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水电、新能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煤电产品、风电产品、光伏产品、热力产品
煤电产品 、 风电产品 、 光伏产品 、 热力产品
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以上经营项目中经销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1小时锅炉燃用煤炭及其制品以及禁止在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不在长春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电力设备加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火电厂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业务名称 | 2025-12-31 | 2024-12-31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2-03-31 |
|---|---|---|---|---|---|
| 产量:热力(吉焦) | 3141.86万 | 3139.81万 | 2836.48万 | - | - |
| 产量:电力(千瓦时) | 287.94亿 | 294.00亿 | 285.78亿 | - | - |
| 销量:热力(吉焦) | 3103.14万 | 3094.69万 | 2737.88万 | - | - |
| 销量:电力(千瓦时) | 266.91亿 | 272.37亿 | 266.80亿 | - | - |
| 上网电价(元/千瓦时) | 4836.06万亿 | - | - | - | - |
| 上网电量(千瓦时) | 266.91亿 | - | - | - | - |
| 利用小时:发电厂(小时) | 1923.86 | - | - | - | - |
| 发电厂用电率(%) | 3.40 | - | - | - | - |
| 发电量(千瓦时) | 287.94亿 | - | - | 277.05亿 | - |
| 装机容量:新投产机组(千瓦) | 187.81万 | - | - | - | - |
| 光伏发电量(千瓦时) | - | - | - | 83.87亿 | - |
| 新能源发电量(千瓦时) | - | - | - | 151.00亿 | - |
| 火电发电量(千瓦时) | - | - | - | 126.05亿 | - |
| 风电发电量(千瓦时) | - | - | - | 67.13亿 | - |
| 热力产量(吉焦) | - | - | - | 3050.51万 | - |
| 热力销量(吉焦) | - | - | - | 2976.54万 | - |
| 电力产量(千瓦时) | - | - | - | 277.05亿 | - |
| 电力销量(千瓦时) | - | - | - | 259.58亿 | - |
| 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千瓦) | - | - | - | - | 132.39万 |
| 总发电装机新增装机容量(千瓦) | - | - | - | - | 161.28万 |
| 新能源装机容量(千瓦) | - | - | - | - | 875.85万 |
| 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千瓦) | - | - | - | - | 28.89万 |
营业收入 X
| 业务名称 | 营业收入(元) | 收入比例 | 营业成本(元) | 成本比例 | 主营利润(元) | 利润比例 | 毛利率 | |
|---|---|---|---|---|---|---|---|---|
|
加载中...
|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59.72亿 | 45.54%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9.57亿 | 7.30% |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9.03亿 | 6.88% |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7.50亿 | 5.72% |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5.50亿 | 4.20%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48亿 | 9.97% |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50亿 | 9.34% |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1.33亿 | 7.30% |
| 沈铁物流(通辽)有限公司 |
9.04亿 | 5.82% |
|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
8.94亿 | 5.76%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63.80亿 | 46.43% |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9.63亿 | 7.01% |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7.41亿 | 5.39%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5.76亿 | 4.19% |
|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
4.79亿 | 3.49%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5.86亿 | 12.48% |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05亿 | 10.28% |
|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9.47亿 | 7.46% |
|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6亿 | 3.99% |
|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4.20亿 | 3.31%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61.65亿 | 42.68% |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9.30亿 | 6.44% |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9.11亿 | 6.31% |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7.95亿 | 5.51% |
|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
5.06亿 | 3.51%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7.74亿 | 13.63% |
|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安装建设有限公司 |
9.05亿 | 6.95% |
|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9.01亿 | 6.92% |
| 山东瑞智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21亿 | 6.31% |
|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
4.07亿 | 3.13%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60.33亿 | 40.34% |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2.18亿 | 8.14% |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9.28亿 | 6.21% |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8.16亿 | 5.46% |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7.56亿 | 5.06%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7.79亿 | 13.22% |
| 通辽铁盛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
8.81亿 | 6.54% |
|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84亿 | 5.08% |
| 中国电建集团河北工程有限公司 |
4.13亿 | 3.06% |
|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
3.69亿 | 2.74% |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比 |
|---|---|---|
|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
53.86亿 | 40.87% |
| 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10.73亿 | 8.15% |
| 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8.86亿 | 6.72% |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
8.05亿 | 6.11% |
