雇佣的权利和义务。除本协议明文规定的情况外,高管在任期内及其后与股票期权、特别行政区、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单位、业绩奖励、奖励和递延薪酬以及公司维持的计划和计划下的其他薪酬和福利有关的权利和义务应受管辖此类事项的单独协议、计划和其他文件和文书的管辖;但前提是,根据本协议收到的任何遣散费或福利应抵消根据公司的遣散计划或计划为其一般雇员以其他方式支付给高管的任何付款或遣散费。
6.5 渎职(追回)。如果公司在高管被解雇后两年内的任何时间确定高管的雇佣可能已经因故被解雇,公司保留收回根据本协议向高管提供的任何遣散费(现金或其他)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执行人员同意立即向公司偿还这些金额。尽管前两句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和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及其下颁布的任何法规、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或公司采取的任何回拨政策(可能会不时修订)要求公司追回根据本协议提供的利益,则公司应寻求追回根据本协议提供的任何利益(现金或其他)。未经贵方同意,本公司保留采取任何此类回拨政策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适用于本协议的具有追溯效力的回拨政策。
6.6409A延迟付款。尽管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如果在离职之日,他是一名“特定雇员”,根据《守则》第409A条的定义,如果没有按照《守则》第409A(a)(2)(b)(i)条的要求延迟,则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任何遣散费或福利的全部或部分将需要缴纳《守则》第409A(a)(1)(b)条规定的额外税款,则应延迟至其离职后第七个月的第一天(如果更早,则为行政人员的死亡日期),并应在该日期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第7条: 信息的所有权和保护;版权(适用于所有情况)
7.1 向高管披露。执行人员承认,公司已经并将在其受雇过程中向执行人员披露,或将执行人员安排在能够接触或开发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的位置;和/或应将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机会委托给执行人员;和/或应将执行人员安排在能够代表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开发商业善意的位置。
7.2 公司财产。行政人员在公司受雇期间(不论是在营业时间或其他时间内以及不论是在公司场所或其他地方)单独或与他人一起构思、制造、开发或获得的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产品或服务有关的所有信息、想法、概念、改进、发现和发明,无论是否具有专利权,均应向公司披露,并且是并应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此外,所有文件、图纸、备忘录、笔记、记录、档案、信件、手册、模型、规格、计算机程序、电子邮件、语音邮件、电子数据库、地图和所有其他任何类型的文字或材料,其中包含任何此类信息、想法、概念、改进、发现和发明,现在是并将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唯一和专有财产。当行政人员因任何理由终止雇用时,行政人员应将同一份文件及其所有副本交付公司。
7.3 专利和版权转让。执行官同意将其在该领域的所有发明和作品(定义见下文)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和权益,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美国和外国权利,转让给公司或其指定人,无需任何单独的报酬或补偿,并由公司承担费用,以执行和交付所有适当的专利和版权申请,以确保在该领域的此类发明和作品的美国和外国专利和版权,并执行所有合法行为,包括提供证词以及执行和交付所有此类文书,可能是必要或适当的,以将该领域的所有此类发明和作品以及与此相关的专利和版权归属于公司,并协助公司对可能宣布的涉及任何上述专利申请或专利或版权申请或版权的任何干扰进行起诉或辩护。就本协议而言,“领域内的发明和工作”字样应包括任何发现、工艺、设计、开发、改进、
应用程序、技术、程序或发明,不论是否具有专利权或版权,亦不论是否沦为实践,由执行人员在受雇于公司期间单独或与他人共同(不论是在公司场所内或在公司场所外或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之后)构思或作出;但条件是,没有发现、工艺、设计、开发、改进、应用、技术、程序或发明沦为实践或由执行人员在公司场所外和正常工作时间后或在执行人员不为公司提供服务的时间内构思,除非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当时正在开展的业务或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当时正在积极探索的任何业务直接或间接相关,否则应被视为包含在“该领域的发明和工作”一词中。
7.4 不得擅自使用或披露。公司应向执行人员提供公司专有的机密商业信息,以便执行人员为公司履行职责。高管承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具有高度竞争性,他们的战略、方法、账簿、记录和文件,他们关于产品、设备、服务和流程的技术信息,采购程序和定价技术,客户和业务关联公司的名称和其他信息(如信用和财务数据),都包含机密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它们是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其业务中为获得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而使用的宝贵、特殊和独特的资产。Executive进一步承认,保护此类机密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不受未经授权的披露和使用对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保持其竞争地位至关重要。