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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5 8 ea020297707ex10-5 _ anew.htm 2022年6月29日香港沙田沙田农村委员会道138号大中央广场22楼租赁协议

附件 10.5

 

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

 

IMENSON LIMITED

 

 

VG Zenith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租赁协议

 

 

中央广场I座22层

沙田乡事委员会道138号

新界沙田

香港

  

 

 

执事

5楼
亚历山德拉之家
遮打道18号
香港中环

电话:+ 85228259211

传真:+ 85228100431

HongKong@deacons.com

www.deacons.com

 

LC:LAHILD 22/584257

 

 

 

 

租赁协议

 

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

 

之间:-

 

(1) IMENSON LIMITED照顾恒生地产管理有限公司其通信地址为9香港九龙旺角亚皆老街113号恒生113楼(“房东”);以及

 

(2) VG Zenith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 (公司编号:1176796),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办事处位于03-04室,21St香港第一科学馆Read,Concordia Plaza South Tower,Floor,Concordia Plaza South Tower,No.1 Science Museum Read,Hong Kong("租户”).

 

议定如下:-

 

1. 定义

 

1.1 在本协议中,下列表述在上下文允许的情况下具有以下含义:-

 

“建筑”

 

附表第一部分所指的多层建筑。

  

“发展”

 

在陆地上、陆地上、曾经或陆地下进行建筑、工程、采矿或其他作业,或对任何建筑物或土地的用途作出任何重大改变。

 

“兴趣”

 

自支出发生之日起或利息自发生之日起至任何判决之前和之后的支付之日止期间,按每月1.25%的利率计息。

 

“经理”

 

任何获委任履行大厦大厦经理职能的人士或商号。

 

“房地”

 

附表第II部所描述的处所,并须包括任何增设、改善、石膏及其他围住处所的墙壁(但不包括该等墙壁的任何其他部分)、所有内墙、天花板的饰面(但不包括任何其他部分)、所有门、地板及结构柱、业主的固定装置及配件(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的条文(定义见附表第IX部特别条件I)、窗框及玻璃(但凡只对内部框架及玻璃进行双层玻璃)、所有管道、电线、电缆、下水道、排水沟、排水沟,处所内的管道或其他服务介质、框架或专门服务于处所的框架。

  

- 1 -

 

 

“任期”

 

本协议授予的年限。

 

1.2 凡文意允许的,房东和租客的表述应分别包括当时的复出者和租客的所有权继承者。

 

1.3 在任何时候,当业主或租客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时,该等表述包括全部或其中任何一人,以及由他们中的任何人或与他们中的任何人明示或暗示作出的义务,须当作由该等人或与该等人共同及个别作出。

 

1.4 凡文意如此承认,凡提述业主可行使的任何权利,则须包括任何上级业主及业主或任何上级业主授权的所有人行使该权利。

 

1.5 承租人不做某一行为或事情的任何约定,应被视为包括不让该行为或事情被做的义务。

 

1.6 凡提述任何条例或命令,须包括该条例或命令的任何法定延期、修改或重新制定,以及依据该等条例或命令订立的任何规例或命令。

 

2. 协议让

 

业主同意将处所连同与业主及其他拥有相同使用权的人的共同权利,在不造成阻碍的情况下,出租予租户,以取得步行进出处所的目的,但保留:-

 

(a) 有权透过现时或其后可能于任期内在处所内、在处所上或在处所下安装或建造的管道下水道、导管及电线,将水、污水及电力自由进出建筑物的任何其他部分及任何邻近处所;

 

(b) 有关业主的任何邻近处所的所有光、空气及支援权利;

 

- 2 -

 

 

(c) 业主及/或经理及/或任何获授权人有权架设脚手架,以维修或清洁建筑物的外部或共用部分,或更改毗邻处所,即使该脚手架及或进行有关工程可能会暂时干扰进入或享用及使用处所;

 

(d) 在本协议条款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处所的权利;和

 

(e) 任何上级协议除外和保留的所有权利。

 

受限于所有地役权及有关处所须遵守的类似权利及特权。

 

3. 任期

 

该等处所的租期载于附表第三部。

 

4. 租金

 

本协议预留的租金载于附表第IV部,并须由承租人于租期内的每个历月的第一天(以本协议下提供的免租期为准)支付,而无须在法律或权益上扣除或抵销,但订明首笔及最后一笔该等付款须参照属于租期内的有关月份的天数分摊。

 

5. 租户的义务

 

租客同意房东:-

 

5.1 租金

 

以香港银行公会会员提供的自动付款服务或业主合理指示的其他方式,按附表第4条及第IV部所述的时间及方式支付租金。

 

5.2 费率和支出

 

(a) 支付有关公用事业公司向处所提供水、电、电话及其他服务的所有押金及费用。

 

(b) 就差饷及所有其他由香港政府或其他主管当局评估并须就处所支付的年度或经常性现有及未来税项及支出(政府租金及物业税除外)按要求向业主负责及作出赔偿。

 

