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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1996-09-16 | 首发B股 | 1996-09-16 | 8480.10万 | - | - | - |
| 公告日期:2021-12-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0.9887%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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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潘国平 | ||
| 卖方:陈金莲 | ||
| 交易概述: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12月23日收到公司股东陈金莲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的通知》,陈金莲于2021年10月11日-20日将其持有*ST东海B7,766,400股中的3,600,000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陆续卖出,由潘国平全部买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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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7-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成都市朗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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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刘春刚,易建华,成都慧培智星教育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 交易概述: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或“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东海A,证券代码:000613;*ST东海B,证券代码:200613)自2021年4月27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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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8-15 | 交易金额:3.03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 交易标的: 海南罗牛山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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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海南罗牛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东海”,股票代码:000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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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5-01-31 | 交易金额:1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口罗牛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9.0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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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盛宴投资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1、2014年12月8日,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海南盛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盛宴”)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海口罗牛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小贷公司”)9.09%股权,协议转让给海南盛宴,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200万元。 2、本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罗牛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同意本公司的上述股权转让事宜。本次股权转让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但需经过政府有关审批部门批准。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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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7-10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增资后海口罗牛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9.0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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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口鑫花园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海口牧丰实业有限公司等 | ||
| 交易概述: 2013年6月26日,公司与罗牛山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增资意向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入股罗牛山小额贷款公司。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后,罗牛山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000万元变为11,0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9.0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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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4-27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1.0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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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2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控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科技公司”)31.03%股权,协议转让给罗牛山控股集团,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 罗牛山控股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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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2-08-29 |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1.0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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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投资人民币900万元增资入股农业科技公司.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后,农业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2000万元变为29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31.03%股权,成为农业科技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农业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此投资行为属关联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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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2-04-26 | 交易金额:1083.74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三亚市的换地权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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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三亚市人民政府 | ||
| 卖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三亚市的换地权益书编号为:00000514,发放号为:460200011217001,土地权益价值(面值)为:人民币 10,837,399.26 元,同意公司按照三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三亚市人民政府以现金方式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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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0-02-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6000万股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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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口食品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10年1月29日,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转发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2010年1月29日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海口食品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东海A6000万股股份过户给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过户完成后,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持有ST东海A6000万股股份,占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16.48%,为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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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7-07-20 | 交易金额:2978.8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国家股3632.7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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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武汉图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石亚君 | ||
| 卖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07年5月18日分别与武汉图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石亚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国家股3632.7万股股权中的1800万股(占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4.94%)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武汉图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82元,转让金额为1476万元;将该3632.7万股万股权中的1832.7万股(占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的5.03%)所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全部转让给石亚君,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0.82元,转让金额为1502.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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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7-06-08 | 交易金额:3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所欠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37,948,931.38 元和1200万元债权及其从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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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口食品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07年6月6日,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债权人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协议》和《债权转让通知》。主要内容为: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将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所欠该公司的37,948,931.38元和1200万元债权及其从权利转让给海口食品有限公司。截至日前,海口食品有限公司总共拥有对我司的债权约1.589亿元。具有执行债务豁免对价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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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7-05-2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9.98%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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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07年5月21日,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接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琼执字第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国家股3632.7万股,司法裁定过户给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并于2007年3月30日,办理了过户手续,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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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7-03-0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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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
| 交易概述: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2月28日收到公司债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和《担保权利转让通知》。 《债权转让通知》的内容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已将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编号为1997年字第0010号、1997年字第015号的授信合同(协议)项下的本金1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合同(协议)内容不变。 《担保权利转让通知》的内容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已将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编号为亚交银贷00295003号的授信合同(协议)项下的因提供担保承担的担保责任的本金1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合同(协议)内容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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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7-02-08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人民币1080万元及利息和其从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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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2月7日收到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债权转让通知书》的内容如下:中国旅游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债权本金人民币1080万元及利息和其从债权于2007年2月5日起全部转移给海南澄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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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6-12-21 | 交易金额:1.1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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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
| 卖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 | ||
| 交易概述: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12月20日收到公司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海南省分行发来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司在我行的债务6109.8万元及相应的利息52189177.64元(其中表内利息2678789.70元,表外利息49510387.94元),现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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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6-04-22 | 交易金额:1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位于文昌市海南省国营东路农场十八队的396亩土地经营权及其上附着物的所有权和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桥头镇无核荔枝基地300亩的农用地的土地经营权及其上附着物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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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海南恩彼实业有限公司 | ||
| 卖方: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2005 年12月22日,本公司与恩彼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恩彼公司同意以1800万元的价格受让位于文昌市海南省国营东路农场十八队的396亩(实际面积在420亩左右,以实际测量的亩数为准)土地经营权(从二零零五年十月一日至二零叁五年九月三十日,共三十年)及其上附着物(约16000棵荔枝树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和位于海南省澄迈县桥头镇无核荔枝基地300亩(以实际测量的亩数为准)的农用地的土地经营权(从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二零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共三十年)及其上附着物(荔枝树约9000株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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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12-2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0.99 % |
| 出让方:陈金莲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潘国平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7-20 | 交易金额:1502.80 万元 | 转让比例:5.03 % |
| 出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石亚君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7-20 | 交易金额:1476.00 万元 | 转让比例:4.94 % |
| 出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武汉图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5-23 | 交易金额:1476.00 万元 | 转让比例:4.94 % |
| 出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武汉图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5-23 | 交易金额:1502.80 万元 | 转让比例:5.03 % |
| 出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石亚君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5-23 | 交易金额:1502.80 万元 | 转让比例:5.03 % |
| 出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石亚君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5-23 | 交易金额:1476.00 万元 | 转让比例:4.94 % |
| 出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武汉图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5-2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98 % |
| 出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7-03-30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98 % |
| 出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3-01-15 | 交易金额:40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6.48 % |
| 出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海口食品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1-09-21 | 交易金额:0.00 万元 | 转让比例:9.98 % |
| 出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海口食品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01-09-19 | 交易金额:40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6.48 % |
| 出让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标的:-- | |
| 受让方:海口食品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
