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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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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06-13 | 首发B股 | 1996-06-13 | 1.8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0-08-29 | 交易金额:3.7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45.2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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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基于公司剥离与光电显示主业无关资产,整合、聚焦光电显示主业的战略调整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装备”)与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统称“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芜湖装备持有的芜湖东旭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威宇”)45.23%的股权转让给交易对方。其中,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达投资”)受让芜湖威宇30.153846%的股权,新余纳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纳鼎管理”)受让芜湖威宇15.076923%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20-08-04 | 交易金额:6.8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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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名橙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9年09月30日,东旭光电出售江苏吉星100%股权给深圳名橙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20-06-23 | 交易金额:26.26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与光电显示技术相关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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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与业务完整性,确保公司产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结合当前形势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后,决定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科技”)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东旭集团拥有或与其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共同拥有的与光电显示技术相关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转移至公司名下,以确保公司光电显示材料及装备产业的安全。公司聘请了中环松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松德”)对公司拟购买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环评报字(2020)第0612号《评估报告》,确定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62,570.00万元。经与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友好协商,公司决定以标的资产评估值262,570.00万元作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对价。 |
公告日期:2020-05-23 | 交易金额:10.06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位于北京大兴区汇营路15号院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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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发展”)位于北京大兴区汇营路15号院的资产作为东旭光电研发中心的研发基地及专家公寓,包括86299.51m2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43210.55m2的土地使用权。以资产评估值100,575.34万元作为交易对价,公司与东旭发展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20-04-0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743项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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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东旭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743项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具体金额待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确定后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
公告日期:2019-03-09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1.44%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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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是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实施主体,该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11,55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为300,000.00万元。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第八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30,000万元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本次增资用于增加东旭昆山的注册资本。公司以北京立信东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东华评报字(2018)第B175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89,556.90万元为依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单方面使用募集资金以1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13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93.75%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6.25%股权。 |
公告日期:2019-01-17 | 交易金额:2.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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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2019年1月16日召开第八届第五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20,000万元为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昆山)”)进行增资,用于建设第5代TFT-LCD用彩色滤光片(CF)生产线项目,增资金额全部计入东旭(昆山)的注册资本。 |
公告日期:2018-08-31 | 交易金额:5.5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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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与公司关联方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旭友”)51%的股权转让给东旭科技。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拟出售股权进行了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105028号专项审计报告,无锡旭友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8,394.56万元,交易双方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依据,经友好协商确定无锡旭友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5,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8-08-31 | 交易金额:27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6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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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林绿德 | ||
交易概述: 2018年5月28日,公司与三宝创新股东林绿德、庄永军及深圳市三宝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了《关于深圳市三宝创新智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就收购三宝创新部分股权并对三宝创新进行增资事项达成一致。经交易各方协商,公司以2,700万元对价受让林绿德先生持有的三宝创新30.28%的股权,同时向三宝创新增资12,400万元,其中222.53万元用于增加三宝创新注册资本,剩余部分计入三宝创新资本公积。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公司持有三宝创新67%股权,三宝创新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8-07-03 | 交易金额:1.96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47.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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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增强公司实力,避免同业竞争,履行控股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营口”)47.80%的股权,同时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于2016年签订的《投资合同》中,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1.2%/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2024年6月前述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和1.2%/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 根据上述《投资合同》,东旭集团应支付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支付计划如下:2016年12月25日支付100万元;2017年-2021年每年11月15日支付100万元;2022年11月15日支付200万元;2024年6月29日支付10,000万元。前述2016年和2017年的款项累计200万元已由东旭集团支付,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对应1.2%/年投资收益应在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支付。东旭集团已经支付199.33万元投资收益,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除前述已经支付的款项外,剩余本金和投资收益将由公司支付给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8-06-13 | 交易金额:8014.29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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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陈威,朱雷,王颖超等 | ||
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旭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旭辉”或“甲方”)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东旭华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华清”)作为基金管理人的泰州东旭石墨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石墨烯产业基金”或“乙方”)近日与陈威、朱雷、王颖超、靳秀珍、江维、李洪雷、北京合宜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钱新明就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朔科技”或“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签署了《关于明朔(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交易各方决定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7)第105054号审计报告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7)第10010号、第1001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明朔科技的净资产1,554.11万元、股权评估值10,716.12万元为依据,由泰州石墨烯产业基金以人民币2,300万元收购明朔科技原有七位股东所持有的明朔科技23%的股权,同时由深圳旭辉向明朔科技增资人民币5,714.29万元。上述股权转让及增资程序完成后,深圳旭辉将持有明朔科技36.3637%股权,泰州石墨烯产业基金将持有明朔科技14.6363%股权。 |
