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声明
于2023年2月24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登记号:333-[ ● ]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F-1型
注册声明
在
1933年《证券法》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人的确切名称在其章程中指明)
不适用
(将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 开曼群岛 | 7311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管辖权 | (初级标准工业 | (I.R.S.雇主 | ||
| 公司或组织) | 分类代码编号) | 识别号码) |
文水路40号第2座1号楼,
中国上海市静安区,200072
86-21-60952795
(注册处主要行政办事处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rone Law Group p.c。
列克星敦大道420号,2446套房,
纽约,NY 10170
(服务代理人的姓名、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 Mark E. Crone,Esq。
Joy Xiao,esq。
|
Elizabeth Fei Chen,esq。 普赖尔卡什曼律师事务所 时代广场7号 纽约、纽约 电话:(212)326-0199 |
拟议向公众出售的大约开始日期:在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本登记声明(“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开始。
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如果要延迟或连续发售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此表格,以便为一项发行登记更多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项发行的较早有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界定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TERM0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勾选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修订,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注册人提交进一步的修订,具体说明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直至注册声明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第8(a)节确定的日期生效。
本初步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有所更改。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登记声明生效之前,我们不得出售这些证券。本初步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我们也不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 待完成 | 初步展望,2023年2月24日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 ______ ]普通股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NeoTV Group Limited(“NeoTV”)首次公开发行[ ● ]股普通股(“发售”),每股面值0.0001美元(每股为“普通股”,统称为“普通股”),是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承销的。
在发行之前,NeoTV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NeoTV预计,发行价格将在每股普通股[ ● ]美元至[ ● ]美元之间。该公司打算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NTV”,但不能保证该申请将获得批准,本次发行将完成,NeoTV的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如果纳斯达克不批准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申请,本次发行将不会完成。
根据适用的美国联邦证券法,NeoTV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符合降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条件。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NeoTV”指NeoTV Group Limited;“我们”、“我们的”、“公司”或本招股说明书中使用的类似词语指NeoTV及其合并子公司NeoTV International Limited(“NeoTV香港”)和PRC子公司北京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北京”);“NeoTV上海”或“VIE”指可变利益实体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VIE子公司”指NeoTV上海的合并子公司,如下文所述。为了会计目的,VIE和VIE子公司是合并的,但不是NeoTV拥有股权的实体。
投资于我们的证券涉及风险。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18页开始的“风险因素”部分,该部分涉及您在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应考虑的因素。
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该公司在中国的所有业务均通过我们在PRC的子公司NeoTV Beijing以及VIE按照合同安排(“VIE协议”)开展。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购买的不是PRC子公司的股本证券,也不是VIE。相反,他们正在购买开曼群岛一家控股公司的股本证券。这种结构和VIE结构给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带来了独特的风险。
VIE结构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是其他组织结构所没有的。我们的VIE结构和与VIE结构相关的VIE协议尚未在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院进行测试。投资者不会、也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VIE的股权。在PRC法律禁止或限制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境内经营中的公司的情况下,VIE结构用于向投资者提供对中资公司的对外投资敞口。PRC法律法规禁止、限制或限制外商投资从事某些类别的业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业务以及增值电信业务,并且对这些业务施加条件限制,因此我们在中国是采用VIE结构经营这些业务。NeoTV及其合并子公司均不拥有VIE或VIE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或直接外国投资。相反,公司依赖于允许公司(i)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行使我们的合同控制权;(ii)从VIE获得经济利益;(iii)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结果合并到合并财务报表中。因此,VIE结构在通过合同安排施加控制方面不如通过直接所有权有效,而且公司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包括有关在各实体之间分配资金的条款,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
有关VIE结构和这些合同安排的详细说明,请参见第54页的“公司历史和Structure-VIE协议”,第25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第38页的“与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由于PRC复杂且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包括由于对PRC有关VIE结构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应用的不确定性,我们面临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各种法律和运营风险。由于我们的所有业务都是通过VIE和在中国的VIE子公司进行的,中国政府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进行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并影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
中国政府最近的声明表明,有意对在海外发行和/或外国投资于中国发行人的产品实施更多的监督和控制。
如果中国政府认定建立VIE结构的VIE协议不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限制外资所有权的法规,或者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或有不同的解释,我们和VIE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VIE和VIE子公司运营中的权益。这将导致VIE和VIE子公司被取消合并。我们还可能受到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或没收所有权权益。
我们还面临着与境外发行的监管批准、备案或其他要求、反垄断监管行动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的监督相关的风险,以及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未对总部设在中国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的风险,这可能会影响我们开展某些业务、接受外国投资或在包括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在内的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这些风险以及中国政府今后扩大其外国证券发行受政府审查的行业和公司类别的任何行动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有关在中国开展业务的风险的详细描述,请参见第25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和第44页的“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最近颁布的《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HFCAA”),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PCAOB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呼吁对新兴市场公司采用更严格的标准,评估未经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的资格。根据HFCAA,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三年不接受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检查,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这最终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从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中退市。2022年12月29日,《加速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简称《AHFCAA》)颁布,作为修订《氢氟碳化合物协议》的综合支出法案的一部分,将《氢氟碳化合物协议》规定的期限缩短至连续两年,而不是连续三年。终止或限制我们的证券交易将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根据HFCAA,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了《认定报告》(《2021年认定报告》),认定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在中国大陆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中国大陆的一个或多个主管部门采取了立场。我们的审计师位于中国,受制于《2021年认定报告》。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中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PCAOB)签署了一项关于对设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审计公司进行检查和调查的协议。2022年12月15日,美国公众监督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新的《2022年度认定报告》(以下简称“2022年度认定报告”),其中:(1)撤消了《2021年度认定报告》,(2)得出结论,公众监督委员会能够在2022年完全在PRC进行检查和调查。尽管《2022年认定报告》推翻了《2021年认定报告》中关于PCAOB能够完全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结论,但《2022年认定报告》提醒道,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根据氢氟碳化合物管理局的要求,如果将来由于PRC内某个主管部门的立场,PCAOB确定其无法再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作出新的决定。
此外,PRC政府的政治和经济政策或中国与美国之间关系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导致我们的增长和扩张战略无法持续下去。有关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面临风险的详细说明,请参阅第31页的“风险因素—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面临的风险-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包括PRC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以获得的法律保护”。
公司的现金流量和适用条例摘要
1.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目前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该公司通过中间控股公司NeoTV HK、其在PRC内的间接全资子公司NeoTV北京、NeoTV上海或VIE以及VIE子公司开展所有业务。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第52页的“公司历史与Structure”和第38页的“风险因素——与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2.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本公司尚未制定或维持任何现金管理政策,以决定本公司、本公司子公司或投资者之间资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NeoTV与PRC子公司之间尚未发生现金及资产转移。见第4页的“招股说明书摘要----股息和其他分配”。在本次发行结束且NeoTV收到投资者的资金后,这些资金可以直接划转至NeoTV HK,然后再划转至PRC子公司NeoTV北京。
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并无任何附属公司向NeoTV派发股息或分派股息。在可预见的未来,NeoTV打算将收益用于进一步研究其技术和发展其作为中国著名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的服务,因此,我们预计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若本公司在PRC的附属公司决定派发股息,本公司将根据PRC的法律法规将该股息分配给NeoTV HK,然后NeoTV HK将该股息分配给NeoTV全体股东按其所持有普通股的比例分配。
4.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可能需要依靠NeoTV北京公司(我们的间接全资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PRC分配股息的能力是以可分配收益为基础的。如果我们的PRC子公司将来代表自己发生债务,管理这种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它向我方支付股息的能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子公司,包括PRC子公司,或VIE均未进行任何股息或分配,或任何其他转移,包括向NeoTV进行现金转移。就我们在PRC业务上的现金而言,由于PRC政府干预我们、我们的子公司或对VIE转移现金的能力施加限制或措施的干预,这些资金可能无法向我们在PRC以外的投资者分配股息或用于其他用途。PRC政府对人民币的外币兑换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对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未来,来自包括本次发行在内的海外融资活动所募集的现金可能会由NeoTV通过出资或股东贷款(视情况而定)方式转移至PRC子公司。PRC现行法规允许PRC子公司仅从其各自的股东的累计利润(如有)中支付股息,该等利润是根据《PRC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此外,我们PRC附属公司须每年拨出至少10%的税后利润(如有的话)用作法定储备金,直至该储备金达到该附属公司注册资本的50%。这些准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本说明书第4页开始的“外汇和股息分配条例”和“招股说明书摘要-股息和其他分配”,以及从第58页开始的VIE合并附表。
为应对持续的资本流出和人民币(PRC)兑美元汇率不时贬值的情况,PRC政府当局可能会实施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其中包括对中资公司因海外收购、支付股息和偿还股东贷款而汇款实施更严格的审查程序。PRC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资本管制,这将使我们PRC子公司向公司分配的股息受到更严格的审查。PRC政府还对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以及将货币汇出PRC实施了管制。因此,我们在完成取得和汇出外汇以支付任何股息所需的程序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此外,如果我们的PRC子公司将来自己产生债务,管理该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对我们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或对VIE向NeoTV Beijing支付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满足流动性要求的能力。如果在PRC或PRC实体开展业务产生的现金可能需要用于在PRC以外的地区开展业务,则由于PRC政府施加的限制,这些资金可能无法获得。详情请参阅“风险因素— PRC的规章制度对外汇现金转移、我们在实体之间跨境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我们从子公司和/或VIE及其子公司向NeoTV和普通股持有人分配收益的能力,以及根据与VIE的合同安排清偿所欠款项的能力,施加了限制和限制。我们可能需要依靠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现金和融资需求。对PRC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详见第31页。另请参阅“重大风险因素摘要-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需要依靠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PRC子公司向我们付款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业务中的资金或资产在PRC境内或由PRC实体持有,则由于PRC政府对我公司或经营实体将现金或资产转移至PRC境外的能力进行干预或施加限制,这些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在PRC境外为运营提供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请参看第31页;《风险因素——现金转移的限制和约束》。有关我们的现金流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第58页开始的“简明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和“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关于除VIE以外的实体持有的资产的性质和业务以及与公司间交易有关的性质和数额的更多信息,见“综合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从本招股说明书第16页开始的简明合并时间表,附有“VIE合并表”,其中对业务进行了分类,并说明了截至同一日期和同一期间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业务结果,需要编制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相关说明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PRC及其颁布的《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中国公司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除非PRC政府与该非中国居民企业所在地的其他司法管辖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允许预减股息。例如,根据中国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税务协议,PRC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的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但是,如果有关税务机关认为公司的交易或安排的结构达到了有利的税务待遇,这些税务机关可能会在未来进一步调整有利的预扣税率。因此,无法保证香港子公司从PRC收到的股息将适用降低后的5%预扣率。此类预扣税将减少我们从PRC子公司获得的股息金额。
请参阅本说明书第18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以获取更多信息。
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会在开曼群岛向公众发行证券。
| 每股 | 合计 | |||||||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美元 | [●] | 美元 | [●] |
||||
| 承销折扣和佣金(7%)(1) | 美元 | [●] | 美元 | [●] |
||||
| 收益,扣除开支,给我们([2]) | 美元 | [●] | 美元 | [●] |
| ([1]) | 公司已同意向承销商支付相当于本次发行总收益7%的费用。我们还同意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向主承销商发行相当于我们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总数的5%的承销商认股权证。有关承销商认股权证其他条款的说明以及承销商将收到的其他补偿的说明,请参阅从第143页开始的“承销”。 |
| ([2]) |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估计费用总额载于"承保-折扣、佣金和费用.” |
在这次发行中,承销商在坚定的承诺基础上出售[ * ]股普通股(或[ ● ]股普通股,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售权)。
给承销商的折扣或差价等于发行价的百分之七(7%)。作为本招股说明书一部分的《登记说明书》还包括在行使承销商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有关我们与承销商的安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从第143页开始的“承销”。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选择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生效日期后的[ ● ]天内行使,以同样的条件购买本次发行中最多15%(15%)的普通股,以弥补超额配售。
承销商预计将在[ * ]或大约[ * ]以美元付款的情况下向购买者交付普通股。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本次发行的证券,也没有通过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虚假的,根据某些法域的法律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2023年2月___日
【图形故意留空的页面】
目 录
| 展望摘要 | 1 |
| 提供 | 15 |
| 风险因素 | 18 |
| 关于前瞻性发言的特别说明 | 48 |
| 收益的使用 | 49 |
| 股息政策 | 49 |
| 资本化 | 49 |
| 汇率信息 | 50 |
| 稀释 | 50 |
| 公司历史和结构 | 52 |
| 选定的综合财务数据和选定的业务数据 | 56 |
|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 63 |
| 工业 | 78 |
| 商业 | 83 |
| PRC规例 | 104 |
| 管理 | 117 |
| 主要股东 | 123 |
| 关联方交易 | 123 |
| 股本说明 | 124 |
| 未来有资格出售的股份 | 136 |
| 税收 | 138 |
|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 142 |
| 承销 | 143 |
| 与此项提供有关的开支 | 153 |
| 法律事项 | 153 |
| 专家 | 153 |
|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的信息 | 154 |
|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F-1 |
你只应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你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所载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我们只在允许发售和出售的司法管辖区发售和寻求购买普通股。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普通股的任何出售时间,本文所包含的信息仅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的最新信息。
我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普通股,或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已提交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在美国境外持有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已备案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的人必须了解并遵守与普通股发售和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已备案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在美国境外的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
本招股说明书包括我们从行业出版物、研究、调查和第三方进行的研究中获得的统计数据以及其他行业和市场数据。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研究、调查和研究一般表明,它们的资料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尽管它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的准确性或完整性。虽然我们相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研究、调查和研究是可靠的,但请注意不要过分重视这些信息。
在2023年[ * ]日(本招股说明书生效日期后第25天)之前,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普通股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均可被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此外,交易商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股或认购提供招股说明书的义务也是如此。
| i |
常用定义术语
| ● | 本招股章程所称“中国”或“PRC”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但在中国大陆或PRC开展业务所面临的法律和运营风险也适用于在台湾、香港和澳门开展的业务。 | |
| ● | 根据上下文的不同,“NeoTV”指开曼群岛公司NeoTV Group Limited,“我们”、“我们的”、“本公司”指NeoTV及其直接子公司NeoTV HK和间接子公司NeoTV Beijing; |
|
| ● | “NeoTV HK”指NeoTV International Limited,一间根据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公司,为NeoTV的全资附属公司; | |
| ● | “NeoTV北京”或“PRC子公司”或“WFOE”指北京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该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香港的全资子公司; |
| ● | “NeoTV上海”或“VIE”是指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由NeoTV北京公司通过合同安排控制; | |
| ● | “NeoTV Sports Shanghai”指上海NeoTV Sports Co.,Ltd.,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 Shanghai的全资子公司; | |
| ● | “NeoTV Tech Shanghai”指上海NeoTV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 Shanghai的全资子公司; | |
| ● | “NeoTV西安”是指西安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 | “NeoTV Sports Xian”指西安NeoTV体育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 | “NeoTV成都”是指成都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 | “NeoTV体育成都”指成都NeoTV体育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是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
“NeoTV海南”是指海南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NeoTV上海公司拥有60%的股权; | |
| ● | “股份”、“股份”、“普通股”或“普通股”是指NeoTV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 | |
| ● | “人民币”或“人民币”是指中国的法定货币; |
| ● | “美元”、“美元”、“USD”或“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 | |
| ● | “VIE子公司”是指NeoTV Shanghai或VIE.在中国境内直接拥有的子公司,每一家子公司均为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 |
| ● | “VIE的参与股东”是指在签署VIE协议的VIE的已发行和流通股中合计拥有约80.6%股份的股东。 |
|
| ● | “VIE协议”是指PRC子公司、VIE和VIE股东之间签订的一系列合同,这些股东共同拥有VIE约80.6%的股本。 | |
| ● | “网站”是指我们在http://www.neotv.com.cn. | |
| ● | “CAGR”指复合年增长率 |
| 二 |
前瞻性发言
公司在本招股说明书中作了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标题为招股说明书摘要、“风险因素”、“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我们的业务”等章节。前瞻性陈述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关于我们的计划、目标、期望、假设或未来事件的陈述。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通过诸如“预期”、“估计”、“计划”、“项目”、“继续”、“进行中”、“预期”、“我们相信”、“我们打算”、“可能”、“应该”、“将”、“可能”等术语来识别前瞻性陈述,以及未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性或任何行动。这些陈述涉及估计、假设、已知和未知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明示或暗示的任何预测或估计的未来结果、业绩或成就存在重大差异。
前瞻性陈述的例子包括:
| ● | 发展未来服务的时机; | |
| ● | 收入、收益、资本结构和其他财务项目的预测; | |
| ● | 未来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的发展; | |
| ● | 关于我们业务运营能力的声明; | |
| ● | 预期未来经济表现的陈述; | |
| ● | 关于我们或我们的业务的陈述所依据的假设;和 |
这些前瞻性陈述的最终正确性取决于几个已知和未知的风险和事件。我们在下面的“风险因素”标题下讨论我们已知的重大风险。许多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结果大不相同。因此,你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仅在本招股说明书作出之日发表。除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以反映作出陈述之日之后的事件或情况或反映意外事件发生的义务。此外,我们无法评估每个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也无法评估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在多大程度上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 三 |
以下摘要的全部内容由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的更详细的资料和财务报表加以限定,并应与其一并阅读。除本概要外,我们促请你在决定是否购买普通股前,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特别是在“风险因素”下讨论的投资普通股的风险。
概览
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它在中国的所有主要业务都是通过VIE进行的,该VIE为电子竞技客户提供赛事运营、参与和内容制作,并专门在中国举办、运营和推广电子竞技赛事和专业赛事。我们是粉丝随时随地与电子竞技团队、运动员、影响者、广播公司、品牌和赞助商建立联系的门户。本次发行的投资者购买的不是PRC子公司的股本证券,也不是VIE。相反,他们正在购买开曼群岛一家控股公司的股本证券。
我们的愿景是利用赛事策划、运营和管理方面的尖端技术,将电子竞技表演和客户的观看体验转变为体育娱乐的未来,并通过促销活动和直播进行广播。我们成功地开发了一个电子竞技生态系统,由高度参与的游戏开发人员、有才华的内容创作者和积极商业化产品的消费者组成,所有这些人组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电子竞技社区。通过多年的深耕细作,我们的研发团队掌握了活动管理、远程云直播、基于IP的管理、高清视频编码技术、矩阵音频解决方案、自主研发的活动云数据中心、在线CG打包系统、真三维虚拟演播室和扩展现实等领域的前沿技术。2017年10月23日,VIE被认定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简称“HNTE”),这是一项仅授予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中国国家奖励。
我们在全球和国内主办和组织了许多知名游戏,包括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腾讯全球电子竞技竞技场,以及某些职业赛事,包括英雄联盟狂野裂痕职业联赛、腾讯英雄联盟全明星、腾讯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腾讯维和精英、网易黄金俱乐部世界杯、网易阴阳师竞技场职业联赛。我们因举办2018年亚洲运动会(在雅加达巨港)而获得“特别贡献奖”。我们已获选主办排位赛电子竞技比赛“亚洲之路”(19第亚洲运动会–杭州2022年)在中国杭州举行,将于2023年举行。
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行业领先的大型电子竞技游戏开发商、赞助商、广告商和游戏直播公司。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提供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这两个业务合计占2021年总收入的近94.61%,并从2020年的人民币1.651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人民币2.137亿元(约合3190万美元)。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收入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0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降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即720万美元)。我们的额外收入主要来自视频点播和其他业务,分别占公司2020年和2021年总收入的5.14%和5.39%,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减少到零。
| 1 |
公司历史和Structure
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未经PRC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检验,因此我们的公司结构会面临与此相关的风险。
NeoTV是一家于2022年6月1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以及VIE和VIE子公司开展所有业务。2022年7月12日,NeoTV HK根据香港法律成立,成为NeoTV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2022年8月16日,NeoTV北京公司在PRC注册成立,成为NeoTV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也是NeoTV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在香港或澳门并无任何业务。
NeoTV及其子公司,包括NeoTV HK和NeoTV Beijing,均不拥有VIE和VIE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或直接外国投资。相反,NeoTV依赖于公司全资子公司NeoTV北京公司签订并执行的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的VIE协议,这两家公司的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合计拥有VIE约80.60%的股本。根据VIE协议,为了会计目的,我们通过VIE协议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这使我们能够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结果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这些VIE协议旨在向我们的PRC子公司提供VIE协议规定的对VIE资产、财产和经济利益的权利。
VIE拥有以下子公司:NeoTV Sports Shanghai,NeoTV Tech Shanghai,NeoTV Sports Xi‘an,NeoTV Sports Xi’an,NeoTV Sports Chengdu,NeoTV Sports Chengdu是VIE的全资子公司。此外,VIE还拥有NeoTV海南公司60%的股权。下文将进一步介绍这些子公司中的每一个。因此,公司通过VIE和VIE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
| ● | NeoTV北京公司是NeoTV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PRC北京市成立,主要从事向NeoTV上海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
| ● | NeoTV Shanghai,the VIE,于2006年4月26日在PRC上海市成立,主营业务为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会议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及体育演出活动组织。我们的PRC子公司NeoTV北京公司通过VIE的参与股东签署的VIE协议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行使合同控制权,这些股东共同拥有VIE约80.6%的股本。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上海公司于2020年08月04日在PRC上海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的策划、体育演出活动的组织、体育场馆设施的经营。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 Tech上海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在PRC上海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 Xi'an于2019年5月21日在PRC西安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公关活动策划,会议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活动策划,庆典活动策划,演出服务,视频制作。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体育西安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在PRC西安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与咨询,体育场馆的管理,公共关系活动的策划与表演,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成都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PRC成都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项目策划及公关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演出活动组织,体育赛事组织,会议展览服务,摄像机及录像制作。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体育成都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在PRC成都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与咨询,体育场馆的管理,体育信息咨询。 | |
| ● | NeoTV上海公司持股60%的子公司NeoTV海南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PRC澄迈县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音视频产品制作;互联网游戏服务;影视广播广告制作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服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咨询。 |
| 2 |
以下图表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其他对我们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实体:

以下个人和实体构成VIE的其余股东,但属于VIE协议当事方的VIE参与股东除外。除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外,这些股东均不持有VIE 5%或以上的股本:
| 实体或个人 |
| 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上海建正诚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宜兴市金晓铜业有限公司。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吴启英 |
| 张彩琴 |
| 潘欣然 |
| 王丽娜 |
| 孙叶康 |
| 林寿福 |
| 刘长林 |
| 邱宝珠 |
| 钱慧晶 |
| 海格丽 |
| Jie Zhao |
| 赵永生 |
| 翟德兴 |
| 深圳墨天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张喜华 |
| 钱祥峰 |
| 华谢 |
| 尹文元 |
| 张静远 |
| 彭海 |
| Chao Liu |
| 乡来瑶 |
| 恩琴堂 |
| 沈明学 |
| 王松尧 |
| 李海明 |
| 布启红 |
| 齐继明 |
| 焦春梅 |
| 柳青 |
| 顺风 |
| 刘小芬 |
| 于志强 |
| 许慧明 |
| Liang Zhang |
| 杨贤言 |
| 权泽元 |
| Feng Shen |
| 季俊玲 |
| 谷宏远 |
| 赵勤信 |
| 陈敏杰 |
| 周月平 |
| 徐世树 |
| 黄庆文 |
| 芙蓉太阳 |
| 詹慧珍 |
| 叶家玉 |
| 史贤亮 |
| 赵景峰 |
| 陶法强 |
| Xianghua Li |
| 深圳市前海东盛鼎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李崇兴 |
| 严鸿燊 |
| Dong Li |
| 樊成义 |
| 丁晓芬 |
| 尚志强 |
| 黄凯红 |
| 陈云忠 |
| 云王 |
| 蔡大伟 |
| 刚华鼎 |
| 李慧芳 |
| 沈一凡 |
| 张念芝 |
| 潘云芳 |
| Min Yang |
| 朱文静 |
| 任俊兵 |
| 吉宾湾 |
| 王玉红 |
| 3 |
股息和其他分配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开展,我们在外汇方面面临各种限制和限制,我们在实体之间、跨境和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我们将子公司和/或VIE及其子公司的收益分配给NeoTV和普通股持有者的能力,以及根据与VIE的合同安排结清所欠款项的能力。
我们从未宣布或支付现金股息,我们也没有计划在近期就我们的普通股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我们的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的收益,以经营和扩大我们的业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本公司尚未制定或维持任何现金管理政策,以规定本公司、我们的子公司或投资者之间资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
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我们主要依靠来自我们间接全资拥有的PRC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服务。PRC子公司新视通北京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取决于其可分配收益。PRC现行法规允许PRC子公司仅从其按照PRC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各自的股东支付股息。另外,我武生物作为外商投资企业间接全资拥有的PRC子公司,每年须按税后利润的10%(如有)缴纳公积金,如果公积金余额已占注册资本的50%以上,则该子公司可以停止缴纳税后利润。这些准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如果我们的PRC子公司将来代表自己发生债务,则管理该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它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对PRC子公司向公司分配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构成重大不利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PRC对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管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凡经营非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息,除PRC与该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地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有豁免或减征外,均适用10%的预扣税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NeoTV与PRC子公司之间尚未发生现金及资产转移。在本次发行结束且NeoTV收到投资者的资金后,这些资金可以直接划转至NeoTV HK,然后再划转至我们的PRC子公司NeoTV北京。
| 4 |
雇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有105名全时雇员在中国工作。
我们的业务经营和本次发行所需的PRC机构的许可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经谘询PRC法律顾问方大伙伴,我们认为VIE已获得PRC政府主管部门就我们在PRC开展业务及VIE在PRC开展业务所颁发的所有材料许可证和许可证,包括制作和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商业演出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VIE尚未被拒绝任何此类许可证和许可。然而,我们不能保证,VIE将始终能够及时成功地获得、更新或更新相关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或许可证,或者这些许可证或许可证足以进行我们和VIE目前或未来的所有业务。如果VIE(i)没有收到或保持所需的许可或批准,(ii)无意中得出结论认为不需要此类许可或批准,或(iii)适用的法律、法规或解释发生变化,而我们的PRC子公司或VIE未来需要获得此类许可或批准,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法律制裁或暂停我方和VIE业务运营的命令,这可能会对我方和VIE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和批准的风险,请参阅“风险因素——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我们在PRC的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可能需要获得额外的许可或备案或注册”。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规定,网络平台经营者拥有至少一百万用户的个人信息,拟在外国上市的,必须申请CAC的网络安全审查。由于我们目前不拥有超过一百万名用户的个人资料,因此我们相信我们并不会就此接受CAC的网络安全检讨。此外,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无涉及任何PRC监管机构就网络安全覆核而发起的调查,亦未收到任何与根据《网络安全覆核措施》进行网络安全覆核有关的查询、通知或处分。
此外,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发布了《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相关五项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PRC境内公司寻求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市场发售证券或上市,均需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程序。有关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规章——关于境外上市的规章”。在为这些新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官员澄清,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生效之日(即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在境外上市的境内公司,视为现有发行人。现有发行人无需立即办理补足手续,涉及再融资等后续事项时需向证监会备案。此外,证监会官员表示,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生效日期(即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获得境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批准(例如,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上市已宣布生效)但尚未完成境外间接发行和上市的境内公司,自2023年3月31日起有六个月的过渡期。在该六个月内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视为现有发行人。但在这六个月的过渡期内,相关境内公司如需向境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重新申请发行上市手续,或未完成境外间接发行上市的,应向中国证监会补办备案手续。在同日召开的《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有关人士澄清,对于拟在境外发行上市或有合同安排的企业,证监会将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在符合合规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备案。根据上述规定及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17日颁布的《关于境内公司境外上市备案管理安排的通知》,如本次发行未能在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于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但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本次发行,则需向中国证监会办理本次发行备案手续。如果由于我们的合同安排,我们未能及时或根本没有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或任何其他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提交的融资活动,我们筹集或使用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甚至可能需要解除合同安排或重组我们的业务以纠正未能完成申请的情况。此外,鉴于《境外上市试行办法》于近期颁布,其解释、适用和执行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我们不能保证未来颁布的新规则或条例不会对我们提出任何额外要求或以其他方式收紧对寻求境外上市的公司的监管。如果我们确定本次发行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任何批准、备案、其他政府授权或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能够及时或完全获得此类批准、完成此类备案或满足其他要求。如果我们未能及时获得此类批准、完成此类备案或满足其他要求,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以及我们的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AC或其他PRC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在普通股结算和交割前停止本次发行,或采取措施使我们作出明智的选择。另外, 中国监管机构可能会改变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外资所有权规则和规定,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限制或禁止外资在我国行业拥有所有权的新规定可能导致我国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HFCAA和AHFCAA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HFCAA》,其中包括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明其审计工作由审计师执行的发行人,而PCAOB由于审计师当地管辖范围内的非美国当局施加的限制而无法对其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这是美国持续监管重点关注获取审计和其他目前受国家法律特别是中国法律保护的信息的一部分。美国众议院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了HFCAA,HFCAA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成为法律。HFCAA规定,如果SEC认定我们提交了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而该会计师事务所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SEC应禁止其证券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提供了一个框架,供其根据HFCAA的设想,在确定理事会是否因一个或多个主管部门在外国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该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时使用。
| 5 |
2021年12月16日,会计师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认定报告》,认定会计师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1)中国大陆或香港的完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其职位被中国一个或多个当局所占据;(2)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属地PRC,原因是其职位被香港一个或多个当局所占据。
我们的审计师必须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2021年12月16日的《认定报告》,因为它位于中国,在中国,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认定它无法检查或调查在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预防犯罪监督委员会在2022年12月15日发布的新报告中推翻了这一决定,在报告中预防犯罪监督委员会得出结论,它能够在2022年完全在PRC进行检查和调查。然而,新的《2022年度认定报告》提醒我们,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美国预防犯罪监督委员会继续检查或展开全面调查。根据氢氟碳化合物管理局的要求,如果将来由于PRC内某个主管部门的立场,PCAOB确定其无法再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作出新的决定。如果PCAOB将来不能检查我们的审计员对我们的财务报表所做的审计工作,也不能对我们的审计员进行检查,我们的投资者就会被剥夺这种检查的好处。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位于中国的审计师须遵守《2021年认定报告》,在该报告中,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认定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在美国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尽管《2022年认定报告》与《2021年认定报告》中关于PCAOB完全有能力对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结论相反,但《2022年认定报告》提醒PRC和PRC当局,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根据HFCAA,如果PCAOB不能让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三(3)年完成检查或调查,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可能被除名”,详情请参见第33页。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财政部共同宣布并签署了《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为PCAOB规定:(1)在不涉及中国当局的情况下,选择其检查和调查的事务所、审计业务和潜在违规行为的唯一酌处权;(2)PCAOB检查员和调查员查看包含所有信息的完整审计工作文件的程序,以及PCAOB根据需要保留信息的程序;(3)直接与PCAOB检查或调查的所有审计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并获取证词。2022年12月15日,预防监督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认定报告》,其中:(1)撤消了《2021年认定报告》;(2)得出结论,预防监督委员会能够在2022年完全在PRC进行检查和调查。不过,《2022年度认定报告》提醒我们,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美国预防犯罪监督委员会继续检查或展开全面调查。根据氢氟碳化合物管理局的要求,如果未来PCAOB确定由于PRC内某个主管部门的立场而无法再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作出新的决定。
VIE协议
以下是PRC子公司NeoTV北京公司或WFOE、VIE和VIE参与股东目前有效的合同安排的摘要。
2022年9月6日,NeoTV北京公司与VIE和VIE的参与股东签订了VIE协议。这些协议包括:独家经营合作协议;股份质押协议;独家期权协议;股东授权委托书和配偶同意书。
NeoTV及其子公司,包括NeoTV HK和NeoTV Beijing,均不直接拥有VIE和VIE子公司的任何股份。相反,出于会计目的,我们通过VIE协议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这使我们能够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这些VIE协议旨在向我们PRC子公司提供VIE资产、财产和经济利益的权利,如VIE协议所述。
我们已经按照FASB ASC 810的规定进行了评估,并确定出于会计目的,公司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我们将VIE和VIE子公司视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合并实体。我们已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 6 |
VIE结构有其固有的风险,可能会影响你的投资。投资者不会、也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VIE的股权。在PRC法律禁止或限制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境内运营公司的情况下,VIE结构用于向投资者提供对中资公司的对外投资敞口。PRC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从事某些类别的业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业务以及增值电信业务,并对其施加条件限制,因此,这些业务均由VIE及其在中国的子公司经营。VIE结构的效力可能低于直接所有权,公司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由于NeoTV及其子公司均不拥有我们VIE的任何股权,而仅获得VIE协议下的经济利益,我们依赖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履行各自在VIE协议下的义务来行使这些经济利益的权利。
如果PRC政府认为这些VIE协议不符合PRC关于相关行业外商投资的监管限制或PRC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行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重罚,或者被迫放弃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值,或者如果相关决定发生变化,这些协议可能会变得一文不值,或解释导致我们无法有效地行使我们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
VIE的参与股东与我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VIE的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其在VIE协议下的义务,可能会迫使公司依赖PRC法律规定的可用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具体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要求赔偿损失,但这些措施可能无效。此外,由于VIE的参与股东拥有的VIE股本不到100%(仅为80.60%),这增加了我们和我们的股东的经济利益减少的风险(如果VIE的所有股东执行他们的VIE协议,我们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相比),并且在执行VIE的合同义务方面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公司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包括有关在各实体之间分配资金的条款,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如果任何VIE或VIE的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各自在VIE协议下的义务,我们对VIE持有的资产的追索是间接的,我们可能需要承担大量费用来执行这些安排的条款,并需要花费大量资源来依赖PRC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来执行这些安排。所有这些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对在PRC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作出了规定。因此,这些协议将按照PRC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按照PRC的法律程序解决。PRC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VIE结构和VIE协议尚未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进行测试,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无法有效行使这些VIE协议下的权利。因此,我们面临以下风险:中国PRC有关VIE和VIE结构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对PRC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在海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与VIE的合同安排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PRC法律以及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因此PRC法律制度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为执行这些VIE协议的条款而承担大量费用。由于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的股东可能难以在PRC行使他们在VIE协议项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因为我们所有的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且规定在PRC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PRC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发达。此外,如果PRC政府机构或法院认为此类VIE协议违反PRC法律法规或由于公共政策原因无法执行,则此类VIE协议在中国可能无法执行。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VIE协议,我们可能无法有效地指导VIE的活动和业务,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更多信息请参见“风险因素——与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i)在本次发行中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我们的普通股和/或(ii)VIE的运作,如果其中一项或两项都需要,而我们不能及时获得这种许可,目前发行的证券可能会大幅贬值,变得一文不值。”
详细概述了每一项VIE协议。见第54页“公司历史与Structure-VIE协议”。
| 7 |
我们的行业
2003年11月18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正式认定中国电子竞技产业为99第运动。从那时起,对电子竞技的兴趣在中国迅速发展,从而为这一市场提供了进一步的增长机会。
中国电子竞技市场规模及预测艾瑞咨询是一家独立的、位于中国的市场研究机构,为各行各业的公司提供消费者洞察和市场数据,自2017年以来,电子竞技游戏、直播和赛事一直是中国电子竞技市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人们对这些领域的兴趣与日俱增,预计将持续到2025年。从2017年到2021年,电子竞技游戏收入的复合年增长率为20.4%,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8.2%的复合年增长率:
从2017年到2021年,电子竞技游戏行业规模从人民币604亿元增长到人民币1271亿元。2017-2021年,电竞直播收入复合年增长率为57.0%,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5.0%的复合年增长率。2017-2021年,电竞直播行业规模从30亿元增长至185亿元。2017-2021年电子竞技赛事收入复合增长率达67.2%,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14.7%的复合增长率。2017-2021年,电子竞技赛事行业规模从90万元增长至73亿元。
中国电竞赛事运营市场规模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7-2021年,电竞赛事运营行业CAGR达30.8%,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25.7%的CAGR。从2017年到2021年,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的行业规模从4亿元增长到12亿元。由于新冠疫情对线下电竞赛事的冲击,2020年电竞赛事运营规模呈现负增长,但预计不会影响行业长期增长趋势。
| 8 |
中国电竞赛事运营用户规模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7-2021年,电竞赛事运营用户规模以16.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5.0%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7年到2021年,在线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用户数量从2.237亿增长到4.083亿。杭州亚运会和电子竞技项目有望推动中国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用户的进一步增长。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用户是我们客户的客户。他们是电子游戏用户和电子体育赛事观众。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用户的增加意味着我们客户的业务也将增加,这将导致开发更多的电子游戏和举办更多的电子竞技赛事。这将增加NeoTV的业务。在这方面,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用户的增加对电子竞技行业至关重要。
中国电竞赛事内容与节目制作行业行业规模及预测根据艾瑞咨询数据,2017-2021年,中国电竞赛事内容行业CAGR达86.1%,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24.0%的CAGR。从2017年到2021年,中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的行业规模从人民币3,000万元增长到人民币3.6亿元。经过这一快速增长阶段,预计2021-2025年中国电子竞技内容产业的CAGR约为24.0%。
我们的竞争优势
| ● |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42.5万个,2021年新建5G基站超过65万个。目前,5G基站总数占全球的60%以上。5G网络已覆盖所有地级市区、98%以上的县城和80%的乡镇。每万人拥有的5G基站数量已达到10.1个,到2020年底几乎翻了一番。5G用户规模不断扩大,5G手机用户达到3.55亿。随着5G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更方便、更流畅地参与和观看电子竞技赛事,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电子竞技中来,从而使电子竞技产业得到更快的发展。
国内电子竞技赛事运营龙头。我们成立于2006年,是中国电子竞技行业的先驱。我们在电子竞技领域深度参与国家和多体育赛事,经营各类单项赛事,制作多个行业知名节目。根据艾瑞咨询报告,2022年,我们在中国举办的电子竞技赛事数量上排名第二。 |
| ● | 行业领先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拥有35项软件著作权和23项专利。成功研发了基于5G的全景投影设备、远程云直播、虚拟演播室技术等专有技术。自2017年起,VIE已被PRC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HNTE”),这是中国仅向高科技公司授予的国家奖励。 |
| ● | 一流的赛事制作和运营能力。根据艾瑞咨询报告,我们在中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收入方面排名第二。我们运营顶级官方电子竞技赛事,如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NESO)、腾讯全球电子竞技竞技场(TGA)、炉石传说黄金系列赛公开赛等。 |
| ● | 高素质青年人才.我们有一个年轻而稳定的团队,其中超过90%的人年龄在35岁以下,以便为年轻一代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制定了员工激励制度、晋升制度,并在日常运营中实施了健康管理,以确保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我们从主流电子竞技游戏的顶尖玩家、专业玩家和教练中选拔专业人才,组建专业导游组、编剧和数据组、游戏导演组。 |
| ● | 我们富有远见的管理团队.我们在相关行业背景方面有着良好的业绩记录。我们的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雨欣先生是中国游戏和电子竞技行业公认的企业家,毕业于美国时尚设计与销售学院。林先生与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一起,通过多年的电子竞技行业经验积累了深刻的洞察力,带领我们的公司在Chi的电子竞技赛事行业取得了市场领先地位不。 |
我们的机会
我们认为,电子竞技在中国提供了一个强大的发展和增长机会。
| ● | 根据艾瑞咨询,2017-2021年中国电子竞技内容行业CAGR达86.1%,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24.0%的CAGR。预计2021-2025年中国电子竞技内容产业CAGR约为24.0%。 |
| ● | 我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行业存在增长空间.未来5G基础设施在全国全面铺开后,我们认为移动电子竞技将迎来显著增长。 |
| ● | 此外,虚拟现实(“VR”)电子竞技直播等新体验将为增强用户体验和付费内容以及新的发展机会创造机会。 |
我们的挑战
在中国电子竞技行业,我们有几个竞争对手。其中许多公司拥有或可能拥有比我们更好或更强的财务能力、知名度、营业收入、客户基础、客户关系和/或营销资源。我们的潜在竞争对手包括公认的成功企业和其他业余爱好者。
要想在这个电子竞技行业中成功竞争,我们必须不断创新技术,维护我们的主要客户,并获得新的客户,所有这些都需要通过各种融资渠道筹集额外的资金。
在本次发行之前,公司依靠自己的业务提供资金。我们不能保证在需要时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也不能保证如果能够获得这种资金,就能够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件获得。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打算通过以下战略实现我们的使命并进一步发展我们的业务:
| ● | 发展和保持我们作为中国著名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在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的服务。 |
| ● | 开发创新的电子竞技赛事转播技术,以提高用户体验。 |
| ● | 拓展海外目标市场业务,构建全球电子竞技生态系统。 |
| ● | 为年轻用户开发和建立电子竞技产品。 |
| ● | 探索电子竞技在元界领域的深度融合。 |
重大风险因素摘要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
| ● | 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和一个相对较新的市场经营,我们面临着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不能使新技术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或新兴的行业标准,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和一个相对较新的市场中经营会面临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不能使新技术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或新兴行业标准,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 9 |
| ● | 我们业务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经营的电子竞技赛事以及基础电子竞技游戏的持续受欢迎程度,电子竞技游戏的减少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18页的“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业务的成功取决于我们运营的电子竞技赛事以及基础电子竞技游戏的持续受欢迎程度,其下降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经营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竞争激烈,包括中国和国际上的公司。我们可能面临来自新的和现有的公司的竞争,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与拥有更多资源的新的和已建立的公司竞争。–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竞争激烈。我们可能会面临来自新老公司的竞争,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与拥有更多资源的新老公司竞争”,详情请参见第18页。 | |
| ● | 我们的经营历史可能并不代表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19页的“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经营历史可能并不代表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我们的历史增长率”。 | |
| ● | 我们的业务取决于我们的品牌实力,如果我们不能保持和提高我们的品牌,我们可能无法销售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我们的消费者参与度可能下降,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更多信息请参见第19页的“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业务取决于我们的品牌实力,如果我们不能保持和提升我们的品牌,我们可能无法销售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我们的消费者参与度可能会下降,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经历了快速增长,我们预计我们将继续增长。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管理这种增长,我们的财政业绩和未来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经历了快速增长,我们预计我们将继续增长。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管理这一增长,我们的财务业绩和未来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 | |
|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我们的主要客户集中,如果我们现有的主要客户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找到具有类似可归属收入的新客户。–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20页的“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内主要客户集中,如果我们现有的主要客户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找到具有类似应占收入的新客户”。 | |
| ● | 我们依赖关键的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员工团队,我们无法保证他们的留任。–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20页的“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依赖关键高管和高素质的员工团队,我们无法保证留住他们”。 |
| 10 |
| ● | 我们主要依赖并预计将继续主要依赖第三方–中国大众媒体平台向粉丝和潜在观众提供我们的内容,我们使用此类流媒体服务的任何失败、中断或干扰都可能扰乱我们的内容供应,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主要依赖并预计将继续主要依赖第三方----中国大众媒体平台向粉丝和潜在观众提供我们的内容,我们使用此类流媒体服务的任何失败、中断或干扰都可能扰乱我们的内容供应,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招股说明书产生不利影响”在第20页欲了解更多信息. | |
| ● | 我们必须使用我们无法控制的移动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网络、法规和标准来有效运作。我们在这些移动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网络、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上提供的内容的变化或其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必须使用我们无法控制的移动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网络、法规和标准有效运作。我们在这些移动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网络、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上提供的内容的变化或其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 |
| ● | 在我们参与的现场活动中出现重大中断,例如停电和互联网中断,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包括网络安全中断。任何重大的网络安全事件或对我们信息技术系统的破坏都可能严重损害用户关系,并使我们在声誉、财务、法律和运营方面遭受重大后果。–请参阅“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在我们参与的电子竞技现场活动期间,如电力和互联网中断,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可能会遇到网络安全事件或中断。我们信息技术系统的任何重大中断都可能对用户关系造成重大损害,并使我们在声誉、财务、法律和运营方面面临重大后果”,详见第21页。 |
与我们业务有关的其他风险
| ● | 我们没有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重大成本和业务中断。–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23页的“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其他风险-我们没有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重大成本和业务中断”。 |
| ● |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但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更多信息请参见第24页的“与我们业务相关的其他风险——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但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 |
| ● | 流行病和流行病、自然灾害、恐怖活动、政治动乱和其他爆发可能扰乱我们的交付和业务,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第24页的“与我们业务相关的其他风险-流行病和流行病、自然灾害、恐怖活动、政治动荡和其他爆发可能会扰乱我们的交付和运营,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与我们的知识产权有关的风险
| ● | 我们业务的成功高度依赖于我们创造的娱乐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存在和维护。–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22页的“与我们的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我们业务的成功高度依赖于我们创造的娱乐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存在和维护”。 | |
| ● | 我们可能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这可能是昂贵的辩护,并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和运营。–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22页的“与我们的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的影响,这可能会导致费用高昂,并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和运营”。 | |
| ● | 我们可能无法阻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23页的“与我们的知识产权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无法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
| 11 |
与在中国做生意有关的风险。
在中国开展业务一般会面临风险和不确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 ● | 由于我们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我们的业务受制于中国复杂且快速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对我们的业务进行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由于我们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我们的业务受制于中国复杂且快速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对我们的业务进行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 |
| ● | 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用户对数据隐私和保护的态度方面,我们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带来的挑战。其中许多法律和条例可能会发生变化和不确定的解释,任何实际或据称未能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隐私和保护的法律和条例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面临着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用户对数据隐私和保护态度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带来的挑战。中国政府对经营实体开展经营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随时可能干预或影响此类经营活动,或对境外发行和/或境外投资于中国的发行人施加更多控制,这可能导致此类经营活动和我国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国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国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其中许多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解释也可能不确定,任何实际或据称未能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隐私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详情见第25页。 | |
| ● | 我们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在PRC的子公司和VIE的本次发行无需获得CAC的许可或批准。但是,由于我们不能保证满足现有发行人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可免于立即履行发行人境外发行上市备案手续的相关条件,以及未来颁布的新规则或法规可能会对我们提出额外要求或对寻求境外上市的公司加强监管,本次发行最终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PRC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如果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PRC政府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则不确定我们是否可能获得该等批准、完成该等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而未能获得或延迟获得该等批准、完成该等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则本次发行将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PRC监管机构的制裁。此外,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行使我们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27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中国政府对我们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普通股或在外汇交易所上市施加新的批准、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要求,该行为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售或继续发售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跌或一文不值”。 | |
| ● |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28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在PRC的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可能需要获得额外的许可证或许可,或者进行额外的备案或注册。–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29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PRC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可能需要获得额外的许可证或许可,或者进行额外的备案或注册”。 | |
| ● | 我们的一些租赁权益可能存在缺陷,这可能会挑战或影响我们使用租赁物业的权利。此外,我们也没有就我们的租赁物业向PRC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我们的一些租赁权益可能存在缺陷,这可能会挑战或影响我们使用租赁物业的权利。此外,我们尚未就我们的租赁物业向PRC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详见第29页。 | |
| ● | 不遵守PRC的劳工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更多信息请参见第30页“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不遵守PRC的财务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方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
| ● | PRC的某些规定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实现增长。请参阅第34页“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PRC的某些规定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实现增长”了解更多信息. | |
| ● | 根据PRC法律,我们可能需要更改注册地址或搬迁我们的经营办事处。–请参阅第30页“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根据PRC法律,我们可能需要更改我们的注册地址或搬迁我们的经营办事处”以获取详细信息。 | |
| ● | 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包括PRC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可能会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第31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 |
| ● | 在根据外国法律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您可能会遇到困难。–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1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您可能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遇到困难”。 |
| 12 |
| ● | 我们可能需要依靠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我们PRC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业务中的资金或资产在PRC境内或由PRC实体持有,则由于PRC政府干预或限制我公司或经营实体向境外转移现金或资产,这些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在PRC境外投入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PRC的规章制度对外汇现金转移、我们在实体之间跨境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我们从子公司和/或VIE及其子公司向NeoTV和普通股持有人分配收益的能力、以及根据与VIE的合同安排清偿所欠款项的能力施加了限制和制约。我们可能需要依靠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现金和融资需求。PRC向我方付款的能力受到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方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详见第31页。 |
| ● | PRC对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2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PRC对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管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 我们的审计师是一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位于中国的一个司法管辖区,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确定,它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由PCAOB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PCAOB在新的《2022年报告》中推翻了这一决定,在报告中得出结论,2022年它能够完全在PRC进行检查和调查。然而,来自美国公众监督委员会的《2022年度认定报告》警告说,PRC的主管部门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公众监督委员会继续检查或展开全面调查。根据氢氟碳化合物管理局的要求,如果未来PCAOB确定由于PRC内某个主管部门的立场而无法再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作出新的决定。如果会计监督委员会将来不能检查我们的审计员对我们的财务报表所做的审计工作,也不能对我们的审计员进行检查,我们的投资者就会被剥夺这种检查的好处。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位于中国的审计师须遵守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公布的《2021年认定报告》,其中PCAOB确定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尽管《2022年认定报告》推翻了《2021年认定报告》中关于PCAOB能够完全对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结论,但《2022年认定报告》提醒PRC和PRC当局,该机构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根据HFCAA,如果PCAOB不能让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三(3)年完成检查或调查,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可能被除名”,详情请参见第33页。 |
| ● | AHFCAA于2022年12月29日颁布,修订了HFCAA,缩短了HFCAA规定的期限,现在要求SEC禁止我们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2)年而不是连续三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这造成了一个额外的风险,即我们的证券可能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将被除牌。有关在中国开展业务的风险的详细描述,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位于中国的审计师须遵守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公布的《认定报告》,其中PCAOB确定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完全由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尽管这份认定报告随后在2022年12月15日发布的新报告中被推翻,但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预防监督委员会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AHFCAA于2022年12月29日颁布,修订了HFCAA,现在要求SEC禁止我们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2)年而不是连续三(3)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这带来了一个额外的风险,即我们的证券可能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将被退市。”详情请参见第33页。 |
| ● | 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贵方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4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PRC关于PRC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相关规定可能会使PRC的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PRC的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PRC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PRC子公司向我们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请参阅第35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PRC关于PRC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相关规定可能会使PRC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PRC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处罚,限制我们向PRC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PRC子公司向我们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
| ● | 未按PRC法规的要求为各项员工福利计划足额缴款和扣缴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可能会受到处罚。–请参阅第36页“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未能按PRC规定为各项员工福利计划作出充分供款并代扣员工薪金所得税可能会受到处罚” |
| ● | 任何不遵守PRC规定的员工股票激励计划登记要求的行为,可能会使PRC计划的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及其他法律或行政处分。–请参阅第36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PRC有关员工股票激励计划登记要求的任何违规行为可能会使PRC计划的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处罚”。 |
| ● | 美国监管机构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能力可能有限。–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第36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美国监管机构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能力可能有限”。 |
| ● | 如果我们在PRC所得税方面被归类为PRC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7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在PRC所得税方面被归类为PRC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
| ● | 对于PRC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其股权的情况,我们认为存在不确定性。–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第37页的“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在PRC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其股权方面面临不确定性”。 |
与我们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 ● | VIE结构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投资者不会、也永远不会直接持有VIE的股权。相反,出于会计目的,我们通过VIE协议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这使我们能够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VIE结构的效力可能低于直接所有权,公司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VIE结构和VIE协议尚未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进行测试,因此公司及其子公司可能无法有效行使这些VIE协议下的权利。由于PRC有关VIE和VIE结构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不确定性,我们也面临风险。如果PRC政府认为VIE协议不符合PRC关于相关行业外商投资的监管规定或PRC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本规定或对现行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或者在未来有不同的解释,我们和VIE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VIE和VIE子公司运营中的权益。这将导致VIE和VIE子公司被取消合并。我们还可能受到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或没收所有权权益。请参阅"与本公司Structure有关的风险-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未经PRC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检验,因此我们的公司结构会面临与此相关的风险。VIE结构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它的效力可能低于直接所有权,公司可能会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而承担大量费用“和”PRC法律制度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我们的VIE结构和VIE协议面临不同的解释或执行挑战,或者使我们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迫使我们放弃我们在运营中的利益”在第39页了解更多信息。 |
| 13 |
| ● | 由于只有共同拥有80.60%的VIE股本的股东签署了这些VIE协议,这增加了风险,即如果共同拥有VIE 100%股权的所有VIE股东签署这些VIE协议,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将无法获得和行使经济利益,而不是我们行使利益的能力。–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39页的“与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由于VIE的参与股东仅持有VIE股本的80.60%,如果VIE的所有股东共同拥有VIE的100%股权,则与我们行使利益的能力相比,这增加了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将无法获得和行使经济利益的风险。 |
| ● | 我国目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作以及我国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新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影响,该法没有明确界定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如果最终由外国投资者“控制”,是否会被视为外国投资企业。–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第40页“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有关的风险-我们现时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作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价可能会受到已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影响,该法并无明确界定若VIE最终由外国投资者”控制“,则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是否会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 | |
| ● | VIE的参与股东与我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见"与我们的Structure相关的风险-VIE的参与股东与我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更多信息请见第39页。 |
| ● | 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在PRC设立的VIE进行的,我们依靠与VIE和VIE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来运营我们的业务,这在提供运营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我们可能会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而产生大量费用,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我们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请参阅“与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在PRC设立的VIE进行的,我们的业务都依赖与VIE和VIE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这可能不如直接拥有所有权来提供运营控制权,我们可能会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而产生大量费用,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我们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详见第41页。 |
| ● | 如果VIE或VIE的参与股东不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详见第41页“与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任何VIE或VIE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其各自的合同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与VIE有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PRC税务机关的审查,他们可能会确定VIE欠下额外的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贵公司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请参阅“与本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与VIE有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PRC税务机关的审查,他们可能会确定VIE欠缴额外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贵公司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详见第42页。 |
| ● | 如果VIE破产或受到解散或清算程序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和享有VIE持有的对我们的业务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的资产的能力。–见"与本公司Structure有关的风险-如果VIE破产或进入解散或清算程序,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和享受VIE持有的对我们业务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的资产的能力",详情请参见第42页。 |
| ● | 由于本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投资者在保护他们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他们通过美国法院保护你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请参阅“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由于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投资者在保护自己的利益时可能会面临困难,并且他们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更多信息请参见第43页。 | |
| ● | 你可能无法在股东周年大会或非股东召集的特别大会前提出建议。详情请参阅第43页“与公司Structure有关的风险–您可能无法在股东周年大会或非股东召集的特别大会前提出建议”。 |
|
| ● | 开曼群岛最近出台的经济实质立法可能会对公司或其业务产生影响。详情请见第44页“与公司Structure有关的风险–”开曼群岛最近实行的经济实质法例可能会对公司或其营运造成影响"。 |
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 ● |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你方可能无法以高于你所支付的价格或根本无法转售普通股。–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我们的普通股在发售前并无公开市场,你方可能不能以高于你所付价格或根本不能转售普通股",见招股章程第44页 |
| ● | 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波动较大。–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见招股书第44页。 |
| ● |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表关于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他们对普通股的建议作出不利的改变,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表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如果他们对普通股的建议作出不利的改变,普通股的市价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更多信息请见第45页。 |
| 14 |
| ● |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高于我们的净有形每股账面价值,你将经历立即和大幅度的稀释。–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高于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你将立即经历大幅稀释”,详见第45页。 |
| ● | 由于我们预计在这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派发股息,你必须依靠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第45页的“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由于我们预计在本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派发股息,您必须依靠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 |
| ● | 未来普通股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销售或预期的潜在销售可能会导致普通股价格下跌。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未来在公开市场上大量出售或预期可能出售普通股可能会导致普通股价格下跌",详情请参见第46页. | |
| ● | 你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这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判断,而这种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入或提高我们普通股的价格。有关详情,请参阅第46页的“与本次发行及普通股有关的风险-您需要依赖我们管理层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判断,而此类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益或提高我们普通股的价格”. |
| ● | 某些现有股东对我们公司有重大影响,他们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某些现有股东对我们公司有重大影响,他们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在招股说明书第46页 |
| ● | 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商地位,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额外成本和开支。–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商地位,这可能会导致大量额外的成本和开支。”见招股说明书第47页 | |
| ● |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预计将产生大量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这是我们作为一家私营公司所没有的。–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高的成本。”在招股说明书第47页 |
| ● | 如果我们不能建立和维持适当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我们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或遵守适用条例的能力就会受到损害。–见"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和维持适当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我们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或遵守适用法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载于招股说明书第48页 |
下文假定,除非另有说明,承销商将不会行使其在发行中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
| 发行人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 |
| 提供的证券 | [ ______ ]普通股(或[ ● ]普通股,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售权),每股面值0.0001美元,以坚定承诺为基础。 | |
| 发行价格 | 我们预计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将在每股普通股[ ● ]美元至[ ● ]美元之间。 | |
| 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普通股 | 25,381,000普通股 | |
| 紧随本次发行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 [●]普通股(或[ ● ]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全额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 | |
| 投票权 | 每股普通股有权投一票。普通股不可转换。 | |
| 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项选择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生效之日起[ ● ]日内行使,购买最多不超过[ ● ]股普通股。 | |
| 收益的使用 | 我们估计,在扣除承销折扣、佣金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将从本次发行中获得约[ ● ]美元的净收益(如果承销商行使其全额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则为[ ● ]美元),并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普通股[ ● ]美元,即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估计范围的中点。 | |
| 我们计划将本次发行所得的净收益主要用于(i)建立海外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生态系统,并将业务扩展到目标海外市场,(ii)增加研发投资,(iii)推进以电子竞技为重点的服务和基础设施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直播技术、云计算和元界,以及(iv)用作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见"收益的使用”以获取更多信息。 |
| 15 |
| 锁定 | 我们、我们的董事及高级人员,以及在紧接本发行完成前持有公司5%或以上经全面稀释的普通股的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除某些例外情况外,在本发行完成后的[ ● ]天内,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任何普通股或类似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承销和符合未来销售条件的股票。 | |
| 风险因素 | 有关决定投资普通股前应仔细考虑的因素,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风险因素”及其他资料。 | |
| 上市 | 我们计划让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NTV”。普通股将不在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也不在任何自动报价系统上交易。 | |
| 付款和结算 | 普通股预计将于[ _________ ],[ ● ]交收。 | |
| 转让代理 | VStock Transfer,LLC |
综合财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以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汇总合并财务数据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下截至2022年6月30日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汇总综合财务数据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其编制基础与经审计的综合财务报表相同。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的“综合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摘要”一节以及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成果并不一定表明今后各期的预期成果。
业务数据摘要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以及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汇总数据。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13,903,647 | 2,075,760 | |||||||||||||||
| 总资产 | 182,279,344 | 215,995,567 | 32,247,288 | 218,179,879 | 32,573,398 | |||||||||||||||
| 负债总额 | 45,227,677 | 60,973,856 | 9,103,156 | 66,085,913 | 9,866,367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37,051,667 | 155,021,711 | 23,144,132 | 152,093,966 | 22,707,031 | |||||||||||||||
下表列出了我们选定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止六个月的综合收益(亏损)和综合收益(亏损)数据。
| 收益表和综合收益数据表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总收入 | 174,040,314 | 225,827,737 | 33,715,193 | |||||||||
| 净收入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
| 基本和稀释每股净收益 | 2.36 |
2.91 |
0.43 |
|||||||||
| 收入(损失)和综合收入(损失)数据表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总收入 | 70,791,788 | 48,395,256 | 7,225,221 | |||||||||
| 净收入(亏损)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每股基本和摊薄净收益(亏损) | 0.69 | (0.42 | ) | (0.06 | ) | |||||||
VIE合并数据摘要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数据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金流量表数据,(i)母公司NeoTV Group Limited;(ii)其他子公司NeoTV HK;(iii)WFOE,NeoTV Beijing;(iv)VIE,NeoTV Shanghai,其中WFOE通过合同协议获得74.83%的投票权,使WFOE成为VIE合并VIE的主要受益人,以及包括NeoTV Sports Xian、NeoTV Xian、NeoTV Tech Shanghai、NeoTV Sports Chengdu、NeoTV Chengdu、NeoTV海南和NeoTV Sports Shanghai在内的VIE子公司。请参阅本说明书第16页开始的“VIE合并表”,以获取更多信息:
| 16 |
分离的VIE和非VIE资产负债表数据摘要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
| (以人民币计) | (以人民币计)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现金 | - | 29,815,610 | - | - | - | 29,815,610 | - | 15,478,486 | - | - | - | 15,478,486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172,865,340 | - | - | - | 172,865,340 | - | 199,544,843 | - | - | - | 199,544,843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02,431,411 | - | - | - | (102,431,411 | ) | - | 116,977,759 | - | - | - | (116,977,759 | ) | - | ||||||||||||||||||||||||||||||||||
| 总资产 | 102,431,411 | 182,279,344 | - | - | (102,431,411 | ) | 182,279,344 | 116,977,759 | 215,995,567 | - | - | (116,977,759 | ) | 215,995,567 | ||||||||||||||||||||||||||||||||||
| 负债总额 | - | 45,227,677 | - | - | - | 45,227,677 | - | 60,973,856 | - | - | - | 60,973,856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2,431,411 | 137,051,667 | - | - | (102,431,411 | ) | 137,051,667 | 116,977,759 | 155,021,711 | - | - | (116,977,759 | ) | 155,021,711 | ||||||||||||||||||||||||||||||||||
单独的VIE和非VIE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数据摘要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以人民币计) | (以人民币计)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174,040,314 | - | - | - | 174,040,314 | - | 225,827,737 | - | - | - | 225,827,737 | ||||||||||||||||||||||||||||||||||||
| 收入成本 | - | (129,849,828 | ) | - | - | - | (129,849,828 | ) | - | (174,808,611 | ) | - | - | - | (174,808,611 | ) | ||||||||||||||||||||||||||||||||
| 营业费用 | - | (31,601,953 | ) | - | - | - | (31,601,953 | ) | - | (39,467,014 | ) | - | - | - | (39,467,014 | ) | ||||||||||||||||||||||||||||||||
| 子公司和VIE的收益权益 | 11,816,774 | - | - | - | (11,816,774 | ) | - | 14,547,969 | - | - | - | (14,547,969 | ) | - | ||||||||||||||||||||||||||||||||||
| 净收入 | 11,816,774 | 15,384,772 | - | - | (11,816,774 | ) | 15,384,772 | 14,547,969 | 17,970,044 | - | - | (14,547,969 | ) | 17,970,044 | ||||||||||||||||||||||||||||||||||
分离的VIE和非VIE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摘要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以人民币计) | (以人民币计)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17,219,693 | ) | - | - | - | (17,219,693 | ) | - | (3,407,822 | ) | - | - | - | (3,407,822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 | 17,913,299 | - | - | - | 17,913,299 | - | (15,119,302 | ) | - | - | - | (15,119,302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2,000,000 | - | - | - | 2,000,000 | - | 4,190,000 | - | - | - | 4,190,000 | ||||||||||||||||||||||||||||||||||||
| 17 |
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有关的风险
在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和一个相对较新的市场经营,我们面临着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不能使新技术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或新兴的行业标准,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我们的许多业务要素,包括与电子竞技相关的直播、视频制作和现场协调,以及综艺节目内容制作业务,都在不断发展,且相对未经证实。我们的业务和前景取决于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内容的创新服务和具有竞争力的盈利模式的持续发展。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市场相对较新,发展迅速,面临重大挑战。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我们培养和发展活跃社区的能力,以及我们通过开发创新服务和盈利模式、广告和托管机会以及保留一支强大的技术团队成功地将这种社区货币化的能力。此外,我们的持续增长部分取决于我们应对这一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不断变化的能力,包括快速的技术发展、趋势和需求的持续变化、新的竞争对手进入市场以及不断出现的新的行业标准和做法。为了保持竞争力,我们必须继续跟上不断发展的行业趋势,并相应地加强和改进我们的技术。我们的成功将部分取决于我们识别、开发或获取对我们业务有用的领先技术的能力。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有效地使用新技术或满足客户的要求。开发和适应与电子体育直播和视频制作有关的新内容和新技术可能既昂贵又费时,而且这些努力可能根本不会产生我们期望实现的效益。如果我们不能以符合成本效益和及时的方式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或客户偏好,无论是出于技术、法律、财务或其他原因,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电子竞技赛事的运营、广告和赞助市场不能继续增长,或者如果我们不能获得并保持足够的市场份额,我们的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的不利影响。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在这些方面取得成功,或者我们的行业将继续像过去一样迅速增长。
我们业务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经营的电子竞技赛事以及基础电子竞技游戏的持续受欢迎程度,电子竞技游戏的减少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和前景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我们业务的成功取决于电子竞技作为整个行业的持续受欢迎程度,也取决于我们运营的特定电子竞技赛事以及基础游戏。电子竞技行业和电子竞技锦标赛以及我们经营的基础电子竞技游戏的受欢迎程度下降,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全球或特定国家或地区,电子竞技受欢迎程度的变化可能受到电子竞技和其他娱乐形式之间的竞争或不同电子竞技赛事之间的内部竞争的影响。观众或运动员对特定电子竞技赛事的看法发生变化,或受欢迎程度转向我们目前不运营或减少运营的电子竞技赛事,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结果产生负面影响。我们可能会受到影响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或特定电子竞技中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发展或趋势的不利影响。我们运营的广受欢迎的电子竞技赛事,例如WRL和TGA,可能会失去人气,其他赛事和/或游戏可能会比它们更受欢迎。我们不能经营这种新的和/或扩大的电子竞技比赛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结果或前景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与电子竞技或电子竞技主要利益攸关方有关的不利事态发展,包括但不限于新冠疫情风险,可能影响我们从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业化和管理业务中获得收入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结果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国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竞争激烈。我们可能面临来自新的和现有的公司的竞争,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与拥有更多资源的新的和成熟的公司竞争。
我们经营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竞争激烈,包括中国和国际上的公司。为了保持我们的竞争地位,我们可能会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来发展我们的业务,我们可能会遇到来自其他具有技术和财务能力的公司的竞争并失去客户,这些公司可能比我们拥有更多的知名度、更多的营业收入、更大的客户基础、更长的客户关系以及更多的财务、技术、人员和营销资源。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与竞争对手竞争我们现有和潜在客户的业务,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18 |
此外,竞争加剧可能会降低我们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并要求我们在未来增加我们的销售和营销工作以及资本承诺,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迫使我们蒙受更多损失。尽管我们已经建立并继续扩大我们的客户基础,但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来能够继续这样做,以对抗当前或未来的竞争对手,而且这种竞争压力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经营历史可能并不代表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我们的历史增长率。
我们的经营历史可能并不代表我们未来的增长或财务业绩。我们不能保证在今后的时期内能够增加我们的收入。我们的增长率可能会因多种可能的原因而下降,其中一些原因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包括客户需求减少、竞争加剧、替代商业模式的出现、或政府政策或总体经济状况的变化。如果我们的增长率下降,投资者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的看法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
我们的业务取决于我们的品牌实力,如果我们不能保持和提高我们的品牌,我们可能无法销售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我们的消费者参与度可能下降,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相信,我们的品牌、身份和声誉为我们的成功做出了重大贡献。维护和提高我们的品牌形象和声誉对于保留和扩大我们的消费者、赞助商和广告客户基础至关重要。维持和提高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继续提供高质量、与文化相关和具有娱乐性的内容以及有竞争力的结果,这可能需要我们进行大量投资,但可能不会成功。此外,我们的广告客户或赞助商的行为可能会影响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如果我们的消费者对他们的负面反应。此外,我们的品牌、身份和声誉可能会受到对整个行业的看法的不利影响,包括与我们的行为或内容无关的因素所产生的看法。此外,维持和提高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可能要求我们进行大量投资,其中部分或全部投资可能不成功。如果不能成功地维持和提高我们的品牌形象和声誉,或与这项努力有关的过多或不成功的开支,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我们经历了快速增长,我们预计我们将继续增长。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管理这种增长,我们的财政业绩和未来前景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中国经历了快速增长,我们预计未来我们的客户群将会增长。这种扩张可能会增加我们业务的复杂性,并对我们的管理、人员、业务、系统、财政资源以及内部财务控制和报告职能造成压力。即使我们的收入继续增加,由于宏观经济因素、竞争加剧、业务成熟和其他因素,我们的净收入增长率在未来可能会有所不同。我们净收入的总体增长将取决于若干因素,包括我们是否有能力:
| ● | 维护和提高我们的声誉和品牌价值 | |
| ● | 准确预测我们的收入和计划我们的运营费用 | |
| ● | 在我们参与的行业中成功竞争,并对该行业的发展做出反应 | |
| ● | 遵守适用于我们业务的现行和新的法律法规 | |
| ● | 聘用、整合、培训和留住人才 | |
| ● | 有效地管理我们的业务、人员和业务的增长和 | |
| ● | 有效地管理与我们的业务和业务有关的成本 |
如果我们不能有效地管理我们的增长,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 19 |
我们主要依赖并预计将继续主要依赖第三方–中国大众媒体平台向粉丝和潜在观众提供我们的内容,我们使用此类流媒体服务的任何失败、中断或干扰都可能扰乱我们的内容供应,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业务的成功部分是由于商业上的成功和第三方大众媒体渠道的充足供应,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渠道传播我们的内容。我们的成功还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预测哪些渠道和平台将在公司和更大的游戏社区中获得成功,我们能否开发商业上成功的内容并在这些平台上发行。此外,我们可能会订立某些许可安排,影响我们在某些渠道和平台上交付或营销我们的内容的能力。一个渠道或平台可能不会像预期的那样成功,或者新的渠道或平台可能会从我们投入大量资源的平台上夺走市场份额和消费者。如果对我们正在开发和制作内容的渠道或平台的需求低于我们的预期,我们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我们所做的投资,我们的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或者,一个我们没有投入大量资源的渠道或平台可能比我们最初预期的更成功,使我们无法利用有意义的收入机会。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我们的主要客户集中,如果我们现有的主要客户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我们可能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找到具有类似可归属收入的新客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归属于最大客户的收入百分比为50.0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43.4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三大客户的收入百分比分别为80.85%和85.5%,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五大客户的收入百分比分别为88.97%和94.81%。公司在注册说明书中确定了2021年收入合计占比85.5%的三大客户,包括客户A(上海朗奥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43.45 %、客户B腾讯集团(包括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天杰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腾讯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9.68 %、客户C网易集团(包括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上海网易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12.37 %。与这些主要客户的合同安排以短期项目为基础,反映了电子竞技业务的性质,需要根据每个赛季发生的动态变化进行调整。这些短期协议的期限通常为六(6)个月或直至当事人提供服务为止,但VIE与客户B签订的服务框架协议除外,该协议的形式作为本登记声明的附件 10.2提交。该协议于2018年4月1日生效,期限为五(5)年,允许公司通过投标程序与通过客户B平台提供的所有游戏或电子竞技项目签订独立合同。
然而,由于电子竞技游戏行业竞争激烈,而且每年都会有新游戏发布,公司需要不断评估是否每年都需要对其游戏供应商或游戏代理进行变更,因此,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安排和协议通常都是短期的,双方可以随意终止。由于电子竞技业务的动态性质,以及游戏公司和游戏公司本身的代理之间的竞争,我们可能会直接与游戏公司(通常是较大的成熟公司)和过去在这些公司发展和认可之前代表这些公司行事的代理签订合同。因此,我们所有的协议都包含保密条款,禁止公司披露我们客户的姓名。
我们面临着与电子竞技业务的这种动态性质以及游戏公司和游戏公司本身的代理之间的竞争有关的挑战,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主要客户与我们之间不会有任何纠纷,或者我们将能够与我们现有的客户保持业务关系。由于在2020年和2021年期间,大量收入来自数量相对较少的主要客户,如果这些现有的主要客户停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且我们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或根本无法找到具有类似可归属收入的新客户,我们的业务和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如果任何此类客户拖欠或延迟支付或结算我们的贸易和其他应收款,我们的流动性、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依赖关键的管理人员和高素质的员工团队,我们无法保证他们的留任。
我们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我们管理层主要成员的持续服务,以及我们在直播、视频制作和现场协调方面建立的技术团队,这使公司能够适应这个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的快速技术迭代。我们的管理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市场、我们的业务和公司的了解是我们业务的一个关键优势,这是不容易复制的。我们业务战略的成功和未来的增长还取决于我们吸引、培训、留住和激励熟练的管理、销售、行政、开发和运营人员的能力。
不能保证我们现有的人员将足以或有资格执行我们的战略,或我们将能够雇用或留住有经验、合格的员工来执行我们的战略。失去一名或多名关键管理人员或业务人员,或未能吸引和留住更多的关键人员,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拥有成熟的技术体系、稳定可靠的销售网络和营销团队、紧跟市场需求的研发力量。失去任何关键的管理或技术人才团队将需要我们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资源,使新员工熟悉公司广泛的业务和系统。
| 20 |
在我们参与的电子竞技现场活动期间,如电力和互联网中断等重大中断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我们可能会遇到网络安全事件或中断。我们信息技术系统的任何重大中断都可能严重损害用户关系,并使我们在声誉、财务、法律和运营方面遭受重大后果。
我们每年主办和运营许多电子竞技现场活动,其中一些活动有大量的人参加。如果我们主办或运营的活动遇到互联网或停电,该活动可能会延迟或取消,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此外,人们大规模集会也有许多固有的风险,包括发生实际或威胁的恐怖行为、火灾、爆炸、抗议、暴乱和其他安全或安保问题的风险,其中任何一个问题都可能导致与会者受伤或死亡和/或造成主办这种活动的设施损坏。此外,我们可能遇到网络安全事件或中断,并可能成为第三方的网络攻击目标,这些第三方试图未经授权访问我们的数据或客户的数据,或破坏我们提供服务的能力。如果我们未能实施适当的网络安全保护,我们可能会因任何违反安全的行为而受到索赔,特别是如果它导致披露与我们的客户有关的信息。如果技术的变化导致我们的信息技术系统或我们所依赖的第三方的信息技术系统过时,或者如果我们或他们的信息系统不足以处理我们的增长,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我们信息技术系统的任何重大中断都可能严重损害用户关系,并使我们在声誉、财务、法律和运营方面遭受重大后果。我们没有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以涵盖我们的业务和损失或所有类型的索赔可能由此类事件。此外,如果公众认为在我们主办和经营的活动中,安全或安保措施不足,无论情况是否如此,都可能导致声誉受损,并导致我们主办和经营的活动的未来出席人数下降。
我们必须利用我们无法控制的移动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网络、法规和标准有效运作。我们在这些移动操作系统、网络浏览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网络、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上提供的内容的变化或其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通过各种移动操作系统和设备提供我们的服务。我们依赖于我们的服务与我们无法控制的流行移动设备、网络浏览器和移动操作系统的互操作性,例如Chrome、Safari、Android和iOS。此类移动操作系统或设备的任何改变,如果降低我们内容的可用性或给予竞争对手优惠待遇,可能会对我们内容的收视率产生不利影响。为了提供高质量的内容,重要的是我们的产品可以覆盖我们无法控制的一系列移动操作系统、网络、移动设备和标准。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地与移动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建立关系,或开发与这些操作系统、网络、设备和标准有效运作的内容。如果我们的消费者很难访问我们的内容,特别是在他们的移动设备上,我们的品牌声誉和业务就会受到损害。
我们可能会不时受到索赔、纠纷、诉讼和其他法律和行政诉讼的影响,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之后,这些费用可能会增加更多。
我们和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不时受到与我们的业务有关的索赔、纠纷、诉讼、调查和其他法律和行政诉讼的影响。我们目前没有参与任何法律或仲裁程序,包括与破产、接管或类似程序有关的程序和涉及任何第三方的程序,这些程序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盈利能力产生或在最近产生了重大不利影响。对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层提出的任何索赔,无论是否有理,都可能是耗时和昂贵的辩护或诉讼,转移我们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或损害我们的品牌资产。客户、商业伙伴、供应商、竞争对手、雇员或政府实体可在调查和法律诉讼中对我们提出因实际或指称的违法、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引起的索赔。这些索赔可以根据各种法律提出,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法、劳动法和就业法、证券法、侵权法、合同法、财产法和雇员福利法。如果针对我们的诉讼或政府诉讼胜诉,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金或罚款。我们还可能失去或被限制提供我们的某些服务的权利。因此,我们的服务范围可能会缩小,这可能会对我们吸引新客户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即使我们成功地在法律和行政行动中为自己辩护,或根据各种法律维护我们的权利,对有关各方行使我们的权利也可能是昂贵、耗时和最终徒劳无益的。
| 21 |
与我们的知识产权有关的风险
我们业务的成功高度依赖于我们创造的娱乐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的存在和维护。
我们知识产权的价值取决于PRC、美国和国外适用的知识产权法所界定的我们权利的范围和期限,以及这些法律的解释和执行方式。如果以限制我们权利的范围或期限的方式起草或解释这些法律,或者如果改变现有法律,我们从知识产权中获得收入的能力可能会下降,或者获得和维护权利的成本可能会增加。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内容和知识产权,包括通过未经授权销售我们的商品,可能导致我们用于维持治安和执行我们的权利的资源增加,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收入。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在一个法域内防止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法律不足或执行机制薄弱,可能会对我们的全球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在娱乐业中,未经授权使用知识产权的趋势日益严重,这要求我们投入大量资源保护我们的权利,防止未经许可的使用,并可能因这种未经授权的使用而增加收入损失。
我们获得和开发的知识产权以及从他人获得的许可均受与客户签订的协议的约束。我们的客户拥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对我国知识产权权利的成功挑战可能导致获得使用此类知识产权的权利的成本增加,或丧失从被质疑权利的知识产权中获得收入的机会。我们不知道目前对我们的知识产权有任何挑战,这些挑战可以合理地预期会对我们的业务或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可能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这可能是昂贵的辩护,并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和运营。
我们不能确定我们的业务或业务的任何方面不会或不会侵犯或以其他方式侵犯第三方持有的知识产权。公司、组织或个人,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持有或获得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专有权利,从而阻止、限制或干扰我们生产、使用、开发、销售或营销我们的产品或服务的能力,这可能使我们更难经营我们的业务。我们可能会不时收到专利、版权或商标持有人关于其所有权的通信。持有专利、版权、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的公司可能会提起诉讼,指控我们或我们的员工侵犯这些权利、我们未经授权使用某些软件或以其他方式主张他们的权利,并敦促我们获得许可。我们对与我们的设计或软件有关的商标的申请和使用也可能被发现侵犯了现有的商标所有权和权利。
如果我们被发现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我们可能会为我们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或者被禁止使用这些知识产权,我们可能会产生许可费或被迫开发我们自己的替代品。具体而言,如果我们未能在商标诉讼中胜诉,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停止在我们的市场上使用此类标识,并且可能需要使用不同的标识,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营销和业务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为现有和潜在用户可能不熟悉我们的新标识,并且无法将此种标识与我们联系起来。如果我们未能在专利诉讼中胜诉,我们可能需要向原告支付大量的损害赔偿和/或许可费,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此外,我们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并可能被迫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中挪用管理层的时间和其他资源来抗辩这些侵权索赔,无论它们的是非曲直如何。对我们提出的成功的侵权或许可索赔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金钱责任,并可能通过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有关知识产权而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和运营,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选择与原告和解其中任何一项诉讼,我们可能需要支付大量的和解费,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无法预测这些诉讼的结果,对我们的判决,无论是全部或部分,都可能导致任何损失,而且目前无法估计合理可能的损失或合理可能的损失范围。此外,在我们与某些第三方的合作过程中,我们被授权使用和经营相关的知识产权。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合作伙伴将继续授权我们使用和经营这些知识产权,如果他们不这样做,或者我们被发现违反这些合作协议,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PRC的专利法的适用和解释以及中国专利授权的程序和标准仍在不断变化,并且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PRC法院或监管机构会同意我们的分析。知识产权诉讼既昂贵又费时,可能会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对我们的侵权索赔成功,无论是否有根据,除其他外,可能要求我们支付重大损害赔偿,开发非侵权技术,或重新命名我们的品牌,或签订可能无法以可接受的条件获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或许可协议,如果有的话,并停止生产、许可或使用侵犯了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产品。旷日持久的诉讼还可能导致现有或潜在客户推迟或限制他们购买或使用我们的产品,直到此类诉讼得到解决,或者可能要求我们在某些情况下就侵权索赔向我们的客户作出赔偿。这方面的任何知识产权索赔或诉讼,无论我们最终是赢是输,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业务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为我们的品牌名称获得和维持商标保护,而不保护我们的商标可能会对我们的竞争地位和我们的品牌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 22 |
我们可能无法阻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我们依靠中国的商标、公平贸易惯例、专利、版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以及保密程序和合同条款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包括将所有员工开发的知识产权确定为属于公司的服务发明的条款。此外,我们小心保持我们的年度专利费支付。我们认为我们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和类似的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随着我们品牌的认知度越来越高,我们可能会成为未来知识产权攻击的一个有吸引力的目标。我们的任何知识产权都可能受到质疑、无效、规避或挪用,或者这些知识产权可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竞争优势。此外,第三方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对我们当前和未来的收入以及我们的声誉产生不利影响。无法保证(i)我们的所有知识产权将得到充分保护,(ii)我们的知识产权不会受到第三方的质疑或被司法机关裁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或(iii)我们向PRC主管政府机关申请注册与我们当前或未来业务相关的商标和其他知识产权将会获得批准。有时,我们可能会在注册我们的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时遇到困难,或与第三方就我们的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发生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可能还不够。如果不能注册有关的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我们可能无法阻止其他人使用这些知识产权。保密协议可能会被交易对手违反,我们可能没有足够的补救措施可用于任何此类违反。因此,我们可能无法有效地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执行我们在中国的合同权利。此外,对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监管是困难、耗时和昂贵的,我们所采取的步骤可能不足以防止我们的知识产权被盗用。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所有权,但第三方可能试图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或寻求法院声明他们不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如果我们诉诸诉讼来强制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种诉讼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成本,并转移我们的管理和财政资源。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将在这种诉讼中胜诉。此外,我们的商业秘密可能被泄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我们的竞争对手,或被我们的竞争对手独立发现。任何未能保护或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我们的专利可能会过期而不能延期,而且我们的专利权可能会受到争议、规避、无效或范围有限,我们的专利权可能无法有效地保护我们。此外,根据任何已发布的专利授予的权利可能不会为我们提供有意义的保护或竞争优势。特别是,我们可能无法阻止其他人开发或利用相互竞争的技术,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作、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还有可能的是,他人的知识产权可能会阻止我们许可和利用我们的专利。在我们已经开发和正在开发我们的技术的领域中,存在着许多专利和他人拥有的待决专利申请。这些专利和专利申请可能优先于我们的专利申请,并可能使我们的专利申请无效。最后,除了那些可能要求优先权的人之外,我们的任何现有专利或待决专利申请也可能受到其他人的质疑,理由是这些专利在其他方面是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
与我们业务有关的其他风险
我们没有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重大成本和业务中断。
我国保险业仍处于早期发展阶段,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提供的业务相关保险产品有限。我们没有任何业务责任或中断保险来支付我们的业务。我们已经确定,为这些风险投保的费用以及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购买这种保险的相关困难使我们不能实际购买这种保险。任何未投保的风险都可能导致大量费用和资源的转移,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即使我们购买了这类保险,该保险也可能无法充分保护我们免受针对产品责任或专业责任索赔进行抗辩的财务影响。我们没有购买任何财产保险或业务中断保险。我们已经确定,为相关风险投保的费用以及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购买此类保险的相关困难使其不切实际。由于我们没有这类保险,如果我们因火灾、爆炸、洪水、其他自然灾害或事故或业务中断而蒙受重大损失或责任,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例如,如果在一个日历年内发生若干事件,我们可能会受到重大损害索赔。此外,我们的保险费用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以应对我们索赔历史上的任何负面发展,或由于一般保险市场的实质性价格上涨。此外,虽然我们力求维持适当水平的保险,但并非所有的索偿都是可保的,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性质不属保险范围的重大事故。
| 23 |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但可能无法以优惠条件或根本无法获得。
由于我们业务的未来增长和发展,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包括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任何投资或收购。如果我们的现金资源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获得新的或扩大的信贷额度。我们未来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我们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量、股价表现、国际资本和贷款市场的流动性以及PRC政府关于在PRC的外国投资的规定。此外,发生债务将使我们承担更多的偿债义务,并可能导致限制我们业务的经营和融资契约。不能保证能够及时提供资金,也不能保证能够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数额或条件提供资金,或者根本不能保证。如果不能以对我们有利的条件筹集所需资金,或者根本不能筹集所需资金,将严重限制我们的流动性,并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任何股票或股票挂钩证券的发行都可能对我们现有的股东造成重大稀释。
流行病和流行病、自然灾害、恐怖活动、政治动乱和其他爆发可能扰乱我们的交付和业务,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球流行病、中国或世界其他地方的流行病或对传染性疾病传播的恐惧,如2019年新冠病毒病(新冠肺炎)、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甲型H1N1流感、H7N9流感和禽流感,以及飓风、地震、海啸或其他自然灾害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减少或限制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供应,为保护我们的员工和设施而产生巨额成本,或导致区域或全球经济困境,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实际或威胁的战争、恐怖活动、政治动乱、内乱和其他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务结果产生类似的不利影响。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都可能妨碍我们的生产和交付工作,并对我们的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目前的新冠疫情对中国的许多企业,包括我们的企业造成了不利影响。在整个2020年上半年,一些国际和国内电子竞技赛事被推迟,由于新冠疫情的限制,比赛场馆暂时关闭。与2019年同期相比,2020年上半年举办的电子竞技赛事数量大幅减少。2020年下半年,一些推迟的活动恢复了。此外,新冠肺炎Omicron变体的一个子变体的传播速度可能快于原来的Omicron变体的传播速度,以及可能出现的任何新变体和子变体的影响,再加上中国实施封锁以避免感染的政策,包括最近公司活动的主要地点上海的封锁,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虽然我们已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障雇员的健康,但不能保证我们的雇员不会感染新冠肺炎。如果我们的雇员,特别是我们的行政人员和其他主要雇员感染或怀疑感染了新冠肺炎,我们的业务运作可能会受到干扰,因为这些雇员以及我们的许多其他雇员可能会被要求隔离和/或我们的办公室被关闭以进行消毒。如果我们的大量雇员被诊断患有新冠肺炎,或被要求隔离或自我隔离,我们可能会缺少劳动力。我们的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可能会暂停或延迟与我们的合作,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这取决于当前新冠疫情的持续时间和相关的业务中断情况。我们对目前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反应可能不够充分,我们可能无法继续以疫情爆发前的方式开展业务,并可能遭受中断、声誉损害、产品开发延误,所有这些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自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这是否会导致经济长期低迷仍是未知数。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都可能受到不利影响,因为新冠疫情对中国乃至全球经济都造成了损害。由于不断变化的局势的高度不确定性,导致电子竞技行业复苏的不确定性增加,我们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全面影响的了解有限,目前无法合理估计与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和应对措施有关的财政影响。
| 24 |
与在中国经商有关的风险
由于我们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我们的业务受制于中国复杂且快速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对我们的业务实施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作为一家在中国经营的企业,我们受PRC法律法规的约束,而这些法律法规可能复杂且演变迅速。PRC政府有权对我们的业务进行行使重大监督和酌处权,我们所遵守的法规可能会迅速变化,而我们或我们的股东几乎不会注意到。因此,新的和现有的法律法规在PRC的适用、解释和执行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此外,这些法律和条例可能被不同的机构或当局不一致地解释和适用,并且与我们目前的政策和做法不一致。PRC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府指令的遵守成本也可能很高,而此类遵守或任何相关的询问或调查或任何其他政府行为可能:
| ● | 拖延或阻碍我们的发展, |
| ● | 导致负面宣传或增加我们的运营成本, |
| ● | 需要大量的管理时间和注意力,以及 |
| ● | 使我们受到可能损害我们业务的补救措施、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包括对我们当前或历史业务的罚款,或要求或命令我们修改甚至停止我们的业务做法。 |
颁布新的法律或条例,或对现有法律和条例作出新的解释,在每一种情况下都限制或以其他方式不利地影响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或方式,并可能要求我们改变业务的某些方面以确保合规,这可能会减少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收入,增加成本,要求我们获得更多的许可证、许可证、批准或证书,或使我们承担额外的责任。如果需要实施任何新的或更严格的措施,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用户对数据隐私和保护的态度方面,我们面临着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带来的挑战。中国政府对经营实体开展经营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随时可能干预或影响此类经营活动,或对境外发行和/或境外投资中国发行人施加更多控制,这可能导致此类经营活动和我国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国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国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其中许多法律和条例可能会发生变化和不确定的解释,任何实际或据称未能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隐私和保护的法律和条例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业务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中国政府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并就规范中国企业经营发表了多项公开声明。除其他行动外,这包括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工作。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很难确定:(a)中国的立法或行政监管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回应;(b)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将被修改或颁布(如果有的话);(c)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或法规将对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或我们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何种影响。
特别是,我们面临着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方面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以及用户对数据隐私和保护的态度带来的挑战。其中许多法律和条例可能会发生变化和不确定的解释。任何实际或指称的不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隐私和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2021年6月10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数据安全法》,并于2021年9月生效。数据安全法规定了开展数据相关活动的实体和个人的数据安全和隐私相关合规义务。《数据安全法》还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个人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影响程度,引入了数据分类和分层保护制度,如果这些数据被篡改、销毁、泄露或非法获取或使用。此外,《数据安全法》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活动规定了国家安全审查程序,并对某些数据和信息实行出口限制。
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CAC”)会同其他几个政府机构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或网络平台运营者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将受到网络安全审查。此外,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在国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如果主管政府当局认为这些运营商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也可对这些运营商发起网络安全审查。除其他外,网络安全审查将评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在上市后被外国政府影响、控制或恶意使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鉴于《网络安全审查措施》最近生效,这些措施的解释、适用和执行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2021年11月14日,CAC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或《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其中规定了数据处理者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的情况,包括处理至少一百万用户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申请“外国”名单等情况。然而,它没有就如何确定什么构成“影响国家安全”提供进一步的解释或解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尚未正式通过。最后条例是否及何时颁布和生效,如何制定、解释和执行,以及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都是不确定的。
| 25 |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除其他外,《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一)以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应具有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的明确、合理的目的;(二)收集个人信息应限于达到处理目的所需的最小范围,以避免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信息处理将受到关于同意、转移和安全的各种规则的约束。个人信息经办单位应当对其个人信息经办活动承担责任,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经办个人信息的安全。否则,处理个人信息的实体可能会被责令改正、暂停或终止提供服务,并面临没收非法收入、罚款或其他处罚。
与此同时,PRC监管当局亦已加强对跨境数据转移的监管。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了《跨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生效。这些措施要求数据处理者在境外提供数据并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的,由国家网络安全主管部门通过其当地对应部门对跨境数据转让进行安全评估:(一)数据处理者打算在境外提供重要数据的;(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iii)自去年1月1日起,已累计向海外收件人提供10万人的个人资料或1万人的敏感个人资料的数据处理者,拟向海外提供个人资料;及(iv)CAC规定须就数据跨境转移作出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况。
