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19.1 2 insidertradingcompolicy.htm EX-19.1 insidertradingcompolicy
Sprout Social, Inc.内幕交易合规政策内容一、摘要1二。禁止内幕交易政策声明1三。内幕交易解释1四、防止内幕交易的程序说明6五、额外禁止交易8六。细则10b5-1交易计划、第16条和细则14410附表I须遵守预结清要求的个人15附加短期利润细则第16(b)条清单16


 
Sprout Social, Inc.内幕交易合规政策(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一、摘要防范内幕交易对于遵守证券法并维护Sprout Social, Inc.(连同其子公司,“公司”)以及与公司有关联的所有人员的声誉和诚信是必要的。通常,“内幕交易”是指任何人在掌握与公司或其证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买卖证券。内幕交易是犯罪行为。违反内幕交易法的处罚包括监禁、上缴利润、民事罚款和刑事罚款。内幕交易也受到本内幕交易合规政策(本“政策”)的禁止,违反本政策可能会导致公司施加的制裁,包括因故免职或解雇。本政策适用于公司所有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和顾问,以及这些个人控制的任何实体。受本政策约束的个人也有责任确保其家庭成员和不居住在其家庭中但其对公司证券的交易由其指导或受其影响或控制的家庭成员(统称“家庭成员”)遵守本政策。有关该政策的问题应直接向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提出。ii.禁止内幕交易的政策声明任何受本政策约束的个人或实体不得在拥有与公司或其证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购买或出售任何类型的证券。无论所涉公司是否为该公司,该禁令均适用。例如,如果此类个人在其与公司的关系过程中获悉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另一家公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包括业务合作伙伴、供应商或客户,则他们不得购买或出售该其他公司的证券,直到该信息公开或不再重要。同样,此类个人在与公司的关系过程中,如获悉可能影响另一家公司股价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则在该信息公开或不再重要之前,不得买卖该另一家公司的证券。此外,任何受本政策约束的个人或实体不得在下文第IV.B.节所述的禁售期内购买或出售公司的任何证券。任何受本政策约束的个人或实体不得直接或间接向公司以外的任何人(根据公司有关保护或授权对外披露公司信息的政策除外)或向公司内部的任何人(非基于需要了解的基础上)传达(或“提示”)重大信息、非公开信息。iii.内幕交易解释1


 
“内幕交易”是指在掌握与该证券有关的“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购买、出售、转让、赠与或以其他方式取得或处分该证券。“证券”包括股票、债券、票据、债券、期权、认股权证和其他可转换证券,以及衍生工具。联邦证券法对“购买”和“出售”的定义较为宽泛。“购买”不仅包括实际购买证券,还包括购买或以其他方式获得证券的任何合同。“出售”不仅包括证券的实际出售,还包括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证券的任何合同。这些定义扩展到范围广泛的交易,包括常规的现金换股票交易、转换、行使股票期权、收购和行使认股权证或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或其他衍生证券,以及任何其他购买、出售、转让赠与或其他证券的收购/处置,以及影响这些证券价格变化的经济风险的任何其他安排或交易。一般理解,内幕交易包括:•内幕信息知情人或与公众公司“特殊关系”的人员在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进行买卖;•向第三人沟通或提示材料、非公开信息,第三人再进行买卖,包括在掌握此类信息的情况下建议购买或出售证券;•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向与公众公司“特殊关系”的人员或被盗用人员进行买卖包括,但不限于:•加拿大证券法定义的内部人;•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为公司或代表公司从事专业或商业活动的人员。A.什么信息是材料?信息的重要性取决于具体的事实和情节,往往由相关执法机关事后进行评估。如果合理的投资者极有可能认为信息在做出购买、出售或持有证券的决定时很重要,或者该信息很可能对证券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则该信息被视为“重大”信息。重要信息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几乎可以与公司业务的任何方面或任何类型的证券相关。此外,重要信息不一定要与公司的业务相关。例如,即将发表的报纸文章中预计会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内容可能是实质性的。重要信息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2