公告日期:2017-12-06 | 交易金额:4.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8.8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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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昆山)显示材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以昆山众信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昆众信评报字(2017)第235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净资产49,953.47万元为依据,与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由公司单方面使用募集资金以1元/注册资本对东旭昆山进行增资,将东旭昆山注册资本由50,000万元增加至9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东旭昆山88.89%股权,昆山开发区国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东旭昆山11.11%股权。 |
公告日期:2017-11-29 | 交易金额:42.1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100%股权,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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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7-10-23 | 交易金额:1.77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6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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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署《关于收购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决定根据四川曙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曙专审[2017]第A17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四川良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良建评报字[2017]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能”)的净资产27,413.62万元、股权评估值27,300.30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东旭建设以自有资金17,745.20万元收购东旭集团所持有的成都智能65%的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东旭建设将持有成都智能65%股权,成都智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7-06-27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82,052股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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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或“标的公司”)签署了《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公司拟以78.00元/股的价格认购亿华通非公开定向发行新增股份1,282,052股,总出资额为100,000,056元。 |
公告日期:2016-01-05 | 交易金额:37.6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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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区蓝狐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飞光电”)100%股权,总投资额174262.38万元;拟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区蓝狐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新光电”)100%股权,总投资额197447.64万元。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股权收购项目的投资额仅为预估值,最终将以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其中国有股东持有的股权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依据确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及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旭飞光电、旭新光电100%股权的交易中,旭飞光电控股股东东旭投资和旭新光电控股股东宝石集团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企业;东旭投资和宝石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东旭投资和宝石集团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5-03-04 | 交易金额:5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21.9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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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4)第05029号审计报告及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14】第10021字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江苏吉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吉星”或“标的公司”)净资产21,848.19万元,股权评估值25,629.00万元为依据,与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星(香港)”或“转让方”)、江苏吉星、王禄宝、吴美蓉、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高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拟出资16,734.53万元人民币,收购江苏吉星50.5%的股权(其中5,500万元价格收购吉星(香港)所持江苏吉星8,596万元出资,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1.93%;以11,234.53万元价格认购江苏吉星新增11,200万元出资额,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8.57%)。 |
公告日期:2014-08-29 | 交易金额:2051.3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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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增强公司的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及规模,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4年4月2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的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意公司”)100%的股权。此次交易价格是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冀专审字(2014)-8202号)及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A-0014号)作为参考,经双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2,051.37万元做为交易价格。 |
公告日期:2010-06-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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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石家庄市国资委于2009 年10 月31 日与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以宝石集团公司的净资产为基础,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完成对三家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权收购后,河北东旭以其拥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货币对宝石集团公司进行增资.在石家庄市国资委完成对宝石集团公司三家资产管理公司股东的股权收购后,依照石家庄市国资委与河北东旭签订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协议》,河北东旭以其拥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0%股权对宝石集团公司进行增资,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
公告日期:2010-05-1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9000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000万股宝石股份公司股份,宝石集团公司82.26%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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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卖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9 年9 月21 日,宝石集团公司股东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石家庄市国资委")与宝石集团公司三家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置换协议》. 石家庄市国资委分别受让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48.3%股份,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27.45%股份,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宝石集团公司6.51%股份(上述三项股份合计为82.26%股份),由石家庄市国资委以石家庄市财政局持有的9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5000 万股石家庄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以及宝石集团公司持有的3000万股宝石股份公司股份作为对价.其中,宝石股份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8.42元/股,该价格根据《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2009 年9 月21 日前30 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确定;石家庄商业银行每股价值为3.96 元人民币,该价格根据评估机构评估结果确定.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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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11亿 | -- | |
合计 | 1 | 0.00 | 2.11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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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亿华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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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30亿 | -- | |
合计 | 1 | 0.00 | 2.30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亿华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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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3.05亿 | -- | |
合计 | 1 | 0.00 | 3.05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亿华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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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1.90亿 | -- | |
合计 | 1 | 0.00 | 1.90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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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亿华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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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2.52亿 | -- | |
合计 | 1 | 0.00 | 2.52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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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亿华通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11-11-18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2.94 % | ||
出让方:石家庄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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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0-1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9.00 % |
