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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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1日
阿特斯太阳能公司
国王街东4273号,套房102
基奇纳,ON
N2P 2E9
尊敬的先生/女士们:
Re:阿特斯太阳能公司(“公司”)
我们曾担任公司在加拿大的法律顾问,该公司是一家根据加拿大安大略省法律存续的公司,涉及日期为2026年9月21日的S-8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该表格将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涉及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证券法”)登记公司资本中的一定数量的普通股(“普通股”),以根据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股份激励计划(“计划”)发行。
股份激励计划
作为公司的加拿大法律顾问,我们审查了公司与该计划和公司发行普通股有关的公司授权,并假设普通股将根据该计划和授权其发行的决议发行。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该计划将发行的普通股已获妥为及有效授权,而当按该计划所述方式发行、出售及支付款项时,并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已就该计划的管理授予其权力的任何委员会)所通过的决议,以及当在记录公司股东的证券登记册中作出适当记项时,将合法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税。
我们同意将本意见用作注册声明的证据,并进一步同意注册声明中对我们的所有提及及其任何修订。在给予此类同意时,我们不认为我们是《证券法》或根据其发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所使用的术语含义内的“专家”,涉及注册声明的任何部分,包括作为证据或其他方面的此意见。
你真正的,
/s/WeirFoulds LLP
| 4100-66 Wellington Street West,PO Box 35,TD Bank Tower,Toronto,Ontario,Canada。M5K 1B7 | 电话:416-365-1110传真:416-365-1876 |
| www.weirfould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