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11月23日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
注册号333-253918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F-1的第9号修正案
根据以下条款提交的注册声明
1933年《证券法》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在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不适用
(将注册人名翻译成英文)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3366 | 不适用 | ||
| (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 (基本工业标准) | (I.R.S.雇主) | ||
| 公司或组织) | 分类代码编号) | 识别号) |
环村西路110号
华士镇花溪工业园
江苏省江阴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214421年
电话:+86-051-080693520
(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
(包括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18楼
纽约州纽约市10168
+1(800) 221-0102
(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
服务代理的号码(包括区号)
复制至:
| William S.Rosenstadt,Esq。 | Ying Li,Esq。 |
| Yarona L.Yieh,Esq。 | Louis Taubman,Esq。 |
| Ortoli Rosenstadt LLP | Guillaume de Sampigny,Esq。 |
| 麦迪逊大道366号,3RD 地板 | Hunter Taubman Fischer&Li LLC |
| 纽约,NY10017 | 第三大道800号2800套房 |
| 电话:+1-212-588-0022 | 纽约州纽约市10022 |
| 电话:+1-212-530-2206 |
拟公开发售的大致开始日期:在本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进行。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15条的规定,在此表格上注册的任何证券将以延迟或连续的方式提供,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提交此表格是为了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注册发行的其他证券,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此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是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条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 | “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
注册费用的计算
| 须予登记的证券类别的名称 | 拟议数 最大值 聚合体 提供 价格 |
数量 登记 费用(3) |
||||||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83美元(1) (2) | $ | 13,800,000 | $ | 1,505.58 | ||||
| 承销商的认股权证(2) | $ | - | $ | - | ||||
| 作为承销商认股权证基础的普通股(2) | $ | 1,104,000 | $ | 120.45 | ||||
| 合计 | $ | 14,904,000 | $ | 1,626.03 | ||||
| (1) | 证券登记费是基于对证券拟议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估计,假设以最高预期发行价格出售最大数量的股票,而该估计仅用于根据规则457(o)计算注册费的目的。包括承销商可以选择购买的额外普通股的发行价格,以弥补超额配售(如果有)。根据规则416(a),注册人还将登记不确定数量的额外普通股,这些普通股应根据规则416发行,以防止因股票分割,股票股利或类似交易而导致的稀释。 |
| (2) | 注册人将向承销商的代表Univest Securities,LLC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其总数等于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的8%。认股权证的行使价等于由此发行的普通股发行价格的115%。认股权证可在发售开始之日起五年内的任何时间,不时全部或部分行使。 |
| (3) | 以前支付。 |
在此,注册人应在必要的日期或多个日期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修改,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到注册人应提交进一步的修订,其中应明确指出该注册声明随后将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者直到该注册声明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该第8(a)节采取行动可能确定的日期生效为止。
本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更改。在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登记声明生效之前,我们不会出售这些证券。本招股说明书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进行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州征求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 初步招股说明书 | 待完成日期为2021年11月23日 |
2,400,000股普通股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这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华睿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在每股普通股4.00美元至6.00美元之间。
我们已申请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HRDG”。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申请将被批准;但是,如果它不被批准,我们将不会完成此产品。
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作为一家本身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VIE江阴市华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或华锐中国在中国开展业务。
这是对离岸控股公司普通股的发行。你不是在投资华锐中国, VIE。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都不拥有华锐中国的任何股份。相反, 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我们控制并获得华锐中国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 或者VIE协议。VIE协议旨在为我们提供外商独资实体, 或WFOE, 江阴市华跃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有了力量, 在所有重大方面相当于其作为华锐中国主要股权持有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绝对的控制权和对资产的权利, 华锐中国的财产和收入。由于我们对WFOE和VIE协议的间接所有权, 就会计目的而言,我们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已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中国法律禁止外国直接投资于运营公司和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实体股权的投资者的情况下,VIE结构为外国投资于中国公司提供了合同风险。然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 VIE协议尚未在法庭上得到检验。我们和我们的投资者没有股权, 外国直接投资, 或通过对VIE的这种所有权/投资进行控制。因此, VIE协议并未赋予我们与我们在VIE中拥有股权一样的控制权。有关VIE协议的详细说明, “请参阅第79页的“公司历史和结构”,
因为我们的公司结构, 由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的不确定性,我们面临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外资对互联网科技公司的持股, 以及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对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监管审查, 以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我们还面临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任何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VIE协议可能无法有效地提供对华锐中国的控制权。我们也可能受到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 包括中国证监会, 如果我们不遵守他们的规章制度。如果未来中国监管部门不允许这种VIE结构,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财务业绩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大幅下跌或变得一文不值。有关VIE架构风险的详细说明, 在中国做生意, 以及作为这种结构的结果的发行, 请参阅从第49页开始的“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和“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另外, 我们受到与VIE在中国的运营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的影响。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是模糊和不确定的, 因此, 这些风险可能会导致VIE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 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贬值, 或完全阻碍了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最近, 中国政府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几乎没有提前通知, 包括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利用VIE结构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企业的监管, 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的范围, 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都是新的, 目前尚不清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 如果有的话, 以及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产生的潜在影响, “接受外国投资并在美国或其他国家上市的能力。,
除非本招股说明书增补中另有说明,否则“我们”,“我们”,“我们的公司”,“公司”,“我们的”或“华锐”是指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其子公司。在描述我们的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的上下文中,“VIE”是指江阴华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或华锐中国及其子公司。
根据联邦证券法,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将受到减少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招股说明书摘要-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含义”。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是有风险的。你应该仔细阅读关于投资我们的普通股的重大风险的讨论。请参阅从第19页开始的“风险因素”。
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国家证券委员会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通过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任何与此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会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如果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将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则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但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任何子公司或VIE均未向我们的控股公司或任何美国投资者进行任何股息或其他分配。将来,我们可能会通过出资或股东贷款(视情况而定)将从海外融资活动(包括本次发行)中筹集的现金收益转移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 佩尔 普通 分享 |
合计(1) | |||||||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5.00 | $ | 12,000,000 | ||||
| 承保折扣(2) | $ | 0.35 | $ | 840,000 | ||||
| 扣除费用前,收益归我们所有 | $ | 4.65 | $ | 11,160,000 | ||||
| (1) | 假设不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 |
| (2) | 不包括等于我们在本次发行中获得的总收益的1%的不可问责费用备抵,该备抵应支付给承销商代表Univest Securities,LLC。Univest Securities,LLC将获得补偿,除了承销折扣和不负责任的费用津贴,如从第123页开始的标题为“承销”的一节中所述,包括认股权证或代表的认股权证,金额等于我们在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总数的8%,包括根据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任何股票。有关代表认股权证的其他条款的说明以及承销商将获得的其他补偿的说明,请参见“承销”。 |
此次发行是在坚定承诺的基础上进行的。承销商有义务接受并支付所有的股份,如果任何这样的股份被接受。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一次或多次全部或部分行使的选择权,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的45天内,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从我们购买最多360,000股额外普通股。超额配售(如果有)。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该期权,则应付的承销折扣总额将为966,000美元,扣除费用前,我们的总收益将为12,834,000美元。
我们预计此次发行的总现金支出约为75万美元,其中包括应支付给承销商的合理自付费用(不包括上述折扣)的现金支出。
如果我们完成此次发行,净收益将在截止日期交付给我们。我们计划将收益用于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但是,我们将无法使用这些收益,直到我们在中国完成某些汇款程序。有关汇款程序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招股说明书摘要第15页中标题为“VIE之间的现金转移”的部分,以及从第55页开始的“收益的使用”部分。
承销商预计将在2021年或大约______日按照“承销”规定的付款方式交付普通股。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_______________。
目 录
| Page | |
| 招股说明书摘要 | 1 |
| 选定的财务数据 | 18 |
| 风险因素 | 19 |
|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 54 |
| 所得款项的用途 | 55 |
| 股息政策 | 56 |
| 汇率信息 | 57 |
| 资本化 | 58 |
| 稀释 | 59 |
|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60 |
| 商业 | 78 |
| 条例 | 90 |
| 管理 | 96 |
| 高管薪酬 | 102 |
| 关联方交易 | 104 |
| 主要股东 | 107 |
| 股本说明 | 108 |
|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 | 115 |
| 税收 | 117 |
|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 122 |
| 承保 | 123 |
|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 127 |
| 法律事项 | 128 |
| 专家 | 128 |
| 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 128 |
| 财务报表索引 | F-1战斗机战斗机 |
i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中所包含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我们提议出售并寻求要约购买特此提供的普通股,但仅在允许并合法进行要约和出售的情况下和司法管辖区内。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效,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普通股的出售时间如何。
我们和任何承销商均未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普通股,也未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拥有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境外人士必须告知自己并遵守与普通股发行和招股说明书在美国境外发行有关的任何限制。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豁免公司,我们的大部分未偿还证券由非美国居民拥有。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我们目前有资格获得“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待遇。“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机构,我们将不需要像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进行证券登记的国内注册人那样,经常或迅速地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是交换法。
在2021年(包括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之前,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我们的普通股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都可能需要提交招股说明书。除此之外,交易商还有义务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提供招股说明书。
第二部分
招股说明书摘要
本摘要重点介绍了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包含的更详细的信息。本摘要不完整,不包含您在做出投资决定时应考虑的所有信息。在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除其他事项外,您应仔细考虑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中标题为“风险因素”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的部分。
招股说明书惯例
除非另有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本说明书中提及:
| ● | 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中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
| ● | “华锐中国”指江阴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以及与HYC(定义见下文)订立了某些合同安排的VIE; |
| ● | “华锐国际”为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 “Huuriu HK”指香港有限公司Huuriu Dianqi Hongkong Limited,该公司是Huuriu International的全资子公司; |
| ● | “HYC”指予江阴华信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为一间于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WFOE”)及华锐香港的全资附属公司; |
| ● | “普通股”指公司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83美元; |
| ● | “VIE”指的是华锐中国的VIE; |
| ● | “VIE协议”指的是一系列的合同安排,包括股权质押协议、股权期权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业务合作协议以及WFOE与VIE之间的咨询服务协议; |
| ● | “我们”、“我们”、“我们的”、“我们的公司”或“本公司”指的是华锐国际及其子公司。在描述我们的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的上下文中,“VIE”,“VIE”是指在中国的VIE,江阴华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或华锐中国及其子公司; |
本说明书包含某些人民币金额按指定汇率转换为美元金额的内容,仅是为了方便美国的报告。有关汇率如下:
| 为的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1 |
为的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19 |
|||||||||||||
| 期末人民币:美元汇率 | 6.4566 | 7.0651 | 6.5250 | 6.9618 | ||||||||||||
| 期间平均人民币:美元汇率 | 6.4702 | 7.0322 | 6.9042 | 6.9081 | ||||||||||||
为清楚起见,本招股说明书遵循英文命名惯例,即名后姓,无论个人姓名是中文还是英文。例如,我们的首席执行官的名字将显示为“Huhujie Sun”,尽管在中文中,孙先生的名字显示为“Sun Huhujie”。
我们一直依赖各种公开来源提供的有关中国增长预期的统计数据。我们没有直接或间接赞助或参与此类材料的出版,除在本说明书中特别引用的范围外,这些材料不包含在本说明书中。我们已寻求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当前信息,并认为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统计数据仍然是最新的和可靠的,除在本招股说明书中特别引用的范围外,这些材料不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提供的所有普通股账户均以预增股为基础。
概述
华睿国际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作为一家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VIE在中国开展业务。该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及VIE,在中国专门生产用于高电导率电力应用的精加工铜配件及定制铜母线。
1
法律结构的重组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重组”)。重组涉及(i)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全资附属公司Huuriu HK,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于12月1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Huuriu HK的全资附属公司HYC,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2019年;2020年1月20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HYC与华睿中国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注册成立。华锐中国主要在中国从事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铜母线和其他阴极铜相关导体。
在重组前后,同一批股东拥有华锐中国98.125%的股权及华锐国际83.9 355%的股权;因此,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华锐中国均由大致相同的一批股东控制。由于高度的共同所有权,而且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权利益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重组被视为对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收购。此次重组被认为是一次非实质性的合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基础没有提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
VIE的产品广泛应用于太阳能、高速铁路、化学工程和机械行业。VIE的产品组合包括数千种类型的铜配件,以及定制设计的产品。我们有足够的灵活性为每个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我们相信,我们已经成长为中国铜配件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提供四个独立产品类别的15,000多个零件,包括铜排,硬连接,软连接和电气组件中的铝连接。我们还出口少量铝连接到芬兰和硬连接到捷克共和国。所有产品都是在VIE自己的ISO9001:2015认证工厂生产的。在过去的两个财政年度,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普通铜母线和精加工铜和铝配件。
我们是全国公认的品牌。我们已于2016年和2018年被国家低压系统协会认可为中国低压电子系统行业的最佳供应商。2019年被江苏省评为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我们与许多国际公司和大型公司合作,包括江苏洛凯机电有限公司,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如皋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厦门ABB低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VIE的产品是定制产品,我们使用的是定制产品, 或者是机器人, 商业模式, 这是一种灵活的生产调度下单模型, 材料采购, 并根据客户不同的订单安排交货.我们采用一种集成的业务模式来满足VIE客户的需求。客户首先向销售部门提出他们的要求。销售部门随后与其技术部门进行沟通,以评估客户请求的可行性。然后,生产部门生产样品,并将其提交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然后,质量检验部门将其检验报告提交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将提交样品, 检验报告, 质量保证, 并向客户报价,以供核实.在收到客户的确认后, VIE的采购部门将购买原材料,生产部门将生产产品。检验部门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最后, “生产部门会将产品打包并交付给客户。,
我们主要从中国大陆的铜生产企业获得原材料。VIE最常见的原材料包括电解铜、铜带、铜排和铝型材。我们还从各种设备制造商采购加工设备.
该公司拥有某些主要供应商,其采购量占该公司总采购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90%。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约77%和76%。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0%以上。
我们的行业
铜配件产品应用
铜管件行业的产品包括铜管制造、铜母线及其它铜部件的修补,由于其在供水管网中的固定应用,在水暖基础设施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铜管和线圈也被广泛用于空调和制冷系统,因为它们对温度变化的高弹性和寿命。中国地方和中央政府推出的众多基础设施升级项目,如住房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预计将提振对供暖、通风、空调和管道系统的需求,从而推动铜管、线圈和配件的市场。我们认为,中国不断扩大的人口基数和较高的可支配收入将在未来几年推动对空调和冰箱的需求,从而推动对铜管和铜管的需求。
2
铜母线和铜型材广泛应用于大电流控制设备和低压配电系统中。铜母线和铜型材的应用范围包括母线制、开关柜、中低压开关柜、面板等。这些母线通常是不绝缘的,它们被安置在开关齿轮板、母线槽外壳和面板内。铜母线和异型材具有更好的抗腐蚀性,并且与铝等其他金属相比是一种更好的导电体,这些优点使其在发电系统行业中的使用是有益的。
据估计,由于大型电力和发电行业的存在,亚太地区的铜母线市场将处于领先地位。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该地区的能源和电力消耗激增。此外,对环境的关切导致采用可再生能源,预计这也将导致电力和发电行业的扩张。由于经济形势的改善,拉丁美洲和中东及非洲预计也将表现出值得称道的表现。(资料来源:铜母线和配置文件市场-全球行业分析,规模,份额,增长,趋势和2017-2025年预测,可在以下网址获得:https://www.transparencymarketresearch.com/copper-busbar-profiles-market.html)
中国的铜配件行业
在2020年, 中国铜行业总体运行平稳,行业利润增长。同时, 飙升的铜产品价格正在温和回落, 这是由环保压力和下游消费不足引发的。在2020年, 中国铜精矿产量(金属量), 精炼铜, 铜材151万吨, 904万吨, 以及1716万吨, 分别, 上涨3.9%, 8%, 和同比分别为14.5%。随着该行业经历了快速的环境升级, 智能化转型发展深加工, 铜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回升, 在技术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铜冶炼综合能耗230.7千克标煤/吨, 同比下降2.5%, 铜材的综合成品率为79.6%, 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来源:2021-2026年中国铜行业市场供需分析及投资建议报告, https://www.huoon.com/channel/metal/699582.html),
中国铜市场进出口情况
2020年期间,中国铜进口量达到52.5万吨,同比增长8.3%,而铜出口量达到53.8万吨,同比增长3.3%,创造了1.3万吨的净出口量,保持了净进口态势。从进口品种来看,质量要求较高的品种有铜板带、铜箔纸、铜线等。出口产品中,产品亮点包括铜排和棒型材,数量为6.7万吨,同比增长20.1%;铜排出口4.89万吨,同比增长22.3%;铝箔(不含覆铜板)出口4.17万吨,同比增长31.0%。铜板带出口的增长,表明我国铜加工材料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高。(来源:http://www.sxsr.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id=211)
电气工程用铜市场
近年来,电工铜市场的容量和产量逐年增加。然而,产能利用率却逐年下降。产能利用率是一种度量方法,用于计算满足或使用可能的产出水平的速率。中国铜包铝年均消费量5万吨,产量近10万吨;中国铜包铝年均消费量3万吨,产量约10万吨。(来源:王晞,上海国家电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在“2019中国电工材料供需交易峰会”上)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的增长战略包括以下内容:
| ● | 客户开发和管理–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专注于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并获得新客户。我们还致力于通过创造良好的客户体验并继续与他们建立关系来留住我们现有的客户。 |
| ● | 提高生产能力–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建立新工厂,并增加更多机器和设备,以提高当前的生产能力。 | |
| ● | 研究与发展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我们将专注于研究与开发,包括无氧铜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我们还计划通过人员培训和员工工作技能培训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人才管理体系。 |
| ● | 改善公司治理–我们的目标是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关于内部控制流程的沟通对于在公司的控制活动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治理活动之间建立适当的联系至关重要。 |
3
竞争优势
我们,通过华锐中国,VIE,致力于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多样性,质量和可靠性。我们提供多元化的产品组合,以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我们相信,我们拥有许多竞争优势,这将使我们能够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我们在全国市场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我们的竞争优势包括:
| ● | 品牌认知度-我们的品牌在许多下游公司中是众所周知的,然后他们选择我们作为他们的制造商。 |
| ● | 高效的生产线。我们专业的生产线、先进的研究与开发、研发、团队和管理使我们能够优化整个产业链,并提供大规模自动化生产的铜配件。 |
| ● | 技术优势。我们在铜配件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我们的钣金成型制造设施是使我们能够在功能,耐用性和重量方面为这些零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先决条件,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
| ● | 严格的质量检查。我们有严格的质量检验流程。我们的原材料加工、精密零件加工和铜连接件焊接都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 |
| ● |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低压电器行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对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有很强的判断力。 |
冠状病毒(新冠病毒)更新
新冠疫情的爆发, 2019年12月在中国大陆首次报道, 然后在亚洲,最终在全世界, 已经对中国国内的经济和商业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世界各地为帮助缓解新冠病毒传播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城市封锁, 旅行限制, 在某些地区隔离, 以及强制关闭某些类型的公共场所和企业。我们运营所在的地方政府并不认为我们的运营和主要供应商是必不可少的。结果, 我们受到政府限制,要求我们从2020年1月下旬到2020年4月中旬暂时停止或减少制造活动。在暂时停业期间, 我们的员工进入我们的制造设施的机会非常有限,航运公司也无法进入, 结果, 公司很难及时将我们的产品交付给客户。另外, 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 一些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遇到财务困境, 延迟或拖欠他们的付款, 缩小他们的业务规模, 或遭受业务中断。“任何在收集应收账款方面增加的困难和延迟的原材料供应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的新冠病毒大流行似乎已在中国得到遏制,该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已逐渐恢复到大流行前的水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63%,即约750万美元,这是由于中国制造活动的反弹以及客户需求的激增。但是,新一波感染的可能性以及与新冠病毒相关的业务中断的广度和持续时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继续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的情况,我们认为新冠疫情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既是暂时的,也是有限的。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的收入已显示出强劲的复苏,一旦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病毒得到有效控制,我们的收入预计将继续增长。
有关新型冠状病毒相关风险的详细说明,请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业务相关的风险-新冠疫情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了负面影响,预计将继续对我们的计划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4
风险因素概述
投资我们的普通股风险很高。以下是使我们的普通股投资具有投机性或风险性的重要因素的摘要。重要的是,这份总结并未解决我们面临的所有风险。请参阅本说明书第19页“风险因素”标题下的信息,以进一步讨论本风险因素摘要中概述的风险以及我们面临的其他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 ● | 中国法律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包括法律执行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很少提前通知的情况下中国法律法规的突然或意外变化,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并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
| ● | 与中国居民投资离岸公司有关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或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 |
| ● | 《中国外商投资法》的解释和实施以及它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的可行性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
| ● |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将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对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任何限制,或向我们支付股息的任何税收影响,都可能限制我们支付母公司费用或向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的能力。 |
| ● | 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商业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我们目前不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但是,如果VIE或控股公司未来需要获得批准,并且被中国当局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我们将无法继续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这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
| ● |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因不当使用或盗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而承担责任。 |
| ● | 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可能需要与本次发行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将能够获得这种批准。 |
| ● |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净收入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
| ●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规则修改提案,以及《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适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特别是那些不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事态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产品增加不确定性。 |
| ● | 并购规则和某些其他中国法规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某些收购建立了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会使我们更难以通过在中国的收购实现增长。 |
| ● | 如果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我们的股票可能会根据《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被退市。我们的股票退市,或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根据《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被退市。我们普通股的退市,或其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该法案如果生效,将修改HFCA法案,并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 |
5
与我们业务有关的风险
| ● | 电解铜及其他商品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 ● | 原材料供应的任何下降或成本的上升都可能对我们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
| ● | 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的业务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而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以合理的成本和可接受的条件获得这些支出。如果我们未能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包括我们的增长计划,我们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业务,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 ● |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某些主要客户,我们与主要客户关系的变化或困难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 |
| ● | 我们目前的管理团队可能缺乏管理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以及遵守适用于该公司的法律的经验,而这些经验的失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风险
| ● | 如果我们不能充分保护我们的专有知识产权和信息,并防止第三方声称我们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 ● | 诉讼或其他诉讼程序或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可能需要我们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并可能阻止我们出售产品或影响我们的股价。 |
| ● | 第三方可能会对我们开发的发明主张所有权或商业权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第三方可能会断言我们的员工或承包商错误地使用或披露了机密信息或盗用了商业秘密,这可能会导致诉讼。 |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 ● | 华锐中国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 ● | 我们的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 |
| ● | 如果中国政府认为与华锐中国(VIE)有关的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对外国在相关行业投资的监管限制,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急剧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
| ● | 华睿中国、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在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大幅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
6
与此产品相关的风险
| ● |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所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转售。 |
| ● | 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可能并不表示交易市场上将普遍存在的价格,并且这种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 |
| ● | 我们不打算在可预见的将来支付股息。 |
| ●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可能拒绝登记普通股的转让。 |
| ● | 您将立即经历大量稀释。 | |
| ● | 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时,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
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含义
根据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法案或JOBS法案的定义,我们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特定的报告减少和其他负担,这些负担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
| ● | 能够仅包括两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仅两年的相关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披露的讨论和分析;以及 |
| ● |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在评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审计师证明要求。 |
我们可能会利用这些规定长达五年或更早的时间,使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如果我们的年收入超过10.7亿美元,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普通股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或者在三年内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务,我们将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
7
我们的历史和公司结构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本身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和VIE开展大部分业务。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普通股是我们离岸控股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中国VIE的股票。有关VIE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合同安排”。
VIE几乎贡献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所有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贡献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以及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分别是2020年和2019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分别占合并总资产的98%,100%和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占公司合并负债总额的100%。
下图说明了我们在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以及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结构,该结构基于拟议发行的2,400,000股普通股,假设代表未行使其超额配售权。有关我们公司历史的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
华睿国际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注册成立;
香港有限公司Huuriu HK是华锐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HYC是一家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是Huuriu HK的全资子公司;和
华睿中国是一家中国公司,是一家VIE,已与HYC签订了某些合同安排;
8
HYC与华锐中国的合约安排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无锡注册成立。华锐中国的注册资本为32,000,000元人民币。华锐中国注册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电机设备制造、研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商品及技术)。华锐中国的股权由32名股东持有,包括Huhujie Sun、Jianlong Zhang、Huhujie Sun,以及29名各自拥有少于5%股权的股东。
华锐中国被视为VIE。
我们通过VIE开展业务,我们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有效地控制了VIE。这些合同安排使我们能够:
| ● | 对VIE实施有效控制; |
| ● | 实质上获得VIE的所有经济利益;和 |
| ● | 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购买VIE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 |
由于这些合同安排,出于会计目的,我们已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将VIE视为VIE。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已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以下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HYC,VIE,华睿中国和VIE股东之间目前有效的合同安排的摘要。有关这些协议的完整文本,请参阅作为招股说明书一部分的注册声明的附件10.1至10.5提交的副本。
9
为我们提供对VIE的有效控制的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经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拥有华锐中国全部股权的股东将华锐中国的全部股权质押给HYC,作为抵押,以确保华锐中国在咨询及服务协议和业务合作协议下的义务。未经HYC事先批准,这些股东不得转让或转让或转让已抵押的股权,也不得产生或允许任何可能危及HYC利益的产权负担。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HYC作为质权人将有权享有若干权利及应享权利,包括优先收取透过评估或拍卖或出售华锐中国全部或部分已抵押股权所得款项的付款。该协议将在这些股东根据股权期权协议转让其所有质押股权之日终止。
投票权代理和财务支持协议
根据经修订的投票权委托书及财务支持协议,华锐中国的股东授予HYC一份不可撤销的委托书,以代表他们处理与华锐中国有关的所有事项,并行使他们作为华锐中国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以及转让其在华锐中国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权利。考虑到这些被授予的权利,HYC同意向华锐中国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无论华锐中国是否产生损失,并同意在华锐中国无法这样做的情况下不要求偿还。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止。
允许我们从VIE中获得经济利益并吸收损失的协议
咨询和服务协议
根据由HYC与华睿中国签订的经修订的咨询及服务协议,HYC已获委任为华睿中国的独家管理咨询服务供应商。对于此类服务,华睿中国同意向HYC支付根据其全部净收入确定的服务费,或者HYC有义务吸收华睿中国的全部损失。
经修订的《咨询和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只有HYC在协议到期前书面同意延长协议期限,且华锐中国可以无保留地延长协议期限,该协议才可以延长。
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HYC与华锐中国的业务合作协议(经修订),HYC拥有向华锐中国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支持及相关咨询服务的独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业务咨询、设备或物业租赁、营销顾问、系统集成,产品研究与开发和系统维护。作为交换,HYC有权获得一笔服务费,该服务费相当于由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华锐中国的所有净收入。有关服务费用可根据该月HYC所提供的服务及华锐中国的营运需要而调整。
经修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仍然有效,除非HYC对华锐中国犯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尽管如此,HYC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华锐中国终止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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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我们提供购买VIE股权的选择权的协议
股权期权协议
根据经修订的股权期权协议,HYC,Huurie China及其股东之间。华锐中国的股东共同和分别授予HYC购买其在华锐中国的股权的期权。购买价格应为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如果收购价格大于华锐中国的注册资本,华锐中国的这些股东被要求立即将超过注册资本的任何金额退还给HYC或其指定的HYC。HYC可随时行使该期权,直至其收购华锐中国的全部股权,并可将该期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等协议将于华睿中国所有该等股东权益已转让予HYC或其指定人士之日终止。
由于中国法律对外资所有权的限制, 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都不拥有华锐中国的任何直接股权。相反, 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我们控制并获得华锐中国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HYC, 华锐中国与华锐中国股东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 也称为VIE协议。VIE协议旨在为HYC提供权力, 在所有重大方面相当于其作为华锐中国唯一股权持有人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绝对的控制权和对资产的权利, 华锐中国的财产和收入。如华锐中国及其附属公司或华锐中国股东未能履行其在合约安排下各自的责任, 我们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这些合同安排使我们能够有效控制华锐中国及其子公司。此外, 如果我们不能保持有效的控制, “我们将无法继续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合并VIE的财务业绩。,
尽管我们采取了一切可能的预防措施来有效地执行上述合同和公司关系, 这些合同安排可能仍然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并且公司可能会产生大量费用来执行这些安排的条款。例如, VIE及其股东可能会违反与我们的合同安排, 除其他外, 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业务或采取其他有损于我们利益的行动。如果我们拥有VIE的直接所有权, 我们将能够行使我们作为股东的权利,以实现VIE董事会的变更, 这反过来又可以实现改变, 在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的前提下, 在管理和运营层面。然而, 根据目前的合同安排, 我们依赖VIE及其股东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行使对VIE的控制权。VIE的股东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也可能不履行这些合同下的义务。另外, VIE股东未能履行某些义务可能会迫使公司依赖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律补救措施, 包括寻求特定的表现或强制救济, 并要求赔偿损失, “这可能不会有效。,
在中国法律禁止外国直接投资于运营公司和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实体股权的投资者的情况下,VIE结构为外国投资于中国公司提供了合同风险。然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VIE协议尚未在法院进行测试。通过此类VIE协议,我们和我们的投资者在VIE中没有股权或直接的外国投资。因此,VIE协议并未赋予我们同样的控制权,就像我们拥有VIE业务的股权一样。
所有这些合同安排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像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那样发达, 比如美国。结果,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能执行这些合同安排, 我们可能无法对我们的经营实体施加有效控制,并且我们可能无法经营我们的业务, 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外, 不确定英属维尔京群岛或中国的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或根据美国或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这些人作出的判决。有关VIE安排确定性的详细说明, 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Huurie BVI及其子公司和VIE的选定简明合并财务明细表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选定综合收益表数据,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2020年和2019年是根据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得出的,该财务报表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Huurie BVI根据权益会计法记录其在其子公司的投资。此类投资在华锐BVI选定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而子公司的利润在选定的简明综合收益表和综合收益表中列示为“权益法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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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简明综合收益表
和综合收益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 | $ | - | $ | 19,332,803 | $ | - | $ | 19,332,803 | ||||||||||
| 权益法投资收益 | $ | 1,014,298 | $ | - | $ | - | $ | (1,014,298 | ) | $ | - | |||||||||
| 净收入(损失) | $ | 774,298 | $ | - | $ | 1,014,298 | $ | (1,014,298 | ) | $ | 774,298 | |||||||||
| 综合收益 | $ | 774,298 | $ | - | $ | 851,137 | $ | (774,298 | ) | $ | 851,137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 | $ | - | $ | 11,841,459 | $ | - | $ | 11,841,459 | ||||||||||
| 权益法投资收益 | $ | 231,046 | $ | - | $ | - | $ | (231,046 | ) | $ | - | |||||||||
| 净收入(损失) | $ | 231,046 | $ | - | $ | 231,046 | $ | (231,046 | ) | $ | 231,046 | |||||||||
| 综合收益 | $ | 150,867 | $ | - | $ | 150,867 | $ | (150,867 | ) | $ | 150,867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 | $ | - | $ | 29,033,675 | $ | - | $ | 29,033,675 | ||||||||||
| 权益法投资收益 | $ | 1,209,411 | $ | - | $ | - | $ | (1,209,411 | ) | $ | - | |||||||||
| 净收入 | $ | 1,209,411 | $ | - | $ | 1,209,411 | $ | (1,209,411 | ) | $ | 1,209,411 | |||||||||
| 综合收益 | $ | 1,209,411 | $ | - | $ | 1,641,851 | $ | (1,209,411 | ) | $ | 1,641,851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收入 | $ | - | $ | - | $ | 33,494,406 | $ | - | $ | 33,494,406 | ||||||||||
| 权益法投资收益 | $ | 1,646,745 | $ | - | $ | - | $ | (1,646,745 | ) | $ | - | |||||||||
| 净收入 | $ | 1,646,745 | $ | - | $ | 1,646,745 | $ | (1,646,745 | ) | $ | 1,646,745 | |||||||||
| 综合收益 | $ | 1,646,745 | $ | - | $ | 1,537,705 | $ | (1,646,745 | ) | $ | 1,537,7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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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的浓缩合并资产负债表
| 截至2021年6月30日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现金 | $ | - | $ | - | $ | 44,849 | $ | - | $ | 44,84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240,000 | $ | - | $ | 10,290,812 | $ | - | $ | 10,530,812 | ||||||||||
|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 | 8,142,999 | $ | - | $ | - | $ | (8,142,999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8,142,999 | $ | - | $ | 1,866,696 | $ | (8,142,999 | ) | $ | 1,866,696 | |||||||||
| 总资产 | $ | 8,382,999 | $ | - | $ | 12,157,508 | $ | (8,142,999 | ) | $ | 12,397,508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4,014,509 | $ | - | $ | 4,014,509 | ||||||||||
| 股东权益总额 | $ | 8,382,999 | $ | - | $ | 8,142,999 | $ | (8,142,999 | ) | $ | 8,382,999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8,382,999 | $ | - | $ | 12,157,508 | $ | (8,142,999 | ) | $ | 12,397,508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现金 | $ | - | $ | - | $ | 18,947 | $ | - | $ | 18,947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 | $ | - | $ | 9,663,114 | $ | - | $ | 9,663,114 | ||||||||||
|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 | 7,051,862 | $ | - | $ | - | $ | (7,051,862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7,051,862 | $ | - | $ | 1,540,181 | $ | (7,051,862 | ) | $ | 1,540,181 | |||||||||
| 总资产 | $ | 7,051,862 | $ | - | $ | 11,203,295 | $ | (7,051,862 | ) | $ | 11,203,295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4,151,433 | $ | - | $ | 4,151,433 | ||||||||||
| 股东权益总额 | $ | 7,051,862 | $ | - | $ | 7,051,862 | $ | (7,051,862 | ) | $ | 7,051,862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7,051,862 | $ | - | $ | 11,203,295 | $ | (7,051,862 | ) | $ | 11,203,295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现金 | $ | - | $ | - | $ | 15,133 | $ | - | $ | 15,133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 | $ | - | $ | 6,785,118 | $ | - | $ | 6,785,118 | ||||||||||
|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 | 5,410,011 | $ | - | $ | - | $ | (5,410,011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 5,410,011 | $ | - | $ | 1,614,910 | $ | (5,410,011 | ) | $ | 1,614,910 | |||||||||
| 总资产 | $ | 5,410,011 | $ | - | $ | 8,400,028 | $ | (5,410,011 | ) | $ | 8,400,028 | |||||||||
| 负债总额 | $ | - | $ | - | $ | 2,990,017 | $ | - | $ | 2,990,017 | ||||||||||
| 股东权益总额 | $ | 5,410,011 | $ | - | $ | 5,410,011 | $ | (5,410,011 | ) | $ | 5,410,011 | |||||||||
| 负债总额和股东权益 | $ | 5,410,011 | $ | - | $ | 8,400,028 | $ | (5,410,011 | ) | $ | 8,400,028 | |||||||||
13
选定的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705,859 | $ | - | $ | 705,859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38,934 | ) | $ | - | $ | (38,934 | ) | ||||||||
| (用于)筹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641,278 | ) | $ | - | $ | (641,278 | )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318,258 | ) | $ | - | $ | (318,258 | )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75,019 | ) | $ | - | $ | (75,019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523,736 | $ | - | $ | 523,736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144,493 | $ | - | $ | 144,493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129,134 | ) | $ | - | $ | (129,134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132,130 | $ | - | $ | 132,130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华锐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子公司 | VIE | 冲销 | 合并总数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3,474,148 | $ | $ | 3,474,148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52,877 | ) | $ | - | $ | (52,877 | ) | ||||||||
| (用于)筹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 | $ | - | $ | (3,454,146 | ) | $ | - | $ | (3,454,146 | ) | ||||||||
对子公司和VIE投资的变化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 截至2020年1月1日对子公司的投资和VIE余额 | $ | 5,410,011 | ||
| 本期间子公司和VIE的股权收益 | 231,046 | |||
| 外币换算调整 | (80,179 | )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对子公司的投资和VIE余额 | $ | 5,560,878 |
| 截至2021年1月1日对子公司的投资和VIE余额 | $ | 7,051,862 | ||
| 本期间子公司和VIE的股权收益 | 1,014,298 | |||
| 外币换算调整 | 76,839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余额 | $ | 8,142,99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
| 截至2019年1月1日对子公司的投资和VIE余额 | $ | 7,772,159 | ||
| 本年度子公司和VIE权益收入 | 1,646,745 | |||
| VIE股东的股息 | (3,899,853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109,040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的投资和VIE余额 | $ | 5,410,011 | ||
| 本年度子公司和VIE权益收入 | 1,209,411 | |||
| 外币换算调整 | 432,440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对子公司的投资和VIE余额 | $ | 7,051,862 |
14
VIE之间的现金转移
华锐国际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业务。我们在中国的业务主要通过我们的子公司和VIE在中国开展。结果, 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控股公司层面获得融资。华锐国际向其股东支付股息以及偿还其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能力可能取决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以及我们的中国合并关联实体支付的许可和服务费。如果我们的任何一家子公司将来自己产生债务, 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华锐国际支付股息的能力。另外,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必须为某些法定准备金拨款, 除非公司有偿付能力的清算,否则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控股公司之间未分配股利或资产, 子公司或VIE。我们打算保留任何未来的收益,用于再投资和融资,以扩大我们的业务,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
目前的中国法规允许我们的间接中国子公司仅从其累积利润(如有)中向Huuriu HK支付股息,这些利润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此外,我们在中国的每个子公司每年都必须拨出至少10%的税后利润(如果有的话),以支付法定准备金,直到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在中国,每个这样的实体还需要进一步拨出一部分税后利润来为员工福利基金提供资金,尽管要拨出的金额(如果有的话)由其董事会决定。虽然法定准备金可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各自公司未来超过留存收益的亏损,但除清算情况外,该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为外币以及将货币汇出中国实行控制。因此,我们可能很难完成必要的行政程序,以获取和汇出外汇,以从我们的利润(如果有)中支付股息。此外,如果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将来自行承担债务,则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付款的能力。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无法通过当前的VIE协议从我们的运营中获得所有收入,我们可能无法支付普通股的股息。
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如果出于税收目的,我们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企业,则我们支付给海外股东的任何股息都可能被视为来自中国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高达10.0%的中国预扣税。
为了使我们能够向股东支付股息,我们将依靠华锐中国根据他们之间的VIE协议向HYC支付的款项,以及将这些款项作为HYC的股息分配给Huuriu HK。由华锐中国支付予HYC的若干款项须缴付中国税项,包括营业税及增值税。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年中,华锐中国向HYC支付了0美元和0美元。
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 或者双重避税安排, 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持有中国企业不少于25%的股份,10%的预提税率可降至5%。然而, 5%的预提税率不会自动适用,必须满足某些要求, 包括, 没有限制, (a)香港实体必须是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b)香港实体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直接持有中国实体不少于25%的股份。在目前的实践中, 香港机构必须取得香港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才能申请适用5%的中国预扣税率。由于香港税务机关会按个别情况发出这样的税务居民证明书,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从相关的香港税务机关获得税收居民证书,并根据双重征税安排,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享受5%的优惠预提税率, Huurie HK。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WFOE目前没有向Huuriu HK宣派和支付股息的计划,我们也没有向相关的香港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居民证书。Huuriu HK拟于WFOE计划向Huuriu HK宣派及派付股息时,申请领取税务居民证书。当WFOE计划向Huuriu HK宣派股息及支付股息时,以及当我们打算向有关的香港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居民证书时, 我们计划通过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通知投资者, 比如一份表格6-K的最新报告, 在采取此类行动之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 并将依靠我们的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对我们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任何限制, 或向我们支付股息的任何税收影响, 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母公司费用或向普通股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
中国对境外上市和股票发行的限制
最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 于7月6日向公众开放, 2021.《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 以及有必要加强对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监管。有效的措施, 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将采取措施应对境内境外上市公司的风险和事件, 以及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类似事项。目前尚不确定中国政府当局将如何总体监管海外上市,以及是否需要获得任何特定的监管批准。此外, 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获得其对本次发行及后续发行的批准, “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这可能会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
15
我们相信,我们, 我们的子公司和VIE目前都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 包括中国证监会, 或者证监会, 或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 或者CAC, 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或向外国投资者发行证券, 然而, 如果我们, VIE, 或者,我们的子公司必须在未来获得批准,并被中国当局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 我们将不能继续在美国交易所上市, 这将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尚不确定该公司将来何时以及是否需要从中国政府获得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许可, 即使获得了这样的许可, 它是否会被拒绝或废除。尽管该公司目前无需获得任何中国联邦或地方政府的许可即可获得此类许可,也没有收到任何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消息, 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直接或间接, 根据与其业务或行业有关的现有或未来的法律和法规,
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本次发行可能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是否能够获得此类批准。””和“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法规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对不当使用或盗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承担责任。”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的含意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交易法”)的规定,我们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约束。例如:
| ● | 我们不需要像国内上市公司那样提供那么多或那么频繁的《交易法》报告; |
| ● | 对于中期报告,我们被允许仅遵守我们的母国要求,该要求不如适用于国内上市公司的规则严格; |
| ● | 我们不需要在某些问题上提供相同程度的披露,例如高管薪酬; |
| ● | 我们不受旨在防止发行人选择性披露重大信息的FD法规的规定的约束; |
| ● | 我们无需遵守《交易法》中有关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的条款;和 |
| ● | 我们不需要遵守《交易法》第16条的规定,该规定要求内部人士就其股份所有权和交易活动提交公开报告,并对任何“短线交易”交易实现的利润建立内部人责任。 |
公司信息
我们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江阴市华士镇华西工业园环村西路110号214421。我们主要执行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是+86-051-080693520。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注册代理是Ogier Global Limited。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注册办事处和注册代理人办事处均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VG1110,罗德镇,Wickhams Cay II,邮政信箱3170的Ritter House。我们在美国的过程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位于纽约州纽约市东42街122号18楼,邮编10168。我们有一个网站,网址是:http://www.jyhrtech.com/。我们不会将我们网站上的信息纳入本招股说明书,您也不应将我们网站上的任何信息或可通过我们网站访问的任何信息视为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16
提供
| 我们提供的股票: | 2,400,000股普通股(或2,760,000股普通股,假设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售权) |
| 本次发行完成前已发行股票: | 6,240,000股普通股 |
| 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的普通股: | 8,640,000股普通股(或9,000,000股普通股,假设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售权) |
| 假设每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5.00 |
| 扣除费用前我们的总收益: | 11,160,000美元(假设承销商全额行使其超额配售权,则为12,834,000美元) |
| 超额配售权: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从我们购买最多36万股普通股的权利,减去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45天内的承销折扣,以支付任何超额配售。 |
| 代表认股权证: | 我们将向作为承销商代表的Univest Securities,LLC发行认股权证,使该代表有权购买本次发行中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8%,包括根据行使承销商的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任何股票,以每股行使价等于每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115%。代表认股权证的行使期限为五年,自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生效,该声明构成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并可以现金或无现金方式行使。 |
| 锁定: |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协议,不得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十二个月内,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我们的普通股的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Underwriting”。 |
| 清单: | 我们已申请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的普通股。 |
| 拟议的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代码: | “HRDG” |
| 转移代理: | Transhare公司 |
| 风险因素: | 投资这些证券涉及很高的风险。作为一名投资者,你应该能够承担你的投资的全部损失。在决定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部分中列出的信息。 |
| 所得款项用途: | 我们打算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购买土地,作为新的制造场所,建设新工厂,并增加机器和辅助设备,以提高生产能力,研究与开发,人才招聘和培训,以及一般营运资金。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收益的使用”。 |
| 股息政策: | 我们目前没有宣派股息的计划,也没有保留收益以继续发展业务的计划。 |
17
选定的财务数据
以下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选定综合收益表数据,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和6月30日的选定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2021年已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得出,该财务报表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
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或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和列报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表示未来期间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摘要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包括在本说明书的其他部分。
选定的综合全面收益表
(以美元计,股票数量除外)
对于六个 2021 |
对于六个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19 |
|||||||||||||
| (未经审计) | (未经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
| 收入 | $ | 19,332,803 | $ | 11,841,459 | $ | 29,033,675 | $ | 33,494,406 | ||||||||
| 收入成本 | $ | 16,919,153 | $ | 10,559,127 | $ | 25,773,319 | $ | 30,112,291 | ||||||||
| 毛利 | $ | 2,413,650 | $ | 1,282,332 | $ | 3,260,356 | $ | 3,382,115 | ||||||||
| 营业费用 | $ | 1,354,393 | $ | 940,805 | $ | 1,644,717 | $ | 1,555,247 | ||||||||
| 经营收入 | $ | 1,059,257 | $ | 341,527 | $ | 1,615,639 | $ | 1,826,868 | ||||||||
| 其他非营业收入(费用),净额 | $ | (161,204 | ) | $ | (110,481 | ) | $ | (267,861 | ) | $ | 5,076 | |||||
| 准备金 | $ | 123,755 | $ | - | $ | 138,367 | $ | 185,199 | ||||||||
| 净收入 | $ | 774,298 | $ | 231,046 | $ | 1,209,411 | $ | 1,646,745 | ||||||||
|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 | $ | 0.13 | $ | 0.04 | $ | 0.20 | $ | 0.27 | ||||||||
| 已发行加权平均普通股 | 6,171,050 | 6,000,000 | 6,000,000 | 6,000,000 | ||||||||||||
选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美元)
| 截至 6月30日, 2021 |
截至 12月31日, 2020 |
截至 12月31日, 2019 |
||||||||||
| (未经审计) | (已审计) | (已审计) | ||||||||||
| 现金 | $ | 44,849 | $ | 18,947 | $ | 15,133 | ||||||
| 流动资产 | $ | 10,530,812 | $ | 9,663,114 | $ | 6,785,118 | ||||||
| 总资产 | $ | 12,397,508 | $ | 11,203,295 | $ | 8,400,028 | ||||||
| 流动负债 | $ | 3,734,662 | $ | 4,151,433 | $ | 2,990,017 | ||||||
| 负债总额 | $ | 4,014,509 | $ | 4,151,433 | $ | 2,990,017 | ||||||
| 权益总额 | $ | 8,382,999 | $ | 7,051,862 | $ | 5,410,011 | ||||||
| 总负债及权益 | $ | 12,397,508 | $ | 11,203,295 | $ | 8,400,028 | ||||||
18
风险因素
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涉及很高的风险。在决定是否投资我们的普通股之前, 您应该仔细考虑以下所述的风险, 连同本招股说明书中列出的所有其他信息, 包括标题为“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的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如果这些风险真的发生了, 我们的生意,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或现金流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下跌, 导致您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损失。下面描述的风险和上面引用的文档中提到的风险并不是我们面临的唯一风险。我们目前未知或我们认为不重要的其他风险也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只有在你能够承担全部投资损失的风险时,你才应该考虑投资我们的普通股。,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与中国居民投资离岸公司有关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实益拥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受到处罚,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或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分配利润的能力。
作为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离岸控股公司,我们可以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VIE和VIE的子公司提供贷款,也可以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资本出资,但要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
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根据中国法律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并且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的当地对应机构注册。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外管局37号文),取代了此前的外管局75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公司实体)就其直接或间接境外投资活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并可能适用于我们将来可能进行的任何离岸收购。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 制造, 或者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实施前, 对离岸特殊目的载体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或者SPV, 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此类投资。另外, 作为特殊目的机构的直接或间接股东的任何中国居民, 需要更新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就该特殊目的机构进行的注册, 以反映任何实质性的变化。此外, 此类特殊目的机构在中国的任何子公司都必须敦促中国居民股东更新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的注册,以反映任何重大变化。如果该SPV的任何中国居民股东未能进行所需的注册或更新注册, 禁止该特殊目的机构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分配利润或减资所得, 股份转让或清算给特殊目的机构, 禁止SPV向其在中国的子公司追加出资。在2月份, 2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或安全通知13。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 境内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申请书, 包括外管局37号文要求的, 必须在合格的银行备案,而不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符合条件的银行应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接受登记。我们已尽最大努力通知直接或间接持有我们英属维尔京群岛控股公司股份并被我们称为中国居民的中国居民或实体完成外汇登记。然而, 我们可能不会被告知所有在本公司拥有直接或间接权益的中国居民或实体的身份, 我们也不能强迫我们的受益所有人遵守安全注册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所有其他中国居民或实体的股东或实益拥有人均已遵守, 并将在未来, 获得或更新任何适用的注册或批准, 安全规定。此类股东或受益所有人未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 或我们未能修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外汇注册, 可能会对我们处以罚款或法律制裁, 限制我们在境外或者是跨境的投资活动, 并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或影响我们的股权结构的能力,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 由于这些与外汇和对外投资有关的法规相对较新,其解释和执行一直在不断发展, 目前还不清楚这些规定, 以及有关离岸或跨境投资和交易的任何未来法规, 将会被解读, 由政府有关部门修订和实施。例如, 我们的外汇业务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例如股息汇出和外币计价的借款,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已经或将能够遵守所有适用的外汇和对外投资相关法规。另外, 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本土公司,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 视情况而定, 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外汇法规要求的必要的备案和注册。“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鉴于中国法规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贷款和直接投资中国实体施加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就我们对中国子公司的未来贷款或VIE或我们对中国子公司的未来资本出资而言。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我们使用预期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收益并为我们的中国业务提供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9
我们已要求我们的股东,我们知道是中国居民,并持有我们的直接或间接权益,以作出必要的申请和备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据我们所知, 我们的受益所有人, 是中国居民, 尚未完成37号文的登记。我们不能保证所有或任何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前完成第37号通知的注册。另外, 我们可能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完全了解或告知我们所有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迫使我们的受益所有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的要求。结果,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所有的中国居民股东或受益所有人将在任何时候都遵守, 或将来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或获得任何适用的注册或批准, 外管局37号文或其他相关规定。任何此类股东或受益所有人未能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可能会限制我们的海外或跨境投资活动, 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或影响我们的股权结构的能力,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另外, “中国居民股东未完成第37号通知的登记,可能会对每位股东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外商投资法》的解释和实施以及它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的可行性方面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了三部有关在中国进行外国投资的现行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和附属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体现了预期的中国监管趋势,即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合理化其外商投资监管制度,并通过立法努力统一对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投资企业的公司法律要求。从投资保护和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确立了外商投资准入、促进、保护和管理的基本框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一个或多个自然人,企业实体或其他组织(统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直接或间接进行的投资活动,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外国投资者取得股份、股权、资产份额,或者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其他类似权益;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项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国务院将发布或批准发布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给予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 或者菲斯, 在“负面清单”中被视为“限制”或“禁止”的行业中运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除外。因为“负面清单”还没有公布, 目前尚不清楚它是否会与现行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有所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在外国限制或禁止行业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需要获得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市场准入许可和其他批准。如果外国投资者被发现投资于“负面清单”中的任何禁止投资的行业, 这类外国投资者可能被要求, 在其他方面, 停止其投资活动, 在规定的期限内处分其股权或者资产,并没收其所得。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一)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外国投资者改正,并采取必要措施,使其符合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
VIE结构已被包括我们在内的许多中国公司采用,以获得目前在中国受到外国投资限制的行业中必要的许可证和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可变利益实体,如果最终由外国投资者“控制”,也将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对于在“负面清单”中被列为受限制行业的行业类别中具有VIE结构的任何公司,只有在最终控制人是/是中国国籍(中国公司或中国公民)的情况下,VIE结构才被视为合法。相反,如果实际控制人是/是外国国籍,则可变利益实体将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在“负面清单”上的任何行业类别中未经市场准入许可的任何经营活动都可能被视为非法。
中国政府将建立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根据该制度,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企业登记系统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有关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投资信息,以及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进行安全审查的安全审查制度。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根据现行外商投资法律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后五年内保持其结构和公司治理。
另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还为外国投资者及其在中国的投资提供了一些保护性规则和原则, 包括, 其中, 外国投资者可以自由地将资金转入或转出中国, 用人民币或外币, 它的贡献, 利润, 资本利得, 处置资产所得, 知识产权使用费, 合法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以及清算所得, 其中, 在中国境内;地方政府应当履行对外国投资者的承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法、合规地制定有关外商投资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对外商投资企业施加额外的义务, 设定市场准入限制和退出条件, 或者干预外商投资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除特殊情况外, 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及时给予公平合理的赔偿, (三)禁止征用、征用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禁止强制转让技术,
20
尽管有上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投资”。因此,未来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条款,有可能把合同安排作为一种外商投资方式,那么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会被认定为外商投资,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会被视为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要求,以及如何处理上述合同安排尚不确定。