- 3 -

 

 

(c) 如没有按照《差饷条例》(第116)租客须向业主支付相当于根据本协议须支付的月租金的5%的款额,作为按金,以作为到期支付差饷的保证金,而该等差饷须由球队在支付预留租金的同时及以相同方式支付予业主,而租客的任何多付或少付款项,须在根据《差饷条例》作出估价时退还或由租客支付。

 

5.3 管理费和空调费

 

(a) 于每个日历月的第一天,向业主预先支付就处所应付的管理费及空调费(“管理费及空调费”),而无须在法律或权益上扣除或抵销。

 

(b) 就处所应付的管理费及空调费,须按经理人不时告知的金额计算。管理人可不定期修改管理费、空调费收费金额。不得对管理人变更处所管理费、空调费的次数进行限制。在不损害上述内容及仅供租户参考的原则下,于期限开始时就处所应付的管理费及空调费的初步金额载于本协议附表第V部。

 

(c) 大厦内设置冷气的时间,为非公众假期的每个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至下午7时之间及非公众假期的每个星期六上午8时至下午2时之间的时间。经理可不时更改或修订上述时间。根据管理人的批准和技术可行性,在上述正常供应时间之外的额外空调可在租户向管理人发出合理的事先通知后按管理人不时确定的费率(并可不时进行调整)提供。承租人须在接获可能按周或按业主或经理决定的其他时间间隔提出的需求通知书后,缴付额外的空调费用。

 

- 4 -

 

 

5.4 装修

 

按照首先须提交予业主及(如经理人要求)经理人书面批准的图则及规格,以良好及适当的工人般方式,并在各方面以适合于一等办公楼的风格及方式,装设处所,租客须负担费用。承租人在进行清洁及装修工程时,只可使用经业主批准的承建商,或在与主要建筑物系统连接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消防服务、由业主及/或管理人提名的承建商,承租人须承担费用。装修计划须在任何装修工程开始前提交业主及(如经理人要求)经理人批准。承租人须遵守业主及/或经理不时发出的装修指引及/或房屋规则。未经业主及(视属何情况而定)经理事先书面批准,承租人将不会对批准的装修图则及规格或处所的室内设计或布局进行任何更改。承租人须于业主提交装修图则时向其缴付附表第VI部所列的款项。

 

5.5 保险

 

(a) 促使承租人的承建商就承租人在该等工程开始前向处所进行的装修工程向承租人投保承建商所有风险保单,并按业主批准的金额承保所有正常风险,包括对建筑物造成的损失或损坏的赔偿以及公众和第三方责任,并向业主提供该保单的副本。

 

(b) 就根据本协议由租户负责维护、修理或更换的处所和其中财产的部分以及就损失责任订立和维持足够的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任何人或财产造成伤害或损害,而该伤害或损害可能会根据第5.7(b)条向业主认可的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提出弥偿要求,并在业主要求时向业主出示该保险的保单,连同业主信纳的证据,证明该保单已获全数偿付,且在各方面均属有效及存续。该等保险的保单须以租客的名义及背书,以显示业主及(如经理人要求)经理人在处所的利益,并须按业主不时厘定的金额,并须载有一项条款,大意为未经业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取消因此而订立的保险范围及其条款及条件的修改或限制。

 

- 5 -

 

 

(c) 与经房东保险认可的信誉良好的保险公司在整个期限内生效和保持其全部重置价值的火灾、水或意外损坏保险如下:-

 

(一) 处所内或构成部分的所有玻璃;及

 

(三) 房地内的股票、固定装置和配件、装饰性质的物品和个人物品。

 

且承租人应在保单上背书房东利益,并应按要求出示保单和证据,以确认保单已付清且有效且存续。

 

(d) 如承租人未能按上述(a)、(b)及/或(c)款的规定出示保单及其保险单的其他证据,业主可由承租人负担费用,并以承租人效力的名义,维持该等保险范围,令业主满意。

 

(e) 不得作出或遗漏任何有关处所或建筑物的保险单可能会作废或可作废的事情,亦不得作出任何可能须支付额外保险费的事情,亦不得遵守保险人已通知承租人的所有规定。

 

(f) 将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损坏或意外情况,毫不迟延地通知业主。

 

(g) 不得实施任何可能减少房东应收保险金的保险。

 

5.6 改动

 

(a) 未经业主及(如经理要求)经理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对处所作出任何更改或增加,亦不得将处所与任何毗邻处所合并。业主根据本款所授出的任何同意,须受租客提出有关图则及图则支持的申请,并在适当情况下提供一式两份的规格,并须缴付业主及其专业顾问的合理费用,以及租客订立业主就执行及恢复更改或增补所规定的契诺。

 

(b) 凡任何经批准的装修工程或对处所的更改,须对基地楼宇服务作出任何更改,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系统、空调系统及管道及排水系统,则租户须按成本只雇用由业主及/或经理为进行该等工程而指定的承建商。

 

- 6 -

 

 

5.7 维修

 

