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2
| 2023年7月3日 |
Petr ó leo Brasileiro S.A. —巴西国家石油公司 AV。Henrique Valadares,28 – 9楼 20231-030里约热内卢– RJ 巴西
Petrobras Global Finance B.V。 Weena 798C,23rd地板 鹿特丹3014号 荷兰 |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Petr ó leo Brasileiro S.A. – Petrobras(一家根据巴西联邦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存在的部分国有企业)和Petrobras Global Finance B.V.(一家荷兰私营公司)(“PGF”,连同Petrobras,“公司”)的特别美国法律顾问,根据F-3表格(第333-261817号和第333-261817-01号)上的登记声明,就PGF发行1,250,000,000美元,即PGF于2033年到期的6.500%全球票据(“票据”)的本金总额。票据将根据PGF与作为受托人的纽约银行公司纽约梅隆银行(“受托人”)于2018年8月28日签署的契约(“2018年基础契约”)发行,并由PGF、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受托人于2023年7月3日签署的第五份补充契约(“第五份补充契约”,连同2018年基础契约,“契约”)补充。
在每一种情况下,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受托人都将享有日期为2023年7月3日的担保(“担保”,以及与票据一起称为“证券”)。此种登记声明自最近的生效日期(2023年7月3日)起经修订,只要与证券有关(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30B(f)(2)条的规定确定),但不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在此称为“登记声明”。
在得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审查了以下文件:
(a)2018年基准契约的签立副本;
(b)第五份补充契约的格式,包括代表《注释》的全球证书的格式;及
(e)担保的一种形式。

Petr ó leo Brasileiro S.A. – Petrobras
Petrobras Global Finance B.V.,第2页
此外,我们亦已审阅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并令我们满意的其他文件的正本或副本,并已进行我们认为适当的法律调查,作为以下意见的基础。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假定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原件的一致性。此外,我们已假定并未核实我们所审阅的每一份文件的事实事项的准确性。
基于上述情况,并在符合下述进一步假设和条件的前提下,我们认为,当PGF和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如适用)按照我们审查过的格式正式签署和交付第五份补充契约和担保,而票据已按照登记声明中所述的方式正式交付给买方并由其支付,并按照我们根据契约条款审查过的格式签署和认证后,票据将有效,PGF的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义务,有权享受契约的好处,担保将是有效的,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巴西石油公司的义务。
只要上述意见涉及PGF或巴西国家石油公司的任何协议或义务的有效性、约束力或可执行性,(a)我们假定Petrobras和PGF各自以及此种协议或义务的另一方均已满足适用于该公司的法律要求,以使此种协议或义务可对其强制执行(但并未对Petrobras和PGF就美利坚合众国联邦法律或纽约州法律的事项作出此种假设)根据我们的经验,这通常适用于与《契约》和《票据》所设想的交易类型有关的一般商业实体;(b)此类意见受适用的破产法、破产法和影响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约束,并受衡平法一般原则的约束;(c)此类意见受外国法律的司法适用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外国政府行动的影响。
我们注意到,巴西国家石油公司和PGF各自在《担保》第15条和《2018年基本契约》第1.15条中放弃任何法院管辖和法律程序豁免(如适用)的可执行性受1976年《美国外国主权豁免法》规定的限制。
我们注意到,《担保书》第15条和《2018年基本契约》第1.15条指定纽约州曼哈顿区的任何联邦法院为与《担保书》、《契约》和《票据》有关的诉讼或诉讼的地点,(尽管《担保》第15条和《2018年基本契约》第1.15条对此作出了放弃),但这些法院有权根据28 U.S.C. § 1404(a)移交诉讼,或以此类联邦法院是此类诉讼或程序的不便审理地为由驳回此类诉讼或程序。
我们不对任何美国联邦法院的主题事项管辖权表示任何意见,以裁决与担保、契约或票据有关的任何诉讼,如果根据28 U.S.C. § 1332基于公民身份多样性的管辖权不存在。
Petr ó leo Brasileiro S.A. – Petrobras
Petrobras Global Finance B.V.,第3页
我们对担保第14条和2018年基本契约第10.12条有关货币赔偿的可执行性不表示意见。
我们注意到,在担保书第3和第5节中放弃抗辩可能无效,因为任何此类抗辩涉及纽约州的公共政策问题。
上述意见仅限于美利坚合众国的联邦法律和纽约州的法律。
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证物提交注册声明,并同意在构成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中,在“证券的有效性”标题下提及本公司,以及在招股说明书补充说明书中,在“法律事项”标题下提及本公司,作为Petrobras和PGF的法律顾问,他们已通过注册声明登记证券的有效性。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并不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本文所表达的意见是在本文发表之日起提出的,对于在本文发表之日之后可能影响本文所表达的意见的任何法律发展或事实问题,我们不承担向您或任何其他人提供建议或进行任何调查的义务。
| 真的是你的, | ||
| 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 ||
| 签名: | /s/Francesca L. Odell | |
| Francesca L. Odell,合伙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