中国政府对我们开展商业活动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我们目前不需要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但是,如果VIE或控股公司未来需要获得批准,并且被中国当局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我们将无法继续在美国交易所上市,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这将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中国政府已经并将继续通过监管和国有制对中国经济的几乎每个部门实施实质性控制。我们在中国的经营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变化的影响, 包括那些与税收有关的, 环境法规, 土地使用权, 财产和其他事项。这些司法管辖区的中央或地方政府可能会施加新的, 更严格的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这将需要我们付出额外的支出和努力,以确保我们遵守此类法规或解释。因此, 政府在未来的行动, 包括不继续支持最近的经济改革,以及在执行经济政策时回归更集中的计划经济或地区或地方差异的任何决定, 可能会对中国或其特定地区的经济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这可能会要求我们剥离我们当时持有的中国房地产的任何权益。,
例如,中国网络安全监管机构7月2日宣布,已开始对滴滴全球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DIDI)展开调查,并在两天后下令从智能手机应用商店撤下该公司的应用程序。
因此, 该公司的业务部门在其经营所在的省份可能会受到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各种干预。该公司可能会受到各种政治和监管机构的监管, 包括各种地方和市政机构以及政府分支机构。公司可能会因遵守现有和新通过的法律法规而增加必要的费用,或者因任何不遵守而受到处罚。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业务,而不会提前通知,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普通股的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中国政府对IPO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的任何行动“在海外和(或)在中国的发行人进行的外国投资,可能会大大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此外,不确定公司将来何时以及是否需要从中国政府获得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许可,即使获得了这种许可,也不确定是否会被拒绝或取消。尽管该公司目前无需获得任何中国联邦或地方政府的许可即可获得此类许可,也没有收到任何拒绝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请求,但我们的运营可能会直接或间接受到不利影响,根据与其业务或行业有关的现有或未来的法律和法规。因此,如果我们受到新的要求,将来需要获得中国政府的批准才能在美国交易所上市,那么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急剧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最近,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依法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 于7月6日向公众开放, 2021.这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这些意见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 如推进相关监管制度建设, 应对中资海外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事件,以及对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的需求。此外,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尚未生效)于7月10日, 2021, 这就要求拥有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希望在国外上市的运营商向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提交网络安全审查。上述政策和将要颁布的任何相关实施规则可能会使我们在将来受到其他合规要求的约束。虽然我们相信我们的业务不会受到影响, 由于这些意见是最近发布的, 目前,官方的指导意见和对《意见》的解释在几个方面仍不明确。因此,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及时完全遵守这些意见或任何未来实施规则的所有新的监管要求, “或者根本没有。,
中国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盈利运营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所有业务都是在中国进行的,我们的所有收入都是在中国产生的。因此,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法律发展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重大影响。中国政府的政策可能会对中国的经济状况和企业盈利运营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在中国盈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法律,法规或其解释的变化,尤其是与互联网有关的法律,法规或解释的变化,包括审查制度和对可以通过互联网传输的材料的其他限制,安全,知识产权,洗钱,税收和其他影响我们运营网站能力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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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必须将发行所得款项汇回中国,然后才能用于使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益,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本次发行的收益必须发回中国,而将这些收益发回中国的过程可能需要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的几个月。在我们在中国收到这些收益之前,我们可能无法使用这些收益来发展我们的业务。为了将发行所得汇回中国,我们将采取以下行动:
首先,我们将为资本账户交易开设一个特殊的外汇账户。开立该账户,我们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提交一定的申请表、身份证件、交易文件、境内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和被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证。
其次,我们将把发行收益汇入这个外汇特别帐户。
第三,我们将申请外汇结算。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交某些申请表、身份证件、向指定的人支付的付款单以及税务证明。
由于不同的安全分支的效率可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很难估计该过程的时间安排。通常,这一过程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但法律要求在申请后180天内完成。在获得上述批准之前,本次发行的收益将保留在我们在美国开设的计息账户中。
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是模糊和不确定的。中国法律制度方面的不确定性,包括与法律执行有关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法律法规中的突然或意外变化(很少提前通知),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并限制您和我们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包括: 但不限于, 在某些情况下,管理我们业务以及执行和履行我们与客户的安排的法律和法规。法律和法规有时很模糊,可能会在未来发生变化, 它们的官方解释和执行可能是不可预测的, 很少提前通知。新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效力和解释, 包括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改, 可能会延迟, 如果我们依赖法律和法规,而这些法律和法规随后以与我们对这些法律和法规的理解不同的方式被采用或解释,则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影响现有和拟议的未来业务的新法律和法规也可能追溯适用。“我们无法预测对现有或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的解释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什么影响。,
我们的WFOE、HYC和VIE是根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中国的法律体系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民法体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大陆法系的法院先前判决可供参考,但其先例价值有限。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相对较新,并且中国的法律体系继续快速发展,因此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并不总是统一的,并且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涉及不确定性。
1979年, 中国政府开始颁布一套全面的管理经济事务的法律和法规体系, 比如外国投资, 公司组织和治理, 商业, 税收和贸易。过去30年来,中国立法的总体效果显著增强了对各种形式的外国在华投资的保护。然而, 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继续快速发展, 对许多法律的解释, 法规和规则并不总是统一的,这些法律的执行, 法规和规则涉及不确定性和突然的变化, 有时很少提前通知。由于我们的业务有很大一部分是在中国开展的, 我们的业务主要受中国法律法规的约束, 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可以获得的法律保护。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带来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会阻碍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公司的发展, 比如我们公司, 获得或保持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许可证或执照。在没有必要的许可证或执照的情况下, 政府当局可以对我们施加实质性的制裁或惩罚。另外, 某些中国政府机构发布的某些监管要求可能无法被其他中国政府机构(包括地方政府机构)一致应用, 因此,严格遵守所有监管要求是不切实际的, 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例如, 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以执行我们在法律或合同中所享有的法律保护。然而, 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执行法定条款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自由裁量权, 与更发达的法律体系相比,预测行政和法院程序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更加困难。此外, 中国的法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以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为基础, 其中一些没有及时发布或根本没有发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结果, 我们可能不会意识到我们违反了任何这些政策和规则,直到违反之后的某个时候。另外, 在中国,任何行政和法院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 导致了大量的成本和资源的转移以及管理层的关注,
中国政府对我们的业务行为具有重大的监督和自由裁量权,并可能在政府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以进一步进行监管, 政治和社会目标。中国政府最近发布了一些新政策,这些政策对某些行业产生了重大影响,例如教育和互联网行业, 我们不能排除它将来会发布有关我们行业的法规或政策的可能性,这些法规或政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 中国政府最近表示,有意对在海外进行的证券发行和其他资本市场活动以及对像我们这样的中国公司的外国投资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任何这样的行为, 一旦被中国政府接管, 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在极端情况下, 变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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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中国在环境保护或企业社会责任等某些领域采用更严格的标准,我们可能会产生更高的合规成本,或者在我们的运营中受到其他限制。中国法律的某些领域,包括知识产权和保密保护,也可能不像美国或其他国家那样有效。此外,我们无法预测中国法律制度的未来发展对我们的业务运营的影响,包括颁布新法律,修改现有法律或对其进行解释或执行。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和我们的投资者(包括您)可获得的法律保护。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因不当使用或盗用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而承担责任。
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有关隐私,数据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约束。这些法律法规正在不断发展和完善。适用于或可能适用于我们的法律的范围和解释通常是不确定的,并且可能是冲突的,特别是在外国法律方面。特别是,有许多关于隐私以及个人信息和其他用户数据的收集,共享,使用,处理,披露和保护的法律和法规。此类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往往各不相同,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并且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之间可能不一致。
我们希望获得有关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以及有关我们的员工和第三方的信息。我们还维护有关我们运营的各个方面以及有关我们员工的信息。客户、员工和公司数据的完整性和保护对我们的业务至关重要。我们的客户和员工希望我们能充分保护他们的个人信息。适用的法律要求我们对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来保护此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修正案(2009年2月28日生效)和第9修正案(2015年11月1日生效)对机构,公司及其员工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披露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或通过盗窃或其他非法方式获得此类信息。2016年11月7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或《网络安全法》,该法于2017年6月1日生效。
根据《网络安全法》,未经用户同意,网络运营商不得收集其个人信息,并且只能收集用户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提供者也有义务为其产品和服务提供安全维护,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20年5月28日发布,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为中国民法下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侵权索赔提供了主要法律依据。包括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工信部和公安部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越来越关注数据安全和数据保护领域的监管。
中国有关网络安全的监管要求正在不断发展。例如,中国的各个监管机构,包括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公安部和SAMR,都以不同且不断发展的标准和解释来执行数据隐私和保护法律法规。2020年4月,中国政府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于2020年6月1日生效。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购买确实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
2016年11月,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网络安全法, 该协议于2017年6月生效。CSL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定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监管要求的法律, 将网络空间中许多以前监管不足或不受监管的活动置于政府的审查之下。违反CSL的法律后果包括警告的处罚, 没收非法收入, 暂停相关业务, 停业整顿, 关闭网站, 并吊销营业执照或相关许可证。2020年4月,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和某些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该协议于2020年6月生效。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在购买会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通过网络安全审查。7月10日, 2021, 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办法草案”), 这就要求, 除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任何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活动的“数据处理器”也应接受网络安全审查, 并进一步阐述了在评估相关活动的国家安全风险时应考虑的因素, 包括, 其中, (i)核心数据的风险, 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被窃取, 泄露, 被摧毁, 以及非法使用或出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风险, 核心数据, 重要数据或大量个人信息受到影响, 受控的, 或者境外上市后被外国政府恶意利用。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表示,根据拟议的规定,持有超过100万用户数据的公司现在在其他国家寻求上市时,必须申请网络安全批准,因为这些数据和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影响”, 受控的, 网络安全审查还将调查海外IPO的潜在国家安全风险。我们不知道将采用什么法规,也不知道这些法规将如何影响我们以及我们在纳斯达克的上市。如果中国网络空间管理局认定我们受这些规定的约束,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从纳斯达克退市,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和处罚。6月10日, 2021, 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于9月1日生效, 2021.《数据安全法》还规定了处理个人数据的实体和个人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包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窃取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此类数据, 收集和使用这类数据的费用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 以及其他的负担, CSL和任何其他网络安全及相关法律可能会限制我们产品和服务的使用和采用,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如果《网络安全审查措施》的颁布版本要求像我们这样的公司完成网络安全审查和其他具体行动的批准, 在能否及时获得这种许可方面,我们面临着不确定因素, “或者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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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 202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将于2021年11月生效。《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任何涉及个人信息处理的实体(“个人信息处理者”)应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修改或丢失由该实体处理的个人信息, 包括, 但不限于, 制定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对个人信息进行分类管理, 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对处理过的个人信息进行加密和去标识, 为员工提供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制定个人信息安全紧急事故计划。《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各种情况发生前,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影响进行事前评估, 包括, 但不限于, 处理敏感的个人信息(个人信息, 一旦泄露或非法使用, 可能导致对个人的歧视或对个人的人身或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害, 包括个人的种族信息, 宗教信仰, 个人的生理特征, 医疗卫生, 金融账户, 个人行踪), “利用个人信息做出自动决策,并向任何海外实体提供个人信息。,
根据9月颁布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我们的产品不受CAC网络安全审查的约束, 鉴于:(i)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不是直接提供给个人用户,而是通过我们的机构客户提供的;我们在业务运营中不拥有大量的个人信息;在我们的业务中处理的数据与国家安全无关,因此可能不会被当局归类为核心或重要数据。然而, 该办法草案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中国监管机构是否会,仍存在不确定性, 包括廉政公署, 可能会通过新的法律, 法规, 规则, 或与本办法草案有关的具体实施和解释。如果有这样的新法律, 法规, 规则, 或者执行和解释生效, “我们将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和行动来遵守这些法律,并将这些法律对我们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将采取与我们相同的观点,也无法保证我们可以完全或及时地遵守此类法律。如果我们受到CAC要求的任何强制性网络安全审查和其他具体行动的约束,我们将面临无法及时完成或根本无法完成任何许可或其他要求的行动的不确定性。鉴于这种不确定性,我们可能会进一步被要求暂停我们的相关业务,关闭我们的网站,或面临其他处罚,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相信,我们一直遵守CAC的数据隐私和个人信息要求。CAC或任何其他中国监管机构或管理部门均未就公司的VIE业务与公司联系。该公司目前不需要就VIE业务获得CAC或任何其他中国当局的监管批准。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将依靠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对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的任何限制,或向我们支付股息的任何税收影响,都可能限制我们支付母公司费用或向普通股持有人支付股息的能力。
我们是一家控股公司,并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一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几乎所有业务。我们可能会依靠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所需的资金,以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并支付我们的运营费用。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来以自己的名义产生债务,则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只能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此外,外商独资企业每年应从其累计税后利润中提取至少10%(如果有的话)作为一定的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基金的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主要以人民币产生其所有收入,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因此,对货币兑换的任何限制都可能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使用其人民币收入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中国政府可能会继续加强其资本管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可能会对经常账户和资本账户下的跨境交易提出更多限制和实质性审查程序。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股息或向我们支付其他类型款项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增长,进行可能有益于我们的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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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其实施细则提供了中国公司应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将适用最高10%的预扣税率,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有豁免或减少以及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成立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有利于我们的业务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为我们的业务提供资金和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 或者双重避税安排, 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持有中国企业不少于25%的股份,10%的预提税率可降至5%。然而, 5%的预提税率不会自动适用,必须满足某些要求, 包括, 没有限制, (a)香港实体必须是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b)香港实体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直接持有中国实体不少于25%的股份。在目前的实践中, 香港机构必须取得香港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才能申请适用5%的中国预扣税率。由于香港税务机关会按个别情况发出这样的税务居民证明书,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从相关的香港税务机关获得税收居民证书,并根据双重征税安排,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享受5%的优惠预提税率, Huurie HK。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WFOE目前没有向Huuriu HK宣派和支付股息的计划,我们也没有向相关的香港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居民证书。Huuriu HK拟于WFOE计划向Huuriu HK宣派及派付股息时,申请领取税务居民证书。当WFOE计划向Huuriu HK宣派股息及支付股息时,以及当我们打算向有关的香港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居民证书时, 我们计划通过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文件通知投资者, 比如一份表格6-K的最新报告, 在采取这些行动之前,
由于我们的业务是以人民币进行的,而我们普通股的价格是以美元报价的,因此货币兑换率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我们的业务在中国进行, 我们的账簿和记录是用人民币记账的, 也就是现在的中国, 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并提供给股东的财务报表是以美元为单位的。人民币与美元之间汇率的变化会影响我们的资产价值和我们以美元计的业务结果。人民币对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除其他外, 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中国和美国经济的变化。人民币的任何重大升值都可能对我们的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收入和财务状况。此外, 本招股说明书所发行的普通股以美元发行, 我们需要将收到的净收益转换为人民币,以便将资金用于我们的业务。“美元和人民币之间兑换率的变化将影响我们可用于业务的收益。,
人民币对美元和其他货币的价值可能会波动,并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除其他外, 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的变化以及中国的外汇政策。7月21日, 2005, 中国政府改变了实行10年之久的人民币盯住美元的政策, 在接下来的三年里,人民币对美元升值超过20%。从2008年7月到2010年6月, 这种升值停止了,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保持在一个狭窄的范围内。自2010年6月以来, 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一直在波动, 有时是显著的和不可预测的。11月30日, 2015,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简称IMF)执行董事会完成了对构成特别提款权的一篮子货币的定期五年期审查, 或者特别提款权, 并决定从10月1日起, 2016, 人民币被确定为一种可自由使用的货币,并将作为第五种货币被纳入SDR货币篮子, 除了美元, 欧元, 日元和英镑。在2016年第四季度, “在美元飙升和中国持续资本外流的背景下,人民币大幅贬值。,
这种贬值在2017年停止了, 在这一年里,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大约7%。2018年,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约5%。从2019年初开始, 人民币对美元再次大幅贬值。2019年8月初, 中国央行将人民币每日参考汇率设定为1美元兑7.0039元人民币, 这是自2008年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首次突破7.0。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 中国政府将来可能会宣布进一步改变汇率制度,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未来人民币对美元不会大幅升值或贬值。“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
中国政府仍面临巨大的国际压力,要求其采取灵活的货币政策,允许人民币兑美元升值。人民币大幅升值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和成本都是以人民币计价的。人民币的任何重大升值都可能对我们的收入,收益和财务状况以及以美元计的普通股的价值和应付股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需要将从本次发行中获得的美元转换为人民币,以用于资本支出,营运资金和其他业务目的,则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将对我们从转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人民币兑美元大幅贬值可能会大大减少相当于我们收益的美元,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用于支付普通股的股息,进行战略收购或投资或其他业务目的,美元对人民币升值将对我们可用的美元数量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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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我们可以利用的对冲选择非常有限,以减少我们对汇率波动的敞口。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进行任何对冲交易来减少我们的外汇风险。尽管我们可能会决定在将来进行对冲交易,但这些对冲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可能会受到限制,我们可能无法对冲我们的风险敞口或根本无法进行对冲。此外,中国外汇管制法规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转换为外币的能力,这可能会扩大我们的货币汇兑损失。因此,汇率的波动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净收入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外币兑换实行管制, 在某些情况下, 把货币汇出中国。我们几乎所有的净收入都是以人民币结算的。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 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依靠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法规, 经常账户项目的支付, 例如利润分配和与贸易和服务有关的外汇交易, 按照一定的程序要求,可在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以外币生产。因此,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以在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向我们支付外币股息, 在将该等股息汇出中国境外符合《中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某些程序的条件下, 如本公司受益所有人为中国居民的境外投资登记。“但是,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费用,例如偿还外币贷款,则需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
鉴于2016年因人民币贬值而导致的大量资本外流,中国政府实施了更具限制性的外汇政策,并加强了对主要对外资本流动的审查。外管局出台了更多的限制措施和实质性的审查程序,以监管属于资本账户的跨境交易。中国政府还可以酌情限制将来经常账户交易中的外汇。如果外汇管制制度使我们无法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币需求,我们可能无法向股东支付外币股息。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的“居民企业”,这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根据中国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位于中国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颁布的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实质上进行管理的管理机构, 或者对公司有控制权, 人事, 企业的财务和资产。2009年4月, 国家税务总局, 或者是SAT, 发布了《关于按照实际组织管理标准认定中国境外注册企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被称为第82号通知, 它为确定在境外注册的中国控制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提供了某些特定的标准。然而, 对于确定“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程序和具体标准,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详细规则或先例。“尽管我们的董事会和管理层位于中国, 目前尚不清楚中国税务机关是否会确定我们应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
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将对我们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按25%的统一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 尽管从我们现有的中国子公司和我们可能不时建立的任何其他中国子公司向我们分配的股息,由于我们的中国“居民接收者”身份,可以免征中国股息预扣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整体有效税率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所得税费用和我们的净收入。此外, 股息, 如果有的话, 由于可分配利润的减少,支付给股东的费用可能会减少。另外, 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的“居民企业”, 我们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投资者的任何股息, 转让我们的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可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的收入,并应缴纳中国税, 非中国企业的税率为10%,非中国个人的税率为20%(在每种情况下, 以任何适用的税收协定的规定为准)。目前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是否能够主张其税收居住国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这可能会对您在我们的投资价值和我们普通股的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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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预提所得税负债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并且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应向我们的离岸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经营产生的利润, 分配给其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控股公司, 将被征收10%的预扣税率。根据香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一项特别安排, 如果香港居民企业在中国公司拥有超过25%的股权,税率可降至5%。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由我们的香港子公司全资拥有。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月20日发布的《关于税收协定中股利条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9, 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利益。这些相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 (2)从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的公司股东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连续达到直接所有权门槛。此外, 国家税务总局于10月27日发布了《关于如何理解和承认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 2009, 将“受益所有人”限定为个人, 项目或其他通常从事实质性业务的组织, 并阐述了确定“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某些详细因素。在目前的实践中, 香港企业申请适用5%的中国预提税率时,必须取得香港有关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由于香港税务机关会按个别情况发出这样的税务居民证明书,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从相关的香港税务机关获得税收居民证书。,
即使在我们获得香港税收居民证书后,根据适用的税收法律和法规,我们也需要向相关的中国税务机关提交所需的表格和材料,以证明我们可以享受较低的5%的中国预扣税率。我们打算在计划申报和支付股息时获得所需的材料并向相关税务机关备案,但无法保证中国税务机关会批准5%的预扣税率。
国际贸易政策的变化,贸易争端或贸易战的出现,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政治事件,国际贸易争端和其他业务中断可能会损害或破坏国际商业和全球经济,并可能对我们以及我们的客户,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和其他合作伙伴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国际贸易争端可能会导致关税和其他保护主义措施,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关税可能会增加商品和产品的成本,这可能会影响消费者的可支配支出水平,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围绕国际贸易争端的政治不确定性以及贸易战和全球衰退升级的可能性可能会对消费者信心产生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美国监管机构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外国机构对位于中国的文件或信息的任何披露都可能受到管辖权的限制,并且必须遵守中国的国家保密法,这些法律对“国家秘密”的范围进行了广泛的定义,包括涉及经济利益和技术的事项。不能保证美国联邦或州监管机构或机构对我们的业务进行调查或检查的请求将得到我们,向我们提供服务的实体或与我们有联系的实体的尊重,而不会违反中国的法律要求,尤其是因为这些实体位于中国。此外,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这些监管机构中的任何一家对我们的设施进行现场检查可能会受到限制或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于1998年12月颁布,随后于2005年10月,2013年6月,2014年8月和2019年12月进行了修订。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或第177条,任何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均不得在中国境内直接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虽然没有关于第177条规定的规则实施的详细解释,但海外证券监管机构将很难在中国进行调查或取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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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直接受到涉及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我们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和解决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运营,股票价格和声誉的问题。
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的美国上市公司一直受到严格审查, 投资者的批评和负面宣传, 金融评论员和监管机构, 比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大部分的审查, 批评和负面宣传主要集中在财务和会计方面的违规和错误, 对财务会计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治理政策不足或缺乏遵守, 在很多情况下, 关于欺诈的指控。作为审查的结果, 批评和负面宣传, 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公开上市股票价值大幅下跌, 在某些情况下, 几乎变得一文不值。这些公司中的许多现在都受到股东诉讼和SEC执法行动的影响,并正在对这些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目前尚不清楚这一行业范围内的审查会产生什么影响, 批评和负面宣传将对我们造成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股票价格。如果我们成为不利指控的对象, 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 我们将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此类指控和/或为我们的公司辩护。这种情况将是昂贵且耗时的,并会分散我们的管理层对发展我们的增长的注意力。如果这些指控没有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 “我们和我们的业务运营将受到严重影响,你们可能会承受我们股票价值的大幅下跌。,
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其他文件中的披露以及我们的其他公开声明不受中国任何监管机构的审查。
我们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颁布的规则和规定,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和其他文件均需接受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审查。我们的SEC报告以及其他披露和公开声明不受任何中国监管机构的审查或审查。例如,我们的SEC报告和其他文件中的披露不受中国证监会的审查,该公司是一家中国监管机构,负责监督中国的资本市场。因此,您应该查看我们的SEC报告,文件和我们的其他公开声明,并理解没有任何地方监管机构对我们,我们的SEC报告,其他文件或我们的任何其他公开声明进行过任何审查。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最近发表的联合声明、纳斯达克提交的规则修改提案,以及《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适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特别是那些不受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事态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产品增加不确定性。
2020年4月21日,SEC主席Jay Clayton和PCAOB主席William D.Duhnke III以及SEC其他高级工作人员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了投资于总部位于或在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拥有大量业务的公司的相关风险。该联合声明强调了与PCAOB无法在中国检查审计师和审计工作底稿相关的风险,以及新兴市场更高的欺诈风险。
2020年5月18日,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三项建议,以(i)对主要在“限制性市场”中运营的公司适用最低发行规模要求,(ii)采用与限制性市场公司的管理层或董事会资格有关的新要求,及根据申请人或上市公司核数师的资格,对该申请人或上市公司适用额外及更严格的准则。
2020年5月20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要求外国公司在PCAOB无法审计特定报告的情况下,证明自己不是由外国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因为该公司使用的外国审计师不受PCAOB的检查。如果PCAOB连续三年无法检查公司的审计师,则发行人的证券将被禁止在2020年12月2日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或柜台交易市场交易,美国众议院批准了《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2020年12月18日,《外国公司责任法》签署成为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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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SEC宣布已通过临时最终修正案,以执行国会授权的该法案的提交和披露要求。临时最终修正案将适用于SEC认定已提交10-K、20-F表格年度报告的注册人,40-F或N-CSR,其审计报告由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布,并且PCAOB已确定,由于该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它无法进行全面检查或调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实施一项识别此类注册人的程序,任何此类识别的注册人都将被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文件,以证明其不是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的,并且还将要求在注册人的年度报告中披露有关该注册人的审计安排以及政府对该注册人的影响。
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一项法案,如果该法案获得美国众议院通过并签署成为法律,则将触发HFCA法案禁令所需的连续不检查年限从三年减少到两年。
由于无法访问PCAOB在中国的检查,PCAOB无法全面评估在中国的审计师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因此,投资者可能会被剥夺这种PCAOB检查的好处。由于PCAOB无法对中国境内的审计师进行检查,因此,与在中国境外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相比,评估这些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变得更加困难,这可能会导致我们股票的现有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我们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我们的审计师是一家独立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该事务所发布的审计报告包含在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是在美国公开上市的公司的审计师,也是一家在PCAOB注册的公司,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根据该法律,PCAOB进行定期检查,以评估我们的审计师是否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我们的审计师总部位于纽约曼哈顿,并定期接受PCAOB的检查,最近一次检查是在2020年8月。
然而, 最近的事态发展将给我们的发行增加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在考虑了我们审计师的审计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之后,纳斯达克或监管机构是否会对我们应用更多更严格的标准, 人员和培训的充分性, 或者说资源的充足, 与我们的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地理范围或经验。目前尚不清楚,SEC将在2021年3月的临时最终修正案相关的执行过程中采取什么措施,也不清楚SEC将采取什么进一步行动, PCAOB或纳斯达克将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以及这些行动将对在中国拥有重要业务并在美国证券交易所(包括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上市的证券的美国公司产生什么影响。另外, 2021年3月的临时最终修正案和任何其他行动, 会议记录, 或者,这些旨在增加美国监管机构获取审计信息的努力所产生的新规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一些不确定性, 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审计师无法满足PCAOB的检查要求,或者被要求聘请新的审计公司,我们可能会被除名, “这将需要大量的费用和管理时间。,
如果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PCAOB无法从2021年开始连续三年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我们的股票可能会根据《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被退市。我们的股票退市,或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或《HFCA法》于2020年12月18日颁布。《HFCA法案》规定,如果SEC确定一家公司提交了由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审计报告,该公司自2021年起连续三年未接受PCAOB的检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应禁止此类股票在美国的国家证券交易所或柜台交易市场交易。
2021年3月24日,SEC通过了与执行《HFCA法案》的某些披露和文件要求有关的临时最终规则。如果美国证交会认定一家公司在随后将由美国证交会制定的程序中存在“非检查”年份,该公司将被要求遵守这些规则。SEC正在评估如何执行HFCA法案的其他要求,包括上述上市和交易禁令要求。
尽管我们有一名美国审计师,该审计师已在PCAOB注册,并接受PCAOB的检查,如果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当局的立场,后来确定PCAOB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我们的审计师,则公司和投资者仍面临风险。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可能禁止我们的证券交易,因此交易所可能会决定将我们的证券除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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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根据《外国控股公司责任法》被退市。我们普通股的退市,或其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您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该法案如果生效,将修改HFCA法案,并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
2021年6月22日,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加速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该法案如果生效,将修改HFCA法案,并要求SEC禁止发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交易,前提是其审计师连续两年而不是三年不接受PCAOB的检查。2021年9月22日,PCAOB通过了实施HFCAA的最终规则,该规则为PCAOB在根据HFCAA的规定确定时提供了一个框架,PCAOB是否无法检查或调查位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因为该司法管辖区的一个或多个当局采取了立场。
此外,各种基于股权的研究机构最近在审查了中国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关联方交易、销售做法和财务报表后,发表了关于中国公司的报告,这些报告导致了美国国家交易所的特别调查和暂停上市。对我们进行任何类似的审查,无论其缺乏价值,都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转移管理资源和精力,导致我们为抵御谣言而承担费用,并增加我们为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支付的保费。
如果我们的审计师不受PCAOB检查,SEC可能会提出可能影响我们的其他规则或指南。例如,2020年8月6日,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向当时的美国总统发布了《关于保护美国投资者免受中国公司重大风险影响的报告》。这份报告建议SEC实施五项建议,以解决那些没有为PCAOB提供足够权限以履行其法定任务的司法管辖区的公司。这些建议中的一些概念随着《匈牙利公平竞争法》的颁布而得到落实。然而,其中一些建议比《匈牙利公平竞争法》更为严格。例如,如果一家公司的审计师没有受到PCAOB的检查,该报告建议,在一家公司被退市之前的过渡期将在2022年1月1日结束。
SEC已宣布,SEC工作人员正在准备一份有关HFCA法案实施规则的合并提案,并处理PWG报告中的建议。目前尚不清楚美国证交会将在何时完成规则制定,这些规则何时生效,以及具体内容, 如果有的话, 工作组的建议将被采纳。除了HFCA法案的要求外,这一可能的法规的影响尚不确定。虽然我们了解到中国证监会之间一直在进行对话,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关于对中国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检查, 不能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美国监管机构施加的要求。这种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证券可能会被退市,并被禁止在国家证券交易所交易,这比HFCA法案所要求的要早。如果届时我们的证券无法在另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 这样的退市将大大削弱您出售或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能力,如果您希望这样做, “与潜在退市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对我们普通股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
此外,美国和中国的新法律法规或法律法规的变更可能会影响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普通股的能力,这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市场价格。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向各种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资助的员工福利计划, 包括某些社会保险, 住房基金和其他以福利为导向的支付义务, 并以相当于工资一定比例的金额向计划供款, 包括奖金和津贴, 在我们经营业务的地点,我们的员工人数不超过当地政府不时规定的最高限额。由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国地方政府对员工福利计划的要求并没有得到一致的执行。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我们已经支付了,将来还会继续支付, 我们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基金缴款, 我们一直遵守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如果将来我们被地方当局确定未能按照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为任何员工福利提供足够或足够的供款, 由于法规和要求的变化, 我们可能会因少付的员工福利而面临滞纳金或罚款。结果, “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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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规则和某些其他中国法规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公司的某些收购建立了复杂的程序,这可能会使我们更难以通过在中国的收购实现增长。
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的规定, 或者说并购规则, 2006年8月由中国六家监管机构通过,并于2009年进行了修订, 以及其他一些有关并购的法规和规则建立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这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 包括在某些情况下要求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应事先通知商务部。例如, 《并购规则》要求,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控制权的任何控制权变更交易,应事先通知商务部, 如果(i)涉及任何重要的行业, (二)该交易涉及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 或该交易将导致持有著名商标或中国老字号的国内企业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此外, SCNPC颁布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生效,要求被视为集中的交易涉及具有特定营业额阈值(即, 在上一个财政年度, (i)所有参与交易的运营商的全球总营业额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其中至少两家运营商各自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 (二)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内的总营业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 “这些运营商中至少有两家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在完成之前,必须由商务部进行清算。,
此外, 《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集中,如果触发特定门槛,应当事先通知商务部。另外, 商务部于2011年9月发布的《安全审查规则》规定,外国投资者提出“国防和安全”问题的并购以及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并购获得对国内企业的实际控制权这一引发“国家安全”担忧的问题将受到商务部的严格审查, 规则还禁止任何试图绕过安全审查的活动, 包括通过代理或合同控制安排安排安排交易。在未来, 我们可能会通过收购互补业务来发展我们的业务。遵守上述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来完成此类交易可能会很耗时, 以及任何必要的审批流程, 包括获得商务部或其当地同行的批准可能会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 “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大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可能需要与本次发行有关,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将能够获得这种批准。
《并购规则》要求,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控制、为上市目的而成立的境外特殊目的载体,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在该特殊目的载体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前。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根据其对当前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理解,在本次发行中,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不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鉴于:(i)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是通过直接投资而不是根据《并购规则》定义的合并或收购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拥有的中国境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而作为外商独资企业注册成立的这是我们的受益所有人;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发布任何明确的规则或解释,涉及我们根据本招股说明书进行的发行是否受并购规则的约束;《并购规则》中没有任何条款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受《并购规则》约束的一种交易。
然而,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告知我们,在海外发行的背景下,如何解释或执行并购规则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其上述意见受任何新法律的约束, 与并购规则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规则和规定或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相关的中国政府机构, 包括证监会, 会得出和我们一样的结论。如果确定本次发行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由于未能就本次发行寻求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我们可能会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制裁措施可能包括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罚款, 对我们在中国的经营特权的限制, 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 限制或禁止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或汇出股息, 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行为,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声誉和前景, 以及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此外,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 或者对我们来说是明智的, 在结算和交付我们所发行的普通股之前停止本次发行。因此, 如果您在预期和交付我们提供的普通股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 “您这样做的风险是,结算和交付可能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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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税收协定,我们可能无法从中国子公司通过香港子公司向我们支付的股息中获得某些利益。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因此,我们依赖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股本分配来满足我们的部分流动性需求。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国“居民企业”向外国企业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目前适用10%的预扣税率,除非任何此类外国投资者的注册司法管辖区与中国签订了税收协定,规定了优惠的税收待遇。
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 或者双重避税安排在12月8日生效, 2006, 以及截至6月11日实施的四项公约, 2008, 12月20日, 2010, 12月29日, 2015年和12月6日, 2019, 如果香港居民企业持有中国企业不少于25%的股份,则预提税率可降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2月发布的关于执行税务条约中股息规定的某些问题的通知, 纳税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优惠。这些条件包括:(i)纳税人必须是有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 从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的公司股东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连续12个月内达到直接所有权门槛。然而, 如果离岸安排的主要目的是获得税收优惠, 中国税务机关有权调整相关离岸实体享受的优惠税率。此外, 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如何理解和承认税收协定中“受益所有人”的通知》, 将“受益所有人”限定为个人, 通常从事实质性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并阐述了确定“受益所有人”身份的某些详细因素;并基于税务条约中有关“受益所有人”的某些问题的公告, 于2月3日发布, 2018, 并于4月1日生效, 2018, 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是不利于确定申请人“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因素之一。”,
另外, 非居民企业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办法, 或者是60号公告, 于2015年8月生效, 要求非居民企业确定是否符合享受税收协定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报告和资料。2019年10月,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印发非居民纳税人享受条约待遇管理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第35号), 于1月1日生效, 2020, 而SAT第60号公告将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第35号公告规定,非居民纳税人可以通过“资格自我评估”享受税收协定优惠, 要求条约利益, 保留文件供检查”机制。根据其他有关税收法规,也有其他条件享受降低的预提税率。截至9月30日, 2020年和2019年, 我们并无就我们在中国的附属公司的留存收益记录任何预扣税项,因为我们打算将我们在中国的附属公司产生的所有盈利再投资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营运及扩展, 我们打算在可预见的将来继续这种做法。如果我们的税收政策改变,允许我们的收入在海外分配, 我们将缴纳一大笔预扣税。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对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的决定不会受到相关税务机关的质疑,或者我们将能够在相关税务机关完成必要的备案“根据双重征税安排,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香港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享受5%的优惠预提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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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居民企业的非中国控股公司间接转让其股权方面,我们面临不确定性。
2月3日, 2015,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之间转让资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 或者SAT公告7, 根据2017年的修订, 部分取代和补充了《关于加强非中国居民企业股份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或者是698号通告, 12月10日由国家税务总局发布, 2009.根据SAT公告7, 中国居民企业资产的“间接转让”, 包括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的股权, 非中国居民企业可以重新定性,并将其视为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 如果这种安排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避免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而建立的。结果, 从这种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SAT公告7, “中国应税资产”包括归属于在中国的企业的资产, 位于中国的不动产, 以及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 直接持有人转让其股份所产生的收益, 作为一家非中国居民企业, 将须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在确定交易安排是否存在“合理的商业目的”时, 需要考虑的特征包括:相关离岸企业的股权的主要价值是否来自中国应税资产;相关离岸企业的资产是否主要包括在中国的直接或间接投资或如果其收入主要来自中国;该离岸企业及其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中国应税资产是否具有实际商业性质,并以其实际功能和风险暴露为证;该商业模式的存在期限和组织结构;通过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进行交易的可复制性;以及这种间接转让和适用的税收协定或类似安排的税收情况。就中国机构的间接离岸资产转让而言, 由此产生的收益将与转让的中国机构或营业地的企业所得税备案一起包括在内, 并因此须按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如果相关转让涉及位于中国的不动产或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 与非居民企业的中国机构或营业地点无关, 将适用10%的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适用的税收协定或类似安排,可获得优惠的税收待遇, 转移支付义务的一方负有扣缴义务。付款人未预扣税款或者未预扣税款不足的, 转让方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逾期支付适用的税款将使转让人承担违约利息。目前, ,非居民企业通过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同一境外上市企业的权益证券,间接转让在中国境内的应税资产取得的所得,不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7》,
10月17日, 2017,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 于12月1日生效, 2017, 而沙特德士古公司的698号通告从12月1日起被废除, 2017.SAT公告37, 除其他外, 简化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程序。国家税务总局第37号公告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国家税务总局698号通知规定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办法。SAT公告7中规定的某些规则被SAT公告37所取代。非居民企业未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申报应纳税款的, 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非居民企业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缴纳税款;但是, 非居民企业在税务机关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缴纳应纳税款之前,自愿申报缴纳应纳税款的, (一)该企业已及时缴纳税款的,
在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方面,我们面临不确定性,例如离岸重组,出售我们离岸子公司的普通股和投资。根据SAT公告37和SAT公告7,如果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人,则本公司可能要承担预扣义务。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转让本公司普通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37和SAT公告7,或者要求我们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人遵守这些通知,或者确定我们的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知纳税,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根据外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或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我们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时,您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豁免公司, 我们几乎在中国开展所有业务,并且我们的资产基本上都位于中国。另外, 我们所有的高级执行官在很大一部分时间内都居住在中国,并且都是中国国民。结果, 您可能很难向我们或中国大陆境内的人提供程序服务。您可能也很难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中针对我们和我们的管理人员的民事责任规定,在美国法院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董事,因为他们目前都不在美国居住或在美国拥有大量资产。另外, “中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对我们的判决,或根据美国或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此类人员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作了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该要求基于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中国与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书面安排,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认为外国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中国法院将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什么基础上执行美国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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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业务有关的风险
电解铜及其他商品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电解铜是我公司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其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90%以上。电解铜和其他原材料的价格在历史上经历了重大波动,并且预计将随着总体经济状况,供需以及我们无法控制的全球发明水平而持续波动。
由于大宗商品的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大多数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对国际市场或中国国内市场上的电解铜或其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做出迅速反应。例如,2019年至2020年的电解铜价格在每吨53,410元人民币(约合7,806美元)至36,450元人民币(约合5,327美元)之间。此外,由于我们交易铜产品的利润率是基于短期内的价格波动,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做出正确的预测,以保持我们的利润率。因此,这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任何重大波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原材料供应的任何下降或成本的上升都可能对我们的收益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产品和项目安装操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原材料的可获得性。原材料的可获得性可能会下降,其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如果我们的供应商无法或不愿意以对我们有利的条件向我们提供原材料,我们可能无法生产某些产品。无法为客户生产某些产品或安装项目可能会导致利润减少并损害我们的声誉。如果我们的原材料成本上升,我们可能无法将这些较高的成本完全或完全转嫁给我们的客户。
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客户经营的行业经历长期的放缓,我们的收入将减少。
我们会受到影响经济的经济状况的总体变化的影响。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客户经营的行业没有增长,或者这些行业出现收缩,那么对我们业务的需求将会下降。对我们业务的需求通常受到许多总体经济因素的影响,包括利率,环境法律和法规,私人和政府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的可用性和规模以及整体经济的健康状况。如果中国和我们经营的市场的经济活动下降,或者我们依赖的销售行业的长期放缓,对我们项目的需求,产品和我们的收入也将减少,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原材料和产品供应链的任何中断都可能对我们生产和交付产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为了优化我们的产品制造, 我们必须管理原材料和产品交付的供应链。中国国内的供应链碎片化和地方保护主义使供应链中断风险进一步复杂化。为保护当地利益而建立的地方行政机构和有形基础设施可能会给原材料运输和产品交付带来运输方面的挑战。另外, 供应链固有的局限性可能会对利润率和产量产生负面影响, 包括竞争, 政府, 法律, 自然灾害, 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和价格的事件。任何这些事件都可能对我们的供应链造成重大破坏, 制造能力和分销系统可能会对我们生产和交付产品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果我们不能保持供应链的有效运作, 我们的生意,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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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问题或缺陷可能导致产品责任,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索赔,召回,撤回,产品替换,或政府当局的监管行动,这些可能会转移资源,影响业务运营,减少销售,增加成本,并使我们处于竞争劣势,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遇到产品问题或缺陷,这些问题或缺陷可能导致产品责任,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索赔,召回,撤回,产品更换或政府机构的监管行动。这些活动中的任何一项都可能导致政府审查的增加,对我们声誉的损害,客户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我们的服务提供商为这些产品提供支持的意愿下降,保险的缺乏或成本增加,或额外的安全和测试要求。这样的结果可能会转移开发和管理资源,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减少销售额,增加法律费用和其他成本,并使我们与未受产品类似问题影响的其他公司相比处于竞争劣势,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未来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创新,而未能发明和创新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未来的增长部分取决于在新的和现有的市场中保持我们现有的产品,以及我们开发新产品和技术以服务于这些市场的能力。如果竞争对手开发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或者开发出能够获得更高客户满意度的新产品或技术,那么我们的业务前景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此外,可能需要获得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监管批准,这些批准可能无法以及时或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获得,从而对我们的业务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已经放缓,这种放缓可能会持续下去。世界上一些主要经济体的央行和金融当局所采取的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长期影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 包括美国和中国。人们对中东地区的动荡和恐怖主义威胁感到担忧, 欧洲和非洲, 这导致了石油和其他市场的波动, 以及涉及乌克兰和叙利亚的冲突。也有人担心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 这可能会导致或加剧与领土争端有关的潜在冲突。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很敏感, 以及国内经济和政治政策的变化以及中国预期或预期的整体经济增长率。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任何严重或长期放缓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另外, “国际市场的持续动荡可能会对我们进入资本市场以满足流动性需求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未能成功地管理我们的业务扩展,包括我们向新业务领域的扩展,将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过去,我们通过有机增长,根据我们的发展战略,对业务扩展进行了投资。此外,我们可能会不时地在我们认为适当的时候扩展到我们认为与我们现有业务具有协同效应的新行业。我们的扩张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资源产生巨大的需求。管理我们的增长并整合所收购的业务将要求我们除其他外:
| ● | 遵守适用于被收购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包括根据相关中国法律的要求,及时获得生产和采矿设施建设或扩建的批准; |
| ● | 对我们的业务扩展保持足够的控制,以防止(其中包括)项目延迟或成本超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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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积累管理新业务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
| ● | 获得市场对新产品和服务的认可,并与新客户和供应商建立关系; |
| ● | 充分利用新的生产设施以收回成本; |
| ● | 在我们的业务扩展和新业务的整合过程中,管理与员工,客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的关系; |
| ● | 吸引,培训和激励我们的管理人员和合格的员工,以支持成功的业务扩展; |
| ● | 获得债务,股权或其他资本资源以资助我们的业务扩展,这可能会转移原本可用于其他目的的财务资源; |
| ● | 将重要的管理注意力和资源从我们的其他业务中转移出来;和 |
| ● | 加强我们的运营,财务和管理控制,特别是对我们新收购的子公司的控制,以保持我们报告流程的可靠性。 |
满足上述或类似要求的任何重大困难都可能延迟或以其他方式限制我们实施扩张计划的能力,或导致无法实现合并或收购或注销所收购资产或投资的预期收益,这反过来将限制我们提高运营效率,降低边际制造成本或以其他方式加强我们的市场地位的能力。未能从业务扩展中获得预期的经济利益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在短期内,我们的扩张计划也可能会带来好坏参半的结果。
我们没有商业保险。我们将来遇到的任何业务责任,中断或诉讼都可能使管理层的注意力从我们的业务中转移出来,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在中国,商业保险产品和保险范围的可得性是有限的,而且与所提供的保险范围相比,大多数此类产品都是昂贵的。我们已经确定,中断的风险,此类保险的成本以及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得此类保险的相关困难,使我们维持此类保险不切实际。因此,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没有任何商业责任,中断或诉讼保险。因此,业务中断,诉讼或自然灾害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并转移管理层对我们业务的注意力,这将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而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以合理的成本和可接受的条件获得这些支出。如果我们未能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包括我们的增长计划,我们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业务,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公司是一个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行业,需要大量的资本支出。我们可能需要寻求外部融资, 例如银行和其他贷款以及债券发行, 如果我们的运营产生的现金不足以支付我们的资本支出,或者我们的实际资本支出和投资超出了我们的计划,则可以满足我们的资本需求。我们以合理的成本和可接受的条件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比如我们的信用评级, 金融市场状况和我们过去或预计的财务业绩。评级机构可能会根据对一系列因素的评估,下调或撤销我们的评级,或将我们列入“信用观察”。例如, 净损失的记录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信用评级恶化。在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中,我们的营运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4,493美元和3,474,148美元, 2020年和2019年, 分别是。我们将来可能会蒙受损失,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公司评级产生不利影响,并增加我们的借贷成本,并限制我们进入资本市场的机会。其他被评级机构视为负面的因素也可能对我们的公司评级产生不利影响, 比如我们产品的市场价格有任何大幅度的下降, 我们债务水平的任何显著增加, 在我们正在进行或计划中的项目中的任何负面发展等等。另外, 如果金融市场经历了剧烈的波动和混乱, 这可能会导致借款人获得的流动性和信贷减少,并增加利率或其他融资成本。未能以合理的成本和可接受的条件为我们的发展计划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会延迟, 缩小范围, “或者取消未来的活动或增长计划,并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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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未来的财务业绩和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成功实施业务战略的能力。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也无法继续改善我们的经营业绩。特别是,我们可能无法继续实现所有运营成本节省,进一步增强我们的产品组合,扩展到选定的目标地区或继续减轻我们对金属价格波动的敞口。
为了成功地经营我们的业务,我们必须满足客户对铜母线和铜型材产品不断发展的要求,并投资开发新产品。
如果我们未能开发或增强我们的产品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我们的业务,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前景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铜母线和铜型材产品的市场特点是不断变化的技术,周期性的新产品推出以及不断发展的客户和行业标准。我们的竞争对手正在不断寻找更具成本效益的产品以及铜母线和铜型材的替代品,包括更环保的“绿色产品组合”中的产品。我们现有和潜在的客户可能会选择价格低于我们产品的产品。为了使我们的产品获得市场认可,我们必须有效和及时地预测和适应客户的要求,并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这种策略可能会导致我们通过收购或战略联盟来追求其他技术或能力。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第三方供应商,我们与供应商关系的变化或困难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
我们的产品依赖供应商。我们有一些主要的供应商,他们的购买量占公司总购买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90%。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约77%和76%。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0%以上。
我们的供应商可能无法遵守时间表或合同义务,也可能无法向我们提供足够的产品,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我们与主要供应商签订的某些合同, 可由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发出通知后终止,并限制我们使用其他供应商。未能适当地组织或充分管理我们与第三方的协议可能会对我们的产品供应产生不利影响。对于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我们也要承担信用风险。如果有这样的供应商破产, 指定的受托人可能会忽略我们与该方签订的服务合同, 导致费用增加或服务合同终止。我们可能无法在合理的时间内替换供应商, 以优惠条件或不影响我们的运营。我们与第三方供应商关系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我们的形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品牌和声誉, 以及我们的业务,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此外,在我们的信誉受损或总体经济状况下降的情况下,我们的某些主要供应商可能会要求苛刻的付款条件,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营运资金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者此类供应商可能拒绝继续向我们供应产品。我们的一些主要供应商已经为我们的支付能力购买了贸易信用保险。如果由于市场条件,这种贸易信用保险变得无法获得或更昂贵,我们可能会面临主要供应商对付款条件的不利更改,或者他们可能拒绝继续向我们提供产品。
我们的业务依赖于某些主要客户,我们与主要客户关系的变化或困难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
我们有一些客户,他们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10%或更多, 或者其应收账款余额单独占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10%或以上, 如下: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 2021, 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27%和18%, 分别是。在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里, 2020, 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24%和14%, 分别是。在截至12月31日的一年里, 2019, 三个客户约占20%, 20%和20%, 在公司总收入中, 分别是。这三个客户中有两个是在一家母公司工作的。截至6月30日, 2021, 四个客户约占26%, 14%, 公司应收账款的13%和12%。截至12月31日, 2020, 四个客户约占32%, 16%, 公司应收账款的13%和10%。截至12月31日, 2019, 四个客户约占23%, 16%, 16%, 以及公司应收账款的10%。“这些主要客户的流失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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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未能聘用、培训和留住合格的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的经验和知识。由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团队的一名或多名成员离职或其他原因而失去服务,可能会阻碍我们有效管理业务和实施增长战略的能力。为我们目前的高级管理人员寻找合适的替代人选可能很困难,而且对这类具有类似经验的人员的竞争非常激烈。如果我们不能留住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将来无法对财务报告实施和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则投资者可能会对我们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失去信心,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跌。
在此之前, 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拥有有限的会计人员和其他资源来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然而, 在编制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时, 2019年和2020年, 我们发现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制定的准则的定义, 或者PCAOB, 等控制缺陷。发现的一个重大缺陷是缺乏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和合规要求有适当了解的会计人员。由于缺乏有效的会计审查程序, 对过去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重大调整,以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还发现了一个与会计和财务报告的书面政策和程序不足有关的重大缺陷,这导致了财务报表结算流程不足。在确定了实质性缺陷和控制缺陷之后, 我们已经并计划继续采取补救措施。作为我们首次公开募股过程的一部分, 我们聘请了财务顾问,为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提供建议, 自那以来,我们的管理和会计部门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要求的理解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还计划聘用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财务报告流程方面有知识和经验的管理人员和员工。另外, 我们已经制定了招聘计划,并一直在寻找具有适当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知识的合格内部审计人员的候选人。为了弥补我们的物质缺陷, 我们预计将为解决我们的实质性弱点和缺陷而产生更多的额外费用。我们的补救措施包括:(a)聘用合格的内部控制人员,负责管理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执行,并改进内部审计职能;(b)制定和执行有关会计和财务报告的书面政策和程序符合适用于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的标准;(c)对管理层进行内部控制培训, 关键业务人员和会计部门, 使管理层和相关人员了解美国证券法规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要求和要素。然而, 这些措施的实施可能无法完全解决我们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未能纠正重大缺陷或未能发现和解决任何其他重大缺陷或控制缺陷,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财务报表不准确,也可能削弱我们及时遵守适用的财务报告要求和相关监管文件的能力。此外, “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不力,严重阻碍了我们防止欺诈的能力。,
另外, 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可能会被要求证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从我们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之日起的20-F表年度报告开始,这可能长达五年。在此发行日期之后。如果我们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或者,如果我们无法及时遵守第404节的要求,或者断言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或者,如果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无法在需要时就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投资者可能会对我们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失去信心,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我们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调查, 证券交易委员会, 或者证券交易委员会, 或其他监管机构, “这可能需要额外的财务和管理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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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管理团队缺乏管理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以及遵守适用于该公司的法律的经验,如果该公司的失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目前的管理团队缺乏管理一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经验, 与上市公司投资者进行互动,并遵守与美国上市公司有关的日益复杂的法律。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 我们主要在中国作为一家私人公司经营我们的业务。作为这次发行的结果, 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我们的公司将受到重要的监管监督和报告义务,并受到证券分析师和投资者的审查, 我们的管理层目前没有遵守此类法律的经验, 条例和义务。我们的管理团队可能无法成功或有效地管理我们向美国上市公司的过渡。这些新的义务和组成部分将需要我们的高级管理层的高度关注,并可能将他们的注意力从我们业务的日常管理上转移开,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增加成本。
一旦我们成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大量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这是我们在首次公开募股之前作为一家私人公司所没有的。此外,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随后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实施的新规则,都要求改变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做法。我们希望这些新的规则和法规将增加我们的法律,会计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某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且成本更高。此外,我们还会因上市公司的报告要求而产生持续的额外费用。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视有关这些新规则的发展,我们无法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费用的金额或此类费用的发生时间。
