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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13-07-24 交易金额:20.72亿元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53947371.0000股股份

买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31日,收购人神华国能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同意公司以终止金马集团上市为目的,全面要约收购金马集团,并同意本次要约收购方案。2013年1月7日、1月15日,收购人神华国能的股东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召开总经理常务会议和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要约收购方案。2013年2月23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全面要约收购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3]77号),同意神华国能本次要约收购方案。

公告日期:2012-11-21 交易金额:-- 交易进度:完成
交易标的: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买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国家电网公司
交易概述:

2012年8月15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能源")通知,国家电网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集团")于2012年8月15日签订了《国家电网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神华集团将受让国家电网公司持有的国网能源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本次收购").股权转让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1、经转让方和受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印章;2、协议约定的目标股权协议转让取得政府有权部门的批准.

股权投资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12-11-21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100.00 %
出让方:国家电网公司 交易标的: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受让方: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一)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将严格实行“五分开”本公司本次收购行为对金马集团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将不会产生影响,金马集团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   本公司承诺,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将严格实行“五分开”,保证金马集团独立运作。   1、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人员独立(1)保证金马集团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在金马集团与本公司、本公司的全资附属企业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之间双重任职。   (2)保证金马集团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若向金马集团推荐董事、监事以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不干预金马集团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金马集团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金马集团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或被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金马集团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金马集团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金马集团开立独立的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金马集团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5)保证金马集团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金马集团能独立做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金马集团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金马集团建立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金马集团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金马集团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金马集团的关联交易(如有);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将严格规范上市公司与神华财务可能存在的资金存放、拆借行为(如有)神华财务为本公司下属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神华财务主要业务是为本公司成员单位提供存款、贷款(含委托贷款)等金融服务。本次收购完成后,神华财务拟向金马集团提供存贷款等金融服务,金马集团与神华财务可能将存在资金存放、拆借行为等关联交易。   为了维护金马集团的财务安全及独立性,本公司承诺:   1、金马集团存放在神华财务的资金将单独核算;且将只用于对金马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的信贷业务,不向其他关联单位提供资金拆借、委托贷款、委托理财。   2、神华财务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金马集团的存款余额实行限额控制。本承诺在神华集团合法有效存续且神华集团间接控制金马集团和神华财务期间持续有效。
公告日期:2012-05-24 交易金额:-- 转让比例:78.97 %
出让方: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国网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13-08-14 交易金额:1640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交易方式:提供服务支持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交易简介:

为提升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河曲电煤”)上榆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煤炭生产成本,河曲电煤拟利用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东煤炭集团”)的专业优势,河曲电煤拟与神东煤炭集团签订《榆泉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咨询专业化服务协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对上榆泉煤矿的安全生产及管理提供服务支持,期限一年,其中咨询服务费为400万元,专项服务费总金额不超过1.6亿元。专项服务费用是根据上榆泉煤矿前两年的生产情况进行的预计,专项服务包括:涉及重大安全隐患专门处理,搬家倒面专业化服务,设备大修专业化服务,备品备件、材料等物资供应等专项服务。上榆泉煤矿根据生产情况需要神东煤炭集团提供专项服务时,须双方另行签订专门服务协议,约定具体专项服务费及支付方式,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告日期:2013-05-31 交易金额:515340.00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山西省电力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能源有限公司等 交易方式:销售产品,委托贷款,接受劳务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同一母公司
交易简介:

2013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鲁晋王曲发电公司、山西鲁能河曲发电公司从事火力发电业务,分别对山西省电力公司、华北电网公司进行电力销售;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公司生产的煤炭在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鲁能河曲发电公司需要外,剩余煤炭将向山西鲁能河曲能源公司、神华销售集团华北能源贸易公司销售。预计2013年向山西鲁能河曲能源公司销售约100万吨,向神华销售集团华北能源贸易公司销售约40万吨,销售价格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初步确定为280元/吨(不含税),年度执行过程中将根据市场价格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国网能源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为山西鲁能河曲发电公司提供电力设备维修服务,预计2013年发生840万元。 20130531:股东大会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