 
•有关股息的信息,包括股票分割或股息的变化,以及股东权利的变化,•公司收益或盈利预测,包括季度业绩和盈利预测指导,•可能的合并、收购、要约收购、处置、合资或其他重大交易,•主要新产品或产品开发,•重要业务发展,例如重大合同授予或取消,或有关客户或供应商的发展(例如,合同的获得或失去),•有关战略合作者或合作伙伴关系的发展,•管理或控制变化,包括高级管理层的变化,•重大借款或融资发展,包括待售或发行证券,•公开或私下出售额外证券或与任何额外资金相关的信息,以及要求赎回或回购计划的证券,•借款或高级证券违约、破产或接管,•公司运营出现重大中断,•公司财产或资产的重大损失、潜在损失、破坏或未经授权的访问,包括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和隐私事件或事件,•涉及公司实物资产的重大事件,•重大诉讼或监管行动,包括涉及公司的监管调查或诉讼相关发展,•审计师变更或审计师通知发行人可能不再依赖审计报告,以及•监管批准或法规变更以及对它们如何影响公司的任何分析。一个好的一般经验法则:有疑问时,不要交易。3


 
B.什么时候信息被认为是公开的?信息不向公众公开就是“非公开”的。为了使信息被认为是公开的,必须通过广泛可用的方式广泛传播,使投资者可以普遍获得:(i)媒体渠道,例如道琼斯、美国商业资讯、路透社、华尔街日报、美联社或联合国际,(ii)广播或电视广播,(iii)报纸或杂志出版物,或(iv)新闻网站。公司还可以通过符合监管规定的FDA电话会议、新闻稿、网站发布或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备案的方式公开信息。谣言的传播,即使准确并在媒体上报道,也不构成有效的公开传播。此外,即使在公告发布后,也必须经过一段合理的时间,才能让市场对信息做出反应。一般来说,在此类信息被视为公开之前,应允许在发布后的两个完整交易日作为合理的等待期。C.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有责任向第三方(“tippee”)传达或提示信息、非公开信息,第三方根据此类信息进行买卖。tippee还继承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职责,并对根据重大、非公开信息非法向其提供信息进行采购或销售承担责任。同样,正如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其tippee的内幕交易负有责任一样,tippee将重大非公开信息提示给另一个根据此类信息进行买卖的人也是如此。换言之,tippee的内幕交易责任与内幕交易责任并无二致。除接受公开提示外,非内部人盗用、利用重大、非公开信息获取违反对信息来源负有的受托责任时,可对内幕交易承担责任。D.对从事内幕交易的处罚对从事内幕交易的处罚可以大大超出取得的任何利润或避免的损失,对从事这种非法行为的个人及其雇主都是如此。SEC和司法部已将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民事和刑事起诉列为重中之重。根据联邦证券法,政府或私人原告可获得的执行补救措施包括:• SEC行政制裁;•证券行业自律组织制裁;•民事禁令;•对私人原告的损害赔偿金;•上缴全部利润;•对违规者处以最高可达所获利润或所避免损失金额三倍的民事罚款;4


