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3
我们的ref YCU/752797-000001/31649581v1
亿航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亿航科技园一号楼11楼
黄埔区璧山大道29号
广州,510700
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6年5月15日
尊敬的先生们
亿航智能控股有限公司
我们曾就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向EHang Holdings Limited(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担任开曼群岛法律的法律顾问。
兹同意在“第10项。年度报告中的附加信息— E.税务—开曼群岛税务”,并进一步同意以引用方式并入2020年4月21日提交的表格S-8(档案编号:333-237769)、2024年4月19日提交的表格F-3(档案编号:333-278830)和2024年4月26日提交的表格S-8(档案编号:333-278954)的注册声明中,标题为“项目10”。年度报告中的附加信息— E.税收—开曼群岛税收”。
我们同意向SEC提交这份同意函,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你忠实的
| /s/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 |
| Maples and Calder(Hong Kong)LL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