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免责申明:同花顺翻译提供中文译文,我们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3.1 2 filename2.htm 文件
附件 3.1
经修订及重述
成立法团证明书
恩特拉塔公司。
******
Entrata,Inc.(the "株式会社“),根据和凭借《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组织和存在的公司(”DGCL”),特此证明如下:
1.公司名称为Entrata,Inc.。该公司最初以“Property Solutions International,Inc.”的名称注册成立。其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公司注册证书原件的日期是2003年7月11日。
2.这份经修订及重订的法团注册证明书,是根据《总务委员会条例》第141、228、242及245条的适用条文,经董事会一致书面同意及法团股东书面同意而妥为采纳。
3.这份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书修订及重述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书(经2021年3月15日提交的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书的若干修订证书修订)修订证明书”),由于2021年12月9日提交的修订证明书的更正证明书所更正的“当前 证书"),现将现行证书全文修改重述如下: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为Entrata,Inc.(the“株式会社”).
第二条
该公司在特拉华州注册办事处的地址是251 Little Falls Drive,位于纽卡斯尔县威尔明顿市,邮政编码19808。其在该地址的注册代理人名称为Corporation Service Company。
第三条
公司将进行或促进的业务或目的的性质是从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可组织公司的任何合法行为或活动("DGCL”).
1


第四条
1.本经修订及重订的法团注册证书向特拉华州州务卿(以下简称“经修订及重订的法团注册证书”)提交并生效后立即生效备案日期"),且在公司或任何股东不采取任何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公司A类普通股的每一股,如在紧接申报日期前已发行和流通在外或由公司库存持有,应自动重新分类并变更为一(1)股有效发行、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的普通股(定义见下文),而在紧接申报日期前已发行及流通在外或以库藏形式持有的每一股公司B类普通股,须自动重新分类及更改为一(1)股有效发行、缴足股款及不可评估的普通股(统称为“重新分类”).自提交日期起及之后,代表公司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在紧接提交日期前已发行的证书(“旧证书")须自动表示由该等旧证书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如适用)的股份已根据重新分类而重新分类及更改的普通股整体股份数目,直至向公司交出以换取代表因重新分类而产生的适当数目的普通股证书为止,尽管旧证书并未在公司办事处交出。
公司有权发行的股票总数如下。
2.公司有权发行的各类股本的股份总数为375,000,000股,包括37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
第五条
1.投票.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在所有股东大会上(并根据代替会议的书面行动)就截至适用记录日期所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一票表决权。不得进行累积投票。
2.清算权.在公司进行任何清算、解散或清盘时,无论是自愿还是非自愿,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以每股为基础,平等分享公司可供分配给其股东的所有资产。
3.股息.普通股股东应有权获得,在pari passu根据,当、如果和如公司董事会宣布(“董事会 董事"),从公司合法可用的任何资产中,包括董事会不时宣派的股息。凡第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分配应以现金以外的财产支付,则该分配的价值应为董事会善意确定的该财产的公允市场价值。
2


4.保护性规定.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透过修订、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未经(除法律或本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所规定的任何其他表决外)有权在某次会议上以书面或以投票方式给予的、同意或表决(视属何情况而定)作为一个类别单独作出的要求持有人(定义见下文)的书面同意或肯定投票,而未经该等同意或表决而订立的任何该等作为或交易均属无效从头算起,且无任何效力或影响:
(a)与大股东订立任何(i)自我交易交易、(ii)与大股东订立利害关系方交易或(iii)与大股东订立其他交易(定义见下文)(包括第(i)或(ii)条所述的任何交易);提供了,然而,本条款(a)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要求在以下情况下获得申购持有人的批准:(1)与多数股东的投资组合公司以善意和公平的商业条款订立的交易,(2)根据股东协议条款允许的交易或行动(包括在本协议日期或前后发起的任何要约收购),(3)根据股东协议根据优先购买权发行公司的证券,(4)股东协议下的开脱、补偿、赔偿和费用垫付权利,本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公司附例或任何董事赔偿协议,以及(5)Silver Lake Management Company VI,L.L.C.与公司之间将于本协议日期或前后订立的管理服务协议的订立和遵守,并经不时修订,但对该协议的任何修订如增加公司须承担的成本或开支,须经申购持有人同意;
(b)修订、修改、更改或废除本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证明书或法团附例的任何条文,而该等条文的方式对申购持有人有重大不利影响;
(c)回购或赎回(或准许任何附属公司购买或赎回)公司的任何普通股股份,但(i)从前雇员、高级人员、董事、顾问或其他为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人处回购或赎回普通股,与停止该等雇用或服务有关,(ii) 拉塔从公司的每一位股东回购或赎回普通股,(iii)根据公司的任何证券或与此类证券相关的任何合同的条款进行回购或赎回,或(iv)为实现“合成二次”交易而进行的任何回购或赎回,其中向作为股东协议一方的公司的适用股东提供了其中所述的随附权利;
3