Executive特此同意,Executive不会在Executive受雇于公司期间或之后的任何时间,擅自披露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机密商业信息或商业秘密,或对其进行任何利用,除非在执行Executive根据本协议承担的雇佣责任时。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成为执行人员根据本条承担的义务的第三方受益人。由于高管受雇于公司,高管还可能不时获得或了解第三方的机密商业信息或商业秘密,例如客户、供应商、合作伙伴、合资企业等,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执行机构还同意,对此类第三方机密信息和商业秘密的保密和保护,与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机密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具有同等程度、同等基础。这些信任义务适用,无论信息是否已被简化为有形的表达媒介(例如,只在公司员工的头脑中保持),如果已经沦为有形的媒介,则无论信息体现在何种形式或媒介中(例如,文件、图纸、备忘录、笔记、记录、档案、信件、手册、模型、规格、计算机程序、电子邮件、语音邮件、电子数据库、地图和所有其他任何类型的著作或材料)。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协议中的任何其他规定,行政部门仍可向任何政府机构或实体报告可能违反联邦法律或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司法部、证券交易委员会、国会和任何机构监察长,或进行其他受保护的披露
联邦法律或法规的举报人条款。高管明白,他不需要公司的事先授权来做出任何此类报告或披露,并且高管不需要通知雇主或公司高管已经做出此类报告或披露。
7.5 行政人员的协助。在高管受雇于公司期间及其后,高管应随时协助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被提名人保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信息、想法、概念、改进、发现和发明及其版权作品方面的全球权利、头衔和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或其各自的被提名人要求的所有正式转让文件以及执行所有合法宣誓和在美国和外国申请专利和注册版权的申请。
7.6 补救措施。Executive承认,对于Executive违反第7条的任何行为,金钱损失将不是充分的补救措施,公司有权通过终止当时根据本协议欠Executive的任何付款和/或特定履行和禁令救济来强制执行第7条的规定,作为此类违约或任何威胁违约的补救措施。此类补救措施不应被视为违反第7条的专属补救措施,而应是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可获得的所有补救措施的补充,包括从涉及此类违约的执行人员和执行人员的代理人处追回损害赔偿以及公司及其关联人员根据与执行人员的其他协议可获得的补救措施。
第8条: 非竞争义务(控制权变更前适用)
8.1 竞业禁止义务。作为本协议项下支付给执行人员的报酬和利益的对价的一部分,为保护公司及其关联机构将被披露或委托给执行人员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公司及其关联机构未来将在执行人员中发展的商业善意,或公司及其关联机构未来将被披露或委托给执行人员的商业机会,公司和执行人员同意本条第8款的规定。执行人员同意,在执行人员根据本协议承担的竞业禁止义务期间,执行人员不得直接或间接为执行人员或其他人,在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截至雇佣关系终止之日正在开展任何业务或在过去12个月内开展任何业务的任何地理区域或市场中:
(i)从事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开展的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与能源、石化、政务服务或民用基础设施领域配套的任何工程、建筑、服务业务;
(ii)向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能源、石化、政府服务或民用基础设施部门相配套的任何工程、建筑或服务业务的任何其他人、协会或实体提供任何建议或服务,或以其他方式协助其与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所开展的业务具有竞争性的任何其他人、协会或实体;
(iii)诱使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任何雇员终止其在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雇用,或由任何非公司联属公司的人、协会或实体雇用或协助雇用任何该等雇员;或
(iv)要求或促使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任何客户终止与公司或其联属公司的任何业务关系。
这些竞业禁止义务应在高管受雇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期间适用,并应持续到其终止雇佣一周年;但就控制权变更时或之后的终止雇佣而言,(i)和(ii)项下的义务应停止适用。行政长官理解,上述限制可能会限制行政长官在上述规定期间在世界任何地方从事某些业务的能力,但承认行政长官将根据本协议获得足够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以证明此类限制是合理的。
8.2 执法和补救措施。Executive承认,对于Executive违反第8条的任何行为,金钱损失将不是充分的补救措施,公司有权通过终止当时根据本协议欠Executive的任何付款和/或特定履行和禁令救济来强制执行第8条的规定,作为此类违约或任何威胁违约的补救措施。此类补救办法不应被视为违反第8条规定的专属补救办法,而应是对公司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可获得的所有补救办法的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向涉及此类违约的执行人员和执行人员的代理人追偿损害赔偿以及公司根据与执行人员的其他协议可获得的补救办法。
8.3 改革。明确理解并同意,公司和高管认为第8条中包含的限制是合理和必要的,以保护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专有信息。然而,如果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员)认为上述任何限制不合理,或地理区域或时间过于宽泛,或以其他方式无法执行,则当事人打算由该法院(或仲裁员)修改其中所载的限制,以便合理和可执行,并经法院(或仲裁员)如此修改,予以充分执行。
