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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3 5 d496321dex43.htm EX-4.3 EX-4.3

附件 4.3

2024年日期

Flutter娱乐公司

[●]

 

 

赔偿契据

 

 

 

LOGO

 


本赔偿契据(本“契据”)的日期为2024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订立日期为:

 

(1)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一家在爱尔兰注册成立的公司,公司编号为16956,注册办事处位于Belfield Office Park,Beech Hill Road,Clonskeagh,Dublin 4,Ireland,D04 V972(“公司”);和

 

(2)

[ ● ],地址为[ ● ],以其作为公司董事(“受偿人”)的身份。

简历

 

a.

公司希望吸引和保留受偿人等高素质个人的服务,以不时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各自为“集团公司”或一起为“集团”)服务。

 

b.

公司和受偿人各自认识到,由于其作为公司董事的身份,对受偿人提出诉讼和其他索赔的风险增加。

 

c.

鉴于受偿人需要(i)针对个人责任的实质性保护和(ii)特定的合同保证,即受偿人将可获得此类保护(无论(其中包括)公司章程的任何修订或撤销或董事会组成的任何变化或与公司有关的任何交易),公司希望在本契据中规定,由公司根据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偿人提供赔偿和垫付费用。

 

d.

本契据是对公司章程(“章程”)或适用于公司和/或任何集团公司的法律或法规规定的有利于受偿人的任何赔偿的补充和促进,以及据此通过的任何决议,不应被视为替代,也不应减损或废除受偿人在章程项下的任何权利。

现据此,公司在此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同意并承诺如下,以受偿人为受益人:

 

1.

定义

 

  1.1

在本契据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下列表述具有以下涵义:

 

仲裁员

   应具有第5.1条规定的含义;

文章

   应具有朗诵D中赋予它的含义;

   公司董事会;

2014年公司法

   指不时更新或修订的《2014年公司法》;


费用    所有适当招致的专家费用、法医费、律师费、大律师费用、法庭费用及其他适当招致的费用,由受偿人在调查、辩护、起诉(受第4.2条规限)、在与任何可赔偿事件有关的任何程序中作为证人、参与(包括在上诉时)或为上述任何一项作准备,以及因实际或当作收到本契据项下的任何付款而征收的任何本地或外国税款方面善意支付或招致的费用。然而,在任何情况下,费用均不得包括根据公司不时生效的高管激励薪酬追回政策或其任何后续政策从受偿人追回的任何补偿,无论该补偿的补偿方式如何;
集团    应具有说明会A中赋予它的含义;
集团公司    应具有说明会A中赋予它的含义;
赔偿    指第3条所给予的赔偿;
赔偿要求    指可能引起受偿人根据本契据向公司提出任何索偿、诉讼或要求的任何收益;
可赔事件    在本契据签立之前或之后发生的任何作为、事件、情况或事件,与受偿人是或曾经是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的董事、秘书、高级人员、雇员、受托人、受托人或代理人有关,或与受偿人以该身份所做或未做的任何事情有关;
军官    应具有与《2014年公司法》相同的含义;
进行中   

应指:

 

(i)任何威胁、待决或已完成的法律、司法、仲裁、行政或规管行动、诉讼、程序、仲裁或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包括由公司或以公司的权利或名义采取的行动);或

 

(ii)任何研讯、聆讯、审裁处或调查,不论是否由集团公司或任何其他人进行,而善意行事的受偿人基于合理理由认为可能导致:(a)提出任何法律、司法、仲裁、行政或规管行动、诉讼、程序、仲裁或替代性争议解决机制(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或(b)以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身份(或前身份,视情况而定)对受偿人的不利后果或调查结果;及

径流保险    应具有其普通含义,为免生疑问,应在作出索赔的保单中包括一项规定,据此,保险人对与第2.1(a)(i)条所述保单到期或取消之前发生的可赔偿事件有关的索赔继续承担责任。


  1.2

在本契据中,除非另有说明:

 

  (a)

对条款的提述是指本契据的条款;

 

  (b)

凡提述任何规约或法定条文或法定文书,须解释为提述该等条文或条文可能已修订、修订或不时重新订立;

 

  (c)

对“人”的提述应解释为包括任何个人、商号、公司、政府、国家或国家、地方或市级当局或政府机构或任何合资企业、协会或合伙企业(无论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d)

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起见,并不影响对本契据的解释;及

 

  (e)

概括性词语不得因其后面有拟被概括性词语所包含的特定例子而被赋予限制性含义。

 

2.