(a) 保持处所各部位干净整洁、无垃圾并处于良好实质性修缮和状态。

 

(b) 对因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缺陷或损坏状况或在处所内进行的任何装修、改建、加建或其他工程或承租人的仆人、代理人、承建商的作为、疏忽或失责而对建筑物或对业主或管理人或其他财产或人造成的任何损坏损失或伤害负责,雇员或持牌人或任何火势或烟雾蔓延或水溢出或任何物质或任何东西从处所或其任何部分逃逸,并就任何人就该等损害损失或伤害向业主作出的一切费用、索偿、要求、诉讼及法律程序,以及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及开支,向业主作出弥偿。

 

(c) 保持处所的所有窗户和玻璃清洁、通畅,并更换任何因任何原因而破碎或损坏的窗户或玻璃。

 

(d) 保持良好维修,并在必要时更换处所内或处所外的所有电力电缆及电表(如由租户安装或专为处所服务),并进行有关公用事业公司所需的任何工程,并为此目的使用业主认可的承建商。

 

(e) 采取一切合理的防范措施,保护房舍不受风暴或台风的破坏。

 

5.8 收益率上升

 

在本协议期满或更早确定时,将处所在其原始“光壳”状态和状态下的处所让渡给业主,并在租期开始时首先将处所的空置管有权连同所有业主的固定装置和装置(包括但不限于业主的规定)以良好的清洁和可出租的维修和状态移交给租户。承租人在向业主交付处所前,须将承租人的所有改建、加建、配件、固定装置、动产及其他物品或由其制作或安装的物品移走,并以适当和做工的方式将因该等移走而对建筑物、处所及业主的固定装置及配件造成的一切损害进行整修,以令业主满意。

 

- 7 -

 

 

5.9 使用

 

(a) 不得使用附表第VIII部指明的处所以外的处所。

 

(b) 不得在处所内进行任何可能对业主或其租户或任何邻近业主或占用人构成滋扰或烦扰或造成危险伤害或损害的事情。

 

(c) 不得将处所用于《公共卫生及市政服务条例》(第1章)所指的任何有害嘈杂或令人反感的行业或业务。132亦不因任何非法或不道德的行为或目的,亦不作为俱乐部、投注站、性用品商店或游乐场或休闲中心,亦不作为任何公开展览或表演或政治会议,亦不作为餐厅小吃店或为准备食物或为任何种类的餐饮而举行任何拍卖销售,亦不在处所饲养任何动物或鸟类,亦不容许在处所内作出任何或可能成为非法、危险、冒犯性、易燃、易燃、放射性或爆炸性或其他危险的事情,《危险品条例》(第295).

 

(d) 不得在房舍外交易或展示商品或造成任何阻碍或兜售业务,也不得在房舍的窗户上悬挂任何东西。

 

(e) 不得在处所内使用任何可在室外听到或在处所外产生任何电气干扰或振动的机器,亦不得在处所内使用任何未经业主书面同意而须向业主已批准的设备、设备或机器额外接线的设备、设备或机器。

 

(f) 不得做或安装任何对处所或建筑物造成过度负荷或压力的事情。

 

(g) 不得在房舍内居住或睡觉。

 

(h) 不得将任何会具腐蚀性或危害性或可能导致任何阻塞或沉积的东西排放至与处所服务或与处所有关使用的排水渠或下水道。

 

(一) 确保处所内的厕所及水具,或经批准供租户使用,仅用于其设计目的。

 

- 8 -

 

 

5.10 广告和空中广播等

 

(a) 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在处所内外展示任何广告告示或标志。

 

(b) 不得在房舍或建筑物内安装任何外部电视或无线电天线。

 

(c) 向业主及/或管理人支付安装及更换大厦名录板(如有的话)上承租人姓名的费用。

 

5.11 转让、承租等

 

不得转让、承租、许可、与管有或转让处所或其任何部分或其中任何权益的份额或部分,也不得允许或遭受任何安排或交易,使任何非本协议一方的人据此获得对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管有、占用或享有或违反本条款,无论是否为此给予任何租金或其他对价。本协议对本协议中指定的租户而言是个人的,并且在不以任何方式限制前述内容的一般性的情况下,以下行为和事件,除非业主事先书面批准(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批准),否则应被视为违反本条款:-

 

(a) 在租户为合伙企业的情况下,接纳一名或多名新合伙人,无论是在现有合伙人死亡或退休或其他情况下;

 

(b) 如承租人是个人(包括合伙承租人的唯一尚存合伙人),则该个人的死亡、精神错乱或其他残疾;

 

(c) 就承租人为法团而言,任何接管、重建、合并、合并、自愿清盘或变更拥有其多数有表决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控制其的人士,但仅在最后提及的情况下,承租人是一家公众公司,其股份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任何已建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报价。如果某人(单独或与他人)有权(无论是直接或间接以及是否通过股本所有权、拥有投票权、合同或其他方式)任命和/或罢免承租人管理机构的大多数成员或以其他方式控制或有权控制承租人的事务和政策,则为此目的控制承租人;

