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6年9月2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第333号注册-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S-8
注册声明
下
1933年《证券法》
阿特斯太阳能公司
(其章程规定的公司确切名称)
| 加拿大 (成立法团的国家或其他司法管辖区或
|
不适用 (I.R.S.雇主识别号)
|
| 国王街东4273号,套房102 加拿大安大略省基奇纳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N2P 2E9 (邮编) |
阿特斯太阳能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股份奖励计划
(方案全称)
CT公司系统
自由街28号
纽约,NY 10005
(送达代理人姓名、地址)
(212) 894-8940
(代办服务电话,含区号)
复制至:
| Xinbo Zhu,首席财务官 国王街东4273号,套房102 Kitchener,Ontario,N2P 2E9 加拿大 电话:1 519-837-1881 |
梦雨露 贾斯汀有周 Kirkland & Ellis 告士打道大厦26楼 地标,皇后大道中15号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电话:+ 85237613300 |
用复选标记表明该公司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x | 加速披露公司¨ |
| 非加速披露公司¨ | 较小的报告公司¨ |
| 新兴成长型公司¨ |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公司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解释性说明
根据表格S-8的一般说明E,阿特斯太阳能公司(“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本登记声明,以根据其中的“常青”条款注册额外的4,000,000股公司普通股(“普通股”),以供根据阿特斯太阳能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股份激励计划(“计划”)发行。根据该计划的奖励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应在每个日历年的第一个工作日每年增加截至该日期已发行普通股数量的百分之二点五,或由注册人董事会或注册人董事会指定的管理该计划的委员会确定的较少数量。本注册声明特此通过引用纳入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向SEC提交的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内容(档案编号:333-147042),2011年11月25日(档案编号:333-178187)和2015年1月30日(档案编号:333-201766),分别根据表格S-8的一般指示E,在本条例内容未另有修订或取代的范围内。
第一部分
第10(a)节招股说明书所需资料
项目1。计划信息
【无需随本注册声明备案。】
项目2。注册人信息和员工计划年度信息
【无需随本注册声明备案。】
第二部分
注册声明中要求的信息
项目3。以参考方式纳入文件
公司向SEC提交的以下文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 (a) |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以及 |
| (b) | 对公司普通股的描述附件 2.2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包括为更新此类描述而提交的任何修订或报告。 |
此外,公司随后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第13(a)、13(c)、14和15(d)条提交的所有文件,在提交表明所有所提供的证券已被出售或注销当时仍未出售的所有证券的生效后修订之前,包括注册人向委员会提供的表明它们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任何关于表格6-K的报告,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注册声明,并自提交此类文件之日起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包含在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文件中的任何声明应被视为为本注册声明的目的而修改或取代,只要包含在本文中的声明或任何其他随后提交的文件中的声明也被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本文的声明修改或取代此类声明。
项目8。展品
以下证物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
*随此提交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公司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8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本登记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6年9月21日在加拿大安大略省基奇纳签署,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阿特斯太阳能公司 | ||
| 签名: | /s/Xinbo Zhu | |
| 姓名: | 朱新波 |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以下出现签名的每一个人特此授权并任命Xinbo Zhu先生,全权单独行事,作为他或她的真实和合法的事实上的代理人,有权以任何和所有身份,代替并以该人的名义、地点和代替,签署对本登记声明的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生效后的修订),并将其连同所有证物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文件提交给SEC,授予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按照他或她可能或可能亲自做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做和执行每一个必要和必要的行为和事情,特此批准和确认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可能凭借本协议合法做或促使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以2026年9月21日的身份签署。
| 签名 | 标题 | |
| /s/Shawn(Xiaohua)Qu | 执行主席兼首席技术官 | |
| Shawn(Xiaohua)Qu | ||
| /s/张国荣 | 牵头独立董事 | |
| 张国荣 | ||
| /s/哈利-鲁达 | 独立董事 | |
| 哈利-鲁达 | ||
| /s/Andrew L.C. Wong | 独立董事 | |
| Andrew L.C. Wong | ||
| /s/Lauren C. Templeton | 独立董事 | |
| Lauren C. Templeton | ||
| /s/科林·帕金 | 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
| 科林·帕金 | (首席执行官) | |
| /s/元Z.曲 | 董事 | |
| 袁Z屈 | ||
| /s/Xinbo Zhu | 首席财务官 | |
| 朱新波 | (首席财务会计干事) |
驻美国授权代表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以下签署人即阿特斯太阳能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6年9月21日签署本登记声明。
| 授权美国代表 | ||
| 签名: | /s/Yu Chen | |
| 姓名: | Yu Chen | |
| 职位: | 副总裁兼首席总法律顾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