D & O保险

 

  2.1

公司应:

 

  (a)

在其尚未这样做的范围内,为受偿人的利益设立并维持:

 

  (一)

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包括决胜保险),保险范围至少等于于本契据日期生效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单为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人员提供的保险范围;及

 

  (二)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决胜保险在受偿人作为公司和任何集团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退休后提供,该保险的提供期限对于与公司规模和规模相当的公司而言是合理和适当的;

 

  (b)

不得取消本条例第2条所述的政策或以其他方式明知而作出导致该政策不能保持充分效力及效力的任何事情;

 

  (c)

支付维持该保单所需的所有保费;和

 

  (d)

在其任期内履行和履行其在该政策下的作为和不作为的所有义务。

 

  2.2

订约方同意,受偿人根据本契据所享有的权利,是作为任何集团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根据保险单、任何其他有利于受偿人的赔偿安排或其他方式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补充,而非限制。

 

  2.3

如果公司:


  (a)

与任何其他人合并、收购或由任何其他人收购或合并为任何其他人,且不得为该等合并、收购或合并的持续或存续法团或实体(或,如公司为存续实体,但紧接合并后,紧接合并前的公司实益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的50%或以下有投票权);或

 

  (b)

将其50%以上的财产、资产和/或业务转让或转让给任何其他人,

然后,在每一种情况下,在必要的范围内,公司应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承担本条第2款规定的义务。

 

  2.4

公司同意,就该受偿人因受偿人提起的任何诉讼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向每名受偿人作出赔偿:

 

  (a)

就公司未能遵守本条第2款的条款;及/或

 

  (b)

根据本条第2款所指的保险单进行追偿,但仅限于受偿人被确定有权获得此类保险追偿的范围内。

 

3.

无偿性

除第4条另有规定外:

 

  3.1

如受偿人曾因(或部分因)有关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的可予弥偿事件而在任何进行中、现为或成为任何进行中的见证人,或被威胁成为任何进行中的见证人,则公司须按要求(i)就任何及所有开支向该受偿人作出弥偿;及(ii)向该受偿人(由公司负担费用)提供合理协助,包括合理查阅资料、文件的权利,公司合理需要的人员和记录,以使该等受偿人能够为诉讼程序做准备并保护其良好声誉(但须遵守公司为任何第三方承担的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密义务,适用法律并规定如果该受偿人不再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公司无义务向其披露商业敏感信息)。

 

  3.2

如受偿人曾因(或部分因)与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有关的可予赔偿事件而成为某项法律程序的一方,或被威胁成为该法律程序的一方,则公司须按要求(i)就任何及所有开支向该受偿人作出赔偿;及(ii)向该受偿人(由公司负担费用)提供该等合理协助,包括合理查阅资料的权利,为使该等受偿人能够就任何该等程序进行准备和为自己辩护而合理需要的公司文件和记录(但须遵守公司为任何第三方承担的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密义务、适用法律,但前提是如果该受偿人不再是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公司无义务向其披露商业敏感信息)。


  3.3

除本章程所载的任何弥偿外,公司须就受弥偿人在执行及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或与此有关的职责时所招致的一切开支、损失及法律责任,包括受弥偿人在为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辩护时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向受弥偿人作出弥偿,与受偿人作为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的高级职员或雇员所做或不做或指称已做或不做的任何事情有关以及作出对他/她有利的判决(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法律程序,而没有发现或承认他/她有任何重大违反职责的情况),或受偿人被宣告无罪,或与根据任何法规提出的就任何该等作为或不作为而由法院给予受偿人救济的任何该等作为或不作为的法律责任免除申请有关。

 

  3.4

如受弥偿人已成功抗辩与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有关的全部或部分可弥偿事件有关的任何法律程序,或已成功抗辩其中的任何问题或事宜,则公司须根据本协议就与此有关的所有开支向受弥偿人作出赔偿。

 

  3.5

公司向受偿人声明并保证所有所需或可取的授权:

 

  (a)

使其能够订立、履行和遵守其在本契据下的义务;和

 

  (b)

确保这些义务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已取得或生效,并具有充分效力和效力。

 

4.

