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3.2
由首席财务干事核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
关于融360|简普科技公司(“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报告”),我,公司首席财务官 Yil ü(Oscar)Chen,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第906条通过,证明据我所知:
(1)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以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要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日期:2023年4月26日
签名: |
/s/Yil ü(Oscar)Chen |
姓名: |
Yil ü(奥斯卡)陈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