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97.1
附件 97.1
Novartis AG
治理经济复苏的政策
错误判给的赔偿
1.目的
这项关于追回错误奖励补偿的政策(“政策”)已被诺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采纳,以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10D-1(“规则10D-1”)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303A.14节(“第303A.14节”)的要求。
根据这项政策,公司将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按照董事会确定的方式,并按照规则10D-1和第303A.14节,在以下情况下,收回现任或前任执行官在2023年10月2日或之后收到的任何错误授予的补偿:
•基于激励的薪酬的授予、归属或支付全部或部分基于实现财务报告措施,该财务报告措施随后成为公司财务报表重述的主题;和
•如果财务报告措施得到适当报告,执行干事本应收到的基于奖励的薪酬数额将低于实际收到的数额。
2.追讨误判赔偿款
(a)在公司被要求编制重述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及时地追回错误判给的赔偿金额:
(i)本政策适用于以下人员收到的所有基于激励的薪酬:
(一)开始担任执行干事后;
(2)谁在业绩期间的任何时间担任该激励薪酬的执行官;
(3)当公司有一类证券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美国国家证券协会上市时;和
(4)恢复期内。
(ii)公司可行使酌处权,以实现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第954条目的的方式实现追偿:防止现任或前任执行官保留他们收到的、根据重述他们无权获得的基于激励的薪酬。视具体事实和情况不同,不同情况下可能适用不同的追偿方法。
(iii)除非符合本款第2(a)(iii)款第(1)、(2)或(3)款的条件,而管理局的赔偿委员会已作出追讨将不可行的决定,否则公司须遵照本保单追讨错误获判的赔偿。
(1)为协助执行本保单而支付给第三方的直接费用将超过应收回的金额。在得出基于强制执行费用无法收回任何金额的错误授予的赔偿的结论之前,公司应做出合理尝试以收回此类错误授予的赔偿,记录此类合理尝试以进行追偿,并将该文件提供给纽约证券交易所。
(2)如果瑞士法律是在2022年11月28日之前通过的,则追回将违反该法律。在得出因违反瑞士法律而无法追回任何金额的错误授予的赔偿的结论之前,公司应获得纽交所可接受的瑞士律师的意见,即追回将导致此类违规行为,并且必须向纽交所提供该意见。
(3)追偿可能会导致一项原本符合美国税务资格的退休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雇员可广泛获得福利)无法满足26 U.S.C. 401(a)(13)的反异化要求或26 U.S.C. 411(a)的不可没收要求及其规定。
(iv)公司不得就错误判给的赔偿的损失向任何现任或前任执行人员作出赔偿。
(b)公司应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要求提交与本政策有关的所有披露,包括适用的委员会文件要求的披露。
3.定义
(a)佣金指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b)公司意思是诺华公司。
(c)执行干事指公司的总裁、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或如无此类高级人员,则为控制人)、公司任何负责主要业务单位、分部或职能(如销售、行政或财务)的副总裁,或执行决策职能的高级人员,或为公司执行类似决策职能的任何其他人,该人应如此指定为执行官。在公司,这包括ECN的所有成员,他们已被董事会授予公司管理层,以及公司的首席会计官(如果该个人也不是公司的首席财务官)。
(d)ECN指诺华的执行委员会。
(e)误判赔偿指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金额超过了如果根据重述的金额确定本应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薪酬金额,并且必须在计算时不考虑所支付的任何税款。对于基于公司股价或股东总回报的激励补偿,其中错误授予补偿金额不直接从重述信息进行数学重新计算:
(i)该金额必须基于对重述对公司股价或收到基于激励的薪酬所依据的股东总回报的影响的合理估计;和
(ii)公司应保存确定该合理估计的文件,并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供此类文件。
(f)财务报告措施指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所使用的会计原则确定和列报的计量,以及全部或部分源自该计量的任何计量。公司股价和股东总回报也是财务报告的衡量标准。财务报告措施不需要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提出,也不需要包含在提交给委员会的文件中。
(g)集团指本公司及其所有直接及间接附属公司。
(h)基于激励的薪酬指全部或部分基于实现财务报告措施而授予、赚取或归属的任何补偿。
(一)纽约证券交易所意思是纽约证券交易所。
(j)基于激励的薪酬被视为收到在实现基于激励的薪酬奖励中规定的财务报告措施的公司会计期间内,即使基于激励的薪酬的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期间结束之后。
(k)恢复期指在公司被要求准备重述之日前的三个已完成的公司会计年度。除公司最后三个已完成的会计年度外,本政策应适用于在这三个已完成的会计年度内或紧接其后的任何过渡期(因公司会计年度的变化而产生)。然而,公司上一财政年度结束的最后一天与新财政年度的第一天之间的过渡期,包括九至十二个月,将被视为已完成的财政年度。公司追回错误奖励赔偿的义务不取决于是否或何时向委员会提交重述。
为厘定有关的恢复期,公司须拟备重述的日期为以下情况发生的较早日期:
(i)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会的一个委员会,或在董事会不需要采取行动的情况下,授权采取该等行动的一名或多名公司高级人员,得出或合理地应得出结论,认为公司须拟备重述的日期;或
(ii)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合法授权机构指示公司准备重述的日期。
(l)重述指由于公司重大不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的任何财务报告要求而导致的会计重述,包括任何必要的会计重述,以更正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具有重大意义的错误,或者如果该错误在本期更正或在本期未更正,将导致重大错报。
4.杂项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应拥有根据本政策作出所有决定的充分和最终权力,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将从执行干事处追回的错误授予的补偿金额以及应以何种方式追回此种错误授予的补偿。薪酬委员会独立董事根据本政策规定作出的所有决定和决定均为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所有人具有约束力,包括公司、其关联公司、其股东和员工。
每份授予协议或其他文件载明授予执行干事(或成为执行干事的任何人)的任何基于激励的薪酬的条款和条件,应被视为包括并纳入本政策的规定。本保单中规定的补救措施不应是排他性的,应是公司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可能获得的所有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补充。
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9日采纳,并于2026年1月28日经董事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