 

- 9 -

 

 

 

(d) 承租人给予授权书或类似授权,据此授权书的受赠人获得使用、占有、占有或享有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或事实上使用、占有、占有或享有相同的权利;

 

(e) 未经业主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承租人企业名称的;

 

(f) 委任任何人在处所经营业务,不论是否代表承租人;

 

(g) 作出任何安排而有关处所的商业登记证并非以租户的名义发出;

 

如发生任何未经授权的转让、转让、承租、发牌、分享或放弃对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或管有或占用或违反本条款(不论是否出于金钱考虑),则业主有权终止本协议,而承租人须随即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将对处所的空置管有权移交给业主,但不影响任何一方就任何先前违反本协议所载任何义务、条款和条件的权利。

 

5.12 与发展有关的入境

 

根据本条例第11条,准许业主在事先发出书面通知后进入与任何发展有关的处所。

 

5.13 检查

 

(a) 准许业主为任何目的视察处所。

 

(b) 在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后十四(14)天内或在紧急情况下立即补救承租人须对其承担责任并令业主合理信纳的任何违反契诺行为,而如发生违约,业主可进入处所并补救该违反行为,而所有费用及开支连同有关利息须由承租人向业主支付,并随即可藉诉讼追讨。

 

5.14 进入维修等.

 

(a) 允许业主在事先书面通知后或在紧急情况下的任何时间进入处所,以维护、维修、更改或连接建筑物的其余部分或任何邻近处所或任何服务于其中任何处所并贯穿处所的任何东西,或遵守任何主管当局的任何要求,而无需向租户支付补偿。

 

- 10 -

 

 

(b) 准许业主在任何时间透过处所进入大厦的公共区域,而无须另行通知。

 

5.15 到期或出售回拨

 

允许业主及/或其获授权人在租期届满前三(3)个月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或业主希望出售归还的任何时间进入处所,并在处所上固定一块不得移走或遮蔽但不得固定在位置以干扰租客业务的转租或出售告示板。

 

5.16 遵守条例等.

 

在各方面遵从当其时有效的所有条例的条文及任何主管当局有关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及租客使用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而不得在处所上或有关处所上作出或遗漏或容许作出或遗漏任何作为或事情,而业主可能因该作为或事情而根据任何成文法则有责任支付任何征费、罚款、损害赔偿、讼费、收费或开支。

 

5.17 费用

 

支付业主及其专业顾问就任何有关承租人违反契约的通知所招致的一切费用,或在有关期限届满期间或之后或较早确定期间编制及送达损毁时间表所附带的一切费用,或就根据本协议所申请的每项同意或承租人有关处所的任何要求所招致的一切费用,包括酌情批准图纸及规格、检查工程及就该等工程发出任何证书。

 

5.18 地役权和侵占

 

不得遮挡任何属于处所的窗户、光线或道路,亦不得承认任何光线是经任何其他人同意而享有,并如作出或试图作出任何影响处所的地役权、权利或侵占,并应业主的要求和费用采取合理需要的手段,以阻止或许可该等行为,则须立即通知业主。

 

5.19 欠款利息

 

如承租人未能在到期日期起十五(15)天内支付租金或根据本协议到期的任何其他款项,则承租人须按业主的要求,向业主支付自该租金或其他款项到期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

 

- 11 -

 

 

5.20 收到的通知

 

就任何主管当局所作出或通知的与处所有关的任何通知、许可、命令或建议,以及在知悉该等通知、许可、命令或建议后,立即向业主发出书面通知,告知该等建筑物或处所的任何缺陷,如不予以补救,可能会引起任何第三者申索或对业主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行为或事情以遵守任何法定注意义务的任何义务。

 

5.21 赔偿

 

就承租人违反契诺或因使用或占用处所或因在租期内任何时间进行的任何工程而引起的所有开支、损失、损害及申索,或因现时或在附属于处所或由处所投射的任何期间内的任何事情、或因处所发生的任何意外或由承租人或其雇员、代理人、承建商作出的任何疏忽或失责而引起的任何开支、损失、损害及申索,向业主作出全面弥偿,雇员或持牌人或由处所或大厦内的任何人士以其中任何人士的实际或默示授权。

 

5.22 条例

 

承租人应遵守并履行业主或管理人为建筑物的管理和维护而不时订立的一切规章制度。此类规则和条例应是对本协议所载条款和条件的补充,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损此类条款和条件。承租人须在处所展示及维持经理不时要求展示的所有有关大厦管理的通告。

 

5.23 与回归有关的义务

 

即使本协议与政府租约所载的限制有任何不一致之处,仍可履行及遵守政府租约中所提述的与大厦有关的限制,只要这些限制与处所有关。

 

5.24 共同契约契据

 

履行及遵守有关该建筑物的共同契约契据及管理协议所提述的限制。

 

- 12 -

 

 

6. 附加条件

 

6.1 重新入境的附带条件

 