《2014年公司法》第235条和其他事项的除外责任

 

  4.1

尽管本契据另有相反规定,公司无须根据本契据承担根据本契据支付任何款项的义务:

 

  (a)

为适用法律所禁止(包括根据《2014年公司法》(不时修订,包括任何后续条款)第235条明确禁止赔偿的任何责任),规定(i)在《2014年公司法》第235(3)和233条适用于受偿人的情况下,本条第4款不得在该等条文许可的范围内限制受偿人根据本契据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及(ii)如任何该等禁止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修订或裁定为无效或不适用,或给予相反的救济,则受偿人应获得当时根据法律可享有的最大权利;

 

  (b)

在受偿人有权追讨且事实上确实追讨相关费用(受偿人可能会根据本契据以其他方式要求赔偿)的范围内,根据:

 

  (一)

公司章程或适用附例及/或(视属何情况而定)任何集团公司的章程或适用附例所载有关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补偿的任何条文;

 

  (二)

第2条所提述的任何保单;或


  (三)

任何其他集团公司给予受偿人的任何弥偿,或

 

  (c)

只要该等付款涉及根据公司不时生效的高管奖励补偿回拨政策或其任何后续政策从受偿人追回的补偿,而不论该等补偿的补偿方式为何。

 

  4.2

尽管本契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受弥偿人无权依据本契据就受弥偿人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获得弥偿,除非:

 

  (a)

公司已加入或董事会已同意启动该程序;或

 

  (b)

诉讼程序是为了强制执行本契约项下的赔偿权利,

据了解并同意,对于受偿人根据本契据应予赔偿的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提出的任何强制性反诉,不得无理拒绝该同意。

 

  4.3

此外,受偿人无权根据本契据获得赔偿:

 

  (a)

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任何适用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披露或其他不时对相关集团公司具有约束力的类似规则在任何特定司法管辖区不允许赔偿或付款的情况下;

 

  (b)

受偿人曾有失信、欺诈行为的;

 

  (c)

就受偿人向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

 

  (d)

就任何相关法院、审裁处或其他法律或监管机构取消高级职员职位资格的任何期间可能导致受偿人遭受的收入损失或任何其他雇佣福利,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奖金或其他金钱奖励、购股权或其他股份奖励或退休金或其他退休福利的权利;或

 

  (e)

受偿人不正当取得个人利益或者利润的。

 

  4.4

在不损害受偿人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的原则下,赔偿不得延伸至受偿人所招致或附加的任何赔偿责任(包括任何费用及开支):

 

  (a)

缴纳刑事诉讼判处的罚款;

 

  (b)

就不遵守任何规管性质的规定(无论如何产生)以罚款的方式向监管当局支付一笔款项;

 

  (c)

为任何被判有罪的受偿人的刑事诉讼进行辩护;


  (d)

为集团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进行抗辩,其中对受偿人作出判决;或者

 

  (e)

就法院拒绝给予受偿人救济的救济申请而言,

除非就引起(a)至(e)中的赔偿责任的事项而言,董事会确定受偿人出于任何相关集团公司的最佳利益而本着诚意行事。

 

  4.5

在计算赔偿要求的金额时,应考虑受偿人因引起赔偿要求的事项而获得的任何税收减免或节税的金额。

 

  4.6

除第4.2及4.3条另有规定外:

 

  (a)

公司的意图是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就因(或全部或部分产生于)可赔偿事件而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费用、损失和责任向受偿人作出赔偿;和

 

  (b)

在本契据日期后适用法律(无论是通过法规、司法裁决或其他方式)的变更允许获得比目前根据章程和/或(视情况而定)任何集团公司的章程、章程或同等文件、适用法律或本契据所提供的更大赔偿的范围内,公司的意图是,受偿人将通过本契据享有该变更所提供的更大利益。

 

  4.7

就本契据而言,“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一语的含义应包括但不限于:

 

  (a)

在爱尔兰法律的规定和/或任何集团公司的章程和/或(视情况而定)章程、章程或同等文件的规定所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和

 

  (b)

在本契据日期后通过的爱尔兰法律和/或任何集团公司的章程或章程、章程或同等文件的任何修订或替换所授权或允许的最大范围内,该修订或替换可增加公司对其董事、公司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职员的赔偿范围。

 

  4.8

如公司在本契据日期后不再是集团公司,则公司只须就在该公司不再是集团公司日期前产生的与该公司有关的法律责任向受偿人作出赔偿。

 

  4.9

如一间公司于本契据日期后成为集团公司,则该公司只须就该公司成为集团公司日期后产生的法律责任向受偿人作出赔偿。


5.

