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1.2
认证
我,大卫·J·C·肯纳利,特此证明:
1. |
我已经审核了克罗格公司的这份年度报告,文件格式为10-K表格。 |
2. |
据我所知,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考虑到报告所涵盖的时间段,这些陈述在逻辑上应该是清晰的,不会造成误导。 |
3. |
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以及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可以确信:报告中所描述的期间内的注册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都是真实可靠的。 |
4. |
注册人的其他授权官员与我共同负责建立并维护相关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的规定),以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规定)。我们已具备履行这些职责所需的资格与能力。 |
(а) 我们已制定了相应的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或者在我们的监督下,促使这些控制机制与程序的制定。这样,与注册人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信息,就能由这些实体的内部人员向我们进行通报,尤其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
(b) 实施或促使在我们的监督下建立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财务报告的质量可靠,并能够按照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为外部用途编制出可靠的财务报表;
(c) 评估了注册人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我们根据该评估得出的关于这些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这些结论基于本报告所涵盖期间的数据分析所得出的结果。
(d) 本报告中提到了注册机构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中发生的任何内部控制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发生在注册机构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的话,则指第四个财政季度)。这些变化可能已经对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很可能继续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注册人的其他审计负责人以及我本人,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经向注册人的审计人员以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承担类似职责的人员)提供了相关信息。 |
(a)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重大缺陷和弱点,这些缺陷很可能会对注册机构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b) 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此类行为是否严重,只要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实体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担任重要职务的员工,均被视为违法行为。
日期:2026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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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大卫·J·C·凯纳利 |
大卫·J·C·肯纳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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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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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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