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附表13E-3
(修正案2)
规则13e-3交易声明
根据第13(e)条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新奥森集团有限公司
新奥森创新有限公司
Acme Innovation Limited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雅善有限公司
Liang Tang博士
(提交声明的人员姓名)
普通股,每股面值$0.01
(证券类别名称)
G67908106
(CUSIP号)
|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 Liang Tang博士 |
| C/O华伟 | 新奥森集团有限公司 |
| 上城路518号17楼 | 新奥森创新有限公司 |
| 上海市浦东新区200120 | Acme Innovation Limited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电话:+86(21)6888-888 | 雅善有限公司 |
| 上城路518号16楼 | |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电话:+86(21)6888-888 | |
| (授权接收通知和通讯的人员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 | |
| 带副本到 | |
| DLA Piper(UK)LLP | 威尔逊·桑西尼·古德里奇和罗萨蒂 |
| 北京嘉里中心南塔20楼 | 金茂大厦38F,单元03-04 |
| 朝阳区光华路1号 | 世纪大道88号 |
| 中国北京100020 | 建国门外大街2号 |
| 注意:James Chang(等);Yang Ge(等) | 上海浦东,200121,中国 |
| 传真:+861085200700 | 注意:Dan Ouyang,等;朱杰,等。 |
| 传真:+862161651799 | |
该声明与以下内容一起提交(选中相应的框):
| ¨ |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4A条,第14-C条或第13E-3(c)条提交招标材料或信息声明。 |
| ¨ | 根据1933年《证券法》提交注册声明。 |
| ¨ | 要约收购 |
| x | 以上都没有 |
如果复选框(a)中提及的征求材料或信息声明是初步副本,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申请是报告交易结果的最终修订,请选中以下框:
| 申请费的计算 | |
| 交易估值* | 申请费金额** |
| 11,459,887美元 | 1,250.27美元 |
| * | 仅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第0-11(b)(1)条的规定计算备案费。备案费是根据拟进行交易的发行人的6,741,110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普通股的每股拟议现金支付总额1.70美元(“交易估值”)计算得出的。 |
| ** | 根据《交易法》规则0-11(b)(1)和2021财年的证券交易委员会费率咨询#1计算的备案费金额是通过将交易估值乘以0.0001091得出的。 |
| ¨ | 复选框(如果费用的任何部分已按照规则0-11(a)(2)的规定抵销),并标识先前已支付抵销费用的文件。通过注册声明编号,表格或时间表以及提交日期来识别先前的提交。 |
| 先前支付的金额:N/A | 表格或注册号:N/A |
| 申请方:N/A | 提交日期:N/A |
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国家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同意本次交易,未通过本次交易的优点或公正性,也未通过附表13E-3中本交易声明中披露的内容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目录
页面
| 项目4 | 交易条款 | 2 |
| 项目5 | 过去的合同,交易,谈判和协议 | 3 |
| 项目13 | 财务报表 | 4 |
| 项目15 | 附加信息 | 5 |
| 项目16 | 展品 | 6 |
导言
附表13E-3第13E-3条交易声明的第2号修正案(“第2号修正案”),连同附件(“交易声明”),已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e)条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SEC”),(a)奥盛创新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普通股的发行人,每股面值0.01美元(每股“股份”,统称为“股份”);(b)新奥森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母公司”);(c)新奥森创新有限公司,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合并子公司”);(d)Acme Innovation Limite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e)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f)Elegant Kinness Limited,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g)Liang Tang博士,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唐博士”)。申报人(b)至(g)在本文中统称为“买方集团”。”
本交易声明中包含的与每个申报人有关的所有信息均由该申报人提供。包括公司在内的任何提交人均未就任何其他提交人进行任何披露。包括公司在内的任何提交人均不对任何其他提交人提供的任何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第2号修正案对交易声明中列出的某些信息进行了修改和补充。本修正案并未完整重述交易声明,此处包含的经修订和补充的披露应与交易声明(包括委托书)一起阅读。
1
项目4交易条款
现对项目4进行修订和补充,增加以下内容:
2021年6月16日,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原始合并协议的第1号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合并协议的终止日期从2021年6月17日延长至2021年9月17日。
2
项目5过去的合同,交易,谈判和协议
特此对第5项进行修订和补充,在本修正案第2号中增加了上述第4项下的披露。
3
项目13财务报表
特此对项目13进行修订和补充,增加以下内容
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通过参考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提交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并入本文(请参阅第F-1页及以下页)。
4
项目15其他信息
现对项目15进行修订和补充,增加以下内容:
于2021年4月14日,本公司将其核数师由BDO China Shu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更改为WWC,P.C.(「WWC」),作为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批准任命WWC为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年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变更审计师,公司规定:
1.罢免BDO及委任WWC已获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考虑及批准;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BDO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未包含任何不利意见或免责声明,也未对不确定性,审计范围或会计原则。
3.从BDO聘用之日起至解雇之日,在会计原则或惯例,财务报表披露或审计范围或程序方面,与BDO没有任何分歧,如果没有解决BDO的满意,会导致BDO在其意见中提及分歧的主题。表格20-F的第16F(a)(1)(v)(A)-(D)项中所述的“可报告事件”均未在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两个会计年度内发生。和2018年,随后直至解雇之日。
2021年6月16日,母公司,合并子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原始合并协议的第1号修正案,根据该修正案,合并协议的终止日期从2021年6月17日延长至2021年9月17日。
5
项目16展品
现对项目16进行修订和补充,增加以下内容:
| (a)-(11) |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年度报告。 |
| (a)-(12) |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新闻稿,通过参考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提交给SEC的6-K表格报告的表99.2并入本文。 |
| (a)-(13) | 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发布的新闻稿,通过参考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提交给SEC的表格6-K报告的表99.1并入本文。 |
| (a)-(14) | 日期为2021年4月14日的有关6-K表格会计师变更的信,通过参考公司于2021年4月14日提交给SEC的6-K表格报告的表16.1并入本文。 |
| (d)-(2) | 修正案公司,母公司和合并子公司之间于2021年6月16日签署的合并协议和计划,通过参考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提交给SEC的表格6-K报告的表99.1并入本文。 |
6
签名
经过合理的查询并据我所知和所信,我保证本声明中所述信息是真实,完整和正确的。
日期:2021年6月17日
| 奥盛创新有限公司 | ||
| 通过: | 华伟 | |
| 姓名: | 华伟 | |
| 职称: | 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 | |
| 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
| 通过: | Liang Tang | |
| 姓名: | Liang Tang | |
| 职称: | 董事 | |
| Liang Tang | ||
| 通过: | Liang Tang | |
| 姓名: | Liang Tang | |
| 新奥森集团有限公司 | ||
| 通过: | Liang Tang | |
| 姓名: | Liang Tang | |
| 职称: | 董事 | |
【附表13E-3(奥盛创新有限公司)的签名页】
7
| 新奥森创新有限公司 | ||
| 通过: | Liang Tang | |
| 姓名: | Liang Tang | |
| 职称: | 董事 | |
| Acme Innovation Limited | ||
| 通过: | Liang Tang | |
| 姓名: | Liang Tang | |
| 职称: | 董事 | |
| 雅善有限公司 | ||
| 通过: | Liang Tang | |
| 姓名: | Liang Tang | |
| 职称: | 董事 | |
【附表13E-3(奥盛创新有限公司)的签名页】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