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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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公司的其他司法管辖区) |
(佣金 |
(IRS雇主 |
5430 LBJ Freeway,Suite 1700,Dallas,Texa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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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972) 233-1700
(前名称或前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根据以下任何规定的提交义务,请选中下面的相应框(见一般说明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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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定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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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a-12)规则14a-12征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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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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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各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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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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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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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注册人为《1933年证券法》规则405 (17 CFR§230.405)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12b-2 (17 CFR§240.12b-2)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则勾选对应的选项框。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