仲裁

 

  5.1

因受偿人根据本契据享有的弥偿权利而产生或与其有关的任何种类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均须由受偿人与公司同意的仲裁员(“仲裁员”)作出全面和最终裁决,或在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由爱尔兰律师会当时的会长(或如她不愿意或无法这样做,由律师会下一位愿意并有能力作出委任的高级人员作出委任);但在原仲裁员(或任何替代人)已被高等法院命令撤职、或拒绝行事、或无行为能力或死亡的情况下,本条文亦适用于任何替代仲裁员的委任(不论是协议或其他方式)。

 

  5.2

根据第5.1条指定的任何仲裁员的费用应由仲裁员确定的人承担。

 

6.

诉讼程序的通知及抗辩

 

  6.1

受偿人在接获任何法律程序启动的通知后,如根据本契据向公司提出有关的申索,则受偿人须在收到通知后迅速将该通知的启动通知公司;但未有如此通知公司将不会免除公司可能对受偿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除非公司在其对该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抗辩中因该等失败而受到实际和重大损害。

 

  6.2

为根据本契据取得赔偿,受偿人须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包括受偿人合理可得及合理需要的文件及资料,以使公司能确定受偿人是否有权及在多大程度上有权获得赔偿。

 

  6.3

就本契据所规定的公司获如此通知的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而言,在符合本条第6.3条最后两句的规定下,公司有权在向受保人交付其选择这样做的书面通知时,与受保人合理接受的律师一起承担该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抗辩。在送达该通知、获受偿人批准该等大律师及公司保留该等大律师后,公司将不对根据本契据就同一诉讼、诉讼或程序而由受偿人聘用的独立大律师的任何其后产生的费用向受偿人承担法律责任,除非该受偿人聘用独立大律师的事宜事先已获公司书面授权。尽管有上述规定,如受偿人根据其大律师的意见,已合理地得出结论(同时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列明该结论的依据),在进行任何该等抗辩时,公司与受偿人就重大问题存在或合理地可能存在利益或立场冲突,则未经受偿人书面同意,公司将无权承担该等抗辩。此外,未经受偿人书面同意,公司将无权就公司提出的或公司有权提出的任何索赔承担抗辩。

 

  6.4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公司根据上述第6.3条承担对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抗辩,将构成公司不可撤销地承认,受偿人遭受的任何损失和责任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判决、罚款和由受偿人结算或为受偿人的账户支付的金额,均可由公司根据本契据第3条予以赔偿。


  6.5

是否准予受偿人的赔偿请求,应在公司根据第6.1条收到赔偿请求后的30天内迅速且无论如何作出决定。如果公司确定受偿人有权获得此类赔偿,或者如上文第6.4条所设想,公司已确认此类权利,公司将在该30天期限内向受偿人支付可赔偿金额。如公司未被视为如此确认该等权利,或公司决定是否准予受偿人的赔偿要求未在该30天期限内作出,则在符合第4.3条的规定下,仍须被视为已作出必要的赔偿权利的确定,且在没有(i)受偿人对重大事实的错误陈述,或遗漏使受偿人的陈述与赔偿要求没有重大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的情况下,受偿人有权获得该等赔偿,或(ii)根据适用法律禁止此类赔偿。

 

  6.6

如果(i)公司根据本第6.6条确定受偿人无权根据本契据获得赔偿,(ii)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赔偿请求,或未能在收到上述赔偿请求后30天内作出回应或确定有权获得赔偿,(iii)未在该30天期限内支付赔偿,或(iv)公司或任何其他人采取或威胁采取任何行动宣布本契据无效或不可执行,或提出任何旨在拒绝或向受偿人追讨根据本协议向受偿人提供或拟提供的利益的诉讼或其他诉讼或程序,受偿人有权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就其获得此类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利作出裁决。在任何该等程序或其他方面成功确立受偿人获得赔偿或垫付费用的权利而招致的全部或部分费用,亦应由公司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予以赔偿。

 

7.

