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
首席执行官及首席财务官的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
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关于Teva 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Limited(“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我们,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ichard D. Francis和公司首席财务官 Eli Kalif,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日期:2026年4月29日 | /s/Richard D. Francis | |||||
| 理查德·D·弗朗西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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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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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6年4月29日 | /s/伊莱·卡利夫 | |||||
| 伊莱·卡利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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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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