中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近年来,中国经济经历了劳动力成本的上升。预计中国的整体经济和平均工资将继续增长。近年来,我们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也有所提高。我们预计,我们的劳动力成本,包括工资和员工福利,将继续增加。除非我们能够通过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将这些增加的劳动力成本转嫁给我们的客户,否则我们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另外, 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支付各种法定员工福利方面,我们受到了更严格的监管要求, 包括养老保险, 住房公积金,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以指定的政府机构为我们的雇员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或者劳动合同法, 该法案于2008年1月生效,其实施细则于2008年9月生效,其修正案于2013年7月生效, 雇主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受到更严格的要求, 最低工资, 支付报酬, 确定员工试用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我们决定解雇一些员工或以其他方式改变我们的雇佣或劳工惯例, 《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细则可能会限制我们以理想或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进行这些更改的能力,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修正案, 派遣员工是一种辅助性的就业形式,其基本形式应该是由需要员工的企业和组织直接雇佣。此外, 3月1日起施行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有明文规定, 2014年,雇主使用的借调员工数量不得超过其总劳动力的10%,不符合这一要求的雇主将从3月1日起有两年的过渡期, 2014年调整他们的就业计划,直到他们遵守这样的要求。VIE及其合并的子公司和合并的分支机构在其主要业务活动中使用了借调的员工。过渡期于2月29日结束, 2016, 这些中国子公司已采取措施减少借调员工的数量。如果相关中国子公司被认为违反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对借调员工的使用限制, “我们可能会被罚款,并产生其他费用,以对我们当前的雇佣惯例进行必要的更改。,
由于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执行仍在不断发展,因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雇佣实践不会也不会违反中国的劳动相关法律法规,这可能会使我们遭受劳资纠纷或政府调查。如果我们被认为违反了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向我们的员工提供额外的补偿,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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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网络中断,安全漏洞或计算机病毒攻击以及系统故障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基于互联网的业务依赖于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性能和可靠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所依赖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将保持足够的可靠性以满足我们的需求。任何未能维护我们网络基础设施的性能,可靠性,安全性或可用性的行为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吸引和留住用户和客户的能力。涉及我们网络基础设施的主要风险包括:
| ● | 故障或系统故障导致我们的服务器长时间关闭; | |
| ● | 中国国家骨干网的中断或故障,这将使用户和客户无法访问我们的在线和移动平台; | |
| ● | 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性事件(例如台风,火山喷发,地震,洪水,电信故障或其他类似事件)造成的损害;和 | |
| ● | 任何由计算机病毒或其他系统故障引起的感染或传播. |
任何网络中断或不足之处这会导致我们的在线和移动平台的可用性中断,或者访问我们的在线和移动平台的质量下降,可能会降低用户和客户的满意度,并导致我们用户的活动水平下降。以及在我们的平台上进行交易的客户数量。此外, 我们的在线和移动平台上流量的增加可能会对我们现有的计算机系统的容量和带宽造成压力, 这可能会导致较慢的响应时间或系统故障。我们所依赖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可能无法满足与互联网使用量持续增长相关的需求。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服务交付中断或暂停, 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品牌和声誉。“如果我们预计我们的系统将来无法处理更高的流量和交易量,我们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来升级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和计算机系统,以适应不断增长的需求。,
由于我们是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并且我们的所有业务都在中国进行,因此您可能无法对我们或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提起诉讼,也无法执行您可能获得的任何判决。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以外,此次发行的收益将主要在美国以外的银行中持有。我们所有的官员都居住在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我们根据美国联邦或州证券法或其他方式侵犯了您的权利,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人提起诉讼,或者,如果你有索赔我们。即使您成功提起了此类诉讼,英属维尔京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不允许您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请参阅“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由于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目前拥有我们58.87%的普通股,并且在发行后将拥有至少42.52%的普通股,因此他们将在选举董事和通过普通决议或特别决议批准需要股东批准的事项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拥有我们58.87%的普通股,并且在发行后将拥有至少42.52%的普通股。这种投票权的集中可能会产生延迟、阻止或阻止控制权变更或其他企业合并的效果,而这反过来又可能产生影响,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或阻止我们的股东实现高于其普通股当时的市场价格的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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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高科技企业地位不能得到保证。因此,我们可能会失去中国政府授予的税收优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收入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修订完善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其中包括多项旨在促进和惠及高科技企业的政策。2019年11月7日,我们的企业满足了所有要求,并成功获得了高新技术地位。身份证明将在发行日期后的三年内有效,为我们提供税收优惠,例如减免15%的企业所得税和员工培训报销。
由于对有资格的企业提供了大量税收优惠,中国政府相应地对申请该福利的公司进行了严格的监管和检查。组织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撤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此外,身份资格和要求可能会进行调整和施加,从而影响我们将来的认证。因此,这也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我们不能保证将来是否会保留这种地位或税收优惠。
我们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能会影响我们准确报告财务业绩或防止欺诈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价格。
为了实施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 美国证交会通过了一些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包括一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在提交本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注册声明之前, 我们不受这些规则的约束。结果, 我们没有有效的披露控制和程序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我们不受维持内部控制和管理层定期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要求的约束。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防止舞弊的重要手段。结果, 我们的生意, 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前景, 以及我们普通股的市场和交易价格, 如果我们没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目前没有财政资源或人员来开发或实施系统,这些系统将为我们及时提供必要的信息,以便能够实施财务控制。结果, 我们可能不会及时发现任何问题, 现有和潜在的股东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失去信心, 这将损害我们的业务和我们普通股的交易价格。“缺乏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可能会阻止投资者购买我们的普通股,并可能使我们更难以通过债务或股权融资来筹集资金。,
由于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因此我们可能不受其他上市公司所受的要求的约束,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我们和我们的普通股的信心。
根据《乔布斯法案》的定义,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打算利用某些豁免披露规定和其他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上市公司的要求,最重要的是,包括只要我们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不需要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审计师证明要求。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审计师证明要求,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请参阅《我们成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含义》。
我们的财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流行病,自然灾害和其他灾难的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冠状病毒(Covid-19)。
疫情的爆发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 猪流感, 禽流感,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CoV)和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CoV)。我们的财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正在流行的新型冠状病毒(新冠病毒)等流行病的不利影响, 自然灾害和其他灾难。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 我们预计我们的业务将会出现生产放缓或暂时停产的情况。如果经济增长放缓或长期停滞,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流行病爆发的时候, 中国可能会采取一些卫生措施, 包括对来自传染病猖獗地区的游客进行隔离。在这一时期,这些限制措施严重影响和减缓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中国或我们的目标市场,为控制传染病或其他不利的公共卫生发展而采取的任何长期限制措施,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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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自然灾害、战争(包括潜在的战争)、恐怖活动(包括恐怖活动的威胁)、社会动荡和为应对危机而采取的加强旅行安全措施、与旅行有关的事故,以及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和国际冲突,将影响旅行量,并可能反过来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对于重大事件或危机,我们可能在应急计划或恢复能力方面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我们的运营连续性可能会受到不利和重大影响,进而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
新冠病毒大流行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了负面影响,预计将继续对我们的计划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新冠疫情的爆发, 2019年12月在中国大陆首次报道, 然后在亚洲,最终在全世界, 已经对中国国内的经济和商业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世界各地为帮助缓解新冠病毒传播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城市封锁, 旅行限制, 在某些地区隔离, 以及强制关闭某些类型的公共场所和企业。我们运营所在的地方政府并不认为我们的运营和主要供应商是必不可少的。结果, 我们受到政府限制,要求我们从2020年1月下旬到2020年4月中旬暂时停止或减少制造活动。在暂时停业期间, 我们的员工进入我们的制造设施的机会非常有限,航运公司也无法进入, 结果, 公司很难及时将我们的产品交付给客户。另外, 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 一些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遇到财务困境, 延迟或拖欠他们的付款, 缩小他们的业务规模, 或遭受业务中断。“任何在收集应收账款方面增加的困难和延迟的原材料供应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的新冠病毒大流行似乎已在中国得到遏制,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已逐步恢复到大流行前的水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63%,即约750万美元,这是由于中国制造活动的反弹以及客户需求的激增。但是,新一波感染的可能性以及与新冠病毒相关的业务中断的广度和持续时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继续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的情况,我们认为新冠疫情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既是暂时的,也是有限的。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的收入已显示出强劲的复苏,一旦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病毒得到有效控制,我们的收入预计将继续增长。
我们相信,我们目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额外股权和债务融资的收益以及我们预期的经营现金流将足以满足我们未来12个月的预期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支出。我们可能, 然而, 需要额外的资本在未来,以资助我们的持续经营。发行和出售额外的股本将进一步稀释我们的股东。负债的发生将导致固定债务的增加,并可能导致限制我们运营的经营契约。世界各地为帮助缓解新冠病毒传播而采取的行动包括限制旅行, 在某些地区进行隔离, 以及强制关闭某些类型的公共场所和企业。新冠疫情以及为缓解疫情而采取的行动预计将继续对我们的计划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此类事件可能导致我们的办事处或客户的运营完全或部分关闭,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另外, 它可能会影响经济和金融市场, 导致经济低迷,这可能会影响我们筹集资金的能力或减缓潜在的商业机会。我们不能向您保证融资将以我们可以接受的金额或条件提供, 如果有的话,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风险
如果我们不能充分保护我们的专有知识产权和信息,并防止第三方声称我们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业务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保护知识产权和信息的能力, 包括我们的专利, 商业秘密, 以及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下的权利, 在中国和世界各地, 以及我们的客户, 员工, 和客户数据。第三方可能会试图挑战我们在中国和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另外, 中国的知识产权和保护可能不足以保护中国的实质性知识产权。此外, 我们的业务可能会面临第三方假冒我们的产品或侵犯我们知识产权的风险。我们采取的措施可能无法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可能需要诉诸诉讼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 这可能会导致巨大的成本和资源转移。如果我们不能保护我们的专有知识产权和信息, 包括对我们的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任何成功挑战或对我们的知识产权的重大侵犯, 这次失败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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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无法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或者如果我们被指控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我们的竞争地位可能会受到损害,或者我们可能需要承担大量费用来执行或捍卫我们的权利。
我们的商业成功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在中国和其他地方成功获得和维护已发布的专利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并保护我们的专有技术。如果我们没有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竞争对手可能会使用我们的技术或我们在市场上获得的商誉,并侵蚀或抵消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竞争优势,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实现盈利的能力。
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任何专利, 或者,我们的任何正在申请中的专利申请,已成熟为已发布的专利,将包括, 索赔范围足以保护我们的产品, 我们为我们的产品或任何新产品开发的任何附加功能。其他各方可能已经开发了与我们的系统相关或具有竞争力的技术, 可能已经提交或可能提交专利申请,并且可能已经收到或可能收到与我们的专利申请重叠或冲突的专利, 要么主张相同的方法或设备,要么主张可能主导我们专利地位的主题。我们的专利地位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和事实问题, 而且, 因此, 范围, 我们可能获得的任何专利权利要求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都无法确定地预测。专利, 如果发行, 可能会受到质疑, 被视为不可执行的, 无效的或被规避的。质疑我们的专利的程序可能会导致专利丢失或专利申请被拒绝,或者专利或专利申请的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的范围丢失或缩小。另外, 这样的诉讼程序可能成本很高。因此, 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专利可能不会对竞争对手提供任何保护。此外, 在干扰程序中的不利决定可能导致第三方接收我们寻求的专利权, “这反过来可能会影响我们将产品商业化的能力。,
尽管已发布的专利被认为是有效和可执行的,但其发布并不是其有效性或可执行性的决定性因素,并且它可能无法为我们提供足够的专有保护或竞争优势,以对抗具有类似产品的竞争对手。竞争对手可能会购买我们的产品,并试图复制我们从开发工作中获得的部分或全部竞争优势,故意侵犯我们的知识产权,围绕我们的专利进行设计,或者开发并获得更有效的技术,设计或方法的专利保护。我们可能无法阻止顾问,供应商,供应商,前雇员和现任雇员未经授权披露或使用我们的技术知识或商业秘密。
我们行使专利权的能力取决于我们发现侵权行为的能力。如果侵权者不宣传其产品中使用的组件,可能很难发现这些侵权者。此外,在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的产品中,可能很难或不可能获得侵权证据。在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我们可能不会胜诉,如果我们胜诉,则所判的损害赔偿或其他补救措施可能没有商业意义。
此外,执行或捍卫我们的专利的程序可能会使我们的专利面临无效,无法执行或狭义解释的风险。此类程序还可能促使第三方对我们提出索赔,包括我们的一项或多项专利中的部分或全部索赔无效或无法执行。如果我们涉及我们产品的任何专利被判无效或无法执行,或者法院发现第三方持有的有效,可执行的专利涵盖了我们的一种或多种产品,我们的竞争地位可能会受到损害,或者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承担大量费用来执行或捍卫我们的权利。
未来对我们所有权的保护程度尚不确定,我们无法确保:
| ● | 我们的任何专利,或我们的任何待决专利申请(如果发布)将包括具有足以保护我们产品的范围的权利要求; | |
| ● | 我们的任何待审专利申请都将作为专利发布; | |
| ● | 如果获得批准,我们将能够在我们的相关专利到期之前成功地将我们的产品大规模商业化; | |
| ● | 我们是第一个做出我们的每项专利和正在申请的专利所涵盖的发明的人; | |
| ● | 我们是第一个为这些发明提交专利申请的; | |
| ● | 其他人不会开发不侵犯我们专利的类似或替代技术;我们的任何专利最终将被发现是有效的和可执行的; | |
| ● | 授予我们的任何专利将为我们商业上可行的产品的独家市场提供基础,将为我们提供任何竞争优势或不会受到第三方的挑战; | |
| ● | 我们将开发其他可单独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或产品;要么 | |
| ● | 我们的商业活动或产品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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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部分依靠未获得专利的商业秘密,未获得专利的专有技术和持续的技术创新来发展和保持我们的竞争地位。此外,我们的商业秘密可能会被我们的竞争对手了解或独立发现。
诉讼或其他诉讼程序或第三方知识产权侵权索赔可能需要我们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并可能阻止我们出售产品或影响我们的股价。
我们的商业成功将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不侵犯专利或侵犯他人的其他所有权。在我们的行业中发生了有关专利权的重大诉讼。我们在美国和国外的竞争对手, 其中许多公司拥有更多的资源,并在专利组合和竞争技术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 可能已经申请或获得,或可能在未来申请并获得, 专利将阻止, 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我们的能力, 使用和销售我们的产品。我们并不总是对授予第三方的专利进行独立审查。另外, 在中国和其他地方的专利申请可能要等待很多年才能获得批准, 或者无意中放弃的专利或申请可以恢复, 因此,可能还有其他正在申请或最近恢复的专利的申请,我们不知道。这些申请可能会在以后获得专利, 或者是之前被放弃的专利的复兴, 这将阻止, 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干扰我们的能力, 使用或销售我们的产品。第三方可以, 在未来, 声称我们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他们的专有技术, 包括来自竞争对手或没有相关产品收入且我们自己的专利组合可能对其没有威慑作用的非执业实体的索赔。随着我们继续以当前或更新的形式将我们的产品商业化, 推出新产品,进入新市场, 我们预计,竞争对手可能会声称我们的一种或多种产品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这是旨在阻碍我们成功商业化和进入新市场的商业策略的一部分。大量的专利, 新的专利申请和发布的快速增长, 所涉及的技术的复杂性, 诉讼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增加业务资源和管理层的注意力转移到专利诉讼上的风险。我们有, 我们可能在未来, 收到来自第三方的信件或其他威胁或索赔,邀请我们根据, 或者声称我们侵权, “他们的专利。,
此外,我们可能会成为有关我们的专利组合或第三方专利的未来对抗性诉讼的一方。专利可能会受到反对,授予后审查或类似的程序,提出了各种外国,国家和地区,专利办公室。提起诉讼或有争议的诉讼的法律门槛可能较低,因此即使是成功概率较低的诉讼或诉讼也可能被提起。诉讼和有争议的诉讼也可能是昂贵且耗时的,我们在这些诉讼中的对手可能有能力比我们能够投入更多的资源来起诉这些法律诉讼。我们有时也会利用这些程序来挑战他人的专利权。我们不能确定任何特定的挑战将成功地限制或消除第三方受质疑的专利权。
此类指控引起的任何诉讼都可能使我们承担重大的损害赔偿责任,并使我们的所有权无效。任何潜在的知识产权诉讼也可能迫使我们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 ● | 停止生产、销售或使用涉嫌侵犯所称知识产权的产品或技术; | |
| ● | 失去将我们的技术授权给他人或在成功保护和主张我们的知识产权以对抗他人的基础上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的机会;产生大量法律费用; | |
| ● | 向我们的知识产权可能被发现侵权的一方支付巨额损害赔偿或特许权使用费; | |
| ● | 向我们可能发现其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一方支付律师费和诉讼费; | |
| ● | 重新设计那些包含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这些产品可能成本高昂,具有破坏性且不可行;以及 | |
| ● | 试图从第三方获得相关知识产权的许可(可能无法以合理的条件获得或根本无法获得),或从第三方获得可能试图许可其不拥有的权利的许可。 |
任何针对我们的诉讼或索赔, 即使是那些没有功绩的人, 可能会导致我们产生大量成本, 可能会对我们的财政资源造成很大的压力, 把管理层的注意力从我们的核心业务上转移开,损害我们的声誉。如果我们被发现侵犯了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支付巨额赔偿金(最高可能会增加三倍的赔偿金)和/或巨额特许权使用费,并且可能会被禁止出售我们的产品,除非我们获得许可或能够重新设计我们的产品以避免侵权。任何此类许可可能无法以合理的条款获得, 如果有的话, 也不能保证我们能够以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方式重新设计我们的产品。在尝试开发替代方法或产品时,我们可能会遇到产品引入的延迟。如果我们未能获得任何必要的许可或对我们的产品或技术进行任何必要的更改, “我们可能不得不从市场上撤回现有产品,或者可能无法将我们的一种或多种产品商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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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无法保护我们的商业秘密的机密性,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可能会受到损害。
除了专利保护, 我们还依赖商业秘密保护以及与员工的保密协议, 顾问和第三方, 并可能在未来依赖版权和/或商标保护, 保护我们的机密和专有信息。除了合同措施, 我们试图使用公认的物理和技术安全措施来保护我们专有信息的机密性。这样的措施可能不会, 例如, 如果某一雇员或有权访问的第三方盗用某一商业秘密, 为我们的专有信息提供充分的保护。我们的安全措施可能无法阻止员工或顾问盗用我们的商业秘密并将其提供给竞争对手, 我们对这种不当行为采取的补救措施可能无法提供充分的补救措施来充分保护我们的利益。未经授权的各方也可能试图复制或逆向工程我们认为专有的产品的某些方面。要求一方非法披露或盗用商业秘密可能很难, 既昂贵又耗时, 结果是不可预测的。尽管我们采用了公认的安全措施, 侵犯商业秘密通常是州法律的问题, 保护商业秘密的标准在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可能会有所不同。另外, 商业秘密可能由他人独立开发,其方式可能会阻止我们进行法律追索。如果我们有任何机密或专有信息, 比如我们的商业机密, 会被披露或挪用, 或者,如果任何此类信息是由竞争对手独立开发的, “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可能会受到损害。,
第三方可能会对我们开发的发明主张所有权或商业权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将来,第三方可能会对我们的知识产权的发明人身份或所有权提出质疑。任何侵权索赔或诉讼,即使不是有功的,也可能是昂贵且耗时的辩护,转移管理层的注意力和资源,要求我们在可行的情况下重新设计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要求我们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或签订许可协议,以获得使用必要技术的权利,和/或可能严重破坏我们的业务行为。
此外,我们可能会面临第三方的索赔,即我们与员工,承包商或第三方的协议,即他们有义务将知识产权转让给我们的协议无效,或与先前或竞争性的转让合同义务相冲突,这可能会导致与我们已经开发或将要开发的知识产权有关的所有权纠纷,并干扰我们获取此类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的能力。诉讼可能是解决所有权纠纷所必需的,如果我们不成功,我们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某些知识产权,或者可能会失去我们对该知识产权的专有权。任何一种结果都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第三方可能会断言我们的员工或承包商错误地使用或披露了机密信息或盗用了商业秘密,这可能会导致诉讼。
我们可能会雇用以前在其他公司工作过的人,包括我们的竞争对手或潜在的竞争对手。尽管我们努力确保我们的员工和承包商在为我们工作时不会使用他人的专有信息或专有技术,我们可能会受到以下指控:我们或我们的员工或承包商无意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披露了前雇主或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个人数据,包括商业秘密或其他专有信息。要对这些主张进行辩护,可能需要提起诉讼。如果我们未能为任何此类索赔辩护或解决这些索赔,除了支付金钱损失或和解付款外,我们可能会失去宝贵的知识产权或人员。即使我们成功地抵御了此类索赔,诉讼也可能导致巨额成本,并分散管理层和其他员工的注意力。
我们的计算机系统和操作可能容易受到安全漏洞的攻击,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相信,我们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以及通过互联网安全传输信息,将对我们的运营和服务至关重要。我们的网络和计算机基础设施可能会受到物理破坏或引入计算机病毒的攻击, 滥用和类似的破坏性问题以及可能导致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的安全漏洞, 中断, 延迟或失去对我们用户的服务。计算机能力或新技术的进步可能会导致我们用于保护用户交易数据的技术受到损害或破坏。一方能够绕过我们的安全系统可能会盗用专有信息, 导致我们的运营中断或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网络。安全漏洞还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使我们面临损失的风险, 诉讼和可能的责任。“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安全措施能防止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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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们的公司结构有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认为与华睿中国(我们的合并VIE)有关的合同安排不符合中国对相关行业外国投资的监管限制,或者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将来会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或者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权益,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急剧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我们通过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和VIE开展所有业务。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普通股是我们离岸控股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中国VIE的股票。有关VIE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合同安排”。
VIE几乎贡献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所有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贡献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以及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分别是2020年和2019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分别占合并总资产的98%,100%和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占公司合并负债总额的100%。
我们依赖并预计将继续依赖我们全资拥有的中国子公司与华锐中国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经营我们的业务。这些合同安排在为我们提供对华锐中国的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在为我们提供控制权方面对控股股权的所有权那样有效, 或使我们能够从华锐中国的业务中获得经济利益。根据目前的合同安排, 作为一个法律问题, 如果华睿中国或其任何执行VIE协议的股东未能履行其, 他或她在这些合同安排下各自的义务, 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成本和资源来执行这样的安排, 并依靠中国法律提供的法律补救措施, 包括寻求特定的表现或强制救济, 并要求赔偿损失,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将是有效的。例如, 如果VIE的股东在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时拒绝将其在VIE中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员, “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如果(i)适用的中国当局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而使这些合同安排无效,任何VIE或其股东终止合同安排,或任何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在这些合同安排下的义务,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您的股票价值将大幅下降。此外,如果我们未能在这些合同安排到期时续签,则除非当时的中国法律允许我们在中国直接开展业务,否则我们将无法继续开展业务。
此外,如果任何VIE或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受到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的约束,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任何可变权益实体进行了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则其股东或不相关的第三方债权人可能会要求对其中部分或全部资产的权利,从而阻碍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创收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所有这些合同安排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发达。因此,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可能无法对我们的经营实体施加有效的控制,我们可能被排除在经营我们的业务之外,这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无法主张对管理我们全部或大部分业务的VIE资产的合同权利,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大幅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在为我们提供对VIE的控制权方面,这些合同安排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例如, VIE及其股东可能会违反与我们的合同安排, 除其他外, 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业务或采取其他有损于我们利益的行动。如果我们拥有VIE的直接所有权, 我们将能够行使我们作为股东的权利,以实现VIE董事会的变更, 这反过来又可以实现改变, 在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的前提下, 在管理和运营层面。然而, 根据目前的合同安排, 我们依赖VIE及其股东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以行使对VIE的控制权。VIE的股东可能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也可能不履行这些合同下的义务。“在我们打算通过与VIE的合同安排来运营我们业务的某些部分的整个期间,都存在此类风险。,
如果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各自在合同安排下的义务, 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大量费用,并花费额外的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例如, 如果VIE的股东拒绝将其在VIE中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如果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 或者如果他们对我们不诚实, 然后,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另外, 如果任何第三方声称在VIE中的此类股东权益中拥有任何权益, 我们根据合同安排行使股东权利或取消股票质押的能力可能会受到损害。如果VIE股东与第三方之间的这些或其他纠纷会损害我们对VIE的控制, 我们合并VIE财务业绩的能力将受到影响, 这反过来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运营和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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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 我们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每一项合同安排, VIE及其股东受中国法律管辖是有效的, 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 并且不会导致任何违反中国现行法律或法规的行为。然而,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还告知我们,当前和未来中国法律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条例和规则。因此, 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的观点。另外, 尚不确定是否会采用或是否会采用与VIE结构有关的任何新的中国法律或法规, 他们会提供什么。中国政府当局可能认为外国所有权直接或间接参与了VIE的股权结构。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工信部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或者是商务部, 或其他有权的监管机构, 是非法的, 不管是全部还是部分, 我们可能会失去对VIE的控制,并不得不修改这种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然而, 不能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干扰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 如果我们或VIE被发现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 或未能获得或保持任何所需的许可或批准, 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以采取行动处理此类违规或失败, 包括, 不受限制:,
| ● | 吊销外商独资企业或VIE的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通过我们的WFOE,VIE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任何交易,终止或限制我们的运营或苛刻的条件; |
| ● | 处以罚款,没收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VIE或其子公司的收入,或施加我们,VIE或其子公司可能无法遵守的其他要求; |
| ● | 限制我们收取收入的权利; |
| ● | 关闭我们的服务器或屏蔽我们的应用程序/网站; |
| ● | 要求我们重组我们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包括终止与VIE的合同安排并注销VIE的股权质押,这反过来将影响我们对VIE的合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或施加有效控制的能力;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为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和 |
| ● | 对我们采取任何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施加任何这些处罚将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从而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这将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另外, 目前尚不清楚中国政府的行动将对我们以及我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财务业绩的能力产生什么影响, 如果中国政府当局发现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如果实施这些政府行为中的任何一项导致我们失去指导VIE活动的权利或我们从VIE获得几乎所有经济利益和剩余回报的权利,并且我们无法重组我们的所有权结构以令人满意的方式运作, 我们将不再能够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的财务业绩。这两种结果中的任何一种, 或在此事件中可能对我们施加的任何其他重大处罚, “将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华睿中国、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在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大幅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我们将VIE的股东称为其名义股东, 因为, 尽管他们仍是VIE的股权持有者, 根据相关授权书的条款, 这些股东已不可撤销地授权由HYC任命的个人行使其作为VIE股东的权利。如果是VIE, 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各自在合同安排下的义务, 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大量费用,并花费额外的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我们可能还必须依靠中国法律的法律补救措施, 包括寻求特定的表现或强制救济, 并要求赔偿损失,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不能保证您将有效。例如, 如果华锐中国的股东拒绝将其在华锐中国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如果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 或者如果他们对我们不诚实, “然后,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迫使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合同安排下的所有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 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像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那样发达, 比如美国。结果,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有关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和法规有时是模糊和不确定的,此类法律和法规的任何更改都可能损害我们盈利运营的能力。“与此同时, 关于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合并VIE背景下的合同安排,几乎没有先例,也没有正式的指导。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此类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 根据中国法律, 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在法庭上对仲裁结果提出上诉,除非此类裁决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撤销或裁定为不可执行。败诉方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胜诉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在中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 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迟。如果我们不能执行这些合同安排, 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 我们可能无法对VIE施加有效控制, 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结果, “如果我们无法维护我们对VIE资产的合同权利,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大幅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VIE资产是我们的全部或基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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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中国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华锐中国的股权由32名股东持有。他们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同。他们可能会违反,或导致华锐中国违反,或拒绝续签我们与华锐中国现有的合同安排,这将对我们有效控制华锐中国并从他们那里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例如,股东可能会导致我们与华锐中国的协议以对我们不利的方式履行,其中包括(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将根据合同安排应支付的款项汇给我们。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东将以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否则此类冲突将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
目前, 我们没有安排来解决VIE股东可能遇到的潜在利益冲突, 一方面, 作为我们公司的实益拥有人, 另一方面。我们, 然而, 可以, 在任何时候, 根据独家期权协议行使我们的选择权,以促使他们将其在VIE中的所有股权转让给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我们指定的中国实体或个人。另外, 如果出现这种利益冲突, 我们也可以, 根据授权书的规定,以VIE当时现有股东的事实代理人身份, 直接任命我们合并后的VIE的新董事。我们依赖VIE的股东遵守中国法律法规, 这些条款保护合同,并规定董事和执行官对公司负有忠诚义务,并要求他们避免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自己的职位谋取私利, 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 这就规定了董事有谨慎和忠诚的义务,为了我们的最大利益诚实地行事。然而, 中国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框架没有为在与另一种公司治理制度发生冲突时解决冲突提供指导。如果我们无法解决我们与VIE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 我们将不得不依靠法律程序, 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对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结果, “如果我们无法维护我们对VIE资产的合同权利,我们的普通股可能会大幅贬值,甚至变得一文不值,VIE资产是我们的全部或基本业务。,
我们的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
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像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那样发达, 比如美国。结果,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同时, 对于VIE环境下的合同安排应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几乎没有先例,也没有正式的指导。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此类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另外, 根据中国法律, 仲裁人的裁决是最终的, 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得向法院提出上诉,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结果, 败诉方逾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 胜诉方只能在中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 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迟。如果我们不能执行这些合同安排, 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 我们可能无法对VIE施加有效控制, 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这将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可能会失去使用VIE持有的许可证,批准和资产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受益,这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使我们无法进行部分或全部业务运营,并限制我们的增长,因此,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我们依靠与VIE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受益于某些外国限制性许可证和许可证,这些许可证和许可证是我们在业务继续扩展时需要或将来可能需要的,例如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许可证或ICP许可证由VIE持有。
合同安排中的条款明确规定,VIE的股东有义务确保VIE的有效存在,并限制VIE的重大资产处置。然而, 如果VIE的股东违反了这些合同安排的条款,并自愿清算VIE, 或VIE宣布破产,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将受第三方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的约束, 或者在未经我们同意的情况下被以其他方式处置, 我们可能无法进行部分或全部业务运营,或无法从VIE持有的资产中受益,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此外, 如果VIE进行了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 其股东或不相关的第三方债权人可以对VIE的部分或全部资产主张权利, 从而阻碍了我们经营业务的能力,并限制了我们的增长。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普通股的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甚至变得一文不值, “这将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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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VIE有关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他们可能会确定我们或我们的中国VIE欠额外的税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成果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以在交易发生的纳税年度后十年内,接受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要求中国的每个企业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交其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以及与关联方的交易报告。税务机关发现有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的关联方交易的,可以对税收进行合理调整。如果中国税务机关认定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同安排,我们可能会面临重大和不利的税收后果, 华锐中国和华锐中国的股东之间的交易不是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的,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这种交易不会导致不允许的税收减少, 规则和条例, 并以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对华锐中国的收益进行调整。一项转移定价调整可以, 除其他外, 导致华锐中国为中国税务目的记录的费用扣除额减少, 这可能, 反过来, 在不减少外商独资企业税收支出的情况下,增加其应纳税额。另外, 如果WFOE要求华锐中国的股东根据这些合同安排以名义价值或无价值转让其在华锐中国的股权, 此种转让可被视为一种赠与,并须缴纳中国所得税。此外, 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根据适用的规定,对华锐中国已调整但尚未缴纳的税款征收滞纳金和其他罚款。“如果华锐中国的纳税义务增加,或者他们被要求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我们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行使期权以收购华锐中国的股权,所有权转让可能会使我们受到某些限制和大量成本。
根据合同安排,WFOE有权以名义价格从华锐中国的股东手中购买华锐中国的全部或部分股权,除非相关政府机构或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要求使用最低价格金额作为购买价格,否则在这种情况下,购买价格应为该请求下的最低金额。华锐中国股东将就股权转让价格与华锐中国当时的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此外,如果发生这种转让,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对所有权转让所得参照市场价值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税额可能很大。
与此产品相关的风险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您可能无法以或高于您所支付的价格转售我们的普通股,或者根本无法转售。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已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但是,发行后,活跃的普通股公开市场可能不会发展或持续,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普通股不会在任何交易所上市,也不会在任何场外交易系统上报价。
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可能并不表示交易市场上将普遍存在的价格,并且这种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
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由我们与承销商之间的谈判确定,与我们的收益,账面价值或任何其他价值指标没有任何关系。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不会大幅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在过去几年中,美国和其他国家的金融市场经历了重大的价格和数量波动。我们普通股价格的波动可能是由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引起的,并且可能与我们经营成果的变化无关或不成比例。
我们不打算在可预见的将来支付股息。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任何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业务的运营和扩展,并且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因此,只有当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上涨时,您对我们普通股的投资才可能获得回报。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没有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他们发布了有关我们普通股的负面报告,那么我们的普通股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我们普通股的交易市场可能部分取决于行业或证券分析师发布的有关我们或我们业务的研究和报告。我们对这些分析师没有任何控制权。如果一个或多个覆盖我们的分析师下调我们的评级,我们的普通股价格可能会下跌。如果其中一位或多位分析师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有关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金融市场的知名度,这可能导致我们的普通股价格和交易量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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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我们的经营业绩如何,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也可能会下跌,您可能无法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更高的价格转售您的股票。
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通过承销商与我们之间的谈判确定,并且可能会与我们首次公开发行后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有所不同。如果您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中购买了我们的普通股,您可能无法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更高的价格转售这些股票。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首次公开发行后的市场价格将等于或超过我们首次公开发行前不时发生的我们股票的私下协商交易的价格。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因多种因素而大幅波动,其中许多因素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包括:
| ● | 我们的收入和其他经营成果的实际或预期波动; |
| ● | 我们可能向公众提供的财务预测,这些预测的任何变化或我们未能达到这些预测; |
| ● | 发起或维持对我们的报道的证券分析师的行为,跟踪我们公司的任何证券分析师对财务估计的更改,或我们未能达到这些估计或投资者的期望;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关于重要产品或功能,技术创新,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资企业或资本承诺的公告; |
| ● | 整体股票市场的价格和数量波动,包括整体经济趋势的结果; |
| ● | 威胁或对我们提起的诉讼;和 |
| ● | 其他事件或因素,包括战争或恐怖主义事件引起的事件或因素,或对这些事件的反应。 |
此外,股票市场经历了极端的价格和数量波动,已经影响并继续影响许多公司的股本证券的市场价格。许多公司的股价波动与这些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过去,在市场波动之后,股东曾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证券诉讼,可能会使我们承担大量成本,将资源和管理层的注意力从我们的业务中转移出来,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并预计将产生大量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这是我们作为私人公司所没有的。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随后由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根据《乔布斯法案》,作为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要求,这些要求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我们希望这些规则和条例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在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额外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工作来确保遵守更高的披露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可能拒绝登记普通股的转让。
除与通过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的设施进行的交易或交易的结算有关外,我们的普通股不时在其上上市或交易, 我们的董事会可能, 由其全权决定, 拒绝登记任何未缴足股款或我们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也可以拒绝登记任何股份的转让,除非(i)转让文书已提交给我们, 附有与之相关的股份证书以及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进行转让的权利;转让文书仅针对一类股份;转让文书已加盖适当的印章, 如有需要;如转让予联名持有人, 股份转让给的共同持有人不超过四人;(v)所转让的股份没有任何有利于我们的留置权;或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可能决定支付的最高金额的费用, 或董事会可能不时要求的较低金额, 就此支付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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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应在转让文书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各自发送拒绝通知。在一份或多份报纸上的广告或通过电子方式发出的通知发出14天后,可以暂停转让登记,并在我们的董事会不时确定的时间和期限内关闭登记,但是,在任何一年中,转让登记的中止或关闭不得超过30天。
然而,这不太可能影响投资者在公开发行中购买的普通股的市场交易。普通股上市后,此类普通股的法定所有权以及这些普通股在公司会员名册中的注册详细信息将保留在DTC/Cede&Co。然后,与这些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市场交易将在不需要董事进行任何形式的注册的情况下进行,因为所有市场交易都将通过DTC系统进行。
公开披露信息的义务可能会使我们相对于私营公司的竞争对手处于不利地位。
此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在美国公开上市的公司。作为一家公开上市的公司,我们将被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一旦发生的事项是重要的,我们的公司和股东。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将需要披露重大协议或财务运营结果,如果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则无需披露这些协议或结果。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获得这些信息,否则这些信息将是机密的。这可能使他们在与我们公司竞争时具有优势。同样,作为一家在美国上市的上市公司,我们将受美国法律的管辖,而我们的竞争对手(主要是中国的私营公司)不需要遵守美国法律。如果遵守美国法律增加了我们的费用或降低了我们对这些公司的竞争力,我们的公开上市可能会影响我们的经营成果。
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的披露义务与美国国内报告公司的披露义务不同。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向您提供与美国国内报告公司相同的信息,或者我们可能会在不同时间提供信息,这可能会使您更难以评估我们的业绩和前景。
我们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与美国国内发行人相同的要求的约束。根据《交易法》,我们将承担报告义务,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义务比美国国内报告公司更宽松,也不那么频繁。例如,我们不会被要求发布季度报告或委托书。我们不会被要求披露详细的个别高管薪酬信息。此外,根据《交易法》第16条,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将不需要报告股权持有情况,也不受内部人士短期利润披露和回收制度的约束。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也将不受FD(公平披露)法规的要求,该法规通常旨在确保特定的投资者群体不会比其他投资者更早了解有关发行人的特定信息。然而,我们仍将受制于SEC的反欺诈和反操纵规则,例如《交易法》第10b-5条。由于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对我们施加的许多披露义务与对美国国内报告公司施加的义务不同,因此您不应期望获得与美国国内报告公司提供的信息相同的关于我们的信息。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不能确定适用于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减少的报告要求是否会使我们的普通股对投资者的吸引力降低。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Jumpstart《我们的创业创业法》对此做出了定义, 或者是《乔布斯法案》。只要我们继续成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 我们可以利用各种报告要求的豁免,这些要求适用于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 包括不需要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师证明要求, 在我们的定期报告和委托书中减少了有关高管薪酬的披露义务,并免除了就高管薪酬进行无约束力的咨询投票的要求,以及股东批准了任何先前未批准的金降落伞付款。我们可以在未来五年内成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 尽管如果我们的收入超过10亿美元,我们可能会更快失去这一地位, 如果我们在三年内发行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 或者,如果在此之前的任何12月31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的普通股的市场价值超过7亿美元, 在这种情况下,从12月31日起,我们将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无法预测投资者是否会发现我们的普通股不那么有吸引力,因为我们可能会依赖这些豁免。如果一些投资者因此发现我们的普通股缺乏吸引力, “我们的普通股交易市场可能不那么活跃,我们的股价可能更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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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就业法案》,新兴成长型公司也可以推迟采用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适用于私营公司。我们已不可撤销地选择不使我们的公司受益于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的豁免,因此,与其他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上市公司一样,将受相同的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的约束。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要求可能会使我们的资源紧张,并转移管理层的注意力。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或《交易法》,《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证券交易所上市要求》以及其他适用的证券规则和法规的报告要求。尽管《就业法案》最近进行了改革,但遵守这些规则和法规仍将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使某些活动更加困难,耗时或成本更高,并增加对我们系统和资源的需求,尤其是在我们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交易法》要求,除其他事项外,我们必须提交有关我们业务和经营业绩的年度,季度和当前报告。
由于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司要求的文件中披露了信息,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将变得更加明显,我们认为这可能会导致威胁或实际的诉讼,包括竞争对手和其他第三方的诉讼。如果此类索赔成功,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损害,即使索赔没有导致诉讼或以有利于我们的方式解决,这些索赔以及解决这些索赔所需的时间和资源也可能会受到损害,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的资源,并对我们的业务,品牌和声誉以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还预计,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这些新的规则和规定将使我们获得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成本更高,并且我们可能会被要求接受减少的保险范围或承担更高的费用以获得保险范围。这些因素也可能使我们更难以吸引和留住合格的董事会成员,尤其是在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以及合格的执行官中任职。
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的净收益方面,我们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并且可能无法有效地使用它们。
在以下情况下:(i)我们筹集的资金超出了标题为“收益的使用”的部分所解释的目的所需的资金;或我们确定该部分中规定的拟议用途不再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我们无法确定地指定我们将从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的此类净收益的特定用途。我们的管理层将在使用这些净收益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营运资金,可能的收购以及其他一般公司用途,我们可能会以股东不同意的方式使用或投资这些收益。我们的管理层未能有效地运用这些资金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财务状况。在使用之前,我们可能会以不产生收入或损失价值的方式投资首次公开发行的净收益。
我们的普通股可能没有一个活跃,流动性强的交易市场。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此次发行后,我们普通股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或持续。如果我们的股票交易不活跃,您可能根本无法以市场价格出售您的股票。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将根据许多因素由我们与承销商之间的谈判确定。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可能并不表示将在交易市场上普遍存在的价格。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因为未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已发行普通股可能会降低我们普通股的价格。
由于我们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了大量股票,或者人们认为可能会发生这些出售,因此我们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跌。此外,这些因素可能会使我们更难以通过未来发行普通股来筹集资金。此次发行后,将立即发行8,640,000股股票。根据《证券法》,此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股票将可以自由转让,不受限制,也不会进行进一步的注册。其余股份将是规则144中定义的“限制性证券”。根据《证券法》,在规则144或《证券法》规定的其他豁免允许的范围内,这些股票将来可以在不进行注册的情况下出售。请参阅“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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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将立即经历大量稀释。
我们股票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高于每股普通股的预计有形账面净值。假设完成了坚定承诺发行,如果您购买了本次发行的股票,您将从购买股票的每股价格中立即产生约2.99美元的预估每股净有形账面价值的稀释。假设完成了最大发行,如果您购买了本次发行的股票,您将从购买普通股的每股价格中立即产生约2.89美元的预估每股净有形账面价值的稀释。因此,如果您购买本次发行的股票,您的投资将立即受到重大稀释。参见“稀释”。
您可能会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遇到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股东对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少数股东的行为以及董事对我们的信托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英属维尔京群岛普通法的约束。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英属维尔京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先例,以及英国的普通法, 其法院的判决具有说服力, 但不具有约束力,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一个球场上。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我们的股东权利和董事的信托义务并没有像美国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特别是,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美国的一些州, 比如特拉华州, 拥有比英属维尔京群岛更完善和司法解释的公司法机构。另外, “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英属维尔京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一般权利检查公司记录或获得这些公司股东名单的副本。根据我们当前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的董事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我们的股东可以检查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将其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以获得所需的信息,以确定股东决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在与代理竞争有关的情况下从其他股东那里征求代理。
由于上述所有情况,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相比,面对管理层,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在保护其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更大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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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前瞻性陈述的特别说明
这份招股说明书包含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本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陈述, 包括有关我们未来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声明, 我们的商业策略和计划, 以及我们未来行动的目标, 是前瞻性陈述。“相信”、“可能”、“将会”、“估计”、“继续”、“预期”、“打算”、“期望”以及类似的表述意在识别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对未来事件和趋势的当前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 经营策略, 短期和长期的业务运营和目标, 以及资金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存在一些风险, 不确定性和假设, 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描述的那些。此外, 我们在一个竞争激烈且瞬息万变的环境中运营。新的风险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不可能预测所有的风险, 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也无法评估任何因素的影响程度, 或多种因素的结合, 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我们可能做出的任何前瞻性陈述中所包含的结果大不相同。鉴于这些风险, 不确定性和假设, “招股说明书中讨论的未来事件和趋势可能不会发生,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预期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不利差异。,
您不应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事件和情况可能无法实现或发生。尽管我们认为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我们不能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绩效或成就。除非适用法律要求,否则我们不承担在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后更新任何这些前瞻性陈述或使这些陈述符合实际结果或修订后的预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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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款项的用途
我们估计,根据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普通股5.00美元,在扣除承销折扣,非应计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中出售普通股的净收益约为10,290,000美元。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其超额配售权,我们估计,在扣除承销折扣,不可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给我们的净收益将约为11,946,000美元。
我们打算在完成汇款流程后,按以下方式使用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并且我们已按优先级顺序订购了收益的具体用途。
| 使用说明 | 估计数 数量 所得款项净额 |
百分比 | ||||||
| 购买50英亩国有土地作为新的制造业用地 | 1,862,490 | 18.10 | % | |||||
| 建一座2万平方米的新工厂 | 2,222,640 | 21.60 | % | |||||
| 通过增加加工中心和辅助设备来提高工厂的生产能力。 | 1,327,410 | 12.90 | % | |||||
| 研究与开发 | 1,059,870 | 10.30 | % | |||||
| 人才招聘和培训 | 267,540 | 2.60 | % | |||||
| 一般营运资金 | 3,550,050 | 34.50 | % | |||||
| 合计 | 10,290,000 | 100 | % | |||||
此次发行净收益的预期用途代表了我们基于当前计划和当前业务条件的意图,随着我们的计划和当前业务条件的发展,未来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我们的管理层将保留对此次发行净收益分配的广泛自由裁量权。
此次发行的净收益必须汇回中国,然后我们才能使用这笔资金来发展我们的业务。此次发行完成后,汇款程序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并且在汇款完成之前,我们将无法在中国使用发行收益。有关更多信息,请参见“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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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政策
在重组之前,我们的主要经营实体江阴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锐中国”)向其股东宣布并支付了3,899,853美元的现金股息。该股息的目的是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累计留存收益分配给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现有股东。
我们预计,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我们将保留任何收益,以支持运营并为业务的增长和发展提供资金。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次支付现金股息。与我们的股息政策有关的任何未来决定将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并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未来收益,资本要求,财务状况和未来前景以及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我们只能从盈余中支付股息(在确定公司的总资产时,如果有的话,超过我们的负债总额,如我们的账簿所示,加上我们的资本),从某种意义上说,在支付股息之前和之后,我们都必须有偿付能力。我们将能够偿还我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并且我们公司的资产的可变现价值将不低于我们的负债总额的总和,但我们的帐簿上显示的递延税款除外,以及我们的首都。
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支付任何普通股的股息, 作为一家控股公司, 我们将依赖于从我们的运营子公司收到的资金。目前的中国法规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累计利润中向Huurie HK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确定。另外, 我们在中国的每个子公司每年都要提取至少10%的税后利润, 如果有的话, 为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直至法定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在中国,每一家这样的实体还被要求进一步拨出一部分税后利润,为员工福利基金提供资金, 尽管要预留的金额, 如果有的话, 是由其董事会决定的。虽然法定准备金可以动用, 在其他方面, 增加注册资本,消除各自公司未来超过留存收益的亏损, 公积金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清算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被要求提取法定准备金,我们已经这样做了。,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1月1日之后产生的股息,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分配给我们的2008年应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企业注册成立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另有减免。
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法规,经常账户项目的支付(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可以使用外币进行,而无需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符合某些程序要求。具体来说,在现有的兑换限制下,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在中国经营产生的现金可用于向我公司支付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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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信息
我们的财务信息以美元为单位。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功能货币是人民币(“RMB”),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以人民币以外货币计价的交易,按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报价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以人民币以外的一种货币进行的交易产生的汇兑损益,作为外币交易损益列入经营报表。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主题830,我们的财务报表已转换为美元, “外汇很重要”。财务信息首先以人民币编制,然后按资产和负债的期末汇率以及收入和费用的平均汇率换算成美元。资本账户按资本交易发生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外币换算调整的影响作为股东权益中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的组成部分。有关的汇率如下:,
| 为的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1 |
为的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19 |
|||||||||||||
| 期末人民币:美元汇率 | 6.4566 | 7.0651 | 6.5250 | 6.9618 | ||||||||||||
| 期间平均人民币:美元汇率 | 6.4702 | 7.0322 | 6.9042 | 6.9081 | ||||||||||||
合并资产负债表余额(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权益除外)分别换算为人民币6.4566元,人民币6.5 250元和人民币6.96 18元至1.00美元。权益账户按其历史汇率列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适用于合并全面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平均转换率分别为人民币6.9042元和人民币6.9081元至1.00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适用于合并综合收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平均转换率分别为人民币6.4702元和人民币7.03 22元至1.00美元。
我们不表示任何人民币或美元金额可能已经或可能被转换为美元或人民币(视情况而定),以任何特定汇率,或根本没有。中国政府通过直接监管人民币兑换外汇和限制对外贸易来控制其外汇储备。我们目前不从事货币对冲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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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化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实际资本,以及作为调整后基础的备考,以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每股5.00美元出售本次发行的2,400,000股普通股,并反映扣除承销折扣后所得款项的用途,我们应支付的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和估计的发行费用。您应结合我们的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出现的相关附注以及“所得款项用途”和“股本说明”阅读本表。
普通股
美元
| 截至 6月30日, 2021 |
||||||||
| 实际 (未经审计) |
形式(1) | |||||||
| 短期银行贷款 | $ | 1,223,554 | 1,223,554 | |||||
| 股东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83美元 | 52,000 | 72,000 | ||||||
| 额外实收资本 | 5,825,598 | 16,095,598 | ||||||
| 应收订购款 | (50,000 | ) | (50,000 | ) | ||||
| 法定准备金 | 667,164 | 667,164 | ||||||
| 留存收益 | 1,864,628 | 1,864,628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23,609 | 23,609 | ||||||
| 股东权益总额 | 8,382,999 | 18,672,999 | ||||||
| 资本总额 | $ | 9,606,553 | 19,896,553 | |||||
| (1) | 以假设的每股5.0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出售本次发行的2,400,000股普通股,并反映了扣除承销折扣,不计费用备抵和我们估计的发行费用后所得款项的应用。 |
| (2) | 备考调整后的额外资本支付反映了我们预计将获得的净收益,扣除承销折扣和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以及其他费用。我们预计将获得大约10,290,000美元的净收益(12,000,000美元的发行,减去84万美元的承销折扣,120,000美元的非应计费用津贴,150,000美元的应计费用和600,000美元的发行费用)。 |
假设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普通股5.00美元,每增加(减少)1.00美元,假设我们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减少)221万美元,如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述,在扣除承销折扣,不可问责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保持不变。如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述,我们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减少)100万股,将使调整后的总资本总额增加(减少)460万美元,假设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载的假设每股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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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投资于我们的普通股,您的权益将立即被稀释至本次发行中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稀释是由于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超过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本节中的计算假设截至2021年6月30日已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为6,240,000股。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们的历史有形账面净值为7,853,317美元,即每股普通股1.26美元。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代表总有形资产减去递延发行成本(负债总额)除以2021年6月30日已发行普通股的数量。
在以假设的每股普通股5.00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出售本次发行的普通股并扣除承销折扣,不计费用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截至2021年6月30日,我们的预计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为18,143,317美元,即每股普通股2.10美元。这意味着,调整后的预估净有形账面价值将立即增加,对现有投资者每股普通股为0.84美元,对新投资者的每股普通股立即稀释为2.90美元。下表说明了在本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的新投资者的稀释情况:
| 提供 没有 超额配售权 |
提供 带满 行使权力 超额配售权 |
|||||||
| 假设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5.00 | $ | 5.00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 | 1.26 | $ | 1.26 | ||||
| 由于新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购买普通股而导致的每股普通股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备考增加 | $ | 0.84 | $ | 0.94 | ||||
| 预计为本次发行后调整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 | 2.10 | $ | 2.20 | ||||
| 本次发行对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的稀释 | $ | 2.90 | $ | 2.80 | ||||
假设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普通股5.00美元,每增加(减少)1.00美元,将增加(减少)我们的预估,即截至6月30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 2021年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约0.26美元, 并将增加(减少)对新投资者的稀释每股普通股0.74美元, 假设我们发行的普通股数量, 如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述, 保持不变, 扣除承销折扣后, 我们应支付的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和估计的发行费用。我们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增加(减少)100万股,将增加(减少)我们的预估,即截至6月30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 2021年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约0.26美元, 并将减少(增加)对新投资者的稀释每股普通股约0.26美元, 假设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如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 扣除估计的承保折扣后, 我们应支付的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和估计的发行费用。作为调整后信息的形式仅是说明性的, “我们将根据实际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定价时确定的其他发行条款来调整这些信息。,
如果承销商完全行使超额配售权,预计发行后每股普通股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将为2.20美元,对现有股东而言,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将增加0.94美元,此次发行给新投资者带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立即摊薄将为2.80美元。
下表总结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备考调整基础,现有股东与新投资者之间从我们购买的普通股数量的差异,支付的总对价和每股普通股的平均价格(未扣除对承销商的估计折扣,不计费用的备抵和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
| 普通股 购买的 |
总对价 | 平均数 每单位价格 普通 |
||||||||||||||||||
| 数字 | 百分比 | 数额 | 百分比 | 分享 | ||||||||||||||||
| 现有股东 | 6,240,000 | 72.22 | % | $ | 5,827,598 | 32.69 | % | $ | 0.93 | |||||||||||
| 新投资者(1) | 2,400,000 | 27.78 | % | $ | 12,000,000 | 67.31 | % | $ | 5.00 | |||||||||||
| 合计 | 8,640,000 | 100.00 | % | $ | 17,827,598 | 100.00 | % | $ | 2.06 | |||||||||||
| (1) | 不包括超额配售股。 |
上述调整后信息的形式仅是说明性的。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可能会根据普通股的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以及以定价确定的本次发行的其他条款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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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对财务状况的讨论与分析
和经营成果
您应该阅读以下有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以及标题为“选定的合并财务和经营数据”的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说明书其他部分所包含的相关附注。本讨论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前瞻性陈述。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我们的实际结果和选定事件的发生时间可能与这些前瞻性声明中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包括“风险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所述的因素。
概述
华睿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注册成立。该公司透过其附属公司及VIE,专门在中国生产高导电力用的精加工铜管配件及铜排。
法律结构的重组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重组”)。重组涉及(i)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全资附属公司Huuriu HK,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于12月1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Huuriu HK的全资附属公司HYC,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2019年;2020年1月20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HYC与华睿中国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
VIE几乎贡献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所有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贡献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以及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分别是2020年和2019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分别占合并总资产的98%,100%和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占公司合并负债总额的100%。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注册成立。华锐中国主要在中国从事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铜母线和其他阴极铜相关导体。
在重组前后,同一批股东拥有华锐中国98.125%的股权及华锐国际83.9 355%的股权;因此,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华锐中国均由大致相同的一批股东控制。由于高度的共同所有权,而且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权利益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重组被视为对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收购。此次重组被认为是一次非实质性的合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基础没有提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
产品广泛应用于太阳能、高速铁路、化工、机械等行业.我们的产品组合包括数千种类型的铜配件,以及定制设计的产品。我们有足够的灵活性为每个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我们相信,我们已经成长为中国铜配件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提供四个独立产品类别的15,000多个零件,包括铜排,硬连接,软连接和电气组件中的铝连接。我们还出口少量铝连接到芬兰和硬连接到捷克共和国。所有产品均在我们自己的ISO9001:2015认证工厂生产。在过去的两个财政年度,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普通铜母线和精加工铜和铝配件。
我们是全国公认的品牌。我们已于2016年和2018年被国家低压系统协会认可为中国低压电子系统行业的最佳供应商。2019年被江苏省评为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我们与许多国际公司和大型公司合作,包括江苏洛凯机电有限公司,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如皋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厦门ABB低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我们的产品是定制产品,我们采用定制产品, 或者是机器人, 商业模式,这是一种用于生产调度的灵活的订单下单模式, 材料采购, 并根据客户不同的订单安排交货.我们采用一种集成的业务模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首先向销售部门提出他们的要求。销售部门随后与其技术部门进行沟通,以评估客户请求的可行性。然后,生产部门生产样品,并将其提交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然后,质量检验部门将其检验报告提交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将提交样品, 检验报告, 质量保证, 并向客户报价,以供核实.在收到客户的确认后, 我们的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生产部门将生产产品。检验部门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最后, “生产部门会将产品打包并交付给客户。,
60
我们主要从中国大陆的铜生产企业获得原材料。我们最常用的原材料包括电解铜、铜带、铜排和铝型材.我们还从各种设备制造商采购加工设备.