鉴于上述新颁布的法律、条例和政策是最近颁布或颁布的,或尚未正式颁布或生效(视情况而定),这些法律、条例和政策的颁布、解释、适用和执行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由于网络平台运营商和国家安全等术语的定义范围很广,而且政府可能会保留对《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和任何实施规则的解释和执行的重大酌处权,我们可能会受到相关规则的约束。我们不能排除《网络安全审查措施》将使我们接受CAC就我们的运营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的可能性,或者要求我们调整我们的商业惯例,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的负面影响。为遵守网络安全、隐私、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协议,我们已经并将继续承担大量费用,特别是由于这些新颁布的法律和法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PRC子公司、VIE或VIE子公司未因违反CAC颁布的现行有效的PRC法律或法规而被卷入任何调查,也未收到CAC或PRC相关政府部门的调查、通知、警告或处分。然而,尽管我们努力遵守有关网络安全、隐私、数据保护和信息安全的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但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做法、产品和服务将满足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对我们的所有要求。任何不遵守或被认为不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政府当局、用户、消费者或其他各方对我们提起调查或其他诉讼,或对我们施加其他诉讼、决定或制裁,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整改指示、暂停相关业务和终止我们的申请,以及对我们的负面宣传和对我们声誉的损害,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上述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或相关草案可能会导致我们可能受制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布,尽管这些法律或法规的时间、范围和适用性目前尚不明确。任何此类法律、法规或政策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从而产生风险,即任何此类行为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 26 |
就发行而言,可能需要中国政府当局的批准或备案,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获得批准或完成此类备案,这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2006年8月8日,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六家PRC监管机构颁布了《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企业规则》或《并购规则》,该规则自2006年9月8日起实施,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除其他外,《并购规则》还要求通过收购PRC境内公司并由PRC公司或个人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或个人为上市目的而成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前,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尽管《并购规则》的适用情况仍不明朗,但根据PRC法律顾问方大伙伴的建议,鉴于:
| ● | 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发布任何明确的规则或解释,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此类发行是否受《并购重组规则》的约束; | |
| ● | 我们通过直接投资而不是根据《并购规则》通过与PRC国内公司合并或收购的方式设立PRC子公司;和 | |
| ● | 该条例没有任何规定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受《并购规则》约束的交易类型。 |
我们的PRC法律顾问进一步告知我们,对于在境外发行背景下如何解释或实施《并购规则》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上述意见受任何新的法律、法规和细则的约束,或受任何与《并购规则》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实施和解释的约束。本公司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PRC相关政府机构会得出与我方PRC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对外公布。《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相关五项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PRC境内公司寻求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市场发售证券或上市,均需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程序。《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如果发行人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则该发行人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将被视为PRC境内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i)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50%或以上由境内公司核算;(ii)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营运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大部分为PRC公民或其通常居住地位于中国大陆。发行人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必须在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在为这些新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官员澄清,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生效之日(即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已在境外上市的境内公司,视为现有发行人。现有发行人无需立即办理补足手续,涉及再融资等后续事项时需向证监会备案。此外,证监会官员表示,在《境外上市试行办法》生效日期(即2023年3月31日)之前,已获得境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批准(例如,拟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发行和上市已宣布生效)但尚未完成境外间接发行和上市的境内公司,自2023年3月31日起有六个月的过渡期。在该六个月内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视为现有发行人。但在这六个月的过渡期内,境内公司如需向境外监管机构或证券交易所重新申请发行上市手续,或未完成境外间接发行上市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补办备案手续。基于上述情况,如果本次发行未能在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获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批准,或者如果我们在2023年3月31日或之前获得本次发行的批准,但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之前完成本次发行,我们将需要就本次发行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此外,由于新颁布了《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和相关准则,其解释、适用和执行仍不明确。
此外,我们还面临着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方面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带来的挑战,其中许多法律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解释也不确定。除其他外,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在国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如果主管政府当局认为这些运营商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也可对这些运营商发起网络安全审查。鉴于《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相对较新,其解释、适用和执行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面临着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以及用户对数据隐私和保护态度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带来的挑战。中国政府对经营实体开展经营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随时可能干预或影响此类经营活动,或对境外发行和/或境外投资中国发行人施加更多控制,这可能导致此类经营活动和我国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国向投资者发行或继续向投资者发行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国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其中许多法律和法规可能会发生变化和不确定的解释,任何实际或据称未能遵守有关网络安全、信息安全、数据隐私和保护的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27 |
如果未来确定本次发行需要走中国证监会、CAC或任何其他PRC监管机构的批准、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而我们未能及时获得批准、完成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或者完全可能面临中国证监会、CAC或其他PRC监管机构的处分。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施加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以及我们的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AC或其他PRC监管机构也可能会采取行动,要求我们在普通股结算和交割前停止本次发行,或采取措施使其停止发行。因此,如果你在结算和交付之前和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你这样做的风险是结算和交付可能不会发生。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CAC或其他PRC监管机构后来颁布的新规,要求我们对本次发行必须取得他们的批准、办理备案或其他行政手续,我们可能无法获得对该等批准、备案或其他行政程序要求的放弃,如果获得该等放弃的程序已经建立。有关批准规定的任何不确定性和/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和业务都位于PRC。因此,PRC的整体政治、经济及社会状况,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政府参与程度、发展、增长率、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尽管中国政府已经实施了一些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家所有以及在工商企业中建立更好的公司治理的措施,但是PRC中很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仍然归政府所有。此外,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产业政策,继续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还通过分配资源、控制外币债务的偿付、制定货币政策以及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等方式,对PRC的经济增长行使重大控制权。PRC政府亦已采取多项措施鼓励外国投资和可持续经济增长,并引导金融资源和其他资源的配置。但是,本公司无法向您保证,PRC政府不会废除或更改这些措施,或采取新的措施,而该等措施将不会对我方造成负面影响。
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经历了显著的增长,但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PRC的经济状况、中国政府的政策或PRC的法律法规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PRC的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这些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鼓励经济增长,引导资源配置。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有利于中国整体经济,但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此外,中国政府过去曾采取若干措施,包括调整利率,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会导致PRC的经济活动减少,从而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 28 |
我们在PRC的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可能需要获得额外的许可证或许可,或者进行额外的备案或注册。
按照PRC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在经营业务时需要取得一系列的执照、许可证和批准,进行备案或者完成登记。但是,鉴于PRC地方当局在解释、实施和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方面拥有相当大的酌情权,以及我们无法控制的其他因素,我们不能保证我们已获得或将能够获得并保持所有必要的执照、许可、备案和登记。
例如,PRC政府会对未获得相关类别的增值税许可证而从事增值电信服务或增值税进行制裁。这些措施包括:受到PRC通信管理部门的责令改正、警告、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如属重大侵权行为,可能会被勒令停止网站和手机应用程序的运行。我们还可能被要求扩大我们目前的增值税许可证的业务范围,如果我们不能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我们可能会被罚款、没收我们不合规业务的收益或暂停我们不合规的业务,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一些租赁权益可能存在缺陷,这可能会挑战或影响我们使用租赁物业的权利。此外,我们也没有就我们的租赁物业向PRC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我们在中国租赁不动产用于我们的办公室和其他用途。我们的租赁权益可能有缺陷。某些租赁财产没有按照这些财产的指定用途或核准用途使用。例如,我们的办事处现时位于指定作工业用途而非商业用途的土地上。根据PRC关于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制度,土地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进行。对土地的预期用途的任何变更,均须办理有关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不这样做可能会使出租人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并可能导致政府主管部门宣布我们的租约无效或终止,因此我们可能需要将我们的租约转移到其他地方,并将产生额外的搬迁费用。
此外,并非所有出租人都向我们提供适用的证明书、批准书、同意书或其他类似文件,证明他们有权将这些物业出租或转租给我们。如果任何出租人不是租赁物业的所有人,或无权将不动产出租或转租给我们,或未获得业主或其出租人的同意或相关政府当局的许可或批准,我们可能无法对出租人强制执行我们根据各自租赁协议租赁此类物业的权利,我们的租约可能会失效。例如,我们用作储存的租赁物业目前位于分配土地或集体拥有的建设用地上,而出租人并没有向这些租赁物业提供产权证书,也没有提供允许租赁的政府或其他适用批准。如果出租人未能获得此种批准,我们的租约可能会失效或受到质疑。
此外,我们在中国的租赁物业的租赁协议均未在有关当局登记。对于在中国的未登记租赁,我们可能会被处以每一份未登记租赁协议人民币1,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罚款。此外,还存在违反租赁协议的风险。例如,我们没有按照租赁协议中出租人的要求购买保险。如果我们的任何租约因第三方质疑或上述缺陷而终止或无法执行,我们将需要寻找其他物业,搬迁相关职能,并将我们的商店或办公室迁往其他地方,并产生搬迁费用,而且我们无法保证能够以合理的商业条款找到合适的替代物业(如果有的话)。任何搬迁都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业务结果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 29 |
根据PRC法律,我们可能需要更改注册地址或搬迁我们的经营办事处。
根据PRC法律,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公司经营的主要场所。公司拟在注册地址以外设立其他营业场所的,应当向营业场所所在地有关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营业场所为分支机构,并取得营业许可证,作为分支机构。
目前,我们的一些附属公司已在其注册地址以外设立营业场所作为营业地址,并将这些场所作为营业的主要场所。由于复杂的程序要求和分支机构不时搬迁,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将子公司的注册地址更改为其经营地址或注册为分支机构。今后,我们可能会将业务扩展到中国的其他地点,我们可能无法及时更新子公司的注册地址或将这些场所注册为分支机构。如果PRC监管部门认定我们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会被责令整改,拒不整改可处罚款,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有关子公司注册地址的监管或政府处罚。如果我们受到这些处罚,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不遵守PRC的劳工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在与雇员订立劳动合同和向指定政府机构支付各种法定雇员福利,包括退休金、住房基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方面,我们一直受到更严格的监管要求。根据2008年1月生效、2013年7月修订的PRC《劳动合同法》及其于2008年9月生效、2013年7月修订的实施细则,雇主在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工资、支付报酬、确定雇员试用期和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方面均受到更严格的要求。如果我们决定解雇我们的一些雇员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我们的雇用或劳动惯例,《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规则可能会限制我们以合意或合算的方式实施这些改变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其修正案。然而,有关政府当局可能会采取不同的看法,并对我们处以罚款。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PRC子公司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向适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并在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未开立社会保险账户的用人单位,可以由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可以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未办理的,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WFOE和我们的一些VIE子公司没有完成社会保险登记和住房基金支付登记,因为他们目前没有雇员。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我们并无收到有关政府当局的任何通知,亦无收到有关雇员就此提出的任何申索或要求。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有关政府当局不会对我们罚款。如果我们因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而受到调查,并因劳动或社会保障法律纠纷或调查而受到严厉处罚或产生巨额法律费用,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与劳工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仍在不断发展,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雇佣实践不会也不会违反中国与劳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这可能会使我们遭受劳资纠纷或政府调查。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规,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向我们的员工提供额外的补偿,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的不利影响。
| 30 |
PRC法律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PRC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规为基础的大陆法系法律制度。与英美法系不同,大陆法系下的法院先前判决可供引用,但判例价值有限。
1979年,PRC政府开始颁布一整套关于经济事项的法律法规。过去三十年来,立法的总体效果显着增强了对PRC内各种形式的外国投资的保护。然而,PRC还没有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而且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可能无法充分涵盖PRC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特别是,这些法律和条例的解释和执行涉及不确定因素。由于PRC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规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很大的酌处权,因此可能难以评估行政和法院程序的结果以及我们享受的法律保护水平。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法律要求的相关性的判断,以及我们执行合同权利或侵权索赔的能力。此外,这些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被利用,通过不值得或轻率的法律行动或威胁,企图从我们那里获取付款或利益。
此外,PRC的法律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基于政府的政策和内部规章,其中有些政策和内部规章没有及时发布,或者根本没有发布,可能会产生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在违反这些政策和规则之后的某个时候才知道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此外,PRC的任何行政和法院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从而导致巨额费用以及资源和管理层注意力的转移。
在根据外国法律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提到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方面,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基本上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我们的资产基本上都在中国。此外,本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职员,包括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林宇欣及首席财务官陈晓玲,均为PRC国民。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难以向我们或这些在PRC境内的人士送达法律程序。此外,PRC与开曼群岛及许多其他国家和地区没有关于法院判决的对等承认和执行的条约。因此,在PRC承认和执行上述任何非中国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就不受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条款约束的任何事项作出的判决可能是困难的,也可能是不可能的。
PRC的规章制度对外汇现金转移、我们在实体之间跨境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我们从子公司和/或VIE及其子公司向NeoTV和普通股持有人分配收益的能力、以及根据与VIE的合同安排清偿所欠款项的能力都施加了限制和限制。我们可能需要依靠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现金和融资需求。对PRC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开展,我们在外汇方面面临各种限制和限制,我们在实体之间、跨境和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能力,我们将子公司和/或VIE及其子公司的收益分配给NeoTV和普通股持有者的能力,以及根据与VIE的合同安排结清所欠款项的能力。
我们主要依靠间接全资PRC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现金需求,包括为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提供服务,而对我们PRC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PRC子公司新视通北京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取决于其可分配收益。如果业务中的资金或资产在PRC境内或由PRC实体持有,则由于PRC政府干预或限制我公司或经营实体向境外转移现金或资产,这些资金或资产可能无法在PRC境外投入资金或用于其他用途。
PRC现行法规允许PRC子公司仅从其按照PRC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各自的股东支付股息。另外,我武生物作为外商投资企业间接全资拥有的PRC子公司,每年如有税后利润的10%,规定提取公积金,凡公积金结余已占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以停止提取税后利润。这些准备金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与VIE的合同安排的解释和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VIE协议的能力。如果PRC当局确定构成VIE结构一部分的合同安排不符合PRC的规定,或者如果未来现行规定发生变化或有不同解释,我们根据VIE协议清偿所欠VIE款项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严重阻碍。
如果我们的PRC子公司将来代表自己发生债务,则管理该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它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对PRC子公司向公司分配股息或其他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构成重大不利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PRC对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管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31 |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凡经营非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息,除PRC与该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地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有豁免或减征外,均适用10%的预扣税率。
PRC对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向PRC子公司转入的任何资金,无论是作为股东贷款还是作为注册资本的增加,均需获得中国有关政府机构的批准或登记。根据PRC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规定,PRC子公司的出资需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SAMR)或其所在地分支机构批准或备案,向商务部(MOFCOM)报送外商投资信息,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授权的当地银行登记。此外,(i)PRC子公司获得的任何国外贷款都必须在外管局或其所在地的分支机构登记;(ii)PRC子公司获得的贷款不得超过法定限额,即其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之间的差额,或其上一年净资产的倍数。对于我们未来向PRC子公司的出资或国外贷款,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或获得此类登记、备案或批准。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或获得此类登记、备案或批准,我们使用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和将PRC业务资本化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2015年3月30日,外管局发布《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办法的通知》,即外管局19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30日修订。外管局19号文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算管理改革,允许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结算外汇资本金,但继续禁止外商投资企业将外汇资本金转换成的人民币资金用于经营范围以外的支出,提供委托贷款或偿还非金融企业间贷款。外管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制政策的通知》,即外管局16号文,自2016年6月起施行。根据外管局16号文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也可以自行决定将外债从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外管局16号文规定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的可自行决定的资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下的外汇折算综合标准。外管局16号文重申了公司外币资本金换算成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业务范围或PRC法律或法规禁止的用途的原则,但该换算成的人民币不得提供给非关联实体使用。违反这些通告可能导致严厉的罚款或其他处罚。外管局第19号文和外管局第16号文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折算的人民币为PRC VIE子公司提供资金、通过PRC子公司投资或收购任何其他PRC公司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019年10月23日,外管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即外管局28号文,允许非投资类外商投资企业在符合有效外资限制及其他适用法律的情况下,使用资本金在境内进行股权投资。然而,在解释和执行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性。
| 32 |
我们位于中国的核数师须遵守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公布的《决定报告》,在该报告中,PCAOB确定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在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尽管这份认定报告随后在2022年12月15日发布的新报告中被推翻,但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预防监督委员会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AHFCAA于2022年12月29日颁布,修订了HFCAA,现在要求SEC禁止我们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2)年而不是连续三(3)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这造成了一个额外的风险,即我们的证券可能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将被除牌。
根据2020年12月颁布的HFCAA,如果SEC确定发行人提交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但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SEC应禁止其证券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2021年12月16日,会计师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21年认定报告》,认定会计师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以下地区的完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1)中国大陆或香港,原因是其被中国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职务;及(2)香港特别行政区和PRC属地,原因是其被香港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职务。
我们的审计师Grant Thornton Zhit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是一家总部在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它接受了PCAOB的2021年认定报告。PCAOB无法对我们在中国的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得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比在中国境外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更难评估,这可能导致我们股票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所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我们的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在AHFCAA颁布之前,HFCAA规定,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三年不能接受PCAOB的全面检查或调查,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一项法案,将触发HFCAA禁令所需的连续非检查年数从三年减至两年。作为2023财年综合支出立法的一部分,AHFCAA于2022年12月29日颁布,缩短了根据HFCAA可能禁止证券交易的时间,现在要求SEC禁止我们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2)年而不是连续三(3)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财政部共同宣布并签署了《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该《议定书》为PCAOB规定:(1)在不涉及中国当局的情况下,选择其检查和调查的事务所、审计业务和潜在违规行为的唯一酌处权;(2)PCAOB检查员和调查员查看包含所有信息的完整审计工作文件的程序,以及PCAOB根据需要保留信息的程序;(3)直接与PCAOB检查或调查的所有审计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并获取证词。2022年12月15日,预防监督委员会发布了《2022年认定报告》,其中:(1)撤消了《2021年认定报告》;(2)得出结论认为,预防监督委员会能够在2022年完全在PRC进行检查和调查。尽管《2022年认定报告》与《2021年认定报告》中关于PCAOB完全有能力对总部位于中国内地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结论相反,但《2022年认定报告》警告说,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PCAOB继续检查或完全调查。根据氢氟碳化合物管理局的要求,如果将来由于PRC内某个主管部门的立场,PCAOB确定其无法再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作出新的决定。
| 33 |
2022年2月4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2022年美国竞争法》,其中包括与参议院通过的法案完全相同的修正案。然而,针对参议院于2021年通过的《美国创新与竞争法》,《美国竞争法》包含了更广泛的与HFCAA无关的立法。
汇率波动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贵方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人民币对美元及其他货币的汇率可能会波动,并受(其中包括)政治、经济状况及PRC政府采取的外汇政策的变化所影响。很难预测我们在中国的PRC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会如何用于支付公司的股息。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我们依靠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人民币的任何重大重估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以人民币报告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将其换算成美元,以及以美元计算的普通股股息的价值。此外,原则上,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外币贷款,则需要得到有关政府当局的批准或登记。因此,我们需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才能使用我们PRC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来偿还其各自欠中国境外实体的人民币以外的债务,或在中国境外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支付其他资本支出。PRC政府今后可酌情限制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如果外汇管制制度使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汇需求,我们可能无法以外币向我们的股东,包括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
PRC的某些规定可能会使我们更难通过收购实现增长。
除其他外,2008年生效、2022年8月1日修订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则》(《并购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规定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该规章规定,除其他事项外,外国投资者发生PRC国内企业控制权的变更交易,(一)涉及重要行业的,(二)涉及对国家经济安全产生或者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的,或者(三)该交易将导致持有著名商标、PRC老字号的国内企业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应当提前通知反垄断执法机构。PRC企业设立或控股的境外公司或者居民收购关联的境内公司的,应当取得商务部的批准。允许某一市场主体控制另一市场主体或者对其施加决定性影响的兼并、收购或者合同安排,在触发某一门槛时,也必须事先通知国务院反垄断主管部门。此外,2011年9月生效的商务部发布的安全审查规则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提出“国防安全”问题的并购,以及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取得对国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引起“国家安全”问题的并购,均需经商务部严格审查,该规则禁止任何试图绕过安全审查的活动,包括通过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安排安排交易。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颁布了《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自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对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机制作出规定,包括受审查的投资类型、审查范围和程序等。我们可能会寻求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辅相成的潜在战略收购。遵守这些条例的要求来完成这些交易可能会耗费时间,而且任何必要的批准程序可能会延迟或阻碍我们完成这些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大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 34 |
PRC关于PRC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相关规定可能会使PRC的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PRC的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PRC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PRC子公司向我们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可能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7月,外管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专用车辆往返投资外汇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外管局37号文,外管局37号文要求PRC居民(包括PRC个人和PRC法人实体)进行直接或间接境外投资活动,必须向外管局或其所在地分支机构登记。作为PRC居民的我们的股东可以使用安全保障局37号文,并且可能适用于我们未来进行的任何海外收购。
根据外管局37号文,PRC居民如对离岸特殊目的公司或SPV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或在外管局37号文实施之前进行直接或间接投资,均须向外管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此外,任何PRC居民如果是特定目的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均须更新其在当地外管局分支机构就该特定目的公司办理的登记,以反映任何重大变更。此外,此类SPV在中国的任何子公司均须敦促PRC居民股东更新其在当地外管局分支机构的登记。如果该等SPV的PRC股东未进行必要的登记或更新先前提交的登记,则该等SPV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被禁止向该SPV分配利润或减资、股份转让或清算所得,并且该SPV也可能被禁止向其在中国的子公司追加出资。2015年2月13日,外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外管局第13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管局第13号通知,境外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申请,包括外管局第37号通知要求的申请,将由符合条件的银行而不是外管局提交。符合条件的银行将在外管局的监督下直接审核申请并接受登记。
我们所知道的我们的一些股东受制于外管局的规定,但我们可能不知道我们所有的实益拥有人的身份,他们都是PRC居民。我们不能控制我们的实益拥有人,也不能保证我们所有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都会遵守外管局37号文及其后的实施规则,也不能保证根据外管局37号文及任何修订的登记会及时完成,或完全完成。这些股东如果不遵守或不能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可能会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例如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限制我们的PRC子公司向我公司分配股息或从我公司获得外汇计价贷款的能力,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向你们进行分销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35 |
未按PRC规定为各项员工福利计划足额缴款和扣缴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可能会受到处罚。
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规定的雇员福利缴款计划,包括某些社会保险、住房基金和其他以福利为导向的付款义务,并向这些计划缴款,数额相当于我们雇员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包括奖金和津贴,但不超过当地政府不时在我们经营业务的地点规定的最高数额。鉴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对雇员福利缴款计划的要求并未得到一致执行。在中国境内经营的公司还必须按照每名员工的实际工资扣缴个人所得税。我们可能会因少缴的雇员福利和少扣的个人所得税而被征收滞纳金和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任何不遵守PRC规定的员工股票激励计划登记要求的行为,可能会使PRC计划的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处分。
根据外管局37号文,因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PRC境外公司子公司员工而参与境外非公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PRC居民,在获得激励股份或行使股票期权前,可向外管局或其派出机构提交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申请。根据外管局2012年颁布的《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外管局第7号公告,PRC公民和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且任何与其境内关联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个人,均需通过符合条件的境内代理人在外管局注册,该代理人可以是该境外上市公司的PRC子公司,并需完成其他一定的手续。此外,还必须保留一家境外委托机构,以处理与股票期权的行使或出售以及股票和权益的购买或出售有关的事项。若新视通本次发行完成后,成为境外上市公司,公司采用员工股票期权计划并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授予股票期权,则PRC公民或在PRC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人员,将受本规定的约束。我们在上市后未能完成员工激励计划的外管局登记,可能会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也可能会限制我们向PRC子公司出资的能力,并会限制我们PRC子公司向我们分配股息的能力。我们面临监管方面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PRC法律为董事、执行官和员工采取激励计划的能力。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SAT)已经发布了一些关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通知。根据这些通知,在中国工作的员工若行使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将需缴纳PRC个人所得税。我PRC子公司对员工股票期权或限售股的相关事项,负有向有关税务机关备案的义务,对行使股票期权或获授限售股的员工,负有代扣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如果我们的员工未缴纳所得税或我们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所得税,我们可能会面临税务机关或PRC其他政府机关的处罚。
美国监管机构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能力可能有限。
外国机构披露在中国境内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可能受到管辖权限制,必须遵守中国的国家保密法。国家保密法对“国家机密”的范围作了广泛的界定,包括涉及经济利益和技术的事项。我们无法保证向我们提供服务的实体或与我们有关联的实体会在不违反PRC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满足美国联邦或州监管机构或机构对我们的运营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请求,尤其是因为这些实体位于中国。此外,根据PRC现行法律,任何此类监管机构对我国设施的现场检查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 36 |
如果我们在PRC所得税方面被归类为PRC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根据《PRC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PRC境外设立的企业,其“实际管理机构”在PRC内,即被视为“居民企业”,应按25%的税率对其全球所得征收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全面和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通知,称为国家税务总局82号文,其中规定了确定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股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境内的特定标准。尽管本通知仅适用于PRC企业或PRC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不适用于由PRC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企业,但该通知所载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案文的总体立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文,PRC企业或PRC企业集团控股的境外注册企业,因其在中国设有“实际管理机构”,将被视为PRC税务居民,只有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时,PRC才能对其全球所得收入缴纳所得税:(i)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PRC;(ii)有关企业财务和人力资源的决定由PRC内的组织或人员作出或须经其批准;(iii)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并且董事会和股东决议均在或保留在PRC;以及(iv)至少50%的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PRC。
我们认为,就PRC的税务而言,我公司不是PRC的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有待PRC税务机关的认定,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PRC税务机关认定我公司为PRC居民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除非该等外国投资者的注册地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或类似协议规定了不同的预扣税安排,否则我公司对全球范围内的PRC收入应按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并且需要从我们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的股息中预扣10%的税款。此外,如果普通股的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所实现的收益被视为来自PRC,则可能需要缴纳PRC税,非中国企业的税率为10%,非中国个人的税率为20%(在每种情况下,均需遵守任何适用的税收协定的条款)。这些税率可能会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但如果我们将其视为PRC居民企业,我公司的非中国股东是否能够享受其纳税所在国与PRC之间任何税收协定的优惠,目前还不清楚。任何此类税收可能会降低你方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回报。
对于PRC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其股权的情况,我们认为存在不确定性。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税务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的若干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公报将其税务管辖范围扩大到涉及通过外国中间控股公司的离岸转让转让应税资产的交易。此外,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公报还为集团内部重组和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权引入了安全港。SAT Bulletin 7还对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人和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让款的人)提出了质疑,因为这些人需要确定他们的交易是否受这些规则的约束,以及是否适用任何扣缴义务。
| 37 |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头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公报进一步阐明了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做法和程序。
非居民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间接转让应税资产的,属于间接转让的,该非居民企业或其直接拥有应税资产的PRC单位作为转让方、受让方,可以向有关税务机关报告该间接转让情况。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且其设立目的是为了减少、避免或递延PRC税款,PRC税务机关可以不予理会。因此,此类间接转让产生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PRC企业所得税,而受让方或其他支付转让款的人有义务就PRC居民企业股权转让事宜按10%的税率代扣现行适用的税款。如果转让方和受让人未预扣税款且转让方未缴纳税款,则转让方和受让人都可能受到PRC税法的处罚。
对于某些过去和未来涉及PRC应税资产的交易,例如离岸重组、出售我们在海外子公司的股份以及投资,我们面临报告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所涉其他问题。如果我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方,我们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申报义务或纳税;如果我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方,根据SAT Bulletin 7和/或SAT Bulletin 37,我们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预扣税义务。对于非中国居民企业的投资者转让我公司股份,我们PRC子公司可能会被要求协助完成SAT Bulletin 7和/或SAT Bulletin 37下的备案。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以遵守国家税务总局第7号公告和/或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公告,或要求我们向其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方遵守这些通知,或确定我们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知被征税,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未经PRC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检验,因此我们的公司结构会面临与此相关的风险。VIE结构给投资者带来了风险。它的效力可能低于直接所有权,公司可能会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而承担大量费用。
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自己没有实质性的业务,公司基本上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我们的PRC子公司、VIE及其在PRC的子公司进行的。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从VIE的业务运营中获得经济利益;然而,我们在VIE协议下的权利并不为我们提供VIE的股权,也不等同于实际所有权。我们在本次发行中的普通股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组建的控股公司的股份,而不是VIE及其在中国的运营子公司的股份。由于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根据PRC法律法规,它属于外国企业,而我在PRC的外商独资企业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我们PRC的子公司与VIE以及拥有VIE总股本80.6%的VIE参与股东签订了VIE协议,旨在使我们(i)有权对VIE的经济绩效产生最重大影响的VIE行使控制权和指导其活动;(ii)承担对VIE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VIE损失;(iii)有权从VIE获得对VIE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经济利益。
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被视为会计目的的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他们的财务业绩合并为VIE。然而,我们在VIE协议下的权利并不为我们提供在VIE中的股权,VIE结构的效力可能低于直接所有权。
| 38 |
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使我们的VIE结构和VIE协议面临不同的解释或执行挑战,或者使我们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迫使我们放弃我们在运营中的利益。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本公司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现行适用的PRC法律法规。但是,现行和未来PRC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尚不确定PRC是否会采用任何新的有关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的法律或法规,如果采用这些法律或法规会产生什么作用,目前尚不确定。PRC有关这些合同安排有效性的法律法规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时拥有广泛的酌处权。PRC监管当局可能会禁止这种VIE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正在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包括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如果主管当局的相关监管机构认为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全部或部分非法,或者如果PRC法规将来发生变化或有不同的解释,我们所登记的普通股可能会贬值或一文不值,如果这些决定、变化或解释导致我们无法有效地对进行我们几乎所有业务的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行使合同控制权,并且我们可能不得不修改此类VIE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破坏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PRC现有或未来的任何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广泛的酌处权来处理此类违规行为,包括:
| ● | 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 |
| ● | 对我们征收罚款; | |
| ● |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任何我们的收入; | |
| ● | 关闭我们的服务; | |
| ● | 停止或限制我们在中国的业务; | |
| ● | 施加我们可能无法遵守的条件或要求; | |
| ● | 要求我们改变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 |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将海外发行的收益用于为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以及 |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五项配套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在同日举行的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有关人士明确表示,对于有合同安排的境外发行上市企业,证监会将征求相关监管部门的意见,在符合合规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备案,通过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企业的发展壮大。如果由于我们的合同安排,我们未能及时或根本没有完成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申请,或任何其他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提交的融资活动,我们筹集或使用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甚至可能需要解除合同安排或重组我们的业务以纠正未能完成申请的情况。然而,鉴于最近颁布了《海外上市试行办法》,这些办法的解释、适用和执行以及它们将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和未来的融资,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新的PRC法律、规则及规例可能会对我们的公司架构及合约安排施加额外的要求。任何这些事件的发生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和不利的影响。此外,如果施加任何这些惩罚或要求重组我们的公司结构导致我们失去指导VIE活动的权利或我们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我们将无法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业绩,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由于VIE的参与股东仅持有VIE股本的80.60%,这增加了风险,即如果VIE的所有股东共同拥有VIE的100%股权,则与我们行使利益的能力相比,我们和我们的股东将无法获得和行使经济利益。
我们PRC的子公司已与VIE和VIE的参与股东签订了VIE协议,后者拥有VIE约80.60%的股本。这样,PRC子公司最终及NeoTV和NeoTV的股东的经济效益就会降低,另外也会在强制执行VIE合同义务方面遇到更多的挑战。如果任何VIE或VIE的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其各自在VIE协议下的义务,我们对VIE持有的资产的追索是间接的,我们可能需要承担大量费用来执行这些安排的条款,并需要花费大量资源来依赖PRC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来执行这些安排。所有这些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对在PRC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作出规定。因此,这些协议将按照PRC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按照PRC的法律程序解决。PRC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
VIE的参与股东与我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VIE的参与股东可能与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些VIE的参与股东的行为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或可能违反或导致VIE违反我们与他们和VIE之间的现有合同安排,这将对我们有效控制VIE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VIE的参与股东可能会导致我们的VIE协议以对我们不利的方式履行,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向我们汇出根据合同安排应支付的款项。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这些股东中的任何一个或所有股东将以本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或这些冲突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
| 39 |
上述所有风险和PRC法律体系中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与VIE参与股东执行这些VIE协议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VIE协议,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VIE协议的过程中遇到重大的时间延误或其他障碍,那么与直接所有权可能承担的控制能力相比,对VIE实施有效控制将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在与VIE和VIE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方面的权利状况仍然存在不确定性,由于VIE协议尚未在法庭上得到检验,法律不确定性和管辖权限制,我们在执行VIE协议方面可能面临挑战。
我国目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作以及我国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已颁布的《外国投资法》的影响,该法没有明确界定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VIE如果最终由外国投资者“控制”,是否会被视为外国投资企业。
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中国公司都采用了VIE结构,以便在目前在中国受到外国投资限制的行业中获得必要的许可证和许可。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全国人大”)批准了《外商投资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2019年12月26日,PRC国务院批准《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就其解释而言,存在着不确定性。《外国投资法》没有明确划分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可变利益实体如果最终由外国投资者“控制”,是否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但是,在“外商投资”的定义中,它有一个包罗万象的规定,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因此,在今后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将合同安排视为对外投资的一种形式时,仍有余地。因此,不能保证我们通过合同安排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将来不会被视为外国投资。
根据《外商投资法》,国务院应当颁布或者批准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负面清单”)。《外国投资法》给予外国投资实体国民待遇,但在负面清单中规定为“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的行业经营的外国投资实体除外。《外国投资法》规定,在“受限”或“禁止”行业经营的外商投资实体需要获得PRC相关政府机构的市场进入许可和其他批准。如果我国通过合同安排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在未来被视为外国投资,而VIE的任何业务根据当时生效的“负面清单”被“限制”或“禁止”外国投资,我们可能被视为违反了《外国投资法》,使我们能够根据VIE协议获得经济利益和其他合同权利的合同安排可能被视为无效和非法,我们可能被要求解除这些合同安排和/或重组我们的业务,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作和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此外,如果未来的法律、行政条例或规定要求公司就现有的合同安排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我们可能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这些行动,或者根本无法完成这些行动。如果不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应对任何这些或类似的监管合规挑战,可能会对我国目前的公司结构和业务运作以及我国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40 |
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是通过在PRC设立的VIE进行的,我们依靠与VIE和VIE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来运营我们的业务,这在提供运营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拥有所有权有效,我们可能会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承担大量费用,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依赖与VIE的VIE协议以及签署这些协议的VIE的参与股东。这些VIE协议并不赋予我们在VIE中的任何权益,并且在为我们提供对VIE的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此外,由于已签署本协议的VIE参与股东仅拥有VIE流通股本的80.60%,若共同拥有VIE 100%股权的全部VIE股东签署本协议,PRC子公司将无法获得和行使与我们相比的经济利益。此外,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是由VIE和VIE子公司产生的,而且我们所有的合并资产都是由VIE和VIE子公司拥有的,它们的财务报表与我们的合并。如果VIE或VIE的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其在这些VIE协议下各自承担的义务,我们对VIE持有的资产的追索是间接的,并且我们可能需要承担大量费用并花费大量资源来强制执行VIE协议的条款,这要依赖于PRC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例如,如果VIE的参与股东在我们的WFOE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时拒绝将其在VIE中的股份转让给我们的WFOE或其指定人,或者如果VIE的参与股东对NeoTV或我们的WFOE采取恶意行为,那么我们的WFOE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迫使他们履行其合同义务。这些补救措施可能并不总是有效的,特别是考虑到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此外,在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争议解决程序中,VIE股权记录持有人名下的资产,包括此类股权,可由法院保管。因此,我们不能确定股权将根据VIE协议或股权记录持有人的所有权处置。
所有这些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对在PRC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作出了规定。因此,这些协议将按照PRC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按照PRC的法律程序解决。PRC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因此,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VIE协议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VIE协议,或者我们在执行这些VIE协议的过程中遇到重大时间延误或其他障碍,公司股东将很难通过我们的PRC子公司行使根据VIE协议授予他们的所有VIE权利,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与VIE和VIE股东签订的VIE协议的权利状况也存在不确定性,由于法律不确定性和管辖权限制,我们在执行这些VIE协议时可能面临的挑战。
如果VIE或VIE的参与股东不履行各自的合同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和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 41 |
所有这些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合同将按照PRC法律解释,任何争议都将按照PRC法律程序解决,但仲裁程序不像法院程序那样正式,仲裁员可能以与法院不同的方式适用PRC法律。PRC的法律制度不像在美国等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那样发达,仲裁员可能会做出与我们对PRC法律的理解有冲突的决定,我们可能几乎没有追索权。因此,PRC法律制度和仲裁程序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同时,对于如何根据PRC法律解释或执行VIE中的合同安排,几乎没有先例和正式准则。如果有必要,这种仲裁的最终结果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根据PRC法律,仲裁员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除非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不可执行,否则各方不得就仲裁结果向法院提出上诉。如果败诉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仲裁裁决,胜诉各方只能在PRC法院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执行仲裁裁决,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误。如果我们的WFOE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如果我们的WFOE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遭受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NeoTV可能无法有效地行使我们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损失VIE协议的价值以及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VIE持有的相关权利和许可证,其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任何延迟执行我们的WFOE在VIE协议下的权利都可能对我们的综合财务状况、我们的业务结果、我们的前景、我们继续经营的能力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WFOE不能强制执行其权利,我们可能无法将VIE的财务报表纳入公司,这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损失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VIE协议下的仲裁条款不影响我们的股东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对我们提出索赔的权利,尽管任何此类行动都不会影响我们的WFOE根据VIE协议执行其权利的能力。
与VIE有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PRC税务机关的审查,他们可能会确定VIE欠下额外的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贵公司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PRC法律法规,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会受到PRC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中国的每个企业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交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与关联方的交易报告。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任何关联交易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可以对税收进行合理调整。如果PRC税务机关认定我们的全资子公司、PRC、VIE和与会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不是在公平的基础上签订的,从而导致适用的PRC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不允许的税款减少,并以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调整他们的收入,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的不利的税务后果。除其他外,转让定价调整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全资PRC子公司或VIE为PRC纳税而记录的费用扣除减少,这反过来可能会增加他们的纳税义务,而不会减少他们的税务费用。此外,根据适用的法规,PRC税务机关可能会对我们的PRC子公司和VIE处以滞纳金和其他罚款,因其已调整但未缴纳的税款。如果我们的PRC子公司和VIE的纳税义务增加,或者他们需要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VIE破产或进入解散或清算程序,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和享受VIE持有的对我们的业务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的资产的能力。
VIE和VIE子公司持有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根据合约安排,VIE不得且VIE股东不得在未经我们的WFOE事先同意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促使其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其资产或其在业务中的合法权益或实益权益。但是,如果VIE股东违反这些合同安排并自愿清算VIE,或VIE宣布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受制于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或未经我们的WFOE同意以其他方式处置,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VIE进行自愿或非自愿的清算程序,独立的第三方债权人可能要求对部分或全部这些资产享有权利,从而妨碍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42 |
由于本公司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成立的,投资者在保护他们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他们通过美国法院保护你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经修订和重申的章程大纲和章程、开曼群岛《开曼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管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国董事对我国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于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判例以及英格兰的普通法,其法院的裁决对开曼群岛的法院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国股东的权利和我国董事的信托义务并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判例那样明确确立。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律体系与美国不同。与开曼群岛相比,美国的一些州,如特拉华州,拥有更充分发展和司法解释的公司法机构。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开曼群岛没有法定承认在美国作出的判决,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开曼群岛法院将承认和执行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的非刑事判决,而不对案情进行重审。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国这样在开曼群岛注册的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查阅公司记录或获取这些公司股东名单副本的一般权利。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的董事有酌处权决定我们的股东是否可以查阅我们的公司记录,以及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查阅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向我们的股东提供这些记录。这可能使你更难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征求其他股东在代理权竞争中的代理。此外,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职员,包括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林宇欣及首席财务官陈晓玲,均为PRC国民或居民。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职员均为PRC国民或居民,且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均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我们的股东认为他们的权利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面的侵犯,我们的股东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个人提起诉讼。即使我们的股东成功地提起了这种诉讼,开曼群岛和PRC的法律也可能使他们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商,我们可以利用纳斯达克上市标准中的某些条款,使我们能够在某些治理事项上遵循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做法可能与公司治理清单标准有很大不同,因为除了一般的信托义务和注意义务外,开曼群岛法律没有规定具体公司治理标准的公司治理制度。虽然我们目前打算自愿遵循纳斯达克的大多数公司治理规则,包括本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有关委员会结构和董事独立性的规则,但如果我们将来选择在公司治理事项上遵循本国惯例,我们的股东可能会比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条例所提供的保护更少。
由于以上种种原因,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在保护他们的利益方面可能比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更困难。关于《开曼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见“股本说明——公司法的差异——《开曼公司法》”。
你可能无法在股东周年大会或非股东召集的特别大会前提出建议。
开曼群岛法律只规定股东有召开大会的有限权利,没有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大会。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一名或多名持有股份的股东在这样的大会上至少有10%的投票权,召开我们的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有义务召开这样的大会。召开我们的全体会议至少需要提前7个整日通知。在本次发行完成后,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为一名或多名股东,其持有的股份不少于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三分之一。为这些目的,“晴天”是指不包括(a)发出或当作发出通知的日期和(b)发出或将生效的日期的期间。
| 43 |
开曼群岛最近出台的经济实质立法可能会对公司或其业务产生影响。
开曼群岛和其他几个非欧洲联盟管辖区最近颁布了立法,旨在解决欧洲联盟理事会提出的对从事某些活动的离岸结构的关切,这些结构在没有实际经济活动的情况下吸引利润。自2019年1月1日起,《2018年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实体法》)和颁布的《条例和指导说明》在开曼群岛生效,对从事某些“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提出了某些经济实质要求,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这些要求将适用于自2019年7月1日起的财政年度。“相关实体”包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但不包括在开曼群岛境外纳税的实体。因此,只要公司是开曼群岛以外的税务居民,就不需要满足《物质法》规定的经济物质测试。尽管目前预计《实体法》对公司或其经营几乎没有实质性影响,但由于该立法是新的,仍有待进一步澄清和解释,目前无法确定这些立法变化对公司的确切影响。
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
在这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你方可能无法以高于或高于你所支付的价格,或根本无法转售普通股。
在首次公开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我们计划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我们的普通股不会在任何交易所上市,也不会在任何场外交易系统挂牌交易。如果在本次发行后,普通股的活跃交易市场没有发展起来,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与承销商的谈判将确定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该价格可能与其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市场价格无关。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普通股的活跃交易市场将会发展,或者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将不会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
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波动较大。
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普通股的交易价格可能波动很大,而且可能波动很大。这可能是由于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造成的,例如市场价格的表现和波动,或近年来在美国上市的互联网或其他中国公司的业绩不佳或财务业绩恶化。其中一些公司的证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经历了大幅波动,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其交易价格大幅下跌。其他中国公司的证券在发行后的交易表现,包括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公司,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态度,从而可能影响普通股的交易表现,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此外,任何有关其他中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不足或会计、公司结构或其他事项造假的负面消息或看法,也可能对包括我们在内的广大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态度产生负面影响,无论我们是否进行了任何不适当的活动。此外,证券市场可能不时出现与我们的经营业绩无关的重大价格和数量波动,这可能对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因素外,由于多种因素,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高度波动,其中包括:
| ● | 影响我们、我们的消费者或我们的行业的监管发展; | |
| ● | 本行业其他业务的经济表现或市场估值的变化; | |
| ● | 我们季度业务结果的实际波动或预期波动,以及我们预期结果的变化或修订; | |
| ● | 证券研究分析师对财务估计的变动; |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关于新产品、收购、战略关系、合资或资本承诺的公告; | |
| ● | 高级管理人员的增补或离任; | |
| ● | 关于我们、我们的管理层或我们的行业的有害的负面宣传; | |
| ● | 人民币与美元的汇率波动; | |
| ● | 额外普通股的出售或预期的潜在出售。 |
| 44 |
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将部分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表的关于我们或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和保持足够的研究覆盖范围,或者如果一个或多个覆盖我们的分析师下调普通股评级,或者发布关于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其中一名或多名分析师停止报道我们的公司,或不定期发布关于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金融市场上失去知名度,这反过来又可能导致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表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他们对普通股的建议作出不利的改变,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我们的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将受到行业或证券分析师发表的关于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的影响。如果行业或证券分析师决定覆盖我们,并在未来下调我们的普通股评级,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这些分析师中有一个或多个不再报道我们,或没有定期发表关于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在金融市场上失去知名度,进而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高于我们的净有形每股账面价值,你将经历立即和大幅度的稀释。
如果你在这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你为你的普通股支付的金额将超过我们现有股东为他们的普通股支付的每股金额。因此,你方将立即遭到每股普通股约______美元的大幅稀释,这相当于首次公开发行每股普通股____美元的价格与我们从本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此外,我们的普通股在行使任何购股权时发行,你方可能会遭受进一步的稀释。请参阅“稀释”,更完整地描述你在普通股的投资价值将如何在完成发行后被稀释。
由于我们预计在这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派发股息,你必须依靠普通股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我们的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在这次发行后,为我们的业务发展和增长提供资金。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因此,你不应该依赖普通股的投资作为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我们的董事会有酌处权决定是否派发股息,但须受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限制,即我们公司只能从利润或股份溢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将导致我们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无法支付到期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会建议的数额。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布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果有的话)将取决于(其中包括)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我们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的分配金额(如果有的话)、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因此,贵方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完全取决于我们普通股未来的任何价格升值。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普通股在这次发行后会升值,甚至不能维持你购买普通股的价格。你在我们普通股的投资可能不会有回报,你甚至可能会损失你在我们普通股的全部投资。
| 45 |
今后在公开市场上大量出售或预期可能出售普通股,可能导致普通股价格下跌。
在这次发行后在公开市场上出售普通股,或认为这些出售可能发生,可能会导致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降。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立即发行[ ]股普通股,前提是承销商不行使其超额配股权。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证券法》,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普通股均可自由转让,不受限制或另行登记。我们所有的行政人员、董事和持有至少百分之十普通股的股东都同意在本招股说明书生效后的180天内不出售我们的普通股,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期。受这些锁定协议约束的普通股在这些锁定协议到期后将有资格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但须遵守《证券法》第144条和第701条规定的数量和其他适用限制。如果股票在禁售期到期前被释放并卖入市场,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此外,这种潜在稀释的风险可能导致股东试图出售他们的股票和投资者卖空我们的普通股。这些出售也可能使我们更难在未来以我们认为合理或适当的时间和价格出售股票或与股票有关的证券。
你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这次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判断,而这种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入或提高我们普通股的价格。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我们的现金分别为人民币15,478,486元(2,310,877美元)和人民币13,903,647元(2,075,760美元)。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预计在扣除承销折扣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将获得约______美元的发行净收益。我们打算按照“收益用途”中的规定使用这些资金。然而,我们的管理层在运用我们收到的净收益方面将有相当大的酌处权。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你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被恰当地使用。所得款项净额可作公司用途,但不会改善我们实现或维持盈利的努力,亦不会提高我们普通股的价格。这次发行的净收益可用于不产生收入或失去价值的投资。
我们的信贷融资协议于2020年9月1日签订,并于2021年11月20日续签,由我们的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提供担保,使我们能够有足够的当前营运资金来支持我们未来十二个月的运营。然而,我们可能需要获得额外的资本,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如果有的话,我们将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件提供融资。如果我们被要求出售额外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本证券,或产生债务,这可能会进一步稀释我们的股东或增加我们的偿债义务。
2020年9月,我们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可以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的贷款期限内,以3.5%至4.25%的利率借入最多20,000,000元人民币,由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雨欣提供担保。2021年11月,我们续签了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最多可借入人民币20,000,000元,计入截至签署日期的未偿还借款,根据原贷款协议,从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由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雨欣先生提供担保。利率是由招商银行确定和批准的。信贷安排还要求我们遵守各种习惯契约和其他限制。
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的周转资金足以支持我们今后十二个月的业务。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增长率、市场对我们产品的持续接受程度、支持我们努力发展生产能力的支出时机和程度、销售和营销活动的扩展、以及我们业务在不同地区和市场的扩展和渗透。
然而,由于业务条件的变化或其他未来发展,我们可能在未来需要额外的现金资源,包括我们可能决定进行的任何投资或收购,或者如果我们经历了变化,或者如果我们发现并希望寻求投资、收购、资本支出或类似行动的机会。如果我们确定我们的现金资源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出售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获得额外的信贷额度。发行和出售额外的股本证券或与股票挂钩的债务证券可能会进一步稀释我们的股东。债务的发生将导致偿债义务,并可能导致限制我们业务的经营和融资契约。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如果有的话,我们将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数额或条件提供融资。我们为我们促成的某些融资交易承担额外信用风险的义务也可能使我们的经营现金流紧张。
某些现有股东对我们公司有重大影响,他们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
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股权,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合计拥有我们已发行普通股总投票权的63.74%。因此,他们对我们的业务有重大影响,包括重大的公司行动,如合并、合并、选举董事和其他重大的公司行动。
他们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我们或其他股东最佳利益的行动。这种所有权的集中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我们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这可能会剥夺我们的股东作为出售我们公司的一部分而获得其股份溢价的机会,并可能降低普通股的价格。即使我们的其他股东,包括那些在本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的股东反对,也可以采取这些行动。此外,由于投资者认为可能存在或产生利益冲突,股份所有权的重大集中可能对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有关我们的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实体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主要股东”。
| 46 |
我们可能会在未来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商地位,这可能会导致大量的额外成本和开支。
如上所述,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商,因此,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的所有定期披露和当前报告要求。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的确定每年在发行人最近完成的第二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例如,如果超过50%的普通股直接或间接由美国居民持有,而我们未能满足维持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所需的额外要求,我们将失去我们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地位。将来,如果我们在第二个财政季度的最后一天失去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身份,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登记声明,说明从明年1月1日开始的美国国内发行人表格,这些表格比外国私人发行人可获得的表格更加详细和广泛。我们还必须强制遵守美国联邦代理要求,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主要股东将受到《交易法》第16条的短期利润披露和追回条款的约束。此外,根据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规则,我们将失去依赖某些公司治理要求豁免的能力。作为一家不是外国私人发行公司的美国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大量额外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公司不会承担这些费用,以及会计、报告和其他费用,以维持在美国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多的成本。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预计将产生大量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这是我们作为一家私营公司所没有的。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随后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作为一家上一财年净收入不到12.35亿美元的公司,根据《就业法》,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中关于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审计师证明要求。
我们期望这些规则和条例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工作,以确保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要求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规则和条例。例如,由于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通过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及程序的政策。我们还预计,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运营,将使我们更难获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而且我们可能需要接受降低的保单限额和承保范围,或者为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承保范围而承担更高的成本。此外,我们将承担与我们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相关的额外费用。我们也可能更难找到合格的人担任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或执行官员。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测有关这些规则和条例的发展情况,我们无法确切地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的数额或这些费用的发生时间。
过去,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在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出现不稳定时期后对该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运营结果,并需要我们为诉讼辩护而支付大量费用。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对我们的索赔成功,我们可能被要求支付重大损害赔偿,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47 |
如果我们不能建立和维持适当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我们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或遵守适用条例的能力就会受到损害。
在本次发行之前,我们是一家私营公司,拥有有限的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来处理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我们将继续发展、建立和维持内部控制和程序,使我们的管理层能够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规定,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并让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证明这一点。虽然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之前,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b)节证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但我们的管理层将需要根据第404节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除对当前或历史事实的陈述外,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这些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存在重大差异。
你可以通过诸如“可能”、“将”、“预期”、“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可能”或其他类似的表达方式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财务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陈述:
| ● | 我们的目标和战略; | |
| ● | 我们未来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 ● | 我们的收入、成本或支出的预期变化; | |
| ● | 我们对我们的服务的需求和市场接受度的期望; | |
| ● | 同业竞争;及 | |
| ● | 有关本行业的政府政策及规例。 |
在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文件时,您应该理解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甚至更差。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括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此外,我们在一个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运作。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无法预测所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因素,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也无法评估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在多大程度上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所载的结果大不相同。我们以这些警示性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你不应该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我们不承担因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而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
本招股说明书还载有统计数据和估计数,这些数据和估计数是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市场情报提供者生成的报告中获得的,包括来自[ *第三方报告]的研究报告。虽然我们没有独立核实这些数据,但我们认为这些出版物和报告是可靠的。
| 48 |
我们估计,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如果承销商行使全额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我们将从这次发行中获得大约[ ● ]美元的净收益,或者大约[ ● ]美元。
本次发行的主要目的是为所有股东创造一个公开的股票市场,通过向他们提供股权激励来留住优秀的员工,并获得额外的资本。我们计划将本次发行的净收益用于以下用途:
| ● | 约25%用于构建海外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生态系统,并将业务拓展至目标海外市场; | |
| ● | 约25%用于增加研发投资; | |
| ● | 约25%用于推进以电子竞技为重点的服务和基础设施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直播技术、云计算和元界;以及 | |
| ● | 用于营运资金和一般公司用途的余额。 |
以上是根据我们目前的计划和业务情况,我们目前打算使用和分配本次发行的净收益。然而,我们的管理层将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酌处权来运用本次发行的净收益。如果发生意外事件或业务条件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述不同的方式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见“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有关的风险”。你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判断,而这种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益或提高我们普通股的价格。”
在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时,根据PRC法律法规,我们只能通过贷款或出资的方式向PRC子公司提供资金。在满足适用的政府登记和批准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在法定额度内向PRC间接全资子公司提供公司间贷款,或向PRC子公司追加出资,为其资本支出或营运资金提供资金。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获得这些政府注册或批准,如果有的话。请参阅第32页的“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PRC对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管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在使用净收益之前,我们打算将本次发行的净收益以活期存款形式持有,或将其投资于有息的政府证券。
我们从未宣布或支付现金股息,我们也没有计划在近期就我们的普通股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我们的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的收益,以经营和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靠PRC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现金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PRC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PRC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参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需要依靠PRC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我们PRC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董事会有酌处权决定是否派发股息,但须受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限制,即公司只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将导致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则不得派发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我们董事会建议的数额。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支付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要求和盈余、我们从子公司收到的任何分配金额、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第138页开始的标题为“税收”的部分,了解任何现金股息的潜在税收后果。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资本情况。
| ● | 根据实际情况;以及 | |
| ● | a经调整的备考基础,以使我们在本次发行中以假定的每股[ * ]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发行和出售[ ________ ]普通股,不包括扣除估计承销佣金和估计发行费用后的所有已发行优先股的转换。 |
| 49 |
以下经调整后的实际资料和形式资料仅供说明,我们在完成本次发行后的股本将根据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请将本表与“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的相关说明一并阅读。将某些人民币金额按规定的汇率翻译成美元金额,仅为方便读者。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实际 | 经调整后的备考 | |||||||||||||||
| 人民币 | USD | 人民币 | USD | |||||||||||||
| 短期银行借款 | 9,900,000 | 1,478,032 | [●] | [●] | ||||||||||||
|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500,000,000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5,000,000股;经调整后的未超配股票([ ● ])反映[ ● ] [ ______ ]股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股票 | 3,186 | 476 | [●] | [●] | ||||||||||||
| 额外实收资本 | 68,236,574 | 10,187,452 | [●] | [●] | ||||||||||||
| 法定准备金 | 5,299,630 | 791,214 | [●] | [●] | ||||||||||||
| 留存收益 | 41,349,883 | 6,173,375 | [●] | [●]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 114,889,273 | 17,152,517 | [●] | [●] | ||||||||||||
| 非控制性权益 | 37,204,693 | 5,554,514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52,093,966 | 22,707,031 | [●] | [●] | ||||||||||||
| 总资本 | 161,993,966 | 24,185,063 | [●] | [●] | ||||||||||||
| ([●]) | 反映本次发行中普通股的销售情况,假定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 ● ]美元,并在扣除承销折扣估计数和我们应付的发行费用估计数后,假定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尚未行使。作为调整信息的形式仅是说明性的,我们将根据实际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来调整这些信息。额外实收资本是指扣除应付的承销折扣及估计发行费用后,本公司预期所得的净收益。我们估计,如果承销商没有行使超额分配选择权,这类净收益将约为[ ● ]美元。[ ● ]美元的净收益计算如下:[ ● ]美元发行收益毛额,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 ● ]美元,承销商非问责费用津贴[ ● ]美元,津贴[ ● ]美元,发行费用估计数[ ● ]美元。经调整后的预计股本总额[ ● ]美元是净收益[ ● ]美元和实际股本[ ● ]美元之和。 |
| ([●]) | 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则按形式计算经调整的已发行普通股总数为[ ● ]股,按形式计算经调整的额外实收资本为[ ● ]美元,按形式计算经调整后的股本总额为[ ]美元,反映收益净额[ ● ]美元和实际股本[ ● ]美元的总和。 |
我们的业务是在中国进行的,我们所有的收入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财务报表中的资本账户按发生资本交易时的历史汇率从人民币换算成美元。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都必须通过授权机构进行。
本招股说明书仅为方便读者阅读,将一定金额的人民币按规定汇率折算成美元。为方便读者,将人民币汇率换算成美元,按2022年6月30日的汇率1.00美元=人民币6.6981元计算,为美联储发布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统计数据中的中间汇率。没有人表示,人民币的数额本来可以或可以按这种汇率兑换成美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 ](美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们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 ● ](美元[ ● ])。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是指有形资产总额减去负债总额,再除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经调整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是在不考虑我们所有已发行优先股(如果有的话)转换的情况下计算的。稀释度是通过从假定的每股普通股公开发行价格中减去经调整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来确定的。
| 50 |
在不考虑2021年12月31日之后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化的情况下,除了使我们在本次发行中发行和出售[ ______ ]普通股的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普通股人民币[ ● ](美元[ ● ]),即估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并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假设超额配售权未被行使)后,我们的预估为截至12月31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2021年为每股已发行普通股人民币[ ● ](美元[ ● ])。这意味着现有股东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立即增加人民币[ ● ](美元[ ● ]),而本次发行的普通股购买者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立即稀释人民币[ ● ](美元[ ● ])。下表说明了这种稀释:
| 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人民币 | [●] | 美元 | [●]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生效后每股普通股经调整后的预计有形账面净值 | 人民币 | [●] | 美元 | [●] | ||||
| 向发行中的新投资者稀释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数额([●]) | 人民币 | [●] | 美元 | [●] |
| ([●]) | 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开发行生效后,经调整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为每股[ ● ]美元,对发行中的新投资者来说,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将被稀释[ ● ]美元。 |
假设公开发行价格每股普通股[ ● ]美元变动[ ● ]美元,在增加的情况下,将增加和减少我们在发行后作为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预计数额[ ● ]百万美元,在发行后作为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预计数额为每股普通股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预计数额为每股普通股[ ● ]美元,在发行后作为调整后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预计数额为每股普通股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预计数额为每股普通股稀释[ ● ]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我们发行的普通股数量没有变化,并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上文讨论的经调整后的形式上的信息仅供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将根据我们普通股的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本次发行的其他定价条款进行调整。
下表汇总了截至6月[ ● ]日[ ● ]日股东与新投资者在向我方购买普通股数量、支付的总对价和按假定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普通股[ ● ]美元支付的平均价格(扣除估计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方面的差异。
购买的普通股 |
合计 考虑 |
平均价格 普通 |
||||||||||||||||||
| 编号 | 百分比 | 金额 | 百分比 | 分享 | ||||||||||||||||
| 现有股东 | [●] | [●] | % | [●] | [●] | % | [●] | |||||||||||||
| 新投资者 | [______]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______] | [●] | % | [●] | [●] | % | [●] | |||||||||||||
| ([●]) | 假设每股普通股[ ● ]美元的假定公开发行价格变动[ ● ]美元,在增加、减少的情况下,将使新投资者支付的总对价、全体股东支付的总对价、全体股东支付的每股普通股平均价格分别增加[ ● ]美元、[ ______美元、[ ______美元和[ ● ]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的我们发行的[ ______ ]普通股的数量没有变化,并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 |
| ([●]) | 表中假设超额配股权未被行使。如果承销商按假定的每股普通股[ ● ]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则发行后将有[ ● ]股普通股发行,新投资者购买[ ● ]股普通股,总对价为[ ● ]美元,占公司股东总对价的[ ● ] %,支付金额为[ ● ]美元,平均每股普通股价格为[ ● ]美元。 |
上述讨论和表格还假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未行使任何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没有普通股可在行使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时发行,也没有普通股可在根据我们的股票激励政策和计划行使未来授予时发行。如果这些期权中的任何一种被行使,将会进一步稀释新的投资者。
| 51 |
公司历史
NeoTV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为豁免公司,通过其在中国的全资子公司以及VIE和VIE子公司开展所有业务。NeoTV的主要业务是在PRC提供与营运各类电子竞技赛事及相关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NeoTV HK于2022年7月12日根据香港法律成立,成为NeoTV的全资直接子公司。2022年8月16日,新视通北京公司在PRC注册成立,成为新视通香港的全资子公司和新视通的间接全资子公司。NeoTV及其子公司,包括NeoTV HK和NeoTV Beijing,均不拥有VIE和VIE子公司的任何股权或直接外国投资。相反,NeoTV依靠的是公司全资PRC子公司NeoTV北京公司、拥有VIE约80.60%股权的VIE和VIE参与股东签订并执行的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的VIE协议。本公司在香港或澳门并无任何业务。
根据VIE协议,为了会计目的,我们通过VIE协议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这使我们能够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结果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这些VIE协议旨在向我们的PRC子公司提供VIE协议规定的对VIE的资产、财产和经济利益的权利。
VIE拥有以下子公司:NeoTV Sports Shanghai,NeoTV Tech Shanghai,NeoTV Sports Xi‘an,NeoTV Sports Xi’an,NeoTV Sports Chengdu,NeoTV Sports Chengdu是VIE的全资子公司。此外,VIE还拥有NeoTV海南公司60%的股权。下文将进一步介绍这些子公司中的每一个。
因此,NeoTV直接持有并拥有NeoTV HK 100%的股本证券,NeoTV HK直接持有并拥有NeoTV Beijing 100%的股本证券。通过VIE协议,NeoTV北京公司控制NeoTV上海公司,该VIE公司拥有NeoTV体育上海公司、NeoTV Tech上海公司、NeoTV西安公司、NeoTV成都公司、NeoTV体育成都公司100%的股权,NeoTV海南公司60%的股权。在这种公司结构下,公司通过其合并子公司、VIE和合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
| ● | NeoTV北京公司是NeoTV香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PRC北京市成立,主要从事向NeoTV上海公司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
| ● | NeoTV上海公司于2006年4月26日在PRC上海市成立,主要从事演出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体育赛事策划及体育演出活动的组织。我们PRC的子公司NeoTV北京,行使我们对其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通过与VIE和VIE的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共同拥有VIE约80.6%的股本。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上海公司于2020年8月4日在PRC上海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策划体育赛事、组织体育演出活动以及经营体育场馆设施。 | |
| ● | NeoTV Tech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 Tech上海公司于2016年9月18日在PRC上海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 |
| ● | NeoTV Xi'an是上海新视通的全资子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PRC西安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主要为公关活动策划、会议展览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活动策划、庆典活动策划、演出服务及视频制作。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体育西安公司于2019年5月20日在PRC西安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与咨询,体育场馆的管理,公共关系活动的策划与表演,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成都公司于2020年6月8日在PRC成都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项目策划及公关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演出活动组织,体育赛事组织,会议展览服务,摄像机及录像制作。 | |
| ● | 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NeoTV体育成都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在PRC成都市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体育赛事的组织策划与咨询,体育场馆的管理及体育信息咨询。 | |
| ● | NeoTV上海公司持有60%股权的子公司NeoTV海南公司于2019年9月6日在PRC澄迈县成立,注册经营范围为音视频产品制作,互联网游戏服务;电影、电视、广播广告制作服务;互联网广告服务;互联网广告设计制作服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研究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通信及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咨询。 |
| 52 |
公司Structure
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未经PRC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检验,因此我们的公司结构会面临与此相关的风险。
以下图表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其他对我们的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实体:

以下个人和实体构成VIE的其余股东,但属于VIE协议当事方的VIE参与股东除外。除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外,这些股东均不持有VIE 5%或以上的股本:
| 实体或个人 |
| 江苏省体育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
| 上海三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上海建正诚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宜兴市金晓铜业有限公司。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吴启英 |
| 张彩琴 |
| 潘欣然 |
| 王丽娜 |
| 孙叶康 |
| 林寿福 |
| 刘长林 |
| 邱宝珠 |
| 钱慧晶 |
| 海格丽 |
| Jie Zhao |
| 赵永生 |
| 翟德兴 |
| 深圳墨天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张喜华 |
| 钱祥峰 |
| 华谢 |
| 尹文元 |
| 张静远 |
| 彭海 |
| Chao Liu |
| 乡来瑶 |
| 恩琴堂 |
| 沈明学 |
| 王松尧 |
| 李海明 |
| 布启红 |
| 齐继明 |
| 焦春梅 |
| 柳青 |
| 顺风 |
| 刘小芬 |
| 于志强 |
| 许慧明 |
| Liang Zhang |
| 杨贤言 |
| 权泽元 |
| Feng Shen |
| 季俊玲 |
| 谷宏远 |
| 赵勤信 |
| 陈敏杰 |
| 周月平 |
| 徐世树 |
| 黄庆文 |
| 芙蓉太阳 |
| 詹慧珍 |
| 叶家玉 |
| 史贤亮 |
| 赵景峰 |
| 陶法强 |
| Xianghua Li |
| 深圳市前海东盛鼎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李崇兴 |
| 严鸿燊 |
| Dong Li |
| 樊成义 |
| 丁晓芬 |
| 尚志强 |
| 黄凯红 |
| 陈云忠 |
| 云王 |
| 蔡大伟 |
| 刚华鼎 |
| 李慧芳 |
| 沈一凡 |
| 张念芝 |
| 潘云芳 |
| Min Yang |
| 朱文静 |
| 任俊兵 |
| 吉宾湾 |
| 王玉红 |
| 53 |
HFCAA和AHFCAA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HFCAA》,其中包括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查明其审计工作由审计师执行的发行人,而PCAOB由于审计师当地管辖范围内的非美国当局施加的限制而无法对其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这是美国持续监管重点关注获取审计和其他目前受国家法律特别是中国法律保护的信息的一部分。美国众议院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了HFCAA,HFCAA于2020年12月18日签署成为法律。HFCAA规定,如果SEC认定我们提交了一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而该会计师事务所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SEC将禁止其证券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交易。
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一项实施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提供了一个框架,供其根据HFCAA的设想,在确定理事会是否因一个或多个主管部门在外国司法管辖区采取的立场而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该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时使用。
2021年12月16日,会计师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认定报告》,认定会计师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以下地区的完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1)中国大陆或香港,原因是被中国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职位;及(2)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PRC属地,原因是香港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职位。我们的审计师是一家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位于中国。在中国,会计监督委员会于2021年12月16日确定,它无法检查或调查在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2年8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财政部共同宣布并签署了《议定书》(简称《议定书》)。《议定书》为PCAOB规定:(1)在不涉及中国当局的情况下,选择其检查和调查的事务所、审计业务和潜在违规行为的唯一酌处权;(2)PCAOB检查员和调查员查看包含所有信息的完整审计工作文件的程序,以及PCAOB根据需要保留信息的程序;(3)直接与PCAOB检查或调查的所有审计相关人员进行面谈并获取证词。2022年12月15日,预防监督委员会发布了一份新的《认定报告》,其中:(1)撤消了2021年12月16日的《认定报告》;(2)得出结论,预防监督委员会能够在2022年完全在PRC进行检查和调查。然而,《2022年12月15日认定报告》警告称,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美国预防监督委员会继续视察或展开全面调查。根据氢氟碳化合物管理局的要求,如果未来PCAOB确定由于PRC内某个主管部门的立场而无法再对其进行彻底检查或调查,PCAOB将迅速采取行动,考虑是否应作出新的决定。
在AHFCAA颁布之前,HFCAA规定,如果我们的审计师不能连续三年接受美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全面检查,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美国的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2022年12月29日,《综合支出法案》签署成为法律,其中包括根据《氢氟碳化合物协议》颁布条款,将《氢氟碳化合物协议》规定的贸易禁令的执行时限从连续三年加快到连续两年。终止或限制我们的证券交易将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证券的能力,或导致这些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位于中国的审计师须遵守PCAOB于2021年12月16日公布的《认定报告》,其中PCAOB确定其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设在中国或香港的完全由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尽管这份认定报告随后在2022年12月15日发布的新报告中被推翻,但PRC当局可能随时采取行动,阻止预防监督委员会继续检查或彻底调查。AHFCAA于2022年12月29日颁布,修订了HFCAA,现在要求SEC禁止我们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如果我们的审计师连续两(2)年而不是连续三(3)年不接受PCAOB检查。这造成了一个额外的风险,即我们的证券可能被禁止在纳斯达克或其他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并将被除牌。
VIE协议
2022年9月6日,PRC子公司NeoTV北京公司(WFOE)与VIE和VIE的参与股东签订了VIE协议。这些协议包括:独家经营合作协议;股份质押协议;独家期权协议;股东授权委托书和配偶同意书。
NeoTV及其子公司,包括NeoTV HK和NeoTV Beijing,均未直接拥有VIE和VIE子公司的任何股份。相反,出于会计目的,我们通过VIE协议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这使我们能够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这些VIE协议旨在向我们的PRC子公司提供VIE协议规定的对资产、财产和经济利益的权利。
我们已经根据FASB ASC 810的规定进行了评估,并确定由于我们对NeoTV Beijing的100%所有权以及这些VIE协议的规定,出于会计目的,公司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我们将VIE和VIE子公司视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合并实体。我们已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VIE结构有其固有的风险,可能会影响你的投资。投资者不会、也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VIE的股权。在PRC法律禁止或限制外商直接投资中国境内经营中的公司的情况下,VIE结构用于向投资者提供对中资公司的外国投资的风险敞口。PRC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从事某些类别的业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与经营业务以及增值电信业务,并对其施加条件限制,因此这些业务由VIE和VIE子公司经营。VIE结构的效力可能低于直接所有权,公司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可能会产生大量成本。由于NeoTV及其子公司均不拥有我们VIE的任何股权,而仅获得VIE协议下的经济利益,我们依赖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履行各自在VIE协议下的义务来行使这些经济利益的权利。
如果我们拥有VIE的所有权,我们将能够行使作为股东的权利,对VIE的董事会进行变更,而董事会又可以在管理和运营层面实施变更,但须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然而,根据目前的VIE协议,我们依靠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履行各自在合同下的义务,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行使我们的合同控制权。如果PRC政府认为这些VIE协议不符合PRC关于相关行业外商投资的监管限制或PRC的其他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行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重罚,或者被迫放弃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这可能会大大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值,或者如果相关决定发生变化,这些协议可能会变得一文不值,或解释导致我们无法有效地行使我们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
| 54 |
VIE的参与股东与我们公司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VIE的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其在VIE协议下的义务,可能会迫使公司依赖PRC法律规定的可用法律补救措施,包括寻求具体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要求赔偿损失,但这些措施可能无效。此外,由于VIE的参与股东拥有的VIE股本不到100%(仅为80.60%),这增加了我们和我们的股东的经济利益减少的风险(如果VIE的所有股东执行他们的VIE协议,我们可以获得的经济利益相比),并且在执行VIE的合同义务方面将面临更多的挑战。
公司为执行VIE协议的条款,包括有关在各实体之间分配资金的条款,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因此,我们和我们的股东的经济利益将减少,此外,在执行VIE的合同义务方面将面临更多挑战。如果任何VIE或VIE的参与股东未能履行各自在VIE协议下的义务,我们对VIE持有的资产的追索是间接的,我们可能需要承担大量费用来执行这些安排的条款,并需要花费大量资源来依赖PRC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来执行这些安排。所有这些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对在PRC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作出了规定。因此,这些协议将按照PRC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按照PRC的法律程序解决。PRC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VIE结构和VIE协议尚未在中国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院进行测试,可能导致我们无法有效地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行使合同控制权。因此,我们面临以下风险:中国PRC有关VIE和VIE结构的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对PRC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在海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与VIE的合同安排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PRC法律以及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因此PRC法律制度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会为执行这些VIE协议的条款而承担大量费用。由于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的股东可能难以在PRC行使他们在VIE协议项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因为我们所有的VIE协议均受PRC法律管辖,并且规定在PRC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PRC在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发达。此外,如果PRC政府机构或法院认为此类VIE协议违反PRC法律法规或由于公共政策原因无法执行,则此类VIE协议在中国可能无法执行。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VIE协议,我们可能无法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行使有效的合同控制权,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更多信息请参见“风险因素——与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和“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许可(i)在本次发行中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我们的普通股和/或(ii)VIE的运作,如果其中一项或两项都需要,而我们不能及时获得这种许可,目前所发行的证券可能会大幅贬值,变得一文不值。”
每个VIE协议的详细摘要如下:
排他性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独家商务合作协议》,NeoTV北京公司在协议期限内向VIE提供综合商务支持、技术服务和咨询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和服务,包括技术服务、网络支持、商务咨询、知识产权许可、设备或租赁、营销咨询、系统集成、产品开发和系统维护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商务咨询服务。独家商务合作协议规定,未经NeoTV Beijing事先书面同意,VIE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的建议或服务,NeoTV Beijing有权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NeoTV北京公司有权向NeoTV上海公司收取“服务费”,该费用按季度计算。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规定,VIE应保留完整的财务报告、账簿和相关记录,以备NeoTV Beijing视需要时查阅。
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将继续有效,直至北京新视和上海新视双方书面同意终止该协议为止。
股份质押协议
根据股份质押协议,持有VIE流通股合计80.60%的VIE参与股东(“出质人”)同意将其目前合法持有的全部股份(“出质股份”)质押给NeoTV Beijing(“出质人”),作为履行合同义务和偿还股份质押协议项下有担保债务的担保。
| 55 |
在股份质押协议期限内,除适用的法律法规禁止外,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股份的股息。未经质权人事先书面同意,质权人无权获得在质押股份上派发的股息。质押人因质押股份获得的股息在扣除质押人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1)存入质权人指定并监管的账户,用于担保合同义务,或(2)无条件地以PRC法律许可的方式捐赠给质权人或质权人指定的任何其他人。质押股份价值下降,损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权人提供相应的全额担保。出质人只有在事先得到质权人的书面同意后才能认购VIE的增资。如果VIE需要解散或清算,则应根据质权人的要求,将VIE分配给质权人的任何权益(1)存入由质权人指定和监管的账户,并用于根据VIE协议的条款为合同义务提供担保;或(2)无条件地捐赠给质权人或根据PRC法律由质权人指定的任何其他人。
质押在上海市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质押期限(“质押期限”)终止,直至合同义务和担保债务全部履行或偿还完毕。
股份质押协议的目的是:(1)保证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履行VIE协议规定的义务;(2)确保VIE的参与股东不转让或转让VIE的质押股份,或设置或允许任何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产权负担,除非NeoTV Beijing书面同意;(3)根据股份质押协议和其他VIE协议的规定,提供NeoTV Beijing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若VIE或VIE的参与股东违反《独家经营合作协议》项下的合同义务,公司及公司股东将有权按照PRC相关法律处置质押股份。
排他性期权协议
根据独家选择权协议,VIE的参与股东不可撤销地授予我公司PRC子公司(或其指定人)一项不可撤销的独家购买权,或指定一名或多名特定人员在PRC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随时一次或多次以PRC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购买VIE参与股东所持有的全部VIE股权。
根据《独家选择权协议》,PRC子公司可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在PRC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决定购买或让其指定人员购买VIE参与股东在VIE中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份。独家期权协议,连同股份质押协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和股东授权书,使新视通北京公司能够行使我们对VIE的经济利益和资产的合同控制权。
本独家期权协议于2022年9月6日生效,在VIE的全部资产和参与股东在VIE中持有的股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合法转让给PRC子公司和/或指定人后终止,并且仅在征得我们PRC子公司的书面同意后才能终止。
股东的授权书
根据每份授权书,VIE的参与股东授权NeoTV北京公司作为其代理人和代理人,就其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a)提议召开股东大会;(b)行使股东根据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有权享有的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出售、转让、质押或处分;(c)签署文件和会议记录、归档文件和保存已签署的文件,(d)作为律师行使所有股东权利和表决权,(f)指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适用法律和VIE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行事,(g)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损害NeoTV Shanghai或NeoTV Shanghai股东的利益及其他股东在PRC法律和NeoTV Shanghai公司章程项下的权利的情况下,对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诉讼或采取其他法律行动。
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不可撤销且持续有效,直至期满或提前终止为止。
配偶同意书
VIE参与股东的配偶在适用的情况下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同意其配偶签署以下VIE协议,包括:(a)股票质押协议(b)独家选择权协议和(c)股东授权书协议。
VIE参与股东的配偶还承诺不对其持有的股份提出任何索赔,他们承认履行、修改或终止VIE协议不需要他们的额外授权或同意。此外,如果VIE的参与股东将VIE的股权转让给他们,他们将根据VIE协议承担责任,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执行VIE协议的安排。
以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部分合并损益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部分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下选定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损益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数据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的“精选综合财务数据和精选经营数据”一节以及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成果并不一定表明今后各期的预期成果。
| 56 |
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 | 截至 | 截至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6月30日, | ||||||||||||||||||
| 2020 | 2021 | 2022 | ||||||||||||||||||
| (经审计)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USD | 人民币 | USD | ||||||||||||||||
| 应收账款净额 | 93,549,247 | 142,320,955 | 21,247,959 | 147,895,792 | 22,080,26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72,865,340 | 199,544,843 | 29,791,260 | 192,177,636 | 28,691,36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14,004 | 16,450,724 | 2,456,028 | 26,002,243 | 3,882,033 | |||||||||||||||
| 总资产 | 182,279,344 | 215,995,567 | 32,247,288 | 218,179,879 | 32,573,398 | |||||||||||||||
| 应付账款 | 10,501,038 | 35,149,873 | 5,247,738 | 25,411,814 | 3,793,88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593,197 | 59,638,313 | 8,903,765 | 58,652,728 | 8,756,622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4,480 | 1,335,543 | 199,391 | 7,433,185 | 1,109,745 | |||||||||||||||
| 负债总额 | 45,227,677 | 60,973,856 | 9,103,156 | 66,085,913 | 9,866,367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 102,431,411 | 116,977,759 | 17,464,320 | 114,889,273 | 17,152,517 | |||||||||||||||
| 非控制性权益 | 34,620,256 | 38,043,952 | 5,679,812 | 37,204,693 | 5,554,514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37,051,667 | 155,021,711 | 23,144,132 | 152,093,966 | 22,707,031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共计 | 182,279,344 | 215,995,567 | 32,247,288 | 218,179,879 | 32,573,398 | |||||||||||||||
收益表和综合收益数据表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 |||||||||||||||||||||||
| 2020 | 2021 | 2021 | 2022 | |||||||||||||||||||||
| (经审计) | (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USD | 人民币 | 人民币 | USD | |||||||||||||||||||
| 收入 | 174,040,314 | 225,827,737 | 33,715,193 | 70,791,788 | 48,395,256 | 7,225,221 | ||||||||||||||||||
| 收入成本 | (129,849,828 | ) | (174,808,611 | ) | (26,098,238 | ) | (58,147,255 | ) | (42,825,230 | ) | (6,393,638 | ) | ||||||||||||
| 毛利 | 44,190,486 | 51,019,126 | 7,616,955 | 12,644,533 | 5,570,026 | 831,583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费用 | (3,681,962 | ) | (4,552,084 | ) | (679,608 | ) | (1,972,071 | ) | (1,504,562 | ) | (224,625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3,945,463 | ) | (22,967,872 | ) | (3,429,013 | ) | (7,941,720 | ) | (5,354,973 | ) | (799,477 | )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13,974,528 | ) | (11,947,058 | ) | (1,783,649 | ) | (6,141,868 | ) | (4,964,772 | ) | (741,221 | ) | ||||||||||||
| 总营业费用 | (31,601,953 | ) | (39,467,014 | ) | (5,892,270 | ) | (16,055,659 | ) | (11,824,307 | ) | (1,765,323 | ) | ||||||||||||
| 营业收入/(亏损) | 12,588,533 | 11,552,112 | 1,724,685 | (3,411,126 | ) | (6,254,281 | ) | (933,740 | ) | |||||||||||||||
| 投资收益 | 329,971 | — | — | — | — | — |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308,365 | ) | 2,242 | 335 | 41,990 | (78,289 | ) | (11,688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3,363,623 | 8,678,388 | 1,295,649 | 7,173,294 | 2,184,471 | 326,133 | ||||||||||||||||||
|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 15,973,762 | 20,232,742 | 3,020,669 | 3,804,158 | (4,148,099 | ) | (619,295 | ) | ||||||||||||||||
| 所得税(费用)/福利 | (588,990 | ) | (2,262,698 | ) | (337,812 | ) | 158,030 | 1,220,354 | 182,194 | |||||||||||||||
| 净收入/(亏损)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3,567,998 | 3,422,075 | 510,902 | 530,500 | (839,259 | ) | (125,298 | )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亏损)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综合收益/(亏损)总额)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收益/(亏损)总额 | 3,567,998 | 3,422,075 | 510,902 | 530,500 | (839,259 | ) | (125,298 | )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综合收益/(亏损)总额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每股净收入/(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2.36 | 2.91 | 0.43 | 0.69 | (0.42 | ) | (0.06 | ) | ||||||||||||||||
| 加权平均股份* | ||||||||||||||||||||||||
| 基本和稀释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 57 |
现金流量数据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20202120212022(经审计)(经审计)(未经审计)(未经审计)人民币USD人民币USD(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17,219,693)(3,407,822)(508,775)11,278,596(148,277)(22,137)投资活动(用于)的现金净额17,913,299(15,119,302)(2,257,252)(6,332,020)(5,253,039)(784,258)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2,000,0004,190,0625,551 — 3,826,477571,278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现金净增(减)2,693,606(14,337,124)(2,140,476)4,946,13,903,647 2,075,760
VIE合并时间表
下表列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综合资产负债表数据摘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摘要,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摘要,(i)母公司NeoTV Group Limited;(ii)其他子公司NeoTV HK;(iii)WFOE,NeoTV Beijing;(iv)VIE,NeoTV Shanghai,其中WFOE通过合同协议获得74.83%的投票权,使WFOE成为合并VIE的VIE的主要受益人,而VIE子公司包括NeoTV Sports Xian、NeoTV Xian、NeoTV Tech Shanghai、NeoTV Sports Chengdu、NeoTV Chengdu、NeoTV海南和NeoTV Sports Shanghai。
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和VIE的历史结果并不一定表明今后各期的预期结果。请将此信息与我们(包括VIE)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载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一并阅读。
| 58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财务信息和非独立财务信息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附表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29,815,610 | - | - | - | 29,815,610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93,549,247 | - | - | - | 93,549,247 | ||||||||||||||||||
| 合同资产 | - | 6,660,320 | - | - | - | 6,660,320 | ||||||||||||||||||
| 合同费用 | - | 15,946,324 | - | - | - | 15,946,324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 | 26,893,839 | - | - | - | 26,893,83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172,865,340 | - | - | - | 172,865,340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投资 | - | 316,700 | - | - | - | 316,700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7,080,465 | - | - | - | 7,080,465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193,931 | - | - | - | 193,93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822,908 | - | - | - | 1,822,908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02,431,411 | - | - | - | (102,431,411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2,431,411 | 9,414,004 | - | - | (102,431,411 | ) | 9,414,004 | |||||||||||||||||
| 总资产 | 102,431,411 | 182,279,344 | - | - | (102,431,411 | ) | 182,279,344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2,000,000 | - | - | - | 2,000,000 | ||||||||||||||||||
| 应付票据 | - | 595,644 | - | - | - | 595,644 | ||||||||||||||||||
| 应付账款 | - | 10,501,038 | - | - | - | 10,501,038 | ||||||||||||||||||
| 应付所得税 | - | 1,449,750 | - | - | - | 1,449,750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30,046,765 | - | - | - | 30,046,76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44,593,197 | - | - | - | 44,593,197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入 | - | 634,480 | - | - | - | 634,480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634,480 | - | - | - | 634,480 | ||||||||||||||||||
| 负债总额 | - | 45,227,677 | - | - | - | 45,227,677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2,431,411 | 137,051,667 | - | - | (102,431,411 | ) | 137,051,667 | |||||||||||||||||
| 59 |
简明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174,040,314 | - | - | - | 174,040,314 | ||||||||||||||||||
| 收入成本 | - | (129,849,828 | ) | - | - | - | (129,849,828 | ) | ||||||||||||||||
| 营业费用 | - | (31,601,953 | ) | - | - | - | (31,601,953 | ) | ||||||||||||||||
| 子公司和VIE的收益权益 | 11,816,774 | - | - | - | (11,816,774 | ) | - | |||||||||||||||||
| 净收入 | 11,816,774 | 15,384,772 | - | - | (11,816,774 | ) | 15,384,772 | |||||||||||||||||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附表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17,219,693 | ) | - | - | - | (17,219,693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17,913,299 | - | - | - | 17,913,299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2,000,000 | - | - | - | 2,000,000 | ||||||||||||||||||
| 6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财务信息和非独立财务信息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附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 | - | 15,478,486 | - | - | - | 15,478,486 | ||||||||||||||||||
| 应收账款净额 | - | 142,320,955 | - | - | - | 142,320,955 | ||||||||||||||||||
| 合同资产 | - | 19,829,507 | - | - | - | 19,829,507 | ||||||||||||||||||
| 合同费用 | - | 9,007,109 | - | - | - | 9,007,109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 | 7,608,786 | - | - | - | 7,608,786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5,300,000 | - | - | - | 5,300,00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199,544,843 | - | - | - | 199,544,843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投资 | - | 316,700 | - | - | - | 316,700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13,003,975 | - | - | - | 13,003,975 | ||||||||||||||||||
| 无形资产,净值 | - | 322,738 | - | - | - | 322,73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2,807,311 | - | - | - | 2,807,311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16,977,759 | - | - | - | (116,977,759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16,977,759 | 16,450,724 | - | - | (116,977,759 | ) | 16,450,724 | |||||||||||||||||
| 总资产 | 116,977,759 | 215,995,567 | - | - | (116,977,759 | ) | 215,995,567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4,990,000 | - | - | - | 4,990,000 | ||||||||||||||||||
| 应付账款 | - | 35,149,873 | - | - | - | 35,149,873 | ||||||||||||||||||
| 合同负债 | - | 193,228 | - | - | - | 193,228 | ||||||||||||||||||
| 应付所得税 | - | 2,925,578 | - | - | - | 2,925,578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 | 16,379,634 | - | - | - | 16,379,63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59,638,313 | - | - | - | 59,638,313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入 | - | 1,335,543 | - | - | - | 1,335,543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1,335,543 | - | - | - | 1,335,543 | ||||||||||||||||||
| 负债总额 | - | 60,973,856 | - | - | - | 60,973,856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16,977,759 | 155,021,711 | - | - | (116,977,759 | ) | 155,021,711 | |||||||||||||||||
| 61 |
简明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225,827,737 | - | - | - | 225,827,737 | ||||||||||||||||||
| 收入成本 | - | (174,808,611 | ) | - | - | - | (174,808,611 | ) | ||||||||||||||||
| 营业费用 | - | (39,467,014 | ) | - | - | - | (39,467,014 | ) | ||||||||||||||||
| 子公司和VIE的收益权益 | 14,547,969 | - | - | - | (14,547,969 | ) | - | |||||||||||||||||
| 净收入 | 14,547,969 | 17,970,044 | - | - | (14,547,969 | ) | 17,970,044 | |||||||||||||||||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附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家长 | VIE及其合并子公司 | WFOE | 其他附属公司 | 消除 | 合并总数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3,407,822 | ) | - | - | - | (3,407,822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15,119,302 | ) | - | - | - | (15,119,302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4,190,000 | - | - | - | 4,190,000 | ||||||||||||||||||
| 62 |
以下关于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的相关说明一并阅读。本讨论和分析以及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含基于当前信念、计划和预期的前瞻性陈述,其中涉及风险、不确定性和假设。由于若干因素,包括在“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因素,我们的实际结果和选定事件的时间安排可能与这些前瞻性陈述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你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中的“风险因素”一节,以了解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我们的前瞻性陈述产生重大差异的重要因素。
概览
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其主要业务通过VIE在中国运营,为专门在中国举办、运营和推广电子竞技赛事和专业赛事的电子竞技客户提供赛事运营、参与和内容制作,并作为粉丝随时随地与电子竞技团队、运动员、影响者、广播公司、品牌和赞助商联系的门户。
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行业领先的大型电子竞技游戏开发商、赞助商、广告商和游戏直播公司。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于提供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这些业务在2021年占总收入的近94.61%,从2020年的人民币1.651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人民币2.137亿元(3190万美元)。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收入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0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降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即720万美元)。我们的额外收入主要来自视频点播和其他业务,分别占公司2020年和2021年总收入的5.14%和5.39%,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减少到零。
影响经营业绩的关键因素
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受到推动电子竞技行业的一般因素的影响。我们受益于中国的整体经济增长、更高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移动游戏和电子竞技的激增,以及泛娱乐以及游戏和电子竞技相关活动在中国的渗透率提高。同时,我们的研究结果还受到中国游戏和电子竞技行业监管制度的变化和不确定性的影响。除了影响中国电子竞技行业的一般因素外,我们的经营业绩还受到以下公司特有的主要因素的影响:
| 63 |
我们发展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的能力
我们的服务以电子竞技赛事运营为中心。由于我们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来自电子竞技赛事的运营,我们运营的电子竞技赛事和比赛的数量一直是并将继续是我们收入增长和运营结果的关键驱动力。我们期望继续在全球范围内经营有吸引力和多样化的电子竞技赛事和比赛,以增加我们的收入并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获取新客户和拓展全球市场的能力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进一步提高现有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质量和效率、提供更多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以及实施有效的销售策略来获取和留住新客户。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新的收入来源和寻找新的全球客户来扩大全球市场。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增长前景将部分取决于我们吸引新客户和拓展全球市场的能力。
我们加强技术创新和获取人才的能力
我们的尖端技术能力支持我们的创新服务和卓越的观众体验,为我们的业务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对这些技术进行有效投资的能力使我们能够为在线和离线观看电子竞技赛事的观众提供最佳的沉浸式电子竞技观看体验。我们的目标是继续创新,提供有吸引力和创新的服务和卓越的经验,以跟上我们业务的增长,并提出新的技术应用。我们经营的行业是高度专业化的。因此,我们的业务还取决于我们是否有能力招聘和留住在电子竞技行业具有专长并对电子竞技行业充满热情的人才。我们还致力于高效和有效地利用人才,为电子竞技社区提供卓越的体验。我们计划进一步将资源用于技术进步和人才招聘,以加强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我们不断提供优质服务和解决方案的能力
我们的大部分收入来自电子竞技赛事运营业务,我们相信始终如一地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是我们成功的关键。我们不断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的能力取决于我们的技术和服务能力。我们致力于通过投资发展我们的专门知识、专门知识和人才库来加强这种能力。
我们提高营运效率的能力
我们的盈利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管理和控制成本和开支的能力。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解决方案,我们在开发技术能力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随着我们业务的不断发展,我们期望从规模经济中受益,并实现额外的成本节约。由于我们的规模扩大,我们对供应商也享有更强的议价能力。我们还期望提高我们人员的效率和利用率,并利用我们的规模来实现更大的经营杠杆。
我们业务成果的关键组成部分
收入
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i)与电子竞技锦标赛和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ii)视频点播分发,(iii)其他。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我们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740亿元和人民币2.258亿元(约合337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收入分别为人民币7080万元和人民币4840万元(约合720万美元)。
A类: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我们通过向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与在线和离线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转播和赞助有关的综合服务来创造收入。所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赛事规划和管理、内容制作和广播、媒体版权分发和现场内容捕捉以及赞助和市场解决方案。
| 64 |
B类:视频点播分发
我们通过安排媒体内容的分发,从视频点播分发中获得收入,这些内容来自我们过去运营的项目。
C类:其他
我们通过直播平台提供运营服务来创造收入。
下表列出了所列期间我们收入的绝对数额和在总收入中所占百分比的细目: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差异 | |||||||||||||||||||||||||||
| 2021 | 2022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 70,710,707 | 99.89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22,315,451 | ) | (31.56 | ) | |||||||||||||||||||
| 其他 | 81,081 | 0.11 | — | — | — | (81,081 | ) | (100.00 | ) | |||||||||||||||||||
| 总收入 | 70,791,788 | 100.00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22,396,532 | ) | (31.64 | ) | |||||||||||||||||||
| 截至12月31日, | 差异 | |||||||||||||||||||||||||||
| 2020 | 2021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 165,098,238 | 94.86 | 213,663,281 | 31,899,088 | 94.61 | 48,565,043 | 29.42 | |||||||||||||||||||||
| 视频点播分发 | 8,932,736 |
5.13 |
12,002,294 |
1,791,895 |
5.31 |
3,069,558 |
34.36 |
|||||||||||||||||||||
| 其他 | 9,340 | 0.01 | 162,162 |
24,210 |
0.08 |
152,822 | 1,636.21 | |||||||||||||||||||||
| 总收入 | 174,040,314 | 100.00 | 225,827,737 | 33,715,193 | 100.00 | 51,787,423 | 29.76 | |||||||||||||||||||||
收入成本
收入成本主要包括:(一)制作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置、摄影和录像制作等);(二)场地租赁成本;(三)工作人员成本;(四)设备折旧成本和软件摊销成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我们的收入成本分别为人民币1.298亿元和人民币1.748亿元(约合261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收入成本分别为人民币5,810万元和人民币4,280万元(约合640万美元)。
毛利润
我们的毛利润等于我们的收入减去我们的收入成本。我们的毛利主要受我们创收能力和成本波动的影响。我们的收入成本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98亿元增长34.62%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748亿元(约合261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设备安装和场地设置成本增加,以应对游戏开发商的需求改善。我们的毛利润分别为人民币4420万元和人民币5100万元(约合760万美元),毛利率分别为25.39%和22.59%。我们的毛利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2.6百万元下降55.95%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6百万元(合0.8百万美元),毛利率分别为17.86%和11.51%。
营业费用
下表列出了所列期间我们的业务费用的绝对数额和占业务费用总额的百分比: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差异 | |||||||||||||||||||||||||||
| 2021 | 2022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销售费用 | 1,972,071 | 12.29 | 1,504,562 | 224,625 | 12.72 | (467,509 | ) | (23.71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7,941,720 | 49.46 | 5,354,973 | 799,477 | 45.29 | (2,586,747 | ) | (32.57 | )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6,141,868 | 38.25 | 4,964,772 | 741,221 | 41.99 | (1,177,096 | ) | (19.17 | ) | |||||||||||||||||||
| 总营业费用 | 16,055,659 | 100.00 | 11,824,307 | 1,765,323 | 100.00 | (4,231,352 | ) | (26.35 | ) | |||||||||||||||||||
| 截至12月31日, | 差异 | |||||||||||||||||||||||||||
| 2020 | 2021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销售费用 | 3,681,962 | 11.65 | 4,552,084 | 679,608 | 11.53 | 870,122 | 23.63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3,945,463 | 44.13 | 22,967,872 | 3,429,013 | 58.20 | 9,022,409 | 64.70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13,974,528 | 44.22 | 11,947,058 | 1,783,649 | 30.27 | (2,027,470 | ) | (14.51 | ) | |||||||||||||||||||
| 总营业费用 | 31,601,953 | 100.00 | 39,467,014 | 5,892,270 | 100.00 | 7,865,061 | 24.89 | |||||||||||||||||||||
营业费用包括销售费用、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研发费用。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和福利;(二)娱乐和营销费用;(三)广告费用。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报酬和福利;(二)与一般和行政活动有关的租金和折旧费用;(三)专业服务费;(四)信贷损失准备金;(五)其他公司费用。研究及发展开支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及福利;(二)实验设施的折旧开支;及(三)与我们的研究及发展活动有关的其他日常开支。
| 65 |
我们预计,我们的运营费用将继续增加,因为我们雇用了更多的人员,并产生了与我们的业务扩展和预期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有关的额外费用。
其他收入,净额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差异 | |||||||||||||||||||||||||||
| 2021 | 2022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173,294 | 99.42 | 2,184,471 | 326,133 | 103.72 | (4,988,823 | ) | (69.55 | ) | |||||||||||||||||||
|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 41,990 | 0.58 | (78,289 | ) | (11,688 | ) | (3.72 | ) | (120,279 | ) | (286.45 | ) | ||||||||||||||||
| 其他收入共计,净额 | 7,215,284 | 100.00 | 2,106,182 | 314,445 | 100.00 | (5,109,102 | ) | (70.81 | ) | |||||||||||||||||||
| 截至12月31日, | 差异 | |||||||||||||||||||||||||||
| 2020 | 2021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3,363,623 | 99.36 | 8,678,388 | 1,295,649 | 99.97 | 5,314,765 | 158.01 | ) | ||||||||||||||||||||
| 投资收益 | 329,971 | 9.75 | — | — | — | (329,971 | ) | (100.00 | ) |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308,365 | ) | (9.11 | ) | 2,242 | 335 | 0.03 | 310,607 | (100.73 | ) | ||||||||||||||||||
| 其他收入共计,净额 | 3,385,229 | 100.00 | 8,680,630 | 1,295,984 | 100.00 | 5,295,401 | 156.43 | |||||||||||||||||||||
投资收益是指短期投资所赚取的利息。财务费用净额主要包括:(一)利息收入和支出;(二)外汇损益;(三)银行手续费。其他收入净额主要包括政府赠款,包括与资产有关的补贴和与收入有关的补贴,以及补偿和罚款的其他收益或损失。
经营成果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止六个月的综合经营业绩,以及占收入的绝对金额和百分比。这些信息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的相关说明一并阅读。任何时期的业务结果并不一定表明今后任何时期的预期结果。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比较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差异 | |||||||||||||||||||||||||||
| 2021 | 2022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收入 | 70,791,788 | 100.00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22,396,532 | ) | (31.64 | ) | |||||||||||||||||||
| 收入成本 | (58,147,255 | ) | (82.14 | ) | (42,825,230 | ) | (6,393,638 | ) | (88.49 | ) | 15,322,025 | (26.35 | ) | |||||||||||||||
| 毛利 | 12,644,533 | 17.86 | 5,570,026 | 831,583 | 11.51 | (7,074,507 | ) | (55.95 | )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费用 | (1,972,071 | ) | (2.79 | ) | (1,504,562 | ) | (224,625 | ) | (3.11 | ) | 467,509 | (23.71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7,941,720 | ) | (11.22 | ) | (5,354,973 | ) | (799,477 | ) | (11.07 | ) | 2,586,747 | (32.57 | )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6,141,868 | ) | (8.68 | ) | (4,964,772 | ) | (741,221 | ) | (10.26 | ) | 1,177,096 | (19.17 | ) | |||||||||||||||
| 总营业费用 | (16,055,659 | ) | (22.69 | ) | (11,824,307 | ) | (1,765,323 | ) | (24.44 | ) | 4,231,352 | (26.35 | ) | |||||||||||||||
| 经营亏损 | (3,411,126 | ) | (4.83 | ) | (6,254,281 | ) | (933,740 | ) | (12.93 | ) | (2,843,155 | ) | 83.35 | |||||||||||||||
|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 41,990 | 0.06 | (78,289 | ) | (11,688 | ) | (0.16 | ) | (120,279 | ) | (286.45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173,294 | 10.13 | 2,184,471 | 326,133 | 4.51 | (4,988,823 | ) | (69.55 | ) | |||||||||||||||||||
| 所得税优惠前收入(亏损) | 3,804,158 | 5.36 | (4,148,099 | ) | (619,295 | ) | (8.58 | ) | (7,952,257 | ) | (209.04 | ) | ||||||||||||||||
| 所得税优惠 | 158,030 | 0.22 | 1,220,354 | 182,194 | 2.52 | 1,062,324 | 672.23 | |||||||||||||||||||||
| 净收入(亏损) | 3,962,188 | 5.58 | (2,927,745 | ) | (437,101 | ) | (6.06 | ) | (6,889,933 | ) | (173.89 | ) | ||||||||||||||||
收入
总收入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7,080万元下降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约人民币4,840万元(约合720万美元),下降约人民币2,240万元,降幅31.64%,主要原因是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相关业务收入减少。
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收入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070万元减少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840万元(约合720万美元),减少人民币2,230万元,降幅31.56%。自2022年初以来,Omicron变异病例在中国激增,蔓延至北京、上海、深圳等主要城市。上海是电子竞技赛事的领先城市,也是我们举办活动的主要地区。由于地方政府实施了更严格的预防措施,包括旅行限制和公共活动限制,上海的经济生活在2022年第二季度受到严重限制。因此,我们的业务受到重大影响并被推迟,尤其是现场电子竞技比赛和综艺节目。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810万元下降26.35%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280万元(约合640万美元)。该减少主要来自制作成本,与我们的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相关业务的收入减少同步。
毛利润和利润率
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分别录得毛利人民币12.6百万元和人民币5.6百万元(合0.8百万美元),毛利率分别为17.86%和11.51%。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上半年上海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们减少了项目收入,但为类似规模的项目投入的人工和材料成本增加。
营业费用
我们的营业费用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610万元下降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180万元(合180万美元),同比下降26.35%。这一减少主要是由于2022年上半年上海封锁导致我们的一般和管理费用以及研发费用减少。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和福利;(二)娱乐和营销费用;(三)广告费用。我们的销售费用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0百万元下降23.71%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5百万元(约合0.2百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员工人数减少导致员工薪酬和福利减少人民币0.4百万元。
一般和行政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报酬和福利;(二)与一般和行政活动有关的租金和折旧费用;(三)专业服务费;(四)信贷损失准备金;(五)其他公司费用。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90万元减少32.57%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40万元(合8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i)为更好地控制收款,信贷损失准备金减少人民币120万元;(ii)运营咨询费等专业服务费减少人民币70万元,律师费和审计费,因为我们减少了申请政府子公司的代理费;(iii)由于在新冠疫情爆发期间在家工作,办公室和杂项费用减少了人民币60万元;(iv)由于员工人数减少,员工薪酬和福利减少了人民币50万元;(v)由于2021年下半年开始摊销的租赁新办公室装修,折旧和摊销增加了人民币30万元。
研究和开发费用
研究及发展开支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及福利;(二)实验设施的折旧开支;及(三)与我们的研究及发展活动有关的其他日常开支。我们的研发费用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610万元下降19.17%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500万元(约合7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i)员工薪酬和福利减少人民币120万元,原因是舞台技术开发部门的员工人数略有减少。
其他收入,净额
我们的其他收入总额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20万元减少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210万元(约合30万美元),净减少人民币510万元或70.81%,主要原因是政府补贴减少人民币500万元。
所得税优惠
我们的所得税优惠增加了人民币1.1百万元,即672.23%,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0.2百万元增加到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1.2百万元(约合0.2百万美元)。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应纳税亏损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增加。
净收入(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收入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4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净亏损290万元人民币(40万美元),减少了690万元人民币,降幅为173.8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比较
| 截至12月31日, | 差异 | |||||||||||||||||||||||||||
| 2020 | 2021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收入 | 174,040,314 | 100.00 | 225,827,737 | 33,715,193 | 100.00 | 51,787,423 | 29.76 | |||||||||||||||||||||
| 收入成本 | (129,849,828 | ) | (74.61 | ) | (174,808,611 | ) | (26,098,238 | ) | (77.41 | ) | (44,958,783 | ) | 34.62 | |||||||||||||||
| 毛利 | 44,190,486 | 25.39 | 51,019,126 | 7,616,955 | 22.59 | 6,828,640 | 15.45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费用 | (3,681,962 | ) | (2.12 | ) | (4,552,084 | ) | (679,608 | ) | (2.02 | ) | (870,122 | ) | 23.63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3,945,463 | ) | (8.01 | ) | (22,967,872 | ) | (3,429,013 | ) | (10.17 | ) | (9,022,409 | ) | 64.70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13,974,528 | ) | (8.03 | ) | (11,947,058 | ) | (1,783,649 | ) | (5.29 | ) | 2,027,470 | (14.51 | ) | |||||||||||||||
| 总营业费用 | (31,601,953 | ) | (18.16 | ) | (39,467,014 | ) | (5,892,270 | ) | (17.48 | ) | (7,865,061 | ) | 24.89 | |||||||||||||||
| 营业收入 | 12,588,533 | 7.23 | 11,552,112 | 1,724,685 | 5.11 | (1,036,421 | ) | (8.23 | ) | |||||||||||||||||||
| 投资收益 | 329,971 | 0.19 | — | — | — | (329,971 | ) | (100.00 | ) |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308,365 | ) | (0.18 | ) | 2,242 | 335 | — | 310,607 | (100.73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3,363,623 | 1.93 | 8,678,388 | 1,295,649 | 3.84 | 5,314,765 | 158.01 | |||||||||||||||||||||
| 所得税费用前收入 | 15,973,762 | 9.17 | 20,232,742 | 3,020,669 | 8.95 | 4,258,980 | 26.66 | |||||||||||||||||||||
| 所得税费用 | (588,990 | ) | (0.34 | ) | (2,262,698 | ) | (337,812 | ) | (1.00 | ) | (1,673,708 | ) | 284.17 | |||||||||||||||
| 净收入 | 15,384,772 | 8.83 | 17,970,044 | 2,682,857 | 7.95 | 2,585,272 | 16.80 | |||||||||||||||||||||
| 66 |
收入
总收入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1.74亿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人民币2.258亿元(约合3370万美元),增加约人民币51.8百万元,增幅为29.76%,主要原因是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业务及视频点播收入激增。
我们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收入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651亿元增长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137亿元(3190万美元),增长人民币48.6百万元,增幅为29.42%。自2021年初以来,中国各地区爆发了几波新冠肺炎疫情,并恢复了不同程度的旅行限制和公共活动限制。然而,这些限制并未对我们2021年在PRC的国内业务产生重大影响,这主要是由于我们远程制作能力的持续发展以及赞助服务和媒体内容分发服务的扩展。2021年,我们的赞助服务和媒体内容分发服务显着增长,因为我们与更多的品牌和赞助商合作,帮助更多的游戏开发商和直播平台释放电子竞技赛事的货币化潜力,并使电子竞技赛事和其他电子竞技相关内容的商业化多样化。由于赛事活动大多在下半年举行,相应的季节性特征反映在我们的收入流中。
我们的视频点播分发和其他服务收入增加了人民币320万元,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90万元增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20万元(约合18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进一步合作导致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的平均服务费增加。
收入成本
我们的收入成本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298亿元增长34.62%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748亿元(约合2610万美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执行的项目增加:(i)制作成本增加3,920万元,即37.38%(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置、摄影和视频制作等),场地租赁成本增加520万元,即40.97%,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产生的收入增加一致;(ii)60万元,即人工成本增加6.31%,主要是与运营项目直接相关的员工成本。
毛利润和利润率
由于上述原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录得毛利人民币4,420万元和人民币5,100万元(约合760万美元),毛利率分别为25.39%和22.59%。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们扩大了赞助服务和媒体发行服务,以减轻新冠疫情的负面影响,并使我们的收入渠道多样化,人力成本以及设备安装、场地设置和场地租赁的成本略有增加,超出比例。
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160万元增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950万元(约合590万美元),同比增长24.89%。这一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增加,在较小程度上是销售费用增加。我们预计,随着我们雇用更多的人员,我们的运营费用将继续增加,并因我们业务的扩展和成为一家上市公司的预期而产生额外的费用。
| 67 |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和福利;(二)娱乐和营销费用;(三)广告费用。我们的销售费用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70万元增长23.63%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60万元(约合7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i)2021年社会保险福利政策到期导致员工薪酬和福利略有增加,以及(ii)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广告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一般和行政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报酬和福利;(二)与一般和行政活动有关的租金和折旧费用;(三)专业服务费;(四)信贷损失准备金;(五)其他公司费用。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由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390万元增加64.70%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300万元(约合34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一)为满足业务增长和经营需要而增加行政人员人数,以及社会保险福利政策于2021年到期,雇员薪酬和福利增加人民币140万元;(二)租金支出增加人民币270万元,以满足对更大办公空间的需求,并记录终止租赁的租金损失;(三)运营咨询费、法律费和审计费等专业服务费增加人民币210万元;(四)信用损失准备金净额增加人民币200万元,(五)因业务拓展需要,办公及杂项费用增加80万元。
研究和开发费用
研究及发展开支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及福利;(二)实验设施的折旧开支;及(三)与我们的研究及发展活动有关的其他日常开支。我们的研发费用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4.0百万元下降14.51%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1.9百万元(合1.8百万美元),主要原因是:(i)由于舞台技术开发部门员工人数略有减少,员工薪酬和福利减少了人民币1.8百万元;(ii)与实验设施相关的折旧费用减少了人民币0.2百万元。
其他收入,净额
我们的其他收入总额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340万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870万元(约合130万美元),增加了人民币530万元,增幅为156.43%,主要原因是:(i)政府补贴增加人民币540万元,以补偿过去的电子竞技赛事所产生的费用;(ii)投资收入减少人民币30万元;(iii)财务费用减少人民币30万元;(iv)其他费用增加人民币10万元。
所得税费用
我们的所得税费用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0.6百万元增加至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2.3百万元(0.3百万美元),增幅为人民币1.7百万元,增幅为284.17%。这一增长主要是由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前收入增长。
净收入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收入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540万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1800万元(约合270万美元),增加了人民币260万元,增幅为16.80%。
| 68 |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在评估我们的流动性时,我们会监测和分析我们的手头现金以及我们的运营和资本支出承诺。迄今为止,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来自运营现金流、债务和股权融资以及现有股东的出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1,550万元(约合230万美元)。我们的营运资金约为人民币1.399亿元(约合2090万美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们的现金余额为人民币1,390万元(约合210万美元)。我们的营运资金约为人民币1.335亿元(1990万美元)。
2020年9月,我们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可以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在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雨欣先生的担保下,以3.5%至4.25%的利率借款至多人民币20,000,000元。2021年11月,我们续签了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最多可借入人民币20,000,000元,计入截至签署日的未偿还借款,在2021年12月至2022年12月的贷款期限内,利率为4.25%至5.00%,并由我们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雨欣先生提供担保。利率是由招商银行确定和批准的。信贷安排还要求我们遵守各种习惯契约和其他限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们用于短期融资的未使用信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15,010,000元(2,240,934美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们的短期融资未使用信贷额度总计为10,100,000元人民币(1,507,890美元)。
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的周转资金足以支持我们今后十二个月的业务。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增长率、我们产品的持续市场接受度、支持我们努力发展生产能力的支出时机和程度、销售和营销活动的扩展以及我们业务在不同地区和市场的扩展和渗透。然而,如果我们的业务情况或其他发展发生变化,或如果我们发现并希望寻求投资、收购、资本支出或类似行动的机会,我们将来可能需要更多的现金资源。如果我们确定我们的现金需求超过了我们当时手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数量,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股票或债务证券或获得信贷。增发和出售额外股权将进一步稀释我们的股东。债务的发生将导致固定债务的增加,并可能导致限制我们业务的经营契约。我们为我们促成的某些融资交易承担信用风险的义务也可能使我们的经营现金流紧张。我们不能向你保证,如果有的话,我们将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数额或条件提供融资。
PRC现行的外汇法规和其他法规可能会限制PRC实体向我们及其香港子公司转移其净资产的能力。但是,由于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因此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这些限制对这些PRC实体向我们转移资金的能力没有影响,因为我们计划保留我们的留存收益来继续发展我们的业务。此外,这些限制对我们履行现金义务的能力没有影响。
为使用本次发行预计获得的收益,我们可能会向PRC子公司追加出资,设立新的PRC子公司并向这些新的PRC子公司出资,或向这些PRC子公司提供贷款,但需获得有关PRC政府机构的批准和/或备案或登记,且此类出资或贷款的金额有限。此外,我们PRC的子公司只能通过委托贷款向VIE提供人民币资金。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PRC关于境外控股公司向PRC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规定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管制可能会延迟我们将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用于向PRC子公司提供贷款或追加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融资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监管法规——关于外汇和股息分配的监管法规”。
我们预计本次发行的净收益中约[ ]部分将用于为我国境外子公司的运营提供资金,[ ]部分净收益将用于为我国境外子公司在PRC的运营提供人民币形式的资金。因此,我们PRC子公司需要按照适用的PRC法律法规将任何出资或贷款从美元兑换成人民币。
| 69 |
现金流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现金流量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现金流量比较
下表列出了我们所列期间的现金流量总表。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差异 | |||||||||||||||||||
| 2021 | 2022 | 2022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1,278,596 | (148,277 | ) | (22,137 | ) | (11,426,873 | ) | (101.31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6,332,020 | ) | (5,253,039 | ) | (784,258 | ) | 1,078,981 | (17.04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3,826,477 | 571,278 | 3,826,477 | 100.00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 | |||||||||||||||
| 现金净增(减)额 | 4,946,576 | (1,574,839 | ) | (235,117 | ) | (6,521,415 | ) | (131.84 | ) | |||||||||||
| 期初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14,337,124 | ) | (48.09 | ) | |||||||||||||
| 期末现金 | 34,762,186 | 13,903,647 | 2,075,760 | (20,858,539 | ) | (60.00 | ) | |||||||||||||
业务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的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13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经物业和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调整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00万元,呆账准备金为人民币130万元,被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40万元和递延收入人民币0.01百万元抵销;(二)应付账款增加人民币1,070万元,用于筹备2021年下半年即将举行的一些电子竞技赛事,(iii)由于及时收款,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少共计人民币1,670万元,但被以下因素抵消:(i)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减少人民币1,510万元,原因是结算了应付第三方游戏开发商代本公司代理的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ii)合同费用增加人民币680万元,这与2021年下半年项目增加和(iii)应付税款减少150万元相一致。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0万元(约合0.02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120万元(约合20万美元)和递延收入人民币50万元(约合10万美元)的调整后的净亏损人民币290万元(约合40万美元),以及(i)财产和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人民币290万元(约合40万美元),经营租赁摊销190万元(30万美元),呆账备抵10万元(0.01亿美元);(二)应付账款减少970万元(150万美元),原因是销售减少导致采购需求减少;(三)经营租赁负债减少150万元(20万美元),但被(一)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少430万元(60万美元)抵销,因为及时收款和销售减少;(二)合同费用减少680万元(100万美元),原因是并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于2022年下半年推迟了新项目。
投资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30万元,这主要是由于购买了人民币630万元的物业和设备。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30万元(约合8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一)向关联方提供了人民币510万元(约合80万美元)的无息贷款,以及(二)购买了人民币10万元(约合0.02亿美元)的财产和设备。
筹资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零,主要来自短期贷款收益200万元,但被偿还短期贷款200万元抵销。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80万元(约合6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一)短期贷款收益为人民币990万元(约合150万美元),但被(一)偿还短期贷款500万元(约合70万美元)和(二)支付发行费用110万元(约合20万美元)所抵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相比的现金流量
下表列出了我们所列期间的现金流量总表。
| 截至12月31日, | 差异 | |||||||||||||||||||
| 2020 | 2021 | 2021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7,219,693 | ) | (3,407,822 | ) | (508,775 | ) | 13,811,871 | (80.21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7,913,299 | (15,119,302 | ) | (2,257,252 | ) | (33,032,601 | ) | (184.40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000,000 | 4,190,000 | 625,551 | 2,190,000 | 109.50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 | |||||||||||||||
| 现金净增(减)额 | 2,693,606 | (14,337,124 | ) | (2,140,476 | ) | (17,030,730 | ) | (632.27 | ) | |||||||||||
| 年初现金 | 27,122,004 | 29,815,610 | 4,451,353 | 2,693,606 | 9.93 | |||||||||||||||
| 年末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14,337,124 | ) | (48.09 | ) | |||||||||||||
业务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720万元,主要原因是:(i)经物业和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调整后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40万元,呆账准备金为人民币470万元,合同费用减值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投资收益为人民币3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为人民币90万元,及递延收入人民币40万元;(二)由于业务扩张,应收账款增加人民币180万元;(三)由于2021年第一季度电子竞技赛事增加,合同费用增加人民币1570万元;(三)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人民币1950万元,主要是由于应收由本公司代理的第三方游戏开发商代收的款项;(四)由于及时付款,应付账款减少人民币2530万元,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增加21,600,000元,主要是由于应付第三方游戏开发商代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所致,而第三方是本公司的代理和广告代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40万元(约合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经财产和设备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调整后的净收入为人民币1800万元(约合270万美元),呆账准备金为人民币670万元(约合100万美元),被递延所得税资产100万元(10万美元)抵销;(二)应收账款增加5470万元(820万美元),合同资产增加1390万元(210万美元),主要是由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综合服务中赞助合作业务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增加;(三)合同费用减少690万元(100万美元),原因是将于2022年初执行的新项目减少,这些项目将在2021年第四季度产生履约费用,与2020年第四季度相比;(iv)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800万元(约合27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代公司代理的第三方游戏开发商收回应收款;(v)应付账款增加2,460万元(约合37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一些大型电子竞技赛事的供应商采购增加,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减少1,370万元(200万美元),原因是结算了代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给第三方游戏开发商的应付款项。
| 70 |
投资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7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购买短期投资人民币7,400万元;(二)短期投资到期收益人民币9,400万元;(三)购买物业和设备人民币280万元;(四)投资收益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益人民币7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510万元(约合23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i)购买物业和设备人民币1,080万元(约合160万美元);(ii)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益人民币100万元(约合10万美元);(iii)向关联方提供的无息借款人民币530万元(约合80万美元)。
筹资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200万元,主要来自短期借款收益200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20万元(约合60万美元),主要原因是:(一)短期借款收益为人民币700万元(约合100万美元);(二)偿还短期借款收益为人民币400万元(约合60万美元);(三)非控股权益出资收益为人民币120万元(约合20万美元),用于购买我们一家子公司的股权。
意外情况
我们可能会不时卷入与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索偿有关的诉讼。没有任何未决或威胁对我们提出的索赔或诉讼,如果作出不利的裁定,在我们的判断中将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资本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我们的资本支出分别为人民币280万元和人民币1080万元(约合16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资本支出分别为人民币630万元和人民币10万元(约合0.02亿美元)。我们在2020年和2021年的资本支出主要包括与游戏运营和直播设备安排相关的支出,以及与扩大后的租赁办公室和租赁工作室的租赁改进相关的支出。我们计划用我们现有的现金余额和这次发行的收益为我们未来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我们将继续进行资本支出,以满足我们业务的预期增长。
表外承付款和安排
我们没有订立任何表外财务担保或其他表外承诺,以保证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我们没有订立任何与我们的股票挂钩并归类为股东权益或未反映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合约。此外,我们在转让给作为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的未合并实体的资产中没有任何保留或或有权益。我们在向我们提供融资、流动性、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一起从事租赁、对冲或产品开发服务的任何未合并实体中没有任何可变权益。
| 71 |
合同义务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下表将我们的经营租赁负债列为合同义务:
| 经营租赁负债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2022年剩余时间 | 2,045,662 | 305,409 | ||||||
| 2023 | 4,171,370 | 622,769 | ||||||
| 2024 | 3,197,815 | 477,421 | ||||||
| 2025 | 1,629,400 | 243,263 | ||||||
| 合计 | 11,044,247 | 1,648,862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下表将我们的借款列为合同义务。截至2022年6月30日,借款到期日为2022年7月和2022年9月:
| 银行借款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2022年剩余时间 | 9,900,000 | 1,478,032 | ||||||
| 合计 | 9,900,000 | 1,478,032 | ||||||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本和其他承诺、长期债务或担保。
控股公司Structure
NEOTV集团有限公司是我们的控股公司,它没有自己的物质业务。我们通过VIE开展所有业务,并通过VIE协议在中国设立VIE子公司。因此,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包括PRC子公司在内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我们现有的PRC子公司或任何新成立的子公司将来代表他们自己承担债务,管理他们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方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根据《PRC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中国子公司只能从其留存收益(如有)中提取股息。根据PRC法律,我们在中国的每间附属公司均须每年拨出至少10%的税后利润(如有)作为某些法定公积金,直至该等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此外,中国子公司可自行决定将基于PRC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部分分配至企业扩张基金、员工奖金和福利基金,并可自行决定将基于PRC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部分分配至任意盈余基金。法定储备金和全权委托基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外商独资公司将股息汇出中国,须经外管局指定的银行审查。我公司PRC子公司不分红,待累计产生利润且达到法定公积金规定时才能分红。
通货膨胀
自我们成立以来,中国的通货膨胀并没有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同比变化百分比分别为0.2%和1.5%。虽然我们过去没有受到通胀的实质影响,但如果中国将来出现更高的通胀率,我们可能会受到影响。
税收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的现行法律,我们无须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股息支付在开曼群岛无需缴纳预扣税。
香港
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在香港须缴纳16.5%的利得税。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在两级利得税税率制度下,首批200万港元的应课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将下调至8.25%(为《税务条例》(IRO)附表8所指明的税率的一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分别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因为我们在报告所述期间没有应课税利润。
| 72 |
PRC
一般而言,我们的PRC子公司、VIE以及根据PRC税法被视为PRC居民企业的VIE子公司,根据PRC税法和会计准则,应就我们的全球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根据PRC(“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HNTE”)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HNTE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当先前的证书过期时,实体可以重新申请HNTE证书。NeoTV Shanghai于2017年获得HNTE资格,并于2020年更新了其HNTE证书,该证书将于2023年11月12日到期。因此,NeoTV Shanghai在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拥有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内,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NeoTV Tech上海公司、NeoTV体育成都公司、NeoTV体育西安公司、NeoTV西安公司、NeoTV海南公司、NeoTV成都公司和NeoTV体育上海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201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称,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50%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还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可将应纳税所得额的25%减半至12.5%,对小型微利企业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上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
关键会计政策和估计
我们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了合并财务报表,这要求我们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如果这些估计数与实际结果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我们的财务状况或业务结果将受到影响。我们的估计和假设基于我们自己的历史数据和其他假设,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是合理的,在考虑了我们的情况和基于现有信息的对未来的预期之后。我们不断评估这些估计和假设。
我们对未来的期望是基于我们认为合理和准确的现有信息和假设,这些信息和假设共同构成了我们对从其他来源不易看出的问题作出判断的基础。由于使用估计数是财务报告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的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我们的一些会计政策在应用时需要比其他会计政策更高的判断力。
我们认为对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影响最大的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如下所述,这些政策、判断和估计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和本招股说明书中的其他披露一并阅读。在审查我们的财务报表时,你应考虑:
| ● | 我们对关键会计政策的选择; | |
| ● | 影响这些政策适用的判断和其他不确定因素; | |
| ● | 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
我们认为,在以下情况下,会计估计至关重要:(一)会计估计要求我们对作出会计估计时高度不确定的事项作出假设;(二)各期间合理可能发生的估计变动,或使用我们在本期合理可能使用的不同估计,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我们认为,我们的重要会计估计数包括:(一)呆账备抵;(二)合同费用减值;(三)递延税项资产估值备抵。
| 73 |
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帐款是指我们有权无条件考虑的金额。如果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支付对价,则获得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我们保留呆账备抵,以备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呆账准备金分别为10204900元、16150377元(2411188美元)和16791744元(2506941美元)。我们在ASU 2018-19、ASU 2019-04、ASU 2019-05、ASU 2019-11、ASU 2020-02和ASU 2020-03(统称为ASU 2016-13,简称ASC 326)中采用了ASU 2016-13,该报告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来估计呆账准备金。我们对呆账备抵的估计考虑了以下因素: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当前市场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对应收特定可识别交易对手款项的评估,以确定这些应收账款是否被视为有风险或无法收回。我们通过汇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款来估计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在特定应收款不再具有这些风险特征时对应收款进行个别评估。上述假设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没有变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我们分别为应收账款计提了1020万元、1620万元(240万美元)和1680万元(250万美元)的呆账准备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分别为应收账款计提了520万元、590万元(90万美元)和60万元(10万美元)的信用损失准备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应收账款分别占总资产的56.92%、73.37%和75.4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入账的信用损失准备金分别占净收入或损失的30.50%、37.44%、32.81%和3.88%;因此,在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被视为重要和重要的账户。如果我们的信贷损失准备金增加10%,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税前净收入或亏损将分别减少或增加2.94%、3.33%、3.42%和0.27%。
收入确认
我们对报告的所有期间都采用了ASC 606《客户合同收入(主题606)》(“ASC 606”)。根据ASC 606的标准,我们确认收入是为了反映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向客户的转移,其数额反映了实体预期获得这些商品或服务以换取的对价。为确定实体确定属于ASC 606范围内的安排的收入确认,我们应执行以下五个步骤:(一)确定与客户的合同;(二)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三)确定交易价格,包括任何可变对价;(四)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五)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在该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我们将五步模式应用于合同,当该实体很可能收取其有权获得的几乎所有对价,以换取其向客户转让的服务时。我们对合同进行审查,以确定哪些履约义务是不同的,并代表提供标准所界定的不同货物或服务或一系列不同货物或服务的承诺。我们将在履约义务得到履行时分配给每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金额确认为收入。
收入的分类是基于我们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与特定的电子竞技赛事或综艺节目直接相关,这导致在比赛日程/广播时间内或在交货点确认收入的进一步影响。
| 74 |
A类: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我们通过向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与在线和离线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转播和赞助有关的综合服务来创造收入。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赛事策划和管理、内容制作和广播、媒体版权分发和现场内容捕捉、赞助和市场解决方案等。
运营服务、赞助服务和媒体权利分发服务被视为综合服务和一项履约义务。上述服务是在逐个项目的基础上提供和结算的,例如常规赛电子竞技系列赛或独立锦标赛。因此,履约义务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履行的,因为我们在游戏季或综艺节目播出期间提供服务时,客户同时获得和消费收益。我们采用输出法,在电子竞技活动或综艺节目的开始到结束期间,使用一个经过时间的基准来衡量进展。如果赞助服务和媒体版权发行服务的对价达到某些里程碑,则该交易包含对客户的可变对价。根据ASC 606-10-32-6,由于可能获得补偿,所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交易价格可能不定。在这方面,我们根据现有的赞助服务和媒体版权发行服务合同,采用“最有可能的数额”方法估计交易中应包括的可变对价数额,并在每个报告期末更新其估计交易价格。
我们认为自己是委托人,因为我们负责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提供上述服务,并且有定价的自由度,因此,这些收入是按毛额报告的。
B类:视频点播分发
将在“视频点播分发”下分发的媒体内容来自我们过去运营的项目。收入是在我们履行向最终客户分发媒体内容的履约义务时确认的。
我们认为自己是此类交易的代理人,因为我们不拥有版权,也不控制媒体内容,这表明在这些安排中缺乏库存风险。因此,我们的履约义务是安排向电子竞技生态系统中的最终客户分发媒体内容和相应的代理收入,这些义务是按净额列报的,并在服务完成的时间点确认。在客户交付和接受后,我们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C类:其他
C类收入来自通过直播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按可分摊比例长期确认。C类收入的交易价格包括一个可变部分,该部分基于从直播平台产生的收益。我们使用实际的权宜之计,使我们能够以我们有权开具发票的金额确认收入。
上述关于收入确认的假设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没有变化。
合同费用
当履行合同的某些费用(1)与合同直接相关,(2)产生或增加我们将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以及(3)预期可以收回时,这些费用将予以资本化。合同费用按与费用有关的服务转让模式一致的基础摊销。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金额超过:(a)公司预期在未来收到的对价金额,减去(b)与提供这些服务直接相关且未被确认为成本的成本,我们将在损益中确认减值损失。合约成本的可回收性,取决于我们能否继续提供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的相关服务,期间结束后的退款水平,以及是否有任何相关考虑会被没收。上述假设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没有变化。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我们分别录得799874元、零和零合同成本减值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合同成本分别占总资产的8.75%、4.17%和1.03%,因此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被视为重要账户。如果我们的合同成本减值费用增加10%,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税前净收入将减少0.50%。
| 75 |
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采用预期适用于这些暂时性差异预计可收回或结算年份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已颁布税率。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则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去估值备抵。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估值备抵分别为人民币0.4百万元和人民币1.1百万元(约合0.2百万美元)和人民币0.1百万元(约合0.01百万美元)。
在确定和量化估值备抵时,我们考虑的因素包括:预计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税收筹划策略的可得性、以往年度的历史应纳税所得额和亏损,以及现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未来转回。在确定预计未来应纳税所得额时所采用的假设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未来几年的实际业务结果可能与我们目前的假设、判断和估计不同。这些估计和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对税务状况计量和财务报表确认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假设在本报告所述期间没有变化。
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
在此之前,我们是一家私营公司,拥有有限的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来处理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对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然而,在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以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如PCAOB制定的标准所界定,以及其他控制缺陷。“重大缺陷”是指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缺陷的组合,因此有合理的可能性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我们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已查明的三个重大弱点涉及:
| ● | 我们缺乏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和合规要求有适当知识的足够和称职的会计人员和资源; | |
| ● | 我们缺乏健全和正式的期末财务报告政策和程序来处理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技术会计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要求;以及 | |
| ● | (1)风险和漏洞评估和管理;(2)系统变更管理;(3)备份和恢复管理;(4)获取系统和数据;(5)职责分离、特权访问和监测;(6)密码管理。 |
针对这一提议之前发现的重大缺陷,我们正在实施一系列措施:
| ● | 解决雇用更多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和SEC报告方面具有适当知识和经验的合格会计和财务人员的问题; | |
| ● | 为我们的会计人员组织定期培训,特别是有关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要求的培训;以及 | |
| ● | 执行一套政策和程序来解决我们的ITGC缺陷。 |
我们计划采取更多措施来改善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其中包括加强现有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政策和程序手册,定期维护、审查和更新该手册,使之符合最新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准则,并建立审计委员会和加强公司治理。
然而,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我们将及时纠正我们的物质弱点。与本次发行和普通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和维持适当的内部财务报告控制,我们编制准确的财务报表或遵守适用法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第48页。
| 76 |
作为一家上一财年收入不到12.35亿美元的公司,根据《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就业法》),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EGC)。EGC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一般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信用风险
可能使我们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我们几乎所有的现金都存放在中国信用级别和质量较高的金融机构。如果其中一家金融机构破产,我们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其现金和活期存款。我们将继续监控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这些金融机构最近没有违约记录。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我们通过对中国经济的内部研究和分析以及相关的债务人和交易结构来管理信用风险。我们根据行业和客户类型共同识别信用风险。在衡量我们对客户销售的信用风险时,我们主要反映客户对其合同义务的“违约概率”,并考虑客户当前的财务状况和对客户的风险以及未来可能的发展。
流动性风险
我们还面临流动性风险,即我们无法提供足够的资本资源和流动性来满足我们的承诺和业务需求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通过应用财务状况分析和监测程序来控制的。必要时将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各方寻求短期资金以解决流动性短缺的问题。
外汇风险
我们的业务主要在中国。我们的报告货币是以人民币计价的。我们面临的货币风险主要是通过交易产生的现金余额,这些现金余额是以交易所涉及的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因此,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由于汇率变动,我们在2020年、2021年和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发生并确认了人民币400,648元和人民币1,067元(159美元)的汇兑损失和人民币87,202元(13,019美元)的汇兑收益。
最近通过或发布的会计公告
我们是就业法案中定义的EGC。根据《就业法》,EGC可以推迟采用在《就业法》颁布后颁布的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至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我们计划推迟采用以下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至私营公司采用之日,因此,我们的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采用新会计准则的非EGCs或EGCs公司的财务报表相比较。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6-02号,租赁(主题842)。该指导意见取代了关于租赁会计的现有指导意见,主要区别在于,经营租赁应作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财务状况表中入账,最初按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对于期限为12个月或以下的经营租赁,允许承租人作出不承认租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选择。2018年7月,ASU2016-02更新为ASU2018-11,有针对性地改进ASC主题842,该主题为实体提供了实施新租赁标准某些方面的成本减免。具体而言,根据ASU2018-11中的修订,(1)实体可以选择不重铸过渡到ASC 842时的比较期间,以及(2)出租人可以选择在满足某些条件时不将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分开。2019年11月,ASU2019-10,ASC 842的编纂改进修改了所有其他实体的生效日期。2020年6月,ASU2020-05将“所有其他”类别实体的生效日期推迟一年。对于作为EGC的我们来说,ASU2020-05中的修订对自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和自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过渡期有效。我们从2022年1月1日开始采用ASU2016-02。我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记录了2022年1月1日的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1210万元(180万美元)和经营租赁负债1150万元(170万美元)。
| 77 |
2021年11月,FASB发布了ASU 2021-10,《政府援助(主题832):商业实体对政府援助的披露》,为披露与政府的交易提供了指导,这些交易通过类比应用赠款或捐款会计模型进行核算。新的指导方针必须前瞻性地适用于ASU2021-10范围内在通过之日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交易以及在通过之日之后订立的新交易,或追溯适用于这些交易。对于自2021年12月15日之后发布的年度财务报表,本指南对其范围内的所有实体有效。允许提前领养。自2022年1月1日起,我们采用了ASU2021-10,这一指导意见的采用并未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其他会计准则,如果在未来某个日期之前不需要采用,预计在采用时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我们不讨论预计不会对其综合财务状况、业务结果、现金流量或披露产生影响或与之无关的最近的声明。
本行业概览中显示的信息包含有关我们经营所在行业的信息和统计数据。本节所述的某些信息和统计数据摘自我们委托的独立第三方上海艾瑞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艾瑞咨询”)的一份市场研究报告。我们认为,本行业概览所载的信息来源是此类信息的适当来源,并在复制此类信息时采取了合理的谨慎态度。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这些资料是虚假的或具误导性的,或遗漏了任何会使这些资料成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重要事实。
中国电子竞技产业历史与发展近况
中国的电子竞技产业是在过去十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电子竞技产业于2003年11月18日获得国家体育总局的正式认可。自官方承认以来,电子竞技在中国迅速发展,为电子竞技公司提供了蓬勃发展的机会。简要时间表如下:
| ● | 1998-2008年:国际第三方活动主导了市场。当时,中国还没有自己的电子竞技赛事。三项全球性的第三方赛事(世界网络运动会(WCG)、电子体育世界杯(ESWC)和网络运动员职业联赛(CPL))吸引了中国电子竞技爱好者的注意,他们逐渐参与了国际赛事。 |
| ● | 2009-2013年:中国国内电子竞技赛事成为职业赛事。受全球电子竞技赛事的影响,中国政府、企业、机构和游戏开发商开始推出自己的赛事品牌。随着赞助商对电子竞技的日益关注,中国国内的电子竞技赛事开始激增。这一时期的主要电子竞技赛事包括: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主办的中国电子竞技运动会(CEG);由人民邮电报联合当时的信息产业部、文化部、中国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推出的中国互联网游戏(CIG);由上海互动电视有限公司(SiTV)主办的G联赛;由腾讯主办的腾讯全球电子竞技竞技场(TGA);以及由发行人推出的Neo Star League(NSL)。 |
| ● | 2013-2016年:以游戏版权为催化剂,以游戏研发商为首的第一方赛事开始规模化,并逐步占领市场。随着《英雄联盟》、《Game for Peace》、《炉石传说》等电竞游戏所创造的游戏生态在国内初具规模,国内第三方电竞逐渐让位于以《英雄联盟》为代表的第一方电竞。期间的主要电子竞技赛事包括:腾讯游戏主办的英雄联盟职业联赛(LPL)、网易和暴雪主办的黄金系列赛职业联赛(黄金系列赛)、Valve主办的国际DOTA2锦标赛(Ti)以及英雄联盟世界锦标赛(世界锦标赛)赛季级别。 |
| ● | 2017年至今:由游戏开发商主办的第一方电子竞技锦标赛和第三方电子竞技锦标赛共同开发。随着电子竞技在全球体育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电子竞技被选为2018年第18届雅加达和巨港亚运会的示范运动。公司参与了游戏活动,并获得了“特别贡献奖”。电子竞技最终在19年首次被确认为官方体育赛事第亚洲运动会–杭州2022年,该公司赢得奖牌。该公司已被选中主办其排位赛“亚洲之路”电子竞技比赛。 |
中国政府继续鼓励移动电子竞技的快速发展和普及。国内第一方和第三方电子竞技赛事在数量和规模上都有显著增长。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推出了包括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NESO)和全国电子竞技锦标赛(NEST)在内的第三方电子竞技赛事。
| 78 |
中国电子竞技产业链图:

中国电子竞技市场总规模、用户及预测
中国市场规模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7-2025年,中国电子竞技市场最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电子竞技游戏收入、电子竞技直播和电子竞技赛事收入。
2017-2021年,电竞游戏收入复合年增长率为20.4%,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8.2%的复合年增长率。我国电竞游戏行业规模从604亿元增长至1271亿元,2017-2021年电竞直播收入CAGR达57.0%,预计未来五年将保持5.0%的复合年增长率。与此同时,中国电子竞技直播的行业规模从30亿元增长到185亿元。电子竞技赛事收入以67.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14.7%的复合年增长率。中国电子竞技赛事的产业规模从人民币0.9百万元增长至人民币73亿元。

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其主要业务是通过VIE在中国运营,为电子竞技客户提供赛事运营、参与和内容制作,并专门在中国举办、运营和推广电子竞技赛事和专业赛事。我们是粉丝随时随地与电子竞技团队、运动员、影响者、广播公司、品牌和赞助商建立联系的门户。
| 79 |
中国用户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7-2021年中国电子竞技用户总人数以9.6%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1.7%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7年到2021年,电子竞技用户数量从3.79亿增加到5.47亿。
中国电子竞技的青少年参与者将从2017年的54.9%增加到2025年的60.7%。

电子竞技运营市场规模、用户及预测
中国市场规模
根据艾瑞咨询,2017-2021年中国电竞赛事运营市场规模以30.8%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未来五年将保持25.7%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7年到2021年,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的市场规模从4亿元增长到12亿元。由于Covid-19疫情对线下电竞赛事的影响,2020年电竞赛事运营规模呈现负增长,但不会影响行业的长期增长趋势。

| 80 |
中国用户
根据艾瑞咨询的数据,2017-2021年电竞赛事运营用户总数以16.2%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5.0%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7年到2021年,在线电子竞技赛事运营用户数量从2.237亿增长到4.083亿。2022年杭州亚运会有望推动电竞赛事运营用户的进一步增长。

预测
全球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中国电竞赛事运营市场对这一全球增量贡献最大,艾瑞咨询预计,2022年中国电竞赛事运营行业规模将接近全球市场的三分之一。

| 81 |
电子竞技内容制作市场规模、规模及预测
根据艾瑞咨询,2017-2021年中国电子竞技内容市场CAGR达86.1%,预计未来四年将保持24.0%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7年到2021年,中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市场规模从0.3亿元增长到3.6亿元。
按照这一高速增长阶段,预计2021-2025年,中国电子竞技内容产业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24.0%。我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行业具有较高的持续增长潜力。

从2017年到2021年,中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用户总数从2.307亿增长到4.403亿,2017-2021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7.5%。预计该细分市场未来四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将保持在5.6%。

| 82 |
我们公司在行业中的排名
| 1. | 中国电子竞技赛事运营收入排名 |
NEOTV在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的收入中排名第二,2021年在整个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13.3%。

2.中国电子竞技赛事运营金额排名
NEOTV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量排名第二,每年的电子竞技赛事数量超过6000场。

| 3. | 中国电子竞技综艺收入排名 |
在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中,NEOTV在电子竞技综艺制作行业的收入中排名第二,2021年在整个行业中的市场份额为11.1%。

行业的机遇与挑战
机会
国家对电子竞技产业的认可和电子竞技正式进入亚运会为电子竞技产业的蓬勃发展带来更多机遇
电子竞技现已被确认为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第38届亚洲奥林匹克理事会(OCA)大会批准电子竞技为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为电子竞技行业带来了诸多机遇。
技术创新是电竞业升级的催化剂
5G技术为户外互动直播提供更高的比特率和超低延时的更好画质,将显著改善电子竞技赛事的制作、转播和观看体验。随着5G基础设施在中国和全球的持续实施,移动电子竞技产业将持续增长。此外,虚拟现实电子竞技直播等新体验将为营销和销售更多付费内容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和空间。
挑战
社会认可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有一些特定社会群体对电子竞技行业的负面评价,中国政府已经收紧了对未成年人参与电子竞技游戏的监管。然而,我们预计电子竞技行业将在未来几年健康发展。
电竞业人才短缺
与大多数传统体育项目相比,电子竞技项目更加复杂,也更加注重个人,要求参与者获得复杂的知识和严苛的训练。目前,电子竞技参与者没有成熟的培训体系,缺乏具有较强技术技能和项目经验的多才多艺的人才。
概览
NeoTV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其主要业务是通过VIE在中国运营,为电子竞技客户提供赛事运营、参与和内容制作,并专门在中国举办、运营和推广电子竞技赛事和专业赛事。我们是粉丝随时随地与电子竞技团队、运动员、影响者、广播公司、品牌和赞助商建立联系的门户。
我们的愿景是利用赛事策划、运营和管理方面的尖端技术,将电子竞技表演和客户的观看体验转变为体育娱乐的未来,并通过促销活动和直播进行广播。我们成功地开发了一个由高度参与的游戏开发者、有才华的内容创作者和活跃的商业化产品消费者组成的电子竞技生态系统,形成了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电子竞技社区。通过多年的深入学习,我们的研发团队掌握了远程云直播系统和基于IP的管理解决方案、高清视频编码技术、矩阵音频解决方案、自主开发的事件云数据中心、在线CG封装系统、真三维虚拟演播室和扩展现实等领域的前沿技术。2017年10月23日,VIE被认定为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 83 |
我们曾主办和组织过许多全球和中国国内知名游戏,如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NESO)、腾讯全球电子竞技馆(TGA)以及职业赛事,包括英雄联盟Wild Rift职业联赛、腾讯英雄联盟全明星(LPL)、腾讯王者荣耀世界冠军杯、腾讯维和精英(PEN)、网易金世俱杯、网易阴阳师竞技场职业联赛(OPL)。我们因举办2018年亚洲运动会而获得“特别贡献奖”–雅加达巨港,中国队以两金一银的成绩位居奖牌榜首,并被选为“19届亚洲之路”电子竞技资格赛的主办者第亚洲运动会–杭州2022”,将于2023年在中国杭州举行。
我们的主要客户包括行业领先的大型电子竞技游戏开发商、赞助商、广告商和游戏直播公司。我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来自提供与电子竞技赛事业务相关的综合服务和综艺节目制作,这两个业务合计占2021年总收入的近94.61%,从2020年的人民币1.651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人民币2.137亿元(约合3190万美元)。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收入从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7,07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9%)降至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人民币4,8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即720万美元)。我们的额外收入主要来自视频点播和其他业务的分销,这两个业务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5.14%和5.39%,但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减少到零。
我们的货币化模式
1.概览
我们的主要业务构成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差异 | |||||||||||||||||||||||||||
| 2020 | 2021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A: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 165,098,238 | 94.86 | 213,663,281 | 31,899,088 | 94.61 | 48,565,043 | 29.42 | |||||||||||||||||||||
| B:视频点播分发 | 8,932,736 | 5.13 | 12,002,294 | 1,791,895 | 5.31 | 3,069,558 | 34.36 | |||||||||||||||||||||
| C:其他 | 9,340 | 0.01 | 162,162 | 24,210 |
0.08 | 152,822 | 1,636.21 | |||||||||||||||||||||
| 总收入 | 174,040,314 | 100.00 | 225,827,737 | 33,715,193 | 100.00 | 51,787,423 | 29.76 | |||||||||||||||||||||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差异 | |||||||||||||||||||||||||||
| 2021 | 2022 | 金额 | 百分比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人民币 | % | ||||||||||||||||||||||
| A: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 70,710,707 | 99.89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22,315,451 | ) | (31.56 | ) | |||||||||||||||||||
| B:其他 | 81,081 | 0.11 | — | — | — | (81,081 | ) | (100.00 | ) | |||||||||||||||||||
| 总收入 | 70,791,788 | 100.00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22,396,532 | ) | (31.64 | ) | |||||||||||||||||||
2.经营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业务
赛事运营是电子竞技产业链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为电子竞技的持续外延发展和商业推广提供了关键基础。
我们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和综艺业务主要是主办或组织各类电子竞技赛事,制作电子竞技相关内容节目,并为具有推广权和版权的赛事开展广告、赞助、版权销售及其他产业链衍生业务。
我们开发电子竞技比赛作为一个东道主或组织者。具体服务包括定制赛事和规则策划、赛事效果设计、设置和执行、直播和直播计划、网络传播计划、媒体渠道推广、选手组织和管理、现场直播指导、直播技术支持和赛后视频制作。
我们的电子竞技综艺业务根据客户的定制需求提供与综艺内容相关的综合解决方案。具体而言,解决方案包括拍摄效果设计、拍摄场地设置、拍摄内容策划、拍摄技术编辑与导演、现场拍摄、视频编辑与制作。我们的电子竞技综艺节目内容制作满足了客户对电子竞技内容多样性的需求。由于我们对电子竞技文化的深刻理解,我们能够将游戏文化、电子竞技内容、电子竞技名人融为一体,以综艺节目的形式为客户提供全新的娱乐内容制作服务。通过这项服务,NeoTV加强了与客户的合作,同时提高了公司在电子竞技行业的普遍声誉。
| 84 |
下图显示了我们的业务部门:

此外,我们在业余和专业电子竞技比赛方面都有丰富的经验。
1)业余电子竞技比赛
业余电子竞技比赛是一种面向广大电子竞技爱好者的群众性比赛。这些比赛为许多电子竞技爱好者提供了高质量的赛事和与高水平职业选手互动的机会,为这两个群体提供了交流的机会。目前,业余赛事已成为电竞迷的技术交流和社交平台,是推动电子竞技赛事、构建生态系统的重要手段之一。
与职业比赛不同,业余比赛更具独立性、广泛性和挑战性。首先,举办业余比赛主要是为了促进竞技体育。因此,这些活动是通过在不同的城市设立分区来运作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作为赛事运营商,需要与几个地方政府进行深入合作,以实施赛事;同时,我们需要为生态系统中的不同利益相关者,如游戏开发商、地方电子竞技协会、赞助商和赛事场地供应商提供丰富的资源。只有在多方利益攸关方的共同动员下,活动才能取得成功。其次,业余比赛往往以不同赛区的形式进行,不同组别在同一时间进行精确的比赛。这些比赛的参与者众多,比赛规则复杂;因此,与专业的单项比赛版本相比,上演更具挑战性。经营者的执行能力以及通过协调与不同利益攸关方接触的密切程度,可以决定竞争的规模、参与者的数量、影响力和所获得的经济效益。
| 85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NeoTV举办的主要业余电子竞技赛事包括以下内容:
| 比赛名称 | 竞赛介绍 | |
| 腾讯环球 电子竞技竞技场 |
![]() |
TGA成立于2010年。2018年,由腾讯主办,NeoTV主办。2019-2021年,TGA由腾讯、NeoTV联合主办,收录了英雄联盟、王者荣耀、维和精英、穿越火线、穿越火线:传奇、地下城与斗士、斗地主、麻将快乐等30多款游戏。
比赛时间:2018年3月至2018年12月;2019年3月至2019年12月;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
比赛场地:全年在线,每年在8个城市举办活动(2019年以来主办城市依次为上海、杭州、苏州、西安、深圳、合肥、成都、海口;2020年,受Covid-19疫情影响,线下阶段下降,主办城市依次为南京、上海、广州、沈阳、北京)
服务内容:赛事运营与推广。 |
| 浙江 省级 电子竞技 挑战 全部 |
![]() |
浙江省全民电子竞技挑战赛由浙江省体育局主办,腾讯主办,NeoTV和浙江省电子竞技协会联合举办。比赛进行了巡回,先后在浙江省11个地级市上演,最终,来自各地市的冠军队伍齐聚杭州进行决赛。
游戏:英雄联盟、王者荣耀、FIFA Online 4
比赛时间:10月11日第2021年11月21日St, 2021
比赛地点:杭州、温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舟山、台州、丽水
服务内容:活动运营和推广 |
| 网易& 暴风雪 炉石传说 黄金系列 打开 |
![]() |
2018-2020年,《炉石传说》黄金系列公开赛由网易和暴雪主办,NeoTV主办。该赛事在全国多个城市巡回举办,是所有电竞迷的全国性赛事。
游戏:炉石传说
比赛时间:2019年5月、2019年9月、2020年4月、2020年6月、2020年9月、2020年12月
比赛地点:成都、厦门、杭州、上海
服务内容:活动运营和推广 |
| 中国地产 划船 |
![]() |
中国赛艇百日纪录大赛由国家体育总局装备中心、中国赛艇协会和中国皮划艇协会共同主办。比赛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举行。
游戏:专业组和公共组的陆上划船比赛
比赛时间: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比赛地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福建、江西、浙江、江苏、湖南、湖北、河南、广西、宁夏、青海、西藏、新疆、内蒙古、河北、甘肃、辽宁、吉林、沈阳、山东、山西等。
服务内容:赛事运营、媒体宣传、商务合作 |
| 86 |
2)职业电子竞技比赛
职业电子竞技比赛是专为职业电子竞技俱乐部和职业选手举办的,具有强烈的观众吸引力和高度的职业精神。职业电子竞技比赛主要由游戏开发商主办,由赛事运营商组织,一般在一项赛事中只进行一种类型的比赛。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NeoTV举办的职业电子竞技赛事如下:
| 比赛名称 | 竞赛介绍 | |
| 2022年亚洲运动会之路 | ![]() |
电子竞技已成为2022年杭州亚运会的正式比赛项目。来自亚洲45个国家和地区的参赛队伍将通过比赛争夺2022年杭州亚运会决赛的参赛资格。
游戏:英雄联盟、《斗兽2》、《FIFA Online 4》、《炉石传说》、《王者荣耀》亚运版、《三大古王国之梦2》、《维和精英》亚运版、《街头霸王5》
比赛时间:推迟
比赛场地:线上+线下,待定
服务内容:赛事整体包装、赛事策划、舞台设计搭建、嘉宾接待及管理、海外选手管理、场馆申请及报批、内容制作等。 |
| 英雄联盟狂野裂谷联盟(WRL) | ![]() |
WRL是英雄联盟移动官方职业联赛,由中国上海领先的电子竞技公司TJ Sports主办,NeoTV联合制作。WRL是中国大陆玩家进入英雄联盟手游国际赛事的唯一途径。同时,它也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英雄联盟手游之一。
游戏:英雄联盟:狂野裂谷
比赛时间: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5月15日
比赛地点:上海(由于Covid-19的原因,采用了在线形式)
服务内容:活动直播、广播和内容制作 |
| 英雄联盟:狂野裂谷火花邀请赛 | ![]() |
星火邀请赛是英雄联盟移动的第一个正式比赛,由TJ体育主办,NeoTV联合制作。16支职业俱乐部参加了邀请赛,冠军队伍获得了代表中国大陆赛区参加首届英雄联盟Wild Rift Icons全球锦标赛的资格。
游戏:英雄联盟手机版
比赛时间:8月17日第-28第, 2021
比赛地点:上海
服务内容:活动直播和广播、内容制作 |
| 87 |
| 比赛名称 | 竞赛介绍 | |
| 和平精英新势力(笔会) | ![]() |
和平精英新力量(Peace Elite New-Power,简称PEN)是由腾讯主办、NeoTV主办和运营的官方职业联赛。2020年第1季,全国共有53家职业俱乐部参与,争夺第2季下一轮PEL的5个参赛席位。
游戏:维和精英
比赛时间:2019年10月31日– 12月18日 2020年4月23日– 6月17日
比赛地点:上海
服务内容:活动运营和推广 |
| 卡崔德联盟(P1) | ![]() |
卡崔德联赛(英语:Kartrider League,简称P1)是由腾讯主办、NeoTV主办和运营的最高级别的官方职业联赛。
游戏:疯狂赛车卡丁车骑士
比赛时间:10月25日第2019年1月4日第, 2020 2020年4月12日– 7月4日
比赛地点:上海
服务内容:活动运营和推广 |
| 阴阳师竞技场职业联赛(OPL) | ![]() |
阴阳师职业联赛(Onmyoji Arena Pro League,简称:OPL)是由网易主办、NeoTV承办和运营的《阴阳师竞技场》系列中标准最高的职业手游联赛。
游戏:OPL
比赛时间: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2020年3月至2021年1月
比赛地点:上海
服务内容:活动运营和推广 |
| 由暴雪娱乐的中国合作伙伴网易主办的“黄金系列公开赛”(炉石系列) | ![]() |
“黄金系列公开赛”(《炉石传说》)由暴雪娱乐的中国合作伙伴网易组织,由NeoTV组织。
游戏:炉石传说
比赛时间:2019年5月至6月;2019年8月至10月 2020年5月至10月
比赛地点:上海
服务内容:活动运营和推广 |
| 88 |
3)我们举办的一些有影响力的电子竞技比赛
A.雅加达亚运会
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首次将电子竞技作为示范体育项目,这对国际电子竞技和传统体育来说都是一个划时代的事件。在《英雄联盟》、《2018职业进化赛》、《英灵国际》、《星际穿越II》、《炉石传说》和《皇室战争》六项电子竞技赛事中,中国代表团以2枚金牌和1枚银牌高居电子竞技奖牌榜榜首。
通过与亚洲电子竞技联合会、腾讯电子竞技、网易和暴雪的合作,NeoTV Shanghai运营和管理了雅加达亚运会的电子竞技赛事,并制作了部分内容,包括中国代表团强化训练期间的管理和服务,以及雅加达亚运会期间围绕电子竞技赛事的几个环节,如贵宾接待、赛事管理、选手服务、裁判管理和内容制作。活动结束后,公司荣获中国文化娱乐产业协会授予的雅加达亚运会电子竞技赛事“亚运会特别贡献奖”。
B.世界网络运动会(WCG)
世界网络运动会(World Cyber Games,简称WCG)由韩国国际网络营销(ICM)于2001年发起,是电子竞技中的第三方多体育赛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此类赛事。WCG在全球数十个国家设立了初步赛区,供来自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约万名选手报名参赛。通过不同的比赛规则,赛区选择他们的代表来争夺总冠军。
2006年,公司获得了WCG电子竞技赛事在中国的独家转播权。从2008年到2013年,公司作为WCG中国的组织者和独立运营商,在中国所有城市策划和运营公开预选赛和城市大奖赛。2009、2012和2013年,公司在成都和昆山(连续两年)举办了WCG全球总决赛,并连续六年被WCG组委会授予“全球最佳运营商”称号。WCG赛事于2014年暂停,2019年由韩国Smilegate控股公司重新启动,当时NeoTV上海公司作为联合主办方运营了世界总决赛(上海)。
C.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NESO)
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NESO)于2014年发起,是电子竞技领域的第三方多体育赛事,由国家体育总局信息中心主办,欢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部门派出代表团。作为目前国内唯一的全国性电子竞技赛事,NESO采用传统的“全民运动会”制度:由地方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授权相应的电子竞技协会进行选拔赛。在选拔赛中,每个项目的获胜者将被分组为当地代表团,以争夺每个项目的冠军,同时,在计算每个代表团的每个项目的奖牌后,将“国家”冠军奖杯授予在奖牌榜上名列前茅的代表团。
自NESO成立以来,公司作为历届NESO赛事的独家运营商,已将赛事覆盖范围从前15个行政区推广到全国25个行政区,所有历届赛事的网络直播总收视率超过千万。NESO总决赛在青岛、上海、深圳、成都等地圆满结束。
D.腾讯全球电子竞技竞技场(TGA)
腾讯全球电子竞技馆(TGA)于2010年作为电子竞技领域的第一方综合性体育赛事发起,于2010年至2018年由腾讯主办,随后于2019年至2021年由腾讯和公司联合主办,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的电子竞技综合赛事。在腾讯电竞的所有电竞赛事中,TGA覆盖了大部分游戏,其中包括2019和2020年的英雄联盟、英勇竞技场、和平游戏、穿越火线、穿越火线手机、地下城与战斗机、斗地主(斗地主)和欢乐麻将等30款以上游戏。TGA从每年的三月持续到十二月,而夏季和冬季的总决赛则分别在六月和十二月举行。
| 89 |
2019-2020年,作为TGA的联合主办方,腾讯携手TGA推动中国各地城市电子竞技的生态发展。2019年,上届TGA参与者总数超过1.2亿,涵盖来自各行各业的人士,如学生、网络主播、企业员工、个体经营者和自由职业者。2019年,该公司在互联网和电视上的视频点播点击量超过1亿次,直播观看人数超过8亿。
2020年,公司将“省级代表团之间的竞争”纳入赛事计划,北京、上海、广东等12个省级电子竞技协会为主要合作伙伴。通过利用预选赛选拔地方代表团,继续比赛采用一年赛会制(受疫情影响,上半年的比赛在网上进行),本次比赛将让积分榜前8名的代表团分别为英雄联盟、英勇竞技场、国际足联4强和穿越火线四场比赛的获胜者展开角逐。此外,该公司还举办了第一个职业电子竞技锦标赛,即为女性举办的Arena of Valor电子竞技比赛(女性)。该项目采用网络直播预选赛、省电子竞技协会预选赛、女子职业预选赛四个渠道选拔职业女运动员,填补了女性参与职业电子竞技赛事盖普的空白。
2021年,该公司将作为TGA的联合主办方继续承办本次比赛。省级代表团和英勇电子竞技竞技场(妇女)之间的竞争将进一步扩大规模。在省级代表团之间的竞争方面,主要合作伙伴将从12个省级电子竞技协会扩大到24个协会。公司将继续深度参与国家多体育赛事的电子竞技,推动城市电子竞技的生态发展。在英勇电子竞技竞技竞技(女子)方面,将在渠道、日程安排、与职业电子竞技竞技竞技赛事的衔接等方面进一步完善。
E.网易和暴雪的黄金系列
作为网易和暴雪联合主办的顶级电子竞技赛事,黄金系列赛包括《星际争霸II》、《风暴英雄》、《炉石传说》、《魔兽争霸III》等黄金赛事。NeoTV在不同阶段组织了大部分活动。该系列赛事贯穿全年,在网易和暴雪的电竞赛事体系中覆盖面最广,影响力最大。
从2015年到2019年,该公司在五年内组织了《星际穿越2》和《风暴英雄》的所有黄金系列活动。凭借多年来在电子竞技直播方面的运营经验和对暴雪游戏的独特理解,该公司为大量暴雪游戏的粉丝提供了视觉盛宴。同时,经过多年的运作,项目成员通过自身对游戏的理解和不断的创新与实践,划定了独特的赛事流程和累积数据的体现,为其他第三方的《星际II》和《风暴英雄》电子竞技赛事树立了标杆。
从2015年到2020年,《炉石传说》是网易和暴雪举办的黄金系列赛中最炙手可热的电子竞技项目。公司一直组织这次活动到现在。从一开始的个人锦标赛到现在的黄金团体赛,公司为《炉石传说》的玩家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平台,见证了许多玩家的冠军之路。在制作方面,公司坚持传统的优质制作承诺,在游戏中嵌入的标准直播模式之上,率先推出了Tavern Brawl的直播计划。这一新模式在中国各地的黄金公开赛上广受好评。
| 90 |
4)我们制作的最具影响力的电子竞技综艺节目:
| 综艺节目名称 | 说明 | |
| 背你 | ![]() |
《Carry You》是由腾讯和NeoTV于2020年联合制作的《王者荣耀》官方国内电子竞技赛事的第一部女性成长类综艺节目。
Play平台:腾讯视频、虎牙、葵网、企鹅电竞、哔哩哔哩、斗鱼
集数:6
服务内容:综艺节目内容策划与制作 |
| 成对降落 | ![]() |
《Landing in Pairs》是由腾讯和NeoTV联合制作的《Peacekeeper Elite》首个官方真人秀。
Play平台:腾讯视频、虎牙、葵网、企鹅电竞、哔哩哔哩
集数:6
服务内容:综艺节目内容策划与制作 |
| KPL七苗业(比赛解说) | ![]() |
企鹅电竞KPL奇妙夜(赛事解说)是由NeoTV为企鹅电竞平台独家制作和播出的KPL王者荣耀职业联赛转播节目。
游戏平台:企鹅电子竞技
服务内容:综艺节目内容策划与制作 |
5)商业推广
我们通过冠名权和植入式广告向品牌广告主提供指定产品的推广和营销服务。对于有促销权的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我们根据客户的要求和预算,在与广告客户或广告代理商沟通后,确定商业推广计划。经双方确认后,我们提供商业推广服务,包括冠名权广告、赞助、版权销售和产品植入。
3.视频点播分发
我们作为代理安排向在线平台和其他公司分发我们的电子竞技锦标赛和综艺节目视频。
4.其他服务:
网红直播协作费:我们与网红合作,通过网络直播赛事和综艺视频,并向网红或明星收取平台协作费。
| 91 |
我们的商业模式
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业模式
在与客户签订赛事服务合同后,公司业务部根据电子竞技赛事规模、赛事场次和客户的定制需求、公司的赛事组织能力、广播和直播技术以及比赛游戏文化的融入,创建定制运营解决方案。一旦解决方案被客户接受,业务部将安排配套服务采购,进行现场实施并讨论业务合作。竞争部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和管理选手。节目部负责监督现场广播指导和现场流媒体软件配置。在电子竞技比赛结束时,节目部将安排后期视频制作。最后,业务部将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形成项目验收证书,交付给客户。
我们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业务可分为两种运营方式:在主办方委托的赛事组织期间运营,以及联合主办运营。服务内容是一样的。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同的运作模式、商业权利和利益。
电子竞技综艺节目内容制作商业模式
业务部门根据客户的需求规划综艺节目制作的整体解决方案。只有在客户端批准后才能实现该解决方案。通常,项目实施可分为准备期、记录期和生产期。
筹备期间,业务部负责节目包装和舞美设计方案,组织采购配套服务(主要包括场地和舞台设置、灯光和拍摄设备等);录制期间,业务部组织访谈和录像;制作期间,业务部负责视频编辑、包装和合成、审查和传输。程序部还必须根据客户的要求修改视频。整个过程可能需要几周到几个月的时间,直到视频准备好交付给客户端供第三方平台播放。
技术、研究和发展
我们致力于利用赛事策划、运营和管理以及广播方面的尖端技术,改变电子竞技表演和客户的观看体验。我们与自己的独立技术研发团队开创了电子竞技相关技术的先河。通过多年的深入学习,我们的研发团队掌握了以下行业领域的前沿技术:
●远程云直播系统
远程云直播系统依赖于网线、光纤、交换机、OBS和VMIX等硬件,以NDI和SRT流媒体为传输协议。通过对现场自动/云台摄像机、摄像机控制单元(CCU)等多种网络设备的远程控制,操作人员可以在后台将多摄镜头集中在控制室进行直播节目制作。同时,可保证多路实时视频流的无线同步,实现多机帧的同步和极低的延迟。在实际应用中,远程云直播系统具有优越的广播质量,技术人员少,无转播车和卫星通信设施。
| 92 |
●基于IP的管理解决方案
基于IP的管理通过统一直播过程中每个岗位硬件设备的网段局域网,通过交互编码协议统一发送操作指令,并由每个岗位的设备同步触发相应效果,为远程生产团队提供了新的管理和控制功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有效控制生产成本。
●高清视频编码技术
在现有视频编码标准H.264的基础上,公司逐步开始使用H.265视频编码和压缩,并已被ITU-T和ISO/IEC采纳为国际标准。H.265视频编码和压缩技术可显著提高压缩效率,提高鲁棒性和错误后恢复能力,降低实时和随机访问时延,降低信道采集时间,降低复杂度,实现高分辨率和低码率的最佳视频压缩设置。应用上述技术可进一步提高现场活动观众的分辨率,改善他们的体验。
●矩阵音频解决方案
目前,公司已在赛事运营中全面应用数字IP音频解决方案(DANTE、Madi),具体应用于串联混音器、解说座椅、播放器对讲系统等环境组件。上述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地帮助音频来源的数字广播和接收整合以及生态节目素材的收集(如球员和教练的音源、现场环境声音)。数字音频解决方案是高度稳定的,并且具有很强的可定制性。
在调用矩阵技术的实际应用方面,公司使用了ArtIST 128X128 Riedel,以及Bolero无线皮带包和柔性面板RSP-2318。通过上述技术的应用,可以在整个竞技场中不间断地进行通话。该技术通常用于国际汽联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赛(F1)、美国国家篮球协会(NBA)、德甲联赛以及国内各大卫视举办的大型晚间综艺节目。
●独立开发的事件云数据中心
公司开发了自己的云数据中心,为赛事运营服务。它收集来自游戏和玩家等各个方面的数据,并通过科学和专业的算法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格式整理,并进行多维统计。统计数据将通过界面传递给演播室,并成为实时流媒体中打包显示的数据,以增强用户的实时观看体验。同时,数据将作为查询页面和文档输出给媒体等合作伙伴,并以图形形式发布和分发。该中心举办的赛事包括阴阳师竞技场职业联赛、维持和平精英联赛和P1 Kartrider联赛。未来,公司将开发和建立更多的数据维度,以开发更多的应用场景,例如帮助建立职业俱乐部和培养新游戏的优秀玩家。
●在线CG包装系统
基于Xpression图形引擎,公司技术团队自主开发了在线CG封装系统,用于电子竞技赛事的直播和直播,使其更能满足复杂多变的功能需求。Xpression图形引擎为顶级大型赛事提供在线图形封装解决方案,例如美国国家篮球协会和美国国家橄榄球联盟。公司在线CG包装系统的具体应用如下。
| a. | 通过数据接口与游戏数据交互,以动画和数据呈现游戏中的实时信息和内容。 | |
| b. | 通过实时可编程数据后台系统向图形打包引擎发送命令,实现数据的准确传递和动画效果控制。 | |
| c. | 通过网络指令集体控制所有视频和音频设备,以有效控制整个网络上所有节点上的设备,并将整体视觉效果与其他多媒体设备同步,以获得最佳的广播和直播多媒体体验。 |

