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906CERT
根据1940年法令第30a-2(b)条和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根据18 U.S.C. § 1350,贝莱德技术和私募股权定期信托(前身为BlackRock Innovation和增长定期信托)(“注册人”)(以下署名人员)谨此证明,据其所知,注册人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N-CSR表格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5年8月22日
/s/John M. Perlowski
John M. Perlowski
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贝莱德技术和私募股权定期信托(原BlackRock Innovation和成长定期信托)
根据18 U.S.C. § 1350,贝莱德技术和私募股权定期信托(前身为BlackRock Innovation和增长定期信托)(“注册人”)(以下署名人员)谨此证明,据其所知,注册人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期间的N-CSR表格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并且报告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日期:2025年8月22日
/s/特伦特·沃克
特伦特·沃克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的
贝莱德技术和私募股权定期信托(原BlackRock Innovation和成长定期信托)
本证明是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30a-2(b)条和18 U.S.C. § 1350提供的,并未作为N-CSR表格的一部分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