如承租人根据本协议须支付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租金或任何其他款项,不论是否正式要求,在成为须支付款项后七(7)天内仍未支付,或如承租人违反本协议所载的任何条款条件或协议,或如承租人为法团须进行清算,不论是强制性或自愿的,或须容许接管人获委任,或如承租人须承受执行而被征收处所或以其他方式征收承租人的货物,则业主可在该事件后的任何时间绝对没收根据第7.1条提供的按金,并以整体的名义重新进入处所或其任何部分,而本协议须绝对终止并确定,但不损害业主就承租人违反或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而提出的任何诉讼或补救的权利。

 

6.2 使用保证的排除

 

本协议或业主根据本协议授予的任何同意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保证处所可用于本协议授权的目的或承租人有意的任何目的。承租人并无依赖业主或其代理人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租客须自行查询物业是否适合自用,并取得政府及其他主管当局在物业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许可、许可及批准。承租人因承租人违反本条款而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应向业主作出赔偿。

 

6.3 减租

 

如建筑物或处所或其任何部分因火灾或任何其他原因而被摧毁或损坏,以致处所无法进入或不适合占用或使用,或该建筑物被作出关闭或拆除令的标的,则除非处所或建筑物的保险已因承租人的作为、疏忽、失责或不作为而失效,根据所遭受损害的性质和程度(该比例的金额将由其决定为最终和具有约束力的业主确定)而保留的租金或其公平比例的租金,应自损害销毁或命令之日起暂停支付并停止支付,直至处所或处所的受损部分已恢复原状或适合占用。如处所未在损坏或关闭或拆除令发生之日起三(3)个月内恢复原状或使其适合占用,任何一方均可通过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但不损害任何一方就任何先前索赔或违反契约而针对另一方的权利。

 

- 13 -

 

 

6.4 排除责任

 

业主无须对承租人、其雇员、代理人或持牌人因以下情况或因以下情况而可能承受的任何损失(包括利润损失)、伤害、损坏、烦扰、不便、成本或开支,向承租人承担或负责:-

 

(一) 任何因疾病、工业行动、人员或材料短缺或其他不受业主控制的原因而导致的建筑或管理服务中断或停止,或

 

(二) 建筑物的保安或安全安排出现任何故障,或

 

(三) 任何液态气体或固体的任何逃逸,包括但不限于来自建筑物内任何地方的水、火和烟,或

 

(四) 罢工、示威、抗议、暴乱、封锁、民间骚动、恐怖主义行为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暴力或社会活动或业主实施或履行或不执行或不执行任何适当措施以保管、安全或保障处所或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或

 

(五) 业主为维持一般公众健康或预防或控制传染病(包括但不限于《疾病预防及控制条例》(第599章)所界定的传染病)或任何性质相似的疾病或为遵守与公众健康有关的任何命令及/或通告的目的而实施或履行或不实施或不履行任何适当措施,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其余款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停止支付。

 

6.5 豁免

 

业主不得纵容、原谅或忽视承租人在任何时间或时间对本协议所载承租人的任何义务的任何违约、违约或不遵守或不履行,就任何持续或随后的违约而言,不得作为放弃业主在本协议下的权利,违反或不遵守或不履行或以任何方式破坏或影响业主在本协议项下就任何持续或随后的违约或违约而享有的权利及补救措施,且除非以书面形式并经业主签署,否则不得从业主所做或不做的任何事情中推断或暗示业主的任何放弃。

 

6.6 段落标题等.

 

本协议的构建或解释不应考虑段落标题和索引。

 

- 14 -

 

 

7. 存款

 

7.1 承租人须于签署本协议时向业主存入附表第七部所列的款项(“存款”),以确保承租人适当遵守和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协议规定和条件,并确保其遵守和履行。押金须由业主在整个租期内保留,不会对租客产生任何利息,而如租客违反或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协议的规定或条件,则业主有权按上述规定终止本协议,在此情况下,押金将绝对没收予业主,但不损害业主就任何损失向租客提出索赔的权利以及因承租人违反本协议而遭受的损害。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此情况下,业主可自行选择不终止本协议,而是从押金中扣除业主因承租人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损坏或费用的金额,在此情况下,承租人须将已如此扣除的按金的金额作为继续向业主存入本协议的先决条件,而如承租人未能这样做,则业主须随即有权以整体名义重新进入处所或其任何部分,并决定在不损害业主根据本协议所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该按金绝对没收予业主的本协议。

 

7.2 如差饷或管理费及空调费在租期内的任何时间有增加,承租人须在业主提出要求后,立即额外支付相当于该增加金额三(3)倍的款项,使业主持有一笔不少于三(3)个月租金总额的款项(按适用于3rd期限年)、费率及管理费和空调费在本协议期限内的所有时间作为押金。如承租人不这样做,则业主随即有权以整体名义重新进入处所,并有权决定本协议,在此情况下,在不损害业主的其他权利和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保证金将绝对没收给业主。

 

