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5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条终止注册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条和第15(d)条暂停提交报告的义务的证明和通知。
委员会文件编号 333-232598
徐诺药业有限公司
(注册人在其章程中指定的确切姓名)
淮海中路1010号嘉华中心3306室
中国上海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普通股,每股面值$ 0.0001
认股权证(1)
(本表格涵盖的各类名称证券的名称)
不适用
(根据第13(a)或15(d)条提交报告的义务仍然存在的所有其他类别证券的名称)
请在方框中打X以指定终止或暂停提交报告的义务所依赖的适当规则规定:
规则12g-4(a)(1)
规则12g-4(a)(2)
规则12h-3(b)(1)(i)
规则12h-3(b)(1)
规则15d-6
规则15d-22(b)
截至认证或通知日期的记录持有人的大致数量:截至认证或通知日期,分别为18名普通股记录持有人,每股面值0.0001美元和5名认股权证记录持有人。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徐诺药业控股公司已安排以下签署的正式授权人代表其签署此证明/通知。
| 日期:2020年7月6日 | 签名: | /s/徐英霖 |
| 徐英霖 | ||
| Shlomo Kramer, 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
| (1) | 每份认股权证均赋予持有人权利,以每股11.50美元的价格购买徐诺药业控股公司的一股普通股,可在2019年5月15日开始至2024年5月15日到期的任何时间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