第9条: 杂项(适用于所有情况)
9.1 通知。为本协议的目的,本协议规定的通知和所有其他通信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被视为在亲自交付或通过美国挂号或核证邮件、要求的回执、预付的邮资邮寄时已妥为发出,地址如下:
If to Company:
KBR,公司。
杰斐逊街601号,3400套房
德克萨斯州休斯顿77002
关注:薪酬委员会主席
If to execute to:
在公司存档的高管最后一个已知的家庭住址
或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以书面向另一方提供的其他地址,但通知或地址变更仅在收到后生效。
9.2 适用法律/地点。本协议是根据德克萨斯州的法律订立的,并应为所有目的受其管辖,而不考虑任何法律冲突原则。每一方在此不可撤销地就本协议引起或根据本协议进行的任何诉讼向德克萨斯州休斯顿的州和联邦法院提交专属管辖权,而不考虑可能指导任何法院场所或法院的管辖权的任何法律原则冲突,包括行政部门母国的管辖权。
9.3 不放弃。本协议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未就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规定发出通知或要求遵守本协议的任何条件或规定,均不应被视为在同一时间或在任何先前或随后的时间放弃类似或不同的规定或条件。
9.4 可分割性。如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员)认定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所有其他条款应保持完全有效。
9.5 同行。本协议可在一个或多个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将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
9.6 扣缴税款和其他雇员扣除。公司可能会从根据本协议支付的任何福利和付款中扣留根据任何法律或政府法规或裁决可能要求的所有联邦、州、城市和其他税收以及与公司员工一般相关的所有其他正常员工扣除。
9.7 标题。为方便起见插入了章节标题,不得用于解释性目的。
9.8 性别和复数。在上下文需要的地方,男性性别包括女性或中性,单数包括复数和反之亦然。
9.9 附属公司。本协议中使用的“关联方”一词是指拥有或控制、由公司拥有或控制、或与公司共同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实体。
9.10 作业。本协议通过合并或其他方式对公司和公司的任何继承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除前句另有规定外,本协议及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均属个人性质,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任何权利、利益或义务均不得通过法律实施或其他方式进行自愿或非自愿转让、转让或转移。
9.11 全部协议。除公司与执行人员同时或以后签署的任何书面协议中的规定外,本协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载有双方就公司聘用执行人员达成的所有契诺、承诺、陈述、保证和协议。在不限制前句范围的情况下,本协议执行日之前各方之间与本协议标的相关的所有个人雇佣、遣散、控制权变更协议在此均为无效,不再具有效力和效力。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只有以书面形式并经被收费方签署后方能生效。
9.12KBR纠纷解决方案。有关本协议的任何争议庭外解决是双方的共同意向。据此,各方同意,任何此类争议,作为唯一和排他性补救措施,应提交给通过KBR争议解决计划解决;但前提是,公司代表自己和任何公司实体,有权向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寻求限制令或禁令,以防止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或任何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行为的继续,并且执行人员在此同意,可以在公司无需过帐任何保证金的情况下授予此类限制令或禁令。各方同意,任何此类争议通过KBR争议解决方案的解决均为最终解决且具有约束力。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时或之后,各方将不再受制于KBR争议解决计划,并可在法庭上寻求解决,但须遵守第9.2条的规定。
9.13. 税务合作.除任何超额的降落伞付款外,公司和执行人员的意图是,支付给执行人员的补偿,无论是根据本协议还是其他方式,都可以由公司出于联邦税收目的进行扣除。行政长官同意就公司能够为联邦税收目的扣除行政长官的薪酬采取公司合理要求的所有行动。此外,公司和高管
同意合作,以便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支付给执行人员的款项将不受第409a节规定的额外税款的约束。
9.14就业。自生效之日起,执行人员是Employer的雇员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双方承认这种双重身份可能会继续存在。双方同意,“公司”一词可能是指本协议中的“雇主”或“关联公司”,视上下文和事实需要而定,所有这些均由委员会或其代表善意确定。就本协议而言,“终止行政人员的雇用”是指就《守则》第409A条而言的离职。调任至附属公司不应是终止行政人员的雇用。
在哪里作证、本协议双方已签署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对所有目的生效。
KBR公司。
签名:/s/Stuart J. B. Bradie
姓名:Stuart J. B. Bradie
职位:董事会主席、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公司”
KBR WYLE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名:/s/Sonia Galindo
姓名:Sonia Galindo
职位:执行副总裁、总法律顾问和公司秘书
“雇主”
签名:/s/Shad E. Evans
姓名:沙德·E·埃文斯
职位:高级副总裁,财务运营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