7.3 在任何事先没收或扣除的情况下,该按金须于本协议届满及交付及空置管有予业主后三十(30)天内,或于业主就任何违反不遵守或不履行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协议规定或条件而向租户提出的最后一项未决索偿的解决后三十(30)天内,由业主无息退还租户,而其本身须遵守及履行,以较晚者为准。

 

- 15 -

 

 

7.4 倘业主处置其于处所的复归权益,租户将应要求以业主要求的格式签立一份文件,其中:-

 

(a) 授权业主根据本协议条款将定金转让给买方/受让人持有并使用;

 

(b) 在上述转让予买方/受让人后,解除业主有关按金的任何进一步义务;及

 

(c) 载有买方/受让人作出的有利于承租人同意遵守本条款规定的契诺。

 

7.5 在任何情况下,承租人都无权将押金视为支付预留的租金。

 

8. 印花税及成本

 

除本协议及其副本应缴纳的印花税由房东和租客平分支付外,各方在编制和完成本协议时应自行承担法律费用和开支。

 

9. 租户的影响

 

承租人不可撤回地委任业主为其代理人,以业主认为合适的任何条款,在条款届满后或较早前七(7)天以上储存或处置租户在处所上留下的任何影响,而业主无须对租户承担法律责任,但须考虑出售所得款项净额减去储存成本(如有)及业主招致的任何其他开支。

 

10. 安静的享受

 

业主同意承租人的意见,即承租人(按本协议所规定的日期及方式,按本协议所规定的支付租金、管理费及空调费及其他费用,并遵守及履行本协议所载的契诺、条款及条件)须对业主及所有透过业主合法主张所有权的人享有处所的静默享受。

 

11. 发展邻近处所

 

业主有权进行或准许发展建筑物的其余部分或任何邻近处所,并有权在处所的任何界墙上建造或进入处所的任何界墙,或有权重新安排处所内的任何服务或进入处所的路线,而无须就任何损坏或其他情况向租客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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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通告

 

依据本协议规定须送达的任何通知,如须送达承租人,如寄给承租人,并以预付邮资寄往处所或承租人的注册办事处或最后为人所知的营业地点或须由承租人不时在香港以书面通知的地址,或如须送达承租人,则须获足够送达,如寄给业主,并以预付邮资寄往或按本协议所述地址或业主可不时通知租客的任何其他地址送达,则须足够送达。如按上述方式以预付邮资方式发出通知,则须当作自寄出之日起两(2)日后送达。

 

13. 出售及重建

 

(a) 业主要随时下决心拆除、改建、翻修的,翻新或出售处所或其任何部分,或须决议更改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使用人,或如有转让业主持股的50%或以上(该意向须以经其董事或秘书证明为真实及正确副本的其董事会决议副本为充分证据),则在此情况下,业主有权向租户发出不少于六(6)个月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协议,而在该通知期满后,本协议应立即绝对确定,租户应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将处所的空置管有权交付给业主,但不损害任何一方就任何先前索赔或违反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限制规定或条件而针对另一方的权利和补救措施。承租人无权就根据本条终止而产生或附带的任何损害或赔偿向业主提出申索。

 

(b) 亦同意并声明,尽管本协议另有任何规定,且尽管有任何相反的法律,根据本协议所授出的续期选择权(如有的话)须在根据本条送达终止通知(不论该选择权是否已由租客行使)时消灭及厘定,而租客须在上述通知届满时或在期限届满时(以较早者为准)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将处所的空置管有权交付予业主。承租人无权就任何损害或赔偿或任何救济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以对抗该等消灭或确定所述选择权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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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拆除”和/或“重建"就本条而言,是指拆除和/或重建建筑物的整体或其实质部分或部分(但不一定是主要部分),而不论是否包括处所的任何主墙外墙或屋顶,以及是否有任何部分将以相同或任何其他方式重建或重建,而该等拆除或重建在未取得处所管有权的情况下无法合理进行。“翻新”或“翻新”可能包括也可能不包括拆除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

 

14. 雇员受邀者和被许可人的行为

 

就本呈列的任何作为而言,承租人的任何客人、访客、受雇人、承建商、雇员、代理人、受邀人、持牌人或准许分租人(如有的话)的失责、疏忽或不作为,须视为承租人的作为、失责、疏忽或不作为。

 

15. 第三方的权利

 

尽管本协议的一项条款旨在向非本协议一方的任何人授予利益,但非本协议一方的人根据《合同(第三方的权利)条例》(第623章)没有权利强制执行或享有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利益。

 

16. 独立法律咨询

 

承租人在此承认,Messrs. Deacons仅是房东的律师,建议承租人就本协议的内容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如果承租人决定不指定另一家律师事务所为其代理,则视为承租人放弃了这样做的权利。执事先生绝不对因执行本协议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责任或任何事情向租户负责。

 

17. 不披露

 

承租人在此与业主订立契约及达成协议,除非法律规定或为课税目的,否则未经业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就本协议的存在和/或任何条款向任何第三方作出、发出或发布任何公告或声明或作出任何其他性质的披露。承租人在此同意不在土地注册处登记或准许本协议登记。