该公司拥有某些主要供应商,其采购量占该公司总采购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90%。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约77%和76%。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0%以上。
影响我们经营成果的因素
我们认为,影响我们业务和经营成果的最重要因素包括:
| ● | 竞争加剧的风险-铜配件产品的国内市场分散且竞争激烈。我们的一些配件产品以价格为基础进行竞争,并在进入门槛较低的市场上销售。这些市场的新竞争可能迫使我们进一步降价,导致本已利润率较低的产品的利润率进一步下降。 |
| ● | 原材料成本变动风险。电解铜是我公司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其成本占生产总成本的90%以上。电解铜和其他原材料的价格在历史上经历了重大波动,并且预计将随着总体经济状况,供需以及我们无法控制的全球发明水平而持续波动。 |
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大部分是我们无法控制的,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应对国际市场或国内市场上电解铜或其他原材料价格的波动。例如,2015年至2021年,电解铜的低价和高价区间分别为3万元人民币和6.9万元人民币。此外,由于我们交易铜产品的利润率是基于短期内的价格波动,因此我们需要对这些商品在市场上的价格波动做出正确的预测,以保持我们的利润率。因此,这些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的任何重大波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无法满足客户对铜母线和铜型材产品不断变化的要求以及无法投资开发新产品的风险。如果我们未能开发或改进我们的产品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 我们的生意, 经营业绩, 财务状况和前景可能会受到严重损害。铜母线和铜型材产品的市场特点是不断变化的技术, 定期推出新产品,制定客户和行业标准。我们的竞争对手正在不断寻找更具成本效益的产品和铜母线和铜型材的替代品, 包括“绿色产品组合”中更环保的产品。我们现有和潜在的客户可能会选择价格低于我们产品的产品。为了使我们的产品得到市场的认可, 我们必须有效和及时地预测和适应客户的要求,并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和服务。“这种战略可能会促使我们通过收购或战略联盟来追求其他技术或能力。, |
| ● | 冠状病毒(新冠病毒)更新 |
新冠疫情的爆发, 2019年12月在中国大陆首次报道, 然后在亚洲,最终在全世界, 已经对中国国内的经济和商业活动产生了重大影响。世界各地为帮助缓解新冠病毒传播而采取的行动包括城市封锁, 旅行限制, 在某些地区隔离, 以及强制关闭某些类型的公共场所和企业。我们运营所在的地方政府并不认为我们的运营和主要供应商是必不可少的。结果, 我们受到政府限制,要求我们从2020年1月下旬到2020年4月中旬暂时停止或减少制造活动。在暂时停业期间, 我们的员工进入我们的制造设施的机会非常有限,航运公司也无法进入, 结果, 公司很难及时将我们的产品交付给客户。另外, 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 一些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遇到财务困境, 延迟或拖欠他们的付款, 缩小他们的业务规模, 或遭受业务中断。“任何在收集应收账款方面增加的困难和延迟的原材料供应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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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的新冠病毒大流行似乎已在中国得到遏制,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已逐步恢复到大流行前的水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销售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63%,即约750万美元,这是由于中国制造活动的反弹以及客户需求的激增。但是,新一波感染的可能性以及与新冠病毒相关的业务中断的广度和持续时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继续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鉴于目前的情况,我们认为新冠疫情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既是暂时的,也是有限的。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的收入已显示出强劲的复苏,一旦全球范围内的新冠病毒得到有效控制,我们的收入预计将继续增长。
经营成果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收入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净收入明细:
| 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 ||||||||||||||||||||||||
| 2021 | 2020 | |||||||||||||||||||||||
| 收入 | 收入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收入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方差 | 方差% | ||||||||||||||||||
| 铜母线 | $ | 8,584,000 | 44.4 | % | $ | 5,320,194 | 44.9 | % | $ | 3,263,806 | 61.3 | % | ||||||||||||
| 精加工配件 | 10,681,106 | 55.2 | % | 6,507,274 | 55.0 | % | 4,173,832 | 64.1 | % | |||||||||||||||
| 电解铜及其他 | 67,697 | 0.4 | % | 13,991 | 0.1 | % | 53,707 | 383.9 | % | |||||||||||||||
| 总收入 | $ | 19,332,803 | 100 | % | $ | 11,841,459 | 100 | % | $ | 7,491,345 | 63.3 |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总收入从2020年同期的约1,180万美元增至约1,900万美元,增幅约为750万美元,即63.3%。该显著增长主要是由于铜母线和精加工配件的收入增加。由于在中国有效控制了新冠病毒,我们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已恢复并恢复正常。由于疫情造成的被压抑的需求,客户需求也显示出强劲的复苏迹象。因此,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相比,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的收入实现了强劲增长。
铜母线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铜母线的销售收入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530万美元增至约860万美元,增幅约为330万美元,即61.3%。该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已恢复并恢复正常,因为新冠病毒在中国已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由于铜价上涨而导致平均单位售价上升。
因此,我们的铜母线的销量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90万公斤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100万公斤,增加了约10万公斤。铜母线的平均单位售价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平均单位售价每公斤6.06美元上涨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平均单位售价每公斤9.05美元,涨幅为49.4%。
精细饰面配件的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精细饰面配件的收入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650万美元增至约1,070万美元,增幅约为420万美元,即64.1%。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精饰件产品的收入分别有99%和94%来自高性能导电铜纳米复合材料的销售。其余是从销售高性能铝连接器和其他配件.
我们的精加工配件的销量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70万公斤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90万公斤,约为20万公斤。随着2020财年晚些时候中国疫情的放缓,我们的生产活动和市场需求已经恢复。此外,铜价反弹并继续攀升。因此,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我们的精饰件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比每公斤8.96美元的平均单位售价上涨了3.18美元,涨幅为35.53%,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平均单位售价为每公斤12.1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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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通用库珀母线是资源和资本密集型的,并且毛利率低于精加工铜配件,因此为了利用我们的制造优势,我们在2019财年开始将销售和生产重点转向精加工配件。因此,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从精饰件产品产生的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55.2%和55.0%,而2019财年为40.7%。
电解铜及其他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电解铜及其他收入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13,991美元增至54,419美元,增幅约为53,707美元,即383.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们的铝配件的销售比去年同期多。
收入成本
| 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 ||||||||||||||||||||||||
| 2021 | 2020 | |||||||||||||||||||||||
| 按类型分列的收入成本 | 数额 | 占总成本的百分比 | 数额 | 占总成本的百分比 | 方差 | 方差% | ||||||||||||||||||
| 铜母线 | 8,023,996 | 47.4 | % | 5,211,082 | 49.4 | % | 2,812,914 | 54.0 | % | |||||||||||||||
| 精加工配件 | 8,867,830 | 52.4 | % | 5,338,900 | 50.6 | % | 3,528,930 | 66.1 | % | |||||||||||||||
| 电解铜及其他 | 27,327 | 0.2 | % | 9,145 | 0.1 | % | 18,182 | 198.8 | % | |||||||||||||||
| 收益成本共计 | 16,919,153 | 100 | % | 10,559,127 | 100 | % | 6,360,026 | 60.2 |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收益成本总额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1060万美元增至约1690万美元,增幅约为640万美元,即60.2%。收益成本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总体销量增加,以及与去年同期相比,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平均单位成本增加。
该公司的存货主要是金属,包括电解铜和铝。公司使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记录存货价值,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司存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商品价格的影响。因此,电解铜和铝等金属的市场价值的增加将导致公司存货的陈述价值降低,这可能需要公司对其存货价值的增加收取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库存中分别有约367.9和336.3公吨电解铜和铝。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该公司记录的库存降价分别为128,124美元和零美元。
铜母线的收益成本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铜母线的收益成本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520万美元增至约800万美元,增幅约为280万美元,即54.0%。铜母线收益成本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量的增加以及平均单位成本的增加。由于铜价上涨,我们的铜母线的平均单位成本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每公斤5.93美元上涨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每公斤8.46美元,上涨了2.52美元或42.6%。
精饰件的收入成本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精加工配件的收益成本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530万美元增至约890万美元,增幅约为350万美元,即66.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量的增加,以及平均单位成本的增加。由于原材料成本上升,我们的精加工配件的平均单位成本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每公斤7.35美元增加到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每公斤10.09美元,增加了2.73美元或37.2%。
电解铜及其他收入成本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来自电解铜及其他的收益成本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9,145美元下降至约27,327美元,降幅约为18,182美元或198.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量。
毛利
| 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 ||||||||||||||||||||||||
| 2021 | 2020 | |||||||||||||||||||||||
| 毛利 | 数额 | GP 保证金% |
数额 | GP 保证金% |
方差 | 方差% | ||||||||||||||||||
| 铜母线 | 560,004 | 6.5 | % | 109,112 | 2.1 | % | 450,892 | 413.2 | % | |||||||||||||||
| 精加工配件 | 1,813,276 | 17.0 | % | 1,168,374 | 18.0 | % | 644,902 | 55.2 | % | |||||||||||||||
| 电解铜及其他 | 40,370 | 59.6 | % | 4,846 | 34.6 | % | 35,525 | 733.1 | % | |||||||||||||||
| 毛利共计 | 2,413,650 | 12.5 | % | 1,282,332 | 10.8 | % | 1,131,319 | 88.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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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毛利总额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130万美元增至约110万美元,至24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总体毛利利润率为12.5%,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为10.8%。毛利边际利润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量的增加。此外,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相比,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能够收取更高的售价,以弥补原材料成本上涨的负面影响。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铜母线销售的毛利约为50万美元,至约60万美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约为1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铜产品销售的毛利利润率为6.5%,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为2.1%。毛利毛利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铜母线的平均单位售价的增长超过了铜母线的平均单位成本的增长。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精装修产品的毛利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120万美元增加约60万美元至约18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精加工配件产品的毛利利润率为17%,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为18.0%。毛利利润率的小幅下降主要是由于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的精饰件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的增长超过了我们的平均单位售价的增长。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来自电解铜和其他销售的毛利增加了35,525美元,至40,370美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为4,846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产品销售的毛利利润率为59.6%,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毛利利润率为34.6%。毛利利润率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能够在本期间收取较高的销售价格。
销售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销售费用增加了56,318美元,即55.2%,至158,432美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为102,114美元。销售费用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销售量增加导致运输费用增加。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销售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分别约为我们总收入的0.8%和0.9%。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一般和行政支出增加了563,308美元,即261.6%,至778,605美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为215,297美元。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般和行政支出占收入的百分比分别约为总收入的4.0%和1.8%。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与我们的IPO过程相关的审计,咨询和法律费用的增加,以及公司记录的240,000美元的股份补偿。
研究与开发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研究与开发支出减少了约20万美元,即33.1%,至约40万美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约为6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总收入的2.2%和5.3%,分别为2021年和2020年。我们通过测试新材料和生产工艺,继续投资于高性能导电铜连接器和配件的研究。随着我们继续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以保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我们预计研发费用将在总收入中保持增长。
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利息支出分别约为20万美元和10万美元。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我们在到期日前支付了更多与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相关的折扣利息。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客户分别提供了6,470美元和30,651美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这些票据的到期日为3-6个月,由公司的客户发行或背书,以偿还其余额给公司,这些票据由银行担保。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在到期日之前结算这些银行承兑票据的相关折扣分别记录了123,396美元和59,474美元的利息。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未偿还银行贷款分别约为120万美元和180万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记录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分别为37,392美元和32,916美元。
其他收入(支出)
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我们的其他支出为1892美元, 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为2021年,其他收入为18,374美元, 2020.在2019财年, 我们在一家有执照的经纪公司开了一个交易账户,用来交易某些金属的期货合约, 主要是铜。我们使用这些期货合约, 不被指定为或不符合套期保值工具的, 以部分对冲铜价格波动的影响。期货合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确认,当期确认此类头寸的损益。我们将这些期货合约归类为交易证券, 未实现的持有收益和损失包括在收益中。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2021, 该公司没有进行任何交易。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2020, 该公司将已实现收益9,894美元记为其他收入。截至6月30日,我们没有该经纪公司持有的未平仓合约, 2021年和12月31日,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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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前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税前收入约为90万美元,比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20万美元增加了约70万美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这主要是由于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毛利的增加。
准备金
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我们的准备金分别约为10万美元和零美元。我们在中国符合高新技术企业(“HNTES”)的资格,并有权获得15%的优惠税率和更高的研发支出税收抵免,因此,我们获得了截至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有效税率,2021年和2019年分别为13.8%和0%。我们的主要业务在中国进行,因此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该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计算的。
净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净收入约为80万美元,比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约20万美元增加了约60万美元,即235.1%。净收入的增加与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相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
收入
下表列出了我们在所示期间的净收入明细:
| 在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中, | ||||||||||||||||||||||||
| 2020 | 2019 | |||||||||||||||||||||||
| 收入 | 收入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收入 | 占总数的百分比 | 方差 | 方差% | ||||||||||||||||||
| 铜母线 | $ | 12,716,899 | 43.8 | % | $ | 19,746,442 | 59.0 | % | $ | (7,029,543 | ) | (35.6 | )% | |||||||||||
| 精加工配件 | 16,262,357 | 56.0 | % | 13,634,522 | 40.7 | % | 2,627,835 | 19.3 | % | |||||||||||||||
| 电解铜及其他 | 54,419 | 0.2 | % | 113,442 | 0.3 | % | (59,023 | ) | (52.0 | )% | ||||||||||||||
| 总收入 | $ | 29,033,675 | 100 | % | $ | 33,494,406 | 100 | % | $ | (4,460,731 | ) | (13.3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收入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3350万美元下降至约2900万美元,降幅约为450万美元或13.3%。收入大幅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铜母线销售收入减少,但与2019财年相比,2020财年精加工配件的销售额增加了。
铜母线收入
铜母线的销售收入从2019财年的约1,970万美元下降至2020财年的约1,270万美元,降幅约为700万美元或35.6%。由于业务的不确定性,新冠病毒导致的生产中断以及旅行和运输限制,以及采用新的业务策略来逐步减少我们的铜母线产量,以满足我们改善现金流和提高毛利率的目标,与2019财年相比,我们在2020财年减少了Cooper Busbars的产量。因此,我们的铜母线的销量从2019财年的302万公斤下降至2020财年的189万公斤,下降了约113万公斤。
由于原材料价格上升,售价轻微上升,抵销了收入减少的影响。铜母线的平均单位售价从2019财年的平均单位售价每公斤6.54美元小幅上涨至2020财年的平均单位售价每公斤6.72美元,涨幅为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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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饰面配件的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精饰件的收入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360万美元增至约1,620万美元,增幅约为260万美元,即19.3%。2020财年和2019财年,我们的精饰件产品分别有94%和97%的收入来自高性能导电铜纳米复合材料的销售。其余是从销售高性能铝连接器和其他配件.
我们的精加工配件的销量从2019财年的159万公斤略增至2020财年的167万公斤,约为0.08万公斤。随着2020财年晚些时候中国疫情的放缓,我们的生产活动和市场需求已经恢复。此外,铜价反弹并继续攀升。因此,我们的精饰件产品的平均单位售价从2019财年的平均单位售价每公斤8.55美元增加到2020财年的平均单位售价每公斤9.11美元,增加了0.56美元或6.5%。
由于通用库珀母线是资源和资本密集型的,并且毛利率低于精加工铜配件,因此为了利用我们的制造优势,我们在2019财年开始将销售和生产重点转向精加工配件。因此,我们从精加工配件产品产生的收入占总收入的百分比从2019财年的40.7%增加到2020财年的56.0%。
电解铜及其他收入
2020财年,由于2020财年的电解铜销量少得多,2020财年,来自电解铜及其他的收入从2019财年的113,442美元减少约0.06万美元,至54,419美元,降幅为52.0%。2020财年的收入主要来自铝配件的销售,与电解铜相比,铝配件的平均单位售价要低得多。
收入成本
| 在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中, | ||||||||||||||||||||||||
| 2020 | 2019 | |||||||||||||||||||||||
| 按类型分列的收入成本 | 数额 | 占总成本的百分比 | 数额 | 占总成本的百分比 | 方差 | 方差% | ||||||||||||||||||
| 铜母线 | 11,847,893 | 46.0 | % | 18,884,562 | 62.7 | % | (7,036,669 | ) | (37.3 | )% | ||||||||||||||
| 精加工配件 | 13,888,996 | 53.9 | % | 11,169,390 | 37.1 | % | 2,719,606 | 24.3 | % | |||||||||||||||
| 电解铜及其他 | 36,430 | 0.1 | % | 58,339 | 0.2 | % | (21,909 | ) | (37.6 | )% | ||||||||||||||
| 收益成本共计 | 25,773,319 | 100 | % | 30,112,291 | 100 | % | (4,338,972 | ) | (14.4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益成本总额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3,010万美元减少约430万美元,即14.4%,至约2,580万美元。收益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与2019财年相比,2020财年铜母线的销量有所下降。
该公司的存货主要是金属,包括电解铜和铝。公司使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记录存货价值,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司存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商品价格的影响。因此,电解铜和铝等金属的市场价值下降将导致公司存货的陈述价值降低,这可能需要公司对其存货价值的下降承担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库存中分别有约336.3和521.2公吨的电解铜和铝。由于电解铜和铝的市场价值下降,该公司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分别记录了22,631美元和101,375美元的库存降价。
铜母线的收益成本
铜母线的收益成本从2019财年的约1890万美元下降至2020财年的约1190万美元,降幅约为700万美元,即37.3%。铜母线的收益成本下降主要是由于2020财年销量下降。由于原材料成本上升,我们的铜母线的平均单位成本从2019财年的每公斤6.25美元小幅上涨至2020财年的每公斤6.28美元,涨幅为0.02美元或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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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饰件的收入成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精饰件的收益成本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120万美元增至约1,390万美元,增幅约为270万美元,即2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销售量的增加,以及平均单位成本的增加。由于原材料成本上升,我们的精加工配件的平均单位成本从2019财年的每公斤7.00美元增加到2020财年的每公斤8.29美元,增加了1.29美元或18.5%。
电解铜及其他收入成本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电解铜及其他的收益成本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0.06亿美元减少约0.02万美元或37.6%至约0.04亿美元。收益成本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我们在2020财年只有铝配件的销售。
毛利
| 在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中, | ||||||||||||||||||||||||
| 2020 | 2019 | |||||||||||||||||||||||
| 毛利 | 数额 | GP 保证金% |
数额 | GP 保证金% |
方差 | 方差% | ||||||||||||||||||
| 铜母线 | 869,006 | 6.8 | % | 861,880 | 4.4 | % | 7,126 | 0.8 | % | |||||||||||||||
| 精加工配件 | 2,373,361 | 14.6 | % | 2,465,132 | 18.1 | % | (91,771 | ) | (3.7 | )% | ||||||||||||||
| 电解铜及其他 | 17,989 | 33.1 | % | 55,103 | 48.6 | % | (37,114 | ) | (67.4 | )% | ||||||||||||||
| 毛利共计 | 3,260,356 | 11.2 | % | 3,382,115 | 10.1 | % | (121,759 | ) | (3.6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毛利总额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340万美元减少约12万美元至33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整体毛利利润率为11.2%,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10.1%。毛利利润率的小幅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将精饰件产品的收入比例从2019财年的40.7%提高到2020财年的56.0%。与普通铜母线相比,精整件产品贡献了更高的毛利和毛利率,这弥补了2020财年原材料成本较高导致整体销售额下降和收入成本增加的负面影响。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铜母线销售产生的毛利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90万美元增加约01万美元至约9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铜产品销售的毛利利润率为6.8%,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4.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精饰件产品的毛利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250万美元减少约10万美元至约24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精加工配件产品的毛利利润率为14.6%,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18.1%。毛利利润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我们的精饰件产品的平均单位成本的增长超过了我们2020财年的平均单位售价的增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来自电解铜及其他销售的毛利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55,103美元减少37,114美元至17,989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品销售的毛利利润率为33.1%,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利润率为48.6%。毛利利润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在2019财年,与2020财年的铝配件销售相比,我们能够对电解铜销售收取较高的溢价。
67
销售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费用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61,049美元减少1,891美元或1.0%至259,158美元。销售费用的减少主要是由于运输费用的减少。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销售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分别约为我们总收入的0.9%和0.8%。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般和行政支出增加了351,030美元,即75.1%,至818,452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467,422美元。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般和行政费用占收入的百分比分别约为我们总收入的2.8%和1.4%。一般和行政费用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与我们的IPO过程有关的审计、咨询和法律费用的增加。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支出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的约80万美元减少了约20万美元,即31.4%,至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的约60万美元,分别占我们2020财年和2019财年总收入的2.0%和2.5%。我们通过测试新材料和生产工艺,继续投资于高性能导电铜连接器和配件的研究。随着我们继续开展研究与开发活动以保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我们预计研发费用将在总收入中保持增长。
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利息支出分别约为20万美元和30万美元。利息支出的减少主要是由于我们在到期日之前支付了较少的与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相关的折扣利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客户分别提供了30,651美元和226,296美元的银行承兑汇票。这些票据的到期日为3-6个月,由公司的客户发行或背书,以偿还其余额给公司,这些票据由银行担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在到期日之前结算这些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折扣分别记录了134,432美元和206,493美元的利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我们的未偿还银行贷款分别约为180万美元和130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记录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分别为80,292美元和58,472美元。
补贴收入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我们分别获得了零美元和29,487美元的政府补贴。这些补贴是由地方政府当局授予的,作为促进当地技术产业发展的一种激励措施。
其他收入(支出)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其他费用为53,659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收入为238,036美元。在2019财年,我们在一家持牌经纪公司开设了一个交易账户,以交易某些金属(主要是铜)的未来合同。我们使用这些未被指定或不符合对冲工具条件的期货合约来部分对冲铜价格波动的影响。期货合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确认,当期确认此类头寸的损益。我们将这些期货合约归类为交易证券,因此,未实现的持有收益和损失计入收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将已实现亏损14,282美元记录为其他费用,将已实现收益266,717美元记录为其他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经纪公司持有的未平仓合约。
68
所得税前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税前收入约为130万美元,比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80万美元减少了约50万美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这主要是由于总运营费用的增加和2020财年毛利的下降。
准备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准备金约为14万美元,比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20万美元减少了06万美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有效税率分别为10.3%和10.1%。所得税拨备的减少与2020财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以及由于2020财年研究与开发费用的减少而减少的税收减免相符。我们的主要业务在中国进行,因此需要缴纳中国所得税,该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计算的。
净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净收入约为120万美元,比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约160万美元减少约40万美元,即26.6%。净收入的减少与2020财年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是一致的。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开展业务。结果, 公司支付股息的能力取决于我们的子公司和VIE支付的股息。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仅允许从其留存收益中向我们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法规确定。根据中国法律,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我们的子公司和VIE每年必须提取至少10%的税后利润, 如果有的话, 为一定的法定公积金提供资金,直至该等公积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法定公积金不作为现金股利分配。我公司将股息汇出境外,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指定的银行审核。我们的子公司和VIE在产生累计利润并满足法定公积金要求后可能无法支付股息。另外, 如果我们要将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的资金分配给我们,我们将需要累计并支付预扣税。我们不打算在可预见的将来将这些资金汇回国内, “我们计划将中国的现有现金余额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我们所有的收入,支出和现金都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受中国外汇管制法规的约束,因此,由于中国外汇管制法规限制了我们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的能力,我们可能难以在中国境外分配任何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现金均由本公司及其在中国大陆的子公司全额持有。
在评估我们的流动性时,我们会监控和分析我们手头的现金,我们在未来产生足够收入来源的能力以及我们的运营和资本支出承诺。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分别为44,849美元和18,947美元。我们没有任何其他短期投资。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流动资产分别为10,321,788美元和9,663,114美元,我们的流动负债分别为3,780,876美元和4,151,433美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约为330万美元和410万美元。
69
以下是分别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扣除坏账准备)。
|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90天内 | $ | 2,842,619 | $ | 3,551,082 | ||||
| 91-180天 | 399,376 | 492,954 | ||||||
| 181-365天 | 31,896 | 11,064 | ||||||
| 大于1年 | 27,419 | 27,132 | ||||||
| 应收账款 | $ | 3,301,310 | $ | 4,082,232 |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于2021年6月30日基本收回了所有未偿还的应收账款。
从历史上看,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主要来自运营, 银行贷款, 客户的预付款。我们的营运资金需求受到我们运营效率的影响, 我们收入合同的数量和金额, 我们的客户合同的进展或执行情况, 以及应收账款收集的时间。我们的管理层认为,当前的运营现金和现金流量水平将足以满足我们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至少未来12个月的预期现金需求。然而, 如果业务条件发生变化或出现其他情况,未来可能需要更多的现金资源, 如果公司希望寻求投资机会,未来可能还需要更多的现金资源, 收购, 战略合作或其他类似行动。如果确定现金需求超过了我们手头的现金量, “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债务或股本证券,或获得信贷安排。,
现金流量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的现金流量摘要:
| 6月30日, 2021 |
6月30日, 2020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705,859 | $ | (318,258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8,934 | ) | (75,019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641,278 | ) | 523,736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878 | (829 | ) | |||||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27,525 | 129,630 | ||||||
| 年初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172,204 | 15,133 | ||||||
| 年末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 | 199,729 | $ | 144,763 | ||||
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约为70万美元,而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为30万美元。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 ● | 我们的净收入增加了约60万美元,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20万美元增至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8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应收账款减少了约160万美元,而2020年同期由于新冠病毒导致的收款缓慢而减少了约3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增加了约70万美元,而由于客户需求的强劲反弹,2020年同期的预付款减少了约20万美元。 |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向供应商提供的预付款增加了约70万美元,而2019年同期增加了约110万美元。 |
70
以下各项抵销: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库存增加了约160万美元,而2020年同期减少了约30万美元,这是因为我们已经恢复并完全恢复了生产,以满足被压抑的需求。由大流行引起的。 |
投资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为0.04亿美元,而2020年同期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减少约0.08万美元。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主要是投资新的制造机器和设备,更多的高科技功能,以提高我们的生产力,使我们能够提高我们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融资活动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约为6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偿还了约11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被50万美元的银行贷款收益所抵消。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约为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银行贷款收益130万美元被偿还银行贷款80万美元所抵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份我们的现金流量摘要: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 144,493 | $ | 3,474,148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29,134 | ) | (52,877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132,130 | (3,454,146 | ) | |||||
|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9,582 | (30,786 | ) | |||||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157,071 | (63,661 | ) | |||||
| 年初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15,133 | 78,794 | ||||||
| 年末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 | 172,204 | $ | 15,133 | ||||
经营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约为1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约为350万美元。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如下:
| ● | 我们的净收入从2019财年的160万美元下降到2020财年的120万美元,下降了26.6%,即约4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收账款和应收存货总额增加了约30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了约230万美元,这是由于新冠病毒导致的收款缓慢。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供应商提供的预付款增加了约3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了约30万美元。 |
71
以下各项抵销: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收票据减少约2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增加约1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付账款增加了约1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了约10万美元。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增加了约4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减少了约10万美元。 |
投资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约为10万美元,而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约为05万美元。在2020财年,我们投资了具有更多高科技功能的新制造机械和设备,以提高我们的生产力,并使我们能够增强我们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融资活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融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约为10万美元,其中包括与IPO相关的直接成本50万美元和偿还银行贷款约200万美元,被2.5美元的银行贷款收益和10万美元的应付银行承兑票据收益所抵消。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约为350万美元,其中包括向股东派息390万美元,偿还银行贷款约80万美元,被银行贷款收益130万美元所抵消。
资本支出
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包括由于业务增长而进行的设施翻新,更新制造机器和设备,购买其他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我们的资本支出分别约为0.04亿美元和0.08亿美元。
贷款安排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我们所有短期银行贷款的详细信息如下:
|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 | ||||||||
| 利率为6%,从2020年4月21日到2021年4月20日 | $ | - | $ | 459,770 | ||||
| 江阴分行农业银行 | ||||||||
| 利率为4.785%,从2020年3月2日到2021年3月1日 | - | 613,027 | ||||||
| 利率为4.35%,从2021年3月12日到2022年3月11日 | 464,641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
| 利率为4.785%,从2020年12月14日到2021年12月13日 | 758,913 | 750,958 | ||||||
| 合计 | $ | 1,223,554 | $ | 1,823,755 | ||||
72
于2020年4月21日,华锐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为期一年的贷款459,770美元(人民币3,0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4月20日,固定年利率为6.0%。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和公司股东兼董事张金龙女士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0年3月2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613,027美元(人民币4,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1年3月1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华锐中国的董事张宏文先生和首席执行官的亲属孙虎冰菊女士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1年3月12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464,641美元(人民币3,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2年3月12日,固定年利率为4.35%。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首席执行官配偶刘菲菲女士及华锐中国董事张宏文先生为偿还贷款提供了担保。
于2020年12月14日,华锐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分行订立贷款协议,以获得为期一年的贷款758,913美元(人民币4,9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3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非关联公司江苏保定为偿还贷款提供担保。华锐中国董事张洪文先生向江苏保定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记录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分别为123,396美元和32,916美元。
尽管我们目前没有任何未使用的流动资金来源,但由于上述银行贷款和其他融资活动的影响,我们认为,我们目前可用的营运资金应足以至少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以当前水平维持我们的运营。我们会根据营运资金需求及资本开支需求,考虑额外借贷。我们的借款活动没有季节性。
承诺和合同义务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合同义务和商业承诺:
| 按期到期付款 | ||||||||||||||||||||
| 合计 | 少于 1年 |
1 – 3 年份 |
3 – 5 年份 |
超过 5年 |
||||||||||||||||
| 经营租赁安排 | $ | 410,779 | $ | 54,021 | $ | 95,136 | $ | 95,136 | $ | 166,486 | ||||||||||
| 银行贷款 | 1,223,554 | 1,223,554 | - | - | - | |||||||||||||||
| 合计 | $ | 1,634,333 | $ | 1,277,575 | $ | 95,136 | $ | 95,136 | $ | 166,486 | ||||||||||
表外承诺和安排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不存在对我们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具有或管理层认为可能具有当前或未来重大影响的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73
外汇的影响
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公司的财务报表以美元列示。人民币在2019财年贬值1.3%,在2020财年升值6.3%。并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进一步升值1.05%。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人民币相对于美元价值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我们以美元报告的财务业绩,而不会影响我们业务或经营成果的任何根本变化。
VIE结构
本公司及其中国法律顾问认为,与其VIE及其各自股东的合同安排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具有法律上的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该公司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以:
| ● | 吊销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的业务和经营许可证; |
| ● | 终止或限制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与VIE之间的任何关联方交易的运营; |
| ● | 通过签订合同安排,限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扩展; |
| ● | 对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可能无法遵守的罚款或其他要求; |
| ● | 要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重组相关的股权结构或业务;要么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使用公开发行的收益为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施加任何这些限制或行动都可能对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该公司可能无法运营或控制VIE, 这可能会导致VIE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解除合并。在管理层看来, 根据当前的事实和情况,该公司失去这种能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些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这些协议产生的争议预计将通过在中国的仲裁来解决。管理层认为,根据中国法律,每项合同安排均构成此类合同安排的每一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然而, 法律法规在中国的解释和实施及其对合法性的影响, 合同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由中国主管部门决定, 因此,不能保证中国有关部门将在合法性方面采取与本公司相同的立场, 每一项合同安排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同时, 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继续快速发展, 对许多法律的解释, 法规和规则并不总是统一的,这些法律的执行, 法规和规则涉及不确定性, “如果VIE或VIE的名义股东未能履行其在这些安排下的义务,这可能会限制公司为执行合同安排而提供的法律保护。,
关键会计政策
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这要求我们做出影响我们报告的资产,负债,收入,成本和费用金额以及任何相关披露的判断,估计和假设。尽管在过去两年中,会计估计和假设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但我们根据最新可获得的信息,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以及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各种其他假设,不断评估这些估计和假设。由于估计的使用是财务报告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因此,由于估计的变化,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有所不同。
74
我们认为,以下会计政策在应用中涉及更高程度的判断和复杂性,并要求我们做出重要的会计估计。因此,我们认为这些政策对于理解和评估我们的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是最关键的。
收入确认
该公司的收入来自在中国销售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精铜配件、铜母线和其他与阴极铜相关的导体。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后的发票金额。
公司较早采用了ASU2014-09,《与客户的合同收入》(Topic606)以及所有随后于2019年1月1日修改ASC606的ASU,并选择将其追溯适用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年度。该指南的核心原则是,实体应确认收入,以反映向客户转移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应反映该实体期望交换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过程中期望在合同中获得承诺服务的交易价格,并记录为扣除增值税(“VAT”)后的价格。为了实现这一核心原则,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步骤:
步骤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
步骤2: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步骤4: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该公司签订合同,向其客户出售该公司的铜母线和精加工铜配件。通常需要客户的认可。交易价格是以与客户的固定合同价格为基础的。在产品转移到客户并由客户接收后,就产品的销售向客户开出账单。产品销售合同通常包括一项单一的履约义务。公司在产品交付并被客户接受以及履行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客户预付款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是指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之前收到的款项。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在完成履约义务时确认为收入。
收入分类
该公司根据产品类别对合同收入进行了分类,因为该公司认为,它最能说明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如何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下表分别按产品类别列出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销售额:
| 为的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1 |
为的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0 |
|||||||
| 铜母线 | $ | 8,584,000 | $ | 5,320,194 | ||||
| 精加工配件 | 10,681,106 | 6,507,274 | ||||||
| 电解铜及其他 | 67,697 | 13,991 | ||||||
| 总收入 | $ | 19,332,803 | $ | 11,841,459 | ||||
基本上,所有的产品都是在中国销售的。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包括与公司研究与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工资和其他员工福利、测试费用、消耗性设备和咨询费。与研究与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在发生时列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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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价证券-未来合同
有价证券存放在该公司在一家有执照的经纪公司的交易账户上,其中包括某些商品(主要是铜)的未来合同。该公司使用未被指定或不符合对冲工具条件的期货合约来部分对冲铜价格波动的影响。期货合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确认,并确认此类头寸的损益。该公司对期货合约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在任何特定时期增加收益的波动性。
本公司将其未来合同归类为交易证券,因此,未实现的持有损益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已实现的损益计入全面收益表中的其他收益。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未进行任何交易。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将已实现收益9,894美元记录为其他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分别没有经纪公司持有的未平仓合约。
所得税
公司按照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核算当期所得税。当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与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金额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时,确认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已制定税率进行计量,预计这些暂时性差异将在该年度收回或结算。税率的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生效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价备抵,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数额。
只有当税收状况在税务审查中“很有可能”得到维持时,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才被确认为一种利益。确认的金额是最大金额的税收优惠,大于50%的可能性实现的审查。对于不符合“更有可能”测试的税收头寸,不记录任何税收优惠。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列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未发生与所得税有关的重大罚款或利息。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的所有纳税申报表自申报之日起五年内均须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本公司考虑所有会计准则更新(“华硕”)的适用性和影响。管理层定期审查发布的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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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9-12号“所得税”(主题740):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ASU2019-12”)。ASU2019-12将通过删除主题740中一般原则的某些例外情况来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这些修订还通过澄清和修改现有指南,改进了对主题740其他领域的GAAP的一致应用并简化了GAAP。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此更新中的修订在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间生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该修订在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间生效。公司预计ASU2019-12的要求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1月,FASB发布了ASU2020-01,投资-权益证券(主题321),投资-权益方法和合资企业(主题323),以及衍生品和对冲(主题815)(“ASU2020-01”),其目的是澄清主题321下的权益证券会计与主题323中的权益会计法下的投资会计以及主题815下的某些远期合同和购买期权会计之间的相互作用。ASU2020-0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生效。公司采用了该指南,该指南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0年10月, FASB发布了ASU2020-08, 子主题310-20的编纂改进, 应收帐款–不可退还的费用和其他费用, 这澄清了这一点, 在每个报告期内, 实体应重新评估可赎回债务证券是否在ASC310-20-35-33的范围内。经修订, ASC310-20-35-33要求, 在每个报告期内, 如果个别可赎回债务证券的摊余成本基础超过发行人在下一个赎回日应偿还的金额, 多余的(即, 溢价)应摊销至下一个赎回日, 除非应用ASC310-20-35-26中的指导意见来考虑估计的预付款。就本指南而言, 下一个赎回日期是在指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可行使的第一个日期。一旦那一天过去了, 下一个赎回日是指在指定价格的下一个看涨期权可以行使的时候, 如果适用。如果没有剩余的保费,或者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赎回日期, 该实体应使用债务证券的支付条件重置有效收益率。对于公共商业实体, ASU2020-08会计年度有效, 以及在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从12月15日之后开始, 2020.不允许提前申请。对于所有其他实体, ASU2020-08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2021, 以及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2022.“公司预计ASU2019-12的要求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声明外,近期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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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概述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本身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或“中国”建立的子公司以及VIE或“VIE”开展大部分业务。“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普通股是我们离岸控股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中国VIE的股票。有关VIE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合同安排”。
我们通过我们的子公司和VIE在中国专门生产用于高电导率电力应用的精加工铜配件和定制铜母线。
法律结构的重组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重组”)。重组涉及(i)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全资附属公司Huuriu HK,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于12月1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Huuriu HK的全资附属公司HYC,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2019年;2020年1月20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HYC与华睿中国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
VIE几乎贡献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所有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贡献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以及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分别是2020年和2019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分别占合并总资产的98%,100%和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占公司合并负债总额的100%。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注册成立。华锐中国主要在中国从事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铜母线和其他阴极铜相关导体。
在重组前后,同一批股东拥有华锐中国98.125%的股权及华锐国际83.9 355%的股权;因此,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与华锐中国均由大致相同的一批股东控制。由于高度的共同所有权,而且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权利益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重组被视为对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收购。此次重组被认为是一次非实质性的合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基础没有提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
产品广泛应用于太阳能、高速铁路、化工、机械等行业.我们的产品组合包括数千种类型的铜配件,以及定制设计的产品。我们有足够的灵活性为每个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我们相信,我们已经成长为中国铜配件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提供四个独立产品类别的15,000多个零件,包括铜排,硬连接,软连接和电气组件中的铝连接。我们还出口少量铝连接到芬兰和硬连接到捷克共和国。所有产品均在我们自己的ISO9001:2015认证工厂生产。在过去的两个财政年度,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普通铜母线和精加工铜和铝配件。
我们是全国公认的品牌。我们已于2016年和2018年被国家低压系统协会认可为中国低压电子系统行业的最佳供应商。2019年被江苏省评为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我们与许多国际公司和大型公司合作,包括江苏洛凯机电有限公司,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如皋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厦门ABB低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我们的产品是定制产品,我们采用定制产品, 或者是机器人, 商业模式,这是一种用于生产调度的灵活的订单下单模式, 材料采购, 并根据客户不同的订单安排交货.我们采用一种集成的业务模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首先向销售部门提出他们的要求。销售部门随后与其技术部门进行沟通,以评估客户请求的可行性。然后,生产部门生产样品,并将其提交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然后,质量检验部门将其检验报告提交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将提交样品, 检验报告, 质量保证, 并向客户报价,以供核实.在收到客户的确认后, 我们的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生产部门将生产产品。检验部门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最后, “生产部门会将产品打包并交付给客户。,
我们主要从中国大陆的铜生产企业获得原材料。我们最常用的原材料包括电解铜、铜带、铜排和铝型材.我们还从各种设备制造商采购加工设备.
该公司拥有某些主要供应商,其采购量占该公司总采购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90%。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约77%和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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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0%以上。
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本身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通过在中国设立的子公司和VIE开展大部分业务。我们通过某些合同安排控制并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我们在此次发行中发行的普通股是我们离岸控股公司的股票,而不是中国VIE的股票。有关VIE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见“公司历史和结构-合同安排”。
下图说明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重要的子公司和合并的关联实体:
华睿国际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注册成立;
香港有限公司Huuriu HK是华锐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HYC是一家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是Huuriu HK的全资子公司;和
华睿中国是一家中国公司,是一家VIE,已与HYC签订了某些合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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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安排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无锡注册成立。华锐中国的注册资本为32,000,000元人民币。华锐中国注册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电机设备制造、研发,金属制品制造、加工,金属制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限制商品及技术)。华锐中国的股权由32名股东持有,包括Huhujie Sun、Jianlong Zhang、Huhujie Sun,以及29名各自拥有少于5%股权的股东。
华锐中国被视为VIE。
我们通过VIE开展业务,我们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有效地控制了VIE。这些合同安排使我们能够:
| ● | 对VIE实施有效控制; |
| ● | 实质上获得VIE的所有经济利益;和 |
| ● | 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购买VIE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 |
我们通过合同安排而不是直接拥有的方式开展业务,因为华锐中国的一项业务是在电机行业开展研究与开发, 这可以让公司更准确地了解市场需求, 目标客户, 和竞争环境。根据1月27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20年修订)》, 2021, 市场研究是一个限制外商投资的行业。尽管华锐中国为自己的运营目的收集信息和处理数据, 这类市场研究可能属于限制类。另外, 国务院颁布的《电信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简称“工信部”), 将各类电信及与电信有关的活动分为基础或增值电信服务, 并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分类, 或ICP服务, 作为增值电信业务.根据《电信条例》, 增值电信业务的商业运营商必须首先从工信部或其省级同行那里获得ICP许可证。2000年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经2011年修订, 要求商业ICP服务运营商在中国从事任何商业ICP服务之前,应先从相关政府部门获得ICP许可证。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 根据2016年的修订, 进一步要求,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外国投资者的出资不得超过全部出资的50%。华锐中国计划在上市后建立一家网上超市,以扩大业务并降低销售成本, 这将要求它获得ICP许可证。如果我们通过直接拥有的方式控制华锐中国, 它将有超过50%的外资出资,并且将不具备获得ICP许可证的资格。因此, “公司决定通过合同安排来开展业务。,
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已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将VIE视为VIE。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我们已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VIE几乎贡献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所有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贡献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以及截至12月31日的六个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分别是2020年和2019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分别占合并总资产的98%,100%和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VIE占公司合并负债总额的100%。
以下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HYC,VIE,华睿中国和VIE股东之间目前有效的合同安排的摘要。有关这些协议的完整文本,请参阅作为招股说明书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的副本。
为我们提供对VIE的有效控制的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经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拥有华锐中国全部股权的股东将华锐中国的全部股权质押给HYC,作为抵押,以确保华锐中国在咨询及服务协议和业务合作协议下的义务。未经HYC事先批准,这些股东不得转让或转让或转让已抵押的股权,也不得产生或允许任何可能危及HYC利益的产权负担。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HYC作为质权人将有权享有若干权利及应享权利,包括优先收取透过评估或拍卖或出售华锐中国全部或部分已抵押股权所得款项的付款。该协议将在这些股东根据股权期权协议转让其所有质押股权之日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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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权代理和财务支持协议
根据经修订的投票权委托书及财务支持协议,华锐中国的股东授予HYC一份不可撤销的委托书,以代表他们处理与华锐中国有关的所有事项,并行使他们作为华锐中国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以及转让其在华锐中国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的权利。考虑到这些被授予的权利,HYC同意向华锐中国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无论华锐中国是否产生损失,并同意在华锐中国无法这样做的情况下不要求偿还。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止。
允许我们从VIE中获得经济利益并吸收损失的协议
咨询和服务协议
根据由HYC与华睿中国签订的经修订的咨询及服务协议,HYC已获委任为华睿中国的独家管理咨询服务供应商。对于此类服务,华睿中国同意向HYC支付根据其全部净收入确定的服务费,或者HYC有义务吸收华睿中国的全部损失。
经修订的《咨询和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只有HYC在协议到期前书面同意延长协议期限,且华锐中国可以无保留地延长协议期限,该协议才可以延长。
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HYC与华锐中国的业务合作协议(经修订),HYC拥有向华锐中国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支持及相关咨询服务的独家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业务咨询、设备或物业租赁、营销顾问、系统集成,产品研究与开发和系统维护。作为交换,HYC有权获得一笔服务费,该服务费相当于由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华锐中国的所有净收入。有关服务费用可根据该月HYC所提供的服务及华锐中国的营运需要而调整。
经修订的业务合作协议仍然有效,除非HYC对华锐中国犯有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尽管如此,HYC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华锐中国终止本协议。
为我们提供购买VIE股权的选择权的协议
股权期权协议
根据经修订的股权期权协议,HYC,Huurie China及其股东之间。华锐中国的股东共同和分别授予HYC购买其在华锐中国的股权的期权。购买价格应为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如果收购价格大于华锐中国的注册资本,华锐中国的这些股东被要求立即将超过注册资本的任何金额退还给HYC或其指定的HYC。HYC可随时行使该期权,直至其收购华锐中国的全部股权,并可将该期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该等协议将于华睿中国所有该等股东权益已转让予HYC或其指定人士之日终止。
我们的产品
产品广泛应用于太阳能、高速铁路、化工、机械等行业.我们的产品组合包括数千种类型的铜配件,以及定制设计的产品。我们有足够的灵活性为每个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服务。
我们相信,我们已经成长为中国铜配件行业的领先公司之一,提供四个独立产品类别的15,000多个零件,包括铜排,硬连接,软连接和电气组件中的铝连接。我们还出口少量铝连接到芬兰和硬连接到捷克共和国。所有产品均在我们自己的ISO9001:2015认证工厂生产。在过去的两个财政年度,我们的收入主要来自普通铜母线和精加工铜和铝配件。
我们是全国公认的品牌。我们已于2016年和2018年被国家低压系统协会认可为中国低压电子系统行业的最佳供应商。2019年被江苏省评为高新技术创新企业。我们与许多国际公司和大型公司合作,包括江苏洛凯机电有限公司,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如皋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厦门ABB低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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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产品是定制产品,我们采用定制产品, 或者是机器人, 商业模式,这是一种用于生产调度的灵活的订单下单模式, 材料采购, 并根据客户不同的订单安排交货.我们采用一种集成的业务模式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客户首先向销售部门提出他们的要求。销售部门随后与其技术部门进行沟通,以评估客户请求的可行性。然后,生产部门生产样品,并将其提交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然后,质量检验部门将其检验报告提交给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将提交样品, 检验报告, 质量保证, 并向客户报价,以供核实.在收到客户的确认后, 我们的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生产部门将生产产品。检验部门将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最后, “生产部门会将产品打包并交付给客户。,
公司主要从事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铜排、我们是一家专业的铜连接器制造商。
我们的主要产品包括以下类型:
| 1) | 铜棒 |
我们按照GB/T5231标准加工电解铜来生产铜排。铜排主要用于生产异型铜排和软连接件.铜排通常用于电力分配系统。母线连接电池组中的低压设备和电气开关站中的高压设备.由于导体不是绝缘体,它们可以使导体充分冷却。
| 2) | L型铜排 |
L型铜排适用于具有特殊形状要求、导电性和防腐性高、安装接线方便等功能。
| 3) | 阶梯式连接器 |
该连接器适用于特殊形状要求、导电性高、耐腐蚀性能好的场合.它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表面光泽度,并在使用时增加了良好的装饰触感。
| 4) | 槽形连接器 |
适用于异形要求、高导电性、耐腐蚀性.这种连接器具有多个安装孔,这确保了连接器的性能,并降低了重量和其制造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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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铜压压力适配器 |
铜压压力适配器适用于特殊形状要求、高导电性、耐腐蚀性和散热要求好的场合。这些功能保证了设备的稳定运行,提高了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
| 6) | 异形铜连接器 |
适用于特殊形状要求、导电性和防腐性高、散热性好的场合,保证了设备的稳定运行,提高了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
生产程序
型材的制造工艺

型材生产的精度和质量决定了最终产品的质量。这一过程主要涉及使用设备来挤压、拉伸和锯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首先将电解铜加热到熔点,利用挤压设备将冷却后的电解铜挤压出来,通过高精度的模具将挤压出来的材料拉出,以提高其硬度和表面粗糙度,并根据预定的尺寸将拉出的材料切割,送到检验部,最后安装成品。
通用零件(铜母线)的制造工艺
对于一般零件的制造工艺来说,这一工艺需要使用设备对型材进行冲孔、钻孔、弯曲。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将首先根据图纸和工艺要求对型材进行加工,利用计算机数控冲床对型材进行冲孔、去毛刺、弯曲,并根据客户的要求对型材进行表面处理,包括酸洗、镀锡、镀银、喷漆,最后包装并储存最终产品。在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三项检查,包括尺寸检查、弯曲角度检查和表面处理合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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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零件(连接器)的制造工艺
在特殊零件的制造过程中,需要手工操作机器进行焊接、钻孔、抛光等操作。焊接是这一过程中最关键的技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首先根据规格制作型材,根据型材的数量和形状进行排列和定位,焊接材料,焊接半成品钻孔,倒角,抛光,钝化产品以防止表面变色,最后检查和存储最终产品。
我们的行业
铜配件产品应用
铜管件行业的产品包括铜管制造、铜母线及其它铜部件的修补,由于其在供水管网中的固定应用,在水暖基础设施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铜管和线圈也被广泛用于空调和制冷系统,因为它们对温度变化的高弹性和寿命。中国快速增长的基础设施升级项目预计将提振对供暖、通风、空调和管道系统的需求,从而推动铜管、线圈和管件的市场。我们认为,中国不断扩大的人口基数和较高的可支配收入将在未来几年推动对空调和冰箱的需求,从而推动对铜管和铜管的需求。
铜母线和铜型材广泛应用于大电流控制设备和低压配电系统中。铜母线和铜型材的应用范围包括母线制、开关柜、中低压开关柜、面板等。这些母线通常是不绝缘的,它们被安置在开关齿轮板、母线槽外壳和面板内。与铝等其他金属相比,铜母线和异型材具有更好的抗腐蚀性,并且是一种更好的导电材料。铜母线和型材有几个与它们相关的优点,这使得它们在发电系统行业中的使用是有益的。
据估计,由于大型电力和发电行业的存在,亚太地区的铜母线市场将处于领先地位。由于城市化和工业化程度的提高,该地区的能源和电力消耗激增。此外,对环境的关切导致采用可再生能源,预计这也将导致电力和发电行业的扩张。由于经济形势的改善,拉丁美洲和中东及非洲预计也将表现出值得称道的表现。(资料来源:铜母线和配置文件市场-全球行业分析,规模,份额,增长,趋势和2017-2025年预测,可在以下网站获得:https://www.transparencymarketresearch.com/copper-busbar-profiles-market.html)。下图显示了最近一年铜母线的市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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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铜配件行业
在2020年, 中国铜行业总体运行平稳,行业利润增长。同时, 飙升的铜产品价格正在温和回落, 这是由环保压力和下游消费不足引发的。在2020年, 中国铜精矿产量(金属量), 精炼铜, 铜材151万吨, 904万吨, 以及1716万吨, 分别, 上涨3.9%, 8%, 和同比分别为14.5%。随着该行业经历了快速的环境升级, 智能化转型发展深加工, 铜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回升, 在技术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铜冶炼综合能耗230.7千克标煤/吨, 同比下降2.5%, 铜材的综合成品率为79.6%, 同比提高3.5个百分点。(来源:2021-2026年中国铜行业市场供需分析及投资建议报告, https://www.huoon.com/channel/metal/699582.html),
中国铜市场进出口情况
2020年期间,中国铜进口量达到52.5万吨,同比增长8.3%,而铜出口量达到53.8万吨,同比增长3.3%,创造了1.3万吨的净出口,保持了净进口的态势。从进口品种来看,质量要求较高的品种有铜板带、铜箔纸、铜线等。出口产品中,产品亮点包括铜排和棒型材,数量为6.7万吨,同比增长20.1%;铜排出口4.89万吨,同比增长22.3%;铝箔(不含覆铜板)出口4.17万吨,同比增长31.0%。铜板带出口的增长,表明我国铜加工材料创新能力正在逐步提高。(来源:http://www.sxsr.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7&id=211)
(来源:https://www.MaximizeMarketResearch.com/market-report/global-copper-busbar-and-profiles-market/76368/)
铜母线和型材市场在2018年的价值为163.2亿美元,预计到2026年将达到241.2亿美元,从2019年到2026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5.11%。(资料来源:https://www.verifiedmarketresearch.com/product/copper-busbar-and-profiles-market/)
电气工程用铜市场
近年来,电工铜市场的容量和产量逐年增加。然而,产能利用率却逐年下降。产能利用率是用来计算满足或使用可能的产出水平的比率的一个指标。中国铜包铝年均消费量5万吨,产量近10万吨;中国铜包铝年均消费量3万吨,产量约10万吨。(来源:王晞,上海国家电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在“2019中国电工材料供需交易峰会”上)
我们的供应商
我们主要从中国大陆的铜生产企业获得原材料。我们最常用的原材料包括电解铜、铜带、铜排和铝型材.我们还从各种设备制造商采购加工设备.