|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
4.58亿 | 3.47% |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比 |
|---|---|---|
|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14.70亿 | 15.86% |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
10.65亿 | 11.50% |
| 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8.89亿 | 9.60% |
|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8.58亿 | 9.26% |
| 中国电建集团公司河北工程公司 |
6.53亿 | 7.05% |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1.业务范围: 发电(风电、太阳能、水电、火电、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供热(民用、工业)、绿色氢基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售电等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电力销售分为机制电量和市场化电量。机制电量按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政策进行结算,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发电企业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取,包括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交易电量按合同约定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进行结算。 热力... 查看全部▼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1.业务范围:
发电(风电、太阳能、水电、火电、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供热(民用、工业)、绿色氢基能源、综合智慧能源、储能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售电等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电力销售分为机制电量和市场化电量。机制电量按照各省能源主管部门政策进行结算,市场化交易电量由发电企业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获取,包括中长期市场与现货市场,交易电量按合同约定和现货市场出清结果进行结算。
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本公司与热力公司及用户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热由本公司与工业蒸汽用户签订供热合同。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热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2)采购模式物资采购:
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限额50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基建物资、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年度集中招标、分批实施配送的方式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依托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平台发布采购信息,采取公开竞价、询价方式采购。
根据年度煤炭耗用计划,制定年度煤炭订货方案,确定重点煤炭供应商和供应量,以国有大型煤企年度中长协合同为主,线上竞价采购为辅等方式开展煤炭采购。
(3)生产模式
电力生产:电力生产以风电、太阳能、火电为主,按电网公司统调的上网电量计划组织生产发电。
热力生产:热力产品(包括民用和工业供热)的生产,根据与热力公司或工业蒸汽客户签订的供热、供蒸汽合同约定的供热量、工业蒸汽量组织供应。
公司售电业务情况
2025年,公司签约用户规模约67亿千瓦时,占公司总销售电量的25.10%。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2025年,全国能源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截至年末,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38.9亿千瓦,同比增长16.1%;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24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61.7%,其中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比重逾八成,新能源已成为新增装机主体。习近平总书记在气候峰会上明确我国新一轮国家自主贡献目标,提出到2035年风电光伏总装机达到36亿千瓦,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明确方向、拓宽空间。2025年,国家及地方层面持续加大清洁能源产业支持力度,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国家层面,新能源领域出台《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等系列文件,聚焦电价机制、消纳模式等核心环节,推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绿色氢基能源领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建议稿明确其发展定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继出台政策,将可再生能源制氢氨醇非电消费纳入考核,推动绿色氢氨醇多领域应用,形成全方位支持格局。地方层面,吉林省出台多项配套文件,通过绿电直供、园区赋能等方式,推动“风光电氢储”全产业链融合,培育“绿氢+”产业生态。
(一)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火电、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等领域。报告期末,公司发电总装机容量1631.92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1301.92万千瓦(风电503.44万千瓦、太阳能795.48万千瓦、生物质3万千瓦),占比79.78%;火电装机330万千瓦,占比20.22%;供热面积近7000万平方米,为所在城市核心热源。
公司聚焦“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新能源融合式大基地在吉林、山东、广西、贵州等地稳步推进。公司连续多年入选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2025年位列第271名;在绿色氢基能源领域引领行业发展。7月26日,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试运行投产,为全球一次性投产规模最大的绿色合成氨单体项目。10月27日,获得全球首张“ISCC EU RFNBO Ammonia”认证证书,推动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发展。
(二)新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的重大影响
2025年,国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为统领,出台《能源规划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深化能源法治建设,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与市场化交易机制,加速新型电力系统与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为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等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级地方政府同步出台配套政策,聚焦能源保供、绿色转型等重点,完善行业制度体系。上述政策的落地实施,进一步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推动传统能源转型升级、新兴绿色能源产业壮大,促进能源技术迭代升级,推动能源产业链向高端化、现代化、绿色化迈进,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及国家能源安全保障提供有力支撑。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2025年,公司积极主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以更高标准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着力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均衡增长战略”,确定“新能源 +”、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锚定新形势下高质量发展总方向。