 

18. 特殊条件

 

双方同意,附表第IX部所载的特殊条件适用于本协议,并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特殊条件与本协议条款发生冲突时,以特殊条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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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程安排

 

Part I-The Building

 

香港新界沙田沙田乡事委员会道138号大中环广场架设于沙田镇地段第364号

 

第二部-处所

 

大厦I座22层为识别目的只在本附楼面图上显示及粉红色

 

第三部分-任期

 

自4日起为期三(3)年2022年7月3日到期rd2025年7月(包括首尾两天)连同紧接本附表第IX部特别条件2的任期届满后开始的续约三(3)年的选择权,但须符合及符合本附表第IX部特别条件2。

 

第四部-租金

 

承租人应支付的日历月租金为:-

 

第1日历月376.6 98.00港元St任期年份;

2个月每个历月394.636.00港元nd任期的一年,以及

3个月每个历月412.574.00港元rd任期的一年。

 

全部不含差饷、管理费和空调费及其他支出。

 

免租期

 

在承租人适当履行、遵守及遵守本协议所有条款的情况下,承租人自4日起,无须支付上述合共6个月15天(1)的日历月租金2022年7月至3rd2022年9月(包括首尾两天),(2)4日起2023年8月至3rd2023年10月(包括首尾两天),及(3)4日起2024年8月至18日2024年10月(包括这两天)(统称为“免租期”),但承租人无论如何须对免租期内与处所有关的一切差饷、管理费及空调费、电话费、电信设备费、燃气费、水电费及其他一切支出、水电费及开支负责。在承租人未能履行、遵守或遵守本协议所载的任何协议、约定或条件的情况下,承租人须具有追溯力地停止享有免租期或其任何部分的权利,包括承租人违约后批给的免租期的所有部分,以及承租人违约前批给的免租期的所有部分,且在不损害业主可能拥有的任何其他权利的情况下,承租人须于提出要求后,立即向业主偿还已/已届满并由承租人享有的免租期内各(s)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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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尽管有本协议所载的免租期和/或任何相反的规定,承租人应在本协议签署时向业主支付以下预付款:-

 

4起为期一个月的租金2022年9月至3日rd2022年10月(包括首尾两天) : 港币376,698.00

从4日开始的一个月利率2022年7月至3rd2022年8月(包括首尾两天)(已扣除特许权)

: 港币23,084.00
一个月的管理费和4起期间的空调费2022年7月至3rd2022年8月(包括首尾两天) : 港币95.07 1.40
合计 : 港币494.85 3.40

  

第五部分-管理费和空调费

 

在不损害本协议第5.3(b)条的条款及条件下,于期限开始时的管理费及空调费的初步金额为每个历月95.07 1.40港元。

 

第六部分-装修费用

 

因承租人的装修工程及清除任何杂物而对建筑物造成的任何损害的保证金40,000.00港元,须由承租人支付予管理人,并须在根据管理人的政策完成所有装修工程后,由管理人退还,但须受管理人作出的任何扣除规限。

 

第八部分-存款

 

港币一百万五百九十万七千零一百八十七(1,597,187.00港元),相当于三(3)个月的租金(按适用于3rd任期一年)、差饷及管理费及空调费,可根据第7.2条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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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用户

 

以ANKH的商品名作商业用途仅根据政府租约项下的许可用途及就该建筑物所许可的占用。

 

第一部分-特殊条件

 

1. 移交条件

 

处所以“裸壳”状态移交给承租人,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虚假上限

 

(“首发条款”)

 

承租人已视察处所,并在各方面接受处所的状况及初步规定。承租人不得就处所的状态和状况以及初始条款提出异议,业主对因处所和/或初始条款的缺陷或损坏状况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坏或伤害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在本协议中,“业主条款”一词应包括最初的条款以及业主在期限内不时提供的所有配件、固定装置和其他物品。

 

2. 选择续订

 

(a) 但承租人须已遵守及履行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条件及协议,且承租人方面须遵守及履行至期限届满,则承租人在期限届满时有权选择续期本协议:-

 

(一) 连任三(3)年(“期权期”)自本协议期满之日起立即开始;

  

- 21 -

 

 

(二) 根据本协议的相同条款和条件,但除(1)本协议保留的租金金额和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其他费用外,(2)有关免租期的规定(应予删除)和在选择权期限内不得有免租期,以及(3)有关续租选择权的这一特殊条件(应予删除)且不得再向租户授予续租选择权,且租户应规定支付相当于租金三(3)个月的押金,在就期权期签署租赁协议时或在期权期开始时(以较早者为准)就期权期的处所应付的差饷及管理费及空调费;及

  

(三) 在向业主发出事先书面通知后,该通知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不超过七(7)个月且不少于六(6)个月发出。

 

(b) 期权期开始时应付的期权期月租金(“修订后的租金")应为根据本协议所述条款确定的现行公开市场租金。

 

