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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投绿能

i问董秘
企业号

000875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发电(风电、太阳能、水电、火电、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供热(民用、工业)、绿色氢基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售电等业务。

  • 产品类型:

    煤电产品、风电产品、光伏产品、热力产品

  • 产品名称:

    煤电产品 、 风电产品 、 光伏产品 、 热力产品

  • 经营范围:

    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中经销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1小时锅炉燃用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不在长春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电力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6-08-25 
业务名称 2026-06-30 2025-12-31 2022-03-31 2021-09-30 2020-12-31
装机容量:清洁能源(千瓦) 1305.79万 - - - -
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千瓦) - 1631.92万 - - -
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清洁能源(千瓦) - 1301.92万 - - -
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清洁能源:太阳能(千瓦) - 795.48万 - - -
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清洁能源:生物质(千瓦) - 3.00万 - - -
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清洁能源:风电(千瓦) - 503.44万 - - -
装机容量:总装机容量:火电(千瓦) - 330.00万 - - -
光伏装机容量(千瓦) - - 562.28万 420.91万 330.91万
总发电装机容量(千瓦) - - 1205.85万 1021.10万 912.96万
火电装机容量(千瓦) - - 330.00万 330.00万 330.00万
风电装机容量(千瓦) - - 313.57万 270.19万 252.05万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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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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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1.3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9.64%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59.72亿 45.54%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9.57亿 7.30%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9.03亿 6.88%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7.50亿 5.72%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50亿 4.20%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59.2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8.19%
  •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沈铁物流(通辽)有限公司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5.48亿 9.97%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50亿 9.34%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33亿 7.30%
沈铁物流(通辽)有限公司
9.04亿 5.82%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8.94亿 5.76%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1.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6.51%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63.80亿 46.43%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9.63亿 7.01%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7.41亿 5.39%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5.76亿 4.19%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79亿 3.49%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7.6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7.52%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5.86亿 12.48%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3.05亿 10.28%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9.47亿 7.46%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6亿 3.99%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4.20亿 3.31%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3.07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4.45%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61.65亿 42.68%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9.30亿 6.44%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9.11亿 6.31%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7.95亿 5.51%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5.06亿 3.51%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8.0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6.94%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74亿 13.63%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9.05亿 6.95%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9.01亿 6.92%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21亿 6.31%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4.07亿 3.13%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97.5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5.21%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60.33亿 40.34%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18亿 8.14%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9.28亿 6.21%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16亿 5.46%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7.56亿 5.06%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1.2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0.64%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7.79亿 13.22%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8.81亿 6.54%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6.84亿 5.08%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4.13亿 3.06%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3.69亿 2.74%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86.0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5.32%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53.86亿 40.87%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73亿 8.15%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8.86亿 6.72%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8.05亿 6.11%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4.58亿 3.4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49.34亿元,占总采购额的53.27%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公司河北工程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4.70亿 15.86%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10.65亿 11.50%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89亿 9.60%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8.58亿 9.26%
中国电建集团公司河北工程公司
6.53亿 7.05%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范围:  发电(风电、太阳能、水电、火电、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供热(民用、工业)、绿色氢基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售电等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电力销售分为机制电量和市场化电量。机制电量按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政策进行结算,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发电企业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取,包括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交易电量按合同约定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进行结算。  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本公司与热力公司及用户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范围:
  发电(风电、太阳能、水电、火电、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供热(民用、工业)、绿色氢基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售电等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电力销售分为机制电量和市场化电量。机制电量按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政策进行结算,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发电企业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取,包括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交易电量按合同约定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进行结算。
  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本公司与热力公司及用户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热由本公司与工业蒸汽用户签订供热合同。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热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2)采购模式物资采购:
  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限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基建物资、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年度集中招标、分批实施配送的方式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依托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平台发布采购信息,采取公开竞价、询价方式采购。
  煤炭采购:
  根据年度煤炭耗用计划,制定年度煤炭订货方案,确定重点煤炭供应商和供应量,以国有大型煤企年度中长协合同为主,线上竞价采购为辅等方式开展煤炭采购。
  (3)生产模式
  电力生产:电力生产以风电、太阳能、火电为主,按电网公司统调的上网电量计划组织生产发电。
  热力生产:热力产品(包括民用和工业供热)的生产,根据与热力公司或工业蒸汽客户签订的供热、供蒸汽合同约定的供热量、工业蒸汽量组织供应。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国家电投集团“均衡增长战略”,紧扣“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锚定高质量发展总方向,持续锻造差异化竞争优势,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提升。
  产业优势:清洁能源产业优势突出,资产结构持续优化。公司始终坚持清洁低碳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与资产质量。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清洁能源装机1,305.79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79.83%,装机占比持续提高,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央企责任彰显:坚守央企使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耕绿色低碳领域,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积极履行生态环保与社会担当,是区域绿色转型标杆。
  品牌口碑优良:深耕吉林二十余年,形成多产业协同发展格局,承担区域供热等民生任务,是区域能源供应压舱石,获社会广泛认可。创建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氢洲HYGLOBAL”品牌,是展现我国在绿色氢基能源领域发展新成就的新名片。未来,公司将深度实施品牌战略,以“氢洲HYGLOBAL”品牌为引领,加速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与行业话语权,为构建稳定安全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能源结构转型注入强劲品牌动力。

  三、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市场风险: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全面推进,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大幅增加且全面入市交易,售电市场竞争加剧,新能源项目电价波动风险增加。
  应对措施:跟踪全国各省现货推进进度,结合区域电力市场特征开展现货价格分析预测,加强对市场各类风险总体把控。借助国家电投整体优势,积极对接各省能源主管部门争取利好政策。结合项目所在地电力市场形势及项目自身情况制定对价格风险、偏差风险的对冲策略。针对项目所在区域,结合价格预测进行投资分析,提升报价科学性和准确性。积极开展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和碳交易,提升新能源项目盈利能力。
  2.环保约束风险:2026年3月12日,我国第二部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2026年3月2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就《火电厂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行业标准密集出台、更新,充分体现国家生态环境监管力度持续加码、环保合规约束日趋严格。公司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运营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废矿物油、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若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存在污染物违规排放、固体废物不合规处置进而引发环境污染的法律与经营风险。
  应对措施:2026年上半年,公司依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组织252名干部员工集中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环境法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及各类生态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员工牢固树立生态环保底线思维与红线意识,以正确政绩观统筹推进项目开发与生态保护。公司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保合规管理的通知》,督导所属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标上级单位生态环保“十项禁令”“二十条不准”管理要求,聚焦依法合规经营、大气污染物防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常态化组织开展现场督查,对各单位大气污染物、生产废水、废矿物油、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全流程开展隐患排查与闭环整改,持续夯实生态环境管理基础,保障环保管控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