出让方: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标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影响:(一)减少公司巨额债务和相应的资金占用费支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通过彩壳公司以硝子公司股权抵偿其所欠宝石集团的债务,使公司在资产保值的前提下剥离了巨额的不良资产,同时偿还了巨额债务. (二)大幅减少公司亏损额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三)为后续重组打好坚实基础 |
公告日期:2006-06-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 % |
出让方:双日株式会社 | 交易标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
公告日期:2006-06-3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41.00 % |
出让方:日本电气硝子株式会社 | 交易标的: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石家庄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对本公司不构成影响. |
公告日期:2024-07-27 | 交易金额:6577.6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7月4日召开的十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4年度,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577.61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168.27万元。 20240727: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7-0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
公告日期:2024-07-05 | 交易金额:5168.2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采购产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6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9,835.30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2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0,669.68万元。 20230520:股东大会通 20240705:实际发生金额5,168.27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5-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捌拾叁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202305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3-04-29 | 交易金额:20669.6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九届四十九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2年度,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49,400.36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1,122.29万元。 2022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9: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为20669.68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4-30 | 交易金额:51122.2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1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48800.0000万元。 20220430: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51,122.29万元 |
公告日期:2022-04-3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捌拾壹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
公告日期:2021-04-30 | 交易金额:35540.9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6月23日召开的九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以4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0年度,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102,773.38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7,381.08万元。 202007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30: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5540.92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6-24 | 交易金额:117381.0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9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22075.5800万元。 2019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00624: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9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17,381.08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6-06 | 交易金额:26257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专利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产与业务完整性,确保公司产业安全,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在结合当前形势和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后,决定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科技”)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将东旭集团拥有或与其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共同拥有的与光电显示技术相关的743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权)转移至公司名下,以确保公司光电显示材料及装备产业的安全。 |
公告日期:2020-05-23 | 交易金额:100575.3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东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发展”)位于北京大兴区汇营路15号院的资产作为东旭光电研发中心的研发基地及专家公寓,包括86299.51m2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范围内的43210.55m2的土地使用权。以资产评估值100,575.34万元作为交易对价,公司与东旭发展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20-04-0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东旭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743项专利及专利申请的所有权,具体金额待标的资产的交易金额确定后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
公告日期:2019-04-30 | 交易金额:237848.2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70800.0000万元。 20180511:股东大会通过 20190430:2018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237,848.25万元。 |
公告日期:2019-04-2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了充分利用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经公司八届九次董事会、八届十六次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7年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及《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为二年。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上述协议即将届满,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2019042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8-08-31 | 交易金额:5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股权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与公司关联方东旭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旭友电子材料科技(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旭友”)51%的股权转让给东旭科技。 本次交易由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拟出售股权进行了专项审计,专项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8)第105028号专项审计报告,无锡旭友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8,394.56万元,交易双方以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为参考依据,经友好协商确定无锡旭友51%的股权转让价格为55,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18-07-03 | 交易金额:19552.5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了增强公司实力,避免同业竞争,履行控股股东做出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召开第八届第三十九次董事会,以5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营口”)47.80%的股权,同时承接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及东旭营口于2016年签订的《投资合同》中,东旭集团应履行的全部权利及义务,共涉及不超过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的回购及对应1.2%/年投资收益的补偿义务,2024年6月前述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和1.2%/年投资收益支付完毕后,10,800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东旭营口股权转让给公司。 根据上述《投资合同》,东旭集团应支付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支付计划如下:2016年12月25日支付100万元;2017年-2021年每年11月15日支付100万元;2022年11月15日支付200万元;2024年6月29日支付10,000万元。前述2016年和2017年的款项累计200万元已由东旭集团支付,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0,800万元的投资本金对应1.2%/年投资收益应在每年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之前支付。东旭集团已经支付199.33万元投资收益,公司将把该款项支付给东旭集团。除前述已经支付的款项外,剩余本金和投资收益将由公司支付给营口沿海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18-01-27 | 交易金额:2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东方旭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认购基金份额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增强参与PPP项目的市场竞争力,加速公司在地下综合管廊、市政基础设施、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等领域的PPP业务合作,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近日与中冶建信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建信”)、北京东方旭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旭杰”)、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重庆分行”)共同签署《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管廊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及《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东旭建设拟参与认购由中冶建信发起设立的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管廊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衡水管廊基金”)及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衡水道路基金”)。衡水管廊基金总规模38,602.71万元,其中东旭建设现金出资20,000万元,中冶天工现金出资18,602.71万元;衡水道路基金总规模6,467.76万元,其中东旭建设现金出资4,000万元,中冶天工现金出资2,467.76万元。衡水管廊基金及衡水道路基金的主办基金管理人均为中冶建信,协办基金管理人均为东方旭杰。衡水管廊基金的投资标的为衡水中冶城市综合管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廊项目公司”),管廊项目公司的投资方向为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管廊工程;衡水道路基金的投资标的为衡水天工市政道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路项目公司”),道路项目公司投资方向为衡水市滏南新区市政道路工程。 |