英雄联盟野生裂谷联盟(WRL),2022年6月,使用NeoTV的在线CG包装。
●真三维虚拟工作室
公司在内容制作中采用先进的虚拟演播室录制方法。该记录方法应用于为虚拟图像匹配构建的绿盒中,并将支持的虚拟系统应用于实时虚拟成像。在RayTracing技术和实时渲染技术的支持下,提出了一种真正的三维虚拟场景构建。

火影忍者移动竞赛,2022年6月,使用NeoTV的True Three Dimensional Virtual Studio。
| 93 |
●扩展现实(Extended Reality,XR)是指通过计算机将现实和虚拟结合起来,创造一个可以与人互动的虚拟环境。它包括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MR(混合现实)等技术。通过整合三种视觉交互技术,参与者体验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无缝转换的“沉浸感”。

2021年12月,采用NeoTV XR技术的王者荣耀全国大赛。
数据保障和安全措施
我们在整个业务范围内设计和整合了安全政策和程序。我们通过杀毒软件和设置、内部安全测试、外部第三方渗透测试、定期数据备份、数据下载控制等技术手段,保证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机密性、可用性和合规性。
竞争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子竞技的持续普及,特别是我们经营的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业务的普及。在全球或特定国家或区域,电子竞技受欢迎程度的变化可能受到来自其他电子竞技或其他娱乐形式的竞争的影响。电子竞技观众或运动员品味的改变,对特定电子竞技的看法的改变,或对目前在我们的产品中代表性不足或根本没有代表性的电子竞技赛事的流行转变,可能会导致我们运营的赛事参与度降低,或降低我们产品的价值。我们还依赖于我们运营的电子竞技赛事的基础游戏的持续受欢迎程度,这将反过来影响相关电子竞技赛事和内容的受欢迎程度。
尽管我们在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市场排名第二,但电子竞技行业竞争激烈,我们仍然面临竞争。
就我们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和综艺节目业务而言,我们面临的竞争主要来自与我们一样从事赛事运营的其他公司。游戏开发商、发行商和联盟所有者可能会发现其他服务提供商更具成本效益、更有效或更熟悉某些地理区域,特别是在我们的竞争对手已经或能够在当地建立比我们更重要的影响力的市场。
| 94 |
我们还面临来自内部解决方案和非传统媒体公司的潜在竞争,这些公司提供的服务与公司的服务类似。如果这些竞争对手增加对电子竞技相关内容的关注,我们可能会发现很难与它们竞争,特别是因为一些潜在的竞争对手比我们拥有更多的资金、技术和其他资源。在中国,某些大型互联网公司越来越多地投资于电子竞技业务,包括与电子竞技相关的内容和媒体渠道开发,这可能会影响我们业务的增长或盈利能力。即使我们在提供和分发内容方面竞争成功,这类服务的盈利能力也可能低于我们在历史上所能达到的水平,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或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艾瑞咨询报告,2021年我国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收入排名第二,市场份额占整体行业的13.3%,电子竞技赛事运营金额排名第二,年运营数量超过6000场。此外,我们在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行业的收入排名第二,2021年在整个行业的市场份额为11.1%
竞争对手
根据艾瑞咨询,我们的电子竞技赛事竞争对手包括VSPN、ImbaTV、Funspark、EM电子竞技、高景文化、力畅电子竞技、先智电子竞技、PGL、Dsport等。潜在竞争对手主要有:腾讯、网易、完美世界、微博、虎牙、多鱼、哔哩哔哩、葵等。这些企业可以自己经营或承办电子竞技赛事。
关键成功因素
●领先的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资源
电子竞技赛事龙头是电子竞技产业发展的核心。获得这些电子竞技赛事的运营机会对公司的发展非常重要。
●电子竞技赛事运营数量和类型
电子竞技赛事的运营数量和不同类别电子竞技赛事的覆盖范围是电子竞技赛事运营商收入保障和运营能力的证明。
●经验和技术
龙头企业的行业经验和顶级赛事运营经验为公司获取新项目奠定了基础。
●收入来源多样化
电子竞技赛事运营企业不能仅依靠赛事运营获取收益,将面临赛事版权方收回运营权等风险。扩大电子竞技赛事的内容和节目收入以及电竞迷的运营收入,可以进一步扩大企业的竞争优势。
| 95 |
我们的竞争优势
| ● | 国内电子竞技赛事运营龙头。我们成立于2006年,是中国电子竞技行业的先驱。我们在电子竞技领域深度参与国家和多体育赛事,经营各类单项赛事,制作多个行业知名节目。根据艾瑞咨询报告,2022年,我们在中国举办的电子竞技赛事数量上排名第二。 |
| 据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142.5万个,2021年新建5G基站超过65万个。2022年9月,我国5G基站总数达到222万个,较2021年底净增79.5万个,占移动基站总数的20.7%。同时,我国三大电信运营商的5G套餐用户总数已超过10亿。目前,我国5G基站总数占全球5G基站总数的60%以上。5G网络已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市、92%以上的乡镇。5G手机用户已超过5.1亿,成为全球最大的用户群体。随着5G的普及,越来越多的手机用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更方便、更流畅地参与和观看电子竞技赛事,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电子竞技中来,从而使电子竞技产业得到更快的发展。
基于我国5G的大力建设、5G在网络运行速度上的巨大优势以及我国庞大的5G用户数量,公司开发了基于5G的全景投影设备、远程云直播、虚拟演播室技术等专有技术。自2017年起,VIE已被PRC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HNTE”),这是中国国家奖励仅授予高科技公司的企业。 |
| ● | 行业领先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拥有35项软件著作权和23项专利。成功研发了基于5G的全景投影设备、远程云直播、虚拟演播室技术等专有技术。自2017年起,VIE已被PRC政府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HNTE”),这是中国仅向高科技公司授予的国家奖励。 |
| ● | 一流的赛事制作和运营能力。根据艾瑞咨询报告,我们在中国电子竞技赛事内容和节目制作收入方面排名第二。我们运营顶级官方电子竞技赛事,如全国电子竞技公开赛(NESO)、腾讯全球电子竞技竞技场(TGA)、炉石传说黄金系列赛公开赛等。 |
| ● | 高素质青年人才.我们有一个年轻而稳定的团队,其中超过90%的人年龄在35岁以下,以便为年轻一代的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我们制定了员工激励制度、晋升制度,并在日常运营中实施了健康管理,以确保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我们从主流电子竞技游戏的顶尖玩家、专业玩家和教练中选拔专业人才,组建专业导游组、编剧和数据组、游戏导演组。 |
| ● | 我们富有远见的管理团队.我们在相关行业背景方面有着良好的业绩记录。我们的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雨欣先生是中国游戏和电子竞技行业公认的企业家,毕业于美国时尚设计与销售学院。林先生与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一起,通过多年在电子竞技行业的经验积累了深刻的见解,带领我们公司在中国电子竞技赛事行业取得了市场领先地位。 |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打算通过以下战略实现我们的使命并进一步发展我们的业务:
| ● | 继续保持我们在电子竞技赛事运营行业的领先地位。 | |
| ● | 开发创新的电子竞技赛事转播技术,以提高用户体验。 | |
| ● | 拓展海外目标市场业务,构建全球电子竞技生态系统。 | |
| ● | 为年轻用户开发和建立电子竞技产品。 | |
| ● | 探索电子竞技在元界领域的深度融合。 |
知识产权
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披露之日,NeoTV上海公司的VIE公司已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了14项商标。在这14个商标中,有8个商标是由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立亭”)转让给NeoTV上海公司的。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先生也是NeoTV上海公司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也是Liting公司98%股权的实益拥有人。下面的图表显示了这些商标的列表:
| 没有。 | 权利持有人 | 商标申述 | 分类 | 登记号。 | 登记期限(mmddyyyy-mmddyyyy) | 类别 | 获取方法 | 其他权利 | ||||||||
| 1. | NeoTV上海 | 网映(Wangying) | 第41类 | 13129621 | 01.07.2015 -01.06.2025 | 组织教育或娱乐比赛;组织表演;娱乐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2. | NeoTV上海 | 网映(Wangying) | 第38类 | 13129581 | 01.14.2015-01.13.2025 | 电视广播、电脑通讯、无线电台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3. | NeoTV上海 | 网映(Wangying) | 第42类 | 13129666 | 01.21.2015-01.20.2025 | 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编程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96 |
| 4. | NeoTV上海 | ![]() |
第41类 | 12097889 | 07.14.2014-07.13.2024 | 组织教育或娱乐比赛;组织表演;娱乐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5. | NeoTV上海 | ![]() |
第38类 | 12097852 | 07.14.2014-07.13.2024 | 电视广播、电脑通讯、无线电台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6. | NeoTV上海 | 电阻圈(点晶泉) | 第42类 | 15254052 | 10.14.2015-10.13.2025 | 技术研究;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编程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7. | NeoTV上海 | 电阻圈(点晶泉) | 第9类 | 15254022 | 10.14.2015-10.13.2025 | 计算机;计算机相关设备;计算机游戏软件;平板计算机;可下载的计算机应用软件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8. | NeoTV上海 | 电阻圈(点晶泉) | 第38类 | 15254039 | 11.14.2015-11.13.2025 | 电视广播、电脑通讯、无线电台等。 |
调自上海立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无 | ||||||||
| 9. | NeoTV上海 | 电阻圈(点晶泉) | 第43类 | 19010035 | 3.21.2017-3.20.2027 | 住宿中介;咖啡厅、餐厅;酒吧服务;茶馆等。 | 原件 | 无 | ||||||||
| 10. | NeoTV上海 | 电阻圈(点晶泉) | 第41类 | 24264979 | 5.14.2018-5.13.2028 | 组织体育比赛;通过点播视频传输(不可下载)提供电视节目;节目制作等。 | 原件 | 无 | ||||||||
| 11. | NeoTV上海 | NEOTV | 第41类 | 17058497 | 8.14.2016 -8.13.2026 | 组织教育或娱乐比赛;组织表演;娱乐等。 | 原件 | 无 | ||||||||
| 12. | NeoTV上海 | NSL新视星联赛 | 第41类 | 26165966 | 8.21.2018-8.20.2028 | 组织体育比赛;通过点播视频传输(不可下载)提供电视节目;节目制作等。 | 原件 | 无 | ||||||||
| 13. | NeoTV上海 | ![]() |
第38类 |
33008476 | 5.07.2019 -5.06.2029 | 电视广播、电脑通讯、无线电台等。 |
原件 | 无 | ||||||||
| 14. | NeoTV上海 | ![]() |
第41类 | 33014718 | 5.07.2019 -5.06.2029 | 组织体育比赛;通过点播视频传输(不可下载)提供电视节目;节目制作等等。 | 原件 | 无 |
| 97 |
版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VIE公司NeoTV Shanghai已在PRC国家版权局登记了35项版权。下面的图表显示了这些版权的列表:
| 没有。 | 版权标题 | 业主 | 注册没有。 | 版权登记 (mm-dd-yyyy) |
获取方法 | |||||
| 1. | NeoTV电子竞技群组软件[简称:电子竞技群组] V1.0 | NeoTV上海 | 2015SR205130 | 10.24.2015 | 原件 | |||||
| 2. | NeoTV第二代基于Android的电子竞技群组应用系统[简名:Android版电子竞技群组] V2.0 | NeoTV上海 | 2016SR253883 | 09.08.2016 | 原件 | |||||
| 3. | NeoTV动态事件引擎系统软件[简称:事件引擎] V1.0 | NeoTV上海 | 2016SR253683 | 09.08.2016 | 原件 | |||||
| 4. | NeoTV在线活动管理应用系统软件[简称:活动管理软件] V1.0 | NeoTV上海 | 2016SR253726 | 09.08.2016 | 原件 | |||||
| 5. | NeoTV第二代IOS电竞组应用系统[简称:IOS版电竞组] V2.0 |
NeoTV上海 | 2016SR253671 | 09.08.2016 | 原件 | |||||
| 6. | NeoTV的IOS电竞组应用系统[简称:IOS版电竞组] V1.0 |
NeoTV上海 | 2016SR253735 | 09.08.2016 | 原件 | |||||
| 7. | NeoTV的安卓电子竞技群组应用系统[简称:安卓电子竞技群组] V1.0 |
NeoTV上海 | 2016SR253674 | 09.08.2016 | 原件 | |||||
| 8. | 适用于IOS V3.0的NeoTV APP应用系统软件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92 | 08.04.2018 | 原件 | |||||
| 9. | NeoTV APPE-Sports Group应用软件,适用于Android 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49093 | 08.15.2018 | 原件 | |||||
| 10. | NeoTV分赛线上线下体育选拔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18 | 08.03.2018 | 原件 | |||||
| 11. | NeoTV用户活动组织与管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67 | 08.04.2018 | 原件 | |||||
| 12. | NeoTV基于互联网用户的电子竞技群组数据统计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64 | 08.04.2018 | 原件 | |||||
| 13. | 基于NESO大型事件V1.0的NeoTV局部事件信息呈现软件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65 | 08.04.2018 | 原件 | |||||
| 14. | 基于互联网的NeoTV动态事件合成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20 | 08.03.2018 | 原件 | |||||
| 15. | NeoTV电子竞技赛事录像回放操作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19 | 08.03.2018 | 原件 | |||||
| 16. | NeoTV电子竞技集团用户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8SR617566 | 08.04.2018 | 原件 | |||||
| 17. | 基于League of Legends for College的NeoTV自主活动辅助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9SR0893745 | 08.28.2019 | 原件 | |||||
| 18. | NeoTV用户事件V1.0社区管理系统软件 | NeoTV上海 | 2019SR0893731 | 08.28.2019 | 原件 |
| 98 |
| 19. | NeoTV基于事件的任务管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9SR0893589 | 08.28.2019 | 原件 | |||||
| 20. | NeoTV基于事件的积分管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9SR0893462 | 08.28.2019 | 原件 | |||||
| 21. | 基于在线事件管理应用程序的NeoTV NESO事件划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9SR0893017 | 08.28.2019 | 原件 | |||||
| 22. | NeoTV移动终端活动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19SR0892681 | 08.28.2019 | 原件 | |||||
| 23. | MoBA手游赛事NeoTV裁判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70340 | 03.30.2021 | 原件 | |||||
| 24. | 用于MOBA电脑游戏VV1.0的NeoTV事件管理系统软件 | NeoTV上海 | 2021SR0470339 | 03.30.2021 | 原件 | |||||
| 25. | MoBA电脑游戏NeoTV裁判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70338 | 03.30.2021 | 原件 | |||||
| 26. | MoBA手游V1.0版NeoTV字幕操作系统软件 | NeoTV上海 | 2021SR0472091 | 03.30.2021 | 原件 | |||||
| 27. | NeoTV竞速移动游戏裁判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72071 | 03.30.2021 | 原件 | |||||
| 28. | 极速竞速手游NeoTV字幕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72358 | 03.30.2021 | 原件 | |||||
| 29. | MoBA手游V1.0版NeoTV数据查询后台系统软件 | NeoTV上海 | 2021SR0472276 | 03.30.2021 | 原件 | |||||
| 30. | 战术竞技射击项目NeoTV字幕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72217 | 03.30.2021 | 原件 | |||||
| 31. | 战术竞技射击项目NeoTV裁判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69974 | 03.30.2021 | 原件 | |||||
| 32. | 战术竞技射击赛事NeoTV赛事管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69975 | 03.30.2021 | 原件 | |||||
| 33. | 适用于MOBA手游的NeoTV Player-Versus-Player编排操作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72070 | 03.30.2021 | 原件 | |||||
| 34. | 面向MOBA移动游戏事件的NeoTV管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22735 | 03.19.2021 | 原件 | |||||
| 35. | 竞速移动游戏赛事NeoTV管理系统软件V1.0 | NeoTV上海 | 2021SR0422734 | 03.19.2021 | 原件 |
| 99 |
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NeoTV上海公司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了23项实用新型专利。下面的图表显示了这些专利的清单:
| 没有。 | 专利权人 | 专利名称 | 专利 类型 |
专利号。 | 申请日期(mm-dd-yyyy) | 授权公布日期(MM-DD-YYYY) |
许可给第三方 | 其他权利 | 获取方法 | |||||||||
| 1. | NeoTV上海 | 舞台灯光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435.0 | 06.24.2015 | 11.25.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2. | NeoTV上海 | 户外广告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456.2 | 06.24.2015 | 11.25.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3. | NeoTV上海 | 便携式实时流媒体切换器工作站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276.4 | 06.24.2015 | 11.25.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4. | NeoTV上海 | Internet Live流媒体演播室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317.X | 06.24.2015 | 11.25.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5. | NeoTV上海 | 网络游戏直播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421.9 | 06.24.2015 | 11.25.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6. | NeoTV上海 | 将电视信号转换为直播信号的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337.7 | 06.24.2015 | 11.25.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7. | NeoTV上海 | 网络游戏直播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422.3 | 06.24.2015 | 12.02.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8. | NeoTV上海 | 蜂窝网络直播交换工作站 | 实用新型 | ZL201520436434.6 | 06.24.2015 | 12.09.2015 | 无 | 无 | 原件 | |||||||||
| 9. | NeoTV上海 | 一种高速运动相机图像采集输出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387794.1 | 08.28.2018 | 04.05.2019 | 无 | 无 | 原件 | |||||||||
| 10. | NeoTV上海 | 一种用于游戏的多调制直播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06403.3 | 09.14.2018 | 04.05.2019 | 无 | 无 | 原件 |
| 100 |
| 11. | NeoTV上海 | 实时流媒体字幕传输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505590.3 | 09.14.2018 | 04.05.2019 | 无 | 无 | 原件 | |||||||||
| 12. | NeoTV上海 | OB图像直播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641098.9 | 10.10.2018 | 04.12.2019 | 无 | 无 | 原件 | |||||||||
| 13. | NeoTV上海 | 具有虚拟现实效果的AR直播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642446.4 | 10.10.2018 | 04.12.2019 | 无 | 无 | 原件 | |||||||||
| 14. | NeoTV上海 | 电子竞技的谈话系统 | 实用新型 | ZL201821642448.3 | 10.10.2018 | 07.05.2019 | 无 | 无 | 原件 | |||||||||
| 15. | NeoTV上海 | 基于5G互联网的视频直播全景投屏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2120484562.3 | 03.08.2021 | 01.25.2022 | 无 | 无 | 原件 | |||||||||
| 16. | NeoTV上海 | TVU One电子体育直播背包 | 实用新型 | ZL202120484654.1 | 03.08.2021 | 05.03.2022 | 无 | 无 | 原件 | |||||||||
| 17. | NeoTV上海 | 基于5G互联网交换机的散热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2120484645.2 | 03.08.2021 | 03.04.2022 | 无 | 无 | 原件 | |||||||||
| 18. | NeoTV上海 | 一种用于电子体育直播的5G互联网信号切换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2120484658.X | 03.08.2021 | 03.04.2022 | 无 | 无 | 原件 | |||||||||
| 19. | NeoTV上海 | 一种用于5G网络直播的直播路由器 | 实用新型 | ZL202120969645.1 | 05.07.2021 | 11.23.2021 | 无 | 无 | 原件 |
| 101 |
| 20. | NeoTV上海 | 5G网络直播终端 | 实用新型 | ZL202120952411.6 | 05.07.2021 | 11.26.2021 | 无 | 无 | 原件 | |||||||||
| 21. | NeoTV上海 | 一种用于电子竞技赛事直播的4K系统传输装置 | 实用新型 | ZL202120952404.6 | 05.07.2021 | 11.26.2021 | 无 | 无 | 原件 | |||||||||
| 22. | NeoTV上海 | 电子竞技赛事直播数据存储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2120952415.4 | 05.07.2021 | 11.26.2021 | 无 | 无 | 原件 | |||||||||
| 23. | NeoTV上海 | 一种用于电子竞技赛事直播的数据链路接收设备 | 实用新型 | ZL202120952443.6 | 05.07.2021 | 11.26.2021 | 无 | 无 | 原件 |
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我们已经注册了6个域名,只有NeoTV.com网站在使用,它是我们的主要网站。
| 域名 | 领土 | |
| neotv.com.cn | 中国 | |
| Neotv.cn | 中国 | |
| 点击泉网 | 中国 | |
| 点金泉网 | 中国 | |
| 点击泉 | 中国 | |
| Esportcluba.com | 中国 |
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未经授权的各方可能试图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此外,第三方可能对我方提起诉讼,指控其知识产权受到侵犯。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无法阻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在中国没有因侵犯第三方商标、许可和其他知识产权而受到任何重大争议或索赔。
| 102 |
雇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VIE和VIE子公司共有105名全时雇员位于中国。下表列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按职能划分的雇员细目:
| 功能 | 编号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
| 管理和行政 | 13 | 12.4 | % | |||||
| 会计 | 4 | 3.8 | % | |||||
| 电子竞技比赛和综艺节目 | 39 | 37.1 | % | |||||
| 业务发展 | 18 | 17.1 | % | |||||
| 研究与开发 | 31 | 29.6 | % | |||||
| 合计 | 105 | 100 | % | |||||
我们相信员工的薪酬待遇是有竞争力的,我们创造了一个基于绩效的工作环境,鼓励主动。因此,我们基本上能够吸引和留住合格的人员,并保持一个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
根据适用的PRC法律法规,我们必须通过PRC政府规定的多雇主固定缴款计划参加各种法定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养老金福利。根据PRC的规定,我们必须为员工福利计划缴纳特定百分比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最高金额由当地政府法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编写之日,我们已按照PRC的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了足额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我们与全职雇员订立标准的劳资协议,并附有标准的保密和竞业禁止条款。
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我们没有经历过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这些纠纷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盈利能力产生或在最近已经产生了重大的不利影响。
财产和设施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国上海市静安区文水路40号2座1号楼,电话:200072,86-21-60952795,我们从上海万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租赁该物业,面积为1716.36平方米(约18474.75平方英尺),租期自7月1日起St2021年12月31日St,2025年,每月租金为187941.42元。只要我们以同样的目的使用该物业,我们便有优先续租的权利,但如要续租,我们必须至少提前3个月通知业主。
| 承租人 | 地点 | 面积(平方米) | 年租金(人民币) | 任期 | 用法 | |||||
| NeoTV上海 | 上海市宝山区东台东路865号1号楼2楼西侧 | 450 | 130,800
|
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仓库 | |||||
| NeoTV上海 | 中国上海市静安区文水路40号2座1号楼 | 1716.36 | 2,255,297 | 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办公室 | |||||
| NeoTV上海 | 上海市静安区广研路1551号 | 1134 | 2,235,114 | 2020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 工作室 |
| 103 |
本节概述了对我们在PRC的业务活动产生影响的最重要的规章制度。
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条例
中国公司的设立、经营和管理主要遵守最新于2018年修订的《PRC公司法》,该法适用于国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在此之前的2020年1月1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的基本法律有:PRC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PRC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PRC的《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条例。2019年3月15日,PR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PRC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该法律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取代了《PRC》、《PRC》、《PRC》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根据《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自然人、外国企业或其他外国组织)直接或间接在PRC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之一:(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PRC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在PRC内取得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部分或其他类似权益,(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PRC内投资新项目,(◎)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的投资。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颁布了《PRC实施条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以确保《外商投资法》的有效实施。《实施细则》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PRC境内投资,适用《外商投资法》及《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法》及《实施细则》规定,PRC对外商投资管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市场准入阶段给予境外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不低于给予境内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是指国家对外商投资进入特定领域规定的特别管理措施。外国投资者不得在负面清单规定的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国投资者在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前,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条件。因此,PRC给予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国投资国民待遇。目前有效的负面清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2021年负面清单”)。
| 104 |
除市场进入条例外,《外商投资法》和《实施细则》承诺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外国投资法》和《实施细则》允许外国投资者的利润、资本收益、知识产权使用费和其他收益依法自由汇出。它还载有旨在促进外国投资的规定,包括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依法同样适用于外国投资企业。
对于在《外商投资法》实施前根据PRC、PRC、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或外商独资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法》规定,自《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内可以保持原有组织形式。
根据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和《实施细则》以及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登记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报告投资信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上述投资信息及时报送商务主管部门。此外,商务部应当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接收和处理市场监管总局转发的投资信息和部门间共享信息。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包括初次报告、变更报告、注销登记报告和年度报告在内的投资信息。
有关电子体育比赛的规例
根据体育总局信息中心于2015年7月24日发布并于同日生效的《电子竞技赛事管理暂行规定》,任何国际和国家层面的电子竞技赛事,包括非由PRC信息中心举办的商业性、业余、非营利性电子竞技赛事,均无需批准或许可,且此类电子竞技赛事可由任何合法实体依法举办。
全国电子竞技赛事管理办法(试行)由中华全国体育总会颁布,自2006年11月30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参赛运动员必须年满18岁。参赛组织、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必须持有国家体育联合会秘书处认可的有效证书,才有资格参加经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电子竞技赛事。
| 105 |
与电台和电视节目制作有关的规例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现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04年7月19日颁布、2004年8月20日实施、2015年8月28日和2020年10月29日修订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我国对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或者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的机构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办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机构或者从事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应当取得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的许可证。许可证持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变卖、伪造许可证。违反本规定的,依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对无证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或者无证制作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予以取缔,没收从事非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和节目载体,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根据《2021年负面清单》,禁止外商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服务。
关于增值电信服务的条例
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颁布、最近于2016年2月6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简称《电信条例》)是电信服务的主要管辖法律,为国内企业提供电信服务确立了总体框架。根据《电信条例》,电信服务提供商必须在开始运营之前获得运营许可证。电信条例将“基础电信服务”与“增值电信服务”(即“增值税”)区分开来。增值税是指通过公共网络提供的电信和信息服务。经不时修订的《电信目录》作为《电信条例》的附件印发,将电信服务归类为基本电信服务或增值税。
2009年3月1日发布并于2017年7月3日修订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经营增值税所需的许可证种类、取得此种许可证的资格和程序以及此种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作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根据这些措施,VATS的商业经营者必须首先获得VATS许可证,否则,这类经营者可能会受到制裁,包括来自主管行政当局的纠正令和警告、罚款和没收非法所得,如果严重不遵守规定,可能会被勒令关闭相关网站。这些措施进一步区分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省级对口部门颁发的在单一省份实施的增值税许可证和由工信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税许可证。此外,外商投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许可证需要向工信部申请。经批准的电信业务经营人必须按照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所载的规格经营业务。
根据国务院2000年颁布并于2011年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网络用户提供信息,分为“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在中国境内从事任何商业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必须取得互联网内容提供者(“ICP”)许可证,而该经营者仅以非商业性方式提供互联网信息,则无需取得ICP许可证。
根据国务院2001年12月11日颁布、最近于2022年3月29日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和2021年《负面清单》,对于属于中国对WTO开放外商投资承诺范围内的增值税,除电子商务、国内多种通信、仓储转运和呼叫中心业务外,外商对增值税供应商的最终持股比例不得超过50%。
| 106 |
与商业业绩有关的条例
根据国务院颁布并于2020年11月29日修订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公司从事现场营业性演出中介、代理、经纪和/或承办现场营业性演出的,应当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此外,对于每一次商业演出活动,应获得地方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的商业演出活动批准。
1998年3月5日,文化部(现称文化和旅游部)颁布了《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最后一次修订是在2022年5月13日,并进一步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营业性演出,是指以出售门票或获得赞助、向演出单位或个人支付报酬等方式为营利目的,向公众举办的文化艺术演出,利用表演作为促销或促销产品和其他盈利形式的媒介。
2021年8月30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互联网演出经纪实体管理办法》,规定互联网演出经纪(赛事演出代理和营销服务)实体是指从事网络演出组织、制作、营销的经营业务和/或代理经纪业务的实体。互联网演出经纪机构应当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后,方可开展互联网演出经纪业务。这些办法还规定,互联网演出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奖励等方式诱导用户在直播平台消费,不得以奖励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与其签约的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此类网络表演者不得以言语刺激、不合理特殊待遇、承诺回扣、线下接触或互动、提供含有违法内容的图片或视频等方式诱导用户在网络直播平台上进行网络表演消费。
2021年12月1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演出经纪人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国家对演出经纪人实行职业资格认定制度。在PRC境内从事演出经纪活动的人员应通过演出经纪资格考试,取得演出经纪资格证书,并凭该等证书任职。文化和旅游部对演出经纪人的资格认定和执业活动实行监督管理。
与大规模群众活动有关的条例
根据2007年9月14日国务院颁布、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大规模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任何大规模群众性活动的承担者都要对活动的安全负责。根据本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众举办的、每次参与人数预计达到1000人或以上的下列活动:体育比赛、文化艺术表演,如音乐会、展览、现场销售等。预计公众参与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取得县级公安局的许可证;预计公众参与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取得市级公安局的许可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许可证。
| 107 |
与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有关的条例
根据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的《PRC网络安全法》(简称“网络安全法”),网络经营人应当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要求,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网络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应对网络安全事件,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网络安全法》还规定,我国采用保密制度进行网络安全保护,要求网络运营者履行相关安全保护义务,确保网络不受干扰、中断或未经授权的访问,防止网络数据被泄露、窃取或篡改。
2020年9月22日,公安部发布《关于实施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体系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国家网络安全防控体系。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CAC”)和其他几个政府机构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修订办法》,该办法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取代了之前的版本。根据这些措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购买网络产品和服务或网络平台运营商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将受到网络安全审查。此外,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的网络平台运营者,在国外上市前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如果主管政府当局认为这些运营商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也可对这些运营商发起网络安全审查。9.《网络安全审查订正措施》第10条还列出了在网络安全审查期间评估国民保障集团风险时应重点考虑的某些一般因素,包括:(一)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受到非法控制或受到干扰或破坏的风险;(二)产品或服务供应中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业务连续性造成的损害;(三)产品或服务来源的安全性、公开性、透明度和多样性,供应渠道的可靠性,以及由于政治、外交、贸易等因素;(iv)产品或服务的提供者遵守PRC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v)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泄露、损坏、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到海外的风险;(v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核心数据、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外国政府用于列名而影响、控制和恶意使用的风险,以及网络信息安全风险;(vii)可能危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的其他因素,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
2021年7月30日,国务院颁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指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通信、节水、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和国防科学等重要行业或领域的重要网络设施或信息系统,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国家安全、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要网络设施或信息系统发生损坏、功能丧失或数据泄露的情形。此外,每个关键行业和部门的相关管理部门或保护部门应负责制定资格标准,并确定相关行业或领域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应将其是否被归类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的最终决定通知运营商。条例还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除其他外,(一)在识别结果可能因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重大变化而受到影响时,及时向主管保护部门报告;(二)同时规划、建造或投入使用安全保护措施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三)在合并或解散时,及时向主管保护部门报告,并按主管保护部门的要求处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对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可以责令改正,处以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以处以罚款或者其他责任。
| 108 |
2021年6月10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PRC数据安全法》(以下简称“《数据安全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数据安全法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以及数据被伪造、损坏、泄露、非法获取、非法使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对通过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跨境转移,适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其他数据处理者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的跨境转移,适用CAC会同其他主管部门采取的管理措施。
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了《跨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措施》,自2022年9月1日起生效,(一)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关键数据的;(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或者处理一百万以上个人信息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三)数据处理者自上一年1月1日起向境外提供十万个人信息或者一万个人敏感信息的;(四)CAC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数据处理者应当申报其出境数据传输的安全评估。
2021年11月14日,CAC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网络数据安全条例草案”)。互联网数据安全条例草案涵盖广泛的互联网数据安全问题,包括PRC对数据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并适用于使用网络进行数据处理活动的情况。网络数据安全条例草案规定了涵盖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安全、跨境数据传输安全管理、互联网平台运营者义务、监督管理、互联网数据安全法律责任等主题的一般准则。网络数据安全条例草案还要求,数据处理者处理个人信息超过一百万条并赴国外上市的,应当向CAC申请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网络数据安全条例草案》仅供公众征求意见,条款和预期通过或生效日期可能会发生变化,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与保护隐私有关的条例
PR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发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PRC民法典》为中国民法下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侵权索赔提供了法律依据。
2020年12月26日修订的PRC刑法禁止机构、公司及其雇员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披露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或者通过盗窃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21年08月20日颁布并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PRC个人信息保护法》,按照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处理个人信息,不得以误导、欺诈、胁迫或其他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它规定了一系列遵约义务,并就保护与已查明或可查明的自然人有关的电子和非电子信息提出了具体要求。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PRC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修订)》,信息处理者通过互联网处理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应当征得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此外,信息处理者必须迅速采取措施,在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醒下更正或删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 109 |
关于土地或财产使用的规例
1986年6月,中国中石油集团颁布了《PRC土地管理法》,该法最后一次修订于2019年8月26日,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1991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PRC实施条例》,该条例最后一次修订于2021年7月2日,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或者按照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国有土地。土地建设用途的变更,应当征得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报原批准土地使用的人民政府。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在提交前征得有关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规定的土地用途。根据这些条例,不遵守批准的用途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包括可能被有关土地行政当局要求归还土地。
与租赁有关的规例
根据1995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9年8月26日最新修订的《PRC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其中应当载明租赁期限、房屋的使用、租金和修理责任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2月1日颁布、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出租人、承租人应当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否则,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者组织,责令限期改正。个人或者组织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处以罚款。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条例
版权条例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布并于2020年11月11日最后修订的《PRC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受保护作品的创作者在出版、着作权、涂改、完整性、复制、分发、租赁、展览、演出、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制作、改编、翻译、汇编及相关活动等方面,享有人身和财产权。根据《著作权法》,受版权保护的软件的保护期为50年。最近于2013年1月30日修订的《保护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条例》规定了关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使用版权和版权管理技术的安全港的具体规则,并规定了各种实体对侵权行为的责任,包括版权所有者、图书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2002年2月20日,国家版权局颁布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对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专营许可合同和转让协议进行了规范。国家版权局负责软件著作权登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被指定为软件登记机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向符合相关条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人颁发登记证书。
| 110 |
商标条例
根据中国中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布并于2019年4月23日最后一次修订的《PRC商标法》,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注册商标是指经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的初始有效期限为十年,在第一个或任何延长的十年期限届满后,经请求,将给予另一个十年有效期限。
同专利一样,《商标法》在商标注册方面采用了先备案原则。申请的商标与已经注册的另一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或者经初步审查批准可以在相同或者相似种类的产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可以驳回该商标申请。任何人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先取得的现有商标权,也不得预先注册已被另一方当事人使用并已通过他人使用而获得“足够声誉”的商标。
专利条例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布并于2020年10月17日最后修订的《PRC专利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授予后,除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所有人授权,不得侵犯该专利。自申请日起,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二十年,外观设计的有效期为十五年,实用新型的有效期为十年。
有关域名的规例
根据工信部2017年8月24日颁布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域名注册采用“先备案、先注册”的原则,由注册人通过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完成注册。
与劳工保障有关的规例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于1994年7月5日颁布、最近一次于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PRC劳动法》,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国家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范劳动事故和减少职业危害的综合管理制度,以维护职工的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必要劳动防护设备,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定期检查。
中国人民解放军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于2012年12月28日修正的PRC《劳动合同法》和自2008年9月18日颁布并生效的《PRC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雇主和雇员关系做出了规范,并对劳动合同的条款作了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经与劳动者适当协商,或者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解雇劳动者。在大多数情况下,雇主还必须在其雇佣关系终止后向其雇员提供遣散费。此外,如果雇主打算强制执行雇用合同或与雇员签订的不竞争协议中的不竞争条款,它必须在劳动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限制期内按月向雇员作出赔偿。
| 111 |
此外,PRC一般都规定企业必须执行每天八小时和每周四十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制度,若因工作性质或企业经营特点致使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不能适当实施,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可以实施弹性工作时间制度或综合工作时间制度。
根据《PRC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收支付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企业员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PRC法律法规要求中国企业参加某些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即养老金计划、医疗保险计划、失业保险计划、工伤保险计划和生育保险计划,并按照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向这些计划缴款,包括奖金和津贴,由当地政府不时在其经营业务的地点或所在地规定的雇员。根据《社会保险法》,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责令其改正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规定的保险费,并可以按未缴金额的0.05%每日缴纳滞纳金,从到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日起计,并处以未缴金额一至三倍的罚款。
根据国务院颁布、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以责令其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的缴款;对未按照规定期限整改的,可以向当地法院强制执行。企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可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或者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税务有关的规例
所得税条例
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颁布的《PRC企业所得税法》和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颁布的《PRC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分类为居民企业,也可以分类为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包括内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一般为25%。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办事处的,或者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办事处但其收入与该机构、办事处无关联的,对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29日修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后,自认定有效期起当年起,企业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待遇。高新技术企业有权享受15%的优惠法定税率,该企业应保留所有法定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备日后检查之用。有关政府当局每三年对这一资格进行一次重新评估。
| 112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9年1月1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0元的部分,年应纳税所得额减除25%,按20%的税率计算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元至3000000元的部分,减按50%的税率计算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从事国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业并符合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00元、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000元等条件的企业。2021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企业家实施所得税优惠的通知》,在《关于对小型微型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0元的小型微型企业减按50%征收企业所得税,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型微型企业所得税优惠的通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1000000元至3000000元的小型微型企业,除适用《关于实施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型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适用年应纳税所得额25%的税率,按20%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增值税条例
根据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公布、上一次于2017年11月19日修正的《PRC增值税暂行条例》和1993年12月25日财政部公布、上一次于2011年10月28日修正的《PRC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或更换服务、销售劳务、无形财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或者到中国进口货物的,都应当缴纳增值税。
与外汇和股息分配有关的条例
外汇条例
管理中国外汇的根本法规是《PRC外汇管理细则》(“外汇管理细则”),该条例于1996年1月29日由国务院颁布,最近一次于2008年8月5日修订。根据本细则,人民币用于支付贸易和服务业相关的外汇交易及股息等经常项目一般可自由兑换,但用于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投资、贷款或证券投资等资本项目则不可自由兑换,除非事先获得PRC(“外管局”)或当地对应机构的批准。
根据2017年1月26日外管局颁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性合规审查的通知》,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向其境外直接投资者派息,无需外管局批准;银行应根据真实性原则查验有关文件。
| 113 |
根据外管局于2014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境外投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制管理的通知》(简称“外管局37号文”),境内居民在将境内外合法资产或权益投入特殊目的载体(简称“SPV”)前,应当向外管局所在地分支机构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并在注册SPV的基本信息发生任何变化或SPV资本发生重大变化(包括资本增减、股份转让、股份互换、合并或分立)时更新此类登记。特别投资公司的定义是“境内居民(包括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境内企业资产、股权,或合法拥有的境外资产、股权,直接设立或间接控制的境外企业”,“回程投资”是指“境内居民通过特别投资公司直接或间接进行的直接投资活动,即通过新的实体、合并或收购等方式在PRC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项目,同时取得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及其他权益”。
2015年2月13日,外管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简称“外管局13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管局13号文的规定,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SPV的初始外汇登记,可以在符合条件的银行办理,而不是在外管局当地分支机构办理。外管局13号文简化了与直接投资外汇有关的一些程序。2015年3月30日,外管局发布《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资本金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外管局19号文”),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管局19号文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实行自主结汇(“自主结汇”)。全权委托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账户中的外汇资本,经外管局当地分支机构确认的货币出资权益(或银行对货币出资的记账登记),可以根据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进行结汇。此外,外管局19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在企业经营范围内,应当遵循真实性原则和自用原则。
2016年6月9日,外管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监管政策的通知》(“外管局16号文”),并于同日起施行。根据外管局16号文的规定,在PRC注册的企业还可以自行决定将其外债外币兑换为人民币。外管局16号文规定了资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币资本和外债)下自行支配的外汇折算综合标准,该标准适用于所有在PRC注册的企业。外管局16号文重申公司外币资本金换算成的人民币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业务范围的用途,或受PRC法律禁止。
2019年10月23日,外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外管局28号文”),并于同日起施行。外管局28号文允许所有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自有资金在PRC进行股权投资,投资项目真实,并符合负面清单的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其解释和实际执行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 114 |
外国公司向其PRC子公司贷款监管规定
外国投资者作为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贷款,在中国境内属于外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外债管理暂行规定》、《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2020年修订)》、《外债统计监管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管理。根据本议事规则和条例,向PRC实体以外债形式提供的股东贷款无需征得外管局的事先批准。但是,这类外债必须在签订外债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外管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登记和记录。根据本议事规则,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余额”)。
2017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全覆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央行通知9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自2017年1月12日起的一年过渡期内,外商投资企业可自行决定采用现行有效的外债管理机制(现行外债管理机制)或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规定的机制(《第9号通知》)。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规定,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开展人民币或外币跨境融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企业的未偿跨境融资(以下简称未偿余额)应采用风险加权法计算,且不得超过规定的上限。中国人民银行第9号通知进一步规定,企业的风险加权未偿跨境融资上限应等于企业净资产的200%乘以宏观审慎监管参数。宏观审慎监管参数应为1。企业应当在签订相关跨境融资合同后,在提取外债款项前三个工作日前,在外管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备案。
2020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与外管局发布《关于调整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综合监管参数的通知》,进一步提升企业跨境融资余额占净资产比例至250%。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一)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余额,或(二)净资产限额,选择计算其最大外债数额。此外,一年以上的外债必须在发债前向国家发改委备案,发债人应当按照《关于推进国家发改委外债发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规定,在每次发债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外债信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于2021年1月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公司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整参数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外管局决定将公司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整参数从1.25下调至1。
股息分配条例
PRC管辖公司股利分配的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是适用于国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的《PRC公司法》和适用于外商投资公司的《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细则。根据本法律、法规、规章,PRC的境内公司和外商投资公司均须至少按税后利润的10%计提作为一般储备,直至其储备金额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在未抵销前一个会计年度的亏损之前,PRC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以前会计年度留存的利润可与本会计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一起分配。
| 115 |
有关股票奖励计划的规例
2012年2月,外管局发布了《PRC居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通知》(《股票期权规则》)。根据《股票期权规则》及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境内个人,即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PRC居民和非中国公民,除少数例外,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需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所在地分支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PRC境内居民的股票激励计划参与者必须聘请合格的PRC代理人,他们可以是PRC的境外上市公司或PRC子公司选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代表参与者办理股票激励计划的外管局登记等手续。参与者还必须保留一家境外委托机构,以处理与其行使股票期权、买卖相应股票或权益以及资金转移有关的事项。
此外,若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PRC代理人或海外委托机构发生重大变更或其他重大变化,PRC代理人需补办登记手续。PRC代理人必须代表有权行使员工股票期权的PRC居民向国家外管局或其所在地的分支机构申请PRC居民行使员工股票期权的年度外币缴付额度。PRC居民出售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及所分配的股利所获得的外汇收益,必须汇入银行账户。
与海外上市有关的规例
2006年8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PRC六家监管机构颁布了《外国投资者收购国内企业规则》(以下简称《并购规则》),该规则于2006年9月6日生效,并于2009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除其他外,《并购规则》还要求,通过收购PRC境内公司并由PRC境内企业或个人控股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为境外上市目的而组建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必须在其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前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审批程序。
2021年7月6日,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中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并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中资境外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事件。
| 116 |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发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及相关五项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境外上市试行办法》将对现行PRC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监管制度采取备案监管制度,进行全面完善和改革。根据《境外上市试行办法》,PRC境内公司寻求直接或间接在境外市场发售证券并上市,均需履行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的程序,并报送相关信息。
《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如果发行人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则该发行人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上市将被视为PRC境内公司的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i)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50%或以上由境内公司核算;(ii)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点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营运和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大部分为PRC公民或其通常居住地位于中国大陆。发行人向境外监管机构提交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必须在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还要求就控制权变更、被境外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调查或处罚、转换上市地位或上市董事会、已完成境外发行上市的发行人自愿或被迫退市等重大事件向证监会提交后续报告。
此外,《境外上市试行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明令禁止境外上市、发行:(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明令禁止的证券发行、上市;(二)经国务院主管部门依法审查认定的证券发行、上市可能危及国家安全;(三)拟进行证券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犯贪污、贿赂、贪污、最近三年内侵占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四)拟进行证券发行上市的境内公司因涉嫌刑事犯罪或者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五)该境内公司控股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股权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2023年2月24日,证监会、财政部、国家保密总局、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境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保密和档案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保密和档案规定》规定,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活动中,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境内企业和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在严格遵守PRC有关法律法规及其要求的情况下,建立健全的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采取必要措施落实保密和档案管理责任,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政府机构的工作秘密,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为境内企业的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提供相关证券服务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在PRC生成的工作原稿,应保存在PRC。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转移到境外。凡需将档案或副本转至PRC境外的,应按照PRC的有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
董事和执行干事
下表列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有关本公司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资料。
| 董事和执行干事 | 年龄 | 职位/职务 | |||
| 林雨欣 | 46 |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董事 | |||
陈晓玲 |
40 | 首席财务官,董事提名 | |||
| H·大卫·谢尔曼 | 75 |
独立董事提名人 | |||
| 马月玉 | 41 | 独立董事提名人 | |||
| 谢晨生 | 41 | 独立董事提名人 |
| * | 该个人已表示同意在本次发行结束时担任该职位。 |
以下是我们每一位执行官员和董事的简介:
| 117 |
Yuxin Lin-主席、行政总裁、董事
林雨欣,男,46岁,自2015年7月起担任NeoTV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林先生拥有副学士学位。林先生于2006年12月加入NeoTV上海公司,并于2007年12月至2015年7月担任NeoTV上海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先生于2005年6月获得时装设计与销售学院室内设计艺术副学士学位。
我们认为,林先生有资格担任董事,因为他是NeoTV上海公司的创始人,在该公司工作超过16年,并且他在电子竞技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
陈晓玲-首席财务官
陈晓玲,男,40岁,2015年7月起担任NeoTV上海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陈先生于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担任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分析师,于2011年7月至2012年2月担任熵一创投(香港)有限公司投资经理,于2012年3月至2015年6月担任上海阿特拉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陈先生于2008年11月获得伦敦Imperial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于2005年11月获得巴斯大学动力传动和运动控制理学硕士学位。
H·大卫·谢尔曼 –独立董事提名人,工商管理硕士,DBA,注册会计师
H·大卫·谢尔曼在会计、审计、财务管理、商业管理和公司治理方面拥有超过40年的经验。自1985年9月以来,谢尔曼教授一直是东北大学的全职财务管理和会计学教授。自2014年1月起,谢尔曼教授担任美国戏剧艺术学院的受托人和财务委员会主席。自2010年7月以来,他还担任财务主管和D-Tree International的董事会成员,该组织是一个非营利组织,负责开发和支持电子临床协议,使全世界的医护人员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护理。
谢尔曼教授在担任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他担任Skillful Craftsman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纳斯达克代码:EDTK)的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自2019年9月起,Sherman教授担任Newborn Acquisition Corp.的独立董事。自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他担任中国博雅教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LEU)的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2018年1月至2019年8月,他在中国融资服务公司敦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美国证券交易所代码:DXF)担任董事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主席。2011年2月至2016年5月,他在中国武汉的24K黄金首饰制造商Kingold Jewelry Inc.(Nasdaq:KGJI)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Sherman教授之前在麻省理工学院(MIT)斯隆管理学院任教,除其他学术职务外,还曾在塔夫茨医学院担任兼职教授,在哈佛商学院担任客座教授(2015年),并于2004年至2005年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司金融司总会计师办公室担任研究员。Sherman教授拥有布兰代斯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哈佛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院工商管理博士学位。他是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会员。我们认为,由于谢尔曼先生在财务会计方面的经验和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任职的经验,他完全有资格担任我们董事会的成员。
马跃宇–独立董事提名人
马跃宇在工商管理和市场营销方面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自2010年6月起,她担任中国知名鞋类产品制造商ECCO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2009年3月至2010年5月,马女士担任M传媒集团整合营销总监,2008年1月至2009年3月,她担任福布斯中国副营销总监,该公司是一家全球性媒体公司,专注于商业、投资、技术、创业、领导力和生活方式。马女士于2003年在上海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和英语双学士学位。
谢晨生–独立董事提名人
谢晨生在艺术和设计方面拥有20多年的经验。2012年7月至今任昆韵珠宝有限公司(上海)董事。在2005年至2010年期间,谢女士一直在M传媒集团担任设计部经理;她于2002年在上海大学美术学院获得艺术设计学位。她于2022年在上海荷兰欧港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 118 |
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五名董事组成,一旦我们在表格F-1上的注册声明生效,本招股说明书是其中的一部分。董事无须持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即有资格担任董事。任何董事如以任何方式,不论是直接或间接地,对与本公司订立的合约或交易,或拟与本公司订立的合约或交易有任何利害关系,均须在本公司董事会议上宣布其利害关系的性质。任何董事即使对任何合约或交易或拟议合约或交易感兴趣,仍可就该等合约或交易投票;如他这样做,他的投票即须计算在内,并可在任何董事会议上计算在内,而在该会议上,任何该等合约或交易均获考虑。我们的董事可行使公司的一切权力,借入款项、抵押或押记其经营、财产及未收回的资本,并可在借入款项时发行债权证或其他证券,或作为公司或任何第三者的任何债务、法律责任或义务的担保。
独立董事
我们的董事会已经审查了董事的独立性,采用了纳斯达克的独立性标准。基于此项审查,董事会决定H·大卫·谢尔曼、马跃宇和谢晨生三人将按照纳斯达克规则的含义实现“独立”。在作出这一决定时,我们的董事会考虑了每一位非雇员董事候选人与我们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的董事会认为与确定他们的独立性有关的所有其他事实和情况。根据纳斯达克适用规则的要求,我们预计,在本招股说明书生效后,我们的独立董事将根据需要定期举行会议,以履行其职责,包括至少每年举行一次执行会议,而非独立董事和管理层不在场。
董事会各委员会
我们会在F-1表格的注册声明生效后,立即在董事会下设立三个委员会,其中包括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计划通过三个委员会各自的章程。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说明如下。
审计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H·大卫·谢尔曼、马跃宇和谢晨生组成,并由H·大卫·谢尔曼担任主席。H·大卫·谢尔曼、马跃宇和谢晨生均符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规则第5605(c)(2)条的“独立性”要求,并符合《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认定H·大卫·谢尔曼符合“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程序以及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审计委员会除其他外将负责:
| ● | 选择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并预先核准该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允许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 根据《证券法》,审查和批准S-K条例第404项所界定的所有拟议关联方交易; |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 | 审查关于我们的内部控制是否充分的主要问题,以及根据材料控制缺陷采取的任何特别审计步骤; | |
| ● | 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审计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定期举行会议;和 | |
| ● | 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
赔偿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H·大卫·谢尔曼、马跃宇及谢晨生组成,并由马跃宇担任主席。马跃宇各人均符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规则》第5605(c)(2)条所订的“独立性”规定。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有关董事和行政人员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我们的行政总裁不得出席任何审议其薪酬的委员会会议。赔偿委员会除其他外将负责:
| ● | 检讨行政人员的整体薪酬,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
| ● | 检讨非雇员董事的薪酬,并就此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 |
| ● | 定期审查和批准任何长期激励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类似安排、年度奖金以及员工养老金和福利计划。 |
| 119 |
提名委员会。本委员会的提名委员会将由H·大卫·谢尔曼、马跃宇及谢晨生组成,并由谢晨生担任主席。谢晨生各人均符合《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规则》第5605(c)(2)条对“独立性”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挑选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决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委员会除其他外将负责:
| ● | 向董事会推荐被提名人,以供选举或重新当选为董事会成员,或被任命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在独立性、年龄、技能、经验和向我们提供服务等方面的组成情况; | |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委员会本身成员的董事名单;和 | |
| ● | 监督遵守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包括审查我们的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的遵守。 |
董事的职责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对公司负有信托责任,包括忠诚的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以及本着他们认为最符合我们利益的诚意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也必须只为适当的目的行使他们的权力。我们的董事亦有责任行使他们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一个合理审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行使的谨慎和勤奋。
我们的董事在履行他们对我们的照顾责任时,必须确保遵守我们不时修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本公司有权要求任何违反对本公司所负责任的董事赔偿损失。
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包括:
| i. |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其工作; |
| ii. | 宣布股息和分配; |
| iii. | 委任主席团成员及决定主席团成员的任期;及 |
| iv. | 行使本公司的借款权,并以本公司的财产作抵押。 |
董事任期
我们的董事可以由我们的董事会的决议选出,也可以由我们的股东的普通决议选出。我们的董事不受任期限制,任期至股东以普通决议将其免职为止。如(其中包括)董事(i)被开曼群岛法律禁止以董事身分行事;或(i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组合;(iii)死亡或被公司发现精神不健全或变得精神不健全,(iv)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辞去其职务,(v)仅以董事身分任职一段固定任期,而该任期届满,(vi)获过半数其他董事(人数不少于两名)给予退任通知(在不损害因违反任何有关向该董事提供服务的协议而提出的损害赔偿申索的原则下),或(vii)在没有特别离开董事局的情况下,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局会议。
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我们的董事会通过了一项适用于董事、高级职员和雇员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此代码的副本可在我们的网站上找到。我们打算在我们的网站上披露适用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首席会计官、财务总监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员对《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的任何修订以及对《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的任何豁免。
公司治理
根据SEC的定义,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商”。因此,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条例,我们可以选择遵守母国治理要求和其中的某些豁免,而不是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我们目前打算自愿遵循纳斯达克的大多数公司治理规则,包括关于委员会结构和董事独立性的规则,但如上所述,我们可能会选择在未来利用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给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以下豁免:
●我们的董事会多数成员由独立董事组成的规定不受限制。
| 120 |
●根据纳斯达克规则5605(c)(1)的规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必须有一份书面章程,规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这一要求可以免除。
●根据纳斯达克规则5605(d)的规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须有一份书面章程,述及薪酬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这一规定可获豁免。
●根据纳斯达克规则5605(e)的规定,免除独立董事对董事提名进行监督的要求和关于提名程序的正式书面章程或董事会决议。
●豁免适用于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规则,要求在决定给予董事和高级职员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豁免后四个工作日内披露。尽管我们要求董事会批准任何此类豁免,但我们可能会选择不按照纳斯达克规则中规定的方式披露豁免,这是外国私人发行人豁免所允许的。
●豁免某些证券发行必须获得股东批准的要求,包括股东对股票期权计划的批准。
●根据Nasdaq规则5605(b)(2)的规定,我们的董事会应定期举行只有独立董事出席的会议,这一规定可获豁免。
●免除我们制定适用于所有董事、管理人员和雇员的行为守则的要求,免除我们制定符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6节的行为守则的要求。
●如表格20-F项目7.b所界定,免除关于审查和监督所有“关联方交易”的规定。
即使我们决定将来依赖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规则5600系列和规则5250(d)中的某些规则,我们也必须遵守纳斯达克的违规通知要求(规则5625)和投票权要求(规则5640),并有一个符合规则5605(c)(3)的审计委员会,由符合规则5605(c)(2)(a)(ii)的独立性要求的委员会成员组成。
此外,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商,我们希望利用以下豁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报告义务的机会:
●免于以表格10-Q提交季度报告或以表格8-K提供当前报告,在重大事件发生后四天内披露。
●豁免第16条关于内部人士出售普通股的规定,这将比受《交易法》约束的美国公司的股东提供更少的这方面的数据。
因此,我们的股东将不会得到对那些强制遵守纳斯达克的所有公司治理要求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国内报告要求的公司股东的同样保护。只要我们继续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商,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利害关系方交易
任何董事可就任何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合约或交易投票,但须符合适用法律、经修订及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或《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规则》另有规定须获审计委员会批准,或由有关的董事会会议主席取消其资格,但须在该合约或交易的审议及对该事项的任何表决时或之前,披露任何董事在该合约或交易中的利害关系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会发出的一般性通知,表明他是任何指明公司或商号的成员,并须被视为对其后可能与该公司或商号订立的任何合约有利害关系,须当作就如此订立的任何合约有足够的利害关系声明。
赔偿责任及其他赔偿事宜的限制
开曼群岛法律允许我们赔偿我们的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和就我们的任何事务行事的高级职员因在执行他们作为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审计员的职责时所做或不做的任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费用、指控、损失、损害和开支。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我们可向我们的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及高级人员,以及其他人士,就他们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因在其各自的职位或信托内执行其职责或假定职责时所作出、同意或遗漏的任何作为而招致或承受的一切诉讼、费用、指控、损失、损害及开支,作出赔偿,但因其本身的欺诈或不诚实行为而招致或维持的(如有的话)除外。
报酬
董事可领取本公司董事会不时厘定的薪酬。每名董事均有权获偿还或预付因出席董事局会议或董事局委员会会议或股东大会而合理招致或预期会招致的一切旅费、旅店及杂费,或因履行董事职责而招致或预期会招致的一切杂费。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审查和批准董事的薪酬结构。本公司董事会可行使本公司的一切权力,借入款项、抵押或押记我们的承诺、财产、资产(现时及将来)及未收回的资本或其任何部分、在借入款项时发行债权证、债权证及其他证券,或作为本公司或任何第三者的任何债务、法律责任或义务的担保。
| 121 |
行政赔偿
以下是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为我们的每一位执行干事和董事支付的报酬:
| 姓名和主要职务 | 年份 | 薪金(人民币)([1]) | 奖金(人民币) | 期权奖励(人民币) | 所有其他补偿(人民币) | 共计(人民币) | ||||||||||||||||||
| 林育新,主席兼行政总裁 | 2020 | 300,000 | 25,000 | - | - | 325,000 | ||||||||||||||||||
| 2021 | 336,000 | - | - | - | 336,000 | |||||||||||||||||||
| 2022 | ||||||||||||||||||||||||
| 陈晓玲,首席财务官 | 2020 | 216,000 | 18,000 | - | - | 234,000 | ||||||||||||||||||
| 2021 | 240,000 | - | - | - | 240,000 | |||||||||||||||||||
| 2022 | ||||||||||||||||||||||||
([ 1 ])反映作为NeoTV上海公司首席执行官和CFO支付的薪酬
与指定执行干事的协议
我们已与每名行政人员订立雇佣合约。根据雇佣协议(该协议的格式已作为本登记声明的附件 10.1存档),我们聘用每名行政人员,首期任期为三年,由2022年6月至2025年5月,经双方同意,可于本雇佣任期届满前[ 30 ]天续聘。公司同意聘任林雨欣先生为首席执行官,在上海工作,月薪人民币28000元,每周工作8小时(每月40小时)。公司同意聘任陈晓玲先生为CFO,工作地点:上海,月薪人民币20000元,每周8(月40)工作时间。
雇用协议可在公司与高级职员进行和平谈判后终止。如有争议,将提交工作人员住所地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仲裁法院审理。每一名执行干事同意在雇用协议到期期间和之后严格保密地持有任何机密信息,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公司或其他实体披露任何机密信息。
董事薪酬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公司没有向其唯一董事林雨欣支付任何补偿,因为他担任董事。上表所列薪酬反映了行政事务的报酬。
赔偿责任及其他赔偿事宜的限制
《开曼公司法》并未限制公司备忘录和章程细则对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的规定的范围,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种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本公司经修订及重订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容许就高级人员及董事以其身分所招致的损失、损害、费用及开支,向高级人员及董事作出赔偿,但该等损失或损害是由于该等董事或高级人员不诚实或故意欺诈而引起的。
关于根据上述条款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引起的责任进行赔偿的问题,我们已获悉,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 122 |
下表列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每名执行人员及董事、每名我们所知实益拥有超过5%普通股的人士,以及每名执行人员及董事作为一个整体对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除另有说明外,所有股份均为直接拥有,所示百分比基于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25,381,000股和本次发行结束后已发行的[ ]股。
| 本次发行前实益拥有的普通股 | 本次发行后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未行使超额配股权) | 本次发行后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超额配股权已全部行使) | ||||||||||||||||||||||
| 有益 | 百分比 | 编号 | 百分比 | 编号 | 百分比 | |||||||||||||||||||
| 董事和执行干事: | ||||||||||||||||||||||||
| 林育新,主席、首席执行官兼董事(1) | 16,830,000 | 66.3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全体董事和执行干事(5人): | 16,830,000 | 66.31 | % | [●] | [●] | % | [●] | [●] | % | |||||||||||||||
| 其他≥ 5%的实益拥有人 | - | - | - | - | - | - | ||||||||||||||||||
| ZYD控股有限公司(2) | 6,250,000 | 24.62 | % | - | - | - | - | |||||||||||||||||
| (1) | 这些股份由LinYX控股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林先生是LinYX Holding Limited的100%拥有人,对LinYX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并被视为LinYX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 |
| (2) | 周颖迪是ZYD Holding Limited的100%拥有人,对ZYD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股份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并可被视为ZYD Holding Limited持有的股份的实益拥有人。 |
如本表所用,“实益所有权”是指对某一证券拥有表决权或指示其表决的唯一或共有的权力,或对某一证券拥有唯一或共有的投资权(即处分或指示处分某一证券的权力)。此外,为本表的目的,自任何日期起,某人被视为对其有权在该日期后60天内取得的任何担保拥有“实益所有权”。
上述人士对上述股份拥有充分的投票权和投资权。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如果一个人(或一群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分享对该证券的投票权或指使其投票的权力,或拥有对该证券的处分或指使其处分的权力,则该人(或一群人)被视为该证券的“实益拥有人”。因此,一个以上的人可被视为同一担保的受益所有人。任何人亦被视为任何证券的实益拥有人,而该人有权在60天内取得该等证券,例如购买我们普通股的期权或认股权证。
主要股东
除上述情况外,我们的有投票权证券并无5%或以上的实益拥有人。本公司并非由另一公司或任何外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我们并不知悉任何安排,而该等安排的运作在其后的日期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改变。
在2021年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NeoTV的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Yuxin Lin先生向NeoTV上海公司借款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元(约合791,269美元)。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林雨欣先生从上海NeoTV公司借款共计人民币5,110,000元(折合762,903美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应收林宇新先生的款项为人民币10,410,000元(1,554,172美元)。借款是免息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这笔款项已全部偿还。
在2020年9月1日,我们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可以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的贷款期限内借入最多20,000,000元人民币。信贷融资协议由NeoTV的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短期融资未使用信贷额度共计人民币17,404,356元。
| 123 |
2021年11月20日,我们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续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我们可以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的贷款期限内,借入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计入截至签署日的未偿还借款。信贷融资协议由林雨欣先生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我们的短期融资未使用信贷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5,010,000元(2,240,934美元)和人民币10,100,000元(1,507,890美元)。要使用这些未使用的信贷额度,我们必须征得贷款人的同意,并遵守财务契约,如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资金等。截至本报告日期,我们一直遵守这些财务契约。
私人配售
参见“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关联交易的政策和程序
我们的董事会正计划为这次发行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批准所有关联方交易。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我们的事务受不时修订和重申的公司备忘录和章程、开曼群岛的《开曼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的《开曼公司法》(以下简称《开曼公司法》)以及开曼群岛的普通法管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公司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一)49,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二)10,000,000股优先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 25,381,000 ]股普通股已发行在外,无优先股已发行在外。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均未缴款。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有[ ● ] [ ______ ]股普通股发行在外,前提是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权。
我们的备忘录和条款
以下有关本公司股本的说明及本公司不时修订的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条文,均为摘要,并不完整。请参阅我们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其副本已作为证物送交注册说明书存档,而本招股章程是其一部分(在本节中分别称为“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我们公司的物件。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公司的目标是不受限制的,我们有充分的权力和权力执行任何不受开曼群岛法律禁止的目标。
普通股。
我们所有已发行和已发行的普通股均已缴足,不可评税。我们的普通股是以记名形式发行的,并在我们的会员名册登记时发行。除非董事会另有决定,否则每名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人士将不会收到有关该等普通股的证明书。非开曼群岛居民的我国股东可自由持有其普通股并投票。我们不得向无记名股东发行股票或认股权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分为1)49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和2)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优先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共有25,381,000股普通股已发行在外。在符合《开曼公司法》和我国《章程》关于赎回和购买股票的规定的情况下,董事拥有一般和无条件的权力,可在其决定的时间和条款和条件下,向这些人分配(有或没有确认放弃的权利)、授予任何未发行股票的期权或以其他方式处理任何未发行股票。董事可溢价或平价处理未发行的股份,或在股息、投票权、资本回报或其他方面享有或不享有优先、递延或其他特别权利或限制。除非根据《开曼公司法》的规定,否则不得折价发行股票。董事可拒绝接受任何股份申请,并可因任何理由或无理由而全部或部分接受任何申请。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有[ ● ]股普通股发行和流通。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股票将于[ ● ]日或前后在纽约纽约发行结束时在承销商付款的情况下交付。
上市
我们已申请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NTV”。
转让代理人及注册官
普通股的转让代理人和登记人是[ ● ],地址是[ ● ]。
股息。
在不违反《开曼公司法》的规定以及任何一类或多类股份根据本条款所享有的任何权利的前提下:
| i. | 董事可宣布从我们合法可用于该目的的基金中派发股息或分派股息;及 | |
| ii. | 我们的股东可以普通决议宣布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数额。 |
根据《开曼公司法》关于适用公司股份溢价账户的要求,并经普通决议批准,股息也可从任何股份溢价账户中宣布和支付。董事在向股东支付股息时,可以现金或实物支付。
除非股份附带的权利规定,否则股息不得计息。
| 124 |
投票权。
股东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在有权就此种行动进行表决的股东的正式召集和法定人数的年度大会或特别大会上采取,或以书面决议代替大会。在举手表决时,每一股东有权投一票,或在投票表决时,每一股东有权对每一普通股投一票,并作为一个单一类别对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进行表决。任何股东大会的表决都是举手表决,除非要求进行投票。该会议的主席或至少两名亲自出席的股东或有权投票的代理人,或任何一名或多名单独或合计持有对该决议有表决权的所有人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表决权的股东,均可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大会所需的法定人数包括一名或多名出席本公司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如果股东是法人,则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股东大会可以由我们的董事会主动召集,也可以由在股东大会上拥有不少于百分之十投票权的股东向董事提出要求。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任何其他股东大会的召开都需要至少七个整日的提前通知。
股东在会议上通过的普通决议要求获得在会议上所投未发行股份所附票数的简单多数票的赞成票,而特别决议则要求获得不少于在会议上所投未发行股份所附票数的三分之二的赞成票。如更改名称或更改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等重要事项,将需要一项特别决议。
股份权利的变更
每当我们的资本被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时,任何类别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可经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不少于三分之二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而更改,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亲自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单独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的决议的批准而更改。
除非某一类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否则授予持有任何一类股份的股东的权利不应被视为因创设或发行与该类别现有股份同等的其他股份而改变。
股本变动
在不违反《开曼公司法》的情况下,我们的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
| i. | 以该普通决议所定数额的新股份增加我们的股本,并附加该普通决议所列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 | |
| ii. | 合并并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股本分成比我们现有股份更大的股份; | |
| iii. | 将我们的全部或任何缴足股份转换为股票,并将该股票重新转换为任何面值的缴足股份; | |
| iv. | 将我们的股份或其中任何股份细分为数额小于所定数额的股份,但在细分中,每一减少的股份的已付款额与未付款额(如有的话)之间的比例,须与所减少的股份的比例相同;及 | |
| v. | 注销在该普通决议通过之日尚未被任何人采取或同意被任何人采取的股份,并将我们的股本数额减去如此注销的股份数额,或者,就无面值的股份而言,减少我们的资本分成的股份数目。 |
根据《开曼公司法》和目前赋予持有某一类股份的股东的任何权利,我国股东可通过特别决议以任何方式减少其股本。
股份追讨及没收
在符合配发条款的规定下,董事可就其股份的任何未缴款项(包括任何溢价)向股东催缴,而每名股东须(但须接获至少14个整日的通知,指明何时及何地须缴付款项)向我们缴付其股份的催缴款额。登记为股份共同持有人的股东有连带责任支付与该股份有关的所有催缴款项。如赎回在到期和应付后仍未支付,则到期和应付的人应支付自到期和应付之日起的未支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按股份分配条款或赎回通知中确定的利率支付,或如未确定利率,则按每年百分之十的利率支付。董事可免除全部或部分利息的支付。
我们对以股东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不论是否缴足股款)(不论是单独登记或与他人共同登记)享有第一和最高留置权。留置权适用于股东或股东财产应付给我们的所有款项:
| i. | 单独或与任何其他人联合,不论该其他人是否为股东;和 | |
| ii. | 不管这些钱现在是否可以支付。 |
董事可在任何时间宣布任何股份全部或部分免除本章程条文的股份留置权。
我们可按董事决定的方式,出售任何现时须支付留置权的款项的股份,但如该等款项已获发出应付的适当通知(由本章程细则订明),而在该通知被当作根据本章程细则发出的日期起计14个整日内,该通知并未获遵从。
| 125 |
无人认领的股息
在到期支付后六年内仍未领取的股息,将被公司没收,并不再继续由公司拖欠。
没收或交出股份
如股东没有缴付任何资本催缴,董事可向该股东发出不少于14个整日的通知,要求缴付款项,并指明尚未缴付的款额,包括可能已累积的利息、我们因该人的失责而招致的任何开支,以及缴付款项的地点。该通知亦须载有警告,如该通知未获遵从,该通知所关乎的股份将会被没收。
如该通知未获遵从,董事可在收到该通知所规定的付款前,决定没收该通知标的的任何股份(该没收须包括就该被没收股份而须支付的所有股息或其他款项,而该等款项在该没收前并未支付)。
被没收的股份可按董事决定的条款和方式出售、重新分配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并可在出售、重新分配或处置前的任何时间,按董事认为适当的条款取消没收。
任何人的股份已被没收,即不再是被没收股份的股东,但即使被没收,仍须向我们缴付他在没收日期就该等股份而须向我们缴付的所有款项,连同自没收或移交日期起至付款为止的所有开支及利息,但如我们收到全部未付款项,他的法律责任即告终止。
由董事或秘书作出的声明,不论是法定声明或经宣誓作出的声明,即为作出该声明的人是我们的董事或秘书,以及该等股份已在某一特定日期被没收或交还的确凿证据。
股票溢价账户
董事应设立一个股份溢价账户,并应不时将该账户的贷记额记入与发行任何股份或出资或《开曼公司法》要求的其他金额所支付的溢价金额或价值相等的金额。
赎回及购买自有股份
在符合《开曼公司法》和目前赋予持有某一类股份的股东的任何权利的前提下,我们可以通过董事的行动:
| i. | 发行可赎回或可赎回的股份,由我们或持有该等可赎回股份的股东选择,按我们的董事在发行该等股份前所决定的条款及方式发行; | |
| ii. | 经持有某一类别股份的股东以特别决议同意,更改该类别股份所附带的权利,以规定该等股份须按董事在更改时所决定的条款及方式赎回或可由我们选择赎回;及 | |
| iii. | 按照董事在购买时确定的条款和方式购买我们自己的任何类别的全部或任何股份,包括任何可赎回股份。 |
我们可以按照《开曼公司法》授权的任何方式,包括从资本、我们的利润和新发行股票的收益的任何组合中,支付赎回或购买我们自己的股票的款项。
董事在就赎回或购买股份支付款项时,如获该等股份的配发条款或适用于该等股份的条款授权,或经与持有该等股份的股东达成协议以其他方式授权,则可以现金或实物(或部分以其中一种和部分以另一种方式)支付。
| 126 |
股份转让
在符合本条款规定的任何适用要求的前提下,只要普通股的转让符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的适用规则,股东可以通过填写一份共同形式的转让文书或纳斯达克规定的转让文书或董事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转让文书,将普通股转让给另一人:
| i. | 普通股由该股东或代表该股东缴足;及 | |
| ii. | 普通股部分支付的,由该股东和受让人支付或代表该股东和受让人支付。 |
转让人应被视为仍为股份持有人,直至受让人的姓名被记入本公司的股东名册。
凡有关的普通股未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或不受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规则规限,我们的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拒绝登记任何尚未缴足股款或受公司留置权规限的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亦可拒绝登记该等股份的任何转让,除非:
| i. | 转让书连同与其有关的普通股的证明书及我们的董事会为证明转让人有权进行转让而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一并交回我们; | |
| ii. | 转让文书只涉及一类股份; | |
| iii. | 如有需要,转让书须盖上适当的印章; | |
| iv. | 所转让的股份已全部付清,且无任何对我们有利的留置权; | |
| v. | 与转让有关的任何费用均已支付给我们;及 | |
| vi. | 转让不超过四个共同持有人。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必须在递交转让书的日期后三个月内,向每一转让人和受让人发出拒绝登记的通知。
经在一份或多于一份报章或以电子方式刊登广告而发出的通知发出后,转让登记可在董事会不时以其绝对酌情决定权决定的时间及期间内,暂停进行,而我们的会员名册亦可在该等时间及期间内关闭。但是,转让登记不得暂停,登记册在任何一年内不得关闭超过30天。
查阅簿册及纪录
根据《开曼公司法》,我们的普通股持有者没有一般权利查阅或获取我们的会员登记册或公司记录的副本。
大会
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根据《开曼公司法》,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因此,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在每年举行一次大会,作为年度大会。任何周年大会均须在董事会决定的时间及地点举行。除周年大会外,所有大会均称为特别大会。
董事可在其认为适当的时候召开大会。大会也应在有权出席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一名或多名股东的书面要求下召开,这些股东(合计)按照本章程的通知规定在大会上拥有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表决权,并指明会议的目的,并由提出要求的每一名股东签署。如果董事在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1个整日内未召开大会,要求召开大会的股东或其中任何一方可在21个整日期间结束后三个月内自行召开大会,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因董事未召开会议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应由我方偿还。
有权出席大会并在大会上投票的股东,应至少提前7个整日发出大会通知。通知应指明会议的地点、日期和时间以及该事项的一般性质。此外,如某项决议是作为一项特别决议提出的,则该决议的案文应提供给所有股东。每次大会的通知亦须发给董事及核数师。
| 127 |
在不违反《开曼公司法》的情况下,经单独或集体持有大会所有有表决权的人至少90%表决权的股东同意,可在较短时间内通知召开大会。
法定人数应包括一名或多名股东出席(无论是亲自出席还是由代理人代表出席),这些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少于在该大会上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三分之一。
在大会指定的时间起计15分钟内或在大会期间的任何时间,未达到法定人数的,应股东要求召开的大会应予取消。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会议须押后7天,或押后7天,或押后至董事所决定的其他时间或地点。
经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同意,主席可宣布会议休会。当会议休会超过七个整日时,应按照本条款发出休会通知。
在任何大会上,提交大会表决的决议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除非会议主席或至少两名有权就决议投票的股东或一名或多名出席会议的股东要求(在宣布举手表决结果之前或在宣布表决结果时)以投票方式表决,他们合计持有所有有权就该决议投票的人不少于百分之十的表决权。除非要求进行投票,否则主席就一项决议的结果发表声明并在会议记录中记入这方面的内容,即为举手表决结果的确凿证据,而无需证明赞成或反对该决议的票数或比例。
如有人妥为要求进行投票,投票须按主席指示的方式进行,而投票的结果须当作是要求进行投票的会议的决议。
在表决平等的情况下,无论是举手表决还是投票表决,进行举手表决或要求进行投票的会议的主席均无权进行第二次或决定性投票。
董事
我们可不时以普通决议订定获委任的董事的最高人数及最低人数。根据章程,我们最少须有一名董事,而最高董事人数则不受限制。
董事可由普通决议委任或由董事委任。任何任命都可以是为了填补空缺,也可以是为了增补一名董事。
除非董事的薪酬由股东以普通决议决定,否则董事有权获得董事决定的薪酬。
董事的持股资格可由我们的股东以普通决议确定,除非并在此之前确定,不需要股份资格。
董事可藉普通决议罢免。
董事可随时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而辞职。除非通知指明另一日期,否则该董事在通知送达我们的日期须当作已辞职。
在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在下列情况下,可立即终止董事职务:
| ● | 开曼群岛法律禁止他担任董事; | |
| ● | 破产人或与其债权人一般作出安排或组合; | |
| ● | 他通知我们辞职; | |
| ● | 他只担任过一段固定任期的董事,任期届满; | |
| ● | 接受治疗的注册医生认为,他在身体上或精神上不能以董事身分行事; | |
| ● | 其他过半数董事(人数不少于两名)已通知他撤职(但不影响任何因违反与该董事提供服务有关的协议而提出的损害赔偿要求); | |
| ● | 他须受任何与精神健康或不称职有关的法律规限,不论是藉法院命令或其他方式;或 | |
| ● | 未经其他董事同意,连续六个月缺席董事会议。 |
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及公司治理委员会各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的多数成员应为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a)(2)条所指的独立成员。审计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他们都应是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第5605(a)(2)节所指的独立董事,并将符合《交易法》第10A-3条或第10C-1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
董事的权力及职责
根据《开曼公司法》和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的规定,我们的业务应由董事管理,他们可以行使我们的所有权力。董事的任何事先作为不得因我们的备忘录或章程的任何后续变更而无效。不过,在《开曼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股东可通过特别决议确认董事的任何先前或将来的行为,否则将违反其职责。
董事可将其任何权力转授予任何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一名或多于一名无须为股东的人士组成,并可包括非董事,但须以该等人士的过半数为董事为限;任何如此组成的委员会在行使如此转授的权力时,须符合董事施加于该委员会的规例。在本次发行首次结束时,我们的董事会将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 128 |
董事会可设立任何地方或分区董事会或机构,并将其管理我们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事务的权力和权力(有权转授)授予董事会,并可委任任何人为地方或分区董事会的成员,或经理或代理人,并可确定其薪酬。
董事可不时及在任何时间藉授权书或以他们决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委任任何人为我们的代理人,不论是一般的或就任何特定事宜而委任该人为我们的代理人,不论该人是否有权转授该人的全部或任何权力。
董事可不时及随时藉授权书或以他们决定的任何其他方式,委任任何由董事直接或间接提名的人为我们的代理人或获授权的签字人,并可在他们认为适当的期限内及在符合他们认为适当的条件下,委任该等人为我们的代理人或获授权的签字人。然而,权力、权力和酌处权不得超过董事根据《章程》所赋予或可行使的权力、权力和酌处权。
董事会可罢免任何如此委任的人,并可撤销或更改该项转授。
董事可行使我们的一切权力,借入款项,抵押或押记其现时及未来的承作、财产及资产,以及未收回的资本或其任何部分,以发行债权证及其他证券,不论是直接或作为我们或我们的母公司(如有的话)或我们或任何第三方的附属承作的任何债务、责任或义务的抵押担保。
只要本公司的股份在指定证券交易所上市,任何董事作为董事,不得就其拥有权益的任何合约、交易、安排或建议(连同任何与他有关系的人的权益)投票,而该等合约、交易、安排或建议(并非凭藉其直接或间接于本公司的股份或债权证或其他证券的权益,或凭藉本公司的其他权益,或凭藉本公司的权益,或凭藉本公司的权益,或凭藉本公司的权益而投票,亦不得将他计算在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内,但(在没有下述情况以外的其他重大利益的情况下)这些禁止均不适用于:
(a)就下列事项提供任何担保、保证或赔偿:
一、他或任何其他人为我们或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的利益而借出的款项或承担的债务;或
ii.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的债务或义务,而该等债务或义务是由董事本人根据担保或弥偿或提供担保而单独或与他人共同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的;
(b)凡我们或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正在发行证券,而该等证券是由董事作为证券持有人有权或可能有权参与的,或由董事参与或可能参与的包销或分包销;
(c)影响他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的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任何合约、交易、安排或建议,而不论他是以高级人员、股东、债权人或其他方式拥有权益,但他(连同与他有关系的人)据他所知并不持有代表该法人团体(或他的权益所依赖的任何第三法人团体)任何类别股本的百分之一或以上的权益,或有关法人团体的股东可享有的表决权的权益;
(d)为我们或我们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的利益而就任何安排所作或将要作的任何作为或事情,而根据该安排,他作为董事并无获给予一般不给予该安排所关乎的雇员的特权或利益;或
(e)任何与为任何董事购买或维持保险有关的事宜,以应付任何赔偿责任,或(在《开曼公司法》允许的范围内)向董事作出弥偿,由一名或多于一名董事为针对他或他们的法律程序进行辩护而资助开支,或为使该等董事避免招致该等开支而作出的任何事情。
任何董事作为董事,可就其拥有并非实质权益或上述权益的任何合约、交易、安排或建议投票(并计算在法定人数之内)。
| 129 |
利润资本化
董事可决定将下列资产资本化:
| (a) | 我们的利润中不需要支付任何优惠股息的任何部分(无论这些利润是否可供分配);或者 | |
| (b) | 任何记入我们的股份溢价帐户或资本赎回储备(如有的话)的款项。 |
决定资本化的数额必须拨给股东,如果它是以股息和同样的比例分配的话,本应有权得到它。
清算权
如果我们被清盘,股东可根据《章程》和《开曼公司法》要求的任何其他制裁,通过一项特别决议,允许清算人做以下一项或两项:
| i. | 在股东之间对我们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进行实物分割,并为此目的对任何资产进行估值,并决定如何在股东或不同类别的股东之间进行分割;和 | |
| ii. | 将全部或任何部分资产归属受托人,以使股东及有责任为清盘作出贡献的人受益。 |
董事们有权代表我们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交一份要求我们清盘的请愿书,而无需得到大会通过的一项决议的批准。
成员登记册
根据《开曼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一份成员登记册,并应在登记册上登记:
| (a) | 股东的姓名和地址,以及每个成员所持股份的声明,其中: | |
| (b) | 用数量区分每一份额(只要该份额有数量); | |
| (c) | 确认每个成员的股份已支付或同意视为已支付的数额; | |
| (d) | 确认每个成员所持股份的数目和类别;以及 | |
| (e) | 确认成员所持有的每一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如果具有表决权,该表决权是否为有条件的; | |
| (f) | 任何人的姓名作为股东记入登记册的日期;及 | |
| (g) | 任何人不再是股东的日期。 |
根据《开曼公司法》,我们公司的股东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表面证据(也就是说,除非被反驳,否则股东名册将对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根据《开曼公司法》,登记在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对其在股东名册上的名称设定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本次发行完成后,会员名册将立即更新,以记录和实施我们向托管人或其代名人发行股票的情况。一旦我们的股东名册得到更新,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拥有与其姓名相对应的股份的合法所有权。
如任何人的姓名被错误地记入或遗漏在我们的会员名册内,或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股东的事实没有记入或不必要的延迟记入名册内,受屈的人或股东(或我们公司或我们公司本身的任何股东)可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命令更正该登记册,而法院可拒绝该申请,或如信纳案件的公正性,可拒绝该申请,发出命令,要求更正登记册。
优先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并无发行任何优先股。根据本备忘录及章程细则,在任何系列的优先股发行前,我们的董事须以董事决议订定该系列的以下条文:
| ● | 该系列的名称及构成该系列的优先股数目; | |
| ● | 除《公司法》规定的任何表决权外,该系列股份是否还应拥有表决权,如果有,该表决权的条款可能是一般性的,也可能是有限的; | |
| ● | 就该系列而须支付的股息(如有的话),不论该等股息是累积的,如有的话,该等股息是从什么日期、条件及日期开始支付的,该等股息相对于就任何其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的优先股而须支付的股息的优先权或关系; |
| 130 |
| ● | 优先股或该等股份是否须由公司赎回,如是,赎回的时间、价格及其他条件; | |
| ● | 在公司自愿或非自愿清盘、解散或清盘,或在任何资产分配时,该系列优先股须支付的款额,以及该系列优先股持有人的权利; | |
| ● | 该等系列的优先股是否须受退休或偿债基金的运作所规限,如是,任何该等退休或偿债基金须适用于为退休或其他公司目的购买或赎回该等系列的优先股的范围及方式,以及与退休或偿债基金的运作有关的条款及条文; | |
| ● | 该系列的优先股是否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任何其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的优先股或任何其他证券,如果是,价格或价格或转换率或交换率,调整方法(如有),以及转换或交换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 | |
| ● | 任何优先股或该等系列在公司支付股息或作出其他分配时,以及在公司购买、赎回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现有股份或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股份时,该等限制或限制(如有的话)在任何优先股或该等系列股份尚未发行时有效; | |
| ● | 公司产生负债或发行任何额外股份(包括该系列股份或任何其他类别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额外股份)时的条件或限制(如有的话);及 | |
