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维尔京群岛
国家公司委员会
修正条款
到
重述公司章程
OF
DYNEX资本公司
根据《弗吉尼亚法典》第9章第11条第13.1条,下列签署人代表下述公司声明如下:
1.公司名称为Dynex Capital, Inc.(简称“Dynex Capital,Inc.”)。
2.公司通过了对其重述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第三条的修订(“修订”),将第三条的“普通股”部分全文重述如下:
iii. 股本
普通股
公司有权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应为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180,000,000股。
公司任何类别普通股的任何股份的持有人均无优先购买权或优先购买权,以购买或认购(i)公司任何类别的任何股份,不论该等股份是现在或将来获授权的;(ii)购买该等股份的任何权证、权利或期权;或(iii)可转换为任何该等股份或可转换为购买该等股份的权证、权利或期权的任何证券或债务。
3.修正案于2023年5月18日通过。
4.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该修正案,并按照《弗吉尼亚法典》第9章第13.1章的规定,提交给股东,并得到股东的正式批准。 及公司章程,以及:
(a)公司普通股股东是唯一有权就修正案投票的团体,其名称、未发行股票数目和有权投票的票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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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定 |
已发行股票数量 |
有权投票的票数 |
| 普通股 |
53,848,982 |
53,848,982 |
(b)对修正案的无争议投票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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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组 |
无争议投票总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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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股东 |
33,728,383 |
(c)该修正案的人数已足够批准。
以公司的名义由下列人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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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ert S. Collig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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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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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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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 罗伯特·S·科利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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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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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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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rporation’s SCC ID # |
|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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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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