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d)-(12)
对展期和缴款协议的第1号修订
本翻转及缴款协议的第1号修订(「协议」)乃由下列各方于2025年3月7日订立及订立:
| (1) | BEST 伙伴全球,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家长”);以及 |
| (2) | BEST Inc.的若干股东,该公司为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及存续的获豁免公司(“公司“),列于本协议附表A(每份,a”展期股东”,并统称为“展期股东”)(展期股东连同母公司“缔约方”和每一个“党”). |
然而,双方于2024年6月19日订立若干展期和缴款协议(“原始展期协议”)。
然而,双方打算修订原展期协议的附表A和附表B。
协议
现据此,考虑到前述陈述、下文所载相互承诺及其他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现对其收受情况及充分性予以确认,各方当事人特此约定如下:
| 1. | 附表B修正案。 |
双方特此同意,原展期协议的附表A和附表B应全部删除,分别由本协议的附表A和附表B取代。
| 2. | 杂项。 |
2.1.定义。此处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原始展期协议中赋予它们的各自含义。
2.2.生效日期;效力有限。本协议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生效日期”)起生效。除本协议明文规定外,原展期协议的所有条款和规定现在并将继续完全有效,并在此得到各方的批准和确认。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本协议所载的协议将不会被解释为对原始展期协议的任何其他条款的修订或放弃,或被解释为对任何一方的任何进一步或未来行动的放弃或同意,而这将需要其他各方的放弃或同意。在生效日期及之后,原展期协议中每项提述“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本协议”或类似进口的词语,均指并为提述经本协议修订的原展期协议
2.3.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原展期协议第5.2节(准据法;管辖权)的规定比照适用于本协议,如同本协议全文所述,但在每种情况下,原展期协议的此类条款中提及的“本协议”均指本协议。
2.4.同行。本协议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份文书。为本协议生效之目的,签名的传真和电子邮件副本应视为原件。
【本页剩余部分有意留白】
作为证明,本协议一方已安排其正式授权的代表自上述日期和年份开始执行本协议。
| 最佳伙伴全球 | |
| 姓名: | |
| 职位: |
【翻车及缴款协议第1号修订之签署页】
作为证明,本协议一方已安排其正式授权的代表自上述日期和年份开始执行本协议。
| [股东] | |
| 姓名: | |
| 职位: |
【翻车及缴款协议第1号修订之签署页】
附表a
展期股东
附表b
母公司备考大写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