公告日期:2018-01-27 | 交易金额:14543.5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8年1月2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菜园街1号项目装修工程标段施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关联方北京中环鑫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鑫融”)就北京菜园街1号项目装修工程有关事项签署《菜园街1号项目装修工程标段施工合同》,由中环鑫融作为工程发包方,东旭建设作为工程承包方,承包北京菜园街1号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拆除工程、主体结构(包含结构改造及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节能、电梯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合同涉及金额14,543.56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 |
公告日期:2018-01-27 | 交易金额:18474.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订合同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8年1月26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施工后续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关联方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启明”)就昆明东旭悦山湖(一期)后续专业分包工程有关事项签署《施工后续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由东旭启明作为工程发包方,东旭建设作为工程承包方,承包昆明东旭悦山湖(一期)外墙装修、外墙涂料、景观绿化、常规水电等工程,合同涉及金额18,474.50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 |
公告日期:2017-12-29 | 交易金额:2053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规划考虑,2017年12月28日,东旭光电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购控股股东参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持有的芜湖装备5%股权,控股子公司芜湖装备收购东旭集团持有的石家庄装备5%股权,并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
公告日期:2017-11-29 | 交易金额:105263.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7-10-31 | 交易金额:16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增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整体发展需要,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了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4亿元,持股财务公司40%的股权(详见公司2016年11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为了扩大财务公司整体规模,增强其综合实力,使其能够更加适应公司的整体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更好的金融服务,公司决定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共同为财务公司进行增资,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17]第1022号审计报告确认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以1元/注册资本进行增资,拟将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500,000万元。其中,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人民币160,000万元进行增资,增资后仍持有财务公司40%的股权;东旭集团增资人民币240,000万元,增资后仍持有财务公司60%的股权。 东旭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7-10-23 | 交易金额:187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上海辉懋持有的申龙客车100%股权,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东旭集团、科发集团和四川长虹合计持有的旭虹光电100%股权。同时为提高重组效率,公司拟向包括东旭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本次重组的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7.5亿元,其中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的数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总数的50%(含)。 20170610: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70701: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351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70817:20170817: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将于近日召开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组事项。 20170825: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49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20171023:于2017年10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辉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41号) |
公告日期:2017-09-16 | 交易金额:45056.2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施工总包及装修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关联方昆明东旭启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启明”)就昆明东旭悦山湖(一期)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签署《施工总承包工程合同》,由东旭启明作为工程发包方,东旭建设作为工程承包方,承包昆明东旭悦山湖(一期)主体结构、二次结构、粗装修、常规水电等工程,合同涉及金额44,036.21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同意东旭建设承接昆明东旭悦山湖项目(一期)果林水库04地块售楼部及样板房外装及内装工程,合同涉及金额1,020万元(最终以双方确认的工程结算造价为准)。 |
公告日期:2017-09-16 | 交易金额:17745.2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建设”)与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签署《关于收购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双方决定根据四川曙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川曙专审[2017]第A17号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四川良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川良建评报字[2017]第011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成都东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智能”)的净资产27,413.62万元、股权评估值27,300.30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协商东旭建设以自有资金17,745.20万元收购东旭集团所持有的成都智能65%的股权。上述收购完成后,东旭建设将持有成都智能65%股权,成都智能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7-06-0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设立的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能够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为了充分利用财务公司所提供的内部金融服务平台,公司拟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授信融资、资金管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等金融服务,其中办理资金结算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17亿元,协议有效期一年。 20170211:股东大会通过 20170518:通过一定时间的合作,基于财务风险控制和交易合理性考虑,公司决定与财务公司就《金融服务协议》的“交易限额”和“协议的生效条件及期限”条款作出修订,公司拟与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7060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4-29 | 交易金额:9660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西南机械工业联营集团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8日召开的八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17年度,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96,602.00万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16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146.54万元。 |
公告日期:2017-04-29 | 交易金额:5146.5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租赁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2016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6,417.63万元。 20170429:2016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5,146.54万元。 |
公告日期:2016-12-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经营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光电”)主要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与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控股的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旭虹”)及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营口”)从事的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业务形成同业竞争,为有效解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2012年2月16日,公司与四川旭虹及其股东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受托管理四川旭虹的经营权;2012年2月24日,公司与东旭营口及其股东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公司受托管理东旭营口的经营权。鉴于上述协议期限将近,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决定与四川旭虹、东旭营口分别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第十七条约定的托管期限延期,即托管期限至东旭集团不再持有托管公司股权且不再拥有托管公司控制权之日止,以确保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有效履行。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与公司关联方东旭集团、东旭营口、四川旭虹之间的关联交易。2016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及其股东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6-11-08 |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强化公司与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有效连接,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时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拟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共同出资,申请设立财务公司(其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人民币,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4亿元,持有财务公司40%的股权。财务公司成员单位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范围拟定为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开展融资和结算业务,包括归集公司内部资金,办理成员单位贷款,票据贴现等。 |