(c) 如承租人在上述时间内未行使续期选择权,则承租人须在期限届满时按本协议规定的方式向业主放弃对全部处所的空置管有权。

 

(d) (一) 新的月租金应在每个日历月的第一天按月提前支付,不得扣除或有权抵销(按普通法或衡平法或其他方式)。

 

(二) 修改后的租金不包括差饷、管理费和空调费以及租户的所有开支和支出。

 

(e) 承租人作出在上述时间内行使续租选择权的通知后,业主及承租人须在不迟于本协议届满前三(3)个月内努力以书面同意经修订的租金,但如未能在一(1)个月内这样做,则任何一方须向另一方送达通知,要求独立估价师("估价师”)将获委任厘定经修订的租金。估价师可由业主与租客协议委任,或在该通知送达后一(1)个月内未就该等委任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要求香港测量师学会当时的会长委任估价师厘定经修订的租金,其决定为最终决定,并对订约各方具有约束力。估价师应作为专家而非仲裁员确定修订后的租金,估价师将确定的修订后的租金应为处所选择期开始时的现行公开市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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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根据该日期的以下假设:

 

(A) 该等处所适合即时占用及使用,且于该期间内并无对该等处所进行任何减损该等处所租金价值的工程,且如该等处所已被摧毁或损坏,则该等处所已获全面恢复;

 

(b) 该等处所可由有意愿的业主整体出租予有意愿的租户,而无须溢价,但拥有空置管有权,并须遵守本协议的规定(本特别条件(a)(ii)款所述的规定除外),租期与选择权期限相等;

 

(c) 本协议中的义务已充分履行并得到遵守;

 

(D) 经修订的租金将于任何免租期届满或作出任何可能就空置管有的新出租而向新租户作出的其他让步后支付,而该等租期仅是考虑到其装修工程将在其中进行的任何期间

 

(二) 但无视:

 

(A) 承租人一直占用处所的事实对租金的任何影响;

 

(b) 因承租人在该等处所开展业务而附属于该等处所的任何商誉;

 

(c) 对处所租金价值的任何影响,可归因于在选择期开始时由租户进行的处所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改善的存在,而不是根据租户根据本协议对业主或其前任的所有权义务而进行的。

 

(f) (一) 估价师的费用及开支包括其委任的费用,由业主和租客平均承担,否则双方各自承担费用及开支。

 

(二) 估价师应向每一方当事人提供向其作出陈述的机会。

 

(三) 如估价师须延迟死亡或变得不愿意或无能力行事,或如因任何其他原因,香港测量师学会主席或代其行事的人须以其绝对酌情决定权认为合适,他可以书面解除估价师职,并委任另一人代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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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当修订租金的金额应已按照上述规定确定时,业主和租客应就包含新条款和条件的处所以业主编制的表格签订新的租赁协议,各方应自行承担相关成本和费用。

 

(h) (一) 如果在选择权期限开始时及之后的修订后的应付租金尚未在该日期商定或确定,租金须继续按紧接择权期开始前就经修订租金应付的费率支付,并须于经修订租金确定后立即向另一方支付承租人或业主(视属何情况而定)于选择权期开始至经修订租金确定日期之间已付租金与经修订租金应付之间的任何差额或盈余(视属何情况而定)。

 

(二) 就本但书而言,修订后的租金应在双方商定的日期或估价师确定的日期确定,估价师的确定应是最终的并具有约束力。

 

3. 许可面积的使用

 

在当事人按房东规定的形式另行签订许可协议的情况下,房东应于22日对储藏室进行许可nd为仅在所附楼面图上识别而显示的建筑物的楼面,并在其上以黄色向租客呈色,整个许可期间的象征性许可证费为1.00港元,该许可证期与租期相当,并与租期共同终止。

 

4. 电梯大堂

 

在业主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租客有权按照先由业主及经理批准的承建商以良好和适当的工夫方式,并在各方面以适合于一级办公楼的风格和方式,按照先提交并经业主及经理书面批准的图则及规格,装修大厦第22层的升降机大堂(“升降机大堂”),并对建筑物的所有损坏进行修缮和修复,以适当和做工的方式进行该等装修工程而令业主满意的处所及业主的固定装置及装置,但本协议所载有关装修工程的所有条文,须适用于承租人在升降机大堂进行的装修工程,并进一步订明,除非业主另有指示,在本协议到期或更早确定时,在首次向租户移交房地的空置管有权并处于良好的清洁和可出租的维修和状态时,由其自己的成本和费用恢复并放弃电梯大厅的原始状态和状态。为免生疑问,如业主愿意,业主有权要求租客在电梯大堂保留其全部或部分装修工程,而无须向租客作出补偿,则可向租客发出合理的事先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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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人 )  
  )  
代表及代表业主 )  
其签名由以下人员验证:- )  
     
       
       
     

 

 

签字人 )  
  )  
代表 )    
租户在以下情况下:- )    
     

 

证人签名:    
正楷姓名:  
香港身份证号码。:  
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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