 
•对违规者的雇主或其他控制人(即,违规者是雇员或其他受控制人)的民事罚款,最高可达违规者所获得或避免的利润或损失数额的三倍;•对个别违规者的刑事罚款最高可达5000000美元(实体为25000000美元);•最高可判处20年监禁。违反这一政策还可能导致公司受到严重制裁,包括解雇。内幕交易违规行为不仅限于违反联邦证券法。其他联邦和州的民事或刑事法律,例如禁止邮件和电汇欺诈的法律以及《敲诈者影响和腐败组织法》(RICO),也可能因内幕交易而受到违反。E.交易规模和交易原因并不重要交易规模或收到的利润金额不一定很大才会导致起诉。SEC有能力监控哪怕是最小的交易,SEC执行例行的市场监控。法律要求经纪人或交易商向SEC通报可能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人员的任何可能违规行为。美国证交会积极调查哪怕是很小的内幕交易违规行为。F.内幕交易实例内幕交易案的实例包括对在获悉重大机密公司发展后购买或出售公司证券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顾问提起的诉讼;此类内幕人员在收到此类信息后进行证券交易的朋友、商业伙伴、家庭成员和其他小费;以及在其受雇过程中获悉此类信息的政府雇员。以下为内幕交易违规事例。这些说明是假设性的,因此无意反映公司或任何其他实体的实际活动或业务:内幕交易X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了解到,X公司将报告的收益将急剧增加。在公开宣布此类收益之前,该官员购买X公司的股票。该官员是内部人员,对所有利润负责,并处以最高三倍于所有利润金额的罚款。除其他外,该官员还将受到刑事起诉,包括高达5,000,000美元的额外罚款和20年监禁。视情况而定,X公司和该高级职员向其报告的个人也可能作为控制人承担责任。Tippee的交易X公司的一名管理人员告诉一位朋友,X公司即将公开5


 
宣布已就一项重大收购达成协议。这个提示导致朋友在公告发布前购买了X公司的股票。该官员与其朋友对朋友的全部利润承担连带责任,并各自承担最高为朋友利润金额三倍的所有民事处罚。如上所述,该官员及其朋友还受到刑事起诉和其他补救和制裁。iv.防止内幕交易的程序说明公司为防止内幕交易建立、维护和执行了以下程序。每一位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和顾问都必须遵守这些程序。A.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及若干雇员进行所有交易的预先清仓,以协助防止无意中违反适用的证券法,并避免出现与买卖公司证券、公司证券的所有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公司股票、行使股票期权、出售行使股票期权时发行的公司股票和赠送公司股票)有关的高级职员、董事及附表I(不时修订)所列的若干关键雇员(各自为“预先清仓人”)的不正当行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和受其控制的实体,必须由公司总法律顾问预先批准。预先批准并不免除任何人遵守联邦证券法或本政策的责任。预先清算请求必须在拟议交易至少两个交易日前通过法律服务台创建票证提交给总法律顾问,并应包括预先清算人的身份、拟议交易的类型(例如,公开市场购买、私下协商出售、期权行使等)、拟议交易的日期以及所涉及的证券类型和数量。此外,预清盘人必须签署一份证明(以总法律顾问批准的形式),证明他们并不知悉有关公司或其证券的任何重大非公开信息。总法律顾问应全权酌情决定是否批准对拟议交易的任何请求(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应全权酌情决定是否批准总法律顾问或受本政策约束的个人或实体因与总法律顾问的关系而提出的对拟议交易的任何请求)。预先清算的交易必须在收到预先清算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完成,除非总法律顾问(或总法律顾问进行交易时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已授予特定的例外情况。三个交易日期间未实现的预结清交易(或预结清交易的任何部分),必须在执行前再次预结清。尽管收到了预先清算,但如果预先清算人在预先清算交易生效前知悉重大非公开信息或受到禁售期的限制,则交易可能无法完成。6


