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肤

近期重要事件

2021-07-22 退市提醒: 公司于2021-07-22停止交易(具体退市日期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退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请投资者事先做好规划,避免风险。
2021-07-07 非标审计意见: 2020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020-06-23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2019-06-27 立案调查: 2019-06-27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18-04-26 非标审计意见: 2017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23至2021-09-23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661.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21至2019-07-21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87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05至2018-07-05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23至2021-09-23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661.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21至2019-07-21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87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05至2018-07-05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3至2020-07-02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58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6-22至2020-06-19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6-20至2020-06-19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8至2020-07-17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9至2020-10-18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30至2020-09-29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23至2020-09-22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9-23至2021-09-23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青海恒信融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3661.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21至2019-07-21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875.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6-07-05至2018-07-05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03至2020-07-02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58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6-22至2020-06-21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6-20至2020-06-19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7-18至2020-07-17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4-19至2020-10-18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2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30至2020-09-29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3-23至2020-09-22
担 保 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2-07-06 处罚金额:70.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董事、总裁、代理董事会秘书孟江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我局认为,本案已综合考虑斯太尔未依法报送并公告2020年年报的原因、2021年7月补充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的情节,以及孟江波的履职尽责情况,最终处罚决定已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决定: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二、对孟江波予以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及湖北证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1-08-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21-07-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前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公司前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杨寿军,公司董事兼代理董事会秘书孟江波,公司董事王礼春,公司独立董事王志强,公司独立董事李喜刚,公司监事金申燕,公司监事李冲锋,公司监事李鑫,公司时任董事贺东亮,公司时任董事张海军,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刘胜元,公司时任监事钮秉义,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晓疆,公司时任总经理吴晓白,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姚炯,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琛,公司时任董事冯文杰,公司时任董事邹书航,公司时任董事李晓振,公司时任监事高立用,公司时任监事陈序才,公司时任监事王茜,公司时任监事王厚斌,公司时任监事邓娟娟,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刘一民,公司时任副总经理楼新芳,公司时任副总经理伊浩丰,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唐万新,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张业光,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唐万川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和《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杨寿军、董事兼代理董事会秘书孟江波、董事王礼春、时任董事贺东亮、时任董事张海军、时任董事长刘晓疆、时任总经理吴晓白、时任财务总监姚炯、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琛、时任董事冯文杰、时任董事邹书航、时任董事李晓振,时任监事高立用、时任监事陈序才、时任监事王茜、时任监事王厚斌、时任监事邓娟娟,时任副总经理刘一民、时任副总经理楼新芳、时任副总经理伊浩丰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常州誉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前实际控制人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五、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刘胜元、独立董事王志强、独立董事李喜刚,监事金申燕、监事李冲锋、监事李鑫、时任监事钮秉义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六、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晓疆、时任董事兼总经理吴晓白给予公开认定其在10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红筹公司信息披露境内代表等职务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1-04-13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郝鹏,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刘晓疆,本公司时任总经理吴晓白,本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尹彤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郝鹏、时任董事长刘晓疆、时任总经理吴晓白、时任财务总监尹彤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1-04-01 处罚金额:38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斯太尔董事长刘晓疆,时任斯太尔董事、总经理吴晓白,时任斯太尔财务总监姚炯,时任斯太尔董事、董事会秘书孙琛,时任斯太尔董事冯文杰,时任斯太尔董事邹书航,时任斯太尔董事李晓振,时任斯太尔监事高立用,时任斯太尔监事陈序才,时任斯太尔监事邓娟娟,时任斯太尔监事王厚斌,时任斯太尔副总经理刘一民,时任斯太尔副总经理伊浩风,时任斯太尔副总经理楼新芳,实际控制人唐万新,实际控制人张业光,实际控制人唐万川,时任斯太尔监事王茜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罚款;二、对刘晓疆、吴晓白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三、对孙琛、姚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万元罚款;四、对冯文杰、邹书航、李晓振、高立用、陈序才、王茜、王厚斌、邓娟娟、刘一民、伊浩风、楼新芳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五、对唐万新、张业光、唐万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着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诀。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0-11-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长兼董事会秘书郝鹏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现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郝鹏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按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郝鹏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信息披露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公告日期:2020-11-09 处罚金额:10.2903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朱晓红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朱晓红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朱晓红违法所得34,301.12元,并处以102,903.36元的罚款。

公告日期:2020-11-06 处罚金额:90.1005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股票内幕交易人孙泽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孙泽军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局拟决定:没收孙泽军违法所得300,335.14元,并处以901,005.42元的罚款。

公告日期:2020-01-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10-29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08-1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宁波贝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8-01-0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文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文杰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7-12-0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监管关注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已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

公告日期:2017-06-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六条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2017年9月1日前予以改正,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承担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

公告日期:2017-04-2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董事会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7-03-08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股东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宁波理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告日期:2017-02-24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股东宁波理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5-1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监管函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收到监管函。

公告日期:2016-05-1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述规定,现要求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冯文杰于2016年5月19日14时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日期:2016-03-16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董事长刘晓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吴晓白,公司财务总监姚炯,公司董事会秘书孙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晓疆、董事兼总经理吴晓白、财务总监姚炯、董事会秘书孙琛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斯太尔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公告日期:2015-01-07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监管要求》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决策程序,切实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做好信息披露,确保规范运作。

公告日期:2013-07-01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胡和建,董事赵伟,监事长程昌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7.2、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董事长胡和建予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上市公司时任董事赵伟、时任监事长程昌军予以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告日期:2012-08-22 处罚金额:38.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公司股东北京嘉利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胡和建,董事赵伟,监事长程昌军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我会决定:一、对嘉利恒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二、对胡和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三、对赵伟、程昌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公告日期:2006-09-15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陈旭晖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陈旭晖的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旭晖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于湖北博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旭晖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本所给予的上述处分,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3家,其中: 公募1家、 其他2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