该公司拥有某些主要供应商,其采购量占该公司总采购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90%。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约77%和76%。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0%以上。
我们的客户和销售
我们与电子行业的主要参与者和知名汽车制造商合作,提供可靠,高性能的铜组件。我们是许多国际公司和大型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包括江苏洛凯机电有限公司,阳光电源有限公司,江苏如皋高压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聚源电气有限公司,厦门ABB低压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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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某些客户的收入单独占公司总收入的10%或更多,或者其应收账款余额单独占公司总应收账款的10%或更多,如下所示:
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7%和18%。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4%和1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三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0%,20%和20%。
截至2021年6月30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26%,14%,13%和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32%,16%,13%和1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23%,16%,16%和10%。
我们的增长战略
我们的增长战略包括以下内容:
| ● | 客户开发和管理–我们的销售与市场营销人员专注于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并获得新客户。我们还致力于通过创造良好的客户体验并继续与他们建立关系来留住我们现有的客户。 |
| ● | 提高生产能力–我们计划将此次发行的收益用于建立新工厂,并增加更多机器和设备,以提高当前的生产能力。 | |
| ● | 研究与发展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我们将专注于研究与开发,包括无氧铜产品的研究与开发。我们还计划通过人员培训和员工工作技能培训来进一步完善我们的人才管理体系。 |
| ● | 改善公司治理–我们的目标是提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内部关于内部控制流程的沟通对于在公司的控制活动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治理活动之间建立适当的联系至关重要。 |
竞争优势
我们致力于为我们的客户提供卓越的产品多样性,质量和可靠性。我们提供多元化的产品组合,以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我们相信,我们拥有许多竞争优势,这将使我们能够保持并进一步提高我们在全国市场行业中的市场地位。我们的竞争优势包括:
| ● | 品牌认知度-我们的品牌在许多下游公司中是众所周知的,然后他们选择我们作为他们的制造商。 |
| ● | 高效的生产线。我们专业的生产线、先进的研发团队和管理使我们能够优化整个产业链,并提供大规模自动化生产的铜配件。 |
| ● | 技术优势。我们在铜配件技术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我们的钣金成型制造设施是使我们能够在功能,耐用性和重量方面为这些零件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先决条件,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
| ● | 严格的质量检查。我们有严格的质量检验流程。我们的原材料加工、精密零件加工和铜连接件焊接都要经过严格的质量检查。 |
| ● |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我们的管理团队在低压电器行业拥有丰富的经验,对跟踪经营环境的变化有敏锐的关注点,对行业未来发展趋势有较强的判断力。此外,我们的生产团队和检验团队同样熟练和经验丰富,共同确保了公司的高效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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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
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在中国国内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我们认为,由于缺乏铜加工、机械工程加工和表面处理方面的技术和技能,中国大多数比较铜产品的质量较差,这导致这些产品的使用寿命较短,功能不理想。我们采用先进的设计方法,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有更好的性能统计。同时,我们的产品并不比竞争对手贵,这就形成了竞争优势。
我们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江阴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代码:’’’’),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北京威通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和靖江海源有色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这些竞争对手拥有更大的规模和更强的研究与开发,尽管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质量和品种与这些竞争对手相似。
研究与开发
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努力集中在改进和加强我们现有的产品以及开发新的功能的产品。我们的研究与开发中心, 无锡纳米铜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下设技术研发部门, 检测实验室, 小型测试车间, 档案室和资料室。公司拥有完整的研发检测和样品检测设备及计算机.通过内部培训和外部招聘, 我们目前拥有一支由18人组成的全职研发团队, 占截至本招募说明书发布之日员工总数的16.67%。此外,我们每年平均将超过4%的销售收入投入到新的产品开发中。这样的资金支持, 加上我们的研究与开发基础设施, 以及我们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为我们的技术开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在2020年, 我们花了820.96万元, 或者大约127万美元, 在研发和开发了九个新产品, 其中六款产品已经上市, 取样或投放市场, 包括(i)电动插入式U型纳米铜连接器, (二)用于大型变频器的耐腐蚀和防电弧纳米铜连接器, 纳米铜触头的高弹性和高效接触, 高强度非角弧接触式纳米铜连接器, (五)光伏逆变器用抗氧化大尺寸纳米铜软连接器, 新型储能系统用耐腐蚀绝缘系列铜连接器.我们预计其他三款新产品将于2021年推出。我们计划在2021年在中国政府支持的行业中开发8种新产品, 比如光伏, 新能源存储系统, 高速列车和高压输变电工程.这包括高速列车输变电用柔性触头和易连接纳米铜连接器的研究与开发, 抗氧化大尺寸纳米铜光伏逆变器连接器的研究与开发。2021年的研发预算为人民币9,750,000元, 或者大约150万美元,
我们不断改进设计方法,升级研发硬件设备.同时,我们与西安理工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院校保持密切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我们通常向这些机构提供研究项目,并支付研究与开发费用和报酬。针对我国电工产品的现状,我们注重选择合适的原材料,在结构设计、加工等方法上进行创新,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导电性和可靠性。我们自主研发的高强度产品,纳米铜材料的电连接器产品,在中国市场享有盛誉。
保险
我们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障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我们不保关键人物保险。在2020和2019财年,我们没有就我们的业务提出任何重大保险索赔。
季节性
从历史上看,我们的经营业绩和经营现金流量不受季节性变化的影响。
环境事项
我们已采取措施减少因生产我们的产品而造成的污染。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遵守有关环境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这没有对我们的资本支出,收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竞争地位,并且根据我们未来运营的性质,我们预计未来不会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知识产权
我们依靠商标,专利和专有技术以及对披露的合同限制相结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与员工以及某些客户和供应商签订了相关的保密协议或规定,并依赖此类保密协议或规定以及对我们技术知识的其他保护,以保持我们在产品和设计中的技术优势。
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是我们业务的战略重点。我们依靠专利,商标和商业秘密法以及保密协议的组合来建立和保护我们的所有权。我们不依赖第三方知识产权许可在我们的业务中使用。
87
商标
通过华锐中国,我们有一个注册商标“JY Huarae”,有效期至2029年5月。
专利
通过华锐中国,我们目前拥有14项中国专利。华锐中国目前在中国发布的专利在2025年至2035年的不同时间到期。我们拥有在有效期限内使用所颁发的工艺专利权的专有权。至于我们的其他产品和相关的制造过程,由于技术信息已通过国家或地方产品标准发布到公共领域,因此我们能够利用这些技术信息,而无需获得任何专利许可。我们不侵犯任何其他方的现有专利权。
下表列出了该公司已发布的中国专利的简要说明,包括其各自的发布编号,申请提交日期,发布日期,到期日和名称。
| 专利号 | 文件日期 | 发行日期 | 过期 日期* |
标题 | 状态 | |||||||
| ZL201510427513.5 | 2015.07.16 | 2020.04.27 | 2035.07.16 | 一种纳米强化铜合金的制备方法 | 有效 | |||||||
| ZL201821299171.9 | 2018.08.13 | 2019.02.19 | 2028.08.13 | 一种安全稳定的断路器负输入排 | 有效 | |||||||
| ZL201821298162.8 | 2018.08.13 | 2019.01.22 | 2028.08.13 | 用于接线板的接触手指。 | 有效 | |||||||
| ZL201821298714.5 | 2018.08.13 | 2019.01.22 | 2028.08.13 | 提供稳定连接的接线板 | 有效 | |||||||
| ZL201821298711.1 | 2018.08.13 | 2019.01.22 | 2028.08.13 | 连接铜排 | 有效 | |||||||
| ZL201821299149.4 | 2018.08.13 | 2019.02.15 | 2028.08.13 | 母线 | 有效 | |||||||
| ZL201520294355.6 | 2015.5.19 | 2015.09.30 | 2025.05.19 | 手指关节。 | 有效 | |||||||
| ZL201520294356.0 | 2015.05.09 | 2015.09.30 | 2025.05.09 | 一种弧形触头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294352.2 | 2015.05.19 | 2015.09.30 | 2025.05.19 | 光伏逆变器用交流塑形软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294351.8 | 2015.05.09 | 2015.09.30 | 2025.05.09 | 一种用于光阀逆变器的高性能带式软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308297.8 | 2015.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手指关节。 | 有效 | |||||||
| ZL201520308297.8 | 2015.05.09 | 2015.09.30 | 2025.05.09 | 光伏逆变器用交流软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308497.5 | 2015.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一种不规则的L形铜棒,具有高导电性和高耐腐蚀性. | 有效 | |||||||
| ZL201520308478.0 | 2015.0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高性能阶梯式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308497.5 | 2015.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一种不规则的L形铜棒,具有高导电性和高耐腐蚀性. | 有效 | |||||||
| ZL201520308534.0 | 2015.0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槽形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727551.4 | 2015.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一种不规则的L形铜棒,具有高导电性和高耐腐蚀性. | 有效 | |||||||
| ZL201520308478.0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一种用于光伏逆变器的高性能软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308497.5 | 2015.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一种不规则的L形铜棒,具有高导电性和高耐腐蚀性. | 有效 | |||||||
| ZL201520308478.0 | 2015.0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高性能阶梯式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0308497.5 | 2015.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一种不规则的L形铜棒,具有高导电性和高耐腐蚀性. | 有效 | |||||||
| ZL201520308534.0 | 2015.05.14 | 2015.09.30 | 2025.05.14 | 槽形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727551.4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一种用于光伏逆变器的高性能软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0177552.9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光伏逆变器用高性能硬连接器 | 有效 | |||||||
| ZL201527553.3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高压电器用高性能铝接插件 | 有效 | |||||||
| ZL20172017-8054.6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高效隔离防腐型高压接地铜接插件 | 有效 | |||||||
| ZL20150177697.9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高效率焊接率低电阻静电触头,适用于电气行业 | 有效 | |||||||
| ZL20150177698.3 | 2017.02.27 | 2017.11.03 | 2027.02.27 | 用于风力发电的高导低阻触头 | 有效 | |||||||
| ZL20172017-8053.1 | 2017.02.27 | 2017.11.14 | 2027.02.27 | 高效散热、抗氧化、耐磨的银点触点 | 有效 | |||||||
| ZL20150177699.8 | 2017.02.27 | 2017.11.14 | 2027.02.27 | 高导电性易连接纳米铜连接器 | 有效 |
| * | 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专利到期日期通常会引起争议。不能保证侵犯我们专利的第三方不会对我们专利的到期日期提出异议,也不能保证我们将成功抵御此类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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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财产和设施
设备
我们的生产依赖于各种各样的设备,包括用于办公的设备,以及多个工厂的设备,以促进完整的生产周期。截至2019年底,我们设备的当前总净值约为160万美元。
我们的设备包括几个类别:(i)工厂设备,电子产品,运输工具和起重设备。以上四组应用于精加工生产、铜排生产和工厂维护。我们的大部分设备都用于原材料的精加工,这大约占我们工厂设备的63%,占我们运输工具的90%。
租赁承诺
华锐中国目前与江阴三灵铜业有限公司(“江阴三灵”)签订了为期10年的租约,该设施位于华鲁路80号,占地504平方米,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5.04万元人民币(合7299美元),按年支付。江阴三灵为本公司股东所有。
华锐中国与江阴协合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江阴协合”)签订了一项为期10年的租赁协议,该设施位于华西环村西路110号,面积为2,567.25平方米,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为279,830元人民币(合40,519美元),按年支付。江阴协合由我们的首席执行官Huhujie Sun先生的父母拥有。
2020年10月,该公司与两名个人签署了一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办公空间用于销售与市场营销目的。租期为一年,至2021年10月31日止,年租金为19157美元(合12.5万元人民币)。
我们相信,我们的设施足以满足我们在不久的将来的需求,并且,如果需要的话,将以商业上合理的条件提供适当的额外空间,以适应我们业务的任何扩展。
我们的员工
截至2021年10月25日,我们总共雇用了112名全职员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我们分别雇用了105名和117名全职员工。
| 系 | 10月25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高级管理人员 | 5 | 6 | 6 | |||||||||
| 人力资源与行政 | 1 | 2 | 2 | |||||||||
| 金融 | 6 | 6 | 6 | |||||||||
| 研究与发展 | 13 | 15 | 17 | |||||||||
| 生产与采购 | 80 | 75 | 79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7 | 7 | 7 | |||||||||
| 合计 | 112 | 105 | 117 | |||||||||
我们所有的员工都在中国工作。我们的员工不受劳工组织的代表,也不受集体谈判协议的约束。我们没有遇到过任何停工的情况。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按税后利润的特定百分比向员工福利计划供款。此外,中国法律要求我们为在中国的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
我们的员工不受劳工组织的代表,也不受集体谈判协议的约束。我们相信,我们与员工保持着良好的工作关系,并且我们没有遇到任何重大的劳资纠纷。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按员工工资,奖金和某些津贴的特定百分比向员工福利计划供款,最高金额由当地政府不时指定。根据中国法规的要求,我们参加了由地方政府组织的各种员工社会保障计划。在2019财年和2018财年,我们分别向员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基金捐款约20万美元和20万美元。这些捐款的支付对我们的流动性的影响是无关紧要的。我们相信,我们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了相关的中国就业法。
法律程序
我们不时会受到与开展业务有关的法律诉讼,调查和索赔。当一项负债很可能已经发生并且损失的金额可以合理地估计时,我们记录一项负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除本文所述外,我们不涉及任何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资产负债表或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法律或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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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
本节概述了影响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活动的最重要的规则和规定。
我们受到各种政府机构的监管,其中包括: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电信和电信相关活动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其他增值电信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负责规范货币政策的形成和实施,发行货币,监督商业银行并协助管理融资;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监会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并发布有关金融机构管理的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投融资和通过特殊目的载体进行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
-中国商务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增值税替代营业税试点方案》,并进一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增值税替代营业税试点方案的通知》。
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订):生产企业应当对其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无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使用性能存在缺陷的除外;(三)符合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明的产品标准,符合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质量状况,实物样本等。华锐中国的产品符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华锐中国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
与外国投资有关的条例
3月15日, 20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取代了现有的三部规范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律, 即,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 及其实施细则和附属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施行前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保留其法人形态, 除其他外, 在1月1日之后的五年内, 20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外国投资者”指自然人, 企业, 或外国的其他组织,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全部或部分投资的企业,“外商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大陆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包括:(一)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大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二)取得股票, 股票净值, 房地产股票, 在中国境内企业中的其他类似权益;单独或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大陆投资新项目;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投资, 行政法规, 或者国务院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规定,中国对外商投资实行设立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政府一般不会征收外资,在特殊情况下,政府将向外国投资者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外国投资者被禁止投资负面清单上的禁止行业,并且在投资该清单上的限制行业时必须遵守规定的要求。当进入某一行业需要许可证时,外国投资者必须申请许可证,政府必须将其申请与国内企业的申请同等对待,除非法律或法规另有规定。此外,还要求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提交信息报告,并对外国投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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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意见(2019年)》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中国出台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意见》,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设立企业。鼓励范围主要包括农、林、牧、渔、矿、制造业、信息转让、软件和技术服务中国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投融资咨询和技术服务,属于名录中的“鼓励类”或“允许类”。
现公布经国务院批准的《外商投资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统一规定了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规定了取消或放宽部分领域准入限制的过渡期,过渡期届满后,按照时间安排取消或放宽准入限制。增值电信业务等行业(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除外)的外商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
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列入目录的产业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大类。未列入目录的行业通常被视为第四个“允许”类别。在鼓励类和允许类行业,一般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一些受限制的行业仅限于股权或合同合资企业,而在某些情况下,中国合作伙伴被要求在此类合资企业中持有多数股权。此外,限制类项目须经上级政府批准。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于禁止投资的行业。未列入目录的行业通常对外国投资开放,除非受到中国其他法规的特别限制。
3月15日, 201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于1月1日生效, 2020年,取代了三部规范在华外商投资的现行法律, 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及其实施细则和附属规定。12月26日, 2019, 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 于1月1日生效, 2020, 取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期限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实施条例》,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体现了一种预期的中国监管趋势,即根据国际通行惯例合理化其外国投资监管制度,并通过立法努力统一对外国和国内投资的公司法律要求。然而, 因为它是相对较新的, 在其解释和执行方面仍然存在不确定因素。例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在“外国投资”的定义中增加了一条总括条款,使外国投资, 按照它的定义, 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颁布的规定所规定的其他方式在中国进行的投资”,而未对“其他方式”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说明。“这为未来的立法留出了余地,可以规定合同安排作为一种外国投资形式。“因此,不确定我们的公司结构是否会被视为违反外国投资规则,因为我们目前正在利用合同安排来经营某些业务,在这些业务中,外国投资者被禁止或限制投资。,
2019年6月30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即负面清单,自2019年7月30日起生效。负面清单通过减少负面清单中的行业数量,扩大了允许外商投资的行业范围。包括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在内的增值电信服务(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和呼叫中心除外)的外国投资仍属于负面清单。
91
8月8日, 2006, 六个中国监管机构, 包括商务部,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或者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或者SAT考试, SAIC, 中国证监会, 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 或者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管理办法》, 或者说并购规则, 于9月8日生效, 并于2006年6月22日进行了修订, 2009.并购规则包括, 除其他外, 旨在要求为在中国公司将证券在境外上市而成立的境外特殊目的机构的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交易前,必须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的规定。9月21日, 2006, 中国证监会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有关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审批程序。然而, “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载体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性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主要从事提供投融资咨询和技术服务,属于《目录》中的“鼓励”或“允许”类别。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已获得其业务运营所需的所有实质性批准。但是,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内的增值电信服务(电子商务除外)等行业,则受到外商投资的限制。
反洗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6年10月颁布,并于2007年1月生效, 规定了适用于金融机构以及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非金融机构的主要反洗钱要求, 包括采取预防和监督措施, 建立各种客户识别系统, 保留客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 以及关于大宗交易和可疑交易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洗钱的行为包括伪装, 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毒品犯罪所得和利润的来源和性质, 有组织的黑帮犯罪, 恐怖活动, 走私, 腐败和贿赂, 破坏金融秩序, 以及财务欺诈。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约束的金融机构包括正式成立的政策性银行, 商业银行, 信用合作社, 邮政储蓄机构, 信托投资公司, 证券公司, 期货经纪公司, 保险公司和国务院反洗钱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而负有反洗钱义务的非金融机构名单将由国务院公布。中国央行和其他政府机构发布了一系列行政法规,明确了金融机构和某些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 比如支付机构。,
2015年7月,十家中国监管机构联合发布了该指南, 主旨, 除其他外, 要求互联网金融服务提供商, 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 遵守某些反洗钱要求, 包括建立一个客户识别程序, 监测和报告可疑交易, 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的保存, 以及协助公安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与反洗钱有关的调查和诉讼。中国四个监管机构于2016年8月联合发布的《暂行办法》要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除其他外, 遵守某些反洗钱义务, 包括核实客户身份, 报告可疑交易,保存客户信息和交易记录。“2017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托管指引》要求网络贷款平台在商业银行设立托管账户,并遵守相关商业银行的反洗钱要求。,
在与我们合作的托管银行和支付公司的合作中,我们采用了各种政策和程序,以反洗钱为目的。
有关海外上市的规例
2006年8月,包括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在内的六个中国监管机构共同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即2009年6月修订的《并购规则》。《并购规则》除其他外要求,如果由中国公司或个人或中国公民设立或控制的境外公司有意收购与中国公民有关联的任何其他中国境内公司的股权或资产,此类收购必须提交商务部批准。《并购规则》还要求,以境外上市为目的,由中国公民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SPV,其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根据其对现行中国法律法规的理解,我们将无需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以批准我们在纳斯达克上市和交易。但是,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进一步建议我们,在海外发行的情况下,如何解释或执行并购规则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其上述意见受任何新法律的约束,与并购规则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规则和规定或详细实施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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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条例
专利。中国的专利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保护。中国的专利分为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10年,发明的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版权。中国的版权(包括受版权保护的软件)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规的保护。根据《著作权法》,法人受版权保护的软件的保护期为50年,自软件首次发布之日起第50年的12月31日结束。
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取了“先申请”的原则。注册商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法规的保护。商标已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对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查批准在相同或者近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与另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可以驳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商标申请核准之日起10年,在有效期结束前12个月内完成相关申请手续的,可以续展10年。
与股息预扣税有关的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非居民企业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 或者已经设立机构、事业单位,但所得收入与该机构、事业单位没有实际关系的, 它将对来自中国的收入按10%的税率征收预扣税。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 如果中国企业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则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提税率将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红利条款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者81号文, 香港居民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其中, 为了享受减少的预扣税:(i)它必须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所需的股权百分比和投票权;并且它必须在收到股息之前的12个月内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的该百分比。根据其他有关税收法规,也有其他条件享受降低的预提税率。2015年8月,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 或者60号文, 于11月1日生效, 2015.第60号文规定,非居民企业享受降低的预提税率,无需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预先批准。相反, 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 经自我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规定条件, 直接适用扣减后的预提税率, 并在进行税务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 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因此, 富国资本香港和Keen Point, 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 对其从河源分公司和东源铭源取得的股息,可以享受5%的预提税率,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 分别, 符合81号文和其他有关税收法规规定的条件。然而, 根据81号文和60号文, 如果有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安排主要是为了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 (二)有关税务机关今后可以对优惠的预提所得税进行调整,
与外汇有关的规定
关于外汇兑换的规定
中国管理外汇兑换的主要法规是《外汇管理条例》,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08年8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经常项目的支付,如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可以通过遵守某些程序要求,在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的情况下以外币进行。相比之下,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账户项目,例如直接投资、偿还外币贷款、汇回投资和在中国境外投资证券,则需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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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 这极大地修改和简化了当前的外汇程序。根据本通知, 开设各种特殊用途外汇账户, 比如成立前的费用账户, 外汇资本账户和担保账户,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获得的人民币收益的再投资, 外商投资企业向境外股东汇出外汇利润和股息,不再需要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或者核准, 同一机构可以在不同省份开立多个资本账户, 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另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3年5月发布了另一项通知, 其中指定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分支机构对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直接投资的管理必须以登记的方式进行,银行必须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的登记信息办理与在中国的直接投资有关的外汇业务和它的枝条。2月28日, 2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安全通知13。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于6月1日生效后, 2015, 不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审批, 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符合条件的银行申请办理外汇登记。合格的银行,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 可以直接审核申请并进行注册,
3月30日, 2015,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19号文, 在全国范围内扩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金结汇管理改革试点。19号文于6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之前的142号文和36号文, 2015.6月9日, 2016,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第16号通知,以进一步扩大和加强此类改革。根据19号文和16号文,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将其资本项目外汇资金和人民币结汇资金,用于经营范围内的经常项目支出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资本项目支出, 但不得用于(一)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支出或者法律、法规禁止的支出;(二)证券投资或者银行保本产品以外的其他投资;(三)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 (四)以自用以外的目的建造或者购买房地产的(房地产企业除外),
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投融资和利用特殊目的载体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者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 该协议于2014年7月生效, 取代之前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第75号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规定了与使用特殊目的车辆有关的外汇事宜, 或者SPV, 由中国居民或实体寻求境外投资和融资或在中国进行往返投资。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 特殊目的机构是指设立或控制的离岸实体, 直接或间接, 中国居民或实体出于寻求境外融资或进行境外投资的目的, 使用合法的在岸或离岸资产或权益, “往返投资”是指中国居民或实体通过SPV在中国的直接投资, 即,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取得所有权, 控制权和经营权。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规定, 在向特殊目的机构出资之前, 中国居民或实体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局办理外汇登记。2015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于6月1日生效, 2015.“本通知对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进行了修订,要求中国居民或实体在为境外投资或融资目的而设立或控制的离岸实体方面,向合格的银行注册,而不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注册。,
中国居民或实体向SPV提供了合法的在岸或离岸权益或资产,但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实施之前未按要求进行注册,必须向合格的银行注册其在SPV中的所有权权益或控制权。如果注册的特殊目的机构发生重大变化,则需要对注册进行修改, 如基本信息的任何变化(包括中国居民的变化, 名称和操作术语), 投资额的增减, 股份的转让或交换, 以及合并或分立。未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及后续通知规定的注册程序, 对往返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控制人有虚假陈述或者未披露的, 可能导致相关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活动受到限制, 包括支付股息和其他分配, 比如资本减少所带来的收益, 股份转让或清算, 其离岸母公司或附属公司, 以及离岸母公司的资本流入, 并可能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对相关的中国居民或实体进行处罚。,
我们已要求我们的股东,我们知道是中国居民,并持有我们的直接或间接权益,以作出必要的申请和备案,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和其他相关规则的要求。据我们所知, 我们的受益所有人, 是中国居民, 尚未完成37号文的登记。我们不能保证所有或任何股东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前完成第37号通知的注册。另外, 我们可能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完全了解或告知我们所有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我们可能并不总是能够迫使我们的受益所有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的要求。结果,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所有的中国居民股东或受益所有人将在任何时候都遵守, 或将来根据以下要求进行或获得任何适用的注册或批准, 外管局37号文或其他相关规定。任何此类股东或受益所有人未能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可能会限制我们的海外或跨境投资活动, 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或影响我们的股权结构的能力, 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另外, “中国居民股东未完成第37号通知的登记,可能会对每位股东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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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利分配的规定
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股利分配的主要规定有《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于1月1日生效, 2020, 及其实施细则。根据这些法律法规, 在中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只能从其累积的税后利润中支付股息, 如果有的话,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另外,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独资企业分配一个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 公司应当将利润的10%提取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该公司不再被要求向储备金拨出更多的资金。外商独资公司可以, 根据他们的判断,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将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这些储备不能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与就业有关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求雇主必须与全职雇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雇主必须通过与雇员签订书面雇佣合同来纠正这种情况。并自雇佣关系成立之日起满一个月之日起至签订书面雇佣合同之日前一日止,按员工工资的两倍支付给员工。所有雇主都必须向雇员支付至少相当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可能会导致罚款和其他行政处分,严重违反可能会导致刑事责任。
中国法律法规要求中国企业参加某些员工福利计划,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即养老金计划,医疗保险计划,失业保险计划,工伤保险计划和生育保险计划,以及住房公积金,并按当地政府不时规定的雇员在其经营业务的地点或其所在地的工资(包括奖金和津贴)的一定百分比向计划或基金缴款。未能为各种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可能会受到罚款和其他行政处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0年10月28日颁布并于2011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暂停或减少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否则,政府主管部门将有权强制雇主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并将从违约的第一天起,对雇主征收每日未缴社会保险金额0.05%的罚款。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的,处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目前,我们正在根据最低标准向该计划供款,尽管中国法律要求此类供款必须基于实际员工工资,但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最高金额。因此,在我们的综合财务报表中,我们对这些计划的潜在供款进行了估计,并计提了准备金,以支付延迟供款和罚款。如果我们因少付的员工福利而受到滞纳金或罚款,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员工福利计划做出足够的贡献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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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执行官和董事
以下是有关我们的董事,董事提名,执行官和其他关键员工的信息。
| 姓名 | 年龄 | 职位 | ||
| Huhujie Sun | 34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
| Jiandong Ju | 52 | 首席财务官 | ||
| Mengyi Ye* | 32 | 秘书提名人 | ||
| Hongwen Zhang | 58 | 董事 | ||
| 张金龙 | 67 | 董事 | ||
| 伊鲁·Melody Shi** | 4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计委员会主席和薪酬委员会成员 | ||
| Jin Ma** | 43 | 独立董事候选人,薪酬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 | ||
| William J. Caragol** | 54 | 独立董事提名人,提名委员会主席和审计委员会成员 | ||
| Dongchan Pu** | 39 | 独立董事提名人,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成员 |
| * | 该个人同意在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时担任公司秘书。 |
| ** | 该个人同意在公司的注册声明生效后担任董事。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Huhujie Sun
Huhujie Sun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2015年1月至今,任职于江阴华锐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他监督公司的发展目标并评估管理团队。孙先生于2007年9月至2014年4月担任江阴市协合新建筑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6月至2007年7月在江苏南京军区服役。
Jiandong Ju,首席财务官
Jiandong Ju自2018年6月起担任江阴华锐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月至2018年6月任江苏富尔泰铜业集团副总裁。从2002年到2010年,他担任江阴市协合新建筑有限公司的副总裁。1998年至2002年,他还曾在路桥地方税务局担任税务助理。从1990年到1997年,他是江阴市丝绸制造厂的会计主管。从1984年到1990年,他是江阴市油漆厂的助理会计师。Jiandong Ju于2018年毕业于四川农业大学。
Mengyi Ye,秘书提名人
叶先生将在公司在纳斯达克上市时担任公司秘书。叶先生自2016年9月起担任Ortoli Rosenstadt LLP的法律顾问。他从事公司和证券法,专注于跨境公司和资本市场交易,并代表许多国内和国际公司, 投资银行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二次公开发行, 另类公开发行, 以及私人配售。叶先生入选了2020年纽约地铁公司和证券法“超级律师”新星榜。叶先生目前是罗格斯大学公司法与治理中心的校友指导委员会成员。他在罗格斯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在纽约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我们相信,叶先生作为一名证券法律律师的经验,将有助于我们加强内部控制,包括公司治理和公开报告义务。,
Hongwen Zhang,导演
Hongwen Zhang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2015年1月至今就职于江阴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任生产副总经理,负责生产、计划调度管理、人员调度管理、技术管理等工作。张先生现任江阴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负责公司的日常工作、运营、人事行政、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工作。1980年10月至2014年9月就职于江阴动力机械厂,任生产副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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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long Zhang,主任
Zhonglong Zhang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江阴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张先生于2009年7月至2017年1月担任江阴首创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先生在中国国土资源局拥有丰富的行政工作经验,他从1979年9月至2009年1月担任该局局长。张先生于1979年毕业于苏州农学院,获得学士学位。
Yiru Melody Shi,独立董事候选人
施女士是一名美国注册会计师,曾为私人和上市公司的IPO提供会计和税务服务, 自2010年以来,SPAC和SEC报告。史女士于2011年至2017年担任中国绿色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CGA)董事会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席。史女士曾担任箩筐技术公司(前身为Kingtone WirelessInfo Solution Holding Ltd, 纳斯达克股票代码:KONE)从2010年到2011年。此前,她曾任职China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Inc.,担任其首席财务官(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10月)。她也曾担任Shengtai Pharmaceutical公司的首席财务官(从2007年到2009年12月)。施女士于1997年在北京工业大学获得计算机科学和国际贸易与商业学士学位,并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欧文,2003年。“我们相信施女士有资格担任我们的董事,因为她拥有公共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
Jin Ma,独立董事提名人
Jin Ma自2008年6月以来是Brook and Partner Management Consulting的高级合伙人兼联合创始人, 提供预审服务, 为有意在海外资本市场(如美国和香港)上市的本地企业提供审计支持服务和其他一般财务咨询服务。他领导了国家电网和中国南方电网的内部控制计划。他的职业生涯始于在德勤担任税务顾问, 专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筹划和服务.从2003年8月到2004年4月, Jin Ma加入了摩托罗拉(中国)的内部审计团队。他参加了摩托罗拉公司的Item404Sarbanes-Oxley合规项目, 成为中国大陆首批接触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专业人士之一。随后, Jin Ma于2004年4月至2006年8月加入Bimawei Beijing,担任高级审计师,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他在那里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大型跨国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执行情况。他的客户包括思科, 中国移动, 中国朗讯。从2006年8月到2008年6月, 他加入协立管理咨询公司。Jin Ma是ACCA Global Leadership Excellence的成员, 北京大学讲师, 是英国BPP大学的讲师。他的专业知识集中在公司治理, 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风险管理。他应邀为二百多家大中型企业作了上述专题的讲座。Jin Ma是天津作家协会会员,也是福布斯中国专栏作家。他出版了八部小说, 诗集, 以及其他与他的职业有关的书籍。Jin Ma于2002年毕业于天津财经大学,获得会计学学士学位。他是一位资深的英国特许会计师, 英国皇家特许会计师和加拿大高级特许会计师,
William J. Caragol,独立董事候选人
自2020年4月以来,Caragol先生一直担任天然温泉自流瓶装水公司Hawaiian Springs LLC的执行副总裁,首席运营兼首席财务官。从2018年至今,Caragol先生还一直担任公司咨询公司Quidem LLC的董事总经理。自2015年以来,Caragol先生一直担任ThermoMedics,Inc.(一家医疗诊断设备公司)的董事会主席。自2021年2月起,Caragol先生还担任GreenBox POS(纳斯达克代码:GBOX)的董事会成员兼审计委员会主席,从2012年至2018年,Caragol先生担任PositiveID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一家公开上市的控股公司,拥有生物检测系统,分子诊断和糖尿病管理产品领域的产品组合。Caragol先生在Washington&Le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和会计学士学位。
Dongchan Pu,独立董事提名人
Dongchan Pu自2017年起担任海利生物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01718)的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12年10月至2016年9月,她担任上海姚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代码:002605)的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从2004年7月到2012年10月,Pu女士担任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600020)的董事会秘书助理兼证券事务代表。Pu女士于2012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获得企业管理硕士学位,并于2004年获得中国北京交通大学学士学位。
在过去十年中,S-K条例第401(f)项中列出的事件均未发生,这些事件对评估我们的任何董事,董事提名或执行官的能力或诚信都不重要。
家庭关系
根据S-K条例第401条的规定,我们的任何董事,董事提名人或执行官之间没有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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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协议和董事录取通知书
我们已与我们的每位执行官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这些协议,这些人同意担任我们的执行官。
我们还与我们的每位独立董事提名人签订了董事聘书,这些协议规定了其聘用的条款和规定。
选举主席团成员
我们的执行官由董事会任命,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
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
我们预计我们的董事会将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将是独立的,因为该术语由纳斯达克资本市场定义。我们预计,在此次发行后,所有现任董事都将继续任职。
董事们将在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竞选连任。
董事可就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进行表决,但任何董事在任何此类合同或交易中的利益的性质应由其在对该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时或之前予以披露。向董事发出的一般性通知或披露,或在会议记录或董事或其任何委员会的书面决议中包含的关于董事利益性质的其他内容,应是充分的披露而在该一般通知后,无须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董事就其与本公司订立的任何合约或安排,或就其与本公司有利害关系的任何合约或安排提出的动议,可被计算在法定人数之内,并可就该动议进行表决。
董事会委员会
我们计划在董事会下设立三个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我们计划为这三个委员会各通过一项章程。在我们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之前,我们的委员会章程的副本将发布在我们的公司投资者关系网站上。
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所述。
审计委员会。在任命生效后,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Yiru Melody Shi、William J. Caragol和Jin Ma组成。Yiru Melody Shi将担任我们审计委员会的主席。审计委员会将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除其他事项外,审计委员会将负责:
| ● | 任命独立审计师,并预先批准独立审计师允许执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与独立审计师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讨论年度审计财务报表; |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测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步骤; |
| ● | 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交易; |
| ● | 单独和定期与管理层和独立审计师举行会议;和 |
| ● | 监督遵守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包括审查我们的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的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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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Jin Ma,Yiru Melody Shi和Dongchan Pu组成,他们的任命生效。Jin Ma将担任我们的薪酬委员会主席。除其他事项外,薪酬委员会将负责:
| ● | 审查并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的首席执行官和其他执行官的薪酬; |
| ● | 审查并向股东推荐有关董事薪酬的决定; |
| ● | 定期审查并批准任何激励性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类似安排;和 |
| ● | 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时,必须考虑到与该人独立于管理层有关的所有因素。 |
提名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委员会将由William J. Caragol,Dongchan Pu和Jin Ma组成,他们的任命生效。William J. Caragol将是我们提名委员会的主席。我们已经确定,Yiru Melody Shi,William J. Caragol,Jin Ma和Dongchan Pu符合纳斯达克规则5605中的“独立性”要求。提名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组成。提名委员会将负责以下工作: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由股东选举或由董事会任命的候选人;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在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和多样性等方面的组成情况; |
| ● | 就董事会会议的频率和结构提出建议,并监测董事会各委员会的运作情况;以及 |
| ● | 定期就公司治理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对适用法律和法规的遵守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就公司治理的所有事项以及将要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
董事的职责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应履行我们的信托义务,包括忠实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以及以他们认为符合我们最大利益的真诚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也有义务行使他们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在类似情况下,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将行使的谨慎和勤勉。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并不时进行修订和重述。如果我们的董事所欠的责任被违反,我们公司可能有权要求损害赔偿。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有关我们的公司治理标准的更多信息,请参阅“股本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感兴趣的交易
董事可以就他或她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或交易代表我们投票,参加董事会会议或签署文件。董事在意识到他或她对我们已达成或将要达成的交易感兴趣后,必须立即向所有其他董事披露该利益。向董事会发出的一般性通知或披露,或在会议记录或董事会或董事会任何委员会的书面决议中包含的其他内容,即董事是股东,董事,任何特定公司或公司的高级职员或受托人,并被视为在与该公司或公司的任何交易中拥有权益,将被充分披露,并且在此一般通知之后,将无需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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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私人发行人豁免
按照美国证交会的定义,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公司”。因此,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法规,我们可能会选择遵守母国治理要求及其下的某些豁免,而不是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我们可以选择利用外国私人发行人享有的以下豁免:
| ● | 豁免在10-Q表格上提交季度报告,豁免在年度或特别股东大会上在附表14A或14C上提交委托书征集材料,豁免在8-K表格上提供当前报告,在发生重大事件后的四天内披露重大事件,以及FD法规的披露要求。 |
| ● | 不受第16条有关内部人士出售普通股的规定的约束,这将比受《交易法》约束的美国公司的股东提供更少的这方面的数据。 |
| ● | 豁免适用于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规则,该规则要求在决定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放弃《商业行为与道德守则》后的四个工作日内进行披露。尽管我们将要求董事会批准任何此类豁免,但我们可能会选择不以《纳斯达克规则》规定的方式披露该豁免,这是外国私人发行人豁免所允许的。 |
| ● | 免除要求我们的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的要求,该委员会完全由独立董事组成,并有书面章程规定该委员会的宗旨和职责。 |
| ● | (1)在只有独立董事参加的投票中,独立董事占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多数,免除了(1)由董事会选择或推荐董事会选择董事提名的要求,或(2)仅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委员会,并通过了正式的书面章程或董事会决议(如适用),以解决提名过程。 |
此外,《纳斯达克规则》第5615(a)(3)条规定,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依靠我们的母国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规则》第5600系列和第5250(d)条中的某些规则,前提是我们仍然遵守纳斯达克的不遵守通知要求(规则5625),投票权要求(规则5640),并且我们有一个满足规则5605(c)(3)的审计委员会,由符合规则5605(c)(2)(a)的独立性要求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果我们依靠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来代替纳斯达克的某些规则,则我们的股东可能无法获得受纳斯达克所有公司治理要求约束的公司股东所享有的保护。如果我们选择这样做,只要我们继续有资格成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些豁免。
尽管我们被允许遵循某些符合英属维尔京群岛要求的公司治理规则,以代替许多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但我们打算遵守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
其他公司治理事项
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随后由SEC实施的相关规则,要求包括我们在内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守各种公司治理惯例。此外,纳斯达克规则规定,外国私人发行人可以遵循母国惯例,而不是纳斯达克公司治理标准,但有某些例外情况,除非此类豁免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
由于我们是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的董事会成员,执行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受《交易法》第16条规定的短期利润和内幕交易报告义务的约束。然而,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条和相关的SEC规则,他们有义务报告股份所有权的变化。
100
报酬和借款
董事可能会获得董事会不时决定的薪酬。每位董事都有权获得所有差旅费用的偿还或预付,出席董事会或董事会委员会会议或股东大会或与履行董事职责有关的其他合理发生或预期发生的酒店和杂费。薪酬委员会将协助董事审查和批准董事的薪酬结构。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借款,抵押或抵押我们的承诺和财产或其任何部分,发行债券,债券股票和其他证券,无论何时借款或作为任何债务的担保,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或义务。
资格
董事不具备会员资格。此外,除非我们在股东大会上确定,否则董事不具有股份所有权资格。没有其他选择或提名我们的董事的安排或谅解。
董事薪酬
所有董事任职至下一届股东年会,在该次股东年会上,他们各自的类别的董事被重新选举,并直到他们的继任者被正式选举和合格。高级职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任职。员工董事不因其服务获得任何补偿。非雇员董事有权因担任董事而获得尚未确定的现金费用,并可能获得本公司的期权授予。此外,非雇员董事有权就其出席的每次董事会会议的实际差旅费获得补偿。
参与某些法律程序
据我们所知,除了交通违法或类似的轻罪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在过去五年中,也没有任何一方参与导致判决的任何司法或行政诉讼,法令或最终命令,禁止该人将来违反或禁止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发现任何违反联邦或州证券法的行为,但未经制裁或和解而被驳回的事项除外。除我们在下面的“关联方交易”中的讨论中所述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与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关联公司或联营公司的任何交易,这些交易根据SEC的规则和规定需要披露。
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我们打算采用适用于我们所有董事,执行官和员工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守则。
101
董事和高管薪酬
我们目前没有薪酬委员会批准我们的薪资和福利政策。我们的董事会根据我们的财务和经营业绩以及前景,以及高级职员对我们成功的贡献,确定了支付给高级职员的薪酬。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每年将根据一系列绩效标准来衡量每位指定的高级职员。这些标准将根据某些客观参数制定,如工作特点、所需的专业精神、管理技能、人际交往技能、相关经验、个人业绩和公司整体业绩。
我们的董事会尚未采用或建立正式的政策或程序来确定支付给我们执行官的薪酬金额。董事会将根据管理层的意见,对关键员工的适当薪酬进行独立评估。董事会对高管薪酬计划、政策和计划进行监督。
汇总补偿表
下表提供了有关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每位指定的执行官提供的服务所授予,赚取或支付给他们的总薪酬的摘要信息。
| 姓名和主要职位 | 财政 年份 |
薪金 ($) |
奖金 ($) |
分享奖励 ($) |
所有其他补偿 ($) |
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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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uhujie Sun | 2020 | $ | 16,870 | — | — | — | $ | 16,870 | |||||||||||||||
| 首席执行官 | 2019 | $ | 14,560 | — | — | — | $ | 14,560 | |||||||||||||||
与指定执行官的协议
我们与高级职员的雇佣协议通常规定了特定的雇佣期限,并支付了年薪,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带薪休假和家庭假时间。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协议。如果我们公司违反或终止协议,我们可能有义务向员工支付两倍于普通法定利率的工资。如果员工违约或终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员工可能会被要求赔偿我们的损失。VIE实体华睿中国已与我们的执行官签订了以下雇佣协议:
Huhujie Sun
2020年12月7日,华锐中国与我们的首席执行官Huhujie Sun先生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雇佣协议,我们同意雇用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为期5年,直到2025年12月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孙先生有权获得每年120,000元人民币(约合17,620美元)的赔偿金,按月支付。本协议的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孙先生同意在雇佣协议到期期间和到期后严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公司或其他实体披露任何机密信息。
Jiandong Ju
2021年3月23日,我们与首席财务官Jiandong Ju签订了协议。根据协议,我们同意聘用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为期一年。孙先生有权获得每年12万元人民币(约合17620美元)的赔偿。
102
与董事的协议
Hongwen Zhang
2020年12月7日,华锐中国与我们的董事Hongwen Zhang先生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雇佣协议,我们同意雇用我们的董事,为期5年,直到2025年12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张先生有权获得每年120,000元人民币(约合17,620美元)的赔偿金,按月支付。本协议的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张先生同意在雇佣协议到期期间和到期后严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公司或其他实体披露任何机密信息。
张金龙
2020年12月7日,华锐中国与Zhonglong Zhang先生签订了雇佣协议。根据雇佣协议,我们同意雇用张先生5年,直到2025年12月7日。张先生将不会获得作为公司董事的补偿。本协议的终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张先生同意在雇佣协议到期期间和到期后严格保密,未经书面同意,不得使用或向任何人,公司或其他实体披露任何机密信息。
董事薪酬-2020和2019财年
在2020和2019财年,除Hongwen Zhang先生分别获得约32,200美元和14,800美元外,没有董事会成员以董事身份获得报酬。
董事薪酬——非雇员董事
从历史上看,我们没有向非雇员董事支付薪酬。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计划向董事提名人Yiru Melody Shi和William J. Caragol每人支付30,000美元的现金和额外的30,000美元的股票,我们的独立董事提名人Jin Ma和Dongchan Pu每人支付20,000美元的年薪。我们已与每位独立董事提名人签订了董事聘书。我们还将补偿所有董事因以这种身份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任何自付费用。此外,我们可能会提供股票,期权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为我们的证券的激励性赠款。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我们没有向任何非雇员董事支付薪酬,也没有任何非雇员董事。
103
关联方交易
与可变利益实体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请参阅“业务——合同安排”。
其他关联方交易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会不时与关联方进行交易并达成安排。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申请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主要关联方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 Sun Huhujie先生 | 首席执行官(“CEO”);公司董事长 | |
| 江阴市协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阴协合”)。 | 由首席执行官的父母拥有 | |
| 江阴市三灵铜业有限公司(“江阴三灵”) | 由公司的一位股东拥有 | |
| 江阴协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协丰”) | 首席执行官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是其股东,但在2019年12月31日不再是关联方 | |
| 江苏凯德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德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席执行官的父亲是法定代表人。于2021年3月29日辞职 |
公司记录与各种关联方的交易。截至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9月30日的关联方余额以及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9个月期间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的交易如下:
关联方余额
截至2021年9月30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过程产生的余额如下:
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方
9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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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凯德灵 | $ | - | $ | 793,777 | $ | - | ||||||
| 合计 | $ | - | $ | 793,777 | $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公司向江苏凯德灵出售了铝配件和连接件,导致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应收账款总额为793,777美元。江苏凯德灵是关联方,因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的父亲曾是江苏凯德灵的法定代表人。他于2021年3月29日辞职。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之后,江苏凯德灵已偿还了全部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9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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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三陵 | $ | - | $ | 1,718,716 | $ | - | ||||||
| 合计 | $ | - | $ | 1,718,716 | $ | -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为了满足交货期限,但由于新冠病毒导致的运输中断,无法保证有足够的原材料,江阴三灵向公司提出请求,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从公司存货中借入铜作为应急准备金。截至2021年4月20日,由于原材料供应链的改善,江阴三灵将所有这些库存退还给了公司。
104
应付账款关联方
9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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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三陵 | $ | 26,187 | $ | 36,590 | $ | 46,582 | ||||||
| 合计 | $ | 26,187 | $ | 36,590 | $ | 46,582 | ||||||
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9个月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公司从江阴三灵租用了办公楼和生产工厂。江阴市三灵是本公司的一名股东拥有的一家关联方。
预付款给供应商-关联方
9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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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阴协合 | $ | 948,899 |
$ | 227,450 | $ | 532 | ||||||
| 合计 | $ | 948,899 |
$ | 227,450 | $ | 532 | ||||||
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9个月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公司向江阴协和支付了购买某些原材料的款项。购买保证金是根据购买协议支付的,江阴协和是关联方,因为它由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的父母拥有。该公司还从建银协和租赁了制造设施。
应付关联方
9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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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un Huhujie先生 | $ | 43,925 | $ | 43,375 | $ | - | ||||||
| 合计 | $ | 43,925 | $ | 43,375 | $ | - | ||||||
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Sun Huhujie先生向公司提供预付款,以支持其营运资金需求。余额是无抵押、无息的,应要求支付。
105
关联方销售和采购交易
向关联方采购
| 截至去年9个月 9月30日,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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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 | 2021 | 2020 | 2019 | |||||||||||
| 江阴协合 | 原材料 | $ | 86,474 | $ | 755,302 | $ | 273,467 | |||||||
| 江阴协合 | 生产厂房租金 | 25,477 |
31,825 | 31,807 | ||||||||||
| 江阴协合 | 办公楼租金 | 4,290 |
5,359 | 5,356 | ||||||||||
| 江阴协合 | 公用事业费 | - | 174 | 61 | ||||||||||
| 江阴三陵 | 原材料 | 4,264 |
- | - | ||||||||||
| 江阴三陵 | 生产厂房租金 | 5,566 |
6,952 | 7,296 | ||||||||||
| $ | 126,071 |
$ | 799,612 | $ | 317,987 | |||||||||
对关联方的销售
| 截至去年9个月 9月30日,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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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 | 2021 | 2020 | 2019 | |||||||||||
| 江苏凯德灵 | 铝制配件和连接件 | $ | - | $ | 656,237 | $ | - | |||||||
| $ | - | $ | 656,237 | $ | - | |||||||||
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董事还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个人担保。
与关联方的租赁安排
该公司与其关联方江阴协和和和江阴三灵签署了几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其运营所需的办公室和制造设施。
2015年1月1日,本公司与江阴协和订立经营租赁协议,租赁一栋办公楼和一栋2,567.25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年租金为40,519美元(合人民币279,830元)。租期为五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与江阴协和续签了租赁协议,年租金为40,519美元(人民币279,830元),新租赁期于2029年12月31日结束。
2015年12月21日,公司与江阴三灵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504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年租金为7,299美元(合人民币50,400元)。租期为五年,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延长了与江阴三灵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7,299美元(人民币50,400元),新的租赁期于2029年12月31日结束。
有关公司关联方交易的更多信息,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7。
106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的规定,与我们的普通股的实益拥有权有关的信息,并进行了调整以反映普通股的出售。在本次发行中
| ● | 实益拥有我们普通股的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 我们所知的每个人都实益拥有我们普通股的5%以上。 |
实益拥有权包括对证券的投票权或投资权。除非如下所示, 并遵守适用的共同财产法, 表中所列人员对显示为其实益拥有的所有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本次发行前每个上市人的实益拥有权的百分比基于(i)6,240,000股在紧接本招股说明书生效之前的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及普通股标的期权, 每个此类人士持有的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可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60天内行使或可转换。本次发行后每个上市人的实益拥有权的百分比包括(i)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和普通股基础期权, 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60天内,每个人持有的可行使或可转换的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 但不包括在行使超额配售权时可发行的任何股票,
截至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有15位在册股东,其中没有一位位于美国。
| 受益所有人名称 | 数量 受益方 所有权 |
预发行 百分比 所有权 |
上市后 百分比 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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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董事提名和任命的执行官: | ||||||||||||
| Huhujie Sun | 2,747,418 | 44.03 | % | 31.80 | % | |||||||
| Jiandong Ju | 193,548 | 3.10 | % | 2.24 | % | |||||||
| Hongwen Zhang | 19,356 | * | % | * | % | |||||||
| 张金龙 | 713,322 | 11.43 | % | 8.26 | % | |||||||
| Jin Ma(1) | 0 | 0 | 0 | |||||||||
| Dongchan Pu(1) | 0 | 0 | 0 | |||||||||
| 0 | 0 | 0 | ||||||||||
| 0 | 0 | 0 | ||||||||||
| 所有董事、董事提名人和执行官(共8人) | 3,673,644 | 58.87 | % | 42.52 | % | |||||||
| 5%或以上股东: | ||||||||||||
| 江阴市中立投资中心(2) | 1,065,486 | 17.08 | % | 12.33 | % | |||||||
| * | 不到1% |
| (1) | 该个人是董事提名人,并同意在公司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时担任董事。 |
| (2) | Jianfei Zhou对江阴中立投资中心持有的股份拥有唯一的表决权和处置权。 |
107
股本说明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月27日,公司股东批准:i)将普通股的票面价值从1.00美元降低至0.0083美元(“票面价值变更”);ii)对1股股票进行120拆分,即每一名授权人,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被交换为120股新普通股(“股票分割”);iii)在分割后立即将法定股份从6,000,000股增加到100,000,000股(“股票增加”)。股份增加,连同票面价值变化和股票分割,被称为“资本重组”。截至2021年1月27日,资本重组已完成并生效。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所有股票信息均已针对资本重组进行了追溯调整,就好像此类面值变化,股票分割和股票增加发生在第一个报告期的第一天一样。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授权发行1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83美元的普通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共有6,240,000股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我们的章程和组织章程大纲(经修订)均未规定董事在法定人数不足的情况下有权投票表决对自己的补偿。所有有关董事薪酬的决定将由薪酬委员会在其成立时提出建议,并由整个董事会批准,这两个委员会仅在有法定人数的成员出席时才采取行动。