 
公司、总法律顾问或公司其他雇员均不会对根据本条第IV.A款提交的预先许可请求的任何延迟审查或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尽管根据本条第IV.A款对交易进行了任何预先批准,但公司、总法律顾问或公司的其他雇员均不对从事此类交易的人承担此类交易的合法性或后果的任何责任。B.禁售期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不得在公司任何财政季度结束的月份的第15个日历日的交易日(如适用)结束时开始的期间内购买、出售或赠送公司的任何证券11,并在公开发布该财政季度的收益数据后的第二个完整交易日结束时结束,或在公司宣布的任何其他停牌期间内,除以下情况外:•向公司购买公司证券或向公司出售公司证券;•行使股票期权或其他股权奖励向公司交出股份以支付行权价或以适用的股权奖励协议允许的方式履行任何预扣税款义务,或归属不涉及市场出售公司证券的基于股权的奖励(通过经纪人“无现金行使”公司股票期权确实涉及市场出售公司证券,因此在这一例外情况下不符合资格);•在买方或卖方(如适用)不知道任何重要、非公开信息以及哪项合同、指示或计划(i)符合根据1934年法案颁布的规则10b5-1(“规则10b5-1”)提供的肯定性抗辩的所有要求的情况下,根据订立的任何具有约束力的合同、具体指示或书面计划购买或出售公司的证券;•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中定义的国内关系令购买或处置公司的证券,或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标题I或其下的规则。禁售期政策的例外情况只能由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批准,如果总法律顾问有例外情况,则只能由首席执行官或首席财务官批准,如果董事有例外情况,则只能由董事会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公司不时透过董事会或公司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或总法律顾问,可建议高级职员1,如公司任何财政季度结束的月份的第15个日历日并非交易日,则禁售期将自该月份最紧接该月份第15个日历日之前的交易日结束时开始。例如,如果6月15日为周日,则在6月13日(星期五)交易日交易结束时开始黑市时段。7


 
董事、雇员、顾问或其他人因尚未公开披露的事态发展而暂停公司证券的交易。受影响人士将获通知,在停牌生效期间不得买卖任何公司证券,亦不应向他人披露停牌的存在。C.终止后交易除预先清关规定外,本政策继续适用于公司证券的交易,即使在终止向公司提供服务后也是如此。如果个人在其服务终止时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则该个人不得购买或出售公司的证券,直至该信息已公开或不再重要。五、额外的禁止交易公司已确定,如果受本政策约束的人从事某些类型的交易,则存在更高的法律风险和/或不正当或不适当行为的表象。因此,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和顾问应就公司证券的某些交易遵守以下政策:A.卖空卖空公司证券可能证明卖方预期证券价值将下降,因此可能向市场发出卖方对公司或其短期前景缺乏信心的信号。此外,卖空可能会降低卖方改善公司业绩的动力。由于这些原因,本政策禁止卖空公司证券。此外,如下文所述,1934年法案第16(c)节还禁止第16条报告人卖空公司的股本证券,即出售该人在出售时不拥有的股份,或出售内幕人士在出售后20天内未交付股份的股份。B.看跌、看涨、期权和衍生证券交易涉及公司股本证券的看跌、看涨、期权和其他衍生证券实际上是对公司股票短期走势的押注,因此可能会造成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顾问根据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表象。期权交易也可能将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顾问的注意力集中在公司的短期业绩上,而牺牲其长期目标。因此,本政策禁止在交易所或任何其他有组织市场进行涉及公司股本证券的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或其他衍生证券的交易。C.套期保值交易某些形式的套期保值或货币化交易,例如零成本项圈和8


