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1
注册人证券说明
根据《公约》第12条注册
1934年证券出库法
以下对Bio-Techne Corporation注册证券的描述仅作为摘要,因此不是完整的描述。在本“注册人证券的描述”中,“Bio-Techne”、“公司”、“我们”或“我们的”等术语是指Bio-Techne Corporation,除非上下文另有说明,否则不包括我们的子公司。
普通股
公司获授权发行最多405,000,000股,其中包括5,000,000股非指定股份及400,000,000股普通股。
根据任何已发行优先股持有人的权利,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在董事会宣布从合法可用于宣布股息的公司净收益或净资产中获得股息时、作为且如果董事会宣布。
根据适用法律,在公司清算或解散的情况下,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在为公司的债务、义务和负债的清偿作出充分准备后,以及在任何一系列已发行优先股的持有人获得任何清算优先权后,按比例分享公司任何可供分配的资产。
章程、章程和MBCA的某些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合并、收购或其他控制权变更,包括通过变更公司管理层成员。这些规定包括:
| ● | 股东提案和提名的预先通知要求(章程第2.10节); |
| ● | 董事会修订附例的能力(附例第9.1节); |
| ● | 董事会在未经股东批准的情况下发行购买权和额外普通股以及指定条款和发行新系列优先股的能力(条款第3条); |
| ● | 根据MBCA第302A.671节,关于在“控制权股份收购”中获得的股份的投票权的限制; |
| ● | 根据MBCA第302A.673条,在该个人或实体成为利益股东后的四年内禁止涉及“利益股东”和公司的企业合并交易,除非获得了被禁止的批准;和 |
| ● | 根据MBCA第302A.675节,对为公司提出收购要约的一方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限制,除非普通股持有人能够以与先前收购要约基本等同的条件出售股票,除非获得了被禁止的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