以下是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重要规定的摘要,这些规定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生效,并与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有关,只要它们与我们普通股的重要条款有关。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的形式已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本招股说明书是该声明的一部分。为了方便潜在投资者,我们提供了以下BVI法律的描述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并与特拉华州法律的类似功能进行了比较。
普通股
一般情况
普通股
我们所有已发行的普通股均已缴足股款,且不可评估。代表普通股的证书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的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投票其普通股。
此次发行完成后,将有8,640,000股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
收到证书的任何股东应赔偿公司及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使其免于因任何人因持有证书而进行的任何不当或欺诈性使用或陈述而可能招致的任何损失或责任。如股份证明书已损坏或遗失,可在出示已损坏的证明书后,或在证明其已遗失并附有董事决议所规定的弥偿的令人满意的证明后,将该证明书续期。
分布
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获得我们的董事会根据经修订的《BVI商业公司法》宣布的股息。
投票权
股东要求或允许采取的任何行动必须在有权对该行动进行表决的股东的年度会议或特别会议上进行,并可以通过书面决议进行。在每次股东大会上,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或在股东为公司的情况下,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的每位股东将对该股东持有的每股普通股拥有一票表决权。
选举董事
特拉华州法律仅在公司注册证书中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才允许对董事的选举进行累积投票。但是,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并未明确禁止或限制为选举我们的董事创造累积投票权。累积投票的概念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不被接受为一种常见做法,我们在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也没有规定允许累积投票选举董事。
会议
我们必须提供所有股东大会的书面通知, 说明时间, 地点和, 在股东特别大会的情况下, 其目的或目的, 在建议的会议日期前至少7天,将其姓名在通知日期出现在会员名册中并有权在会议上投票的人。应持有至少30%流通在外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书面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应召开特别会议。另外,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自行召开股东特别会议。违反发出通知要求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如果在会议审议的所有事项上拥有至少90%的总表决权的股东放弃了会议通知,并且, 为此目的, “股东出席会议将构成对该股东所持全部股份的弃权。,
108
我们的管理委托给我们的董事会,董事会将通过董事会决议做出公司决策。我们的董事可以在董事认为必要或可取的时间,方式和地点在BVI内部或外部自由开会。召开董事会议必须提前3天通知。在任何一次董事会议上,如果有半数的董事出席,就会达到法定人数,除非只有两名董事,在这种情况下,法定人数是两名。如果达不到法定人数,会议将解散。如果出席会议达到法定人数,则需要有半数出席会议的董事的投票才能通过一项董事决议。
我们仅有三分之一的流通股可能足以召开股东大会。尽管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要求至少三分之一的流通股股东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如果我们在首次会议日未能达到法定人数, 我们可以把会议改到下一个工作日或更晚, 在第二次会议上,我们三分之一或更多的流通股的持有人将构成法定人数。如前所述, 在为任何股东大会设定的初始日期, 如果有股东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出席,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已发行普通股,有权对将在会议上审议的决议进行表决,则将达到法定人数。法定人数可以包括一名股东或一名代理人,然后该人可以通过一项股东决议,并且由该人签署的证书(如果该人是代理人)加上一份委托书副本,将构成有效的股东决议。如果在指定的会议时间起两小时内没有达到法定人数, 会议, 如果是在股东的要求下召开的, 应予解散;在任何其他情况下,应将其延期至会议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的司法管辖区的下一个工作日,或董事决定的其他时间和地点, 和如果在休会后的会议上,自指定的时间起一小时内有人出席对于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的会议,不少于该等股份或每一类别或系列股份的三分之一的投票权,有权就该等会议将予考虑的事项进行表决, 出席会议的人应构成法定人数,但在其他情况下,会议应予解散。除非在开始营业时达到法定人数,否则不得在任何股东大会上进行交易。如果在场, “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将主持任何股东大会。,
就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而言,作为股东的公司,如果由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代表,应被视为亲自出席。该正式授权的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行使与该公司作为我们的个人股东所能行使的相同的权力。
保护少数股东
我们通常希望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院遵循英国的判例法先例,该判例允许少数股东以我们的名义提起代表诉讼或派生诉讼,以质疑(1)越权或非法的行为,(2)构成控制我们的各方对少数股东的欺诈行为;(3)被投诉的行为构成对股东个人权利的侵犯,例如投票权和优先购买权,以及(4)在通过需要股东特别多数或特别多数的决议时存在违规行为。
优先购买权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没有适用于我们发行新普通股的优先购买权。
普通股转让
在遵守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以及适用的证券法的限制的前提下,我们的任何股东都可以通过由转让人签署的书面转让文书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该转让书中包含受让人的姓名和地址。我们的董事会可以通过决议决定拒绝或延迟任何普通股的转让登记。如果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拒绝或延迟任何转让,则应在决议中详细说明拒绝的原因。我们的董事不得解决,拒绝或延迟普通股的转让,除非:(a)转让股份的人未能支付与任何这些股份有关的任何应付款项;或(b)这种拒绝或延迟被认为是必要的或根据我们的法律顾问的意见或建议,以避免违反或确保遵守任何适用的公司,证券和其他法律法规。
109
清算
如果我们被清盘,而可供股东分配的资产足以偿还紧接清盘前因发行股份而支付给我们的所有款项, 超出部分应按紧接清盘前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缴款比例,在该等股东之间按比例分配, 分别是。如果我们被清盘,而可供在股东之间分配的资产本身不足以偿还因发行股票而支付给我们的全部款项, 这些资产应进行分配, 尽最大可能, 损失应由股东按其所持股份在紧接清盘前已支付的金额的比例承担, 分别是。如果我们破产了, 我们指定的清算人可以,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 在我们的股东之间以实物或种类划分我们资产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无论它们是否由同类财产组成),并可以, 为了这个目的, “在任何要分割的财产上设定清算人认为公平的价值,并可以决定如何在股东或不同类别的股东之间进行这种分割。,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的股份的投票权没有任何限制。此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没有规定所有权门槛,超过该门槛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
增发普通股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授权董事会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不时从授权但未发行的股票中发行额外的普通股。
获豁免公司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法》对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作了区分。任何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但主要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获豁免公司的规定与一般公司的规定大致相同,但以下所列的豁免及特权除外:
| ● | 获豁免公司无须向公司注册处提交股东周年申报表; |
| ● | 获豁免的公司成员登记册不接受检查; |
| ● | 获豁免的公司无须举行股东周年大会;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发行无面值、可转让或无记名的股份;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取得一项承诺,而无须征收任何未来税项(该等承诺最初通常为期20年); |
| ● | 获豁免的公司可在另一司法管辖区以延续方式注册,并可在英属处女群岛注销注册; |
| ● | 获豁免公司可注册为有限期间公司;及 |
| ● | 获豁免公司可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个股东的责任以该股东在公司股票上未支付的金额为限。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我们目前打算遵守纳斯达克市场规则,以代替母国惯例。
110
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的股份的投票权没有任何限制。此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没有规定所有权门槛,超过该门槛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
增发普通股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授权董事会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不时从授权但未发行的股票中发行额外的普通股。
公司法的不同之处
《BVI商业公司法》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影响到像我们这样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和我们的股东,这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不同。下文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公司可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第170条进行合并或合并。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分公司合并为一个成分公司,合并是指将两个或多个成分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为了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书面的合并或合并计划,该计划必须得到股东决议的授权。
虽然董事可以对合并或合并计划进行投票,即使他在该计划中有经济利益,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在知悉他对公司已进行或将进行的交易有利害关系后,必须立即向公司所有其他董事披露该利害关系。
本公司与董事有利害关系的交易(包括合并或合并)可被我们撤销,除非(a)在交易之前向董事会披露了董事的利害关系,或(b)交易是(i)董事之间的交易以及交易是在公司的正常业务过程中并按照通常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的。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如果股东知道该权益的重要事实,并且他们批准或批准该权益,或者公司获得了该交易的公允价值,则本公司进行的交易不可撤销。
如果合并或合并计划中包含任何条款(如果作为对组织章程大纲或章程细则的修订而提出),则无权对合并或合并进行表决的股东仍可获得投票权,将使他们有权作为一个类别或系列对拟议修正案进行投票。在任何情况下,所有股东都必须获得合并或合并计划的副本,无论他们是否有权在批准合并或合并计划的会议上投票。
组成公司的股东不需要接受存续公司或合并公司的股份,但可以接受存续公司或合并公司的债务义务或其他证券、其他资产或其组合。此外,一个类别或系列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可以转换为一种资产,而同一类别或系列的其他股份可以获得不同类型的资产。因此,并非一个类别或系列的所有股票都必须获得相同的对价。
合并或合并计划经董事批准并经股东决议授权后,各公司执行合并或合并条款,并将其提交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官。
111
股东可能不同意强制赎回其股份,安排(如果法院允许),合并(除非该股东在合并之前是幸存公司的股东,并且在合并之后继续持有相同或类似的股份)或合并。适当行使异议权利的股东有权获得与其股份公允价值相等的现金付款。
反对合并或合并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对合并或合并进行表决之前以书面形式反对合并或合并,除非会议通知未发给股东。如果合并或合并获得股东的批准,公司必须在20天内将这一事实通知提出书面异议的各股东。然后,这些股东有20天的时间以BVI Business Companies Act规定的形式向公司提出书面选择,以反对合并或合并,但前提是在合并的情况下,合并方案送达股东之日起20日。
在发出选择异议的通知后,股东不再拥有任何股东权利,但有权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因此,即使他持有异议,合并或合并仍可以在正常过程中进行。
在向异见人士发出选择通知和合并或合并生效之日后七天内,公司必须向每位持异议的股东提出书面要约,以公司确定为股份公允价值的每股指定价格购买其股份。然后,公司和股东有30天的时间就价格达成协议。如果公司和股东在30日内未能就价格达成一致,则公司和股东应在30日期限届满后的20日内各自指定一名评估师,这两名评估师应指定第三名评估师。这三位评估师应在股东批准交易的前一天确定股票在营业时间结束时的公允价值,而不考虑交易导致的价值变化。
股东诉讼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我们的股东可以获得成文法和普通法的补救措施。这些措施概述如下:
有偏见的成员
认为本公司的事务已经、正在或可能以本公司的方式进行,或者本公司的任何一项或多项行为已经或可能具有压迫性的股东,可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第184I条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下令收购他的股份,向他提供赔偿,并要求法院规范公司的未来行为,或公司任何违反BVI商业公司法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的决定被搁置。
导数作用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第184c条规定,一家公司的股东可在法院许可下,以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以纠正对该公司的任何不当行为。
公正和公平的清盘
除了上述的法定补救措施外,股东亦可以法院的命令为公正和公平的理由,要求公司清盘。除特殊情况外,此补救措施仅适用于公司作为准合伙企业运营,且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和信心已破裂的情况。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范围,除非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认为提供赔偿的任何规定违反了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
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对于以下情况的任何人,我们将赔偿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以及所有判决,罚款和和解所支付的以及与法律,行政或调查程序有关的合理费用:
| ● | 由于该人是或曾经是我们的董事,因此是或曾经是任何受到威胁,未决或已完成的诉讼(无论是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的当事方或被威胁成为当事方;要么 |
| ● | 应我们的要求,正在或曾经担任另一法人团体或合伙企业,合资企业,信托或其他企业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正在或正在以任何其他身份行事。 |
112
这些赔偿仅适用于出于我们的最大利益而诚实和真诚行事的人,并且在刑事诉讼的情况下,该人没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其行为是非法的。这种行为标准通常与《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所允许的特拉华州公司相同。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已被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规定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的反收购条款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中的某些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对我们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规定交错董事会和阻止股东以书面同意代替会议采取行动的规定。但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只能行使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不时修订和重述)授予他们的权利和权力,因为他们相信真诚符合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
董事的信托责任
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 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信托责任。这一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以诚信为本, 谨慎行事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也会谨慎行事。在这一职责下, 董事必须告诉自己, 并向股东披露, 对公司来说重要的交易中所有可合理获得的重要信息。忠实义务要求董事以他有理由认为符合公司最大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自己在公司的地位谋取私利。这一义务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要求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优先于董事拥有的任何利益, 高级管理人员或控股股东,一般不由股东共享。总的来说, 董事的行为被认为是在知情的基础上做出的, 真诚地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然而, 这一推定可以被违反信托义务之一的证据所推翻。如果这样的证据是由一位董事提出的, “董事必须证明交易的程序公平性,以及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 我们的董事对公司负有某些法定和受托责任,包括, 其中, 诚实行事的义务, 真诚地, 为适当的目的,并着眼于董事认为符合本公司的最佳利益。我们的董事也是必需的, 在行使董事权力或履行董事职责时, 要行使这种照顾, 一位理性的董事在类似的情况下所应具备的勤奋和技能, 不受限制地考虑到, 公司的性质, 决定的性质和主任的职位以及所承担责任的性质。在行使他们的权力时, 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他们和公司的行为都不违反《BVI商业公司法》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 经不时修订和重述。“股东有权因董事违反我们的职责而要求赔偿损失。,
经书面同意的股东行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来消除股东通过书面同意行事的权利。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规定股东可以书面决议的方式批准公司事项,而无需召开由股东或代表股东签署的会议,该会议足以构成本应有权在股东大会上就该事项投票的必要多数股东;前提是如果非一致同意,则必须通知所有非一致同意的股东。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允许股东以书面同意的方式行事。
股东提案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股东有权将任何提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召开特别会议的任何其他人都可以召开特别会议,但股东可能无法召开特别会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以及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允许我们的股东持有不少于30%的有表决权的流通在外股份的投票权要求召开股东大会。根据法律,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年度大会,但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允许董事召开此类会议。任何股东大会的地点都可以由董事会决定,并且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举行。
113
累积投票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会促进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表决权投给一名董事,这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的允许,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不规定累积投票。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股东得到的保护或权利不会比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少。
罢免董事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拥有机密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只有在获得多数有投票权的已发行股票的批准后才能被罢免。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董事可以通过股东决议或在为罢免董事或包括罢免董事在内的目的而召开的董事会议上通过的董事决议而被免职。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
《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上市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其中, 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该法规的约束, 自“利害关系人”成为利害关系人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其与该利害关系人进行某些业务合并。感兴趣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的有表决权的流通股的个人或团体。这样做的结果是,限制了潜在收购方对目标公司提出两级报价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股东都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该法规不适用, 除其他外, 在该股东成为有利害关系的股东之日前, 董事会批准企业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这鼓励特拉华州上市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就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进行谈判。“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
解散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案,否则解散必须获得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董事会发起解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简单多数的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和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我们可以通过股东决议或董事决议任命自愿清算人。
股份权利的变更
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的多数批准的情况下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根据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如果我们的股份在任何时候被划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无论我们的公司是否处于清算状态,任何类别的股份所附带的权利都只能更改,经不少于该类别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十的持有人以书面同意或在会议上通过决议。
管理文件的修订
根据《特拉华州总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投票权的大多数已发行股票的批准下进行修改。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可以通过股东决议进行修改,在某些例外情况下,可以通过董事决议进行修改。任何修改自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事务登记处登记之日起生效。
列表
我们已申请将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HRDG”。我们不表示此类申请将获得批准,也不表示我们的普通股将在现在或将来的任何时候在该市场上交易。然而,除非我们上市,否则我们不会完成此次发行。
转让代理人和注册商
普通股的转让代理和注册商是Transhare Corporation。转让代理和注册商的地址是2849Executive Dr Ste200,Clearwater,FL33762。
114
有资格未来出售的股票
在此之前, 我们的普通股还没有公开上市, 在我们计划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同时,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本次发行后,将发展或维持一个重要的普通股公开市场。发行后,我们将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普通股, 或者认为可能会发生这样的销售, 可能会对不时流行的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下所述, 由于转售的合同和法律限制,本次发行后,我们目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将仅有有限数量可供出售。尽管如此, 在这些限制失效之后, 未来出售大量我们的普通股, 包括行使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而发行的普通股, 在美国的公开市场上, 或者这种销售的可能性, “这可能会对我们普通股在美国的市场价格以及我们未来筹集股本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在发行结束时,假设承销商没有行使超额配售权,我们将拥有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其中,普通股将由参与本次发行的投资者公开持有,普通股将由我们现有的股东持有,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规定,其中一些股东可能是我们的“关联公司”。根据规则144的定义,发行人的“关联公司”是指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中介机构间接控制或受发行人控制或与发行人共同控制的人。
发行中出售的所有普通股将由我们在美国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自由转让,不受《证券法》的限制或进一步注册。我们的“关联公司”之一购买的普通股不得转售,除非根据有效的注册声明或注册豁免,包括根据下文所述的《证券法》第144条的豁免。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定义,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是“限制性证券”,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行使未行使的期权时可发行的任何普通股将是“限制性证券”。这些限制性证券只有在已注册或符合《证券法》第144条或第701条规定的豁免注册资格的情况下,才能在美国出售。这些规则描述如下。
规则144
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定义,本次发行前我们发行在外的所有普通股均为“限制性证券”,只能在美国公开发行。如果它们受《证券法》规定的有效注册声明的约束,或者根据《证券法》颁布的第144条和第701条规定的注册要求的豁免。
一般而言,根据目前有效的规则144,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90天内开始,在出售前的三个月内,在任何时候都不被视为我们的关联公司的人,并且在六个月以上的时间内实益拥有规则144所指的限制性证券的人,将有权出售无限数量的这些股份,仅取决于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从我们或我们的关联公司收购这些股份之日起至少一年内实益拥有限制性证券的非关联公司将有权自由出售这些股份。
115
被视为我们的关联公司并实益拥有“限制性证券”至少六个月的人,将有权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数量的股票:
| ● | 当时以普通股或其他形式发行的普通股数量的1%,大约等于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的股份;要么 |
| ● | 在以144表格提交有关此类出售的通知之前的四个日历周内,纳斯达克普通股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我们的关联公司或代表我们的关联公司出售股票的人根据规则144进行的销售也要遵守某些销售规定和通知要求的方式,以及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共信息的可用性。
规则701
总的来说,根据目前有效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位员工,根据《交易法》第144条的规定,根据补偿性股票或期权计划或其他与补偿有关的书面协议,从我们这里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顾问或顾问有资格在我们成为报告公司90天后转售此类普通股,但没有遵守规则144中的一些限制,包括持有期限。
法规S
S条例一般规定,在离岸交易中进行的销售不受《证券法》的注册或招股说明书交付要求的约束。
锁定协议
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股东已同意,在有限的例外情况下,不提供,质押,宣布出售的意图,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合同出售,授予任何期权,直接或间接购买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订立全部或部分转让的任何掉期或其他协议的权利或保证,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未经陈述人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拥有我们的普通股或此类其他证券的任何经济后果。请参阅“承销”。
116
适用于美国持有人的材料税后果
我们的普通股
以下阐述了与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大后果。它是针对我们的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的,并基于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生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法律和解释均可能发生变化。本说明不涉及与投资我们的普通股有关的所有可能的税收后果,例如根据州,地方和其他税法产生的税收后果。
以下简要描述仅适用于将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并以美元作为其功能货币的美国持有人(定义见下文)。本简要说明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有效的美国税法和有效的美国财政部法规,或, 在某些情况下, 提议的, 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 以及在该日期或之前可获得的司法和行政解释。上述所有权限都可能发生变化, 该更改可以追溯适用,并可能影响以下所述的税收后果。除非在以下讨论中另有说明, 本节是Ortoli Rosenstadt LLP的意见, 我们的美国律师, 在涉及与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有关的法律结论的范围内, 以及江苏君锦律师事务所,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 在涉及中国税法问题的法律结论的范围内,
如果您是股票的实益拥有人,并且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您将对您适用以下对“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简要说明,
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
根据美国,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组建的公司(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应作为公司征税的其他实体);
不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都要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
(1)受美国境内法院的主要监督,并且在所有重大决定上受一个或多个美国人控制的信托,或者(2)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具有有效的选举被视为美国人的信托。
我们敦促潜在的股票购买者自行纳税。
关于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收的顾问
购买,拥有和处置我们股份的后果。
一般情况下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华睿典奇有限公司是一家香港有限公司,受香港法律约束。江阴市华信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江阴市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受中国法律规限。
英属维尔京群岛税收
根据目前有效的BVI商业法案,非英属维尔京群岛居民的普通股持有人就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免征英属维尔京群岛所得税。所有普通股持有人无需就当年出售或处置此类股份所实现的收益向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纳所得税。英属维尔京群岛不对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或重新注册的公司支付的股息征收预扣税。
英属维尔京群岛不对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注册或重新注册的公司征收资本利得税、赠与税或遗产税。此外,根据《BVI商业公司法》注册或重新注册的公司的股票无需缴纳转让税,印花税或类似费用。
117
美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之间或中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之间目前没有有效的所得税条约或公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事实上的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应按其全球收入的25%缴纳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将“事实上的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业务进行全面和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 制作, 人事, 企业的帐户和财产。2009年4月,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按照组织管理实际标准认定中国境外注册企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被称为第82号通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2月29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废止和废止的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名单的决定》, 2017年11月8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13.第82号文为确定在境外注册的中国控制企业的“事实上的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提供了某些具体标准。尽管本通知仅适用于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企业, 不是那些由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 该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立场,即在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收居民身份时应如何应用“事实管理机构”测试。根据82号文, 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离岸注册企业,由于其“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仅在中国,因此将被视为中国税收居民符合下列条件的:(一)负责日常生产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管理部门的所在地, 企业的经营管理职责主要在中国境内履行;(二)与企业财务事项有关的决策(如借款、 贷款, 融资和财务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事项(如任命, 解雇和工资及工资)是由中国的组织或人员作出的或须经其批准的;企业的主要资产, 会计账簿和记录, 公司印章, 以及董事会和股东决议, 位于或维持在中国;至少50%的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惯常居住在中国,
美国联邦所得税的考虑因素
以下讨论是与将我们的普通股作为“资本资产”(通常是, 根据1986年《美国国内税收法》, 经修订(“守则”)。这一讨论是以现行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为基础的, 这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并且可能会更改, 可能有追溯效力。对于下文所述的任何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尚未寻求美国国税局(“IRS”)的裁决, 而且不能保证美国国税局或法院不会采取相反的立场。本讨论并不涉及美国联邦所得税的所有方面,这些方面可能对特定投资者的个人情况很重要, 包括受特殊税收规则约束的投资者(例如, 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 经纪自营商, 养老金计划, 合作社, 选择了按市值计价方法核算其证券的证券交易商, 伙伴关系及其合作伙伴,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和免税组织(包括私人基金会)), 非美国持有人, 拥有(直接, 间接地, 或建设性的)10%或更多的我们的有投票权的股份, 将持有普通股作为跨行交易的一部分的持有人, 树篱, 转换, 建设性销售, 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其他综合交易, 或拥有美元以外的功能货币的投资者, 所有这些人都可能要遵守与以下概述的规则大不相同的税收规则。另外, 本次讨论不讨论任何非美国, 替代性最低税, 州, 或者当地的税收考虑, 或者对净投资收入征收医疗保险税。敦促每个美国持有人就美国联邦, 州, 本地, 以及与我们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有关的非美国收入和其他税收考虑,
一般情况
就本讨论而言,“美国持有人”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即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i)是美国公民或居民的个人,在美国或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创建或根据美国法律组织的公司(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公司的其他实体),一项遗产,不论其来源为何,其收入均须缴付美国联邦所得税,或信托(a)其管理受到美国法院的主要监督,并且有一个或多个美国人有权控制信托的所有重大决定,或(b)根据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以其他方式选择被视为美国人的人。
118
如果合伙企业(或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被视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是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则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税收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身份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敦促持有我们的普通股的合伙企业以及此类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就投资于我们的R普通股所产生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的考虑因素
一家非美国公司, 比如我们公司, 将是一家“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 如果, 在任何特定的纳税年度, (i)该年度总收入的75%或以上由某些类型的“被动”收入组成,或其资产平均季度价值(根据公允市场价值确定)的50%或以上在该年度内生产或持有用于生产被动收入。为此目的, 现金被归类为被动资产,而公司与积极业务活动相关的未记账无形资产通常可被归类为主动资产。被动收入通常包括, 除其他外, 股息, 利息, 租金, 版税, 以及处置被动资产的收益。我们将被视为拥有一定比例的资产份额,并从我们拥有的任何其他公司获得一定比例的收入份额, 直接或间接, (按价值计算)至少25%的股票,
以下“股息”和“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下的讨论是基于我们将不会成为或成为PFIC(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我们是当前纳税年度或任何后续纳税年度的PFIC,则适用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规则通常在下面的“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中进行讨论。
股息
在遵守以下讨论的PFIC规则的前提下,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对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任何现金分配(包括任何预扣税款的金额),通常将包括在美国持有人的总收入中,作为美国持有人实际或建设性地收到的当天的股息收入。由于我们不打算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我们的收入和利润,因此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任何已支付的分配通常都将报告为“股息”。股息收入的非公司接受者通常应以较低的美国联邦税率(而不是通常适用于普通收入的边际税率)对“合格外国公司”的股息收入征税,前提是满足某些持有期要求。
非美国公司(在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是PFIC的公司除外)通常被视为合格的外国公司(A)如果它有资格享受与美国签订的一项全面税收协定的好处,美国财政部长认为,就本条款而言,该协定是令人满意的,其中包括一项信息交流计划, 或(b)就其在美国已建立的证券市场上易于交易的股票支付的任何股息而言。如果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被视为居民企业, 我们可能有资格享受《美国-中国所得税条约》的利益(美国财政部已确定为此目的是令人满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普通股支付的股息而言,我们将被视为合格的外国公司。建议每位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就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减税率(适用于我们就普通股支付的任何股息)咨询其税务顾问。“普通股获得的股息将不符合公司获得的股息扣除的资格。,
出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股息通常被视为来自外国的收入,通常构成被动类别收入。如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 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的股息缴纳中国预扣税。(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美国持有人可能有资格, 受到一些复杂的限制, 就普通股股息征收的任何外国预扣税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美国持有人如果不选择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的外国预扣税款,可以申请扣除, 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的目的, 就该等预扣款项而言, 但这只适用于一年,在这一年中,这些美国持有者选择这样做,以支付所有可抵扣的外国所得税。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是复杂的。“建议美国持有人在特定情况下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外国税收抵免的可用性。,
119
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处置
在遵守以下讨论的PFIC规则的前提下, 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时确认资本利得或损失,其金额等于处置普通股时实现的金额与美国持有人在此类普通股中调整后的税基之间的差额。如果普通股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任何资本利得或损失都将是长期的,并且出于美国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通常将是美国来源的损益。美国非公司持有人的长期资本收益通常有资格享受较低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抵扣性可能受到限制。如果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并且处置普通股的收益应在中国纳税, 有资格享受美国与中国之间所得税条约规定的利益的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将该收益视为中国的来源收入。建议美国持有人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如果对我们的普通股的处置征收外国税将产生的税收后果, 包括在他们的特殊情况下外国税收抵免的可用性,以及将任何收益视为中国来源的选择,
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如果我们在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都是PFIC,并且除非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如下所述),否则美国持有人通常将受到具有惩罚作用的特殊税收规则的约束,无论我们是否继续是PFIC,在随后的纳税年度中,(i)我们向美国持有人进行的任何超额分配(通常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向美国持有人支付的任何分配,该分配大于前三个纳税年度平均年度分配的125%,或者,如果较短,美国持有人持有普通股的期限),以及出售或其他处置(包括在某些情况下,抵押普通股)实现的任何收益。根据PFIC规则:
此类超额分配和/或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普通股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
分配给当前纳税年度和我们为PFIC的第一个纳税年度或PFIC之前的美国持有人持有期内的任何纳税年度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
分配给每个上一纳税年度(PFIC之前的年度除外)的金额,将按该年度有效的最高税率纳税;并且将对每个上一个纳税年度(PFIC之前的年度除外)应归属的税款征收通常适用于少缴税款的利息费用。
如果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是PFIC,在该纳税年度中,美国持有人持有我们的普通股,而我们的任何非美国子公司也是PFIC,为了适用这些规则,此类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拥有较低级别PFIC一定比例的股份(按价值计算)。建议美国持有人就PFIC规则在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中的应用咨询其税务顾问。
作为上述规则的替代方案, 在PFIC中持有“可交易股票”的美国人可能会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由于我们计划让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上市, 前提是普通股将在纳斯达克定期交易, 如果我们成为或将要成为PFIC,持有普通股的美国持有人将有资格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如果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美国持有人通常会(i)将超出部分作为我们PFIC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普通收入, 如果有的话, 在纳税年度末持有的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该普通股调整后的税基,并将超出部分作为普通损失扣除, 如果有的话, 调整后的普通股税基与纳税年度末持有的此类普通股的公允市场价值之比, 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价选举而计入收入的净额。美国普通股持有人调整后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按市值计价选举产生的任何收入或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了有效的按市值计价的选举, 在我们成为PFIC的每一年中,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时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而损失将被视为普通损失, 但仅限于先前因按市值计价选举而计入收入的净额。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举,该选举将在选举的纳税年度生效“以及随后的所有纳税年度,除非普通股不再在合格的交易所定期交易,或者美国国税局同意撤销选举。,
如果美国持有人对PFIC进行了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而该公司不再是PFIC,则在该公司不是PFIC的任何时期内,美国持有人将无需考虑上述按市值计价的损益。
120
因为对于PFIC可能拥有的任何较低级别的PFIC,都不能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举,就我们的普通股进行按市值计价选举的美国持有人,如果该美国持有人在我们的任何非美国子公司(如果其中任何一家是PFIC)中的间接权益,则可能继续受PFIC一般规则的约束。
我们不打算为美国持有人提供进行合格的选举基金选举所需的信息,如果有的话,这将导致与上述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不同的税收待遇。
如上文“股息”下所述,如果我们在支付股息的纳税年度或上一个纳税年度是PFIC,则我们以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将不符合适用于合格股息收入的减税税率。此外,如果美国持有人在我们为PFIC的任何纳税年度中拥有我们的普通股,则该持有人通常需要提交年度IRS表格8621。建议每个美国持有人咨询其税务顾问,以了解如果我们成为PFIC或成为PFIC对此类持有人可能产生的税收后果,包括进行按市值计价选举的可能性。
信息报告
某些美国股东可能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报告有关“特定外国金融资产”权益的信息,这些资产包括一家非美国公司发行的股票,对于所有指定的外国金融资产的总价值超过50,000美元(或IRS规定的更高的美元金额)的任何一年,除某些例外情况(包括在美国金融机构的托管账户中持有的股份的例外情况)。如果美国持有人被要求向美国国税局提交此类信息,而没有这样做,这些规则也会施加处罚。
此外,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向IRS报告有关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普通股的股息和收益的信息。建议每个美国持有人就其特定情况下适用美国信息报告规则的问题咨询其税务顾问。
121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我们是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是因为与成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相关的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制度,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专业和支持服务的可用性。然而,与美国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为投资者提供的保护也较少。此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以外。此外,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职员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或居民,并且这些人的全部或很大一部分资产位于美国以外。因此,投资者可能很难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提供程序服务,也很难对他们或我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作出的判决。
我们已经任命了Cogency Global Inc.,该公司位于纽约州纽约市10168,122E42nd St18th Floor,作为我们的代理人,接受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在美国针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的程序服务。
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已告知我们,中国法院是否会(1)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针对我们的判决,或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规定对这些人作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或(2)有权审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针对我们或根据美国或其任何州的证券法提出的此类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告知我们,中国民事诉讼法对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作出了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关系,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或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协议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会执行这两个司法管辖区中任何一个的法院作出的判决。
我们得到了Harney Westwood&Riegels的建议, 我们关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的法律顾问, 美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没有一项条约,规定相互承认和执行美国法院在民事和商事方面的判决,以及美国任何普通法院或州法院基于民事责任作出的支付金钱的最终判决, 无论是否仅基于美国联邦证券法, 不太可能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强制执行。Harney Westwood&Riegels还告知我们,在美国联邦或州法院获得的最终和结论性判决,根据该判决,应支付一笔款项作为补偿性损害赔偿(即, 不是指税务机关就政府机关征收的税款或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提出的索赔金额, (或罚款、罚款、多重或惩罚性损害赔偿)可能是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根据普通法义务原则提起的债务诉讼的主题,
122
承保
我们将与Univest Securities,LLC或代表签订承销协议,以充当以下承销商的代表。在遵守承销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以下所述的承销商已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购买我们的普通股数量,减去承销折扣,我们已同意出售给他们,如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述,如下所示:
| 姓名 | 数量 普通股 |
|||
| Univest Securities,LLC | ||||
| 合计 | 2,400,000 | |||
承销商发行股票的前提是他们接受我们的股票,并接受事先出售。承销协议规定,包销商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股票的义务,取决于其律师对某些法律事项的批准以及某些其他条件。承销商有义务接受并支付由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股份,如果任何此类股份被接受。但是,承销商无需购买或支付以下所述的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所涵盖的股票。
我们已授予代表选择权,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45天内可行使,以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承销折扣)购买最多360,000股普通股。在45天的期权期内,期权可以全部或部分行使,也可以不止一次行使。代表行使此选择权的唯一目的是为了覆盖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发行有关的超额配售(如果有的话)。在行使选择权的范围内,在某些条件下,每个承销商都将承担义务,购买与上表中承销商名称旁边列出的数量相同的额外股份的百分比,与上表中所有承销商名称旁边列出的股份总数相同。
承销商将以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向公众发行股票,并以该价格减去不超过每股美元的优惠价格向某些交易商发行股票。发行后,代表可以减少首次公开发行的价格,对经销商的优惠和再补贴。任何此类减少均不会改变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我们将收到的收益金额。正如本文所述,证券由包销商提供,但须由包销商接收和接受,并有权全部或部分拒绝任何订单。承销商已通知我们,他们不打算对其行使酌处权的任何账户确认销售。
折扣和费用
承销折扣等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7%。
下表显示了每股价格和首次公开发行总价格,承销折扣以及扣除费用前的收益。在不行使和完全行使承销商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显示的总金额。
| 合计 | ||||||||||||
| 每股收益 | 无 行使权力 超额分配 选项 |
完整的 行使权力 超额分配 选项 |
||||||||||
|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 | $ | $ | |||||||||
| 我们将支付的承保折扣 | $ | $ | $ | |||||||||
| 扣除费用前,收益归我们所有 | $ | $ | $ | |||||||||
我们还将通过从本文拟进行的发行的净收益中扣除,向代表支付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该费用备抵等于我们从出售股票中获得的总收益的1.0%,包括根据行使代表的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任何股份。
我们已同意向该代表偿还最多150,000美元的自付费用(包括如下所披露的法律费用和其他支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已向该代表支付了50,000美元,作为自付费用的预付款。根据FINRA规则5110(g)(4)(a),如果代表的自付费用未实际发生,则任何预支费用将退还给我们。
我们估计,我们应支付的发行费用总额(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不计费用的备抵)约为750,000美元。
123
代表的认股权证
另外, 我们已同意向代表发行代表认股权证,以购买不超过本次发行普通股总数的8%的普通股, 包括根据行使代表的超额配售权而发行的任何股份。此类认股权证的行使价应等于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115%。代表的认股权证可以现金购买,也可以通过无现金行使, 自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五年内可行使,并将在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五周年时终止。代表的认股权证和相关股票将被FINRA视为补偿, 因此,将遵守FINRA规则5110(e)。根据FINRA规则5110(e)(1), 并且,除非FINRA规则另有允许, 代表的认股权证或我们在行使代表的认股权证时发行的任何股票均不得出售, 转移, 分配, 抵押或质押, 或成为任何对冲的对象, 卖空, 导数, 将导致任何人对此类证券进行有效经济处置的看跌或看跌交易, 自发售开始之日起计180天。代表的认股权证和相关普通股将在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声明中进行登记。我们同意在F-1表格(或F-3表格)上保留有效的注册声明, 如果我们有资格使用这种形式),直到该日期为止即代表认股权证的所有普通股已由该认股权证的持有人公开出售的日期或根据《证券法》第144条或其他类似豁免的日期中的较早者出售代表认股权证所涉及的所有此类普通股,而无需进行登记,
我们将承担注册代表认股权证所涉及的普通股的所有费用和支出,但认股权证持有人产生和应付的任何承销佣金除外。行使代表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的行使价和数量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进行调整,包括在股票股利,特别现金股利或我们的资本重组,重组,合并或合并的情况下。认股权证行使价和/或相关股票也可能因以低于认股权证行使价的价格发行普通股而进行调整。
赔偿
我们已同意向承销商赔偿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以及因违反承销协议中的陈述和保证而产生的责任,或为承销商可能需要就这些责任支付的款项作出贡献。
观察者的权利
自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注册声明生效之日起一年内, 经代表通知本公司, 代表有权派一名代表(每次会议的代表不必是同一人)旁听公司董事会的每次会议;前提是该代表应签署一份符合FD规定的保密协议,该协议应与该代表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有关,并为代表及其律师合理接受;并进一步规定,在书面通知代表后, 公司可将该代表排除在下列情况下的会议之外: 在公司律师的书面意见中, 代理人的出现将破坏律师-委托人特权。本公司同意就每次此类会议向代表发出书面通知,并在不迟于本公司发出此类通知并向其他董事提供此类项目之前,向代表提供会议议程和会议记录, 并偿还代表因出席会议而产生的合理的自付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 食物, 住宿和交通, “此外,公司董事会其他非雇员成员所获得的费用或补偿也不会超过。,
锁定协议
我们已同意,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发行外,不提供,发行,出售,合同出售,抵押,授予任何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选择权,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与我们的普通股基本相似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任何期权或认股权证,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的证券,或代表接收权的证券,我们的普通股或任何此类实质上类似的证券(根据自该锁定协议签署之日起存在的,或在转换或交换已发行的可转换或可交换证券时存在的员工股票期权计划除外),而无需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
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股东已同意,对于他们实益拥有的普通股,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有12个月的禁售期,包括在行使可转换证券和期权时发行的股票,这些证券和期权目前可能尚未发行或可能已发行。这意味着,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未经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或其他约定,这些人不得提供,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这些证券。
代表目前无意放弃或缩短锁定期;然而,锁定协议的条款可由其自行决定放弃。在决定是否放弃锁定协议的条款时,代表可以根据其对证券市场和与我们类似的公司的相对优势的评估,以及对我们的证券的交易模式和需求的评估来做出决定。
124
列表
我们打算申请将我们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股票代码为“HRDG”。我们不表示此类申请将获得批准,也不表示我们的普通股将在现在或将来的任何时候在该市场上交易。然而,除非我们上市,否则我们不会完成此次发行。
电子要约、销售和分销
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可以在网站上提供,也可以通过承销商或销售集团成员(如果有的话)或其关联公司维护的其他在线服务提供,并且承销商可以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承销商可能会同意将一定数量的普通股分配给销售集团成员,以出售给其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根据互联网分配出售的普通股将以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进行分配。除电子形式的招股说明书外,这些网站上的信息或可通过这些网站访问的信息以及这些实体维护的任何其他网站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不属于本公司,也不作为参考纳入本公司,本招股说明书或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未经我们或承销商的批准和/或认可,投资者不应依赖。
与此次发行有关,某些承销商或证券交易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等电子方式分发招股说明书。
被动做市
根据《交易法》第M条第103条的规定,在纳斯达克作为合格做市商的任何承销商都可以在纳斯达克从事被动做市交易,在要约或出售股份开始之前的一段时间内,并在分配完成之前的一段时间内。被动做市商必须遵守适用的数量和价格限制,并且必须被识别为被动做市商。通常,被动做市商必须以不超过此类证券的最高独立出价的价格显示其出价。但是,如果所有独立出价都低于被动做市商的出价,那么当超过某些购买限制时,被动做市商的出价就必须降低。
本次发行的定价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通过我们与代表之间的谈判确定。在这些谈判中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当前的市场状况,我们的财务信息,我们和代表认为与我们可比的其他公司的市场估值,对我们的业务潜力和盈利前景的估计,我们的发展现状和其他相关因素。在本次发行中,我们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不一定与我们公司的资产,运营,账面或其他既定价值标准有任何直接关系。
潜在的利益冲突
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可能会在其日常业务过程中不时与我们进行交易并为我们提供服务,他们可能会因此而收取惯例费用和费用报销。在日常的各种商业活动中,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可以进行或持有多种投资,并为自己的帐户以及客户的帐户和此类投资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本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以及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公司的证券和/或工具。承销商及其关联公司还可以就此类证券或工具提出投资建议和/或发表或发表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以随时持有或向客户推荐他们获得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不出售类似证券
我们已同意不提供,质押,宣布意图出售,出售,合同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合同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合同出售,授予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购买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普通股,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或订立任何掉期或其他协议,以全部或部分转让我们普通股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任何此类交易是否将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或此类其他证券来结算,而无需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自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
销售限制
除了在美国, 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目前还没有采取任何行动, 由我们或允许公开发行普通股的承销商, 或者财产, 流通或分配, 本招股说明书在任何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司法管辖区。本招股说明书所发行的普通股不得发售或出售, 直接或间接, 也不得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发布本招股说明书或与任何此类股份的发售和出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材料或广告, 除非在会导致遵守该司法管辖区的适用规则和规定的情况下。建议持有本招股说明书的人告知自己并遵守与本招股说明书的发行和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并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或邀请购买本招股说明书所提供的任何普通股的要约或邀请,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此类要约或邀请是非法的。,
除在美国发行普通股外,在适用的外国法律的约束下,承销商还可以在某些国家发行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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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如果您购买了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普通股,除了在本招股说明书封面上列出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外,您还可能需要根据购买国的法律和惯例支付印花税和其他费用。
稳定价格、空头头寸和惩罚性投标
在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普通股分配完成之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可能会限制承销商投标和购买我们的普通股的能力。作为这些规则的例外,承销商可以从事根据《交易法》第M条进行的旨在稳定,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我们普通股价格的交易。承销商可以根据M条例从事超额配售,辛迪加覆盖交易,稳定交易和罚款投标。
| ● | 稳定交易包括管理承销商的出价或购买,目的是在本次发行过程中防止或减缓我们证券的市场价格下跌。 | |
| ● | 当管理承销商代表承销团出售我们的股票多于他们从我们这里购买的股票时,卖空和超额配售就会发生。为了弥补由此产生的空头头寸,管理承销商可以行使上述超额配售选择权和/或可以从事辛迪加覆盖交易。任何涉及交易的辛迪加的规模没有合同限制。承销商将提供与任何此类卖空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根据联邦证券法,承销商卖空股票的购买者有权获得与注册声明涵盖的任何其他单位的购买者相同的补救措施。 | |
| ● | 涵盖交易的辛迪加是指管理承销商代表承销商在公开市场上投标或购买我们的证券,以减少管理承销商代表承销商产生的空头头寸。 | |
| ● | 惩罚性投标是一种安排,允许管理包销商收回出售特许权,如果最初由包销商出售的普通股后来被管理包销商购回,因此该包销商没有有效地向公众出售,则本应由包销商获得的出售特许权。 |
稳定化,涵盖交易的辛迪加和罚款投标可能具有提高或维持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或防止或延迟我们普通股市场价格下跌的作用。结果,我们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
对于上述交易可能对我们的普通股价格产生的影响,我们和承销商均不作任何陈述或预测。这些交易可能发生在纳斯达克或任何交易市场上。如果这些交易中的任何一项已经开始,则可以随时中止,而不另行通知。
致香港潜在投资者的通告
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未经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核。建议你方谨慎对待这一报盘。如果您对本说明书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 你应该获得独立的专业意见。请注意:(i)本公司的股份不得在香港发售或出售, 借本招股章程或《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附表1第I部所指的“专业投资者”以外的任何文件, (香港法例)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 或在其他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规定)条例》(第32章)所指的“招股章程”的情况下, 或并不构成就本公司或证券及期货条例而言向公众作出的要约或邀请, 及不得刊登广告, 与本公司股份有关的邀请或文件可予发出,或可由任何人为发行目的而管有(在每种情况下,不论在香港或其他地方), 这是针对, 或其内容可能被访问或阅读, 香港公众(除(如果根据香港证券法允许这样做的话),但与仅出售给或打算出售给香港以外的人或仅出售给《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制定的任何规则所指的“专业投资者”的股份有关的股份除外,
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除非根据适用的法律,本招股说明书不得在中国流通或分发,也不得发售或出售股份,也不会向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中国居民提供或出售股份以供重新发售或转售,中国的规章制度。仅就本款而言,中国不包括台湾以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致中华民国台湾潜在投资者的通知
普通股尚未在中华民国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也不会在该委员会登记,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在台湾通过公开发行或以任何方式构成证券含义内的要约而发行或出售以及《台湾交易法》或需要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或批准的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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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
下面列出的是我们预计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总费用的分项,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不计费用的费用备抵。除了SEC注册费、FINRA申请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用外,所有金额都是估算值。
| 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费 | $ | 1,700 | ||
| 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市费用 | 50,000 | |||
| FINRA申请费 | 2,750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300,000 | |||
| 会计费用和开支 | 220,000 | |||
| 转让代理人和注册商费用 | 5,000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5,000 | |||
| 杂项支出 | 15,550 | |||
| 支出共计 | $ | 600,000 |
这些费用将由我们承担。承销折扣和不负责任的费用备抵将由我们承担的比例的普通股出售的本次发行。
127
法律事项
Harney Westwood&Riegels将代我们处理特此提供的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有关的某些法律事项。Ortoli Rosenstadt LLP在美国证券法事务方面担任我们公司的法律顾问。有关中国法律的若干法律事宜将由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代为处理。Ortoli Rosenstadt LLP在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能依赖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Hunter Taubman Fischer&Li LLC担任代表本次发行的美国证券顾问。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顾问目前的地址是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3501The Center。Ortoli Rosenstadt LLP的当前地址是366Madison Avenue,3rd Floor,New York,NY10017。Hunter Taubman Fischer&Li LLC的当前地址是纽约第三大道800号2800室,纽约州10022。
专家
根据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Prager Metis CPAS LLC的报告,本招股说明书及注册声明中所述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包含在内,他们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权威。Prager Metis CPAS LLC的当前地址是401Hackensack Avenue,4th Floor,Hackensack,NJ07601。
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根据《证券法》,我们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有关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对注册声明的修订和展示)。这份招股说明书, 这构成了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不包含注册声明或随其提交的证物中列出的所有信息。有关我们和特此提供的普通股的更多信息, 请参阅注册声明和随其提交的证物。本说明书中包含的关于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而提交的任何合同或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的声明不一定是完整的, 在每一种情况下,我们都会向您推荐作为注册声明的附件提交的此类合同或其他文件的副本。然而, 招股说明书中的声明包含了此类合同的实质性条款, 协议和其他文件。我们目前不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在我们的首次公开发行结束后, 根据《交易法》,我们将被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 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由于我们是一家外国私人发行机构, 我们不受《交易法》的某些报告要求的约束, 规定向股东提供委托书及其内容的规则, 以及第16节为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持有我们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供的短期利润报告。另外, 根据《交易法》,我们将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可以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维护的公共资料室免费检查注册声明的副本以及随其提交的证物, 位于F街100号, NE, 华盛顿, DC20549, 注册声明书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副本,可向该办事处索取。请致电1-800-SEC-0330致电SEC,以获取有关公共资料室的更多信息。SEC还维护着一个包含报告的网站, 以电子方式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有关注册人的信息声明和其他信息。该网站的地址是www.sec.gov.,
我们有一个网站,网址是:http://www.jyhrtech.com。本网站上包含的信息或可通过本网站访问的信息不是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也不应通过引用纳入本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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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合并财务报表 | |
|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 F-2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 F-3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 | F-4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F-5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 | F-6战斗机战斗机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F-7-F-35战斗机 |
F-1战斗机战斗机
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致股东和董事会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相关的综合收益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两年期间每年的股东权益和现金流量的变化,以及相关附注(统称为财务报表)。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两年中的每一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
意见基础
这些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交易委员会的适用规则和规定,我们必须对公司保持独立以及PCAOB。
我们根据PCAOB的标准进行了审核。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并进行审计,以便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因错误或欺诈造成的重大错报获得合理保证。公司不需要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也不需要我们进行审计。作为审计的一部分,我们必须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目的不是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样的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程序,以评估由于错误或欺诈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并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依据。
/s/Prager Metis CPAS,LLC
自2020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新泽西州哈肯萨克
2021年5月18日
F-2战斗机战斗机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战斗机战斗机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战斗机战斗机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美元)
附加 |
累计 其他 |
|||||||||||||||||||||||||||||||
| 普通股 | 付费 | 订阅 | 法定 | 保留 | 全面 | |||||||||||||||||||||||||||
| 股票* | 金额* | 在首都 | 应收款项 | 储备 | 收益 | 收入(亏损) | 合计 | |||||||||||||||||||||||||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余额 | 6,000,000 | $ | 50,000 | $ | 5,347,598 | (50,000 | ) | $ | 280,119 | 2,521,072 | (376,630 | ) | 7,772,159 | |||||||||||||||||||
| 本年度净收入 | - | - | - | - | - | 1,646,745 | - | 1,646,745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164,675 | (164,674 | ) | - | - | |||||||||||||||||||||||
| 向股东派发股息 | - | (3,899,853 | ) | - | (3,899,853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109,040 | ) | (109,040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6,000,000 | 50,000 | 5,347,598 | (50,000 | ) | 444,794 | $ | 103,289 | $ | (485,670 | ) | $ | 5,410,011 | |||||||||||||||||||
| 本年度净收入 | - | - | - | - | - | 1,209,411 | - | 1,209,411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120,941 | (120,941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432,440 | 432,440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6,000,000 | $ | 50,000 | $ | 5,347,598 | (50,000 | ) | $ | 565,735 | $ | 1,191,759 | $ | (53,230 | ) | $ | 7,051,862 | ||||||||||||||||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战斗机战斗机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1,209,411 | $ | 1,646,745 |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290,065 | 285,342 | ||||||
| 库存降价 | 22,361 | 101,375 | ||||||
| 递延税项拨备 | 11,861 | 3,420 | ||||||
| 营业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应收账款 | (610,765 | ) | 2,319,735 | |||||
| 应收账款关联方 | (750,180 | ) | - | |||||
| 应收票据 | 199,216 | (89,509 | ) | |||||
| 存货 | 1,457,545 | (532,551 |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624,319 | ) | -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净额 | (35,968 | ) | 4,161 | |||||
| 预支给供应商 | (112,907 | ) | 308,238 | |||||
| 预付款给与供应商相关的一方 | (214,422 | ) | (536 | ) | ||||
| 应付账款 | 138,448 | (120,703 | ) | |||||
| 应付账款-关联方 | (12,390 | ) | (1,694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 350,568 | (70,152 | ) | |||||
| 客户预付款 | (168,143 | ) | (493,204 | ) | ||||
| 应交税费 | (5,888 | ) | 113,481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144,493 | 3,474,14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增建 | (129,134 | ) | (52,877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129,134 | ) | (52,877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短期银行贷款收益 | 2,447,785 | 1,302,811 | ||||||
| 偿还短期银行贷款 | (2,027,751 | ) | (788,345 | ) | ||||
| 应付银行承兑票据,已偿还净额 | 144,839 | (68,759 | ) | |||||
| 应付关联方 | 40,992 | - | ||||||
| 向股东派发股息 | - | (3,899,853 | ) | |||||
| 与IPO相关的直接成本 | (473,735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132,130 | (3,454,146 | ) | |||||
|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9,582 | (30,786 | ) | |||||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157,071 | (63,661 | ) | |||||
| 年初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15,133 | 78,794 | ||||||
| 年末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 | 172,204 | $ | 15,133 | ||||
| 补充现金流量披露: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196,546 | $ | 370,003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213,879 | $ | 263,478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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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注1——组织和业务描述
商业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华锐”或“本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本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和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实体VIE(“VI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专门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精加工铜配件和定制铜母线。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了以下每个实体的活动
| 子公司 | 成立日期 | 成立为法团的地点 | 直接/间接百分比 所有权 |
主要活动 | |||||
|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华锐”) | 2019年8月26日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家长
|
投资控股 | |||||
| Huuriu Dianqi Hongkong Limited(“Huuriu HK”) | 2019年9月10日 | 香港 | 由华锐持有100%股权 | 投资控股 | |||||
| 江阴市华跃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HYC”或“WFOE”) | 2019年12月1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00%由Huurie HK持有 |
投资控股 | |||||
| 江阴市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锐中国”) | 2014年12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VIE | 生产定制的铜母线和其他与阴极铜有关的导体 |
如下所述,公司通过一系列交易(“重组”)(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重组),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和VIE的最终母公司。
重组