 
远期销售合同,允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顾问锁定其所持股票的大部分价值,通常以换取股票的全部或部分上涨潜力。这些交易允许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顾问继续拥有担保证券,但没有所有权的全部风险和回报。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高级职员、董事、雇员或顾问可能不再拥有与公司其他股东相同的目标。因此,本政策禁止涉及公司股本证券的此类交易。D.以保证金购买公司证券;质押公司证券以担保保证金或其他贷款以保证金购买是指向券商、银行或其他实体借款,以购买公司证券(与公司股权计划下的股票期权无现金行使有关的情况除外)。本政策禁止融资买入公司证券。质押公司证券作为担保贷款的担保物也被禁止。这一禁令意味着,除其他外,您不能在“保证金账户”中持有公司的证券(这将允许您借入您持有的证券以购买证券)。如果该个人希望将公司的证券作为贷款的抵押品(不包括保证金债务),并明确证明有偿还贷款的财务能力而不诉诸质押证券,则可准予这一禁止质押的例外情况。如果个人希望将公司证券作为贷款的抵押品,他们必须在提议执行证明提议质押的文件至少两(2)周前向总法律顾问和首席财务官提交批准请求。总法律顾问和首席财务官可能会考虑(其中包括)个人在公司的职位、个人持有证券的时间长度和获得证券的方式(例如,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而不是作为股权补偿授予)、质押证券与公司未偿证券以及个人资产相比的规模,以及公司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的总体质押活动水平等因素。公司、总法律顾问或首席财务官或公司的其他员工均不对提交给保单本节V.D.的预许可请求的任何延迟审查或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尽管根据保单第V.D.条对交易进行了任何预先许可,公司、总法律顾问或首席财务官或公司的其他雇员均不对从事此类质押交易的人承担此类交易的合法性或后果的任何责任。E.董事和执行官无现金行使公司将不会与经纪商安排代表公司董事和执行官管理无现金行使。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只有在(i)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独立于公司保留经纪人、(ii)公司的参与仅限于确认其将在支付行权价后立即交付股票以及(iii)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使用“T + 1”无现金行使安排的情况下,才能使用其股权奖励的无现金行使功能,在这种安排中,公司同意在出售股票的同一天支付购买价款的情况下交付股票9


 
股权奖励的基础达成和解。在T + 1无现金操作下,券商、发行人、发行人的转让代理协同工作,让所有交易同步结算。这种做法是为了避免任何推断,即公司以个人贷款的形式向董事或执行官“提供了信贷”。有关无现金行使的问题应直接向公司的首席人事官或总法律顾问提出。F.合伙企业分配本政策的任何规定均无意限制风险投资合伙企业或与董事有关联的其他类似实体向其合伙人、成员或其他类似人员分配公司证券的能力。每位受影响的董事和关联实体有责任根据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以及适用的证券法,与他们自己的律师(视情况而定)协商,确定任何分配的时间。vi.规则10b5-1交易计划、第16条和规则144A.规则10b5-1交易计划1。概述1934年法案下的规则10b5-1为内部人员提供了建立交易计划(定义见下文)的机会,允许他们(i)出售(或购买)公司股票而不受交易窗口和禁售期的限制,即使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并且(ii)保护自己免受内幕交易责任。如下文进一步详细讨论,“交易计划”是一种具有约束力的合同、书面计划或具体指示,用于交易公司股票,其中(i)是善意订立的,而不是作为计划或计划的一部分,以逃避1934年法案第10b-5条规则的禁止,而相关人员不知道重大、非公开信息,并且(ii)符合第10b5-1条规则提供的肯定性抗辩的所有其他要求。根据交易计划进行的交易将不受本政策规定的交易限制;然而,任何该等交易计划的发起、任何修改和终止将被视为公司证券的交易,而该等发起、修改或终止受与公司证券交易有关的所有限制和禁止的约束。每份该等交易计划及其任何修改均须提交予公司的总法律顾问(或如交易计划将由总法律顾问、公司的首席财务官订立)或董事会不时指定的其他人士(“授权人员”),并获其预先批准,彼等可就交易计划的实施及运作施加授权人员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条件。一旦交易计划或其他安排获得预先批准,根据预先批准的交易计划进行的实际交易将不会受到公司股票交易的进一步预先批准。然而,交易计划遵守规则10b5-1的条款以及根据交易计划执行交易是发起交易计划的人的唯一责任,而不是公司或授权人员。交易计划不豁免个人遵守第16条报告10