| ● | 任何其他权力、优先权和相对、参与、选择和其他特殊权利,以及任何其他类别的股份或任何其他系列优先股的任何资格、限制和限制。 |
豁免公司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开曼公司法》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开曼群岛《开曼公司法》区分了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以外经营业务的公司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对豁免公司的要求与对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但对未持有在开曼群岛经营业务许可证的豁免公司而言:
| ● | 获豁免的公司无须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股东周年申报表; | |
| ● | 获豁免的公司的会员名册无须开放供查阅; | |
| ● | 获豁免的公司无须举行周年大会; | |
| ● | 获豁免的公司不得邀请开曼群岛的公众认购其任何证券; | |
| ● | 获豁免的公司不得发行可转让或无记名股票; |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就未来征收任何税项而取得保证(此种保证在一审中通常为期20年); |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在另一法域以延续方式注册,并可在开曼群岛撤销注册; |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注册为有限存续期公司;及 |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限于该股东未支付的公司股份的金额。
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中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本次发行结束后,拟遵守纳斯达克资本市场规则,以取代母国惯例。
| 131 |
公司法的差异
《开曼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国较早的《公司法》,但没有遵循英国最近颁布的法规,因此,《开曼公司法》与现行的《英格兰公司法》之间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开曼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下文概述了适用于我国的《开曼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某些重大差异。
合并及类似安排
开曼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和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但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允许这种合并或合并。为此目的,(a)“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并将其经营、财产和负债归属于作为存续公司的其中一个公司;(b)“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组成公司合并为一个新的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经营、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实施此种合并或合并,每一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一份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然后必须得到(a)每一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的授权,以及(b)该组成公司的组织章程中可能指明的其他授权(如果有的话)的授权。合并或合并的书面计划必须提交给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处长,并附有关于合并公司或存续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声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清单以及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副本的承诺,合并或合并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开曼母公司与其一家或多家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股东决议的授权。为此目的,子公司是指母公司拥有至少90%有表决权的已发行股份的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这一要求,否则必须征得组成公司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一持有人的同意。
除某些有限的情况外,开曼群岛组成公司的股东如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有权在对合并或合并持异议时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协议,将由开曼群岛法院确定),但持异议的股东必须严格遵守《开曼公司法》规定的程序。持不同政见者权利的行使将使持不同政见者无法行使他或她可能因持有股份而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为由寻求救济的权利除外。
此外,还有一些法律规定便利公司的重建和合并,条件是这种安排得到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为此目的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并参加表决的股东或类别股东或债权人(视情况而定)价值的百分之七十五(75%)的批准。会议的召开以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持异议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明不应批准交易的观点,但如果法院确定:
| ● | 关于法定多数票的法定规定已得到满足; | |
| ● |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得到了公平的代表; | |
| ● | 该安排可由该类别的聪明及诚实的人就其利益行事而合理地批准;及 |
| 132 |
| ● | 根据《开曼公司法》的其他一些条款,这种安排不会受到更适当的制裁。 |
当收购要约在四个月内被受影响股份的90%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在自该四个月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两个月期限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按照要约的条款转让该等股份。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在已获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表明存在欺诈、恶意或串通行为,否则不可能成功。
如果一项安排和重组因此得到批准和认可,或者如果一项收购要约被提出和接受,持不同政见的股东将不享有与评估权相类似的权利,否则,特拉华州公司的持不同政见的股东通常可以享有评估权,从而有权以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获得现金付款。
股东诉讼
在原则上,我们通常是起诉作为公司对我们所做的错误的适当原告,并且作为一般规则,小股东不得提起派生诉讼。然而,根据在开曼群岛极有可能具有说服力的英国法律当局,可以预期开曼群岛法院将适用和遵循普通法原则(即Foss诉Harbottle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以便允许非控股股东对一家公司提起集体诉讼或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派生诉讼,对以下事项提出质疑:
| ● | 对公司而言是非法或越权的行为,因此不能得到股东的批准; | |
| ● | 虽然不是越权行为,但需要获得未获得的合格(或特别)多数(即超过简单多数)的授权的行为;和 | |
| ● | 构成“欺诈少数人”的行为,其中不法分子本身控制着公司 |
董事及执行人员的赔偿及责任限制
开曼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章程对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作出规定的程度,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种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作出赔偿。我们的备忘录及章程细则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须就以下事项向每名现任或前任秘书、董事(包括候补董事)及其他高级人员(包括投资顾问或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个人代表作出赔偿:
| (a) | 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在处理我们的业务或事务或在执行或履行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酌处权时招致或承受的一切诉讼、法律程序、讼费、费用、费用、开支、损失、损害或法律责任;及 | |
| (b) | 但不限于上文(a)段,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或法庭为涉及我们或我们事务的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不论是否成功)辩护(不论是否成功)而招致的一切费用、开支、损失或法律责任。 |
然而,任何该等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不得就其本身不诚实而引起的任何事宜而获赔偿。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可以支付或同意支付由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就上述任何事项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费用,条件是该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必须偿还我们所支付的款项,但最终裁定该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无须就该等法律费用作出赔偿。
这种行为标准一般与《特拉华总公司法》所允许的特拉华公司相同。此外,我们计划与我们的董事及高级行政人员订立补偿协议,向这些人士提供超出我们的备忘录及章程所规定的额外补偿。
| 133 |
至于根据上述条文可准许我们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就《证券法》所引起的责任作出赔偿,我们已获悉,证交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证券法》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
董事的信托责任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责任。这项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本着诚意行事,而通常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也会谨慎行事。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告知自己并向股东披露与重大交易有关的所有合理可得的重要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或她合理地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他或她不得利用他或她的公司职位谋取个人利益或利益。这一义务禁止董事自行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职员或控股股东拥有的任何利益,而这些利益一般不是由股东分享的。一般而言,董事的行动被推定是在知情的基础上,本着诚意和诚实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而作出的。然而,这一推定可被违反一项信托义务的证据所反驳。如果董事就某项交易提出此种证据,董事必须证明该交易在程序上的公正性,并证明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董事对公司负有三种责任:(一)法定责任、(二)信托责任和(三)普通法责任。《开曼公司法》对董事规定了若干法定职责。开曼群岛董事的受托责任并未编纂,但开曼群岛法院认为,董事负有下列受托责任:(a)有义务按照董事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诚意行事;(b)有义务为授予的目的行使其权力;(c)有义务避免在未来束缚其酌处权;(d)有义务避免利益冲突和职责冲突。董事所负的普通法责任,是指在执行与该董事就该公司所执行的职能相同的职能的人所能合理预期的技巧、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以及按照与其所拥有的任何特定技能相称的谨慎标准行事的技巧、谨慎和勤勉,使他们能够达到比没有这些技能的董事更高的标准。我们的董事在履行他们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必须确保遵守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并不时予以修订和重申。如果我们的任何董事所负的某些责任被违反,我们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股东提案
根据《特拉华总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但须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但根据普通法,特拉华州公司一般向股东提供提出提案和提名的机会,条件是他们必须遵守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可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不得召开特别会议。
《开曼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在开会或要求召开大会之前提出业务的任何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以在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中规定。本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规定,如任何股东就要求召开大会的事项在大会上拥有不少于10%的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应召开一次特别大会,并在该次大会上将所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然而,我们的《备忘录及章程》并没有规定我们的股东有权将任何建议提交股东周年大会或不是由股东召集的特别大会。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我们在法律上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周年大会。
| 134 |
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总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具体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有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权,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选票投给单一董事,从而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开曼群岛法律不禁止累积投票,但我们的条款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我们的股东在这一问题上得到的保护或权利并不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董事的免职
根据《特拉华总公司法》,拥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的情况下,才可因由被免职,但公司证书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我们的任何董事都可以由我们的股东以普通决议罢免。
与有关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载有一项适用于特拉华州公营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根据该法规,除非该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证书或经其股东批准的章程而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管辖,否则禁止该公司在“有关股东”成为有关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与该“有关股东”进行某些企业合并。有关股东一般是指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5%或以上的人或集团,或该公司的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并在过去三年内拥有该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15%或以上的人或集团。这会限制潜在收购者对标的进行两级出价的能力,在这种出价中,所有股东将不会受到平等对待。除其他事项外,如果在该股东成为利害关系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利害关系股东的交易,则该规约不适用。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者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谈判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各类保护。然而,虽然开曼群岛法律没有对公司与其重要股东之间的交易作出规定,但它确实规定,此类交易必须是真诚地进行,以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并为适当的公司目的,而不是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清盘
根据《特拉华总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议,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100%总投票权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解散是由董事会提出的情况下,才能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予以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列入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根据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清盘,如果公司无法偿付到期债务,则可由其成员的普通决议清盘。法院有权在若干具体情况下下令清盘,包括在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情况下。
股份权利的变更
根据《特拉华总公司法》,除非公司证书另有规定,公司可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多数同意的情况下变更该类别股份的权利。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及章程细则,如果我们的股本被分成多于一类股份,则任何该等类别所附带的权利,在不受任何当其时附属于任何类别的权利或限制的情况下,只有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三分之二的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股份持有人的单独会议上通过的特别决议的批准下,才可作出重大的不利更改。
| 135 |
管理文件的修订
根据《特拉华总公司法》,只有在董事会通过并宣布公司成立证书可取,并经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过半数批准的情况下,才可对公司成立证书进行修订,而章程可在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过半数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修订,如在公司成立证书中有此规定,也可由董事会进行修订。根据《开曼公司法》,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只能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加以修改。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票的投票权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此外,在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的所有权门槛。
董事发行股份的权力
根据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我们的董事会有权发行或分配股票或授予期权和认股权证,无论是否有优先、递延、合格或其他特殊权利或限制。
证券发行历史
自成立以来,公司发行了以下普通股,但未根据《证券法》进行证券登记。
2022年6月17日,即NeoTV成立之日,NeoTV向以下实体发行了总计5,000,000股普通股,购买价格为每股0.0001美元或总购买价格为500美元,涉及NeoTV的成立和相关组织事项:(i)向LinYX Holding Limited发行了4,443,999股股份,该公司由我们的董事长、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林先生100%拥有,(ii)向注册人发行了一(1)股股份,随后转让给LinYX Holding Limited,(iii)向ZYD Holdings Limited发行了290,500股股份,周女士拥有100%实益所有权的实体,以及(iv)向三个实体发行的合计265,500股股票,其中没有一个拥有公司5%或以上的证券(向Nan Brother Holding Limited发行129,000股;向X Sapling Holding Limited发行116,000股;向Lilinyang Holding Limited发行20,500股普通股)。
2022年9月23日,公司将10,000,000股授权普通股改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优先股。同日,公司向股东增发了20,000,000股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0.0001美元,即总购买价格为2000美元。
2022年9月28日,NeoTV以每股0.0001美元的价格向一名股东发行了381,000股普通股。
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条例D,或根据《证券法》关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的第4(2)节,或根据《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在境外交易中的销售的S条例,上述每项发行均可免于根据《证券法》登记。没有承销商参与这些普通股的发行。
期权赠款
我们没有授予任何购买我们普通股的期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 ● ] [ ______ ]普通股将发行在外,前提是承销商不行使超额配售权购买额外普通股。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普通股将可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自由转让,而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限制或进一步登记。在公开市场出售大量普通股可能会对普通股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这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虽然我们打算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但我们不能向你保证,普通股将会形成一个正常的交易市场。
| 136 |
锁定协议
本公司所有董事、公司高级人员及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普通股的股东,均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的[ ]天内,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要约、出售、出售合同、质押、授予任何购买选择权、购买任何选择权或出售合同、购买权或认股权证、卖空、提交登记声明(S-8表格上的登记声明除外),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包括订立任何互换或其他安排,将所有权权益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一方)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代表收取普通股或任何实质上类似证券的权利的普通股或任何证券(根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生效之日已发行的可转换或可交换证券的转换或交换时存在的员工股票期权计划除外)。
下列股东名单须实行[ ]日锁定:
| 姓名 |
条例s
根据《证券法》的S条例规定,对于在美国境外进行的证券要约和销售,豁免在美国的登记要求。条例S第903条规定了豁免发行人、分销商、其各自的关联公司或代表其行事的任何人进行销售的条件,而条例S第904条规定了豁免规则903所涵盖的人以外的人进行转售的条件。在每一种情况下,任何出售都必须在境外交易中完成,该术语在条例S中定义,并且不得在美国进行任何定向出售努力,如该术语在条例S中定义。
我们是S条例中定义的外国发行人。作为外国发行人,我们根据S条例在美国境外出售的证券不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限制性证券,并且可以自由交易,无需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或限制,除非证券由我们的关联公司持有。一般而言,在某些限制下,非我们的附属公司或仅凭我们的高级人员或董事身份而成为我们的附属公司的受限制股份持有人,如卖方、其附属公司或任何代表他们行事的人均未在美国从事定向销售活动,则可根据S规例,在“离岸交易”中转售其受限制股份,如卖方、其附属公司或任何代表他们行事的人出售我们的受限制股份,而该高级人员或董事仅凭担任该职位而成为我们的附属公司,除作为代理人执行该交易的人将收到的通常和惯常的经纪人佣金外,不支付与该要约或出售有关的任何销售佣金、费用或其他报酬。额外的限制适用于我们受限制股份的持有人,他将成为我们的附属公司,而不是因为他或她作为我们的高级职员或董事的身份。
我们并不主张条例S就在美国境外发行新发行的股票而提供的潜在豁免,我们将根据《证券法》登记所有新发行的股票。
第144条规则
在本次发行之前发行的所有普通股均为《证券法》第144条所界定的“限制性股票”,只有在根据《证券法》或根据豁免登记要求获得有效登记声明的情况下,才能在美国公开发售。根据现行有效的第144条规则,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至少六个月的人通常有权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90天内根据《证券法》出售限制性证券,而无需进行登记,但须受到某些额外的限制。
根据第144条,我们的附属公司受到额外的限制。我们的关联公司只能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若干限制性股票:
| ● | 当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1%,即在紧接本发行后约等于普通股;或 |
| 137 |
| ● | 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出售通知的日期之前的四周历周内,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普通股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附属公司如根据第144条规则出售受限制证券,不得招揽订单或安排招揽订单,亦须遵守通知规定及提供有关我们的最新公开资料。
非我们的附属公司的人士只受其中一项额外限制,即提供有关我们的最新公开资料的规定,而如果他们实益拥有我们的受限制股份超过一年,则此项额外限制并不适用。
细则701
一般而言,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一名雇员、顾问或顾问,凡就补偿性股票或期权计划或其他与补偿有关的书面协议向我们购买我们的普通股,均有资格在我们依据第144条成为《交易法》规定的申报公司90天后,在不遵守第144条所载的某些限制,包括持有期的情况下,转售这些普通股。
登记权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上述锁定协议到期后,我们的某些普通股股东或其受让人将有权要求我们根据《证券法》登记他们的股票。见“未来有资格出售的股份–锁定协议。”
以下对投资普通股在中国开曼群岛、PRC和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的重大影响的摘要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本概要不涉及与普通股投资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务后果,例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务后果。
开曼群岛税务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增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征收遗产税或遗产税。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征收可能对投资者具有重大意义的其他税款,但印花税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或在执行后带入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的票据。开曼群岛是2010年与联合王国签订的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但不是适用于向本公司支付或由本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国。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条例或货币限制。
在开曼群岛,就普通股支付股息和资本将不征税,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向任何普通股持有者支付股息或资本不需要扣缴税款,处置普通股所得收益也不需要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开曼群岛颁布了《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2021年修订本)以及开曼群岛税务信息管理局不时公布的《指导说明》。自2019年7月1日起,公司必须遵守经济物质要求,并在开曼群岛提交年度报告,说明公司是否正在开展任何相关活动,如果是,则必须满足经济物质测试要求。
| 138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
根据PRC及其实施细则,在PRC境外设立且“实际管理机构”在PRC内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应按其全球所得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账户和财产实行全面和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根据组织管理实际标准将中国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通知》,其中规定了确定境外注册的中国控制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境内的特定标准。尽管本通知仅适用于PRC企业或PRC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不适用于由PRC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企业,但该通知所载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时应如何运用“事实上的管理机构”这一标准的总体立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第82号文,PRC企业或PRC企业集团控股的境外注册企业,只有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其“实际管理机构”位于PRC,方可被视为PRC税务居民:(i)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PRC;(ii)与企业财务和人力资源有关的决策由PRC境内的组织或人员做出或须经其批准;(iii)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决议均位于或保留在PRC;及(iv)至少50%有表决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PRC。
本公司是一家在PRC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其唯一的资产是其直接子公司香港公司的股权,其主要资产位于PRC境外,其记录(包括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均在境外保存。因此,我们认为本公司不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也不是PRC的居民企业。但是,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有待PRC税务机关的认定,对“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保证PRC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PRC税务机关确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为PRC居民企业的PRC企业所得税,可能会产生若干不利的PRC税务后果。此外,我们支付给非中国企业股东的股息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因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而获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PRC税,如同这些收入的来源是在PRC内部一样。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PRC居民企业,则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的股息以及这些股东转让普通股所获得的任何收益,可能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PRC税(如果是股息,我们可以从源头上扣缴)。这些税率可能会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但如果我们将其视为PRC居民企业,那么在实践中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是否能够享受到其税收所在国与PRC之间任何税收协定带来的好处,目前还不清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在PRC所得税方面被归类为PRC居民企业,这种分类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美国税收
以下讨论概述了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一般适用于在本次发行中取得普通股并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典》(《法典》)将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一般为投资而持有的财产)的美国持有者(定义见下文)对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分。这一讨论是以美国现行联邦所得税法为基础的,该法有不同的解释,可以修改,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没有要求美国国内税务局(“IRS”)就下述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作出裁决,也不能保证IRS或法院不会采取相反立场。本讨论并未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对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情况很重要,包括受特殊税收规则约束的投资者(例如,某些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经纪自营商、选择对其证券采用盯市法核算的证券交易商、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受监管的投资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和免税组织(包括私人基金会)、非美国投资者、拥有(直接、间接或建设性地)10%或以上我们股票的投资者(通过投票或价值),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将持有普通股作为跨式、对冲、转换、建设性出售或其他综合交易的一部分的投资者,需要加快确认在适用的财务报表中确认的与我们的普通股相关的任何毛收入项目的投资者,或拥有美元以外功能货币的投资者,所有这些投资者都可能受到与下文概述的税收规则大不相同的税收规则的约束。此外,本讨论不讨论任何非美国、替代性最低税、州或地方税或任何非所得税(如美国联邦赠与税或遗产税)考虑因素,或净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税。我们促请每名美国股东就投资普通股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收入及其他税务考虑征询其税务顾问的意见。
| 139 |
一般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即,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i)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ii)是在美国或美国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下设立或组建的公司(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iii)其收入不论其来源如何,均须征收美国联邦所得税的产业,(iv)信托(a)其管理受美国法院的主要监督,并有一名或多名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b)根据《守则》或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条例以其他方式选择被视为美国人的信托。
如果合伙企业(或在美国联邦所得税方面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或安排)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税务待遇一般将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我们促请持有我们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和此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投资我们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
根据下文讨论的PFIC规则,美国持有人一般将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时确认资本收益或损失,其数额等于处置时实现的数额与美国持有人调整后的普通股税基之间的差额。如果普通股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任何资本收益或损失都将是长期的,并且通常是美国来源的收益或损失,用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个人和其他非公司美国持有者的长期资本收益通常有资格获得较低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可能受到限制。
如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被视为PRC“居民企业”,并且处置普通股的收益在PRC缴纳税款,则有资格享受美国和PRC所得税协定优惠的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将该收益视为PRC收入来源。如果美国持有人没有资格享受所得税条约规定的优惠,或者未能选择将任何收益视为外国来源,则该美国持有人可能无法使用因处置普通股而征收的PRC税款所产生的外国税收抵免,除非该抵免可用于(在适用的限制下)对来自同一收入类别(通常为被动收入类别)的外国来源的其他收入应缴纳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进行抵扣。建议美国持有人就外国对我国普通股的处置征收税款会产生的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包括在其特定情况下能否获得外国税收抵免,以及选择将任何收益视为PRC来源。
| 140 |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应课税年度的税务师,而除非美国持有人作出按市价计算的选择(如下文所述),则不论我们是否仍然是税务师,该美国持有人在其后的应课税年度,一般会受制于具有惩罚效果的特别税务规则,(i)我们向美国持有人作出的任何超额分配(一般指在某一纳税年度内向美国持有人支付的任何分配,其数额高于在前三个纳税年度支付的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如较短的话)美国持有人持有普通股的期间),以及(ii)在出售或其他处置中实现的任何收益,包括在某些情况下质押普通股。根据PFIC规则:
| ● | 这种超额分配和/或收益将在美国持有者持有普通股期间按比例分配; | |
| ● | 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的金额,以及在我们作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或PFIC前年度之前的美国持有者持有期内的任何纳税年度,将作为普通收入纳税; | |
| ● | 分配给前一个应纳税年度的金额(不包括PFIC前年度)将按该年度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及 | |
| ● | 一般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将被征收于前一个纳税年度的税款,而不是前一个纳税年度。 |
如果我们是任何应课税年度的PFIC,在此期间,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的普通股,而我们的任何非美国子公司也是PFIC,为适用本规则的目的,该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拥有较低级别的PFIC股份的一定比例(按价值计算)。建议美国股东就PFIC规则适用于我们任何子公司的问题咨询其税务顾问。
作为上述规则的替代办法,美国持有私人融资平台“可销售股票”的人可就我们的普通股作出按市值计价的选择,但普通股须定期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
由于不能就任何较低级别的私人融资平台所拥有的私人融资平台作出按市值计算的选择,因此,美国持有人如就我们的普通股作出按市值计算的选择,一般会继续受一般私人融资平台规则所规限,该等美国持有人在我们所持有的任何投资中的间接权益,而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该等投资被视为私人融资平台的股本权益。如果作出按市值计价的选择,美国股东一般会(i)将在应纳税年度结束时持有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该等普通股的经调整计税基础的部分(如有的话)作为普通收入,以及(ii)将在该纳税年度结束时持有的普通股的经调整计税基础超过该等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的部分(如有的话)作为普通损失扣除,但仅限于以前因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而计入收入的净额。美国股东调整后的普通股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按市值计价的选举所产生的任何收入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作出有效的按市价计算的选择,在我们是PFIC的每一年,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价计算的选择而计入收入的净额。如果美国持有人选择按市值计价,该选择将在其选择的纳税年度及随后的所有纳税年度生效,除非普通股不再在合格交易所定期交易,或IRS同意取消该选择。
如果美国持有人就某一私人资本投资公司作出按市值计算的选择,而该公司不再是私人资本投资公司,则在该公司不是私人资本投资公司的任何期间,该美国持有人无须考虑上述按市值计算的收益或损失。
我们不打算为美国持有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如果有这些信息,将会导致税收待遇不同于(而且通常不会比上文所述的对私人融资基础设施投资公司的一般税收待遇不利)。
| 141 |
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任何课税年度持有我们的普通股,而我们是私人融资机构,该持有人一般须提交一份每年的IRS表格8621。我们建议每名美国持有人谘询其税务顾问,了解如果我们是或成为PFIC,对该持有人可能产生的税务后果,包括按市价计算的选举的可能性。
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之所以在开曼群岛注册,是因为与成为在开曼群岛注册的豁免公司有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制度、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提供专业和支助服务。然而,开曼群岛的证券法律体系不如美国发达,对投资者的保护也较少。此外,开曼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
我们的宪法文件不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纠纷,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纠纷进行仲裁的条款。
基本上我们所有的资产都在美国以外的PRC。此外,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本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级职员,包括本公司主席兼首席执行官林宇欣及首席财务官陈晓玲,均为PRC国民或居民,且其全部或大部分资产均位于美国境外。因此,投资者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难以执行在美国法院对我们或我们的管理层作出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作出的判决。你方也可能难以执行在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律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和我们的管理人员及董事作出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纽约莱克星顿大道420号2446套房The Crone Law Group P.C.,NY 10170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就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在美国纽约南区美国地区法院就本次发行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或根据纽约州证券法在纽约州纽约州最高法院就本次发行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接受送达。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gier告诉我们,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
| i.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某些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作出的判决;以及 | |
| ii. | 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各司法管辖区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
在开曼群岛,对在美国获得的判决没有法定的强制执行,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开曼群岛法院将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判决,而不对所裁决的事项进行任何重新审查或重新诉讼,但前提是:
(a)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给予;
(b)向判定债务人施加一项法律责任,以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盘款项;
(c)为最终决定;
(d)并不涉及税项、罚款或罚款;
(e)并非以欺诈手段取得;及
(f)不属于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而强制执行的种类。
除上述限制外,在适当情况下,开曼群岛法院可在开曼群岛实施其他种类的外国终审判决,如宣告令、履行合同的命令和禁令。
但是,如果开曼群岛法院认定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产生了支付惩罚性或惩罚性付款的义务,则开曼群岛法院不太可能执行该判决。
| 142 |
我们的PRC法律顾问方达伙伴已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PRC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的。PRC法院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条约或类似安排,或根据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可以根据PRC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特定情况下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PRC还告知我们,根据中国法律,未违反基本法律原则、国家主权、安全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外国判决,可以由PRC法院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条约或类似安排,或根据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PRC《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中国PRC的法院裁定外国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判决违反了PRC基本法律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他们将不会执行该判决。由于目前中美之间没有关于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的双边条约、国际公约,也只有有限的互惠安排或其他形式的互惠,包括那些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责任条款的判决,因此PRC法院是否以及根据什么依据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或香港的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ii)接受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或香港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也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承销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下简称的承销商(统称“承销商”)由Prime Number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承销商代表(“代表”)。承销商已各自同意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以公开价格减去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的承销折扣,向我们购买以下数量的普通股:
| 姓名 | 编号 的 普通股 |
|||
| Prime Number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 | |||
| 合计 | - |
承销商承诺,如果购买任何普通股,我们将购买我们提供的所有普通股,但以下述超额配股权所涵盖的股份除外。承销商发行普通股的条件是他们接受我们提供的普通股,并且必须事先出售。包销协议规定,承销商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普通股的义务取决于其律师对某些法律事项的批准和某些其他条件。
| 143 |
普通股在美国的所有销售都将通过美国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在美国境外进行的普通股销售可以由承销商的关联公司进行。Prime Number资本有限公司将通过其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自营商机构在美国发售普通股。
Prime Number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是14 Myrtle Drive,Great Neck,New York,11021。
超额配股权
如果承销商出售的普通股超过上表所列总数,我们给予承销商在本招股说明书生效日期后[ ● ]日的选择权,根据假定的每股普通股[ ● ]美元的发行价,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后向我们增购[ ● ]股普通股。承销商行使这一选择权的唯一目的是弥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果有的话)。在行使选择权的范围内,每个承销商必须购买与该承销商最初购买承诺大致成比例的若干额外普通股。根据该期权发行或出售的任何普通股将按照与本次发行标的其他普通股相同的条款和条件发行和出售。
就发行而言,承销商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购买和出售普通股。在公开市场上的买卖可能包括卖空、为弥补空头头寸而进行的购买,这可能包括根据超额配售权进行的购买,以及稳定的购买。
为弥补空头头寸和稳定价格而进行的购买,以及承销商为自己的账户进行的其他购买,可能会起到防止或阻止普通股市场价格下跌的作用。它们还可能导致普通股的价格高于在没有这些交易的情况下在公开市场上存在的价格。承销商可以在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方式进行这些交易。如果承销商开始任何这些交易,他们可以在任何时候中止这些交易。
折扣和费用
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支付相当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百分之七(7%)的现金费用。下表显示了每股价格和公开发行价格、承销折扣以及扣除费用前的收益。
| 每股 | 不含总计 行使 超额分配 选择 |
共计 全 行使 超额分配 选择 |
||||||||||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 | - | |||||||||
| 由我们支付的承保折扣([ ● ]) | - | - | - | |||||||||
| 收益,扣除开支,给我们 | - | - | - | |||||||||
(1) |
不包括(i)相当于我们从发行中获得的总收益的百分之一(1%)的不计费用,不包括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出售股票的收益或偿还承销商的某些费用,或(ii)购买普通股的认股权证,相当于发行中出售的股票数量的5%,或自付费用,如下所述。 |
| 144 |
我们已同意支付合情合理且有文件记载的承销商应承担的费用,最高可达175000美元,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承销商因发行而支付的合理法律顾问费;(b)所有第三方尽职调查包括任何背景调查的费用;(c)IPREO簿记和招股说明书跟踪软件;(d)合理的路演费用;(e)准备合订本和Lucite立方体纪念品,数量应由承销商、美国和当地法律顾问合理要求,以及(f)背景调查顾问。公司已向代表预付100000美元,以部分支付其自付费用。根据FINRA规则5110(g),如果这些自付费用没有实际发生,或者少于预付款,预付款将退还给公司。
我们还同意向承销商支付一笔不记名费用,相当于我们出售普通股所得总收益的百分之一(1%),但不包括因行使超额配股权而出售的股票。
承销商认股权证
在发行结束时和发行结束时,公司应向代表发出认股权证,以购买相当于发行时所发行股份5%的股份,但认股权证的期限为四(4)年,但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有六(6)个月的禁售期,并可在无现金基础上以相当于发行价格125%的价格行使。
赔偿代管协议
在签订和交付承销协议的同时,公司、Prime Number Capital LLC和[ * Escrow ]作为托管代理(“托管代理”)应签订托管协议(“托管协议”),根据该协议,公司应在本次发行结束时将本次发行的总收益中的[ ● ]美元存入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两年的托管账户(“托管账户”),用于支付可能对Prime Number LLC提起的法律诉讼。在截止日期后的两年内,托管账户中所有未提出赔偿要求的剩余资金将按照托管协议的条款退还给公司。公司应支付代管代理人的合理费用和开支。
第一次拒绝权
公司授予承销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十二(12)个月内,就公司或公司的任何继任者或任何子公司未来的每一次公开和私募股权和债券发行(包括所有与股票挂钩的融资(每一次为“标的交易”)担任牵头或联席投资银行家、牵头或联席账簿管理人和/或牵头或联席配售代理的优先购买权(“权利优先购买权”),但前提是,第一次权利拒绝须以包销商书面同意参与任何标的交易为条件,而该书面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与公司从第三方收到的善意要约(“善意要约”)所载的条款和条件相同。代表在接获有关博纳诚信要约的书面通知后五(5)天内的任何时间,可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选择行使其首次拒绝权。如果代表没有在这5天期限内发出通知,将被视为不行使其第一次拒绝权的选择。如代表拒绝行使其首次拒绝权,公司有权保留任何其他人提供此种服务。
普通股的电子发售、销售和分配
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可在一个或多个参与发行的承销商或销售集团成员(如果有的话)维护的网站上提供。承销商可同意向承销商和销售集团成员分配若干普通股,以出售给其网上经纪账户持有人。代表将把互联网发行分配给承销商和销售集团成员,这些成员可能在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上进行互联网发行。
| 145 |
锁定协议
我们、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和高级职员以及在紧接本发行完成之前持有5%或5%以上普通股并经充分稀释的股东,已同意或以其他方式受合同限制,在发行完成后180天内,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
| ● | 发行(就我们而言)、要约、质押、出售、合约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合约以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合约以出售、授予任何期权、权利或保证以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本的任何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本的证券; | |
| ● | 就我们而言,就任何普通股或其他股本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其他股本的证券,根据《证券法》提交或安排提交任何登记声明,但在本次发行截止日期之后向SEC提交的S-8表格登记声明除外;或者 | |
| ● | 订立任何互换或其他协议、安排、对冲或交易,将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本或任何可转换为普通股或其他股本、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其他股本的证券的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让给另一方, |
上述任何要点中所述的任何交易是否将通过交付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股本、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方式来解决,或公开宣布打算进行上述任何一项交易。
承销商与任何将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锁定协议的人之间不存在任何现有协议,这些协议提供了在锁定期届满之前出售股票的同意。锁定不适用于根据任何现有股票期权或转换我们的任何优先可转换股票而行使收购普通股的权利时发行的股票。
稳定
在这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一直没有公开市场。因此,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由我们与代表之间的谈判决定。在决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我们的经营业绩、我们目前的财务状况、我们未来的前景、我们的市场、我们所竞争行业的经济状况和未来的前景、我们的管理和股票证券市场目前的一般状况,包括被认为与公司相当的上市公司的当前市场估值。我们和承销商都不能向投资者保证,我们的普通股将会形成一个活跃的交易市场,或者我们的普通股将会在公开市场上以或高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进行交易。
我们计划让我们的普通股获准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NTV”。
就发行而言,承销商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M条例,从事稳定交易、超额配售交易、涵盖交易的银团、惩罚性出价和被动做市。
| ● | 稳定交易允许出价购买基础证券,只要稳定出价不超过规定的最大值。 | |
| ● | 超额配售涉及承销商出售的普通股超过承销商有义务购买的股票数量,这就形成了银团空头头寸。空头头寸可以是备兑空头头寸,也可以是裸空头头寸。在有担保的空头头寸中,承销商超额配售的股票数量不超过他们在超额配股权中可以购买的股票数量。在裸空仓中,涉及的股份数量大于超额配股权的股份数量。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和/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股票来平仓任何有担保的空头头寸。 |
| 146 |
| ● | 银团回补交易包括在分配完成后在公开市场上购买股票,以回补银团的空头头寸。在决定清仓的股份来源时,除其他事项外,包销商将考虑在公开市场上可供购买的普通股的价格,与他们通过超额配股权购买股票的价格相比。如果承销商卖出的股票数量超过超额配售权(一种裸空仓)所能覆盖的数量,则只能通过在公开市场买入股票来平仓。如果承销商担心公开市场股票价格在定价后可能面临下行压力,从而可能对购买股票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建立裸空仓。 |
| ● | 当银团成员最初出售的普通股在稳定价格或银团回补交易中被购买以回补银团空头头寸时,惩罚性出价允许代表从银团成员那里收回出售特许权。 | |
| ● | 在被动做市中,作为承销商或潜在承销商的股票做市商可以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出价或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直到有稳定价格的出价(如果有的话)。 |
这些稳定交易、涵盖交易的银团和惩罚出价可能具有提高或维持普通股市场价格或防止或阻止普通股市场价格下跌的效果。因此,普通股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这些交易可在纳斯达克进行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一旦开始,可随时中止。
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网站或通过一个或多个承销商或其关联机构维护的在线服务提供。在这种情况下,潜在投资者可能会在网上查看发行条款,并可能被允许在网上下订单。承销商可能会与我们达成协议,向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分配特定数量的普通股。网上发行的任何此类分配将由承销商在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上进行。除电子格式的招股说明书外,承销商网站上的信息以及任何承销商维护的任何其他网站上所载的任何信息均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未经我们或承销商批准和/或背书,投资者不应依赖。
关系
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是提供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从事各种活动,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业务、财务顾问、投资管理、本金投资、套期保值、融资和经纪活动。某些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可能不时与我们进行交易并为我们提供服务,他们可能会因此获得惯常的费用和费用报销。此外,在其各种业务活动的正常过程中,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机构可进行或持有一系列广泛的投资,并为其自身和客户的账户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可能包括银行贷款和/或信用违约掉期),并可随时持有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空头头寸。此类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的证券和/或票据。承销商及其附属机构也可就此类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意见,并可持有或向客户推荐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我们已同意就某些责任,包括根据《证券法》承担的责任,向承销商作出赔偿,或为承销商可能因任何这些责任而被要求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 147 |
销售限制
除在美国以外,我们或承销商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证券。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证券不得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本招股说明书或与任何此类证券的发售和出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材料或广告也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发布,除非在符合该司法管辖区适用规则和条例的情况下。凡持有本招股章程的人士,请知悉并遵守与本招股章程的发行及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或邀请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任何证券的要约或邀请,而在该等要约或邀请是非法的。
投资者须知
欧洲经济区潜在投资者须知
就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而言,本招股说明书所述的普通股要约不得在该成员国向公众公开,除非该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批准了招股说明书,或在适当情况下,已在另一成员国批准并通知该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所有这些均按照《招股说明书条例》,但根据《招股说明书条例》的下列豁免,可在任何时候向该成员国的公众公开要约任何普通股:
| ● | 对作为《招股章程条例》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任何法律实体; | |
| ● | 在招股说明书指令允许的情况下,向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招股说明书条例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除外)提供,但须事先征得我们为任何此类要约所指定的相关交易商或交易商的同意;或 | |
| ● | 在《招股章程规例》第1(4)条所指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但任何普通股发售均不得要求我们或任何承销商根据《招股章程条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招股章程条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就本条文而言,在任何成员国,“向公众提供证券”一语是指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提供关于要约条款和拟发行普通股的充分信息的通信,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普通股,而“招股章程条例”一语是指条例(EU)2017/1129。
除承销商为按本招股说明书的设想最终配售普通股而发出的要约外,普通股出卖人没有授权也没有授权通过任何金融中介机构代表他们发出任何普通股要约。因此,除承销商外,普通股的任何购买者均无权代表卖方或承销商提出任何进一步的普通股要约。
英国潜在投资者须知
本招股说明书仅分发给并仅针对联合王国境内符合《招股说明书条例》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的个人,这些人也是(i)属于《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2005年令)第19(5)条范围内的投资专业人士,或(ii)属于《金融服务和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第49(2)(a)至(d)条范围内的高净值实体,以及可以合法地向其发送招股说明书的其他人(每个此类人被称为“相关人士”)。本招股说明书及其内容是保密的,不应分发、出版或复制(全部或部分)或由收件人向联合王国境内的任何其他人披露。在联合王国的任何不是相关人员的人都不应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件或其任何内容。
| 148 |
致法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本招股说明书或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述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材料均未提交给欧洲经济区其他成员国的金融市场管理局或主管当局的审批程序,也未通知欧洲经济区金融市场管理局。普通股尚未发售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法国公众发售或出售。本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与普通股有关的发售资料过去或将来都不会是:
| ● | 在法国向公众发布、发行、分发或安排发布、发行或分发;或 |
| ● | 用于在法国向公众认购或出售普通股的任何要约。 |
此种报价、销售和分销将仅在法国进行:
| ● | 向合格投资者(有资格的投资者)和/或向受限制的投资者圈子(cercle restreint d’investisseurs),在每种情况下均为自己的账户进行投资,所有投资均按照《法国法典》第L.411-2条、D.411-1条、D.411-2条、D.734-1条、D.744-1条、D.754-1条和D.764-1条的规定货币与金融家; | |
| ● | 授权代表第三方从事投资组合管理的投资服务供应商;或 | |
| ● | 根据《法国法典》第L.411-2-II-1 °或-2 °或3 °条进行的交易货币与金融家和《总则》第211-2条(R è glement G é n é ral)不构成公开发售(Appel Public à l ' é pargne). |
普通股可直接或间接转售,但须符合《法国货币及金融法典》第L.411-1条、第L.411-2条、第L.412-1条和第L.621-8条至第L.621-8-3条的规定。
致瑞士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本文件以及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发行标的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均不构成《瑞士义务法》第652a条或第1156条规定的招股说明书,也不构成《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第5条规定的简化招股说明书。普通股或普通股的相关股份均不会在瑞士六大交易所上市,因此,与普通股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并不声称符合瑞士六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披露标准以及瑞士六大交易所上市规则所附的相应招股说明书计划。
普通股在瑞士以私募方式发售,即只向少数选定的投资者发售,不公开发售,而且只向不打算向公众发行普通股的投资者发售。投资者将不时单独接洽。本文件以及与普通股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都是保密的,仅供与在瑞士发行普通股有关的个别投资者使用,不构成对任何其他人的发行要约。本文件只可供与本文所述的发行有关的投资者使用,未经我们明确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分发或提供给其他人。它不得与任何其他要约一起使用,尤其不得在瑞士境内或从瑞士向公众复制和/或分发。
澳洲准投资者须知
本招股说明书不是正式的披露文件,没有也不会提交给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它并不意味着包含投资者或其专业顾问为2001年《公司法》第6D.2部分(澳大利亚)的目的而在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披露文件(定义见2001年《公司法》(澳大利亚))中或为2001年《公司法》第7.9部分(澳大利亚)的目的而在产品披露说明中可能发现的与普通股有关的所有信息。
| 149 |
澳大利亚不向2001年《公司法》第761G和761GA条所界定的“零售客户”发行普通股(澳大利亚)。根据2001年《公司法》(澳大利亚)第761G条的规定,本次发行仅在澳大利亚面向“批发客户”进行,因此,尚未编制或将编制与证券有关的招股说明书、产品披露声明或其他披露文件。
除向批发客户外,本招股说明书在澳大利亚不构成要约。就2001年《公司法》(澳大利亚)第761G条而言,你方通过提交普通股申请,向我们表示并保证你是批发客户。如果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接收方不是批发客户,则不得向该接收方提供或邀请其申请普通股,且不得接受该接收方的普通股申请。在澳大利亚向接受者提出的任何要约,以及因接受此种要约而产生的任何协议,都是针对个人的,只能由接受者接受。此外,通过申请普通股,你公司向我们承诺,在自普通股发行之日起的12个月内,你公司将不会将普通股的任何权益转让给澳大利亚境内的任何人,但不会转让给批发客户。
香港准投资者须知
在不构成《公司条例》(第1章)所指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的情况下,除(i)项外,普通股不得在香港藉任何文件发售或出售。第32条(香港法例),或(ii)《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9章)所指的“专业投资者”。571(香港法例)及根据该等法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或(iii)在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所指的“招股章程”的其他情况下。第32条(香港法例)及任何人不得为发行的目的而发出或管有与普通股有关的广告、邀请书或文件(在每宗个案中,不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而该等广告、邀请书或文件所针对的,或该等广告、邀请书或文件的内容相当可能可予查阅或阅读,香港的公众人士(除非根据香港法例获准许),但就只会或拟只会出售予香港以外的人或只会出售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章)所指的“专业投资者”的普通股而言,则属例外。571(香港法例)及根据法例订立的任何规则。
日本潜在投资者须知
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普通股没有也不会根据日本《金融工具和交易法》进行登记。除(i)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的登记要求豁免和(ii)符合日本法律的任何其他适用要求外,普通股尚未在日本境内或向任何日本居民(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为其账户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
新加坡准投资者须知
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登记为招股说明书。因此,本招股说明书和与普通股的发售或出售、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不得分发或分发,也不得向新加坡境内的人发售或出售普通股,或将普通股作为直接或间接的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但根据新加坡第289章《证券和期货法》(“SFA”)第274条向机构投资者发出,(ii)根据第275(1)条向相关人士发出,或任何人依据第275(1a)条,并按照证监会第275条所指明的条件,或(iii)以其他方式依据及按照证监会任何其他适用条文的条件,在每宗个案中均须遵守证监会所指明的条件。
| 150 |
凡有关人士根据证监会第275条认购或购买普通股,即:
| ● | 一间公司(该公司并非认可投资者(定义见证监会第4A条)),其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而该公司的全部股本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个人拥有,每名个人均为认可投资者;或 | |
| ● | 信托(如受托人并非认可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而该信托的每名受益人均为认可投资者的个人, |
该法团的股份、债权证及股份单位及债权证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利及权益(不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法团或该信托根据证监会第275条提出的要约取得普通股后六个月内转让,但以下情况除外:
| ● | 向机构投资者(根据证监会第274条为公司)或证监会第275(2)条所界定的有关人士,或根据要约而向任何人作出的要约,要约的条件是,每宗交易以不少于200,000美元(或等值外币)的代价取得该公司的股份、债权证及股份单位及债权证,或该信托的该等权利及权益,不论该等金额是以现金或以证券或其他资产交换的方式支付,并就法团而言,按照证监会第275条所指明的条件; | |
| ● | 没有或将不会对转让给予考虑;或 |
| ● | 转移是通过法律实施的。 |
加拿大潜在投资者须知
普通股只能出售给购买或被视为购买的购买者,这些购买者是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 Prospectus Exemptions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款所界定的合格投资者,并且是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登记要求、豁免和持续登记人义务所界定的允许客户。任何普通股的转售必须根据适用的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其任何修订)载有虚假陈述,加拿大某些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可向买方提供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办法,但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办法须由买方在其所在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买方应参考买方所在省或地区证券立法的任何适用条款,了解这些权利的详情,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33-105 Underwriting Conflicts(NI33-105)第3A.3节(或就非加拿大管辖区政府发行或担保的证券而言,第3A.4节),承销商无需遵守NI33-105关于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致开曼群岛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在开曼群岛公开发售普通股或普通股,无论是以出售或认购的方式。普通股或普通股尚未在开曼群岛发售或出售,也不会在开曼群岛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
PRC潜在投资者须知
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中国境内流通或分发,普通股不得发售或出售,除非根据中国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条例,否则不得向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中国居民再发售或转售。仅就本款而言,中国包括香港和澳门的特别行政区。
| 151 |
对台湾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普通股没有也不会根据相关证券法规向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登记或备案,或由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批准,并且不得通过公开发行在台湾发售或在构成《台湾证券交易法》或相关法律法规所指的需要台湾金融监督委员会登记、备案或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在台湾发售。在台湾,没有任何人或实体被授权在台湾发行或出售普通股。
向卡塔尔潜在投资者发出的通知
在卡塔尔国,本协议所载的要约是应特定意向接受方的请求和主动提出的,仅供个人使用,绝不应被解释为向公众出售证券的全面要约,或试图在卡塔尔国以银行、投资公司或其他方式开展业务。本招股说明书和相关证券未经卡塔尔中央银行或卡塔尔金融中心监管局或卡塔尔国任何其他监管机构批准或许可。本招股说明书所载的资料只应在需要了解的情况下与卡塔尔境内的任何第三方分享,以评估所载的要约。收件人将本招股说明书分发给卡塔尔境内的第三方的任何超出本说明书规定的内容均不被允许,并应由收件人承担责任。
向科威特潜在投资者发出的通知
除非第31/1990号法律“规范证券谈判和设立投资基金”、其执行条例和根据该条例颁布或与之相关的各项部长令所要求的科威特商业和工业部就普通股的销售和销售给予一切必要的批准,否则这些股票不得在科威特国上市、发售或出售。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中所载的任何资料均无意促成在科威特境内订立任何性质的合同。我们和承销商要求科威特境内的投资者向我们或任何承销商索取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必须对本招股说明书保密,不得复制本招股说明书,也不得将本招股说明书分发给科威特境内的任何其他人,还必须遵守所有法域对发行、营销和销售普通股规定的限制。
向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潜在投资者发出的通知
普通股没有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发售或出售,也不会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直接或间接发售或出售,除非:(1)符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所有适用法律和条例;(2)通过经授权和许可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提供投资咨询和/或从事外国证券经纪活动和/或交易的个人或公司实体。根据《商业公司法》(1984年第8号联邦法(经修订))或其他规定,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不构成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公开发行证券,也不是公开发行,只针对成熟的投资者。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投资者须知
本文件涉及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的发售证券规则在DFSA规则手册或OSR的发售证券规则模块中定义的豁免发售。本文件仅拟分发给OSR中定义的、属于这些规则中指定类型的人员。不得交付给任何其他人或由任何其他人依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没有责任审查或核实与豁免要约有关的任何文件。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没有批准这份文件,也没有采取措施核实文件中所载的信息,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本文件所涉及的普通股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在转售时受到限制。发行的普通股的潜在购买者应自行对普通股进行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 152 |
向沙特阿拉伯潜在投资者发出的通知
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分发,但资本市场管理局发布的《证券发行条例》允许的人员除外。资本市场管理局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不对因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部分而引起或因依赖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部分而招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提供的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应自行对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尽职调查。如果你不理解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你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下表列出除包销折扣及佣金外,注册人就出售正在登记的普通股而须支付的费用及开支。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费、金融业监管局申请费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费用外,所有金额均为估计数。
| SEC注册费 | 美元 | [●] | ||
| FINRA申请费 | [●] | |||
|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费用 | [●]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 | |||
| 会计费和开支 | [●] | |||
| 转让代理费 | [●] | |||
| 财务印刷和杂项费用 | [●] | |||
| 合计 | $ | [●] |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普通股和与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有关的某些其他法律事项的有效性将由Crone Law Group,P.C.为我们传递。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将由Pryor Cashman LLP为承销商传递。本次发行的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其他法律事项将由Ogier为我们传递。有关PRC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方达合伙为我们转交,由商务金融律师事务所为承销商转交。Crone Law Group,P.C.对于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可依赖Ogier Group L.P.,对于受PRC法律管辖的事项可依赖Fanda Partners。Pryor Cashman LLP可能会在受PRC法律管辖的事项上依赖商务和金融律师事务所。
本招股说明书和登记表其他部分所载的已审计合并财务报表是依据独立注册会计师Grant Thornton Zhit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授权编制的。
| 153 |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F-1表格的登记声明,其中包括有关证物,涉及将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所代表的基础普通股。本招股说明书是F-1表格登记说明的一部分,并不包含登记说明中所载的所有信息。你应阅读我们的登记声明及其证物和附表,以获得有关我们和我们的普通股的更多信息。
我们必须遵守《交易法》中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向SEC提交报告,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向SEC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可通过SEC网站www.sec.gov上的互联网获取,也可在SEC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中查阅和复制,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你可以要求文件的副本,在支付复制费后,通过写信给SEC。
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商,根据《交易法》,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不受关于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也不受《交易法》第16条所载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然而,我们打算向保存人提供我们的年度报告,其中将包括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业务审查和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向我们的股东普遍提供的所有股东大会通知和其他报告和信函。保存人将向普通股股东提供这些通知、报告和信函,如果我们提出要求,保存人将向所有普通股记录持有人邮寄保存人从我们收到的任何股东大会通知中所载的资料。
| 154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 页 | |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 F-2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F-3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表 | F-4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F-5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 | F-6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F-7 |
| F-1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NeoTV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统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两年期间每年的相关合并收益和综合收益表、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按照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两年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意见依据
这些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
我们按照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计。这些标准要求我们计划和进行审计,以便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错误或欺诈造成的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本公司无须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我们亦没有受聘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需要了解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目的不是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证明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采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s/Grant Thornton Zhit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自2022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中国上海
2022年10月19日(附注2(e)除外,其日期为2023年2月24日)
| F-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
| 应收账款净额 | 93,549,247 | 142,320,955 | 21,247,959 | |||||||||
| 合同资产 | 6,660,320 | 19,829,507 | 2,960,467 | |||||||||
| 合同费用 | 15,946,324 | 9,007,109 | 1,344,726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26,893,839 | 7,608,786 | 1,135,962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5,300,000 | 791,26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72,865,340 | 199,544,843 | 29,791,260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投资 | 316,700 | 316,700 | 47,28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7,080,465 | 13,003,975 | 1,941,442 | |||||||||
| 无形资产,净值 | 193,931 | 322,738 | 48,18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22,908 | 2,807,311 | 419,12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14,004 | 16,450,724 | 2,456,028 | |||||||||
| 总资产 | 182,279,344 | 215,995,567 | 32,247,288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000,000 | 4,990,000 | 744,987 | |||||||||
| 应付票据 | 595,644 | — | — | |||||||||
| 应付账款 | 10,501,038 | 35,149,873 | 5,247,738 | |||||||||
| 合同负债 | — | 193,228 | 28,848 | |||||||||
| 应付所得税 | 1,449,750 | 2,925,578 | 436,77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0,046,765 | 16,379,634 | 2,445,41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593,197 | 59,638,313 | 8,903,765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入 | 634,480 | 1,335,543 | 199,391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4,480 | 1,335,543 | 199,391 | |||||||||
| 负债总额 | 45,227,677 | 60,973,856 | 9,103,156 | |||||||||
| 承付款项和意外开支(附注17)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06元人民币(0.0001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分别为500,000,000股、5,000,000股和5,000,000股)* | 3,186 | 3,186 | 476 | |||||||||
| 额外实收资本 | 68,238,195 | 68,236,574 | 10,187,452 | |||||||||
| 法定准备金 | 3,559,270 | 5,299,630 | 791,214 | |||||||||
| 留存收益 | 30,630,760 | 43,438,369 | 6,485,178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 102,431,411 | 116,977,759 | 17,464,320 | |||||||||
| 非控制性权益 | 34,620,256 | 38,043,952 | 5,679,812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37,051,667 | 155,021,711 | 23,144,132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182,279,344 | 215,995,567 | 32,247,288 | |||||||||
*普通股和股份数据已追溯重述,以使重组生效(附注1(a))。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 |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收入 | 174,040,314 | 225,827,737 | 33,715,193 | |||||||||
| 收入成本 | (129,849,828 | ) | (174,808,611 | ) | (26,098,238 | ) | ||||||
| 毛利 | 44,190,486 | 51,019,126 | 7,616,955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费用 | (3,681,962 | ) | (4,552,084 | ) | (679,608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13,945,463 | ) | (22,967,872 | ) | (3,429,013 | )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13,974,528 | ) | (11,947,058 | ) | (1,783,649 | ) | ||||||
| 总营业费用 | (31,601,953 | ) | (39,467,014 | ) | (5,892,270 | ) | ||||||
| 营业收入 | 12,588,533 | 11,552,112 | 1,724,685 | |||||||||
| 投资收益 | 329,971 | — | — |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308,365 | ) | 2,242 | 335 | ||||||||
| 其他收入,净额 | 3,363,623 | 8,678,388 | 1,295,649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5,973,762 | 20,232,742 | 3,020,669 | |||||||||
| 所得税费用 | (588,990 | ) | (2,262,698 | ) | (337,812 | ) | ||||||
| 净收入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3,567,998 | 3,422,075 | 510,902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收益总额 | 3,567,998 | 3,422,075 | 510,902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每股净收益* | ||||||||||||
| 基本和稀释 | 2.36 | 2.91 | 0.43 | |||||||||
| 加权平均股份* | ||||||||||||
| 基本和稀释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普通股和股份数据已追溯重述,以使重组生效(附注1(a))。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4 |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普通股 | 额外缴款 | 法定 |
保留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共计 | 非控制性 | 股东总数" | ||||||||||||||||||||||||||
| 分享* | 金额 | 资本 | 储备金 | 收益 | 股权 | 利益 | 股权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7,770,418 | 2,268,849 | 20,104,407 | 90,146,860 | 30,320,035 | 120,466,895 | ||||||||||||||||||||||||
| 净收入 | — | — | — | — | 11,816,774 | 11,816,774 | 3,567,998 | 15,384,772 | ||||||||||||||||||||||||
| 法定储备金拨款 | — | — | — | 1,290,421 | (1,290,421 | ) | — | — | — | |||||||||||||||||||||||
| 非控股权益贡献 | — | — | 489,216 | — | — | 489,216 | 710,784 | 1,200,000 | ||||||||||||||||||||||||
| 收购非控股权益 | — | — | (21,439 | ) | — | — | (21,439 | ) | 21,439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8,238,195 | 3,559,270 | 30,630,760 | 102,431,411 | 34,620,256 | 137,051,667 | ||||||||||||||||||||||||
| 净收入 | — | — | — | — | 14,547,969 | 14,547,969 | 3,422,075 | 17,970,044 | ||||||||||||||||||||||||
| 法定储备金拨款 | — | — | — | 1,740,360 | (1,740,360 | ) | — | — | — | |||||||||||||||||||||||
| 收购非控股权益 | — | — | (1,621 | ) | — | — | (1,621 | ) | 1,621 | —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8,236,574 | 5,299,630 | 43,438,369 | 116,977,759 | 38,043,952 | 155,021,711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余额(美元)(附注2(e)) | 476 | 10,187,452 | 791,214 | 6,485,178 | 17,464,320 | 5,679,812 | 23,144,132 | |||||||||||||||||||||||||
*普通股和股份数据已追溯重述,以使重组生效(附注1(a))。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5 |
合并现金流量表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4,532,768 | 4,746,985 | 708,706 | |||||||||
| 呆账备抵 | 4,691,821 | 6,728,292 | 1,004,508 | |||||||||
| 合同费用减值费用 | 799,874 | — | — | |||||||||
| 投资收益 | (329,971 | ) | — | — | ||||||||
| 递延收入 | (384,978 | ) | (98,937 | ) | (14,771 | ) | ||||||
| 递延所得税 | (895,319 | ) | (984,403 | ) | (146,967 | ) | ||||||
| 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应收账款 | (1,770,705 | ) | (54,717,185 | ) | (8,169,061 | ) | ||||||
| 合同资产 | (186,838 | ) | (13,862,302 | ) | (2,069,587 | ) | ||||||
| 合同费用 | (15,676,312 | ) | 6,939,215 | 1,035,998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19,504,909 | ) | 17,995,353 | 2,686,635 | ||||||||
| 应付票据 | 595,644 | (595,644 | ) | (88,927 | ) | |||||||
| 应付账款 | (25,290,463 | ) | 24,648,835 | 3,679,974 | ||||||||
| 合同负债 | — | 193,228 | 28,848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21,550,555 | (13,667,131 | ) | (2,040,449 | ) | |||||||
| 应付所得税 | (915,632 | ) | 1,475,828 | 220,335 | ||||||||
| 递延收入 | 180,000 | (180,000 | ) | (26,874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7,219,693 | ) | (3,407,822 | ) | (508,775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及无形资产 | (2,776,672 | ) | (10,799,302 | ) | (1,612,293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74,000,000 | ) | — | — | ||||||||
| 短期投资处置收益 | 94,000,000 | — | — | |||||||||
| 短期投资收益 | 329,971 | — | — |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收益 | 360,000 | 980,000 | 146,310 | |||||||||
| 向关联方提供的贷款 | — | (5,300,000 | ) | (791,269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7,913,299 | (15,119,302 | ) | (2,257,252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收益 | 2,000,000 | 6,990,000 | 1,043,580 | |||||||||
| 偿还短期借款 | — | (4,000,000 | ) | (597,184 | ) | |||||||
| 非控股权益出资收益 | — | 1,200,000 | 179,155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000,000 | 4,190,000 | 625,551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现金净增(减)额 | 2,693,606 | (14,337,124 | ) | (2,140,476 | ) | |||||||
| 年初现金 | 27,122,004 | 29,815,610 | 4,451,353 | |||||||||
| 年末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量信息: | ||||||||||||
| 支付的利息费用 | 3,251 | 153,331 | 22,892 | |||||||||
| 缴纳的所得税 | 2,402,410 | 1,817,282 | 271,313 | |||||||||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6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NeoTV”或“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本公司通过其合并子公司、可变利益实体(“VIE”)及其合并子公司(“VIE子公司”)(统称“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或“中国”)从事提供与运营各类电子竞技赛事及相关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
公司的合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如下:
| 实体 | 成立日期 | 公司注册地 | 法定所有权百分比 | 主要活动 | ||||
| 子公司 | ||||||||
| 新视通国际有限公司(“新视通香港”) | 2022年7月12日 | 香港 | 100% | 投资控股 | ||||
| 北京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 Beijing”) | 2022年8月16日 | PRC | 100% | 技术咨询服务 | ||||
| VIE | ||||||||
| 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 Shanghai”) | 2006年4月26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VIE子公司 | ||||||||
上海NeoTV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NeoTV Tech Shanghai”) |
2016年9月18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成都NeoTV体育有限公司(“NeoTV体育成都”) | 2017年11月20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西安NeoTV体育有限公司(“NeoTV体育西安”) | 2019年5月20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西安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西安”) | 2019年5月21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海南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海南”) | 2019年9月6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成都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成都”) | 2020年6月8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上海NeoTV体育有限公司(“NeoTV Sports Shanghai”) | 2020年8月4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a) | 重组 |
自2006年4月26日起,集团主要通过PRC的NeoTV Shanghai(“NeoTV Shanghai”或“VIE”)开展主要业务。因公司股本证券将于美国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和2022年8月16日在香港注册成立NeoTV HK,在北京注册成立NeoTV Beijing,作为公司的直接和间接全资子公司。
自2022年9月6日起,公司通过其在PRC的间接全资子公司NeoTV Beijing(以下简称“WFOE”),通过与WFOE、VIE和共同拥有VIE 80.60%股权的VIE股东(以下简称“VIE参与股东”)签订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详见合并财务报表附注1(c)),获得VIE 80.60%的投票权。
集团在VIE中没有股权所有权,而是通过VIE协议将VIE参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了WFOE,这导致VIE参与股东没有能力作出对VIE有重大影响的决定,WFOE没有能力指挥对VIE的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有权获得经济利益和剩余收益,有义务承担通常与VIE所有权相关的经济风险和预期损失。
| F-7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a) | 重组(续) |
因此,本公司通过其直接和间接全资附属公司NeoTV HK和WFOE成为VIE的最终主要受益人,而VIE成为本集团的可变利益实体(“重组”)。
由于本公司是VIE的最终主要受益人,本公司能够根据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主题810“合并”副主题10的规定,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纳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以及VIE和VIE附属公司在重组前后均由同一控股股东有效控制,因此重组被视为资本重组。
因此,编制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时,似乎在所列各期间都存在着现行的公司结构。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以及VIE和VIE子公司的合并按历史成本入账,作为共同控制下实体之间的交易,其方式类似于利益集中。
| (b) | 非控股权益的变动 |
2020年8月4日,NeoTV上海公司与第三方雷凌(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共同组成NeoTV上海公司,NeoTV上海公司拥有51%的股权,雷凌(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拥有49%的股权,作为非控股权益入账。2020年12月15日,NeoTV上海公司收购雷凌(上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NeoTV上海公司成为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0年10月12日,NeoTV上海公司将NeoTV海南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第三方铁流先生,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200,000元,铁流先生的股权随后作为非控股权益入账。
2021年3月16日,NeoTV上海公司向NeoTV上海公司的少数股东、NeoTV上海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宇新先生收购NeoTV上海公司35%的股权,NeoTV上海公司成为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年9月5日,VIE的法人股东之一上海瑞和鑫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VIE的5.77%股权转让给林育新先生,该股权在所述期间作为非控制性权益入账。
| (c) | 可变利益实体 |
为遵守PRC的法律法规,本集团通过VIE和VIE子公司通过VIE协议在PRC开展其主要业务。
以下是附注1(a)中所述的妇女福利办公室与该机构和该机构的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的摘要。VIE的参与股东是VIE的合法股东。
排他性商业合作协议
WFOE和VIE签订了一项独家商业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VIE聘请WFOE作为其技术服务和商业咨询服务的独家提供者。VIE应向WFOE支付服务费,由WFOE根据通常与参与股东对VIE的所有权相关的奖励自行决定。在履行协议所产生的所有权利、所有权、权益和知识产权方面,妇女福利机构应享有排他性和专有的权利和利益。在协议期限内,VIE不得接受任何第三方提供的任何咨询或服务,不得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也不得在未经WFOE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在VIE和WFOE的运营期内以及根据PRC法律可续期的任何期间,除非WFOE与VIE签订了书面终止协议,否则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将继续有效。
| F-8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c) | 可变利益实体(续) |
排他性期权协议
根据外商投资信托、VIE和VIE参与股东之间的独家选择权协议,参与股东不可撤销地授予外商投资信托或外商投资信托指定的任何第三方独家选择权,以在股份转让发生时以PRC法律法规允许的最低价格确定的购买价格随时购买其在VIE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未经WFOE事先书面同意,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同意,除其他事项外,不设定产权负担、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或处分股权、修改VIE公司章程、变更VIE注册资本或控股结构、改变VIE的经营活动、出售、转让、抵押或处分对VIE资产、业务或收入的任何合法或实益权利;承担、承担或担保任何债务;订立任何重大合同;向任何一方提供任何贷款或信贷,或提供任何担保或承担任何一方的任何义务;与任何第三方合并或合并或收购或投资于任何第三方;或分配股息。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同意按照相关法律和业务守则审慎管理业务和处理财务和商务事务。独家期权协议将继续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直至所有VIE的股权转让或转让给WFOE或WFOE指定的任何第三方,或经WFOE同意终止独家期权协议。
股东授权书
VIE参与股东签署授权委托书,不可撤销地委托WFOE或WFOE指定的任何人作为其实际代理人行使其作为VIE股东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股东召集、出席和出席股东大会、投票、签署和履行的权利;转让、质押或处分参与股东持有的全部VIE股权;收取股息,并参与诉讼程序。每份授权书将在VIE和WFOE的运营期内以及根据PRC法律可续期的任何期间继续有效,并在所有参与股东在VIE中的股权已转让给WFOE或WFOE指定的人或各方通过书面终止协议约定提前终止时自动终止。
股份质押协议
根据相关的股份质押协议,VIE的参与股东已将其在VIE中的全部股权质押给WFOE,作为该VIE应付WFOE的所有款项的抵押品,并为WFOE在上述协议下的义务提供担保。参与股东不得转让或转让股权、股份质押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设定或允许设定任何可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权利或利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质押,未经外商投资企业的书面同意。外商独资企业有权转让或转让全部或部分质押的股权。如果发生违约,作为质权人的WFOE将有权要求立即支付应付WFOE的未付服务费和其他款项,和/或处置质押股权。这些股份质押协议将一直有效,直到VIE和VIE的参与股东履行其在VIE协议下的所有义务。
配偶同意书
VIE的个别参与股东的配偶均签署了一份配偶同意书。根据配偶同意书,签署人已无条件和不可撤销地同意由其配偶签署上述期权协议、授权书和股票质押协议,其配偶可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履行、修改或终止这些协议。此外,如果配偶因任何原因获得其配偶所持有的VIE的任何股权,他或她同意受其配偶所订立的与VIE协议基本相似的任何法律文件的约束并签署这些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可能会不时修订。
| F-9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d)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
本集团认为,公司与VIE及VIE参与股东签订的VIE协议符合PRC法律法规并具有可执行性。然而,PRC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该集团执行VIE协议的能力。如果发现该法律结构和VIE协议违反PRC法律法规,除其他外,PRC政府可以:
| ● | 吊销WFOE和VIE的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 停止作业或对作业设置限制或苛刻的条件; | |
| ● | 施加罚款,没收妇女福利机构或VIE的收入,或施加VIE可能无法遵守的其他要求; | |
| ● | 要求集团重组股权结构或经营活动,包括终止与VIE的VIE协议,注销VIE的股权质押,进而影响集团对VIE的合并、获取经济利益或对VIE施加有效控制的能力,或对集团的收入权施加限制; | |
| ● | 施加附加条件或要求,而这些条件或要求是VIE可能无法遵守的; | |
| ● | 要求集团重组业务,以迫使集团成立新企业、重新申请必要的许可证或迁移业务、员工和资产;或 | |
| ● | 限制或禁止本集团将境外发行所得款项用于为在中国的业务和经营提供资金。 |
若PRC政府采取上述任何行动,本集团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公司可能无法将VIE和VIE子公司合并到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因为它可能丧失对VIE施加有效控制的能力,也可能丧失从VIE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
目前没有任何合同安排可以要求妇女福利办公室或该集团向VIE提供额外的财政支助。由于本集团正通过VIE及VIE附属公司在PRC开展某些业务,本集团未来可能会酌情提供额外的财务支持,这可能会使本集团蒙受损失。
集团参与VIE协议下的VIE对集团的综合资产负债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综合现金流量表的影响如下。以下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VIE和VIE子公司的合并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收入、净收入和现金流量信息。
| F-10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d)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
| 应收账款净额 | 93,549,247 | 142,320,955 | 21,247,959 | |||||||||
| 合同资产 | 6,660,320 | 19,829,507 | 2,960,467 | |||||||||
| 合同费用 | 15,946,324 | 9,007,109 | 1,344,726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26,893,839 | 7,608,786 | 1,135,962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 | 5,300,000 | 791,26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72,865,340 | 199,544,843 | 29,791,260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投资 | 316,700 | 316,700 | 47,28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7,080,465 | 13,003,975 | 1,941,442 | |||||||||
| 无形资产,净值 | 193,931 | 322,738 | 48,184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22,908 | 2,807,311 | 419,12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14,004 | 16,450,724 | 2,456,028 | |||||||||
| 总资产 | 182,279,344 | 215,995,567 | 32,247,288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2,000,000 | 4,990,000 | 744,987 | |||||||||
| 应付票据 | 595,644 | — | — | |||||||||
| 应付账款 | 10,501,038 | 35,149,873 | 5,247,738 | |||||||||
| 合同负债 | — | 193,228 | 28,848 | |||||||||
| 应付所得税 | 1,449,750 | 2,925,578 | 436,77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0,046,765 | 16,379,634 | 2,445,41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44,593,197 | 59,638,313 | 8,903,765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入 | 634,480 | 1,335,543 | 199,391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4,480 | 1,335,543 | 199,391 | |||||||||
| 负债总额 | 45,227,677 | 60,973,856 | 9,103,156 | |||||||||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总收入 | 174,040,314 | 225,827,737 | 33,715,193 | |||||||||
| 净收入 | 15,384,772 | 17,970,044 | 2,682,857 | |||||||||
| F-11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d)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续) |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7,219,693 | ) | (3,407,822 | ) | (508,775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7,913,299 | (15,119,302 | ) | (2,257,252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2,000,000 | 4,190,000 | 625,551 | |||||||||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列报依据 |
所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 (b) | 合并原则 |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子公司、公司作为最终主要受益人的VIE和VIE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之间的所有公司间交易和结余在合并后均已消除。
| (c) | 估计数和假设的使用 |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影响到资产负债表日期的资产和负债的报告数额以及报告期间的收入和支出。重要的会计估计数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呆账备抵、合同费用减值、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减值以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订正估计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这种差异对合并财务报表可能是重大的。
| F-12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d) | 外币折算 |
该集团的报告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集团的业务主要通过外商投资信托、VIE和位于人民币为功能货币的PRC的VIE子公司开展。公司及其位于香港的子公司使用各自的货币美元(“美元”)和港币(“HKD”)作为其功能货币。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外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日的汇率折算为功能货币。以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的现行汇率重新计量为记账本位币。外币交易产生的汇兑损益记入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
本公司及本集团非中国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均以各自的记账本位币换算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按资产负债表日适用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当期产生的收益以外的权益账户按适当的历史汇率折算成人民币。收入、支出、收益和损失按有关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由此产生的外币折算调整数在股东权益变动综合报表中作为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的一部分入账,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作为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的一部分入账。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外币折算调整不产生会计影响。
| (e) | 方便翻译 |
所附合并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美元数额仅为方便读者而列报。为方便读者,将金额从人民币换算成美元是按照2022年6月30日的汇率1.00美元=人民币6.6981元计算的,这是美联储发布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统计数据中规定的中间汇率。没有人表示,人民币的数额本来可以或可以按这种汇率兑换成美元。
| (f) | 分段信息 |
根据ASC 280(分部报告),经营分部是指企业中可获得单独财务信息的组成部分,由首席经营决策者(“CODM”)或决策小组在决定如何分配资源和评估业绩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该集团在确定可报告经营分部时采用了“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用于作出经营决定和评估业绩的内部组织和报告视为确定集团可报告分部的来源。集团的首席执行干事被确定为首席执行干事(“首席执行干事”),在作出关于分配资源和评估集团业绩的决定时审查综合结果。
专家组确定,只有一个可报告的经营分部,因为所提供的所有类型的货物或服务都被视为一个综合业务过程,而资源的分配和业绩评估不是由专家组的主要经营决策者单独评价的。由于本集团几乎所有的长期资产均位于PRC,且本集团几乎所有的收入均来自PRC境内,故未对地区分部进行列报。
| F-13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g) | 现金 |
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和银行现金。本集团主要在中国境内的各金融机构保有现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现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29,815,610元和人民币15,478,486元(2,310,877美元)。
| (h)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是指本集团有权无条件获得对价的金额。如果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支付对价,则获得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本集团保留呆账备抵,以备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呆账准备金分别为10204900元和16150377元(2411188美元)。截至列报的最早各期开始之日,本集团采用了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专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包括ASU2018-19、ASU2019-04、ASU2019-05、ASU2019-11、ASU2020-02和ASU2020-03(统称为ASU2016-13,“ASC 326”)中的某些后续修订、过渡性指南和其他解释性指南,该模型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来估计呆账准备金。本集团对呆账备抵的估计考虑了以下因素: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当前市场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对应收特定可识别交易对手款项的评估,以确定这些应收账款是否被视为有风险或无法收回。本集团通过汇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款来估计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在特定应收款不再具有这些风险特征时对应收款进行个别评估。
| (一)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净额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和减值(如有的话)列报,并在估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折旧,资产的估计残值率如下:
| 类别 | 估计使用寿命 | 剩余价值率 | ||
| 办公设备 | 3-5年 | 5% | ||
| 租赁改进 | 租赁期限或估计使用寿命中的较短者 | 无 |
| (j) | 无形资产,净值 |
无形资产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任何已记录的减值后列账。本集团的无形资产主要为用于经营活动的软件。无形资产按直线法在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内摊销如下:
| 类别 | 估计使用寿命 | |
| Software | 10年 |
| (k) | 长期投资 |
长期投资是指本集团对私营公司的股权投资,作为股权投资入账,但公允价值不能轻易确定。
本集团对于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权投资(不符合ASC主题820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ASC 820”)中现有的权宜之计),而本集团无法通过对普通股或实质普通股的投资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NAV权宜之计”)进行公允价值估计,则在ASC 321“投资—股本证券”下使用替代计量方法(“替代计量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在计量备选办法下,账面价值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加上或减去同一发行人相同或类似投资在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而产生的变动计量。
| F-14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k) | 长期投资(续) |
这些投资的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损益均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确认。本集团根据每个报告日被投资方的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市场价值的其他证据,评估一项投资是否受损。这种评估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被投资方的现金状况、最近的融资以及财务和经营业绩。本集团确认减值损失等于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如有的话)。
| (l) | 长期资产减值 |
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某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可能不再可收回时,集团就对其长期资产进行减值审查。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集团通过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资产的使用及其最终处置预计产生的未折现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进行比较来衡量减值。如果预期未折现现金流量的总和低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则本集团确认减值损失,即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一般在市场价格不易获得时使用预期未来贴现现金流量。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未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 (m) | 公允价值计量 |
本集团采用对公允价值进行定义的ASC 820,建立公允价值计量框架,并扩大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范围。ASC 820要求就公允价值计量提供披露。
ASC 820建立了三级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其中对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值按以下顺序排列优先顺序:
| ● | 第1级——反映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的可观察投入。 | |
| ● | 第2级——包括在市场上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其他投入。 | |
| ● | 第3级——很少或根本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的投入。 |
ASC 820描述了计量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益法和(3)成本法。市场方法使用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现金流量金额转换为单一现值金额。这一衡量依据的是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数额的预期所显示的价值。成本法依据的是目前替换一项资产所需的数额。
该集团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预付费用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计费用中的其他应付款和其他流动负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由于这些金融工具的短期到期,其账面价值接近其公允价值。
该集团的财产和设备等非金融资产只有在被确定为减值时才按公允价值计量。
| F-15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n) | 收入确认 |
本集团对所有报告所述期间采用了ASC 606《客户合同收入(专题606)》(“ASC 606”)。根据ASC 606的标准,集团确认收入是为了反映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向客户的转移,其数额反映了该实体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或服务而获得的对价。为确定实体确定属于ASC 606范围内的安排的收入确认,实体应执行以下五个步骤:(一)确定与客户的合同;(二)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三)确定交易价格,包括任何可变对价;(四)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五)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当该实体很可能收取其有权获得的几乎所有对价,以换取其向客户转让的服务时,该集团将五步模式应用于合同。专家组审查合同,以确定哪些履约义务是不同的,并表示承诺提供标准所界定的不同的货物或服务或一系列不同的货物或服务。本集团在履行该履约义务时,将分配给每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金额确认为收入。
收入分类依据的是集团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与特定的电子竞技赛事或综艺节目直接相关,这导致在比赛日程/转播时间内或在交货点确认收入的进一步影响。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收入分类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e)) | %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
| 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 165,098,238 | 94.86 | 213,663,281 | 31,899,088 | 94.61 | |||||||||||||||
| 其他 | 9,340 | 0.01 | 162,162 | 24,210 | 0.08 | |||||||||||||||
| 时间点: | ||||||||||||||||||||
| 视频点播分发 | 8,932,736 | 5.13 | 12,002,294 | 1,791,895 | 5.31 | |||||||||||||||
| 总收入 | 174,040,314 | 100.00 | 225,827,737 | 33,715,193 |
100.00 | |||||||||||||||
A类: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该集团通过向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与在线和离线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转播和赞助有关的综合服务来创造收入。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赛事策划和管理、内容制作和广播、媒体版权分发和现场内容捕捉、赞助和市场解决方案等。
运营服务、赞助服务和媒体权利分发服务被视为综合服务和一项履约义务。上述服务是在逐个项目的基础上提供和结算的,例如常规赛电子竞技系列赛或独立锦标赛。因此,履约义务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履行的,因为客户在游戏季或综艺节目播出期间提供服务时同时获得和消费收益。本集团采用产出法,在电子竞技活动或综艺节目开始至结束的期间内按比例计算时间,以衡量进展情况。如果赞助服务和媒体版权发行服务的对价达到某些里程碑,则该交易包含对客户的可变对价。根据ASC 606-10-32-6,由于可能获得赔偿,所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交易价格可能不定。在这方面,专家组根据现有的赞助服务和媒体权利分发服务合同,采用“最有可能的数额”方法,估计交易中将包括的可变对价数额,并在每个报告所述期间终了时更新其估计交易价格。
该集团认为自己是委托人,因为它负责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提供上述服务,并有定价的自由;因此,这些收入是按毛额报告的。