(d)就公司的任何普通股股份支付或宣布任何股息或作出任何分配,但按完全稀释的比例向公司所有股东支付的股息或分配除外(假设所有未偿还的可转换证券均已转换,但股票期权和其他衍生工具可能会改为进行衡平法调整以代替支付);提供了,然而,则本(d)条的任何规定,如依据公司的任何证券或与该等证券有关的合约的条款支付或宣派股息或分派,则无须取得申购持有人的批准;或
(e)修订第五条第4款。
第六条
公司要永续存在。
第七条
为促进而非限制特拉华州法律赋予的权力,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应由董事会管理或在董事会的指导下进行。
a.董事投票.普通股股东有权在董事选举中投票。董事人数按《股东协议》规定或约定确定。
b.董事的行动.根据DGCL第141(d)条并在其许可下:
(i)在董事会的任何会议上,或就任何代替该会议的书面同意,每名董事(任何SL指定董事(定义见下文)除外),均有权在该会议上或就该书面同意投一(1)票;及
(ii)在董事会的任何会议上,或就任何代替该会议的书面同意而言,当时在任的SL指定董事各自有权投出相当于(x)(a)一的总和所得的商数的票数,加上(b)当时在任的所有非SL指定董事在该会议上或就该书面同意有权投出的总票数,再除以(y)当时在任的SL指定董事人数。
本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或法团附例中,凡就董事或董事会批准所需的表决提述过半数或其他比例的董事,均须提述该等董事有权投出的表决的过半数或其他比例(如适用),但任何其他提述
4


过半数或其他比例的董事,包括就确定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而言,应指董事人数的过半数或其他比例(如适用),而不论该等董事有权投多少票;提供了,然而、在任何情况下,董事在获授权的董事职位总数中所持表决权低于1/3的,均不得构成法定人数。
c.修正.本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的条文,概不禁止法团经其股东及董事会必要的批准或同意而修订其法团注册证明书;提供了,然而、对第九条、第十条及第七条A、B款的修改,需取得大股东的书面同意。董事会有权不时订立、采纳、更改、修订及废除公司的附例,但有权就该附例投票的股东有权更改及废除本公司的附例。
d.选举董事.除非公司的附例有此规定,否则董事的选举无须以书面投票方式进行。
e.书籍.公司的簿册可(在符合任何法定规定的情况下)备存于公司附例所订定或董事会不时指定的一个或多于一个地方,或以在特拉华州境内或境外的方式或方式备存。
第八条
公司免除董事会每位成员因违反作为董事的受托责任而对公司或其股东的金钱损失承担的个人责任,提供了,然而,即在适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上述规定并不消除董事的法律责任:(i)任何违反该董事对公司或其股东的忠诚义务的行为,(ii)非善意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涉及故意不当行为或明知违法的行为,(iii)根据DGCL第174条,或(iv)该董事从中获得不正当个人利益的任何交易。如果DGCL被修订以授权公司行动进一步消除或限制董事的个人责任,则董事的责任应在DGCL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消除或限制,如经如此修订。本条文的任何修订、废除或消除,均不适用于或对任何董事的法律责任或指称法律责任产生任何影响,亦不适用于或与该董事在该修订、废除或消除前发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有关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A.本公司应在特拉华州法律不加禁止的最大限度内,对任何受到威胁的、未决的或已完成的诉讼、诉讼、程序或索赔(不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的当事人或曾经是当事人或被威胁成为当事人或作证的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原因是该人无论是在本协议日期之前或之后,都是或曾经是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
5