 
义务或来自短期利润规则或责任。规则10b5-1仅在发生内幕交易诉讼时提供“肯定抗辩”。并不妨碍有人提起诉讼。一个人只有在不掌握重大、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下,并且只有在交易禁售期之外的交易窗口期内,才能订立交易计划。在采纳交易计划时,采纳该计划的人必须亲自在计划文件中书面证明(1)他们不知悉有关公司或其证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2)他们是善意采纳该计划,而不是作为计划或计划的一部分,以逃避1934年法案第10(b)节的禁止。尽管根据交易计划进行的交易不需要在交易时进行进一步的预先清算,但根据第16条报告人的交易计划进行的任何交易(包括数量和价格)必须在每笔交易当天及时向公司报告,以允许公司的备案协调员协助编制和提交所需的表格4。公司保留不时暂停、终止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公司证券的任何交易的权利,即使是根据先前批准的交易计划,如果授权人员或董事会酌情确定此类暂停、终止或其他禁止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根据本协议提交以供批准的任何交易计划应明确承认公司有权禁止公司证券的交易。未按指示停止采购和销售将构成违反本第六节的条款,并导致丧失本条款规定的豁免。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可以通过与经纪人的交易计划,概述公司股票交易的预设计划,包括行使期权。根据交易计划进行的交易一般可能在任何时候发生。然而,适用法律要求在建立或修改交易计划与开始或恢复此类交易计划下的任何交易之间有一个冷静期:●发行人或董事和高级职员以外的人的冷静期为30天,然后才能根据新的交易计划开始任何交易或在交易计划进行任何修改后恢复任何交易;●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冷静期,直至以下两者中较晚者:1。交易计划通过或修改后的90天后;或2。在采用或修改交易计划的财政季度以表格10-Q或表格10-K披露公司财务业绩后两个工作日(但不超过交易计划采用或修改后120天),任何交易才能根据交易计划开始或恢复。●除在规则10b5-1允许的有限情况下,个人不得一次采用一个以上的交易计划。此外,将禁止个人在任何连续12个月期间采取一次以上单笔交易计划,但合格11


 
卖出补仓交易。2.交易计划的终止和修订交易计划的终止应仅在不寻常的情况下发生。交易计划的任何终止或修订的生效,须经授权人员事先审核及批准。不鼓励参与者在季度黑色期间或交易计划参与者拥有重大非公开信息时终止交易计划。一旦交易计划被终止,参与者应至少等待30天后才能在交易计划之外进行交易,而采用新的交易计划将受到上述第VI节中所述的冷静期的约束。A. 1。您应该注意,交易计划的终止可能会导致失去对交易计划下过去或未来交易的肯定抗辩。在决定终止交易计划之前,您应该咨询您自己的法律顾问。无论如何,您不应假设遵守规定的冷静期将保护您免受交易计划终止可能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的影响。在最大可能范围内,不应修改交易计划。然而,出于善意而非作为规避1934年法案第10b-5条规则禁令的计划或计划的一部分行事的人可以修改交易计划,只要这种修改是在禁售期之外进行的,并且是在该人不拥有重要的非公开信息的时候进行的。在修改或修改交易计划时,进行此类修改或修改的人必须亲自在计划文件中书面证明(1)他们不了解有关公司或其证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2)他们是出于善意修改计划,而不是作为计划或计划的一部分,以逃避1394年法案第10(b)节的禁止。交易计划的任何修订或修改必须提交给授权人员并由其预先批准。对交易计划的任何修改或修改,如改变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的金额、价格或时间,将触发如上所述的新的冷静期。在特定情况下,交易计划必须终止。这可能包括宣布合并或发生会导致交易违反法律或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等情况。公司股票计划的授权人员或管理人有权在这种情况下通知经纪人,从而在终止的情况下使内幕信息知情人绝缘。3.全权委托计划尽管非全权委托交易计划是首选,但全权委托交易计划,即交易的酌情权或控制权转移给经纪人,如果得到授权官员的预先批准,则是允许的。4.报告公司将被要求报告其董事或高级职员在上一财政期间发生的关于公司证券的任何交易计划的采纳、重大修订或终止情况。披露将每季度发生一次,12


