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KeEFE,BRUYETTE & Woods,INC.的同意。
我们特此同意将我们致Richmond Mutual Bancorporation, Inc.(“Richmond”)董事会的意见函作为联合委托书/招股说明书的附录B,该联合委托书/招股说明书构成于本协议日期提交的表格S-4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该声明涉及Farmers Bancorp,Frankfort,Indiana与Richmond Mutual的拟议合并,以及其中对该意见的引用以及对该意见的引用或摘要。
在给予此类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7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我们也不在此承认我们是《证券法》或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条例所使用的“专家”一词含义内的注册声明的任何部分的专家。
KeEFE,BRUYETTE & Woods,INC。
日期: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