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的认证
首席执行官
根据
18 U.S.C.第1350条,
根据通过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E.merge Technology Acquisition Corp.(“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季度期间表格10-Q的季度报告(“报告”),我,公司联合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杰夫·克拉克证明:根据18 U.S.C. § 1350,由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添加,即: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据本人所知,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报告所涵盖期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 日期:2022年8月15日 | 签名: | /s/杰夫·克拉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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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杰夫·克拉克 | ||||||
| 联席首席执行官和 首席财务官 (首席执行官和 首席财务及会计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