 
每年根据1934年法案定期报告表格10-Q、10-K以及任何代理或信息声明。如有需要,交易计划参与者或管理交易计划的经纪公司将根据有关表格144备案的现有规则填写并提交表格144。144表底部的脚注应表明,交易“符合符合规则10b5-1并到期的交易计划”。对于第16条报告人,应在交易执行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结束前提交表格4s。如上文所述,应在表格4的底部放置类似的脚注。此外,在任何报告根据交易计划进行的交易的表格4备案中,第16条报告人应选中相应的框,以表明交易是根据交易计划进行的,并提供采用交易计划的日期。5.期权现金期权的行使可以随时执行。“无现金行权”期权行权受交易窗口限制。然而,公司将根据交易计划允许当日销售。如果要求经纪商根据交易计划执行无现金行权,那么公司必须在交易计划中附上已签署、未注明日期且将行权的股票数量留空的行权表格。一旦券商确定时机成熟,按照交易方案行使期权并处置股份,券商将书面通知公司,公司股票计划管理人将在此前签署的行权表上填写股份数量和行权日期。内幕人士不应参与这部分演习。6.在开放交易窗口期间在交易计划之外进行交易,并且在遵守本政策其他条款的情况下,只要继续遵循交易计划并且此类交易不影响规则10b5-1肯定性抗辩的可用性,则允许与已经到位的交易计划指令不同的交易(换句话说,此类交易不具有更改金额的效果,交易计划下任何买入或卖出的价格或时机,或构成交易计划下任何买入或卖出的相应或对冲交易或头寸).。在某些情况下,在参与者的交易计划之外交易公司的证券可能会危及交易计划的有效性,应尽可能加以限制。7.除第六节概述的报告要求外的公开公告。A.上述4.公司可根据规则10b5-1作出交易计划正在实施的公告。它将在每种情况下考虑是否应就特定交易计划进行公开公告。它还可能在交易计划下进行交易时发布公告或回复媒体的询问。8.禁止交易13


 
本政策第V节禁止的交易,包括卖空和对冲交易,不得通过涉及潜在出售或购买公司证券的交易计划或其他安排或交易指令进行。9.责任限制公司、授权人员或公司其他雇员均不对根据本条VI.A.提交的交易计划的任何延迟审查或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尽管根据本第VI.A条对交易计划进行任何审查,公司、授权人员或公司其他雇员均不对采纳该交易计划的人就与该交易计划有关的合法性或后果承担任何责任。14


 
附表I须遵守预先清核要求的个人公司所有董事及行政总裁执行领导团队所有成员第16条高级职员财务及法律部门所有成员总法律顾问指定的其他人员,例如有权查阅重要财务数据的人员。15


 
附加短期利润规则第16(b)条清单注:高级职员、董事或10%股东(或居住在同一家庭或某些关联实体的任何家庭成员)在六个月内进行的任何购买和销售或销售和购买的任何组合均会导致违反第16(b)条,“利润”必须由Sprout Social, Inc.(“公司”)追回。被出售的股票被持有多久,或者对于高级职员和董事来说,你只是两笔匹配交易中的一笔的内幕交易,这没有区别。在六个月期限内,最高价格的销售将与最低价格的购买相匹配。如果销售是由高级职员、董事或10%股东(或居住在同一家庭或某些关联实体的任何家庭成员)进行的:1。过去半年内是否有内部人(或同住一户的家庭成员或某些关联实体)购买的情况?2.过去六个月内是否有任何根据规则16b-3不获豁免的期权授予或行使?3.未来六个月内是否预计或需要进行任何购买(或非豁免期权行使)?4.有没有准备好表格4?注意:如果要由公司的关联公司进行销售,是否准备了144表格,是否根据规则144提醒经纪人进行销售?如果要对公司股票进行购买或期权行使,则购买和期权行使:1。过去半年内是否有内部人(或同住一户的家庭成员或某些关联实体)的销售行为?2.未来六个月内是否预计或需要任何销售(例如与税收相关或年终交易)?3.表格4准备好了吗?在进行购买或出售前,请考虑是否知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内幕消息。高级职员和董事对公司证券的所有交易必须通过联系公司总法律顾问进行预先清算。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