| 公告日期:2025-08-15 | 交易金额:3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理讼律师事务所 | 交易方式: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提供劳务等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2025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0,000.00 元。 20250815:因原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足,本次需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2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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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6-25 | 交易金额:26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酒店住宿餐饮消费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及其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预计2022年度与前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60.00万元。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67.77万元。 20220625:股东大会未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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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2-06-03 | 交易金额:267.7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酒店住宿餐饮消费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发生销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50.00万元,2020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为5.44万元。 20220603: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1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67.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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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5-14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 交易方:罗牛山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上市公司拟向罗牛山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预计不超过拟购买资产股份支付对价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A股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82,830,000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金额及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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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08-15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股权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甲方所持罗牛山实业10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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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6-27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共同增资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 交易简介: 2013年6月26日,公司与罗牛山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增资意向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入股罗牛山小额贷款公司。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后,罗牛山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10,000万元变为11,0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9.09%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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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3-04-27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2012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牛山控股集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科技公司”)31.03%股权,协议转让给罗牛山控股集团,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1000万元。 罗牛山控股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转让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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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2-08-29 | 交易金额:9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海南罗牛山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增资扩股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1、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投资人民币900万元增资入股农业科技公司。上述增资事宜完成后,农业科技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人民币2000万元变为2900万元,公司将持有其31.03%股权,成为农业科技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2、农业科技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罗牛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此投资行为属关联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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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1-12-25 | 交易金额:658.00万元 | 支付方式:实物资产 |
| 交易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方式:置换 |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置入资产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所拥有的位于海口市海甸岛的海景花园项目的40210.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置出资产是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的部分游乐设备及两部汽车(琼B01986,琼B0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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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01-06-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 |
| 交易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 交易方式:置换 |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于2001年5月31日签定了《资产置换协议》,交易的标的为65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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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0-12-01 | 原始质押股数:4472.0186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1-27至 -- |
| 出质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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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将其持有的4472.0186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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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1-09-07 | 本次解押股数:4472.018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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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09月03日将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南省分行的4472.018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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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07 | 原始质押股数:6388.598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26至 2020-10-30 |
| 出质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口分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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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的6388.598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口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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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0-12-01 | 本次解押股数:4472.0186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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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将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海口分行的4472.0186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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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09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05至 2024-12-01 |
| 出质人:潘国平 | ||
| 质权人: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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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潘国平于2014年12月05日将3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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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12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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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4年12月5日,潘国平先生将持有大东海B股股份3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4%),质押给了海口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为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到期时间为2024年12月1日。详情见2016年4月9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巨潮网上《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被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2016年7月8日,潘国平先生已经办理完毕上述3000万股大东海B股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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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7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3至 -- |
| 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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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均为ST东海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传真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主要内容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具体情况如下: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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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9 | 本次解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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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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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7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3至 -- |
| 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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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均为ST东海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传真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主要内容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具体情况如下: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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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9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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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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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7 | 原始质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3至 -- |
| 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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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均为ST东海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传真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主要内容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具体情况如下: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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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9 | 本次解押股数:1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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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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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7 | 原始质押股数: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3至 -- |
| 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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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均为ST东海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传真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主要内容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具体情况如下: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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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9 | 本次解押股数: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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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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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7 | 原始质押股数: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3至 -- |
| 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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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均为ST东海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传真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主要内容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具体情况如下: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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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9 | 本次解押股数: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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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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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0-12-07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0-12-03至 -- |
| 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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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0年12月6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共计持有本公司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均为ST东海A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传真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主要内容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资金将所持有的本公司6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具体情况如下:出质人:海口农工贸(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质权人: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30%)质权人: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2%)质权人: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7%)质权人: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5%)质权人: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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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3-11-19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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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公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现持有本公司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1,190,2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81%)将其持有的大东海A无限售流通股6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48%)分别质押给了海口市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12,000,000股)、三亚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万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15,000,000股)、临高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9,000,000股)、昌江黎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质押股数:6,000,000股)、海南白沙农村合作银行(质押股数:3,000,000股),质押期限自2010年12月3日至质权人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质押时止。2013年11月18日,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传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通知上述股权已经全部办理完解除质押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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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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