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为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31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3]303号文批准,由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黑龙江惠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非标工具公司、黑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黑河经济合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的方式组建,总股本为3,600万元。
1997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95号、[1997])96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464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同年4...查看全部▼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前身为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3月31日经黑龙江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黑体改复[1993]303号文批准,由黑龙江省建设开发实业总公司、黑龙江惠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龙江非标工具公司、黑龙江省城乡建设开发公司、黑河经济合作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定向募集的方式组建,总股本为3,600万元。
1997年3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字[1997]95号、[1997])96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1,464万股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票,并于同年4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总股本变更为5,064万元。
2016年7月18日由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000126976973E的营业执照。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公司先后于1997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于1999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转增2股、于1999年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851.76万股,于2012年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注册资本和总股本分别为16,089.40万元人民币、16,089.40万股。
2014年7月,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控股”)通过协议受让公司原控股股东天伦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65%),并于2014年7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手续,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16年5月9日,本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6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黑龙江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乌力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4号)文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分别向乌力吉发行24,089,486股股份并支付现金47,300.00万元、向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5,341,051股股份,向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2,515,644股股份、向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7,828,535股份购买上述投资人合计持有的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100%股权,上述交易合计发行股份69,774,716股,并支付现金47,300.00万元;同时本公司向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朗森汽车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4,921,400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57,00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公司新增股份164,696,116股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16TJA10473号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变为325,594,516股。本次交易完成后,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4,639,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5%,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京蓝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受郭绍增控制,互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150,686,197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6.28%。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7年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0股,注册资本增至651,189,032元人民币;总股本增至651,189,032股。
2017年3月17日,本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17年7月2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172号)文件。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天津北方创业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行18,835,961股股份、向高学刚发行5,938,547股股份、向固安县益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发行4,231,743股股份、向高学强发行2,062,975股股份、向高作明发行2,062,975股股份、向杨春丽发行2,062,975股股份、向高作宾发行1,854,914股股份、向崔长江发行211,587股股份、向刘海源发行146,136股股份、向周海峰发行105,793股股份、向曹伟清发行105,793股股份、向王勇发行105,793股股份、向狄俊雅发行103,677股股份、向赵立伟发行103,677股股份、向刘辉发行84,634股股份、向谭兆军发行84,634股股份、向冯琨发行84,634股股份、向胡浩发行74,055股股份、向程娜发行74,055股股份、向刘殿良发行74,055股股份、向尚树峰发行74,055股股份、向张小力发行74,055股股份、向储继民发行74,055股股份、向郑彬发行74,055股股份、向吴全江发行74,055股股份、向张颖发行74,055股股份、向孙冀鲁发行58,257股股份、向王军发行56,364股股份、向李超发行52,896股股份、向何文利发行48,194股股份、向刘超发行42,317股股份、向代猛发行42,317股股份、向徐萍发行37,027股股份、向刘震震发行23,274股股份、向付海燕发行17,632股股份、向蔡益锋发行4,114股股份、向钟琦发行2,821股股份、向林志强发行587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0,950万元。
郭绍增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交易,公司新增股份7,935.69万股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17TJA20094号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变为73,054.59万股。
2018年5月17日本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该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17年末公司总股本730,545,885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146,109,17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76,655,062股。
截至2019年1月21日,本公司就本次交易项下的标的资产中科鼎实56.7152%股权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并已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351329441)。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本公司已取得中科鼎实77.7152%股权,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018年10月22日,本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1月15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号),核准公司向殷晓东等37名自然人共计发行147,012,754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56.7152%股权,以及核准京蓝科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26,919,80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上述交易已完成,公司新增股份147,012,754.00股,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XYZH/2019TJA10019号验资报告,公司总股本变为1,023,667,816股。
2023年11月27日,法院作出(2023)黑01破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为实施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京蓝科技总股本1,023,667,8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33,308,407股股票,截至2023年12月15日,拟转增的1,833,308,407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1,023,667,816股增至2,856,976,223股。
2023年12月26日,京蓝科技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01破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公司为实施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京蓝科技总股本1,023,667,816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833,308,407股股票,截至2023年12月15日,拟转增的1,833,308,407股股份已全部完成转增,公司总股本由1,023,667,816股增至2,856,976,223股。
2023年12月26日,京蓝科技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01破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变更为云南佳骏靶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佳骏”),公司实际控制人由郭绍增变更为马黎阳。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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