法团或在担任本法团董事或高级人员期间,现正或正应本法团的要求担任任何法团、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合伙人、受托人、雇员或代理人,包括与雇员福利计划有关的服务,以应对所有索赔、损失、责任、费用(包括律师费和开支)、损害赔偿、判决、罚款、罚款和在和解中支付的与调查、准备抗辩或抗辩该诉讼、诉讼、诉讼或索赔有关的金额(而不是以其他方式追回);然而,前提是,除非获得董事会批准或批准,否则上述规定不得要求本公司就由该人或代表该人发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法律程序、申索或反申索向任何人作出赔偿或垫付费用。
B.凡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已就本条第九条(a)款所提述的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的案情或其他抗辩胜诉,或为抗辩其中的任何申索、发出或事宜,则该人须就该人实际及合理招致的与该等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有关的开支(包括律师费及开支)获赔偿。
C.任何人在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行动、申索、诉讼或法律程序中因该人是或曾经是公司的高级人员或董事(或是或曾经是公司的高级人员或董事,应公司的要求担任另一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雇员福利计划、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而为其辩护或作证而招致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及开支),应由公司在该诉讼、申索、在公司收到该董事或高级人员提出的垫付该等费用的请求后十(10)个营业日内提起诉讼或进行法律程序,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收到任何该董事或高级人员或其代表作出的偿还该等款项的承诺后(如最终须确定该董事或高级人员无权就DGCL相关章节授权的费用获得公司赔偿),而公司可为提供该等垫款而采纳附例或与该等人士订立协议。
D.本条第九条允许的赔偿不应被视为排除任何人根据任何协议、股东或无利害关系董事的投票或其他方式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包括以该人的官方身份采取的行动和担任职务时以其他身份采取的行动,并应继续作为已不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并应为该人的继承人、遗嘱执行人和管理人的利益。为确保根据本条第IX条向公司确定的所有现任和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赔偿,或以其他方式成为或曾经是公司不时存在的任何员工福利计划的“受托人”:(i)“其他企业”应被视为包括此类员工福利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任何受国会法案“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管辖的计划,经不时修订,(ii)公司须当作为已要求某人为雇员福利计划服务,而该人在履行其对公司的职责时亦施加
6


对该人员向计划或计划的参与者或受益人征收的关税或以其他方式涉及其提供的服务,以及(iii)根据国会此项法案就雇员福利计划对该人员征收的消费税应被视为“罚款”。
E.公司有权代表任何现为或曾为公司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或现为或曾应公司要求担任另一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雇员福利计划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高级人员、雇员或代理人的人,购买和维持保险,以对抗针对该人主张并由该人以任何该等身分招致的任何法律责任,或因该人的该等身分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公司是否有权根据本条第IX条或其他规定就该等法律责任向该人作出赔偿。
F.公司承认并同意,公司应并在适用范围内促使任何其他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营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受控实体")根据并根据(如适用)赔偿来源(定义见下文)的条款,就任何可共同赔偿的索赔(定义见下文)向任何受偿人支付全部和主要责任,而不论受偿人可能从任何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雇员福利计划或其他企业(公司除外,任何受控实体或保险人根据或依据公司或任何受控实体的保险单),而受偿人可能有权从中获得赔偿,而公司或任何受控实体也可能对此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义务(统称为“受偿人相关实体”).在任何情况下,公司或任何受控实体均无权获得与受偿人有关的实体的任何代位权或分担权,且受偿人可能从与受偿人有关的实体获得的垫款或追偿权均不得减少或以其他方式改变受偿人的权利或公司或任何受控实体在赔偿来源项下的义务。如任何与受偿人有关的实体须就任何可共同赔偿的索偿向受偿人作出任何赔偿,(x)公司,并在适用范围内,须促使受控实体根据该受偿人有关实体的书面要求,在该等付款的范围内迅速向作出该等付款的受偿人有关实体作出补偿,(y)在公司和/或任何受控实体根据第(x)条未事先全额偿还的范围内,作出该等付款的受偿人相关实体,应以该等付款的未偿余额为限,代位行使受偿人对公司和/或任何受控实体(如适用)的所有追讨权利,且(z)受偿人应签署合理要求的所有文件,并应采取合理必要的一切措施以确保该等权利,包括签署可能必要的文件,以使受偿人相关实体能够有效地提起诉讼以强制执行该等权利。
7