公告日期:2016-02-06 | 交易金额:50444.4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东旭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39224万元。 20150403:股东大会通过 20150829:根据公司实际运营,2015年上半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关联采购132.17万元、关联销售36,095.13万元、关联托管350.00万元,部分项目超出了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11,220.40万元。 20160206:公司及公司子公司预计2015年度将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经营性日常关联交易合计金额40,456.96万元。根据公司实际运营,2015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为关联采购1,265.51万元、关联销售29,915.53万元、关联托管450.00万元、关联租赁453.83万元,部分项目超出了年初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超出3,110.87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1-05 | 交易金额:149924.7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河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郑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飞光电”)100%股权,总投资额174262.38万元;拟购买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国控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区蓝狐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市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旭新光电”)100%股权,总投资额197447.64万元。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上述股权收购项目的投资额仅为预估值,最终将以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其中国有股东持有的股权需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依据确定,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情况再次召开董事会,对相关事项做出补充决议及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旭飞光电、旭新光电100%股权的交易中,旭飞光电控股股东东旭投资和旭新光电控股股东宝石集团均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控制的企业;东旭投资和宝石集团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公司向东旭投资和宝石集团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5-12-16 | 交易金额:3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长江兴利2号定向计划,长江兴利3号定向计划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16,959.0643万股(含116,959.0643万股),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800,000万元(含800,000万元)。其中,东旭集团、长江兴利2号定向计划、长江兴利3号定向计划、昆山开发区国投、英飞海林投资中心分别同意以3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2亿元人民币的认购金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股票发行数量将相应调整。 20150302: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50319: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 20150409:2015年4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0621号 20150617: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6.74元/股。 20150911:于2015年9月11日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51015:今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70号《关于核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20151216:2015年12月8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5年12月8日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东旭光电已办理完毕本次新增股份1,173,020,525股的登记手续。 |
公告日期:2015-04-21 | 交易金额:72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投资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更好的实现产融结合,拓展公司的业务范围,2015年4月20日,召开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合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合作,在天津东疆保税区共同投资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中大诚信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为准)。该商业保理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公司出资7,200万元,占注册股本的24%,东旭集团出资22,800万元,占总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李兆廷、周波回避表决。 |
公告日期:2015-04-03 | 交易金额:113593.1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2014年度拟与关联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等就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事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76137.62万元. 20140520:股东大会通过 20150318:201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3,593.12万元。 20150403:董事会通过《关于对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进行补充确认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5-02-10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受托经营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公司主要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为有效解决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拟受托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旭新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下属控股子公司东旭(营口)公司和旭虹公司以及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东旭光电下属控股子公司旭飞公司的经营权。 20120315:股东大会通过 20150210:鉴于该协议期限将近,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决定与其签署《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第十七条约定的托管期延续二年,即托管期延续至2017年2月23日, |
公告日期:2014-08-29 | 交易金额:2051.3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了增强公司的实力,扩大公司业务范围及规模,抓住新型城镇化建设机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2014年4月27日,公司七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持有的四川瑞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意公司”)100%的股权。此次交易价格是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冀专审字(2014)-8202号)及天津中联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A-0014号)作为参考,经双方协商以净资产评估值2,051.37万元做为交易价格。 |
公告日期:2014-04-29 | 交易金额:78718.6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光电主要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的生产与销售业务,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控股的旭虹公司和东旭营口、关联方宝石集团控股的旭新公司、关联方东旭光电控股的旭飞公司均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业务,该等公司的业务与芜湖光电所经营的业务将产生同业竞争。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旭新公司、旭虹公司、东旭营口、旭飞公司的股权及经营权委托本公司管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装备和石家庄装备均从事光电设备类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研发等,可以为旭新公司、旭虹公司、东旭营口、旭飞公司提供设备及安装技术服务,为其从事平板显示玻璃基板业务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技术保证。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由于本公司与关联方宝石集团、宝石集团控股子公司宝石照明、宝石旭铭、宝石众和、宝石克拉、宝东公司及宝石集团孙公司宝石电真空的生产场地同属一地,公司需向宝石集团及其子公司或孙公司有偿提供房屋、土地、动力设备租赁、输出劳务人员及部分产成品、材料。 向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其子公司旭虹公司、旭飞公司等有偿提供A型架、溢流砖;宝石集团需向本公司有偿提供劳务、水、电、气等能源动力和有偿提供食堂、浴室、交通车辆等共用资产的使用等。 东旭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旭虹公司、东旭营口为东旭集团控股子公司;宝石照明、宝石旭铭、宝石众和、宝石克拉、宝东公司、旭新公司为宝石集团控股子公司,宝石电真空为宝石集团孙公司;东旭光电为东旭集团的控股股东,旭飞公司为东旭光电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30730:股东大会通过 20140412: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由年初预计数44,162.00万元调增至83,687.95万元,增加39,525.95万元。 20140428: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40429:2013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实际交易金额为78,718.62万元。 |
公告日期:2013-12-11 | 交易金额:36175.34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担保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13年12月10日,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旭飞光电公司融资还款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的议案》及《关于为旭虹光电公司融资还款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托管公司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飞光电”)、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光电”)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融资还款提供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公司拟参照市场化交易原则,按照担保金额的1%收取担保费用。 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为此项担保向我公司提供再担保。 旭飞光电、旭虹光电融资还款涉及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9,821.95万元和16,353.39万元,公司将分别向其收取担保费用198.22万元/年和163.53万元/年,合计361.75万元/年。 旭飞光电、旭虹光电与本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此担保事项构成关联担保。 |
公告日期:2013-04-1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1、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2年3月14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近期国内A股市场的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和“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等内容。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调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非公开发行面向东旭集团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及自然人等合计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上述特定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其中东旭集团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认购股票的数量区间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5%至29%,除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外,其它任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认购后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得超过13,000万股。目前除东旭集团外,其余发行对象尚未确定。除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东旭集团所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份在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3、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2,000万股(含52,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0120905: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21107: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将于2012年11月7日审核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于2012年11月7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公告审核结果后复牌。 201211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2年11月7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 20121109:公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20121215: 2012年12月14日,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661号《关于核准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2,000万股新股。 20130412:《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20130417:本公司已于2013年4月8日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20130418:近日,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已完成了募集资金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的注册资本已由变更前的叁亿捌仟叁佰万元增加至玖亿零叁佰万元,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