| F-16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n) | 收入确认(续) |
B类:视频点播分发
将在“视频点播分发”项下分发的媒体内容来自该集团过去运作的项目。收入在本集团履行其安排向最终客户分发媒体内容的履约义务时确认。
该集团认为自己是此类交易的代理人,因为它不拥有版权,也不控制媒体内容,这表明这些安排不存在库存风险。因此,该集团的履约义务是安排向电子竞技生态系统中的最终客户分发媒体内容和相应的代理收入,这些义务是按净额列报的,并在服务完成的时间点确认。本集团在客户交付和接受后不再承担任何义务。
C类:其他
C类收入来自通过直播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按可分摊比例长期确认。C类收入的交易价格包括一个可变部分,该部分基于从直播平台产生的收益。该集团采用了实际的权宜之计,使其能够按该集团有权开具发票的数额确认收入。
合同资产和负债
如果本集团通过在客户支付对价前或付款到期前向客户提供货物或服务来履行其履约义务,则本集团承认其作为合同资产有条件获得对价的权利。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估算合同资产备抵。该集团对合同资产备抵的估计考虑了以下因素: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当前市场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对应从具体可识别的对应方收到的合同资产余额的评估,以确定这些合同资产余额是否被视为有风险或无法收回。本集团通过汇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余额来估计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在特定合同资产余额不再具有这些风险特征时单独评价合同资产余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合同资产备抵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50,543元和人民币1,043,658元(折合155,814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合同资产分别为人民币6,660,320元和人民币19,829,507元(2,960,467美元)。合同资产的重大变化表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呈增长趋势,这导致迄今为止确认的收入增长超过累计账单。
当客户在本集团转让货物或服务之前支付对价时,本集团将其义务记为合同负债。该集团预计将在今后12个月内将这一余额确认为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分别为零和人民币193,228元(28,848美元)。
合同费用
某些履行合同的费用在下列情况下资本化:(1)与合同直接相关;(2)产生或增加本集团今后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预期可以收回。合同费用按与费用有关的服务转让模式一致的基础摊销。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金额超过:(a)本集团预期在未来收到的对价金额,减去(b)与提供这些服务直接相关且未被确认为成本的费用,则本集团在损益中确认减值损失。合同成本的可收回性取决于本集团能否继续提供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相关服务,期末后的退款水平,以及是否会丧失任何相关考虑因素。截至2020年12月底止年度和2021年12月底止年度,本集团分别录得合同成本减值费用799874元和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合同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5,946,324元和人民币9,007,109元(折合1,344,726美元)。
| F-17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o) | 收入成本 |
收入成本主要包括:(一)制作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置、摄影和录像制作等);(二)场地租赁成本;(三)工作人员成本;(四)设备折旧成本和软件摊销成本。主办活动的营销和广告费用列入收入成本。
| (p)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薪酬和福利;(二)娱乐和营销费用;(三)广告费用。广告费用包括在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表的销售费用中,并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广告费用分别为零和人民币301,698元(约合45042美元)。
| (q)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报酬和福利;(二)与一般和行政活动有关的租金和折旧;(三)专业服务费;(四)信贷损失津贴;(五)其他公司费用。
| (r)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研究和开发费用主要包括:(一)雇员报酬和福利;(二)实验设施折旧费用以及与集团研究和开发活动有关的其他日常开支。研究和开发费用在发生时记入费用。
| (s) | 金融(费用)收入,净额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主要包括:(一)利息收入和支出;(二)外汇损益;(三)银行手续费。
| (t) | 雇员定额供款计划 |
根据PRC的规定,本集团在PRC的全职合资格雇员有权通过PRC政府规定的多雇主固定缴款计划享受各项政府法定雇员福利计划,包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金福利。该集团必须向该计划缴款,并根据合格雇员工资的某些百分比为这些福利计提。该集团没有超出其所需捐款的进一步承付款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作为收支成本列入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的职工社会福利分别为人民币3,589,144元和人民币6,790,389元(1,013,778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应缴社会保险计划缴款分别为人民币1,683,276元和人民币537,635元(约合80,267美元)。
| (u) | 政府补贴 |
政府补贴在有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所有附加条件并将收到补贴的情况下予以确认。与购置资产有关的补贴最初在综合资产负债表的递延收入中确认,随后在资产折旧或摊销时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摊销和确认为其他收入。与业务活动有关的补偿已发生的费用或开支的现金补贴在收到时确认为集团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的其他收入。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用于补偿未来相关成本或费用的现金补贴最初在递延收入中确认,并在发生成本或费用期间确认为其他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递延收入分别为人民币634,480元和人民币1,335,543元(约合199,391美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收入中的政府补贴净额分别为人民币3,396,411元和人民币8,803,137元(1,314,274美元),其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摊销相关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384,978元和人民币98,937元(14,771美元)。
| F-18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五) | 所得税 |
本集团按照有关税务管辖区的法律和条例对当期所得税进行会计处理。征税费用是根据财政年度的结果,并根据不可课税或不允许课税的项目进行调整。用于计算数额的税率和税法是在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颁布或实质性颁布的税率和税法。
本集团在ASC 740下的所得税(“ASC 740”)项下核算。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是根据现有资产和负债的合并财务报表账面值与其各自税基之间的差异(“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未来税务后果确认的。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采用预期适用于这些暂时性差异预计可收回或结算年份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已颁布税率。递延所得税是根据报告所述期间终了时颁布或实质上颁布的税率,按预期在资产或负债结清期间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必要时设立了估值备抵,以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预期实现的数额。
ASC 740-10-25“所得税不确定性的会计处理”的规定为合并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纳税申报表中已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收状况规定了一个很可能采用的门槛值。这一解释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以及相关披露提供了指导。专家组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不存在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和未确认的税收优惠。
ASC 740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终止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纳税有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中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得税披露等方面提供了指导。在评价该集团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和确定其所得税准备金时,需要作出重大判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集团未分别确认与不确定税务状况相关的任何利息和罚款,因为不存在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集团在PRC的附属公司、VIE及VIE附属公司均需接受有关税务机关的审核。一般而言,PRC税务机关有最长五年的时间对上述PRC实体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审查。因此,上述PRC实体的2016年至2021年纳税年度仍可由相关税务机关进行审查。专家组还可能需要审查其他法域的补税情况,这些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并不重要。
| (w) | 增值税(“增值税”) |
根据该实体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本集团须按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须就提供服务所产生的收入征收相关附加费。允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将支付给供应商的合格进项增值税与其增值税销项负债相抵。进项增值税和销项增值税之间的增值税净余额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上的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本集团将收入扣除增值税和相关附加费。
| (x) | 每股收益 |
公司计算每股收益(“EPS”)的标准是ASC 260,每股收益(“ASC 260”)。ASC 260要求具有复杂资本结构的公司呈报基本每股收益和摊薄后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公司普通股股东可获得的收入除以该期间发行在外的加权平均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考虑到如果行使发行普通股的证券或其他合同并将其转换为普通股可能产生的稀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没有稀释影响。
| F-19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y) | 借款 |
借款最初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发生的交易费用后确认。借款随后按摊余成本列报;收益(扣除交易成本)与赎回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在借款期间的综合收益和综合收益表中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
| (z) | 综合收入 |
综合收入的定义是集团在一段时期内因交易和其他事件和情况而产生的权益变动,不包括所有者投资和分配给所有者的交易。除其他披露外,ASC 220(综合收益)规定,根据现行会计准则,所有需要确认为综合收益组成部分的项目都必须在财务报表中与其他财务报表一样突出显示。该集团的综合收入分别包括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收入。
| (aa) | 法定准备金 |
根据PRC会计准则和条例的规定,本集团在中国PRC的子公司、VIE和VIE均须提取10%的所得税后净利润。集团根据PRC企业会计准则每年得出的利润提取法定储备金。所得出的利润必须与PRC相应实体在以前年度发生的任何累计亏损相抵销,然后才能拨入法定准备金。在向股东派发股息之前,必须拨出法定储备金。在法定准备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之前,必须进行批款。法定准备金的用途受到限制,只能用于抵消损失或增加有关实体的注册资本。这些储备金不得以现金股利、贷款或垫款的方式转入本公司,除清算外也不得分配。在清算时,法定准备金将首先用于抵销负债,其余部分将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法定准备金分别为1290421元和1740360元(259829美元)。
| (b) | 意外情况 |
本集团可能不时卷入与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索偿有关的诉讼。本集团没有任何未决或威胁的索赔或诉讼,如果作出不利的裁定,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这些索赔或诉讼将对本集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ac) | 非控制性权益 |
本集团包含两个层面的非控制性权益:
第一个层次:VIE的非控制性权益是指VIE的股权中未质押给WFOE的部分,因此不直接或间接归属于本公司。
第二个层次:VIE子公司的非控制性权益是指VIE子公司的股权中不受VIE控制的部分,因此不直接或间接归属于VIE。
有关非控制性权益的变动,请参阅附注1(b)。
| F-20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广告) | 风险集中 |
信贷风险(附注16)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集中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应收账款以及合同资产。集团将大部分现金存放于中国信用等级较高、质量较好的金融机构。倘若其中一间金融机构破产,本集团或将无法取回其现金及活期存款全数。专家组继续监测金融机构的财政实力。这些金融机构最近没有违约记录。
对于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相关承付方和交易结构的内部研究和分析,管理信用风险。本集团根据行业和客户类型共同识别信用风险。在衡量向客户销售的信用风险时,本集团主要反映客户对其合同义务的“违约概率”,并考虑客户目前的财务状况、客户面临的风险及其可能的未来发展。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还面临流动性风险,即本集团无法提供足够的资本资源和流动性来满足本集团的承诺和业务需要。流动性风险是通过应用财务状况分析和监测程序来控制的。必要时,该集团将向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各方寻求短期资金,以应付流动资金短缺的问题。
外汇风险
该集团的业务主要在中国。本集团的报告货币以人民币计价。本集团面临的货币风险主要是通过交易产生的现金余额,这些现金余额以交易所涉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因此,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的影响。由于汇率变动,集团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发生和确认了人民币400,648元和人民币1,067元(159美元)的外汇损失。
| (ae) | 最近的会计公告 |
公司是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就业法》)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EGC)。根据《就业法》,EGC可以推迟采用在《就业法》颁布之后颁布的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本公司计划推迟采用以下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至私营公司采用之日为止,因此,其财务报表可能无法与采用新会计准则的非EGCs或EGCs公司的财务报表相比较。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6-02号,租赁(主题842)。该指导意见取代了关于租赁会计的现有指导意见,主要区别在于,经营租赁应作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财务状况表中入账,最初按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对于期限在12个月或以下的经营租赁,允许承租人作出不承认租赁资产和负债的会计政策选择。2018年7月,ASU2016-02更新为ASU2018-11,有针对性地改进ASC主题842,该主题为实体提供了实施新租赁标准某些方面的费用减免。具体而言,根据ASU2018-11的修订,(1)实体可以选择不重铸过渡到ASC 842时的比较期间,以及(2)出租人可以选择在满足某些条件时不将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分开。2019年11月,ASU2019-10,ASC 842的编纂改进修改了所有其他实体的生效日期。2020年6月,ASU2020-05将“所有其他”类别实体的生效日期推迟一年。对于作为EGC的公司而言,ASU2020-05中的修订对自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和自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过渡期有效。专家组从2022年1月1日起通过了ASU2016-02。集团于2022年1月1日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记录了1206万元人民币(180万美元)的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和1154万元人民币(172万美元)的经营租赁负债。
| F-21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ae) | 最近的会计公告(续) |
2021年11月,FASB发布了ASU 2021-10,《政府援助(主题832):商业实体对政府援助的披露》,为披露与政府的交易提供了指导,这些交易通过类比应用赠款或捐款会计模型进行核算。新的指导方针必须前瞻性地适用于ASU2021-10范围内在通过之日反映在财务报表中的所有交易以及在通过之日之后订立的新交易,或追溯适用于这些交易。对于自2021年12月15日之后发布的年度财务报表,本指南对其范围内的所有实体有效。允许提前领养。专家组预计,采用这一指导意见不会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3.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应收账款 | 103,754,147 | 158,471,332 | 23,659,147 | |||||||||
| 呆账备抵 | (10,204,900 | ) | (16,150,377 | ) | (2,411,188 | ) | ||||||
| 93,549,247 | 142,320,955 | 21,247,959 | ||||||||||
呆账备抵的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年初余额 | 4,987,380 | 10,204,900 | 1,523,552 | |||||||||
| 年内提供的津贴 | 8,934,798 | 12,694,957 | 1,895,307 | |||||||||
| 一年中的恢复情况 | (3,717,278 | ) | (6,749,480 | ) | (1,007,671 | ) | ||||||
| 年末余额 | 10,204,900 | 16,150,377 | 2,411,188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呆账备抵净额分别为人民币5,217,520元和人民币5,945,477元(887,636美元)。
| F-22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4.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预付供应商款项 | 3,418,683 | 2,994,743 | 447,103 | |||||||||
| 应收增值税 | 758,018 | 2,849,852 | 425,472 | |||||||||
| 存款 | 1,439,101 | 1,302,634 | 194,478 | |||||||||
| 代表第三方收取费用的应收款项(1) | 19,985,237 | — | — | |||||||||
| 子公司股权转让应收款项(2) | 1,200,000 | — | — | |||||||||
| 其他 | 92,800 | 461,557 | 68,909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26,893,839 | 7,608,786 | 1,135,962 | |||||||||
(1)系指集团作为代理人代表第三方收取的应收服务费。
(2)指将NeoTV海南公司40%股权出售给非控股权益所产生的投资资金(附注1(b))。
| 5.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净额包括: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办公设备 | 21,172,571 | 25,603,168 | 3,822,452 | |||||||||
| 租赁改进 | 3,859,814 | 10,051,528 | 1,500,654 | |||||||||
| 合计 | 25,032,385 | 35,654,696 | 5,323,106 | |||||||||
| 减:累计折旧 | (17,951,920 | ) | (22,650,721 | ) | (3,381,664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7,080,465 | 13,003,975 | 1,941,442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4,494,908元和人民币4,698,801元(约合701,513美元)。
| 6. | 净无形资产 |
无形资产,净值净额由以下各项组成: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Software | 378,598 | 555,589 | 82,947 | |||||||||
| 减:累计摊销 | (184,667 | ) | (232,851 | ) | (34,763 | ) | ||||||
| 无形资产,净值 | 193,931 | 322,738 | 48,184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摊销费用分别为37,860元和48,184元(7,193美元)。
| F-23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7. | 短期借款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为营运资金用途的银行借款。短期借款包括:
| 年度 息率 |
成熟期 (月) |
校长 | 截至 12月31日, 2020 |
截至 12月31日,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招商银行(1.2) | 4.25 | % | 2021年6月 | 2,000,000 | 2,000,000 | — | — | |||||||||||||||
| 招商银行(1.4) | 5.00 | % | 2022年3月 | 4,990,000 | — | 4,990,000 | 744,987 | |||||||||||||||
| (1) | 2020年9月1日,本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可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的贷款期限内借入最多20,000,000元人民币的贷款。信贷融资协议由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短期融资未使用信贷额度共计人民币17,404,356元。 |
2020年这一信贷安排协议下的详细交易情况如下:
| (1.1) | 2020年12月,本集团通过招商银行发行应付票据595,644元,已于2021年1月全部还清(见附注8)。 |
|
| (1.2) | 2020年12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元,2021年6月到期,年利率为4.25%,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本集团于2021年6月偿还了借款。 |
2021年这一信贷安排协议下的详细交易情况如下:
| (1.3) | 2021年6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元(折合298,593美元),年利率为4.25%,于2021年12月到期,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这笔借款已于2021年12月全部偿还。 | |
| (1.4) | 2021年9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4,990,000元(折合744,987美元),年利率为5.00%,于2022年3月到期,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该集团于2022年3月偿还了借款。 |
| (2) | 2021年11月20日,本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续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的贷款期限内,按原贷款协议截至签署日的未偿还借款计算,本集团最多可借入人民币20,000,000元。信贷融资协议由林雨欣先生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集团短期融资的未使用信贷额度共计人民币15,010,000元(2,240,934美元)。为利用这些未使用的信贷额度,集团必须征得放款人的同意,并遵守财务契约,如按照商定用途使用资金等。截至本财务报表日期,本集团一直遵守这些财务契约。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分别为人民币3,251元和人民币153,331元(约合22,892美元)。
| F-24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8. | 应付票据 |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应付票据 | 595,644 | — | — | |||||||||
2020年12月,本集团通过招商银行向一家供应商发行了应付票据,年利率为3.5%,于2021年1月到期。发行应付票据是根据2020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一年期信贷融资协议,与2,000,000元人民币的借款(附注7(1))共享融资,并由Yuxin Lin先生提供担保。应付票据余额已于2021年1月全部付清。
| 9.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其他应缴税款(1) | 5,326,607 | 7,708,577 | 1,150,860 | |||||||||
| 可变对价准备金 | — | 6,161,887 | 919,946 | |||||||||
| 应计工资和雇员福利 | 5,170,876 | 1,514,820 | 226,157 | |||||||||
| 应付租金 | — | 428,185 | 63,926 | |||||||||
| 代表第三方收取的费用的应付款项(2) | 19,483,674 | — | — | |||||||||
| 其他 | 65,608 | 566,165 | 84,526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共计 | 30,046,765 | 16,379,634 | 2,445,415 | |||||||||
(1)其他应交税费主要包括本集团为员工代扣代缴的应交增值税和PRC个人所得税。
(2)代表集团作为代理人将代表第三方支付的服务费。
| F-25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0. | 税收 |
开曼群岛
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股息支付在开曼群岛无需缴纳预扣税。
香港
本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在香港须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在两级利得税税率制度下,首批200万港元的应课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将下调至8.25%(为《税务条例》(IRO)附表8所指明的税率的一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分别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因为本集团在列报期间没有应课税利润。
PRC
一般而言,本公司的PRC子公司、VIE以及根据PRC税法被视为PRC居民企业的VIE子公司,根据PRC税法和会计准则,需就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PRC(“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HNTE”)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HNTE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当先前的证书过期时,实体可以重新申请HNTE证书。NeoTV上海公司于2017年获得HNTE资格,并于2020年更新了其HNTE证书,该证书将于2023年11月12日到期。因此,NeoTV Shanghai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拥有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NeoTV Tech上海公司、NeoTV体育成都公司、NeoTV体育西安公司、NeoTV西安公司、NeoTV海南公司、NeoTV成都公司和NeoTV体育上海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201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50%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还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至1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准备金由下列部分组成: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484,309 | 3,247,101 | 484,779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95,319 | ) | (984,403 | ) | (146,967 | ) | ||||||
| 所得税费用总额 | 588,990 | 2,262,698 | 337,812 | |||||||||
| F-26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0. | 税收(续) |
对所得税前收入采用PRC所得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拨备与实际计提所得税的对账如下: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以PRC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00 | % | 25.00 | % | ||||
| 额外扣除合格研发支出 | (16.40 | )% | (11.07 | )% | ||||
| 不可扣除项目 | 0.54 | % | 0.18 | % | ||||
| 估值备抵变动 | 2.49 | % | 5.23 | % |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7.94 | )% | (8.16 | )% | ||||
| 实际所得税率 | 3.69 | % | 11.18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部分汇总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结转净营业亏损 | 464,182 | 1,524,564 | 227,611 | |||||||||
| 呆账备抵 | 1,608,322 | 2,617,566 | 390,792 | |||||||||
| 递延收入 | 95,172 | 200,332 | 29,909 | |||||||||
| 合同费用减值 | 132,914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毛额 | 2,300,590 | 4,342,462 | 648,312 | |||||||||
| 减:估价津贴 | (477,682 | ) | (1,535,151 | ) | (229,192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扣除估值备抵 | 1,822,908 | 2,807,311 | 419,120 | |||||||||
如果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无法变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在作出这一决定时,专家组评估了各种积极和消极因素,包括专家组的经营历史、是否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转回期。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集团在中国的净经营亏损分别为人民币2,320,911元和人民币7,622,814元(折合1,138,056美元),这是由于这些VIE子公司产生了累计亏损。如果不加以利用,中国的净经营亏损结转将在2022年至2026年期间到期,数额各不相同。专家组认为,这些累计净经营损失今后更有可能得不到利用。因此,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集团对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备抵分别为人民币477,682元和人民币1,535,151元(折合229,192美元)。
估值备抵变动情况如下: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年初余额 | 80,519 | 477,682 | 71,316 | |||||||||
| 年内备抵 | 397,163 | 1,057,495 | 157,880 | |||||||||
| 注销 | — | (26 | ) | (4 | ) | |||||||
| 年末余额 | 477,682 | 1,535,151 | 229,192 | |||||||||
| F-27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1. | 普通股 |
2022年6月17日,公司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2022年6月17日,本公司发行了5,000,000股普通股,这被视为本集团重组的一部分,并被追溯适用,如同交易发生在最早呈报期间开始时一样。
2022年9月23日,公司将10,000,000股授权普通股改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优先股。同日,公司向股东增发了2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收购价为0.0001美元,总收购价为2000美元。
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每股0.0001美元的价格向一名股东发行了381000股普通股。
| 12. | 非控制权益 |
2020年10月12日,第三方铁流先生获得NeoTV海南公司40%的股权,铁流先生拥有的40%股权作为非控股权益入账。
2022年9月5日,VIE的法人股东之一上海瑞和鑫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VIE的5.77%股权转让给林育新先生,该股权在所述期间作为非控制性权益入账。
自2022年9月6日起,WFOE通过签订VIE协议获得了80.60%的VIE投票权,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VIE中尚未质押给WFOE的剩余股权作为非控制性权益入账。由于VIE协议是重组的一部分,非控制性权益在整个列报期间得到了追溯反映(附注1(a))。
| 13. | 每股净收入 |
下表列出了基本和稀释每股净收益的计算方法,并对所列年份的分子和分母进行了核对:
已结束的年份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分子: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分母: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基本和稀释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 每股净收益–基本和稀释 | 2.36 | 2.91 | 0.43 | |||||||||
| 14. | 限制性净资产 |
根据PRC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的子公司、VIE以及在PRC注册成立的VIE子公司的股息只允许从其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该等留存收益的支付前提是按照PRC会计准则及法规的规定确定。此外,根据企业PRC法定账目,国内企业必须至少按照其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国内企业还必须根据董事会的酌情权,提供可自由支配的盈余准备金。上述准备金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本集团所有PRC合并子公司、VIE及VIE子公司均受上述规定的可分配利润限制。
根据PRC的这些法律法规,本集团的PRC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将其部分净资产转让给本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集团合并净资产中包括集团VIE和VIE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和法定储备金在内的合计受限净资产分别约为108,175,501元和110,971,252元(16,567,572美元)。
| F-28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5. | 相关当事人交易 |
| a) | 关联方 |
以下是本集团与之有交易的关联方名单:
| 关联方名称 | 关系 | |
| 林雨欣 | 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 |
b)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所列期间应收关联方款项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林雨欣(1) | — | 5,300,000 | 791,269 | |||||||||
(1)在2021年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林育新先生向NeoTV上海公司借款总额为人民币5,300,000元(约合791,269美元)。借款是免息的。截至本财务报表印发之日,这笔款项已全部偿还。
| c) | 保证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7所述信贷协议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信贷协议和借款均由林育新先生提供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所述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信贷融资协议产生的应付票据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
| 16. | 风险集中 |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集中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所有现金均存放于PRC的主要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信贷质素,管理层会持续监察这些金融机构的信贷质素。
本集团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该集团评估其收款经验和长期未清余额,以确定是否需要为呆账备抵。该集团定期审查其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付款做法,以尽量减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收款风险。专家组在编写以下摘要时将每个客户/供应商及其附属实体视为一个单一实体。
下表列出占集团总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总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占集团总收入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客户a | * | * | 98,113,207 | 43.45 | % | 14,647,916 | ||||||||||||||
| 客户b | 87,149,948 | 50.07 | % | 67,030,322 | 29.68 | % | 10,007,364 | |||||||||||||
| 客户c | 40,375,792 | 23.20 | % | 27,931,602 | 12.37 | % | 4,170,078 | |||||||||||||
*表示低于10%的百分比
| F-29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6. | 风险集中(续) |
信贷风险集中(续):
下表列出占集团应收账款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的总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占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客户a | * | * | 95,000,000 | 59.95 | % | 14,183,127 | ||||||||||||||
| 客户b | 44,573,404 | 42.96 | % | 36,439,362 | 22.99 | % | 5,440,254 | |||||||||||||
| 客户c | 22,949,733 | 22.12 | % | * | * | * | ||||||||||||||
| 客户d | 14,220,000 | 13.71 | % | * | * | * | ||||||||||||||
*表示低于10%的百分比
供应商集中:
下表汇总了占集团采购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供应商: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占集团采购总额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供应商a | 20,391,678 | 15.75 | % | 23,698,755 | 15.43 | % | 3,538,131 | |||||||||||||
下表汇总了占集团应付账款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供应商: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占集团应付账款总额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供应商b | * | * | 3,770,000 | 10.73 | % | 562,846 | ||||||||||||||
| 供应商c | 1,210,000 | 11.52 | % | * | * | * | ||||||||||||||
*表示低于10%的百分比
| F-30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7.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项下关于办公室和设施的未来最低租赁付款总额如下:
| 租赁承诺 | ||||||||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2022 | 3,722,959 | 555,823 | ||||||
| 2023 | 4,145,506 | 618,908 | ||||||
| 2024 | 3,197,816 | 477,421 | ||||||
| 2025 | 2,172,534 | 324,351 | ||||||
| 合计 | 13,238,815 | 1,976,503 | ||||||
意外情况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集团可能会受到有关合同和雇佣关系以及各种其他事项的法律诉讼。当评估为可能发生损失且损失数额可合理估计时,专家组将此种索赔所产生的或有负债记录在案。管理层认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截至本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没有未决或威胁索赔和诉讼。
| 18. | 随后发生的事件 |
专家组评估了截至2022年10月19日即核准发布合并财务报表之日的后续事件,并确定了以下事件。
根据附注7(2)所述一年期信贷安排协议,本集团于2022年1月和2022年3月分别向招商银行借款4950000元(739016美元)和4950000元(739016美元),年利率分别为4.60%和4.75%,余额分别于2022年7月和2022年9月到期。截至本财务报表印发之日,本集团已偿还了这两笔借款。
自2022年初以来,作为集团主要业务所在的上海,新冠肺炎病例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激增,从2022年4月到2022年5月,上海的所有工厂、办公室和学校实际上都被全面封锁。上海的经济受到严重限制,当地政府一直在实施更严格的预防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每日新冠肺炎检测、旅行限制和集会限制,导致集团在上海的业务受到严重干扰。上海的新冠肺炎疫情一直在持续发展,截至本财务报表出具日,本集团无法确切预测PRC政府采取的限制性措施是否以及何时会解除,新冠肺炎疫情是否会恶化以及恶化到什么程度,本集团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是否会因此而进一步恶化以及恶化到什么程度。
| F-31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9. | 母公司的简明财务资料 |
公司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条例S-X第4-08(e)(3)条“财务报表一般说明”,对集团内所有合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进行了测试,得出结论认为,集团披露NeoTV Group Limited(“母公司”)的财务报表是适用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非流动资产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02,431,411 | 116,977,759 | 17,464,320 |
|||||||||
| 总资产 | 102,431,411 | 116,977,759 | 17,464,320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3,186 | 3,186 | 476 | |||||||||
| 额外实收资本 | 68,238,195 | 68,236,574 | 10,187,452 | |||||||||
| 法定准备金 | 3,559,270 | 5,299,630 | 791,214 | |||||||||
| 留存收益 | 30,630,760 | 43,438,369 | 6,485,178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2,431,411 | 116,977,759 | 17,464,320 | |||||||||
母公司收益及综合收益表
| 已结束的年份 | ||||||||||||
| 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子公司和VIE收益中的权益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所得税前收入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净收入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F-32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年度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9. | 母公司的简明财务资料(续)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21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附注2(e))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子公司和VIE收益中的权益 | (11,816,774) | (14,547,969) | (2,171,955 | )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现金净增加额 | — | — | — | |||||||||
| 年初现金 | — | — | — | |||||||||
| 年末现金 | — | — | — | |||||||||
| F-33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15,478,486 | 13,903,647 | 2,075,760 | |||||||||
| 应收账款净额 | 142,320,955 | 147,895,792 | 22,080,260 | |||||||||
| 合同资产 | 19,829,507 | 9,800,132 | 1,463,121 | |||||||||
| 合同费用 | 9,007,109 | 2,255,728 | 336,771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7,608,786 | 7,912,337 | 1,181,281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5,300,000 | 10,410,000 | 1,554,172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99,544,843 | 192,177,636 | 28,691,365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投资 | 316,700 | 316,700 | 47,28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3,003,975 | 10,287,003 | 1,535,809 | |||||||||
| 无形资产,净值 | 322,738 | 294,958 | 44,036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9,992,394 | 1,491,82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07,311 | 4,027,665 | 601,314 | |||||||||
| 递延发行费用 | — | 1,083,523 | 161,767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450,724 | 26,002,243 | 3,882,033 | |||||||||
| 总资产 | 215,995,567 | 218,179,879 | 32,573,398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990,000 | 9,900,000 | 1,478,032 | |||||||||
| 应付账款 | 35,149,873 | 25,411,814 | 3,793,884 | |||||||||
| 合同负债 | 193,228 | — | — | |||||||||
| 应付所得税 | 2,925,578 | 2,824,277 | 421,653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16,379,634 | 16,807,481 | 2,509,291 | |||||||||
| 营业租赁负债,流动 | — | 3,709,156 | 553,76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638,313 | 58,652,728 | 8,756,622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入 | 1,335,543 | 810,847 | 121,056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 | 6,622,338 | 988,689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5,543 | 7,433,185 | 1,109,745 | |||||||||
| 负债总额 | 60,973,856 | 66,085,913 | 9,866,367 | |||||||||
| 承付款项和意外开支(附注16)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人民币0.0006元(约合0.0001美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分别为500,000,000股、5,000,000股和5,000,000股)* | 3,186 | 3,186 | 476 | |||||||||
| 额外实收资本 | 68,236,574 | 68,236,574 | 10,187,452 | |||||||||
| 法定准备金 | 5,299,630 | 5,299,630 | 791,214 | |||||||||
| 留存收益 | 43,438,369 | 41,349,883 | 6,173,375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 116,977,759 | 114,889,273 | 17,152,517 | |||||||||
| 非控制性权益 | 38,043,952 | 37,204,693 | 5,554,514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55,021,711 | 152,093,966 | 22,707,031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215,995,567 | 218,179,879 | 32,573,398 | |||||||||
*普通股和股份数据已追溯重述,以使重组生效(附注1(a))。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4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合并中期收入(损失)和综合收入(损失)报表)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收入 | 70,791,788 | 48,395,256 | 7,225,221 | |||||||||
| 收入成本 | (58,147,255 | ) | (42,825,230 | ) | (6,393,638 | ) | ||||||
| 毛利 | 12,644,533 | 5,570,026 | 831,583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费用 | (1,972,071 | ) | (1,504,562 | ) | (224,625 | )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7,941,720 | ) | (5,354,973 | ) | (799,477 | ) | ||||||
| 研究和开发费用 | (6,141,868 | ) | (4,964,772 | ) | (741,221 | ) | ||||||
| 总营业费用 | (16,055,659 | ) | (11,824,307 | ) | (1,765,323 | ) | ||||||
| 经营亏损 | (3,411,126 | ) | (6,254,281 | ) | (933,740 | ) | ||||||
| 财务收入(费用),净额 | 41,990 | (78,289 | ) | (11,688 | ) | |||||||
| 其他收入,净额 | 7,173,294 | 2,184,471 | 326,133 | |||||||||
|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 3,804,158 | (4,148,099 | ) | (619,295 | ) | |||||||
| 所得税优惠 | 158,030 | 1,220,354 | 182,194 | |||||||||
| 净收入(亏损)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530,500 | (839,259 | ) | (125,298 | )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综合收益总额(亏损)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减: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综合收益(亏损)总额 | 530,500 | (839,259 | ) | (125,298 | )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综合收益(亏损)总额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每股净收益(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0.69 | (0.42 | ) | (0.06 | ) | |||||||
| 加权平均股份* | ||||||||||||
| 基本和稀释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普通股和股份数据已追溯重述,以使重组生效(附注1(a))。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5 |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普通股 | 额外缴款 | 法定 | 保留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共计 | 非- 控制 |
股东总数" | ||||||||||||||||||||||||||
| 分享* | 金额 | 资本 | 储备金 | 收益 | 股权 | 利益 | 股权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8,238,195 | 3,559,270 | 30,630,760 | 102,431,411 | 34,620,256 | 137,051,667 | ||||||||||||||||||||||||
| 净收入 | — | — | — | — | 3,431,688 | 3,431,688 | 530,500 | 3,962,188 | ||||||||||||||||||||||||
| 法定储备金拨款 | — | — | — | 431,071 | (431,071 | ) | — | — | — | |||||||||||||||||||||||
| 收购非控股权益 | — | — | (1,621 | ) | — | — | (1,621 | ) | 1,621 | —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8,236,574 | 3,990,341 | 33,631,377 | 105,861,478 | 35,152,377 | 141,013,855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8,236,574 | 5,299,630 | 43,438,369 | 116,977,759 | 38,043,952 | 155,021,711 | ||||||||||||||||||||||||
| 净损失 | — | — | — | — | (2,088,486 | ) | (2,088,486 | ) | (839,259 | ) | (2,927,745 | ) | ||||||||||||||||||||
| 法定储备金拨款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余额 | 5,000,000 | 3,186 | 68,236,574 | 5,299,630 | 41,349,883 | 114,889,273 | 37,204,693 | 152,093,966 | ||||||||||||||||||||||||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余额(美元)(附注2(d)) | — | 476 | 10,187,452 | 791,214 | 6,173,375 | 17,152,517 | 5,554,514 | 22,707,031 | ||||||||||||||||||||||||
*普通股和股份数据已追溯重述,以使重组生效(附注1(a))。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6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亏损)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为调节净收入(亏损)与业务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而作出的调整: | ||||||||||||
| 折旧及摊销 | 2,142,977 | 2,887,791 | 431,136 | |||||||||
| 经营租赁摊销 | — | 1,882,052 | 280,983 | |||||||||
| 呆账备抵 | 1,299,987 | 113,505 | 16,945 | |||||||||
| 递延收入 | (8,858 | ) | (524,696 | ) | (78,335 | ) | ||||||
| 递延所得税 | (394,699 | ) | (1,220,354 | ) | (182,194 | ) | ||||||
| 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应收账款 | 52,751,586 | (6,216,204 | ) | (928,054 | ) | |||||||
| 合同资产 | (36,041,156 | ) | 10,557,237 | 1,576,154 | ||||||||
| 合同费用 | (6,813,000 | ) | 6,751,381 | 1,007,955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955,303 | (820,821 | ) | (122,545 | ) | |||||||
| 应付票据 | (595,644 | ) | — | — | ||||||||
| 应付账款 | 10,704,783 | (9,738,059 | ) | (1,453,854 | ) | |||||||
| 合同负债 | (47,221 | ) | (193,228 | ) | (28,848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 | (1,453,867 | ) | (217,057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15,103,091 | ) | 856,032 | 127,802 | ||||||||
| 应付所得税 | (1,534,559 | ) | (101,301 | ) | (15,124 | )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1,278,596 | (148,277 | ) | (22,137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购置财产和设备及无形资产 | (6,332,020 | ) | (143,039 | ) | (21,355 | ) | ||||||
| 向关联方提供的贷款 | — | (5,110,000 | ) | (762,903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6,332,020 | ) | (5,253,039 | ) | (784,258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短期借款收益 | 2,000,000 | 9,900,000 | 1,478,032 | |||||||||
| 偿还短期借款 | (2,000,000 | ) | (4,990,000 | ) | (744,987 | ) | ||||||
| 支付递延发行费用 | — | (1,083,523 | ) | (161,767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3,826,477 | 571,278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 — | |||||||||
| 现金净增(减)额 | 4,946,576 | (1,574,839 | ) | (235,117 | ) | |||||||
| 期初现金 | 29,815,610 | 15,478,486 | 2,310,877 | |||||||||
| 期末现金 | 34,762,186 | 13,903,647 | 2,075,760 | |||||||||
| 补充披露现金流量信息: | ||||||||||||
| 支付的利息费用 | 41,556 | 227,548 | 33,972 | |||||||||
| 缴纳的所得税 | 1,771,228 | 55,290 | 8,255 | |||||||||
所附附注是这些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F-37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NeoTV”或“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本公司通过其合并子公司、可变利益实体(“VIE”)及其合并子公司(“VIE子公司”)(统称“集团”)主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PRC”或“中国”)从事提供与运营各类电子竞技赛事及相关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
公司的合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如下:
| 实体 | 成立日期 | 公司注册地 | 法定所有权百分比 | 主要活动 | ||||
| 子公司 | ||||||||
| 新视通国际有限公司(“新视通香港”) | 2022年7月12日 | 香港 | 100% | 投资控股 | ||||
| 北京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 Beijing”) | 2022年8月16日 | PRC | 100% | 技术咨询服务 | ||||
| VIE | ||||||||
| 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 Shanghai”) | 2006年4月26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VIE子公司 | ||||||||
上海NeoTV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NeoTV Tech Shanghai”) |
2016年9月18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成都NeoTV体育有限公司(“NeoTV体育成都”) | 2017年11月20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西安NeoTV体育有限公司(“NeoTV体育西安”) | 2019年5月20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西安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西安”) | 2019年5月21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海南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海南”) | 2019年9月6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成都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NeoTV成都”) | 2020年6月8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 上海NeoTV体育有限公司(“NeoTV Sports Shanghai”) | 2020年8月4日 | PRC | — | 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 |
| F-38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a) | 重组 |
自2006年4月26日起,集团主要通过PRC的NeoTV Shanghai(“NeoTV Shanghai”或“VIE”)开展主要业务。因公司股本证券将于美国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IPO”),公司于2022年7月12日和2022年8月16日在香港注册成立NeoTV HK,在北京注册成立NeoTV Beijing,作为公司的直接和间接全资子公司。
自2022年9月6日起,公司通过其间接全资子公司NeoTV Beijing(以下简称“WFOE”),通过与WFOE、VIE和共同拥有VIE 80.60%股权的VIE股东(以下简称“VIE参与股东”)签订一系列合同安排(以下简称“VIE协议”),获得VIE 80.60%的投票权。
集团在VIE中没有股权所有权,而是通过VIE协议将VIE参与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了WFOE,这导致VIE参与股东没有能力作出对VIE有重大影响的决定,WFOE没有能力指挥对VIE的经济绩效影响最大的活动,有权获得经济利益和剩余收益,有义务承担通常与VIE所有权相关的经济风险和预期损失。
因此,本公司通过其直接和间接全资附属公司NeoTV HK和WFOE成为VIE的最终主要受益人,而VIE成为本集团的可变利益实体(“重组”)。
由于本公司是VIE的最终主要受益人,本公司能够根据FASB会计准则编纂(“ASC”)主题810“合并”副主题10的规定,将VIE和VIE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收入和支出纳入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以及VIE和VIE附属公司在重组前后均由同一控股股东有效控制,因此重组被视为资本重组。
因此,编制了该集团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就好像目前的公司结构在整个列报期间一直存在一样。本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以及VIE和VIE子公司的合并按历史成本入账,作为共同控制下实体之间的交易,其方式类似于利益集中。
| (b) | 非控股权益的变动 |
2021年3月16日,NeoTV上海公司向NeoTV上海公司的少数股东、NeoTV上海公司的控股股东林宇新先生收购NeoTV上海公司35%的股权,NeoTV上海公司成为NeoTV上海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022年9月5日,VIE的法人股东之一上海瑞和鑫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VIE的5.77%股权转让给林育新先生,该股权在所述期间作为非控制性权益入账。
| F-39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 | 组织和主要活动(续) |
| (c) |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
该集团参与VIE协议下的VIE影响了该集团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收益(亏损)和综合收益(亏损)报表、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现金流量表,详情如下。以下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VIE和VIE子公司的中期简明合并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中期简明合并收入、净收入(亏损)和现金流量信息,已列入随附的未经审计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当前资产: | ||||||||||||
| 现金 | 15,478,486 | 13,903,647 | 2,075,760 | |||||||||
| 应收账款净额 | 142,320,955 | 147,895,792 | 22,080,260 | |||||||||
| 合同资产 | 19,829,507 | 9,800,132 | 1,463,121 | |||||||||
| 合同费用 | 9,007,109 | 2,255,728 | 336,771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7,608,786 | 7,912,337 | 1,181,281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5,300,000 | 10,410,000 | 1,554,172 | |||||||||
| 流动资产总额 | 199,544,843 | 192,177,636 | 28,691,365 |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投资 | 316,700 | 316,700 | 47,282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3,003,975 | 10,287,003 | 1,535,809 | |||||||||
| 无形资产,净值 | 322,738 | 294,958 | 44,036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9,992,394 | 1,491,825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807,311 | 4,027,665 | 601,314 | |||||||||
| 递延发行费用 | — | 1,083,523 | 161,767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450,724 | 26,002,243 | 3,882,033 | |||||||||
| 总资产 | 215,995,567 | 218,179,879 | 32,573,398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990,000 | 9,900,000 | 1,478,032 | |||||||||
| 应付账款 | 35,149,873 | 25,411,814 | 3,793,884 | |||||||||
| 合同负债 | 193,228 | — | — | |||||||||
| 应付所得税 | 2,925,578 | 2,824,277 | 421,653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16,379,634 | 16,807,481 | 2,509,291 | |||||||||
| 营业租赁负债,流动 | — | 3,709,156 | 553,762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9,638,313 | 58,652,728 | 8,756,622 | |||||||||
| 非流动负债: | ||||||||||||
| 递延收入 | 1,335,543 | 810,847 | 121,056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 | 6,622,338 | 988,689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35,543 | 7,433,185 | 1,109,745 | |||||||||
| 负债总额 | 60,973,856 | 66,085,913 | 9,866,367 | |||||||||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总收入 | 70,791,788 | 48,395,256 | 7,225,221 | |||||||||
| 净收入(亏损) | 3,962,188 | (2,927,745 | ) | (437,101 | ) | |||||||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经营活动提供(用于)的现金净额 | 11,278,596 | (148,277 | ) | (22,137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6,332,020 | ) | (5,253,039 | ) | (784,258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3,826,477 | 571,278 | |||||||||
| F-40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列报依据 |
所附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利坚合众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临时财务资料。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中通常包含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已根据这些规则和条例加以精简或省略。因此,这些报表应与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了所有正常的经常性调整,这是编制所列各临时期间财务结果公允报表所必需的。本公司认为,有关披露足以使所提供的资料不具误导性。所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采用与编制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相同的会计政策编制。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业务结果不一定代表全年的结果。
| (b) | 合并原则 |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附属公司、本公司作为最终主要受益人的VIE和VIE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之间的所有公司间交易和结余在合并后均已消除。
| (c) | 估计数和假设的使用 |
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到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和负债报告数额以及报告期内的收入和支出。重要的会计估计数包括但不限于收入确认、呆账备抵、合同费用减值、财产和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减值以及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订正估计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数不同,这种差异对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可能是重大的。
| F-41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d) | 方便翻译 |
随附的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美元金额仅为方便读者而列报。为方便读者,将金额从人民币换算成美元是按照2022年6月30日的汇率1.00美元=人民币6.6981元计算的,这是美联储发布的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统计数据中规定的中间汇率。没有人表示,人民币的数额本来可以或可以按这种汇率兑换成美元。
| (e) | 递延发行费用 |
集团遵守了ASC 340-10-S99-1和SEC工作人员会计公报(“SAB”)主题5a —“提供费用”的要求。递延发行费用包括承销、法律、会计和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与拟议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递延发行费用将在拟议公开发行完成后计入股东权益。如果拟议的公开发行被证明不成功,这些递延发行费用以及将产生的额外费用将计入运营费用。
| (f)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是指本集团有权无条件获得对价的金额。如果只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就可以支付对价,则获得对价的权利是无条件的。本集团保留呆账备抵,以备可能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呆账准备金分别为人民币16,150,377元和人民币16,791,744元(2,506,941美元)。截至列报的最早各期开始之日,本集团在ASU 2018-19、ASU 2019-04、ASU 2019-05、ASU 2019-11、ASU 2020-02和ASU 2020-03(统称为ASU 2016-13,简称“ASC 326”)中采用了ASU 2016-13,该模型基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来估计呆账准备金。本集团对呆账备抵的估计考虑了以下因素: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当前市场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对应收特定可识别交易对手款项的评估,以确定这些应收账款是否被视为有风险或无法收回。本集团通过汇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款来估计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在特定应收款不再具有这些风险特征时对应收款进行个别评估。
| (g) | 收入确认 |
本集团对所有报告所述期间采用了ASC 606《客户合同收入(专题606)》(“ASC 606”)。根据ASC 606的标准,集团确认收入是为了反映对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向客户的转移,其数额反映了该实体预期为换取这些商品或服务而获得的对价。为确定实体确定属于ASC 606范围内的安排的收入确认,实体应执行以下五个步骤:(一)确定与客户的合同;(二)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三)确定交易价格,包括任何可变对价;(四)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五)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或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当该实体很可能收取其有权获得的几乎所有对价,以换取其向客户转让的服务时,该集团将五步模式应用于合同。专家组审查合同,以确定哪些履约义务是不同的,并表示承诺提供标准所界定的不同的货物或服务或一系列不同的货物或服务。本集团在履行该履约义务时,将分配给每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金额确认为收入。
收入分类依据的是集团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是否与特定的电子竞技赛事或综艺节目直接相关,这导致在比赛日程/转播时间内或在交货点确认收入的进一步影响。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收入分类如下: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随着时间的推移: | ||||||||||||||||||||
| 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 70,710,707 | 99.89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
| 其他 | 81,081 | 0.11 | — | — | — | |||||||||||||||
| 总收入 | 70,791,788 | 100.00 | 48,395,256 | 7,225,221 | 100.00 | |||||||||||||||
A类:与电子竞技赛事及综艺节目有关的综合服务
该集团通过向游戏开发商和发行商提供与在线和离线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运营、转播和赞助有关的综合服务来创造收入。提供的服务主要包括赛事策划和管理、内容制作和广播、媒体版权分发和现场内容捕捉、赞助和市场解决方案等。
运营服务、赞助服务和媒体权利分发服务被视为综合服务和一项履约义务。上述服务是在逐个项目的基础上提供和结算的,例如常规赛电子竞技系列赛或独立锦标赛。因此,履约义务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履行的,因为客户在游戏季或综艺节目播出期间提供服务时同时获得和消费收益。本集团采用产出法,在电子竞技活动或综艺节目开始至结束的期间内按比例计算时间,以衡量进展情况。如果赞助服务和媒体版权发行服务的对价达到某些里程碑,则该交易包含对客户的可变对价。根据ASC 606-10-32-6,由于可能获得赔偿,所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交易价格可能不定。在这方面,专家组根据现有的赞助服务和媒体权利分发服务合同,采用“最有可能的数额”方法,估计交易中将包括的可变对价数额,并在每个报告所述期间终了时更新其估计交易价格。
该集团认为自己是委托人,因为它负责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提供上述服务,并有定价的自由;因此,这些收入是按毛额报告的。
| F-42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
| (g) | 收入确认(续) |
B类:其他
B类收入来自通过直播平台提供运营服务,在合同期限内按可分摊比例长期确认。B类收入的交易价格包括一个可变部分,该部分基于直播平台产生的收益。该集团使用实际的权宜之计,使其能够按该集团有权开具发票的数额确认收入。
合同资产和负债
如果本集团通过在客户支付对价前或付款到期前向客户提供货物或服务来履行其履约义务,则本集团承认其作为合同资产有条件获得对价的权利。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估算合同资产备抵。该集团对合同资产备抵的估计考虑了以下因素: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合同资产余额的账龄、当前市场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合理和可支持的预测,以及对应从具体可识别的对应方收到的合同资产余额的评估,以确定这些合同资产余额是否被视为有风险或无法收回。本集团通过汇集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合同资产余额来估计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并在特定合同资产余额不再具有这些风险特征时单独评价合同资产余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合同资产备抵分别为人民币1,043,658元和人民币515,796元(约合77,006美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合同资产分别为人民币19829507元和人民币9800132元(折合1463121美元)。合同资产的重大变化主要是由于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与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相关的综合服务收入减少。
当客户在本集团转让货物或服务之前支付对价时,本集团将其义务记为合同负债。该集团预计将在今后12个月内将这一余额确认为收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合同负债分别为人民币193,228元和零。
合同费用
某些履行合同的费用在下列情况下资本化:(1)与合同直接相关;(2)产生或增加本集团今后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预期可以收回。合同费用按与费用有关的服务转让模式一致的基础摊销。
如果合同成本的账面金额超过:(a)本集团预期在未来收到的对价金额,减去(b)与提供这些服务直接相关且未被确认为成本的费用,则本集团在损益中确认减值损失。合同成本的可收回性取决于本集团能否继续提供电子竞技赛事和综艺节目的相关服务、期末后的退款水平以及是否会没收任何相关考虑。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分别未计提合同成本减值费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合同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007,109元和人民币2,255,728元(约合336,771美元)。
| (h) | 租赁 |
在2022年1月1日之前,本集团使用了《会计准则编纂:租赁》(ASC 840),其中每项租赁在开始日被分类为资本租赁或经营租赁。根据ASC 840,本集团的所有租赁均归类为经营租赁。专家组2022年1月1日之前各期间的报告继续按照租赁(ASC 840)编制。
自2022年1月1日起,专家组采用经修订的追溯法,采用了ASU第2016-02号《租赁》(ASC 842)。专家组选择了标准允许的一揽子过渡实用权宜之计,这使它不能重新评估初始直接费用、租赁分类,也不能重新评估合同是否包含2022年1月1日之前存在的任何租赁的租赁或属于租赁。该集团还对所有原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合同选择了短期租赁豁免。采用后,集团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经营租赁使用权(ROU)资产为人民币1,210万元(180万美元),相应的租赁负债为人民币1,150万元(170万美元)。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包括预付款项的调整。这一采用并不影响该集团截至2022年1月1日的期初留存收益,也不影响该集团以往各年的财务报表。
采用ASC842后对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1月1日 | |||||||||||||||
| 据报道 | ASC 842通过的影响 | ASC 842通过后 | ASC 842通过后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 | 7,608,786 | (517,270 | ) | 7,091,516 | 1,058,736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 | 12,059,193 | 12,059,193 | 1,800,390 | ||||||||||||
| 总资产 | 215,995,567 | 11,541,923 | 227,537,490 | 33,970,452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营业租赁负债,流动 | — | 3,039,347 | 3,039,347 | 453,763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 | 8,502,576 | 8,502,576 | 1,269,401 | ||||||||||||
| 负债总额 | 60,973,856 | 11,541,923 | 72,515,779 | 10,826,320 | ||||||||||||
在ASC 842项下,集团确定一项安排是否构成租赁,并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记录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该集团在开始日期根据租赁期内剩余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经营租赁负债,该现值是使用该集团的递增借款率计算的,这是该集团为抵押借款支付的估计比率,相当于租赁期内的租赁付款总额。本集团根据在开始日期或之前向出租人支付的款项调整的相应租赁负债,以及根据租赁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量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在出租人向本集团提供标的资产后,本集团开始在租赁期内以直线法根据租赁付款确认经营租赁费用。该集团的一些租赁合同包括将租赁延长一段时间的选择,这必须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与出租人商定。在考虑了产生经济奖励的因素后,该集团不在其不能合理确定行使的租期内列入续租选择权期限。
| F-43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3. | 应收账款净额 |
应收账款净额包括: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应收账款 | 158,471,332 | 164,687,536 | 24,587,201 | |||||||||
| 呆账备抵 | (16,150,377 | ) | (16,791,744 | ) | (2,506,941 | ) | ||||||
| 142,320,955 | 147,895,792 | 22,080,260 | ||||||||||
呆账备抵的变动情况如下: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期初余额 | 10,204,900 | 16,150,377 | 2,411,188 | |||||||||
| 本期间提供的津贴 | 3,436,927 | 2,866,734 | 427,992 | |||||||||
| 本期间收回的款项 | (4,028,698 | ) | (2,225,367 | ) | (332,239 | ) | ||||||
| 期末余额 | 9,613,129 | 16,791,744 | 2,506,941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分别收回呆账准备金净额人民币591,771元和呆账准备金净额人民币641,367元(折合95,753美元)。
| F-44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4.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预付费用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预付供应商款项 | 2,994,743 | 4,315,034 | 644,218 | |||||||||
| 应收增值税 | 2,849,852 | 1,507,900 | 225,124 | |||||||||
| 存款 | 1,302,634 | 1,322,634 | 197,464 | |||||||||
| 其他 | 461,557 | 766,769 | 114,475 | |||||||||
| 预付费用及其他流动资产 | 7,608,786 | 7,912,337 | 1,181,281 | |||||||||
| 5.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财产和设备净额包括: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办公设备 | 25,603,168 | 25,746,207 | 3,843,807 | |||||||||
| 租赁改进 | 10,051,528 | 10,051,528 | 1,500,654 | |||||||||
| 合计 | 35,654,696 | 35,797,735 | 5,344,461 | |||||||||
| 减:累计折旧 | (22,650,721 | ) | (25,510,732 | ) | (3,808,652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13,003,975 | 10,287,003 | 1,535,809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2,122,573元和人民币2,860,011元(约合426,988美元)。
| F-45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6. | 短期借款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为营运资金用途的银行借款。短期借款包括:
| 年度 息率 |
成熟期 (月) |
校长 | 截至 12月31日, 2021 |
截至 6月30日,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招商银行(1.2) | 5.00 | % | 2022年3月 | 4,990,000 | 4,990,000 | — | — | |||||||||||||||
| 招商银行(2.1) | 4.60 | % | 2022年7月 | 4,950,000 | — | 4,950,000 | 739,016 | |||||||||||||||
| 招商银行(2.2) | 4.75 | % | 2022年9月 | 4,950,000 | — | 4,950,000 | 739,016 | |||||||||||||||
| 合计 | 4,990,000 | 9,900,000 | 1,478,032 | |||||||||||||||||||
| (1) | 2020年9月1日,本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项为期一年的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可在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1月10日的贷款期限内借入最多20,000,000元人民币的贷款。信贷融资协议由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 |
2021年这一信贷安排协议下的详细交易情况如下:
| (1.1) | 2021年6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2,000,000元,年利率为4.25%,于2021年12月到期,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这笔借款已于2021年12月全部偿还。 | |
| (1.2) | 2021年9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4,990,000元,年利率为5.00%,于2022年3月到期,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该集团于2022年3月偿还了借款。 |
| (2) | 2021年11月20日,本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续信贷协议,根据该协议,本集团可在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19日的贷款期限内借入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元的贷款,计入截至签署日的未偿还借款。信贷融资协议由林雨欣先生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短期融资的未使用信贷额度分别为人民币15,010,000元和人民币10,100,000元(1,507,890美元)。为利用这些未使用的信贷额度,集团必须征得放款人的同意,并遵守财务契约,如按照商定用途使用资金等。截至本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日,本集团一直遵守这些财务契约。 |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本信贷安排协议下的详细交易情况如下:
| (2.1) | 2022年1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4,950,000元(折合739,016美元),年利率为4.60%,于2022年7月到期,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这笔借款已于2022年7月全部偿还。 | |
| (2.2) | 2022年3月,本集团向招商银行借款人民币4,950,000元(折合739,016美元),年利率为4.75%,于2022年9月到期,由林宇新先生提供担保。该集团于2022年9月偿还了借款。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短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分别为人民币41,556元和人民币227,548元(约合33,972美元)。
| F-46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7.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其他应缴税款(1) | 7,708,577 | 8,615,961 | 1,286,329 | |||||||||
| 可变对价准备金 | 6,161,887 | 7,352,076 | 1,097,636 | |||||||||
| 应计工资和雇员福利 | 1,514,820 | 660,239 | 98,571 | |||||||||
| 应付租金 | 428,185 | — | — | |||||||||
| 其他 | 566,165 | 179,205 | 26,75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共计 | 16,379,634 | 16,807,481 | 2,509,291 | |||||||||
| (1)其他应交税费主要包括本集团为员工代扣代缴的应交增值税和PRC个人所得税。 |
| F-47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8. | 租赁 |
自2022年1月1日起,专家组通过了议题842。在合同开始时,专家组确定该安排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该集团的租赁主要包括办公室租赁和工作室租赁。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补充资产负债表资料如下: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 | 9,992,394 | 1,491,825 | ||||||
| 营业租赁负债,流动 | 3,709,156 | 553,762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6,622,338 | 988,689 | ||||||
| 业务租赁负债共计 | 10,331,494 | 1,542,451 | ||||||
补充现金流量信息
截至六个月 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为租赁负债计量所列数额支付的现金: | 1,453,867 | 217,057 | ||||||
| F-48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8. | 租赁(续) |
截至2022年6月30日,经营租赁的加权平均剩余租期和折扣率如下:
| 剩余租期和贴现率: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期(年) | 2.91 | |||
| 加权平均贴现率 | 4.65 | % |
在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本集团的经营租赁支出总额为人民币1954914元(折合291861美元)。
以下是截至2022年6月30日集团经营租赁的未来最低付款时间表:
| 金额 | ||||||||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d)) | |||||||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六个月 | 2,045,662 | 305,409 | ||||||
| 2023 | 4,171,370 | 622,769 | ||||||
| 2024 | 3,197,815 | 477,421 | ||||||
| 2025 | 1,629,400 | 243,263 | ||||||
| 租赁付款共计 | 11,044,247 | 1,648,862 | ||||||
| 减:推算利息 | (712,753 | ) | (106,411 | ) | ||||
| 经营租赁负债总额,利息净额 | 10,331,494 | 1,542,451 | ||||||
| 9. | 税收 |
开曼群岛
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此外,股息支付在开曼群岛无需缴纳预扣税。
香港
本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在香港须按16.5%的税率缴纳利得税。根据香港政府公布的《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自2018年4月1日起,在两级利得税税率制度下,首批200万港元的应课税利润的利得税税率将下调至8.25%(为《税务条例》(IRO)附表8所指明的税率的一半)。本集团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及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分别无须缴付香港利得税,因为本集团于呈列期间并无应课税溢利。
PRC
一般而言,本公司的PRC子公司、VIE以及根据PRC税法被视为PRC居民企业的VIE子公司,根据PRC税法和会计准则,需就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PRC(“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HNTE”)可享受15%的优惠税率。HNTE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当先前的证书过期时,实体可以重新申请HNTE证书。NeoTV上海公司于2017年获得HNTE资格,并于2020年更新了其HNTE证书,该证书将于2023年11月12日到期。因此,NeoTV Shanghai有资格享受15%的优惠税率,在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拥有应纳税所得额的范围内。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NeoTV Tech上海公司、NeoTV体育成都公司、NeoTV体育西安公司、NeoTV西安公司、NeoTV海南公司、NeoTV成都公司和NeoTV体育上海公司被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2019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按其应纳税所得额的50%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还宣布,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至1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征收20%的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准备金由下列部分组成: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36,669 | — | — |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94,699 | ) | (1,220,354 | ) | (182,194 | ) | ||||||
| 所得税优惠总额 | (158,030 | ) | (1,220,354 | ) | (182,194 | ) | ||||||
| F-49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9. | 税收(续) |
对所得税前收入采用PRC所得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拨备与实际计提所得税的对账如下: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以PRC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00 | % | 25.00 | % | ||||
| 额外扣除合格研发支出 | (30.27 | )% | 22.44 | % | ||||
| 不可扣除项目 | 0.61 | % | (0.70 | )% | ||||
| 估值备抵变动 | 9.46 | % | (1.65 | )% |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8.95 | )% | (15.67 | )% | ||||
| 实际所得税率 | (4.15 | )% | 29.42 | % |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构成部分汇总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结转净营业亏损 | 1,524,564 | 2,802,921 | 418,464 | |||||||||
| 呆账备抵 | 2,617,566 | 2,706,659 | 404,094 | |||||||||
| 递延收入 | 200,332 | 121,627 | 18,158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毛额 | 4,342,462 | 5,631,207 | 840,716 | |||||||||
| 减:估价津贴 | (1,535,151 | ) | (1,603,542 | ) | (239,402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扣除估值备抵 | 2,807,311 | 4,027,665 | 601,314 | |||||||||
如果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一部分或全部在可预见的将来很可能无法变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数额。在作出这一决定时,专家组评估了各种积极和消极因素,包括专家组的经营历史、是否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转回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集团在中国的经营亏损结转净额分别为人民币7,622,814元和人民币15,789,920元(约合2,357,373美元),原因是这些VIE子公司发生了累计亏损。如果不加以利用,中国的净经营亏损结转将在2022年至2026年期间到期,数额各不相同。专家组认为,这些累计净经营损失今后更有可能得不到利用。因此,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对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值备抵分别为人民币1,535,151元和人民币1,603,542元(合239,402美元)。
估值备抵变动情况如下: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附注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期初余额 | 477,682 | 1,535,151 | 229,192 | |||||||||
| 这一期间的备抵 | 359,696 | 68,391 | 10,210 | |||||||||
| 注销 | — | — | — | |||||||||
| 期末余额 | 837,378 | 1,603,542 | 239,402 | |||||||||
| F-50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0. | 普通股 |
2022年6月17日,公司法定股本为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普通股。2022年6月17日,本公司发行了5,000,000股普通股,这被视为本集团重组的一部分,并被追溯适用,如同交易发生在最早呈报期间开始时一样。
2022年9月23日,公司将10,000,000股授权普通股改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优先股。同日,公司向股东增发了20,000,000股普通股,每股收购价为0.0001美元,总收购价为2000美元。
2022年9月28日,公司以每股0.0001美元的价格向一名股东发行了381000股普通股。
| 11. | 非控制权益 |
2022年9月5日,VIE的法人股东之一上海瑞和鑫鑫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VIE的5.77%股权转让给林育新先生,该股权在所述期间作为非控制性权益入账。
自2022年9月6日起,WFOE通过签订VIE协议获得了80.60%的VIE投票权,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VIE中尚未质押给WFOE的剩余股权作为非控制性权益入账。由于VIE协议是重组的一部分,非控制性权益在整个列报期间得到了追溯反映(附注1(a))。
| 12. | 每股净收益(亏损) |
下表列出了每股基本和稀释净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并对所列六个月的分子和分母进行了核对: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分子: | ||||||||||||
| 归属于NeoTV集团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分母: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基本和稀释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
| 每股净收益(亏损)–基本和摊薄收益 | 0.69 | (0.42 | ) | (0.06 | ) | |||||||
| 13. | 限制性净资产 |
根据PRC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的子公司、VIE以及在PRC注册成立的VIE子公司的股息只允许从其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该等留存收益的支付前提是按照PRC会计准则及法规的规定确定。此外,根据企业PRC法定账目,国内企业必须至少按照其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国内企业还必须根据董事会的酌情权,提供可自由支配的盈余准备金。上述准备金只能用于特定用途,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本集团所有PRC合并子公司、VIE及VIE子公司均受上述规定的可分配利润限制。
根据PRC的这些法律法规,本集团的PRC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将其部分净资产转让给本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集团合并净资产中包括集团VIE和VIE子公司的实收资本和法定储备金在内的合计受限净资产分别约为110,971,252元和110,971,252元(16,567,572美元)。
| F-51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4. | 关联方交易 |
| a) | 关联方 |
以下是本集团与之有交易的关联方名单:
| 关联方名称 | 关系 | |
| 林雨欣 | 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 |
| b)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所列期间应收关联方款项如下: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林雨欣(1) | 5,300,000 | 10,410,000 | 1,554,172 | |||||||||
| (1)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控股股东林育新先生分别向NeoTV上海公司借款总额为零和人民币5,110,000元(折合762,903美元)。借款是免息的。截至这些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印发之日,这笔款项已全部偿还。 |
| c) | 保证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集团与招商银行签订的信贷融资协议和借款,如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所述,均由林育新先生提供担保。
| 15. | 风险集中 |
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集中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6月30日,本集团所有现金均存放于PRC的主要金融机构。这些金融机构具有较高的信贷质素,管理层会持续监察这些金融机构的信贷质素。
本集团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一般不要求客户提供抵押品或其他担保。该集团评估其收款经验和长期未清余额,以确定是否需要为呆账备抵。该集团定期审查其客户的财务状况和付款做法,以尽量减少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的收款风险。专家组在编写以下摘要时将每个客户/供应商及其附属实体视为一个单一实体。
下表列出占集团总收入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总表。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
| 2021 | 2022 | |||||||||||||||||||
| 占集团总收入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客户a | * | * | 15,094,340 | 31.19 | % | 2,253,526 | ||||||||||||||
| 客户b | 20,546,368 | 29.02 | % | 11,168,407 | 23.08 | % | 1,667,399 | |||||||||||||
| 客户c | * | * | 11,141,509 | 23.02 | % | 1,663,383 | ||||||||||||||
| 客户d | 28,773,585 | 40.65 | % | 5,660,377 | 11.70 | % | 845,072 | |||||||||||||
| 客户e | 18,270,809 | 25.81 | % | * | * | * | ||||||||||||||
*表示低于10%的百分比
| F-52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5. | 风险集中(续) |
信贷风险集中(续):
下表列出占集团应收账款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客户的总表: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占集团应收账款总额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客户d | 95,000,000 | 59.95 | % | 103,900,000 | 63.09 | % | 15,511,862 | |||||||||||||
| 客户b | 36,439,362 | 22.99 | % | * | * | * | ||||||||||||||
*表示低于10%的百分比
供应商集中:
下表汇总了占集团采购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供应商:
| 在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里, | ||||||||||||||||||||
| 2021 | 2022 | |||||||||||||||||||
| 占集团采购总额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供应商a | * | * | 10,754,717 | 38.30 | % | 1,605,637 | ||||||||||||||
| 供应商b | 5,881,045 | 10.65 | % | 5,591,909 | 19.91 | % | 834,850 | |||||||||||||
| 供应商c | * | * | 4,716,981 | 16.80 | % | 704,227 | ||||||||||||||
| 供应商d | 5,849,057 | 10.59 | % | * | * | * | ||||||||||||||
下表汇总了占集团应付账款总额10%或以上的单一供应商:
| 截至12月31日, | 截至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占集团应付账款总额的百分比 | 金额 | % | 金额 | % | 金额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供应商c | * | * | 5,000,000 | 19.68 | % | 746,480 | ||||||||||||||
| 供应商e | * | * | 3,400,000 | 13.38 | % | 507,607 | ||||||||||||||
| 供应商f | 3,770,000 | 10.73 | % | 2,842,000 | 11.18 | % | 424,299 | |||||||||||||
| 供应商g | * | * | 2,666,050 | 10.49 | % | 398,031 | ||||||||||||||
*表示低于10%的百分比
| F-53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6.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不存在无条件购买义务,例如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的不可撤销协议下的未来租赁付款。
意外情况
在正常经营过程中,集团可能会受到有关合同和雇佣关系以及各种其他事项的法律诉讼。当评估为可能发生损失且损失数额可合理估计时,专家组将此种索赔所产生的或有负债记录在案。管理层认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和截至这些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合并财务报表发布之日,没有未决或威胁索赔和诉讼。
| 17. | 随后发生的事件 |
专家组评估了截至2023年2月24日的后续事件,即核准发布未经审计的临时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之日,并确定了以下事件。
根据附注6(2)所述一年期信贷安排协议,本集团于2022年7月和2022年9月分别向招商银行借款4950000元(739016美元)和4950000元(739016美元),年利率为4.50%,余额分别于2023年1月和2023年3月到期。本集团已分别于2022年9月和2022年11月偿还了上述两笔借款。2022年11月和2022年12月,本集团根据同一融资协议,分别向招商银行借款4950000元(739016美元)和4950000元(739016美元),年利率为3.50%,余额分别于2023年5月和2023年6月到期。
2022年9月17日,本集团与中国建设银行签订了两份由林雨欣先生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三年期贷款协议。根据融资协议,在2022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7日期间,集团可提取总额不超过10,000,000元人民币(1,492,961美元)的资金。截至本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财务报表发布之日,本集团的已提取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元(折合746,480美元),年利率为4.10%,林宇新先生的已提取余额为零。
2022年9月和2022年11月,本集团分别根据2022年9月27日和2022年11月24日签订的两份一年期贷款协议,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000,000元(746,480美元)和人民币5,000,000元(746,480美元),年利率为3.70%,余额分别于2023年9月和2023年11月到期。贷款融资协议由Yuxin Lin先生担保。
| F-54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8. | 母公司的简明财务资料 |
公司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条例S-X第4-08(e)(3)条“财务报表一般说明”,对集团内所有合并子公司、VIE和VIE子公司的受限净资产进行了测试,得出结论认为,集团披露NeoTV Group Limited(“母公司”)的财务报表是适用的。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 | 截至2022年6月30日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非流动资产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116,977,759 | 114,889,273 | 17,152,517 | |||||||||
| 总资产 | 116,977,759 | 114,889,273 | 17,152,517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 | 3,186 | 3,186 | 476 | |||||||||
| 额外实收资本 | 68,236,574 | 68,236,574 | 10,187,452 | |||||||||
| 法定准备金 | 5,299,630 | 5,299,630 | 791,214 | |||||||||
| 留存收益 | 43,438,369 | 41,349,883 | 6,173,375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16,977,759 | 114,889,273 | 17,152,517 | |||||||||
母公司收益(亏损)和综合收益(亏损)表)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营业收入 | — | — | — | |||||||||
| 子公司和VIE收益中的权益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所得税前收入(亏损)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净收入(亏损)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综合收益总额(亏损)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F-55 |
NEOTV集团有限公司
未经审计的中期简明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2年6月30日止六个月
(以人民币计,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或另有说明)
| 18. | 母公司的简明财务资料(续)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截至六个月 | ||||||||||||
| 6月30日, | ||||||||||||
| 2021 | 2022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说明2(d))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亏损) | 3,431,688 | (2,088,486 | ) | (311,803 | ) | |||||||
| 为调节净收入(亏损)与业务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而作出的调整: | ||||||||||||
| 子公司和VIE收益中的权益 | (3,431,688 | ) | 2,088,486 | 311,803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现金净增加额 | — | — | — | |||||||||
| 期初现金 | — | — | — | |||||||||
| 期末现金 | — | — | — | |||||||||
| F-56 |
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不需要的资料
| 项目6。 | 对主任和干事的赔偿。 |
我们的组织章程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将向每名现任或前任秘书、董事(包括候补董事)及任何其他高级人员(包括投资顾问或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个人代表作出以下赔偿:
a)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在处理我们的业务或事务或在执行或履行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酌处权时招致或承受的一切诉讼、法律程序、讼费、费用、开支、损失、损害或法律责任;及
(b)在不限于上文(a)段的范围内,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为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或审裁处就我们或我们的事务提出的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不论是否成功)而招致的一切费用、开支、损失或法律责任。
然而,任何该等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不得就其本身的不诚实而引起的任何事宜而获赔偿。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可支付或同意支付由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高级人员就上述任何事项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费用,条件是该秘书或高级人员必须偿还我们所支付的款额,但最终裁定该秘书或高级人员无须就该等法律费用向该秘书或高级人员作出赔偿。
披露证监会对证券法律责任赔偿的立场
根据我们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高级职员、董事或前高级职员或董事作出赔偿。
就根据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产生的赔偿责任而言,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和控制人均可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获得赔偿,我们已获悉,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执行的。如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所登记的证券而提出要求赔偿该等法律责任的申索(由我们支付的费用除外),除非我们的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有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法院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受此问题的最终裁决的管辖。
| 项目7。 | 最近出售未登记证券。 |
自成立以来,公司发行了以下普通股,但未根据《证券法》进行证券登记。
2022年6月17日,即NeoTV成立之日,NeoTV向以下实体发行了总计5,000,000股普通股,购买价格为每股0.0001美元,或总购买价格为500美元,涉及NeoTV的成立和相关组织事项:(i)向LinYX Holding Limited发行了4,443,999股股份,该公司由我们的董事长、董事兼首席执行官林先生100%拥有,(ii)向注册人发行了一(1)股股份,随后转让给LinYX Holding Limited,(iii)向ZYD Holdings Limited发行了290,500股股份,周颖迪拥有100%实益拥有权的实体,(iv)向三个有权机构发行合计265,500股股票,其中没有一个机构拥有公司5%或以上的证券(向Nan Brother Holding Limited发行129,000股;向X Sapling Holding Limited发行116,000股;向Lilinyang Holding Limited发行20,500股普通股)。
2022年9月23日,公司将10,000,000股授权普通股改为1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优先股。同日,公司向股东增发了20,000,000股股票,每股购买价格为0.0001美元,即总购买价格为2000美元。
2022年9月28日,NeoTV以每股0.0001美元的价格向一名股东发行了381,000股普通股。
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条例D或《证券法》关于不涉及公开发行的交易的第4(2)节,或根据《证券法》关于发行人在境外交易中的销售的S条例,上述每项发行均可免于根据《证券法》登记。没有承销商参与这些普通股的发行。
| 二-1 |
| 项目8。 | 展览和财务报表附表。 |
附件
| 附件 编号 |
说明 | |
| 1.1* | 包销协议的格式 | |
| 3.1 | 经修订及重述的新视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 |
| 4.1* | 普通股登记证书样本 | |
| 5.1* | Ogier Group L.P.关于正在登记的普通股的有效性的意见 | |
| 8.1* | 方大伙伴关于PRC某些税务事项的意见(包含在附件 99.4中)。 | |
| 10.1 | NeoTV集团与其首席执行官林宇新先生的雇佣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2 | 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主要供应商框架协议格式的英文翻译 | |
| 10.3 | 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之英文翻译 | |
| 10.4 | 上海NeoTV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主要客户专业服务协议格式的英文翻译 | |
| 10.5 | 与招商银行信贷安排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6 | 专营业务合作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7 | 质押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8 | 排他性期权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9 | 股东授权书的英文译本 | |
| 10.10 | 配偶同意书的英文译本 | |
| 10.11* | 补偿代管协议的形式 | |
| 10.12* | 锁定协议的形式 | |
| 10.13 | NeoTV集团与CFO陈秀林先生雇佣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4.1 | 注册人的商业行为及道德守则 | |
| 21.1 | 注册人的附属公司 | |
| 23.1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Grant Thornton Zhito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的同意 | |
| 23.2 | 独立研究公司上海艾瑞咨询有限公司的同意 | |
| 99.1 | 独立董事提名人H·大卫·谢尔曼的同意 | |
| 99.2 | 独立董事提名人马跃宇的同意 | |
| 99.3 | 独立董事被提名人谢晨生的同意 | |
| 99.4* | 方大伙伴关于PRC若干法律事项的意见。 | |
| 99.5 | 放弃要求 | |
| 107 | 备案费用表 |
*以修订方式提交
| 二-2 |
财务报表附表
附表被省略,因为其中要求列出的信息不适用,或列于综合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
| 项目9。 | 承诺。 |
在此签名的注册人承诺在承销协议规定的收盘时向承销商提供面额的证书,并以承销商要求的名称注册,以便迅速交付给每个购买者。
就根据第6项所述条款或其他条款可能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就《证券法》引起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注册人已被告知,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如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而提出要求赔偿该等法律责任的申索(注册人支付的费用除外),则除非注册人的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以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法院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受此问题的最终裁决的管辖。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 1. |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根据第430A条作为本登记说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信息,以及登记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所载的信息,自本登记说明宣布生效之时起,应视为本登记说明的一部分。 |
| 2. |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每一份载有招股说明书形式的生效后修正案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首次善意发行。 |
| 3. |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要约的任何期间内,提交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
| (一) | 列入1933年《证券法》第10(a)(3)条规定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
| (二) | 在招股章程内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该等事实或事件个别地或整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资料的根本改变。尽管如此,如果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不超过有效注册声明中“注册费的计算”表中所列的最高发行价格的20%,则发行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发行证券的美元总价值不超过登记的价值)以及偏离估计的最高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情况都可以根据第424(b)条(本章第230.424(b)条)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出来。 |
| (三) | 列入以前未在《登记说明》中披露的有关分配计划的任何重要资料,或在《登记说明》中对此种资料作出的任何重大改动; |
本条例旨在于包销协议所指明的收市时,向包销商提供面额及以包销商所规定的名称登记的证明书,以便迅速交付予每名买家。
为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每一项此类生效后的修订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首次善意发行。
| 二-3 |
本条例旨在藉生效后的修订,将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任何正在登记的证券,从登记中除名。
提交对注册说明书的生效后修订,以包括表格20-F第8.A项所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在任何延迟发售开始时或在整个连续发售期间,除非注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以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列入本款所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必要资料,以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其他资料至少与该等财务报表的日期相同。
4. |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赔偿责任,在下列签署人根据本登记声明首次发行证券时,不论向买方出售证券所采用的承销方法如何,如果证券是通过下列任何一种通信方式向买方提供或出售的,则下列签署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买方提供或出售此类证券: |
| (一) | 根据第424条规定须提交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以下签名的注册人的招股说明书; | |
| (二) | 由以下签署人拟备或代表以下签署人拟备或由以下签署人使用或提述的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 | |
| (三) | 与发售有关的任何其他免费书面招股章程的一部分,其中载有由以下签署人或其代表提供的有关以下签署人或其证券的重要资料;及 | |
| (四) | 任何其他通讯,而该通讯是由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向买方发出的要约中的要约。 |
就根据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赔偿责任而言,可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获得赔偿,注册人已被告知,在证券交易委员会看来,这种赔偿违反了该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是不可执行的。如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法律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而提出要求赔偿该等法律责任的申索(注册人支付的费用除外),则除非注册人的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以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样的问题,即法院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了该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由对这一问题的最终裁决加以管辖。
| 二-4 |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登记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以F-1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登记声明草案的第2号修正案于2023年2月24日在中国上海由以下签署人正式授权代表其签署。
| 新视通集团有限公司 | ||
| 签名: | 林雨欣 | |
| 姓名: | 林雨欣 | |
| 职位: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
| (首席执行干事) | ||
| 签名: | 陈晓玲 | |
| 姓名: | 陈晓玲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干事和首席会计干事) | ||
| 二-5 |
律师权
以下签名的每一人均构成并指定Yuxin Lin先生和Xiaoling Chen先生为实际代理人,并全权代替其以任何和所有身份作出任何和所有行为和所有事情,并执行上述代理人和代理人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和所有文书,以使登记人能够遵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任何规则、条例和要求,就根据《证券法》登记登记人的普通股(“股份”)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身份签署将就该等股份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F-1表格登记声明(“登记声明”)中每一位签署人的姓名的权力和授权,以及对该登记声明的任何和所有修订或补充,不论该等修订或补充是在该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的任何相关登记声明,以及作为此类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或与此类登记声明或其任何和所有修订有关的任何和所有文书或文件,无论此类修订是在此类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以下签署人均在此批准并确认此类律师和代理人应根据本协议作出或安排作出的一切。
根据《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在所示日期以身份签署。
| 签字 | 标题 | 日期 | ||
| 陈晓玲 | 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干事和首席会计干事) |
2023年2月24日 |
||
| 姓名:陈晓玲 | ||||
| 林雨欣 | 主席、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董事 | 2023年2月24日 | ||
| 姓名:Yuxin Lin |
在美国的授权代表的签字
根据1933年《证券法》,下列签署人,即NeoTV集团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3年2月24日在纽约州纽约签署本登记声明或其修正案。
| Crone Law Group p.c。 | ||
| 签名: | Mark Crone | |
| 姓名: | 马克·克朗 | |
| 职位: | 管理合伙人 | |
| 二-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