产业优势:公司清洁能源装机1301.92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79.78%,装机占比持续提高,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安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创下五项“全球之最”:全球最大一次性投产绿氨项目、最大碱液与PEM混合电解制氢、最大直流微电网制氢、最大固态储氢规模,获得全球首张“ISCC EU RFNBO Ammonia”(可再生燃料非生物来源氨)认证证书。
央企责任彰显:坚守央企使命,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深耕绿色低碳领域,助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积极履行生态环保与社会担当,是区域绿色转型标杆。
行业地位领先:蝉联“全球新能源企业500强”,稳居新能源类上市公司前列;绿色氢基能源项目创下五项“全球之最”彰显了技术集成与自主创新能力,及绿色产品核心优势与品牌价值,全面满足目标市场政策要求及市场客户可持续管理需求。
品牌口碑优良:深耕吉林二十余年,形成多产业协同发展格局,承担区域供热等民生任务,是区域能源供应压舱石,获社会广泛认可。创建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氢洲Hyglobal”品牌,是展现我国在绿色氢基能源领域发展新成就的新名片。未来,公司将深度实施品牌战略,以“氢洲HYGLOBAL”品牌为引领,加速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与行业话语权,为构建稳定安全的新型能源体系、助力能源结构转型注入强劲品牌动力。
行业认可度高:凭借卓越的绿色创新成果,斩获相关行业奖项,其绿色发展模式与技术实践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获得行业与资本市场双重肯定,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连续四年保持A级,规范运营获认可。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2025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全面贯彻落实“均衡增长战略”,聚焦“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打造一流新能源产业和一流绿色氢基能源产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征程。公司坚持“存量提质、增量做优”,全面开展提质增效专项工作,从发电效益提升、债务优化、成本控制等方面,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5亿元。
五、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战略定位和规划发展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面向“十五五”,公司将大力推进品牌战略,服务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坚持推动能源绿色转型,聚焦“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锚定“绿色能源创享者”定位,绘就“共建共享绿色未来”美好愿景,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注入绿色动能,实现“绿能让未来更美好”的品牌承诺。
作为国家电投集团实际控制的上市公司,公司以建设世界一流清洁能源上市公司为目标,深入贯彻《关于新时代中央企业高质量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推动“均衡增长战略”落实落地,制定品牌战略,打造卓著品牌,提升品牌价值,让品牌成为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旗帜与核心竞争力,凝练出“Future(未来)、Reinvention(创新)、Excellence(卓越)、Sustainability(可持续)、Harmony(和谐)”五个品牌核心价值。公司率先创新实践,建成全球一次性投产规模最大的绿色合成氨单体项目,同步创建绿色氢基能源产业“氢洲Hyglobal”品牌。未来,公司将深度实施品牌引领,加速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2025年总结及2026年重点任务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与“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市场形势,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均衡增长战略”及董事会决策部署,全力推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保持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至2025年末,公司装机规模达1631.92万千瓦,其中清洁能源装机1301.92万千瓦,占比79.78%,绿色发展底色持续彰显;全年全口径累计完成发电量287.94亿千瓦时、供热量3141.86万吉焦,实现归母净利5.15亿元。新增新能源装机187.81万千瓦;绿色氢基能源实现关键突破,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顺利投产,获得全球首张“非生物来源可再生燃料氨”证书;自主研发国内首套柔性控制系统,单位产品下网电量占比降至5%以下,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2025年度能源行业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广西邕宁百济光伏、扶余五期风电项目获2025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环保治理投入专项资金实施四平一期机组超净排放等重点技改,降低小机组排放水平;安全环保实现“零伤亡、零事故、零污染”的年度目标。公司首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荣登中国品牌促进会“2025年中国品牌价值”榜单。
2026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总目标,聚焦平台做优,突出价值创造,抢抓发展机遇,攻坚科技创新,抓实风险防控,深化加强党的领导,奋力开创“十五五”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三)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融资平台优势,把握市场机遇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根据资金需求,合理匹配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公司债,并做好公司债到期注册工作,保证中长期债券资金储备。合理利用公司经营结余资金,以应对公司经营发展中的临时资金需求。积极沟通协调各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模式,扩大融资授信额度,确保项目开发建设需求,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1.投资风险
能源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国家聚焦新型能源体系构建与能源新质生产力培育,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推动全面绿色转型”重点任务,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绿色低碳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类电源面临新定位、新市场、新要求。全国新能源规模化发展带来的消纳压力持续凸显,同时新能源全面进入现货市场,交易电价市场化改革深化,各地机制电价差异显著,部分区域电价竞争激烈,项目盈利能力承压,传统能源及单一新能源赛道发展空间明显受限。
应对措施:以“增量做优”为核心,深入落实“深前期、严开工、精建设、优达产”管理要求,当前新能源新业态发展空间广阔,重点聚焦“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紧扣新能源消纳调控政策导向,加强资源开发管理、区域消纳能力评估和项目经济性分析,探索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等新模式提升收益稳定性,确保项目收益水平达到预期。
2.电价风险
全国电力现货市场进入长周期连续常态化运行,国家《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出台,推动新能源全面入市。电力市场受新能源装机持续增加、容量电价政策调整、市场交易规则变化、新兴市场主体多元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对企业经营收入带来不确定性,可能对传统火电、新能源等产生冲击。
应对措施:面对电价下行压力,公司将通过主动适应外部环境变化,不断挖掘内部潜力,持续推动降本增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跟踪国家及行业有关政策,精准研判形势机遇及政策影响;加强区域市场分析,优化投资区域与电源组合,深度应对市场化竞争;提升市场营销能力,统筹省内与省间、中长期与现货、绿电(绿证)与碳交易等多元市场,动态优化交易策略,争取公司利益最大化。
3.燃料风险
吉林省内煤炭缺口较大,供需形势及价格受季节性因素影响,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煤炭供应紧张,煤炭价格呈现波动趋势。
应对措施:一是密切保持与重点煤企的沟通协调,加大催交催运力度,保证长协煤兑现率;二是密切跟踪煤炭市场走势,科学控制库存曲线,开展错峰存煤工作。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