公告日期:2013-02-19 | 交易金额:106924.5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宝石旭铭管业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由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宝石集团、宝石集团控股子公司宝石照明、宝石旭铭、宝石众和、宝石克拉、宝东公司及宝石集团孙公司宝石电真空的生产场地同属一地,公司需向宝石集团及其子公司或孙公司有偿提供房屋、土地、动力设备租赁、输出劳务人员及部分产成品、材料,向东旭集团及其子公司旭虹公司有偿提供 A型架、溢流砖;宝石集团需向本公司有偿提供劳务、水、电、气等能源动力和有偿提供食堂、浴室、交通车辆等共用资产的使用等。2011年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实际发生金额 10205.57万元, 2012年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 67,424.50 万元。 20120427:股东大会通过 20130124:董事会通过《关于公司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的议案》 20130219: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2-07-2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了满足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液晶玻璃基板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需求,保证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同意公司接受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拟提供的总额不超过2.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东旭集团本次财务资助拟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即借款利息为零。资金具体到位时间根据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玻璃基板生产线的建设进度需要及时到位。 东旭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宝石集团70%的股份,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东旭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兆廷、周波、付殷芳回避表决。 |
公告日期:2012-03-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股份认购,股权委托,专利许可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控股公司,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000万股(含40,000万股)A股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4,400.00万元。东旭集团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认购的股票数量区间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的25%至29%。2011年12月22日,双方签署了《关于认购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协议书》,对东旭集团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具体事宜进行了约定。 2、公司受托管理东旭集团、东旭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光电”)及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下属子公司股权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和宝石集团已与公司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分别将其持有东旭(营口)光电显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营口)公司”)60%的股权、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虹公司”)51%的股权、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飞公司”)40%的股权和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新公司”)50%的股权委托给公司管理。 公司将代表上述股东行使除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处理及处分权外的投票权及其他各项股东权利,公司还将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前采取其他有效措施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兆廷也已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3、东旭集团许可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其专利公司关联方东旭集团与公司签订了《专利独占许可合同》,东旭集团将其拥有的、正在申请的以及未来研发取得的相关专利无偿独占许可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许可期限为2011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1日止。待合同期满后,经被许可方申请,许可方须无条件按本合同条款与被许可续签专利许可合同;若许可方不再控制被许可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到期后是否续签,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协商确定。 东旭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70%的股权,东旭光电为东旭集团的控股股东,旭飞公司为东旭光电的控股子公司,东旭(营口)公司、旭虹公司为东旭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旭新公司为宝石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201203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3-15 | 交易金额:249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承包工程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装备公司承包旭虹公司PDP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艺设备负荷试车验收的技术服务。本公司子公司芜湖东旭装备公司已与旭虹公司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旭虹公司的PDP玻璃基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工艺设备负荷试车验收的技术服务。 201203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3-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专利实施许可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经公司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12月22日与东旭集团签订了《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合同约定东旭集团将其拥有的30项与TFT-LCD玻璃基板生产有关的专利独占许可给本公司及子公司使用。由于本公司目前主要通过多个子公司来实施玻璃基板项目,而在上述《专利独占许可合同》备案过程中,无法将专利同时以独占许可方式备案至本公司及多个子公司名下,为了公司及各子公司均能合法使用该等专利并完成备案,因此,公司经与东旭集团协商,将上述专利的许可方式由独占许可修改为普通许可。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旭集团重新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0120315: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2-29 | 交易金额:9463.2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销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1年本公司预计与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宝石节能照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采购、销售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8401.57万元 20110622:股东大会通过 20120229:本公司2011年度与关联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年初预计金额共增加1,061.64万元,其中包含原预计项目日常关联交易增加额789.39万元,以及新增项目(年初未预计)关联交易增加额272.25万元。 |
公告日期:2011-12-14 | 交易金额:5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1 | 交易方式:投资设立公司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公司与东旭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芜湖光电装备及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投资51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东旭集团投资49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9%。 20111214:近日,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
公告日期:2011-12-14 | 交易金额:51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投资设立公司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装备与东旭集团拟共同投资设立石家庄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东旭装备投资51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东旭集团投资49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9%。 东旭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宝石集团70%的股份,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的有关规定,东旭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1-12-01 | 交易金额:11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安装工程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1年10月10日,旭宝公司与东旭集团签署《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TFT玻璃基板生产线后加工主线安装工程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东旭集团委托旭宝公司承担石家庄旭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TFT 玻璃基板生产线后加工主线 (包括生产线的LE区设备、研磨区设备、检验区设备、电气系统等)的安装工程。 鉴于东旭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宝石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宝石集团 70%的股份,旭宝公司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的有关规定,东旭集团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0-12-11 | 交易金额:272.3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河北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加工合同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0 年 11 月 18 日,本公司与东旭集团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东旭集团委托本公司加工 A 型架和溢流砖。 |
公告日期:2010-11-24 | 交易金额:3157.6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真空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抵偿债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2010 年11 月23 日本公司与电真空公司签署《抵债协议》,主要内容为:依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0]第10044 号)所列示的评估价格,电真空公司以其拥有的10 件铂铑合金贵金属零部件(含纯铂76460.512 克、纯铑8205.698 克)作价人民币31576476.45 元,交付本公司等额抵偿31576476.45 元债务。 |
公告日期:2006-10-14 | 交易金额:4549.57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其他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债权转移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彩壳公司及宝石集团三方签订《债务转移协议》,公司将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的债务转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彩壳公司”)承担。债务转移完成后,彩壳公司对宝石集团的债务总额为369,902,574.85元人民币。 |
公告日期:2003-06-14 | 交易金额:21423.53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债务转让 | |