法律结构的重组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重组涉及(i)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Huuriu HK,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于12月1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Huuriu HK的全资子公司HYC,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2019年和2020年1月20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HYC与华睿中国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下文披露了VIE协议的说明,根据这些协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被设立为VIE-华睿中国的主要受益人。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注册成立。华睿中国主要在中国从事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铜母线和其他阴极铜相关导体。
在重组前后,同一批股东拥有华锐中国98.125%的股权及华锐中国83.9 355%的股权,因此,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华锐中国由大致相同的一批股东控制。由于高度的共同所有权,而且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权利益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重组被视为对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收购。此次重组被认为是一次非实质性的合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基础没有提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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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组织和业务说明(续)
以下是各种VIE协议的摘要: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VIE的股东与WFOE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VIE的所有股东共同拥有,将VIE的所有股权质押给WFOE,作为抵押,以确保VIE在独家咨询服务和运营协议下的义务。未经WFOE事先批准,这些股东不得转让或转让或转让已抵押的股权,也不得产生或允许任何可能危及WFOE利益的产权负担。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WFOE作为质权人将有权享有某些权利和权利,包括通过评估或拍卖或出售VIE的全部或部分质押股权的收益获得付款的优先权。该协议将在这些股东根据股权期权协议转让其所有质押股权之日终止。
投票权代理和财务支持协议
根据VIE和WFOE的股东之间签署的投票权代理协议,VIE的股东给了WFOE一份不可撤销的委托书,代表他们处理与VIE有关的所有事项,并行使他们作为VIE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行使投票权,并转让其在VIE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考虑到这些被授予的权利,WFOE同意向VIE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无论VIE是否产生损失,并同意在VIE无法这样做的情况下不要求偿还。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止。
咨询和服务协议
根据WFOE与VIE之间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WFOE被聘为VIE管理咨询服务的独家提供商。对于此类服务,VIE同意向WFOE支付根据其所有净收入确定的服务费,或WFOE有义务吸收VIE的所有损失。《技术咨询与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止。只有当WFOE在协议到期前书面同意延长协议时,该协议才能延长,而VIE则可以无保留地延长协议。
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WFOE与VIE签订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WFOE提供独家技术支持,业务支持和相关咨询服务,以换取基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VIE 净收入的100%的费用。业务合作协议仍然有效,除非外商独资企业对VIE实施了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尽管如此,WFOE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书面通知VIE终止本协议。
股权期权协议
根据VIE和WFOE的每个股东之间签订的独家认购期权协议,股东共同和分别授予WFOE购买其在VIE中的股权的期权。购买价格应为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如果购买价格高于VIE的注册资本,VIE的这些股东必须立即将超过注册资本的任何金额退还给WFOE或其指定的WFOE。在收购VIE的所有股权之前,WFOE可以随时行使该期权,并可以将该期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协议将在VIE的所有股东权益已转让给WFOE或其指定人之日终止。
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为公司提供了对VIE的有效控制,而股权质押协议确保了VIE股东在相关协议下的义务。由于公司通过WFOE拥有(i)指导VIE活动的权力,这些活动对实体的经济绩效影响最大,并且有权从VIE获得几乎所有的利益,因此公司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公司已将VIE的财务经营成果,资产和负债合并到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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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组织和业务说明(续)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及其中国法律顾问认为,与其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具有法律上的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该公司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以:
| ● | 吊销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的业务和经营许可证; |
| ● | 终止或限制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与VIE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的运营; |
| ● | 通过签订合同安排,限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扩展; |
| ● | 施加罚款或其他要求,而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可能无法遵守这些要求; |
| ● | 要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重组相关的股权结构或业务;要么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使用公开发行的收益为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施加任何这些限制或行动都可能对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该公司可能无法运营或控制VIE, 这可能会导致VIE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解除合并。在管理层看来, 根据当前的事实和情况,该公司失去这种能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些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这些协议产生的争议预计将通过在中国的仲裁来解决。管理层认为,根据中国法律,每项合同安排均构成此类合同安排的每一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然而, 法律法规在中国的解释和实施及其对合法性的影响, 合同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由中国主管部门决定, 因此,不能保证中国有关部门将在合法性方面采取与本公司相同的立场, 每一项合同安排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同时, 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继续快速发展, 对许多法律的解释, 法规和规则并不总是统一的,这些法律的执行, 法规和规则涉及不确定性, “如果VIE或VIE的名义股东未能履行其在这些安排下的义务,这可能会限制公司为执行合同安排而提供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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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组织和业务说明(续)
下表列出了包含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VIE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截至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9,663,114 | $ | 6,785,118 | ||||
| 总资产 | $ | 11,203,295 | $ | 8,400,028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4,151,433 | $ | 2,990,017 | ||||
| 负债总额 | $ | 4,151,433 | $ | 2,990,017 | ||||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收入 | $ | 29,033,675 | $ | 33,494,406 | ||||
| 净收入 | $ | 1,209,411 | $ | 1,646,745 | ||||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144,493 | $ | 3,474,148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净额 | $ | (129,134 | ) | $ | (52,877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132,130 | $ | (3,454,146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VIE分别贡献了公司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VIE占公司合并总资产和负债总额的100%。
考虑到明确的安排和隐含的可变利益,要求公司或其子公司向VIE提供财务支持,任何安排中都没有条款。但是,如果VIE需要资金支持,公司可以通过向VIE股东提供贷款或向VIE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向VIE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未向VIE提供任何财务或其他支持。
由于VIE是根据中国公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VIE的债权人不能就VIE的任何负债向本公司的一般信贷追索。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VIE将其净资产的一部分(相当于其法定准备金和注册资本的余额)以贷款和预付款或现金股利的形式转让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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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陈述的基础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规定,根据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的。
合并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其全资子公司和VIE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在合并时予以抵销。
估计数的使用
在编制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做出的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财务报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这些估计是基于截至合并财务报表之日的信息。管理层需要作出的重大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的估值、财产和设备及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或有负债的必要备抵、应收账款的估值、收入的确认和递延收入,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的估价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现金
现金包括在银行的现金和在手现金,包括在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存款。本公司在中国设有所有银行帐户。在中国,银行账户中的现金余额不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其他计划的保险。
受限制现金
受限制现金主要是所需的现金存款,作为应付银行承兑票据和信用证的抵押品。本公司须将应付银行承兑票据余额的0%至100%以受限制现金支付,以确保未来的信贷供应。本公司每月从这些受限制的现金中获得浮动利率的利息。
应收票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包括公司客户分别提供的30,651美元和226,296美元的银行承兑票据。这些到期日不超过6个月的票据是由公司的客户发行或背书的,以偿还应付给公司的余额,这些票据由银行担保。本公司于本年度终结后悉数收回或使用该等应收票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记录的利息分别为134,432美元和206,493美元,用于在到期日之前结算这些银行承兑票据的相关折扣。
F-1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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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金融机构以公司名义向卖方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日通常在6个月以内。这些票据可以由卖方背书给其他第三方作为付款,也可以在到期日之前计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因素。
作为金融机构业务的抵押担保,本公司必须以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的0%至100%的限制现金金额在此类金融机构保持存款。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存入153,257美元(1,0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抵押品,以担保并向其卖方发行一张153,257美元(1,00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六个月。该票据于2021年1月14日到期时已全额支付,并且在付款时还释放了限制性存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应付票据。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ASC825-10要求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某些披露。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三级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层次结构要求实体最大化可观察输入的使用,并最小化不可观察输入的使用。用于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输入级别如下:
| ● | 第1级——估值方法的输入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第2级——估值方法的输入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报价,可观察到的报价以外的输入,以及从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得出或得到证实的输入。 |
| ● | 第3级——无法观察到对估值方法的输入。 |
除非另有披露,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包括现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客户预付款、应计费用、应付关联方款项、短期银行贷款和应付税款,因其短期到期而接近其记录价值。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本超过每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任何部分,均确认为存货价值的减值准备。可变现净值是使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售价减去完成和销售产品的任何成本来估计的。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按发票金额入账,并在扣除坏账准备后列报。本公司为估计损失保留坏账准备。本公司定期检讨其应收账款,并在个别余额的可收取性有疑问时,作出一般及特定的免税额。在评估个别应收帐款余额的可收回性时,公司会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余额的账龄,客户的历史付款历史,其当前的信用度和当前的经济趋势。在收款努力失败后,账户被注销。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备抵为零。
F-1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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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预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和预付款及其他资产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供应商的用于购买尚未收到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款项。预付款和其他资产是指支付给我们客户的保证金和支付给员工的预付款。这些预付款是无抵押的,并会定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账面价值是否已受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未记录减值。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入账。折旧的计提金额足以使相关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如下所示:
| 使用年限 | ||
| 机械设备 | 10年 | |
| 运输设备 | 4年 | |
| 办公设备 | 3年 | |
| 租赁权益改善 | 租赁期限或使用年限中较短的 |
维护和修理的支出不能实质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在发生时记入费用项下。主要的更新和改进的支出,大大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资本化。已报废或已出售资产的成本和相关累计折旧从相应账户中删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包括在综合全面收益表的其他收入或支出中。
长期资产减值
当事件或情况变化(例如市场条件的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资产的未来使用)表明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发生变化时,将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使用寿命比公司最初估计的要短。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公司通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期因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进行比较来评估减值。如果预计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总和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则本公司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未确认减值支出。
F-1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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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有价证券-未来合同
有价证券存放在该公司在一家有执照的经纪公司的交易账户上,其中包括某些商品(主要是铜)的未来合同。该公司使用未被指定或不符合对冲工具条件的期货合约来部分对冲铜价格波动的影响。期货合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确认,并确认此类头寸的损益。该公司对期货合约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在任何特定时期增加收益的波动性。
本公司将其未来合同归类为交易证券,因此,未实现的持有损益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已实现的损益计入全面收益表中的其他收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将已实现亏损14,282美元记录为其他费用,将已实现收益266,717美元记录为其他收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分别没有经纪公司持有的未平仓合约。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包括与公司研究与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工资和其他员工福利、测试费用、消耗性设备和咨询费。与研究与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在发生时列为费用。
F-14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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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收入确认
该公司的收入来自在中国销售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精铜配件、铜母线和其他与阴极铜相关的导体。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后的发票金额。
公司较早采用了ASU2014-09,《与客户的合同收入》(Topic606)以及所有随后于2019年1月1日修改ASC606的ASU,并选择将其追溯适用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年度。该指南的核心原则是,实体应确认收入,以反映向客户转移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应反映该实体期望交换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过程中期望在合同中获得承诺服务的交易价格,并记录为扣除增值税(“VAT”)后的价格。为了实现这一核心原则,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步骤:
步骤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
步骤2: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步骤4: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该公司签订合同,向其客户出售该公司的铜母线和精加工铜配件。通常需要客户的认可。交易价格是以与客户的固定合同价格为基础的。在产品转移到客户并由客户接收后,就产品的销售向客户开出账单。产品销售合同通常包括一项单一的履约义务。公司在产品交付并被客户接受以及履行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客户预付款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是指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之前收到的款项。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在完成履约义务时确认为收入。
F-15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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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收入确认(续)
收入分类
该公司根据产品类别对合同收入进行了分类,因为该公司认为,它最能说明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如何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下表分别按产品类别列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额: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19 |
|||||||
| 铜母线 | $ | 12,716,899 | $ | 19,746,442 | ||||
| 精加工配件 | 16,262,357 | 13,634,522 | ||||||
| 电解铜及其他 | 54,419 | 113,442 | ||||||
| 总收入 | $ | 29,033,675 | $ | 33,494,406 | ||||
基本上,所有的产品都是在中国销售的。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当局为鼓励公司促进当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给予的金额。公司收到与政府赞助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没有进一步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将政府补助作为其他收益入账。
运输和装卸费用
运输和装卸费用在发生时列为费用,并包括在销售费用中。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运输和处理成本分别为146,377美元和163,397美元。
经营租赁
承租人将与所有权有关的几乎所有利益和风险仍归出租人所有的租赁归类为经营租赁。本公司的所有租赁目前均归类为经营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以直线法记录总费用。
广告支出
广告支出在发生时列为费用,并作为销售费用的一部分列入。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广告费用分别为零美元和113美元。
F-16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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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增值税(“VAT”)
收入是指扣除增值税后的货物和服务的发票价值。增值税以销售价格总额为基础,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上限区间下调至16%,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上限区间进一步下调至13%),取决于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类型。该增值税可由公司对包括在生产或获取其成品成本中的原材料和其他材料支付的增值税抵消。本公司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录了扣除付款后的应付增值税。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交的所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自提交之日起五年内一直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所得税
公司按照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核算当期所得税。当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与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金额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时,确认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已制定税率进行计量,预计这些暂时性差异将在该年度收回或结算。税率的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生效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价备抵,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数额。
只有当税收状况在税务审查中“很有可能”得到维持时,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才被确认为一种利益。确认的金额是最大金额的税收优惠,大于50%的可能性实现的检查。对于不符合“更有可能”测试的税收头寸,不记录任何税收优惠。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列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发生与所得税有关的重大罚款或利息。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的所有纳税申报表自申报之日起五年内均须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员工固定缴款计划
本公司在中国的全职雇员参加政府授权的多雇主定额供款计划,根据该计划,向雇员提供某些养老金福利,医疗保健,失业保险,员工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中国的劳动法规要求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员工工资的百分比向政府缴纳这些福利。除缴款外,本公司对各项利益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总金额在发生时记为费用。
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ASC260“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EPS”)。ASC260要求公司提供基本和稀释后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量。稀释后的每股收益对潜在普通股(例如,可转换证券,期权和认股权证)的每股基础产生稀释效应,就好像它们在所呈报的期间开始时或发行日期(如果更晚)已被转换一样。具有反摊薄效应的潜在普通股(即增加每股收益或减少每股亏损的普通股)不包括在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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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外币换算
公司的功能货币是子公司经营所在地区的当地货币。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用美元报告的。经营成果和以外币计值的现金流量按本报告所述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该日有效的适用汇率折算。以功能货币计价的权益按出资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因为现金流量是根据平均转换率进行转换的, 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金额不一定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余额的变化相一致。各期间采用不同汇率所产生的折算调整,作为单独的组成部分,计入合并权益变动表中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外币交易损益计入综合收益表。,
由于本公司主要在中国经营,因此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已转换为报告货币美元(“美元”)。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授权机构进行。本公司并无陈述该等人民币款项可能已或可能已按翻译时所用的兑换率兑换成美元。
下表列出了在本报告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货币汇率: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资产负债表项目,权益账户除外 | 1美元=人民币 | 6.5250 | 1美元=人民币 | 6.9618 | |||||
| 综合收益和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 | 1美元=人民币 | 6.9042 | 1美元=人民币 | 6.9081 | |||||
综合收益
全面收益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净收入和其他全面收益(亏损)。其他全面收益(亏损)是指收入,费用,收益和损失,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记录为股东权益的要素,但不包括在净收入。其他全面收益(亏损)包括因公司不使用美元作为其功能货币而产生的外币换算调整。
现金流量表
根据ASC230的“现金流量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根据当地货币计算的,并使用该期间的平均汇率转换为美元。因此,与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余额的变化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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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的业务位于中国。因此,除中国经济的总体状况外,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以及政府在法律法规、反通货膨胀措施、外汇兑换和海外汇款、税率和税收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
公司的销售、购买和费用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也以人民币计价。根据现行法律,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在中国,法律要求外汇交易只能由授权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汇款可能需要某些证明文件,以影响汇款。
除有限财产保险单外,本公司不提供任何业务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或任何其他保险单。结果,公司可能会遭受未保险的损失,从而增加了投资者损失其在公司的全部投资的可能性。
新冠肺炎
该公司的运营受到最近和持续爆发的2019年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的影响,该疾病于2020年3月被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为大流行病。新冠肺炎疫情正在导致封锁、旅行限制和企业倒闭。该公司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新冠病毒爆发的负面影响。
从2020年1月下旬到2020年4月中旬,由于政府的限制,公司不得不暂时停止或减少我们的制造活动。在临时业务关闭期间,我们的员工进入我们的制造设施的机会非常有限,无法与船运公司联系,因此,公司很难及时将我们的产品交付给客户。此外,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一些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遇到财务困境,延迟或拖欠付款,缩小业务规模,或因疫情而遭受业务中断。在收集应收账款和延迟原材料供应方面的任何增加的困难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公司的收入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相比下降了约13%。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的新冠病毒疫情似乎在中国得到了遏制,公司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已逐渐恢复正常。但是,新一波感染的可能性以及与新冠病毒相关的业务中断的广度和持续时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继续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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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本公司考虑所有会计准则更新(“华硕”)的适用性和影响。管理层定期审查发布的新会计准则。
2016年2月, FASB发布了ASU No.2016-02, 租赁(主题842)。这一更新将要求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租赁负债, 最初以租赁付款的现值计量, 所有租期超过12个月的租约。对于经营租赁, 资产和负债将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计入费用, 所有的现金流量都包括在现金流量表的经营部分。对于融资租赁, 租赁负债的利息将在综合收益表中与使用权资产的摊销分开确认。偿还租赁负债的本金部分将被归类为一项融资活动,而利息部分将被包括在现金流量表的运营部分。ASU2016-02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中期和年度期间生效, 2018年,要求采用修改后的追溯方法。允许提前采用。2017年9月, FASB发布了ASU No.2017-13, 其中澄清了公共企业实体和其他实体被要求采用ASC主题842进行年度报告的生效日期。公共商业实体否则,这将不符合公共商业实体的定义,除非要求将其财务报表或财务信息包括在另一实体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中,该文件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采用ASC主题842, 2019, 以及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内的中期报告期间, 2020.ASU No.2017-13还修订了,杠杆租赁的所有组成部分从租赁开始就应根据税法变更产生的经修订的税后现金流量重新计算, 包括修订后的税率。原登记的数额与重新计算的数额之间的差额,必须计入税法制定当年的收入。2019年11月, FASB发布了ASU No.2019-10, 将所有其他实体的生效日期再推迟一年。作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 该公司尚未提前采用这一更新,该更新将于1月1日生效, 2021.2020年6月, FASB发布了ASU No.2020-05, “与客户的合同(主题606)和租赁(主题842)对某些实体的生效日期产生的收入”(“ASU2020-05”),以应对冠状病毒(Covid-19)大流行对企业造成的持续影响。ASU2020-05为实施先前发布的ASU606和ASU842提供了有限的延迟生效日期,以减轻企业及其在大流行期间面临的困难。ASU2020-05影响“所有其他”类别的实体和尚未就ASU2016-02生效的公共非营利实体, 租赁(主题842)。属于“所有其他”类别的实体可以推迟到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 2021, 以及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2022. ,
本公司采用了ASU No.2016-02—租赁(主题842),并使用了ASU No.2018-11允许的经修改的追溯过渡方法,用于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这种转换方法提供了一种仅在采用之日记录现有租赁的方法,并且不需要调整先前报告的余额。此外,预计公司将在新标准内选择过渡指南所允许的一揽子实用权宜之计,其中包括允许公司结转历史租赁分类。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采用该新准则可能会导致分别记录约40万美元和35万美元的额外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采用这一新准则不会对公司的合并净收益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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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最近的会计公告(续)
2016年6月, FASB修订了与金融工具减值相关的指南,作为ASU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的一部分: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 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对公共实体有效, 并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对所有其他实体生效, 2020.该指南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代替已发生损失减损方法,公司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确认备抵。2018年11月, FASB发布了ASU No.2018-19, 对主题326的编纂改进, 金融工具-信贷损失, 明确了经营租赁应收款不在主题326的范围内,相反, 应根据主题842对经营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减值进行会计处理。5月15日, 2019, FASB发布了ASU2019-05, 9为采用董事会信用损失标准的实体提供过渡救济, ASU2016-13。具体来说, ASU2019-05修订了ASU2016-13,以允许公司不可撤销地进行选举, 在采用ASU2016-13之后, 对于(1)先前以摊余成本记录的金融工具和(2)在ASC326-20中的信用损失指南范围内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选择, (3)有资格获得ASC825-10规定的公允价值期权, (4)不是持有至到期的债务证券。对于已经采用ASU2016-13的实体, ASU2019-05中的修订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2019, 包括其中的过渡期。如果实体已采用ASU2016-13,则该实体可以在其发行后的任何过渡期内提前采用ASU。对于所有其他实体, 生效日期将与ASU2016-13的生效日期相同。2020年1月, FASB发布了ASU2020-2,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和租赁(主题842):根据SEC员工会计公告第119号对SEC段落进行修订,并在与会计准则更新第2016-02号有关的生效日期对SEC部分进行更新, 租赁(主题842), 2020年2月”(“ASU2020-02”)。ASU2020-02在《会计准则编纂》中添加并修订了SEC段落,以反映SEC员工会计公告第119号的发布, 与新的信用损失标准有关, 以及SEC工作人员对新租赁标准生效日期修订的相关评论。该ASU自发行之日起生效。“本指南的通过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19年1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9-12号“所得税”(主题740):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ASU2019-12”)。ASU2019-12将通过删除主题740中一般原则的某些例外情况来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这些修订还通过澄清和修改现有指南,改进了对主题740其他领域的GAAP的一致应用并简化了GAAP。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此更新中的修订在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间生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该修订在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间生效。公司预计ASU2019-12的要求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1月,FASB发布了ASU2020-01,投资-权益证券(主题321),投资-权益方法和合资企业(主题323),以及衍生品和对冲(主题815)(“ASU2020-01”),其目的是澄清主题321下的权益证券会计与主题323中的权益会计法下的投资会计以及主题815下的某些远期合同和购买期权会计之间的相互作用。ASU2020-0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生效。公司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ASU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
除上述声明外,近期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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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3-应收账款净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082,232美元和3,220,391美元。
以下是分别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90天内 | $ | 3,551,082 | $ | 3,032,704 | ||||
| 91-180天 | 492,954 | 130,338 | ||||||
| 181-365天 | 11,064 | 38,762 | ||||||
| 大于1年 | 27,132 | 18,587 | ||||||
| 应收账款 | $ | 4,082,232 | $ | 3,220,391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未记录坏账准备。
附注4——库存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原材料 | $ | 933,929 | $ | 1,472,610 | ||||
| 成品 | 641,129 | 1,523,805 | ||||||
| 正在进行的工作 | 221,755 | 155,322 | ||||||
| 合计 | $ | 1,796,813 | $ | 3,151,737 | ||||
该公司的存货主要是金属,包括电解铜和铝。公司使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记录存货价值,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司存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商品价格的影响。因此,电解铜和铝等金属的市场价值下降将导致公司存货的陈述价值降低,这可能需要公司对其存货价值的下降承担费用。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该公司记录的库存降价分别为22,361美元和101,37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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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5——物业及设备净额
物业及设备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机械设备 | $ | 2,267,122 | $ | 2,053,891 | ||||
| 运输设备 | 64,294 | 60,108 | ||||||
| 办公设备 | 342,998 | 264,551 | ||||||
| 租赁权益改善 | 3,082 | 2,889 | ||||||
| 小计 | 2,677,496 | 2,381,439 | ||||||
| 减:累计折旧及摊销 | (1,149,162 | ) | (789,396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1,528,334 | $ | 1,592,043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分别为290,065美元和285,342美元。
附注6-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包括: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应付工资单 | $ | 366,816 | $ | 249,196 | ||||
| 应计IPO相关成本 | 113,128 | - | ||||||
| 专业费用及其他 | 121,611 | 24,406 | ||||||
| 应付贷款-第三方(1) | 61,303 | - | ||||||
| 合计 | $ | 662,858 | $ | 273,602 | ||||
| (1) | 于2020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第三方个人订立营运资金贷款协议,以借款153,257美元(人民币100万元),为期一个月,月息为0.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偿还了91,954美元(60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6日,公司偿还了剩余的61,303美元(人民币40万元)。 |
附注7—关联方余额和交易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主要关联方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 Sun Huhujie先生 | 首席执行官(“CEO”);公司董事长 | |
| 江阴市协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阴协合”)。 | 由首席执行官的父母拥有 | |
| 江阴市三灵铜业有限公司(“江阴三灵”) | 由公司的一位股东拥有 | |
| 江阴协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江阴协丰”) | 首席执行官在2019年4月30日之前是其股东,但在2019年12月31日不再是关联方 | |
| 江苏凯德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德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席执行官的父亲是法定代表人。于2021年3月29日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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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7——关联方余额和交易(续)
公司记录与各种关联方的交易。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余额以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交易如下:
关联方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过程产生的余额如下:
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江苏凯德灵 | $ | 793,777 | $ | - | ||||
| 合计 | $ | 793,777 | $ | -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公司向江苏凯德灵出售了铝配件和连接件,导致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应收账款总额为793,777美元。江苏凯德灵是关联方,因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的父亲于2020年12月31日是江苏凯德灵的法定代表人,后者后来于2021年3月29日辞职。截至本申请日期,江苏凯德灵已支付了全部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江阴三陵 | $ | 1,718,716 | $ | - | ||||
| 合计 | $ | 1,718,716 | $ | -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为了满足交货期限,但由于新冠病毒导致的运输中断,无法保证有足够的原材料,江阴三灵向公司提出请求,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从公司存货中借入铜作为应急准备金。截至2021年4月20日,由于原材料供应链的改善,江阴三灵将所有这些库存退还给了公司。
与应付账款有关的各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江阴三陵 | $ | 36,590 | $ | 46,582 | ||||
| 合计 | $ | 36,590 | $ | 46,582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从江阴三灵租用了办公楼和生产厂房(见附注11)。江阴三灵是本公司的一名股东所拥有的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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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7——关联方余额和交易(续)
关联方余额(续)
预付款给供应商-关联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江阴协合 | $ | 227,450 | $ | 532 | ||||
| 合计 | $ | 227,450 | $ | 532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从江阴协和购买了某些原材料。江阴协合是关联方,因为它由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的父母拥有。该公司还从建银协和租赁了制造设施。(见附注11)
应付关联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Sun Huhujie先生 | $ | 43,375 | $ | - | ||||
| 合计 | $ | 43,375 | $ | - | ||||
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向公司提供了预付款。余额是无抵押、无息的,应要求支付。
关联方销售和采购交易
向关联方采购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自然 | 2020 | 2019 | ||||||||
| 江阴协合 | 原材料 | $ | 755,302 | $ | 273,467 | |||||
| 江阴协合 | 生产厂房租金 | 31,825 | 31,807 | |||||||
| 江阴协合 | 办公楼租金 | 5,359 | 5,356 | |||||||
| 江阴协合 | 公用事业费 | 174 | 61 | |||||||
| 江阴三陵 | 生产厂房租金 | 6,952 | 7,296 | |||||||
| $ | 799,612 | $ | 317,987 | |||||||
对关联方的销售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自然 | 2020 | 2019 | ||||||||
| 江苏凯德灵 | 铝制配件和连接件 | $ | 656,237 | $ | - | |||||
| $ | 656,23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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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7——关联方余额和交易(续)
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董事还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个人担保(见附注8)。
与关联方的租赁安排
该公司与其关联方江阴协和和和江阴三灵签署了几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其运营所需的办公室和制造设施。(见附注11)
2015年1月1日,本公司与江阴协和订立经营租赁协议,租赁一栋办公楼和一栋2,567.25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年租金为40,519美元(合人民币279,830元)。租期为五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与江阴协和续签了租赁协议,年租金为40,519美元(人民币279,830元),新租赁期于2029年12月31日结束。
2015年12月21日,公司与江阴三灵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504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年租金为7,299美元(合人民币50,400元)。租期为五年,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延长了与江阴三灵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7,299美元(人民币50,400元),新的租赁期于2029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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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8——银行贷款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 | ||||||||
| 利率为5%,从2019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26日 | $ | - | $ | 574,564 | ||||
| 利率为6%,从2020年4月21日到2021年4月20日 | 459,770 | - | ||||||
| 江阴分行农业银行 | ||||||||
| 利率为4.5675%,从2019年2月25日到2020年2月24日 | - | 718,205 | ||||||
| 利率为4.785%,从2020年3月2日到2021年3月1日 | 613,027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
| 利率为4.785%,从2020年12月14日到2021年12月13日 | 750,958 | - | ||||||
| 合计 | $ | 1,823,755 | $ | 1,292,769 | ||||
于2019年3月27日,华锐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以获得为期一年的574,564美元(人民币4,000,000元)贷款,到期日为2020年3月26日,固定年利率为5.0%。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Sun Huhujie先生和首席执行官的亲戚,本公司的股东兼董事Sun Hubingju女士在2019年8月之前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于2020年4月21日,华锐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为期一年的贷款459,770美元(人民币3,0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4月20日,固定年利率为6.0%。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和公司股东兼董事张金龙女士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19年2月25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为期一年的718,205美元(人民币5,000,000元)的贷款,到期日为2020年2月24日,固定年利率为4.5675%。华锐中国的董事张宏文先生和首席执行官的亲戚,本公司的股东兼董事孙虎冰女士在2019年8月之前为偿还贷款提供了担保。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0年3月2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613,027美元(人民币4,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1年3月1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华锐中国的董事张宏文先生和首席执行官的亲属孙虎冰菊女士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0年3月30日,华锐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707,704美元(或人民币5,000,000元)的贷款,为期9个月,到期日为2020年12月30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非关联公司江苏保定金融抵押有限公司(“江苏保定”)为偿还贷款提供了担保。华锐中国董事张洪文先生向江苏保定提供反担保。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0年12月14日,华锐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为期一年的贷款750,958美元(人民币4,9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3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非关联公司江苏保定为偿还贷款提供担保。华锐中国董事张洪文先生向江苏保定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记录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分别为79,483美元和58,472美元。
F-27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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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9—税收
| (a) | 企业所得税(“CIT”) |
英属维尔京群岛
本公司是作为一家离岸控股公司在BVI注册成立的,根据BVI的法律,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香港
根据香港税法,如果收入在香港产生,而股息汇出香港不征收预扣税,则Huirui HK须缴纳16.5%的法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的营运附属公司均于中国注册成立,并须缴付中国所得税,该所得税乃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及法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包括国内和外商投资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然而,企业所得税给予高新技术企业(“HNTES”)优惠的税收待遇。根据这一税收优惠待遇,HNTE有权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但必须每三年重新申请HNTE身份。华睿中国是公司在中国的主要运营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批准为HNTE,并于2019年11月成功将HNTE证书续签了三年。因此,自2016年11月起,华锐中国有权享受15%的降低所得税税率。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的优先税率所产生的节税影响分别为134,778美元和183,194美元。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免税的每股影响分别为0.02美元和0.03美元。
| (i) | 所得税拨备的构成部分如下: |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19 |
|||||||
| 目前的所得税拨备 | $ | 126,506 | $ | 181,779 | ||||
| 递延所得税拨备(收益) | 11,861 | 3,420 | ||||||
| 准备金共计 | $ | 138,367 | $ | 185,199 | ||||
F-28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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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9—税收(续)
| (二) | 下表将中国法定税率与公司的实际税率进行了调整: |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20 |
本年度 结束 12月31日, 2019 |
|||||||
| 中国所得税法定税率 | 25 | % | 25 | % | ||||
| 中国优惠税率的影响 | (10.0 | )% | (10.0 | )% | ||||
| R&D信贷 | (4.7 | )% | (5.1 | )% | ||||
| 不可扣除项目及其他 | - | % | 0.2 | % | ||||
| 实际税率 | 10.3 | % | 10.1 | % | ||||
| (三) | 下表总结了由于资产和负债的财务会计基础与税基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存货准备金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11,847 | $ | 22,867 | ||||
| 合计 | $ | 11,847 | $ | 22,86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这些暂时性差异可予扣除期间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累计收益和预计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几乎所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收回都取决于未来收入的产生,不包括冲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历史应纳税所得额和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收回期间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管理层认为,未来运营的结果很可能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实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b) | 应交税费 |
应付税款包括以下各项:
| 12月31日, 2020 |
12月31日, 2019 |
|||||||
| 应收所得税 | $ | (19,736 | ) | $ | (1,472 | ) | ||
| 应缴增值税 | 74,811 | 56,598 | ||||||
| 其他应付税款 | 8,986 | 10,755 | ||||||
| 应付税款总额 | $ | 64,061 | $ | 65,8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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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0—股东权益
该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普通股的授权数量为5万股,每股面值1美元。
2021年1月27日,公司股东批准:i)将普通股的票面价值从1.00美元降低至0.0083美元(“票面价值变更”);ii)对1股股票进行120拆分,即每一名授权人,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被交换为120股新普通股(“股票分割”);iii)在分割后立即将法定股份从6,000,000股增加到100,000,000股(“股票增加”)。股份增加,连同票面价值变化和股票分割,被称为“资本重组”。截至2021年1月27日,资本重组已完成并生效。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包含的所有股票信息均已针对资本重组进行了追溯调整,就好像此类面值变化,股票分割和股票增加发生在第一个报告期的第一天一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为6,000,000股。股份是在追溯的基础上提出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有50,000美元的应收认股款记录为股东权益的对账。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上的额外实收资本代表公司子公司的合并出资。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华锐中国向其股东宣派股息3,899,853美元。
法定准备金
本公司须根据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收入,拨出某些准备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拨款要求至少为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收入的10%,直到该准备金等于该实体注册资本的50%。对任意盈余公积的拨款由董事会决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成文法确定的法定准备金总额分别约为60万美元和4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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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1——承诺与或有事项
经营租赁承诺
该公司与其关联方江阴协和和和江阴三灵签署了几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其运营所需的办公室和制造设施。(见附注7)
2020年10月,该公司与两名个人签署了一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办公空间用于销售与市场营销目的。租期为一年,至2021年10月31日止,年租金为19157美元(合12.5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经营租赁承担的最低租金义务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12个月,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
| 2021 | $ | 50,610 | ||
| 2022 | 50,610 | |||
| 2023 | 50,610 | |||
| 2024 | 50,610 | |||
| 2025 | 50,610 | |||
| 此后 | 202,440 | |||
| 合计 | $ | 455,490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租金支出分别为47,154美元和43,764美元。
意外开支
公司可能会涉及各种法律诉讼,索赔和其他由商业运营,项目,员工和其他事项引起的纠纷,这些事项通常可能会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结果是不可预测的。公司通过评估损失是否被认为是可能的并且可以合理地估计,来确定是否应计提意外事故的估计损失。
2020年1月9日,一位原始股东因2019年发生的股份转让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2020年6月3日,江阴市人民法院根据股份转让获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适当批准,以及相关信息在公司决议和政府记录中有适当记录的事实,驳回了此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任何诉讼。
F-3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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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2——浓度和风险
重要客户和供应商
公司拥有某些客户,其收入单独代表公司总收入的10%或更多,或者其应收账款余额单独代表公司总应收账款的10%或更多。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4%和14%。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三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0%,20%和2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32%,16%,13%和10%。截至2019年12月31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23%,16%,16%和10%。
该公司还拥有某些主要供应商,这些供应商的采购量占该公司总采购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一家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77%。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家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76%。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截至2019年12月31日,没有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0%以上。
信贷风险集中
可能使公司面临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 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此类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是其在资产负债表日期的账面价值。截至12月31日, 2020年和2019年, 现金总额分别为160,711美元和8,492美元, 分别, 在中国主要的金融机构举行, 不要求金融机构在银行倒闭时保有保险以支付银行存款。限制与存款有关的信贷风险, 本公司主要在中国的大型金融机构存放现金存款。该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 并且通常不需要他们的抵押品或其他担保。公司根据客户和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制定会计政策,为坏账准备提供备抵, 信用记录, 以及当前的经济状况,
F-3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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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2——浓度和风险(续)
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大部分费用交易以人民币计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很大一部分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在中国,法律要求某些外汇交易仅由授权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PBOC”)设定的汇率进行。本公司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以外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管理机构进行处理,这些机构需要一定的证明文件才能影响汇款。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 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以美元为单位编制的。人民币在2019财年贬值1.3%,在2020财年升值6.3%。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人民币相对于美元价值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我们以美元报告的财务业绩,而不会影响我们业务或经营成果的任何根本变化。目前, 我们的资产, 负债, 收入和成本以人民币计价。在公司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资本支出和营运资金以及其他业务目的的范围内,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公司从转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 公司为进行股利支付,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的, 战略收购或投资或其他商业目的, “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将对公司可用的美元数量产生负面影响。,
附注13—母公司的简明财务信息
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将其净资产的一部分转让给本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在中国组织的实体支付股息受到限制,程序和手续的约束。中国的法规目前允许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公司的子公司每年还必须将其税后利润的至少10%拨入其法定准备金账户,直至该准备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各自注册资本的50%。上述准备金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此外,公司的业务和收入是在中国进行和产生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和收到的货币均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受中国外汇管理法规的约束,因此,由于中国外汇管理法规限制了公司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的能力,公司可能无法在中国境外分配任何股息。
法规S-X要求,当合并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在最近完成的会计年度结束时超过合并净资产的25%时,应提交注册人的简明财务信息。就上述测试而言,合并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是指注册人在合并子公司的净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公司间冲销后),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子公司不得以贷款的形式将其转让给母公司,未经第三人同意的垫款或现金股利。简明母公司财务报表是根据S-X条例附表I第12-04条编制的,因为公司的中国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超过公司合并净资产的25%。
通常包含在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已被压缩或省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加子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权益列示。
F-3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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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3—母公司的简明财务信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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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美元)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资产: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 | 7,051,862 | $ | 5,410,011 | ||||
| 总资产 | $ | 7,051,862 | $ | 5,410,011 | ||||
| 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83美元,已授权100,000,000股,于2020年12月31日和2019年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6,000,000股* | $ | 50,000 | $ | 50,000 | ||||
| 额外的实收资本 | 5,347,598 | 5,347,598 | ||||||
| 应收订购款 | (50,000 | ) | (50,000 | ) | ||||
| 法定准备金 | 565,735 | 444,794 | ||||||
| 留存收益 | 1,191,759 | 103,289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53,230 | ) | (485,670 | ) | ||||
| 股东权益总额 | 7,051,862 | 5,410,011 | ||||||
| 总负债及权益 | $ | 7,051,862 | $ | 5,410,011 | ||||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母公司综合收益表 (单位:美元)
|
||||||||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子公司权益收益 | $ | 1,209,411 | $ | 1,646,745 | ||||
| 净收入 | 1,209,411 | 1,646,745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换算调整 | 432,440 | (109,040 | ) | |||||
| 综合收益 | $ | 1,641,851 | $ | 1,537,705 | ||||
| 每股普通股净收入(基本和稀释) | $ | 0.20 | $ | 0.27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和稀释后)* | 6,000,000 | 6,000,000 | ||||||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F-34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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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13—母公司的简明财务信息(续)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美元计)
| 在这几年结束的时候 12月31日, |
||||||||
| 2020 | 2019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1,209,411 | $ | 1,646,745 | ||||
| 为使净收入与业务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相一致而进行的调整: | ||||||||
| 子公司权益收益 | (1,209,411 | ) | (1,646,745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 | - | ||||||
| 年初现金 | - | - | ||||||
| 现金,年终 | $ | - | $ | - | ||||
附注14-后续事件
银行贷款
2021年3月12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459,770美元(人民币3,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2年3月11日,固定年利率为4.35%。华锐中国董事张宏文先生、首席执行官孙虎杰先生及其夫人保证偿还贷款。
资本重组
2021年1月27日,公司股东批准:i)将普通股的票面价值从1.00美元降低至0.0083美元(“票面价值变更”);ii)对1股股票进行120拆分,即每一名授权人,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被交换为120股新普通股(“股票分割”);iii)在分割后立即将法定股份从6,000,000股增加到100,000,000股(“股票增加”)。股份增加,连同票面价值变化和股票分割,被称为“资本重组”。截至2021年1月27日,资本重组已完成并生效。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包含的所有股票信息均已针对资本重组进行了追溯调整,就好像此类面值变化,股票分割和股票增加发生在第一个报告期的第一天一样。
发行普通股
2021年2月21日,公司签订了一项咨询协议,聘请一名个人担任公司的资本市场顾问,以提供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咨询服务,包括投资者沟通,路演组织,总体公司战略和资本市场机会。公司在国家交易所上市时,顾问应履行公司公司秘书的职责,为期六个月。作为这些服务的对价,公司于2021年2月21日向顾问发行了24万股普通股。
本公司评估了截至2021年5月18日(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可发布之日)的后续事件。
F-35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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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索引
| 合并财务报表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未经审计) | F-37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综合全面收益表(未经审计) | F-38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未经审计) | F-39战斗机战斗机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合并现金流量表(未经审计) | F-40战斗机战斗机 |
|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 | F-41-F-68战斗机 |
F-36战斗机战斗机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7战斗机战斗机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8战斗机战斗机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美元)
(未经审计)
| 附加 | 累计 其他 |
|||||||||||||||||||||||||||||||
| 普通股 | 付费 | 订阅 | 法定 | 保留 | 全面 | |||||||||||||||||||||||||||
| 股票* | 金额* | 在首都 | 应收款项 | 储备 | 收益 | 收入(亏损) | 合计 | |||||||||||||||||||||||||
| 2020年1月1日的余额 | 6,000,000 | $ | 50,000 | $ | 5,347,598 | $ | (50,000 | ) | $ | 444,794 | $ | 103,289 | $ | (485,670 | ) | $ | 5,410,011 | |||||||||||||||
| 这一期间的净收入 | - | - | - | - | - | 231,046 | - | 231,046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23,105 | (23,105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80,179 | ) | (80,179 | ) | ||||||||||||||||||||||
| 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余额 | 6,000,000 | 50,000 | 5,347,598 | (50,000 | ) | 467,899 | 311,230 | (565,849 | ) | 5,560,878 | ||||||||||||||||||||||
| 2021年1月1日的余额 | 6,000,000 | 50,000 | 5,347,598 | (50,000 | ) | 565,735 | 1,191,759 | (53,230 | ) | 7,051,862 | ||||||||||||||||||||||
| 发行服务普通股 | 240,000 | 2,000 | 478,000 | - | - | - | - | 480,000 | ||||||||||||||||||||||||
| 这一期间的净收入 | - | - | - | - | - | 774,298 | - | 774,298 | ||||||||||||||||||||||||
| 法定准备金 | - | - | - | - | 101,429 | (101,429 | ) | - | - | |||||||||||||||||||||||
| 外币换算调整 | - | - | - | - | - | - | 76,839 | 76,839 |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余额 | 6,240,000 | $ | 52,000 | $ | 5,825,598 | $ | (50,000 | ) | $ | 667,164 | $ | 1,864,628 | $ | 23,609 | $ | 8,382,999 | ||||||||||||||||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9战斗机战斗机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简明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未经审计)
| 截止到6个月 6月30日, |
||||||||
| 2021 | 202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774,298 | $ | 231,046 |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折旧及摊销 | 131,581 | 140,945 | ||||||
| 库存降价 | 151,985 | - | ||||||
| 服务股份补偿 | 240,000 | - | ||||||
| 使用权资产的摊销 | 15,855 | - | ||||||
| 递延税收优惠 | (19,219 | ) | - | |||||
| 营业资产和负债的变化: | - | |||||||
| 应收账款 | 822,439 | 292,447 | ||||||
| 应收账款关联方 | 800,503 | - | ||||||
| 应收票据 | 24,455 | 224,030 | ||||||
| 存货 | (1,611,787 | ) | 290,574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净额 | (27,377 | ) | (8,051 | ) | ||||
| 预支给供应商 | (253,927 | ) | (43,324 | ) | ||||
| 预付款给与供应商相关的一方 | (421,403 | ) | (1,094,562 | ) | ||||
| 应付账款 | (360,522 | ) | (41,231 | ) | ||||
| 应付账款-关联方 | (4,022 | ) | (9,889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 (180,875 | ) | (35,939 | ) | ||||
| 客户预付款 | 685,536 | (192,304 | ) | |||||
| 经营租赁负债 | (47,468 | ) | - | |||||
| 应交税费 | (14,193 | ) | (72,000 | ) |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705,859 | (318,258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不动产、厂场和设备的增建 | (38,934 | ) | (75,019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8,934 | ) | (75,019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短期银行贷款收益 | 463,666 | 1,706,436 | ||||||
| 偿还短期银行贷款 | (1,081,887 | ) | (1,279,827 | ) | ||||
| 应付银行承兑票据的收益 | 154,555 | - | ||||||
| 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应付款项 | (154,555 | ) | - | |||||
| 应付关联方 | - | 97,127 | ||||||
| 与IPO相关的直接成本 | (23,057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641,278 | ) | 523,736 | |||||
| 外汇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878 | (829 | ) | |||||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27,525 | 129,630 | ||||||
| 期初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172,204 | 15,133 | ||||||
| 期末现金和受限制现金 | $ | 199,729 | $ | 144,763 | ||||
| 补充现金流量披露: |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132,242 | $ | 64,174 |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175,882 | $ | 97,738 | ||||
| 非现金投资活动 | ||||||||
| 为交换经营租赁义务而取得的资产权利 | $ | 413,907 | $ | - | ||||
| 应收存货-关联方 | $ | 1,733,280 | $ | -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0战斗机战斗机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注1——组织和业务描述
商业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华锐”或“本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本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和通过合同安排控制的实体VIE(“VIE”),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专门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精加工铜配件和定制铜母线。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反映了以下每个实体的活动:
| 子公司 | 日期 公司注册 |
地点 公司注册 |
百分比 直接/间接 所有权 |
主要活动 | ||||||
|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华锐”) | 2019年8月26日 | 英属维尔京群岛 | 家长 | 投资控股 | ||||||
| Huuriu Dianqi Hongkong Limited(“Huuriu HK”) | 2019年9月10日 | 香港 | 由Huari持有100%股权 | 投资控股 | ||||||
| 江阴市华跃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华跃城”或“WOFE”) | 2019年12月1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由Huari HK持有100%股权 | 投资控股 | ||||||
| 江阴华锐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锐中国”或“VIE”) | 2014年12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VIE | 生产定制的铜母线和其他与阴极铜有关的导体 |
如下所述,公司通过一系列交易(“重组”)(被视为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重组),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和VIE的最终母公司。