修正和放弃

除非公司与受偿人以书面签署,否则对本契据的任何补充、修改或修订均不具有约束力。除非以书面形式由寻求强制执行放弃的一方签署,否则对本契据任何条文的放弃均不具约束力,且该等放弃不得作为持续放弃而运作。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任何未行使或任何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任何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行为均不构成放弃。

 

8.

结算条款

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公司没有义务就为解决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支付的任何金额根据本契据向受偿人作出赔偿。未经受保人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以任何会对受保人施加罚款或其他义务的方式解决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公司或受偿人均不会不合理地拒绝他、她、其或他们对任何拟议和解的同意。

 

9.

分派及终止董事

本契据的利益为受偿人的个人利益,除非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否则不得由受偿人转让。公司根据本契据提供的弥偿,须继续作为受偿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人员期间所采取或未采取的任何行动,而该行动与有关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的可弥偿事件有关,即使受偿人在进行任何法律程序时可能已不再是公司或集团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已去世(在此情况下,本契据须为其遗产的利益而持续存在)。


10.

全部协议

本契据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所涵盖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任何其他先前或同期就本协议所涵盖事项达成的口头或书面谅解或协议均被本契据明确取代;但前提是,本契据是对公司在本条款、适用法律、与公司或任何集团公司订立的协议或契据,而受偿人目前或正在服务或已同意应公司要求担任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就本协议而言,其中应包括受托人、受托人、合伙人或经理或类似身份),同时担任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以及为受偿人的利益而维持的任何适用保险,不应被视为替代协议,也不应削弱或废除受偿人在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如本契据与公司与受偿人之间任何当时存在的协议或契据发生冲突,则以适用时给予受偿人最大法定可执行权利的协议或契据(或其条文)为准。

 

11.

管辖法律和管辖权

 

  11.1

本契据应受爱尔兰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

 

  11.2

爱尔兰法院对因本契据或其标的物、形成、存在、谈判、有效性、终止或可执行性(包括非合同义务、争议或索赔)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拥有专属管辖权,并且公司不可撤销地服从这些法院的非专属管辖权。

 

12.

无效

如本契据的任何条文(或其部分)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无效或以其他方式不可执行,则其余条文应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保持可执行。此外,在尽可能充分的情况下,本契据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本契据中载有任何被认为无效、无效或以其他方式不可执行但其本身并不无效、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规定的每一部分)应被解释为使被认为无效、无效或不可执行的规定所表明的意图生效。

 

13.

 

  13.1

除法律规定外,任何与赔偿要求有关的付款均应由公司免费支付,并免除所有因税或因税而扣除的费用。

 

  13.2

如法律规定须从就弥偿申索作出的任何付款中作出任何扣除,则公司须向受偿人支付一笔款项,该款项将于作出该等扣除后,留给受偿人的款额与如法律并无规定作出该等扣除本应有权收取的款额相同。

 

  13.3

如任何有关弥偿索偿的款项须在受偿人手中记入押记税项,公司须按规定支付款项,以确保所支付的总金额(减该等金额的任何应缴税款)等于倘法律并无规定公司应支付的款项在受偿人手中记入押记税项,则应支付的款项。


14.

通知

所有根据本协议规定或允许的通知、要求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作出,如以专人送达、凭收据送达,或邮寄、预付邮资、核证或挂号邮件、要求的回执,并寄给:

 

  14.1

公司于其注册办事处(供公司秘书注意);及

 

  14.2

除非另有书面通知本公司,否则受偿人须按本契据的陈述所载地址。

变更地址通知只有在按照第14条发出时才具有效力。所有符合本条款第14条的通知,均应视为在专人送达之日或邮寄后的第三个工作日收到。

 

15.

电子签名

 

  15.1

本公司同意以电子签字方式签署本契据或此处提及的任何文件,前提是此种执行方式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

 

  15.2

公司:

 

  (a)

同意本契据的已签立副本可以电子形式保留;及

 

  (b)

承认此类电子表格应构成本文件的正本,并可作为本契据的证据。

作为证明,本契据已于上述首次写入的日期由协议各方签署并作为契据交付。


GIVEN下的共同印章

Flutter Entertainment PLC和

作为契约交付

     

 

正式授权签署人

【D & O弥偿契据之签署页】


签署并作为契据交付

由[个人姓名]

在有:

     

 

签名

 

 

证人签名

 

证人姓名

 

证人地址

 

     

证人的职业

【D & O弥偿契据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