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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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 增发A股 | 2016-04-20 | 19.28亿 | 2022-06-30 | 3.45亿 | 88.93% |
2000-10-26 | 配股 | 2000-11-10 | 1.57亿 | - | - | - |
1998-04-23 | 首发A股 | 1998-04-27 | 2.19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03-05 | 交易金额:37.44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聚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力神电池(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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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以其持有承接上市公司造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星河科技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并与天津力神持有的天津聚元100%股权和苏州力神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出资产将由天津力神承接。 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以置出资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8,294.07万元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8,294.07万元。过渡期内,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均由天津力神享有或承担。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天津力神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所持有的天津聚元100%股权和苏州力神100%股权超过置出资产等值部分的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2年11月14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交易中,天津聚元100%股权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234,650.04万元,苏州力神100%股权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139,792.57万元,置入资产交易对价以置入资产评估值合计数374,442.61万元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374,442.61万元。根据上述,拟置出资产作价8,294.07万元,拟置入资产作价374,442.61万元,上述差额366,148.54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发行数量预计为495,464,871股。 过渡期内,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均由天津力神享有或承担。 |
公告日期:2023-05-06 | 交易金额:159.99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造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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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利云”)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及非公开协议转让造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议案》,同意设立全资子公司宁夏星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科技”),并将公司造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含公司所持有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40%的股权,下同)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星河科技(以下简称“本次转让”)。 |
公告日期:2013-03-02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0-10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中卫市人民政府 | 交易标的: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转让涉及国有股权转让,其中股权转让涉及的宁夏美利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国有股权数量为42,737,91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98%,需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此次股权转让需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
公告日期:2024-03-05 | 交易金额:374442.61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一)重大资产置换上市公司拟以其持有承接上市公司造纸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的星河科技100%股权作为置出资产,并与天津力神持有的天津聚元100%股权和苏州力神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出资产将由天津力神承接。 本次交易中,置出资产交易对价以置出资产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8,294.07万元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8,294.07万元。过渡期内,置出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均由天津力神享有或承担。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向天津力神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天津力神所持有的天津聚元100%股权和苏州力神100%股权超过置出资产等值部分的差额部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即2022年11月14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确定为7.3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本次交易中,天津聚元100%股权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234,650.04万元,苏州力神100%股权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后的评估值为139,792.57万元,置入资产交易对价以置入资产评估值合计数374,442.61万元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374,442.61万元。根据上述,拟置出资产作价8,294.07万元,拟置入资产作价374,442.61万元,上述差额366,148.54万元由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发行数量预计为495,464,871股。 过渡期内,置入资产运营所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均由天津力神享有或承担。 |
公告日期:2024-01-19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交易方式:金融服务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灵活开展存贷业务,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于2020年签订的三年期《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5%(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发放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贷款和委托贷款);诚通财务为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风险、灵活开展存贷业务,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于2020年签订的三年期《金融服务协议》已到期,拟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由诚通财务为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诚通财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与利息之和原则上不高于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总资产的5%(存款余额不包含诚通财务发放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20240119: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2-28 | 原始质押股数:3956.552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2-21至 -- |
出质人: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将其持有的3956.5524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0 | 原始质押股数:7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16至 2024-12-31 |
出质人: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诚旺”)的函告,兴诚旺将其持有本公司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250万股股份质押给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石景山支行,本次股份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