重组
法律结构的重组于2020年1月20日完成。重组涉及(i)于2019年9月10日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Huuriu HK,一家投资控股公司;于12月16日在中国注册成立Huuriu HK的全资子公司HYC,一家外商独资企业(“WFOE”),2019年和2020年1月20日,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HYC与华睿中国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VIE协议”)。下文披露了VIE协议的说明,根据这些协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被设立为VIE-华睿中国的主要受益人。
华锐中国于2014年12月30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江苏省江阴市注册成立。华睿中国主要在中国从事生产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铜母线和其他阴极铜相关导体。
在重组前后,同一批股东拥有华锐中国98.125%的股权及华锐中国83.9 355%的股权,因此,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华锐中国由大致相同的一批股东控制。由于高度的共同所有权,而且在重组之前和之后,所有权利益在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重组被视为对共同控制下的实体的收购。此次重组被认为是一次非实质性的合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基础没有提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和VIE的合并已按历史成本入账,并在上述交易自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显示的第一个期间开始生效的基础上进行准备。
F-4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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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组织和业务说明(续)
以下是各种VIE协议的摘要: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VIE的股东与WFOE签署的股权质押协议,VIE的所有股东共同拥有,将VIE的所有股权质押给WFOE,作为抵押,以确保VIE在独家咨询服务和运营协议下的义务。未经WFOE事先批准,这些股东不得转让或转让或转让已抵押的股权,也不得产生或允许任何可能危及WFOE利益的产权负担。在发生违约的情况下,WFOE作为质权人将有权享有某些权利和权利,包括通过评估或拍卖或出售VIE的全部或部分质押股权的收益获得付款的优先权。该协议将在这些股东根据股权期权协议转让其所有质押股权之日终止。
投票权代理和财务支持协议
根据VIE和WFOE的股东之间签署的投票权代理协议,VIE的股东给了WFOE一份不可撤销的委托书,代表他们处理与VIE有关的所有事项,并行使他们作为VIE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行使投票权,并转让其在VIE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考虑到这些被授予的权利,WFOE同意向VIE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无论VIE是否产生损失,并同意在VIE无法这样做的情况下不要求偿还。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止。
咨询和服务协议
根据WFOE与VIE之间的技术咨询和服务协议,WFOE被聘为VIE管理咨询服务的独家提供商。对于此类服务,VIE同意向WFOE支付根据其所有净收入确定的服务费,或WFOE有义务吸收VIE的所有损失。《技术咨询与服务协议》有效期为30年,至2050年1月20日止。只有当WFOE在协议到期前书面同意延长协议时,该协议才能延长,而VIE则可以无保留地延长协议。
商业合作协议
根据WFOE与VIE签订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WFOE提供独家技术支持,业务支持和相关咨询服务,以换取基于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VIE 净收入的100%的费用。业务合作协议仍然有效,除非外商独资企业对VIE实施了重大过失或欺诈行为。尽管如此,WFOE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书面通知VIE终止本协议。
股权期权协议
根据VIE和WFOE的每个股东之间签订的独家认购期权协议,股东共同和分别授予WFOE购买其在VIE中的股权的期权。购买价格应为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如果购买价格高于VIE的注册资本,VIE的这些股东必须立即将超过注册资本的任何金额退还给WFOE或其指定的WFOE。在收购VIE的所有股权之前,WFOE可以随时行使该期权,并可以将该期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协议将在VIE的所有股东权益已转让给WFOE或其指定人之日终止。
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为公司提供了对VIE的有效控制,而股权质押协议确保了VIE股东在相关协议下的义务。由于公司通过WFOE拥有(i)指导VIE活动的权力,这些活动对实体的经济绩效影响最大,并且有权从VIE获得几乎所有的利益,因此公司被视为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公司已将VIE的财务经营成果,资产和负债合并到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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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组织和业务说明(续)
与VIE结构有关的风险
本公司及其中国法律顾问认为,与其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并具有法律上的可执行性。然而,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该公司执行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发现法律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以:
| ● | 吊销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的业务和经营许可证; |
| ● | 终止或限制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与VIE之间的任何关联方交易的运营; |
| ● | 通过签订合同安排,限制公司在中国的业务扩展; |
| ● | 对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可能无法遵守的罚款或其他要求; |
| ● | 要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和VIE重组相关的股权结构或业务;要么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使用公开发行的收益为公司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施加任何这些限制或行动都可能对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 该公司可能无法运营或控制VIE, 这可能会导致VIE在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解除合并。在管理层看来, 根据当前的事实和情况,该公司失去这种能力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这些合同安排受中国法律管辖,这些协议产生的争议预计将通过在中国的仲裁来解决。管理层认为,根据中国法律,每项合同安排均构成此类合同安排的每一方的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然而, 法律法规在中国的解释和实施及其对合法性的影响, 合同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由中国主管部门决定, 因此,不能保证中国有关部门将在合法性方面采取与本公司相同的立场, 每一项合同安排的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同时, 由于中国的法律制度继续快速发展, 对许多法律的解释, 法规和规则并不总是统一的,这些法律的执行, 法规和规则涉及不确定性, “如果VIE或VIE的名义股东未能履行其在这些安排下的义务,这可能会限制公司为执行合同安排而提供的法律保护。,
F-4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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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组织和业务说明(续)
下表列出了包含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综合收益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的VIE的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截至 6月30日, |
截至 12月31日, |
|||||||
| 2021 | 2020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10,290,812 | $ | 9,663,114 | ||||
| 总资产 | $ | 12,157,508 | $ | 11,203,295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3,734,662 | $ | 4,151,433 | ||||
| 负债总额 | $ | 4,014,509 | $ | 4,151,433 | ||||
| 截止到6个月 6月30日, |
||||||||
| 2021 | 2020 | |||||||
| 收入 | $ | 19,332,803 | $ | 11,841,459 | ||||
| 净收入 | $ | 1,014,298 | $ | 231,046 | ||||
| 截止到6个月 6月30日, |
||||||||
| 2021 | 2020 | |||||||
| 经营活动产生(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705,859 | $ | (318,258 | ) | |||
| 用于投资活动的净额 | $ | (38,934 | ) | $ | (75,019 | ) | ||
| 筹资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641,278 | ) | $ | 523,736 | |||
VIE几乎贡献了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所有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贡献了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VIE分别占合并总资产的98%和100%。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VIE占公司合并负债总额的100%。
考虑到明确的安排和隐含的可变利益,要求公司或其子公司向VIE提供财务支持,任何安排中都没有条款。但是,如果VIE需要资金支持,公司可以通过向VIE股东提供贷款或向VIE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向VIE提供资金支持。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未向VIE提供任何财务或其他支持。
由于VIE是根据中国公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VIE的债权人不能就VIE的任何负债向本公司的一般信贷追索。中国相关法律法规限制VIE将其净资产的一部分(相当于其法定准备金和注册资本的余额)以贷款和预付款或现金股利的形式转让给公司。
F-44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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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陈述的基础
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规定,根据美利坚合众国(“美国公认会计原则”)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的。
合并原则
未经审核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全资附属公司及VIE的财务报表。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在合并时予以抵销。
估计数的使用
在编制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的合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做出的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财务报表日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这些估计是基于截至合并财务报表之日的信息。管理层需要作出的重大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存货的估值、财产和设备及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长期资产的可收回性、或有负债的必要备抵、应收账款的估值、收入的确认和递延收入,预付款项和其他资产的估价以及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有所不同。
现金
现金包括在银行的现金和在手现金,包括在中国境内商业银行的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存款。本公司在中国设有所有银行帐户。在中国,银行账户中的现金余额不受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或其他计划的保险。
受限制现金
受限制现金主要是所需的现金存款,作为应付银行承兑票据和信用证的抵押品。本公司须将应付银行承兑票据余额的0%至100%以受限制现金支付,以确保未来的信贷供应。本公司每月从这些受限制的现金中获得浮动利率的利息。
应收票据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包括公司客户分别提供的6,470美元和30,651美元的银行承兑票据。这些到期日不超过6个月的票据是由公司的客户发行或背书的,以偿还应付给公司的余额,这些票据由银行担保。本公司在期末后已全部收回或使用了应收票据。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在到期日之前结算这些银行承兑票据的相关折扣分别记录了123,396美元和59,474美元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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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是金融机构以公司名义向卖方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到期日通常在6个月以内。这些票据可以由卖方背书给其他第三方作为付款,也可以在到期日之前计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因素。
作为金融机构业务的抵押担保,本公司必须以银行承兑汇票余额的0%至100%的限制现金金额在此类金融机构保持存款。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存入154,880美元(1,000,000元人民币)作为抵押品,以担保并向卖方发行一张154,880美元(1,000,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承兑汇票,该票据的到期日为六个月。该票据于2021年7月20日到期时已全额支付,并且在付款时还释放了限制性存款。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ASC825-10要求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某些披露。公允价值的定义是指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三级公允价值层次结构优先考虑用于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层次结构要求实体最大化可观察输入的使用,并最小化不可观察输入的使用。用于衡量公允价值的三个输入级别如下:
| ● | 第1级——估值方法的输入是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 |
| ● | 第2级——估值方法的输入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和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的报价,可观察到的报价以外的输入,以及从可观察到的市场数据得出或得到证实的输入。 |
| ● | 第3级——无法观察到对估值方法的输入。 |
除非另有披露,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包括现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客户预付款、应计费用、应付关联方款项、短期银行贷款和应付税款,因其短期到期而接近其记录价值。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成本超过每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的任何部分,均确认为存货价值的减值准备。可变现净值是使用正常业务过程中的售价减去完成和销售产品的任何成本来估计的。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按发票金额入账,并在扣除坏账准备后列报。本公司为估计损失保留坏账准备。本公司定期检讨其应收账款,并在个别余额的可收取性有疑问时,作出一般及特定的免税额。在评估个别应收帐款余额的可收回性时,公司会考虑许多因素,包括余额的账龄,客户的历史付款历史,其当前的信用度和当前的经济趋势。在收款努力失败后,账户被注销。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余额备抵为零。
F-46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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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预付给供应商的预付款和预付款及其他资产
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主要包括预付给供应商的用于购买尚未收到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款项。预付款和其他资产是指支付给我们客户的保证金和支付给员工的预付款。这些预付款是无抵押的,并会定期进行审查,以确定其账面价值是否已受损。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没有记录减值。
财产和设备
财产和设备按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入账。折旧的计提金额足以使相关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进行折旧,如下所示:
| 使用年限 | ||
| 机械设备 | 10年 | |
| 运输设备 | 4年 | |
| 办公设备 | 3年 | |
| 租赁权益改善 | 租赁期限或使用年限中较短的 |
维护和修理的支出不能实质性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在发生时记入费用项下。主要的更新和改进的支出,大大延长了资产的使用寿命,资本化。已报废或已出售资产的成本和相关累计折旧从相应账户中删除,任何收益或损失均包括在综合全面收益表的其他收入或支出中。
长期资产减值
当事件或情况变化(例如市场条件的重大不利变化将影响资产的未来使用)表明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发生变化时,将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评估使用寿命比公司最初估计的要短。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公司通过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预期因使用资产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估计值进行比较来评估减值。如果预计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的总和小于资产的账面价值,则本公司根据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减值损失。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分别未确认减值支出。
F-47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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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有价证券-未来合同
有价证券存放在该公司在一家有执照的经纪公司的交易账户上,其中包括某些商品(主要是铜)的未来合同。该公司使用未被指定或不符合对冲工具条件的期货合约来部分对冲铜价格波动的影响。期货合约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确认,并确认此类头寸的损益。该公司对期货合约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在任何特定时期增加收益的波动性。
本公司将其未来合同归类为交易证券,因此,未实现的持有损益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已实现的损益计入全面收益表中的其他收益。
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未进行任何交易。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将已实现收益9,894美元记录为其他收入。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分别没有经纪公司持有的未平仓合约。
研究与开发费用
研究与开发费用包括与公司研究与开发项目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工资和其他员工福利、测试费用、消耗性设备和咨询费。与研究与开发有关的所有费用在发生时列为费用。
股份补偿
该公司遵循ASC718“薪酬-股票薪酬”的规定,该规定建立了基于员工股票的奖励的会计处理。对于基于员工股票的奖励,股份补偿成本在授予日根据奖励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在整个奖励所需的服务期内以直线法分级归属确认为费用。对于非员工股票奖励,授予非员工的奖励的公允价值在每个报告期均根据公司普通股的价值进行计量。
F-48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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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收入确认
该公司的收入来自在中国销售用于高导电力应用的定制精铜配件、铜母线和其他与阴极铜相关的导体。公司的销售收入包括扣除增值税(“增值税”)后的发票金额。
公司较早采用了ASU2014-09,《与客户的合同收入》(Topic606)以及所有随后于2019年1月1日修改ASC606的ASU,并选择将其追溯适用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年度。该指南的核心原则是,实体应确认收入,以反映向客户转移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金额,该金额应反映该实体期望交换这些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对价。收入是公司在日常活动过程中期望在合同中获得承诺服务的交易价格,并记录为扣除增值税(“VAT”)后的价格。为了实现这一核心原则,该公司采取了以下步骤:
步骤1:识别与客户的合同
步骤2:确定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步骤4: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第五步:在实体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该公司签订合同,向其客户出售该公司的铜母线和精加工铜配件。通常需要客户的认可。交易价格是以与客户的固定合同价格为基础的。在产品转移到客户并由客户接收后,就产品的销售向客户开出账单。产品销售合同通常包括一项单一的履约义务。公司在产品交付并被客户接受以及履行义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客户预付款
来自客户的预付款是指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履约义务之前收到的款项。来自客户的预付款在完成履约义务时确认为收入。
F-49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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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收入确认(续)
收入分类
该公司根据产品类别对合同收入进行了分类,因为该公司认为,它最能说明收入和现金流量的性质、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如何受到经济因素的影响。下表分别按产品类别列出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销售额:
|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1 |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0 |
|||||||
| 铜母线 | $ | 8,584,000 | $ | 5,320,194 | ||||
| 精加工配件 | 10,681,106 | 6,507,274 | ||||||
| 电解铜及其他 | 67,697 | 13,991 | ||||||
| 总收入 | $ | 19,332,803 | $ | 11,841,459 | ||||
基本上,所有的产品都是在中国销售的。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当局为鼓励公司促进当地技术产业的发展而给予的金额。公司收到与政府赞助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在没有进一步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将政府补助作为其他收益入账。
运输和装卸费用
运输和装卸费用在发生时列为费用,并包括在销售费用中。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运输和处理成本分别为88,991美元和60,534美元。
租赁
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了ASU No.2018-11允许的修改后的追溯过渡方法,采用了ASU No.2016-02-租赁(主题842)。这种过渡方法提供了一种仅在采用之日记录现有租赁的方法,并且不需要对先前报告的余额进行调整。此外,我们在新标准中选择了过渡指南中允许的一系列实用权宜之计,这使我们能够继续进行历史租赁分类。截至2021年1月1日,采用新准则导致记录的额外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分别约为40万美元和35万美元。该准则对我们的合并净收益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广告支出
广告支出在发生时列为费用,并作为销售费用的一部分列入。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广告费用分别为8,591美元和零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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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增值税(“VAT”)
收入是指扣除增值税后的货物和服务的发票价值。增值税以销售价格总额为基础,增值税税率最高为17%(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上限区间下调至16%,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上限区间进一步下调至13%),取决于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的类型。该增值税可由公司对包括在生产或获取其成品成本中的原材料和其他材料支付的增值税抵消。本公司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录了扣除付款后的应付增值税。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提交的所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自提交之日起五年内一直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所得税
公司按照有关税务机关的法律规定核算当期所得税。当资产和负债的税基与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报告的金额之间存在暂时性差异时,确认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使用预期适用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已制定税率进行计量,预计这些暂时性差异将在该年度收回或结算。税率的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在包括生效日期在内的期间内确认为收入。必要时设立估价备抵,以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到预期实现的数额。
只有当税收状况在税务审查中“很有可能”得到维持时,不确定的税收状况才被确认为一种利益。确认的金额是最大金额的税收优惠,大于50%的可能性实现的审查。对于不符合“更有可能”测试的税收头寸,不记录任何税收优惠。与少缴所得税有关的罚款和利息在发生期间列为所得税费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内,未发生与所得税有关的重大罚款或利息。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的所有纳税申报表自申报之日起五年内均须接受税务机关的审查。
员工固定缴款计划
本公司在中国的全职雇员参加政府授权的多雇主定额供款计划,根据该计划,向雇员提供某些养老金福利,医疗保健,失业保险,员工住房基金和其他福利。中国的劳动法规要求公司根据政府规定的员工工资的百分比向政府缴纳这些福利。除缴款外,本公司对各项利益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总金额在发生时记为费用。
每股收益
公司根据ASC260“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EPS”)。ASC260要求公司提供基本和稀释后的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以净收入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量。稀释后的每股收益对潜在普通股(例如,可转换证券,期权和认股权证)的每股基础产生稀释效应,就好像它们在所呈报的期间开始时或发行日期(如果更晚)已被转换一样。具有反摊薄效应的潜在普通股(即增加每股收益或减少每股亏损的普通股)不包括在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中。
F-5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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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外币换算
公司的功能货币是子公司经营所在地区的当地货币。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是用美元报告的。经营成果和以外币计值的现金流量按本报告所述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资产和负债按该日有效的适用汇率折算。以功能货币计价的权益按出资时的历史汇率折算。因为现金流量是根据平均转换率进行转换的, 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有关的金额不一定与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余额的变化相一致。各期间采用不同汇率所产生的折算调整,作为单独的组成部分,计入合并权益变动表中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外币交易损益计入综合收益表。,
由于本公司主要在中国经营,因此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已转换为报告货币美元(“美元”)。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所有外汇交易必须通过授权机构进行。本公司并无陈述该等人民币款项可能已或可能已按翻译时所用的兑换率兑换成美元。
下表列出了在本报告中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货币汇率:
| 6月30日, 2021 |
6月30日, 2020 |
12月31日, 2020 |
||||||||||
| 资产负债表项目,权益账户除外 | 1美元=6.4566元人民币 | - | 1美元=6.5 250元人民币 | |||||||||
| 收入和现金流量表中的项目 | 1美元=6.4702元人民币 | 1美元=7.03 22元人民币 | - |
综合收益
全面收益包括两个组成部分,净收入和其他全面收益(亏损)。其他全面收益(亏损)是指收入,费用,收益和损失,在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记录为股东权益的要素,但不包括在净收入。其他全面收益(亏损)包括因公司不使用美元作为其功能货币而产生的外币换算调整。
现金流量表
根据ASC230的“现金流量表”,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是根据当地货币计算的,并使用该期间的平均汇率转换为美元。因此,与现金流量表中报告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金额不一定与资产负债表中相应余额的变化一致。
F-5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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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风险和不确定因素
本公司的业务位于中国。因此,除中国经济的总体状况外,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经济和法律环境的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可能会受到中国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变化,以及政府在法律法规、反通货膨胀措施、外汇兑换和海外汇款、税率和税收方法等方面的政策变化的不利影响。
公司的销售、购买和费用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公司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也以人民币计价。根据现行法律,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在中国,法律要求外汇交易只能由授权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汇款可能需要某些证明文件,以影响汇款。
除有限财产保险单外,本公司不提供任何业务中断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或任何其他保险单。结果,公司可能会遭受未保险的损失,从而增加了投资者损失其在公司的全部投资的可能性。
新冠肺炎
该公司的运营受到最近和持续爆发的2019年冠状病毒病(新冠肺炎)的影响,该疾病于2020年3月被世界卫生组织宣布为大流行病。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封锁、旅行限制和企业倒闭。该公司的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新冠病毒爆发的负面影响。
从2020年1月下旬到2020年4月中旬,由于政府的限制,公司不得不暂时停止或减少我们的制造活动。在临时业务关闭期间,我们的员工进入我们的制造设施的机会非常有限,无法与船运公司联系,因此,公司很难及时将我们的产品交付给客户。此外,由于新冠肺炎疫情,一些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遇到财务困境,延迟或拖欠付款,缩小业务规模或遭受业务中断。在收集应收账款和延迟原材料供应方面的任何增加的困难都可能对我们的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
截至本申请之日,中国的新冠病毒大流行似乎已得到控制,大多数省市已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恢复了业务活动。但是,新一波感染的可能性以及与新冠病毒相关的业务中断的广度和持续时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可能会继续对公司的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F-5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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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2——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本公司考虑所有会计准则更新(“华硕”)的适用性和影响。管理层定期审查发布的新会计准则。
2019年12月,FASB发布了ASU第2019-12号“所得税”(主题740):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ASU2019-12”)。ASU2019-12将通过删除主题740中一般原则的某些例外情况来简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这些修订还通过澄清和修改现有指南,改进了对主题740其他领域的GAAP的一致应用并简化了GAAP。对于公共企业实体,此更新中的修订在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这些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间生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该修订在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的过渡期间生效。公司预计ASU2019-12的要求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0年1月,FASB发布了ASU2020-01,投资-权益证券(主题321),投资-权益方法和合资企业(主题323),以及衍生品和对冲(主题815)(“ASU2020-01”),其目的是澄清主题321下的权益证券会计与主题323中的权益会计法下的投资会计以及主题815下的某些远期合同和购买期权会计之间的相互作用。ASU2020-01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公司生效。公司采用了该指南,该指南对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0年10月, FASB发布了ASU2020-08, 子主题310-20的编纂改进, 应收帐款–不可退还的费用和其他费用, 这澄清了这一点, 在每个报告期内, 实体应重新评估可赎回债务证券是否在ASC310-20-35-33的范围内。经修订, ASC310-20-35-33要求, 在每个报告期内, 如果个别可赎回债务证券的摊余成本基础超过发行人在下一个赎回日应偿还的金额, 多余的(即, 溢价)应摊销至下一个赎回日, 除非应用ASC310-20-35-26中的指导意见来考虑估计的预付款。就本指南而言, 下一个赎回日期是在指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可行使的第一个日期。一旦那一天过去了, 下一个赎回日是指在指定价格的下一个看涨期权可以行使的时候, 如果适用。如果没有剩余的保费,或者如果没有进一步的赎回日期, 该实体应使用债务证券的支付条件重置有效收益率。对于公共商业实体, ASU2020-08会计年度有效, 以及在该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从12月15日之后开始, 2020.不允许提前申请。对于所有其他实体, ASU2020-08在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生效, 2021, 以及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会计年度内的过渡期, 2022.“公司预计ASU2019-12的要求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声明外,近期发布的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F-54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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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3-应收账款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01,310美元和4,082,232美元。以下是分别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90天内 | $ | 2,842,619 | $ | 3,551,082 | ||||
| 91-180天 | 399,376 | 492,954 | ||||||
| 181-365天 | 31,896 | 11,064 | ||||||
| 大于1年 | 27,419 | 27,132 | ||||||
| 应收账款 | $ | 3,301,310 | $ | 4,082,232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未记录坏账准备。
附注4——库存
库存包括以下内容:
|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原材料 | $ | 3,694,985 | $ | 933,929 | ||||
| 成品 | 1,039,753 | 641,129 | ||||||
| 正在进行的工作 | 280,906 | 221,755 | ||||||
| 合计 | $ | 5,015,644 | $ | 1,796,813 | ||||
该公司的存货主要是金属,包括电解铜和铝。公司使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中的较低者记录存货价值,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司存货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受商品价格的影响。因此,电解铜和铝等金属的市场价值下降将导致公司存货的陈述价值降低,这可能需要公司对其存货价值的下降承担费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该公司记录的库存降价分别为151,985美元和零美元。
附注5——物业及设备净额
物业及设备净额包括以下内容: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机械设备 | $ | 2,325,796 | $ | 2,267,122 | ||||
| 运输设备 | 64,975 | 64,294 | ||||||
| 办公设备 | 350,992 | 342,998 | ||||||
| 租赁权益改善 | 3,115 | 3,082 | ||||||
| 小计 | 2,744,878 | 2,677,496 | ||||||
| 减:累计折旧及摊销 | (1,293,194 | ) | (1,149,162 | )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 | 1,451,684 | $ | 1,528,334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折旧费用分别为131,581美元和140,945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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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6–租赁
该公司有几个生产设施和办公室的经营租赁。公司的租赁协议不包含任何重大的残值担保或重大的限制性契约。
1月1日生效, 2021, 公司采用了新的租赁会计准则,采用了修改后的追溯过渡方法,该方法允许公司不重铸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列出的比较期间。另外, 公司选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权宜之计, 这使得该公司不必重新评估任何现有合同是否包含租约, 不重新评估历史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不要重新评估最初的直接成本。本公司未选择实际的权宜之计来使用事后诸葛亮来确定过渡时其租赁的租赁期限。在确定使用权资产和相关租赁义务时,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结合起来。采用该准则后,经营租赁使用权资产和相应的经营租赁负债记录如下,对截至12月31日的累计留存收益没有影响, 2020.“使用权资产和相关租赁义务在开始日根据租赁期内剩余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
与经营租赁有关的资产负债表补充信息如下:
| 6月30日, 2021 |
||||
| 使用权资产净额 | $ | 383,780 | ||
| 经营租赁负债-当前 | $ | 32,582 | ||
| 非流动经营租赁负债 | 279,847 | |||
| 经营租赁负债共计 | $ | 312,429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所有经营租赁的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条款和折现率如下:
| 剩余租赁期限和折扣率: | ||||
| 加权平均剩余租赁期(年) | 8.5 | |||
| 加权平均折现率 | 5.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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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7-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
应计费用和其他负债包括: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应付工资单 | $ | 288,290 | $ | 366,816 | ||||
| 应计IPO相关成本 | 70,742 | 113,128 | ||||||
| 专业费用及其他 | 129,594 | 121,611 | ||||||
| 应付贷款-第三方(1) | - | 61,303 | ||||||
| 合计 | $ | 488,626 | $ | 662,858 | ||||
| (1) | 于2020年11月13日,本公司与第三方个人订立营运资金贷款协议,以借款153,257美元(人民币100万元),为期一个月,月息为0.8%。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偿还了91,954美元(60万元人民币)。2021年1月6日,公司偿还了剩余的61,303美元(人民币40万元)。 |
附注8—关联方余额和交易
下表列出了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主要关联方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关联方名称 | 与集团的关系 | |
| Sun Huhujie先生 | 首席执行官(“CEO”);公司董事长 | |
| 江阴市协合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江阴协合”)。 | 由首席执行官的父母拥有 | |
| 江阴市三灵铜业有限公司(“江阴三灵”) | 由公司的一位股东拥有 | |
| 江苏凯德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凯德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首席执行官的父亲是法定代表人。于2021年3月29日辞职 |
F-57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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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8——关联方余额和交易(续)
公司记录与各种关联方的交易。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余额以及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交易如下:
关联方余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与关联方的正常业务过程产生的余额如下:
与应收账款有关的各方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江苏凯德灵 | $ | - | $ | 793,777 | ||||
| 合计 | $ | - | $ | 793,777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年度中,公司向江苏凯德灵出售了铝配件和连接件,导致包括增值税在内的应收账款总额为793,777美元。江苏凯德灵是关联方,因为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的父亲曾是江苏凯德灵的法定代表人,后者后来于2021年3月29日辞职。截至2021年6月30日,江苏凯德灵已支付了全部款项。
应收关联方款项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江阴三陵 | $ | - | $ | 1,718,716 | ||||
| 合计 | $ | - | $ | 1,718,716 | ||||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为了满足交货期限,但由于新冠病毒导致的运输中断,无法保证有足够的原材料,江阴三灵向公司提出请求,在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从公司存货中借入铜作为应急准备金。截至2021年4月20日,由于原材料供应链的改善,江阴三灵将所有这些库存退还给了公司。
预付款给供应商-关联方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江阴协合 | $ | 652,149 | $ | 227,450 | ||||
| 合计 | $ | 652,149 | $ | 227,450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签订购买协议,以从江阴协和购买某些原材料。购买按金是根据购买协议支付的。江阴协合是关联方,因为它由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的父母拥有。该公司还从建银协和租赁了制造设施。
F-58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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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8——关联方余额和交易(续)
关联方余额(续)
应付账款关联方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江阴三陵 | $ | 32,948 | $ | 36,590 | ||||
| 合计 | $ | 32,948 | $ | 36,590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从江阴三灵租用了办公楼和生产厂房。江阴三灵是本公司的一名股东所拥有的关联方。
应付关联方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Sun Huhujie先生 | $ | 43,834 | $ | 43,375 | |||||
| 合计 | $ | 43,834 | $ | 43,375 | |||||
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Sun Huhujie先生向公司提供预付款,以支持其营运资金需求。余额是无抵押、无息的,应要求支付。
关联方销售和采购交易
向关联方采购
| 截止到6个月 6月30日, |
||||||||||
| 自然 | 2021 | 2020 | ||||||||
| 江阴协合 | 原材料 | $ | - | $ | 104,621 | |||||
| 江阴协合 | 生产厂房租金 | 16,980 | 15,786 | |||||||
| 江阴协合 | 办公楼租金 | 2,859 | 2,631 | |||||||
| 江阴三陵 | 原材料 | 4,264 | - | |||||||
| 江阴三陵 | 生产厂房租金 | 3,709 | 3,413 | |||||||
| $ | 27,812 | $ | 126,451 | |||||||
F-59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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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审计)
附注8——关联方余额和交易(续)
关联方提供贷款担保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董事还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个人担保(见附注9)。
与关联方的租赁安排(见附注12)
该公司与其关联方江阴协和和和江阴三灵签署了几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其运营所需的办公室和制造设施。
2015年1月1日,本公司与江阴协和订立经营租赁协议,租赁一栋办公楼和一栋2,567.25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年租金为40,519美元(合人民币279,830元)。租期为五年,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与江阴协和续签了租赁协议,年租金为40,519美元(人民币279,830元),新租赁期于2029年12月31日结束。
2015年12月21日,公司与江阴三灵签订经营租赁协议,租赁504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年租金为7,299美元(合人民币50,400元)。租期为五年,至2020年12月30日止。本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延长了与江阴三灵的租赁协议,年租金为7,299美元(人民币50,400元),新的租赁期于2029年12月31日结束。
F-60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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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9——银行贷款
|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士支行 | ||||||||
| 利率为6%,从2020年4月21日到2021年4月20日 | $ | - | $ | 459,770 | ||||
| 江阴分行农业银行 | ||||||||
| 利率为4.785%,从2020年3月2日到2021年3月1日 | - | 613,027 | ||||||
| 利率为4.35%,从2021年3月12日到2022年3月11日 | 464,641 | -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 ||||||||
| 利率为4.785%,从2020年12月14日到2021年12月13日 | 758,913 | 750,958 | ||||||
| 合计 | $ | 1,223,554 | $ | 1,823,755 | ||||
于2020年4月21日,华锐与江阴农村商业银行订立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为期一年的贷款459,770美元(人民币3,0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4月20日,固定年利率为6.0%。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和公司股东兼董事张金龙女士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0年3月2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613,027美元(人民币4,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1年3月1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华锐中国的董事张宏文先生和首席执行官的亲属孙虎冰菊女士保证偿还贷款。贷款到期时已全部偿还。
2021年3月12日,华锐与农业银行江阴分行签订了一项贷款协议,以获得一笔464,641美元(人民币3,000,000元)的贷款,期限为一年,到期日为2022年3月12日,固定年利率为4.35%。公司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孙虎杰先生、首席执行官配偶刘菲菲女士及华锐中国董事张宏文先生为偿还贷款提供了担保。
于2020年12月14日,华锐与中国工商银行江阴分行订立贷款协议,以获得为期一年的贷款758,913美元(人民币4,900,000元),到期日为2021年12月13日,固定年利率为4.785%。非关联公司江苏保定为偿还贷款提供担保。华锐中国董事张洪文先生向江苏保定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公司记录的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分别为37,392美元和32,916美元。
F-61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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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0—税收
(a)公司所得税(“CIT”)
英属维尔京群岛
本公司是作为一家离岸控股公司在BVI注册成立的,根据BVI的法律,无需缴纳所得税或资本利得税。
香港
根据香港税法,如果收入在香港产生,而股息汇出香港不征收预扣税,则Huirui HK须缴纳16.5%的法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公司的营运附属公司均于中国注册成立,并须缴付中国所得税,该所得税乃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及法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所有公司(包括国内和外商投资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然而,企业所得税给予高新技术企业(“HNTES”)优惠的税收待遇。根据这一税收优惠待遇,HNTE有权享受15%的所得税税率,但必须每三年重新申请HNTE身份。华睿中国是公司在中国的主要运营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被批准为HNTE,并于2019年11月成功将HNTE证书续签了三年。因此,自2016年11月起,华锐中国有权享受15%的降低所得税税率。
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公司的首选税率所带来的节税影响分别为113,805美元和23,105美元。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免税的每股影响分别为0.02美元和0.004美元。
| (i) | 所得税拨备的构成部分如下: |
|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1 |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0 |
|||||||
| 目前的所得税拨备 | $ | 142,974 | $ | - | ||||
| 递延所得税(收益) | (19,219 | ) | - | |||||
| 准备金共计 | $ | 123,755 | $ | - | ||||
F-62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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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0—税收(续)
ii)下表将中国法定税率与公司的实际税率进行了调整:
|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1 |
六个月 结束 6月30日, 2020 |
|||||||
| 中国所得税法定税率 | 25 | % | 25 | % | ||||
| 中国优惠税率的影响 | (10.0 | )% | (10.0 | )% | ||||
| 永久差异 | (1.2 | )% | (15 | )% | ||||
| 不可扣除项目及其他 | - | % | - | % | ||||
| 实际税率 | 13.8 | % | - | % | ||||
下表总结了由于资产和负债的财务会计基础与税基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存货准备金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31,232 | $ | 11,847 | ||||
| 合计 | $ | 31,232 | $ | 11,84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实现取决于这些暂时性差异可予扣除期间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产生。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考虑了累计收益和预计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公司几乎所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收回都取决于未来收入的产生,不包括冲销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根据历史应纳税所得额和在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收回期间对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的预测,管理层认为,未来运营的结果很可能会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实现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b)应付税款
应付税款包括以下各项:
| 6月30日, 2021 |
12月31日, 2020 |
|||||||
| 应付(应收)所得税 | $ | 50,434 | $ | (19,736 | ) | |||
| 应缴增值税 | 6,847 | 74,811 | ||||||
| 其他应缴税款(应收税款) | (6,764 | ) | 8,986 | |||||
| 应付税款总额 | $ | 50,517 | $ | 64,061 | ||||
F-63战斗机战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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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11—股东权益
该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法律注册成立。普通股的授权数量为5万股,每股面值1美元。
资本重组
2021年1月27日,公司股东批准:i)将普通股的票面价值从1.00美元降低至0.0083美元(“票面价值变更”);ii)对1股股票进行120拆分,即每一名授权人,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被交换为120股新普通股(“股票分割”);iii)在分割后立即将法定股份从6,000,000股增加到100,000,000股(“股票增加”)。股份增加,连同票面价值变化和股票分割,被称为“资本重组”。截至2021年1月27日,资本重组已完成并生效。合并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包含的所有股票信息均已针对资本重组进行了追溯调整,就好像此类面值变化,股票分割和股票增加发生在第一个报告期的第一天一样。
发行普通股
2021年2月21日,公司签订了一项咨询协议,聘请一名个人担任公司的资本市场顾问,以提供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咨询服务,包括投资者沟通,路演组织,总体公司战略和资本市场机会。服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或公司在国家交易所上市的较早者。作为这些服务的对价,公司于2021年2月21日以每股2.00美元的价格向顾问发行了24万股普通股。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公司记录了24万美元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以及24万美元的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的递延服务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发行的普通股分别为6,240,000和6,000,000股。股份是在追溯的基础上提出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在公司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分别有50,000美元和50,000美元的应收认股款记录为股东权益的对账。
法定准备金
本公司须根据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收入,拨出某些准备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拨款要求至少为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净收入的10%,直到该准备金等于该实体注册资本的50%。对任意盈余公积的拨款由董事会决定。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成文法确定的法定准备金总额分别约为70万美元和6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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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2——承诺与或有事项
经营租赁承诺
该公司与其关联方江阴协和和和江阴三灵签署了几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其运营所需的办公室和制造设施。(见附注8)
2020年10月,该公司还与两名个人签署了一项租赁协议,以租赁办公空间用于销售与市场营销目的。租期为一年,至2021年10月31日止,年租金为19360美元(约合12.5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根据经营租赁承担的最低租金义务如下:
| 截至6月30日的12个月, | 最低租赁付款额 | ||||
| 2022 | $ | 54,021 | |||
| 2023 | 47,568 | ||||
| 2024 | 47,568 | ||||
| 2025 | 47,568 | ||||
| 2026 | 47,568 | ||||
| 此后 | 166,486 | ||||
| 合计 | $ | 410,779 | |||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的租金支出分别为33,278美元和21,666美元。
意外开支
公司可能会涉及各种法律诉讼,索赔和其他由商业运营,项目,员工和其他事项引起的纠纷,这些事项通常可能会受到不确定性的影响,并且结果是不可预测的。公司通过评估损失是否被认为是可能的并且可以合理地估计,来确定是否应计提意外事故的估计损失。
2020年1月9日,一位原始股东因2019年发生的股份转让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2020年6月3日,江阴市人民法院根据股份转让获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适当批准,以及相关信息在公司决议和政府记录中有适当记录的事实,驳回了此案。
截至2021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任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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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3——浓度和风险
重要客户和供应商
公司拥有某些客户,其收入单独代表公司总收入的10%或更多,或者其应收账款余额单独代表公司总应收账款的10%或更多。
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约27%和18%。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两个客户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25%和15%。
截至2021年6月30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26%,14%,13%和12%。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个客户分别占公司应收账款的32%,16%,13%和10%。
该公司还拥有某些主要供应商,这些供应商的采购量占该公司总采购量的10%或更多。在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90%。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六个月中,一个供应商约占公司采购总额的83%。
截至2021年6月30日,一家供应商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17%。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两家供应商分别占公司总应付账款的约22%和20%。
信贷风险集中
可能使公司面临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 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此类资产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是其在资产负债表日期的账面价值。截至6月30日, 2021年和12月31日, 2020, 现金总额分别为189517美元和160711美元, 分别, 在中国主要的金融机构举行, 不要求金融机构在银行倒闭时保有保险以支付银行存款。限制与存款有关的信贷风险, 本公司主要在中国的大型金融机构存放现金存款。该公司对客户和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 并且通常不需要他们的抵押品或其他担保。公司根据客户和供应商的财务状况制定会计政策,为坏账准备提供备抵, 信用记录, 以及当前的经济状况,
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大部分费用交易以人民币计价,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很大一部分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成外币。在中国,法律要求某些外汇交易仅由授权的金融机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PBOC”)设定的汇率进行。本公司在中国境内以人民币以外货币进行的汇款,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中国外汇管理机构进行处理,这些机构需要一定的证明文件才能影响汇款。
公司的记账本位币是人民币, 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是以美元为单位编制的。人民币在2019财年贬值1.3%,在2020财年升值6.3%。并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进一步升值1.05%, 2021.很难预测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的政策将来会如何影响人民币与美元之间的汇率。人民币相对于美元价值的变化可能会影响我们以美元报告的财务业绩,而不会影响我们业务或经营成果的任何根本变化。目前, 我们的资产, 负债, 收入和成本以人民币计价。在公司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资本支出和营运资金以及其他业务目的的范围内, 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对公司从转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相反, 公司为进行股利支付,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的, 战略收购或投资或其他商业目的, “美元对人民币的升值将对公司可用的美元数量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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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4—母公司的简明财务信息
本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将其净资产的一部分转让给本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在中国组织的实体支付股息受到限制,程序和手续的约束。中国的法规目前允许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公司的子公司每年还必须将其税后利润的至少10%拨入其法定准备金账户,直至该准备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其各自注册资本的50%。上述准备金只能用于特定目的,不得作为现金股利分配。
此外,公司的业务和收入是在中国进行和产生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和收到的货币均以人民币计价。人民币受中国外汇管理法规的约束,因此,由于中国外汇管理法规限制了公司将人民币转换为美元的能力,公司可能无法在中国境外分配任何股息。
法规S-X要求,当合并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在最近完成的会计年度结束时超过合并净资产的25%时,应提交注册人的简明财务信息。就上述测试而言,合并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是指注册人在合并子公司的净资产中所占的比例(公司间冲销后),截至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子公司不得以贷款的形式将其转让给母公司,未经第三人同意的垫款或现金股利。简明母公司财务报表是根据S-X条例附表I第12-04条编制的,因为公司的中国子公司的限制性净资产超过公司合并净资产的25%。
通常包含在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的某些信息和脚注披露已被压缩或省略。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加子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权益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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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美元)
(未经审计)
| 6月30日, | 12月31日, | |||||||
| 2021 | 2020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资产: | ||||||||
| 对子公司的投资 | $ | 8,142,999 | $ | 7,051,862 | ||||
| 预付款项和其他流动资产 | 240,000 | |||||||
| 总资产 | $ | 8,382,999 | $ | 7,051,862 | ||||
| 权益: | ||||||||
| 普通股,面值0.0083美元,授权发行100,000,000股,6,240,000股和 于2021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发行在外的6,000,000股股票, 分别为2020年* |
$ | 52,000 | $ | 50,000 | ||||
| 额外的实收资本 | 5,825,598 | 5,347,598 | ||||||
| 应收订购款 | (50,000 | ) | (50,000 | ) | ||||
| 法定准备金 | 667,164 | 565,735 | ||||||
| 留存收益 | 1,864,628 | 1,191,759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 23,609 | (53,230 | ) | |||||
| 股东权益总额 | 8,382,999 | 7,051,862 | ||||||
| 总负债及权益 | $ | 8,382,999 | $ | 7,051,862 | ||||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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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未经审计)
附注14—母公司的简明财务信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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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综合收益表
(单位:美元)
(未经审计)
| 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 ||||||||
| 2021 | 2020 | |||||||
| 子公司权益收益 | $ | 1,014,298 | $ | 231,046 | ||||
| 营业费用 |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240,000 | - | ||||||
| 净收入 | 774,298 | 231,046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外币换算调整 | 76,839 | (80,179 | ) | |||||
| 综合收益 | $ | 851,137 | $ | 150,867 | ||||
| 每股普通股净收入(基本和稀释后) | $ | 0.13 | $ | 0.04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基本和稀释后)* | 6,171,050 | 6,000,000 | ||||||
| * | 因资本重组的影响而追溯重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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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美元)
(未经审计)
| 在截至6月30日的6个月里, | ||||||||
| 2021 | 202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收入 | $ | 774,298 | $ | 231,046 | ||||
| 为使净收入与业务活动所用现金净额相一致而进行的调整: | - | - | ||||||
| 服务股份补偿 | 240,000 | |||||||
| 子公司权益收益 | (1,014,298 | ) | (231,046 | ) | ||||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
| 现金增加(减少)净额 | - | - | ||||||
| 现金,期初 | - | - | ||||||
| 期末现金 | $ | - | $ | - | ||||
附注15—后续事件
本公司评估了截至2021年10月26日(这些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发布之日)的后续事件,并确定没有需要在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或披露的重大后续事件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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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000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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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 2022
在2022年(包括该日)之前(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我们的普通股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都可能被要求提交招股说明书。除此之外,交易商还有义务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售或认购提供招股说明书。
第二部分—招股说明书中不要求提供的信息
项目6。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赔偿
英属维尔京群岛法律并不限制公司的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范围,除非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了公共政策,例如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
我们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将使我们能够赔偿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因担任我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而承担的某些责任。
承销协议的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1.1提交,该协议规定了我们的承销商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对某些责任的赔偿,包括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但仅限于此类责任是由书面提供给我们的与承销商有关的信息引起的,这些信息明确用于本注册声明和某些其他披露文件。
在根据上述规定允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对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情况下,我们被告知,SEC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项目7。最近出售未登记证券的情况
在过去三年中,我们发行了以下证券。
公司于2019年8月成立后,我们以每股0.0083美元的价格向14名股东发行了总计6,000,000股普通股。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证券法”)中有关发行人在离岸交易中的销售的S条例第701条,本次发行免于注册。没有承销商参与证券的发行。
2021年2月21日,我们向顾问发行了240,000股普通股,作为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有关的资本市场顾问,以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投资者沟通,路演组织,总体公司战略和资本市场机会。根据《证券法》第4(a)(2)条,此次发行可免于注册。
II-1
项目8。展品和财务报表明细表
(a)证物。
| 附件编号 | 说明 | |
| 1.1* | 包销协议的形式 | |
| 3.1* | 公司注册证书 | |
| 3.2* | 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细则 | |
| 4.1* | 普通股样本证书 | |
| 4.2* | 包销商认股权证的形式 | |
| 5.1* | Harney Westwood&Riegels关于被登记证券有效性的意见 | |
| 8.1* | 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关于某些中国税务事项的意见(包含在附件99.1中) | |
| 8.2* | Ortoli Rosenstadt LLP关于某些美国联邦税务事项的意见(包括在附件99.2中) | |
| 10.1* | 股权质押协议形式 | |
| 10.2* | 股权期权协议的形式 | |
| 10.3* | 股东投票权代理协议的形式 | |
| 10.4* | 商业合作协议 | |
| 10.5* | 咨询和服务协议 | |
| 10.6* | 与Huhujie Sun的雇佣协议 | |
| 10.7* | 与Hongwen Zhang的雇佣协议 | |
| 10.8* | 与Zhonglong Zhang的雇佣协议 | |
| 10.9* | 与Jin Ma签订的董事聘书 | |
| 10.10* | 与Dongchan Pu先生签署的董事聘书 | |
| 10.11* | 与Melody 施义如的董事聘书 | |
| 10.12* | 与William J. Caragol签订的董事聘书 | |
| 10.13* | 与上海伍瑞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合同格式。 | |
| 10.14* | 锁定协议的形式 | |
| 10.15* | 首席财务官与Jiandong Ju的要约函 | |
| 14.1* | 《商业行为守则》和《注册人道德守则》 | |
| 21.1* | 子公司列表 | |
| 23.1* | Prager Metis的同意 | |
| 23.2* | Harney Westwood&Riegels的同意书(包含在附件5.1中) | |
| 23.3* | 江苏君锦律师事务所的同意书(包含在附件8.1和99.1中) | |
| 23.4* | Ortoli Rosenstadt LLP的同意(包含在附件8.2和99.2中) | |
| 99.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君进律师事务所就某些中国法律事项和VIE协议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 |
| 99.2* | Ortoli Rosenstadt LLP关于某些美国联邦税务事项的意见 | |
| 99.3* | 审计委员会章程 | |
| 99.4* | 薪酬委员会章程 | |
| 99.5* | 提名委员会章程 | |
| 99.6* | Jin Mad的同意书 | |
| 99.7* | Dongchan Pu的同意书 | |
| 99.8* | Yiru Melody Shi的同意书 | |
| 99.9* | William J. Caragol的同意 |
| * | 以前提交过。 |
| ** | 在此提交。 |
(b)财务报表附表。省略所有财务报表明细表,因为它们不适用,或者信息包含在注册人的合并财务报表或相关附注中。
II-2
项目9。承诺。
(a)签署人在此承诺:
(1)在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内,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事后修正:
(i)包括1933年《证券法》第10(a)(3)条所规定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在招股说明书中反映在本注册声明(或本协议的最新生效后修订)生效日期之后发生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这些事实或事件单独或总体上代表了本注册声明中所述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所发行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发行证券的总美元价值不超过已登记的)和任何偏离估计的确定承诺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情况,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出来,前提是,总体而言,数量和价格的变化不超过有效注册声明中“注册费用的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的变化;和
在本注册声明中包含先前未披露的与分销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本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
(2)为厘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须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每一项该等生效后的修订,须当作是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声明,而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售,须当作为该等证券的首次真诚发售。
(3)通过事后生效的修正,将在发行终止时仍未售出的任何正在登记的证券从登记中删除。
(4)为了确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对任何购买者的责任:
(i)如果登记人依据规则430B(本章第230.430B条):
(a)自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之日起,注册人根据规则424(b)(3)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和
(b)根据规则424(b)(2)要求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 (b)(5), 或(b)(7)作为依据规则430B就依据规则415(a)(1)(i)作出的要约而作出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 (七), 或(x)为提供1933年《证券法》第10(a)条要求的信息的目的,应被视为该信息的一部分并于招股章程所述发售证券的首份买卖合约生效后或于招股章程所述发售证券的首份买卖合约的日期起计的较早日期,将该等招股章程形式首次使用。根据规则430B的规定, 就发行人及在该日为包销商的任何人的责任而言, 该日期应被视为招股说明书所涉及的登记声明中与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的新生效日期, 而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售,须当作为该等证券的首次真诚发售。提供, 然而, 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视为并入的文件中所作的声明, 对于在该生效日期之前签订了销售合同的买方, 取代或修改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任何声明,或在该生效日期之前在任何此类文件中做出的任何声明;或,
如果注册人受规则430C的约束,则根据规则424(b)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作为与要约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但依赖规则430B的注册声明或依赖规则430A提交的招股说明书除外,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自该声明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起包括在该声明中。但是,前提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或视为并入的文件中所作的声明,对于在首次使用之前已签订销售合同的买方,取代或修改注册声明或招股说明书中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任何声明,或在首次使用该日期之前在任何此类文件中做出的任何声明。
II-3
(5)为了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注册人在证券的初始发行中对任何购买者的责任,签署人的注册人承诺,根据本注册声明,在签署人的首次证券发行中,无论向买方出售证券所采用的承销方法如何,如果证券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通信方式提供或出售给该买方的,签名的注册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该买方提供或出售此类证券:
(i)根据规则424要求提交的与要约有关的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签名的注册人的招股说明书;
由签署人的注册人或代表签署人的注册人准备或由签署人的注册人使用或提及的与要约有关的任何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
与要约有关的任何其他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其中包含由签署人或代表签署人提供的有关签署人的注册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及
作为要约中要约的任何其他通信,由签署人向买方提出。
(6)对注册声明进行事后修正,以包括第8项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在任何延迟发行开始时或在整个连续发行期间,采用表格20-F。该法案第10(a)(3)节要求的财务报表和信息无需提供,前提是注册人通过生效后的修正将其包括在招股说明书中,根据(a)(4)款要求的财务报表和其他必要信息,以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与这些财务报表的日期相同。
(7)为根据1933年《证券法》确定任何法律责任,根据规则430A,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信息并包含在注册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形式中,应被视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自其被宣布生效之时起生效。
(8)为厘定根据1933年《证券法》须负的任何法律责任,每份载有招股章程形式的生效后修订,须当作是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的登记声明,而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售,须当作为该等证券的首次真诚发售。
(b)在允许董事对根据1933年《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 根据上述规定,注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 已通知登记人,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这种赔偿违反了该法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并且, 因此, 无法执行。如果对此类负债提出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董事发生或支付的费用除外), 在成功抗辩任何诉讼中,注册人的官员或控制人, (诉讼或程序)由该董事主张, 与正在登记的证券有关的高级职员或控制人, 登记人会, 除非其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 “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即它的这种赔偿是否违反了该法案中所表达的公共政策,并将受该问题的最终裁决的约束。,
II-4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自己满足了以F-1表格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适当地促使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于2021年11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江阴市正式授权。
| 华锐国际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由: | /s/Huhujie Sun | |
| Huhujie Sun | ||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
| (首席执行官) | ||
| 由: | /s/Jiandong Ju | |
| Jiandong Ju | ||
| 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和会计干事) |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以下人员以指定的身份和日期签署了本注册声明。
| 姓名 | 标题 | 日期 | ||
| /s/Huhujie Sun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长 | 2021年11月23日 | ||
| Huhujie Sun | (首席执行官) | |||
| /s/Jiandong Ju | 首席财务官 | 2021年11月23日 | ||
| Jiandong Ju | (首席财务和会计干事) | |||
| /s/Hongwen Zhang | 董事 | 2021年11月23日 | ||
| Hongwen Zhang | ||||
| /s/张金龙 | 董事 | 2021年11月23日 | ||
| 张金龙 |
II-5
在美国的授权代表的签署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署人,即在美利坚合众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1年11月23日在纽约州纽约签署了本注册声明。
| Cogency Global Inc. | ||
| 由: | /s/Colleen A.de Vries | |
| 名称: 头衔: |
Colleen A.de Vries 高级副总裁 |
|
I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