第十条
A.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各主要投资者(包括(a)其各自的关联公司,(b)其或其各自的关联公司进行投资的任何投资组合公司或(c)其各自的任何有限合伙人、非管理成员或其他类似的直接或间接投资者)以及由任何主要投资者委任的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董事(统称“受保人员”):
(i)有权且无义务(信义、合约或其他方面)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和占有各类其他商业企业的权益,包括那些从事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活动或业务范围或被视为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竞争的企业,以其个人名义,或与任何其他人合伙,或作为其雇员、高级人员、董事或股东,没有义务向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股东或其任何子公司提供参与其中的权利;
(ii)可向任何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人投资或向其提供服务;及
(iii)没有责任(信义、合约或其他方面)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传达或呈报对可能是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公司或其他商业机会的潜在交易或事项的任何知识,且尽管本条文另有相反规定,亦无责任因违反任何责任(信义、契约性或其他),原因是该人直接或间接为自己寻求或获得该机会,将该机会指引予另一人,或不向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公司的任何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提供该机会。
B.为免生疑问,第X条旨在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并在符合第X条规定的情况下,放弃和放弃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对本条款所列事项的任何权利,第X条应被解释为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实施该放弃和放弃。
8


第一条XI
就本经修订及重述的法团注册证明书而言:
附属公司”是指,就任何人而言,控制、受其控制或与其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术语“控制”是指通过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指导或导致该人的管理和政策方向的权力。术语“受控”具有与前述相关的意义。
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中的一名董事。
赔偿来源”指(i)DGCL,(ii)本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iii)公司章程,(iv)股东协议,(v)任何董事赔偿协议,(vi)公司或任何受控实体与受偿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据此对该人进行赔偿,(vii)任何受控实体的公司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或(viii)公司注册证书、组织证书、章程、合伙协议、经营协议、成立证书、有限合伙证书或任何受控实体的其他组织或管理文件。
获弥偿负债”是指所有索赔、损失、责任、费用(包括律师费和支出)、损害赔偿、判决、罚款和在和解中支付的金额。
可共同赔偿的索赔"应作广义解释,并应包括但不限于受偿人有权从(1)公司和/或任何受控实体根据赔偿来源获得赔偿的任何受偿负债,以及(2)任何受偿人相关实体根据任何受偿人相关实体与受偿人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向受偿人提供赔偿,任何受偿人相关实体的公司或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或公司注册证书、组织证书、章程、合伙协议、经营协议、成立证书,另一方面,任何受偿人相关实体的有限合伙或其他组织或管理文件的证明。
主要投资者”应具有《股东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大股东”是指将SLP徽记Aggregator,L.P.和SLP徽记Aggregator II,L.P.连同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受让方以及继任者和受让人的统称。
申购持有人”是指除大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持有的公司普通股多数的持有人。
9


SL指定董事”指Silver Lake Group,L.L.C.或其继任实体或投资基金或管理公司关联公司之一的成员或雇员的董事。
股东协议”是指公司、大股东和公司的某些其他股东之间于本协议日期或前后签署的公司的某些股东协议,经不时修订、重述、补充或修改。
子公司”指公司和/或其任何其他子公司当时直接或间接拥有该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或其他实体的已发行股本证券的多数投票权的任何公司、合伙企业、信托或其他实体。
10


公司已安排首席执行官于2022年3月15日签署这份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作为证明。
恩特拉塔公司。
签名:/s/亚当·埃德蒙兹
亚当·埃德蒙兹
首席执行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