关联关系:子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债转股的需要,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同意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借款110,302,337.76 元人民币、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借款214,235,310.28元人民币转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 |
公告日期:2003-05-29 | 交易金额:26685.36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转移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彩壳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宝石集团公司")于2003年5月26 日签订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彩壳公司将其借款266,853,639.63元人民币转由宝石集团公司承担, 其本金和利息由宝石集团公司负责偿还。彩壳公司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承担此项债务。 |
公告日期:2003-05-21 | 交易金额:12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债权债务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5月16日签订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彩壳公司将其借款12000万元人民币转由宝石集团公司承担,其本金和利息由宝石集团公司负责偿还。彩壳公司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承担此项债务。 |
公告日期:2003-01-04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转移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彩壳公司″)与债权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宝石集团公司″)于2002年12月30日签订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彩壳公司将其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转由宝石集团公司承担牞其本金和利息由宝石集团公司负责偿还。彩壳公司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承担此项债务。 |
公告日期:2003-01-04 | 交易金额: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转移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彩壳公司)将其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转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宝石集团公司)承担,其本金和利息由宝石集团公司负责偿还。彩壳公司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承担此项债务。 |
公告日期:2001-12-14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债务转让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12月11日签订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同意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转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其本金和利息由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偿还。石家庄宝石彩色玻壳有限责任公司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不再承担此项债务。 |
公告日期:2001-03-17 | 交易金额:15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彩壳公司与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12月20日签订协议: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彩壳公司将其借款1.5亿元人民币转由宝石集团公司承担,其本金和利息由宝石集团公司负责偿还。彩壳公司对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再承担此项债务。 |
公告日期:2000-08-24 | 交易金额:749.69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销售原材料49.3022万元;销售动力672.0473万元;抵债物资28.3410万元 |
公告日期:2000-08-24 | 交易金额:4675.7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石家庄宝石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 | |
关联关系: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销售销钉、阳极帽493.846157万元; 销售动力3268.8235万元;提供劳务913.0558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06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6-19至 2020-06-18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19日将其持有的4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8-29 | 本次解押股数:4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8-19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8月19日将质押给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4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06 | 原始质押股数:690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04至 2020-07-02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7月04日将其持有的690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7-06 | 原始质押股数:1535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7-04至 2020-07-02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7月04日将其持有的1535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15 | 原始质押股数:33882.856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13至 2021-08-12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3日将其持有的33882.8564万股股份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门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3 | 原始质押股数:24568.034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2至 2021-12-05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12日将其持有的24568.0345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1 | 原始质押股数:690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09至 2019-01-08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1月09日将其持有的690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15 | 本次解押股数:6908.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6月13日将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6908.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11 | 原始质押股数:335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09至 2019-01-08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01月09日将其持有的335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6-15 | 本次解押股数:335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6-14 |
解押相关说明: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06月14日将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335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6 | 原始质押股数:43988.269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09至 2019-12-08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09日将其持有的43988.2697万股股份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8-15 | 本次解押股数:33882.8564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8年08月13日将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的33882.8564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23 | 原始质押股数:690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21至 2017-11-20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690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23 | 原始质押股数:335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21至 2017-11-20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3352.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0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10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10日将上述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05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0-31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将上述2000.0000万股质押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1-05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0-31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将上述4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25 | 原始质押股数:1881.757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24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6月24日将1881.7575万股股份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6-25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6-08至 2019-06-06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06月08日将12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02 | 原始质押股数:43988.2697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3-31至 2018-10-20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3月31日将43988.2697万股股份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2-16 | 本次解押股数:43988.2697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2-07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07日将质押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云支行的43988.2697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8-01 | 原始质押股数:5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10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5,5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7%)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0-30 | 本次解押股数:5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9-30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8-01 | 原始质押股数:1680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7-30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将其持有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6,803.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1%)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对东旭集团2015年第一期可交换私募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东旭集团已取得本次质押登记证明,质押期限自2015年7月30日起至东旭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25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6-18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00.0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限售股份中的16,00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1%)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中的13,100.00万股股份用于对东旭集团2015年第一期可交换私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东旭集团已取得本次质押登记证明,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东旭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05 | 本次解押股数:4984.0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将上述2600.0000万股质押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25 | 原始质押股数:1178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5-29至 2016-05-27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宝石集团近日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流通股12,000.0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流通股中的2,230.00万股、7,202.00万股、2,350.00万股(合计11,78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股份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6年5月26日、5月27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6-25 | 本次解押股数:1178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6-24 |
解押相关说明:
近日,宝石集团将其2015年5月27日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120,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并重新将该流通股1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与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6-25 | 原始质押股数:2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00.0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限售股份中的16,00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1%)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中的13,100.00万股股份用于对东旭集团2015年第一期可交换私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东旭集团已取得本次质押登记证明,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东旭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6-25 | 本次解押股数:2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24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1,000.0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限售股份中的16,000.0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01%)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该部分质押股票中的13,100.00万股股份用于对东旭集团2015年第一期可交换私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东旭集团已取得本次质押登记证明,质押期限自2015年6月18日起至东旭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5 | 原始质押股数:17166.3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03至 2016-10-10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0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8-01 | 本次解押股数:17166.3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7-30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及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2,600.00万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5 | 原始质押股数:288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03至 2016-03-31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宝石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流通股2,885.00万股股份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31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0-08 | 原始质押股数:10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8-18至 2016-08-18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通知,宝石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420,148股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中105,000,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18日;42,420,148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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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20-03-12 | 本次解押股数:5365.83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03月10日将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365.83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0-08 | 原始质押股数:4242.0148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8-22至 2016-08-22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通知,宝石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7,420,148股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中105,000,000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18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18日;42,420,148股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8月22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22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29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20至 2016-03-18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通知,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押、质押。2013年5月15日,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A股)质押给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披露于2013年5月18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宝石集团于2014年3月18日办理了解押手续。本次解押股份4,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2014年3月20日,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A股)与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3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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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6-25 | 本次解押股数:1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6-24 |
解押相关说明:
宝石集团近日将质押给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流通股12,000.0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流通股中的2,230.00万股、7,202.00万股、2,350.00万股(合计11,78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股份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分别为2015年5月27日、5月28日、5月29日,购回交易日分别为2016年5月26日、5月27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01 | 原始质押股数:5722.1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2-20至 2016-08-22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通知,东旭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722.10万股股份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2月2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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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4-25 | 本次解押股数:17166.3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4-03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集团近日将质押给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重新将该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7,166.30万股股份与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4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0日。上述股票已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办理了质押冻结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10-09 | 原始质押股数:7281.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9-26至 -- |
出质人: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的通知,东旭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2,810,000股(A股)限售股份质押给了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3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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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2-17 | 本次解押股数:2184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31 |
解押相关说明:
根据年报披露,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原质押给北京天地方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72,810,000股(A股)限售股份已解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5-18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5-15至 -- |
出质人: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权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近日,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 )的通知,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40,000,000 股(A 股)质押给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于 2013 年 5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登记日起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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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3-29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3-18 |
解押相关说明: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石集团”)通知,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解押、质押。2013年5月15日,宝石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A股)质押给了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详见公司披露于2013年5月18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宝石集团于2014年3月18日办理了解押手续。本次解押股份4,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43%。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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