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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江苏省
英文名称:Jiiangsu Times Textile 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纺织服饰 — 服装家纺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times-clothing.com
主营业务: 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产品名称: 运动服装 、休闲服装 、儿童服装 、面料
控股股东: 如皋新泰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45.00%)
实际控制人: 陆彪、杨敏 (持有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75、33.75%)
最终控制人: 陆彪、杨敏 (持有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33.75、33.75%)
董事长: 陆彪 董  秘: 王霞 法人代表: 陆彪
总 经 理: 杨敏 注册资金: 1.07亿元 员工人数: 2154
电  话: 86-0513-87770989 传  真: 86-0513-87505566 邮 编: 226572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城北街道仁寿路益寿路666号
公司简介: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迪卡侬、森马服饰、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时代等知名服装品牌提供贴牌加工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公司拥有在行业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查看全部▼

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针织面料与针织服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为迪卡侬、森马服饰、Quiksilver、Kappa、佐丹奴、全棉时代等知名服装品牌提供贴牌加工服务。公司主要产品可以分为运动服装、休闲服装及儿童服装。公司拥有在行业内具备领先优势的纵向一体化针织服装产业链,涵盖了针织面料开发、织造、染整以及针织服装裁剪、印绣花、缝制等诸多生产环节。公司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有江苏省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针织高档面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自主开发的多款面料产品被评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合作开发的高耐磨色牢度热湿舒适针织产品开发关键技术获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进步一等奖。公司亦荣获“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江苏省服装行业五十强企业”、“江苏省示范智能制造车间”等称号。收起▲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陆彪 董事长,董事
1079万
2520万(估)
2 杨敏 副董事长,董事
1079万
2520万(估)
3 田凤洪 董事
0
--
4 蔡卫华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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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傅羽韬 独立董事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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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1992-08-26 发行数量:2666.67万股 发行价格:16.53元
上市日期:2022-01-11 发行市盈率:22.9900倍 预计募资:3.83亿元
首日开盘价:19.84元 发行中签率 0.02% 实际募资:4.41亿元
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历史沿革:

  1、设立泰慕士有限(1992年8月,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1992年8月13日,如皋玻纤厂和中国香港丰行签署了《合资经营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出资36.00万美元设立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其中,如皋玻纤厂出资25.20万美元,中国香港丰行出资10.80万美元。
  1992年8月20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2]77号),同意如皋玻纤厂、中国香港丰行出资设立泰慕士有限。
  1992年8月25日,泰慕士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查看全部▼

  1、设立泰慕士有限(1992年8月,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1992年8月13日,如皋玻纤厂和中国香港丰行签署了《合资经营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出资36.00万美元设立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其中,如皋玻纤厂出资25.20万美元,中国香港丰行出资10.80万美元。
  1992年8月20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合同章程、董事会成员及总经理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2]77号),同意如皋玻纤厂、中国香港丰行出资设立泰慕士有限。
  1992年8月25日,泰慕士有限取得了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2年8月26日,泰慕士有限取得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工商企合苏通字第00283号)。
  1993年4月30日,如皋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3]025号),截至1993年4月30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10.00万美元,已收到中国香港丰行以设备缴纳的出资7.07万美元、以货币缴纳的出资2.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9.07万美元。
  2、第一次股权转让(1993年6月,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鉴于中国香港丰行拟退出泰慕士有限,1993年5月3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中国香港丰行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10.80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瑰宝画廊。
  同日,中国香港丰行与瑰宝画廊签署了《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转股协议》。
  1993年6月7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3]103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1993年6月23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3年6月28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1993年12月,注册资本10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泰慕士有限拟引入日本英瑞投资,但考虑到日本英瑞希望只与如皋玻纤厂一方合资,瑰宝画廊因此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股权委托如皋玻纤厂代持。
  1993年10月25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瑰宝画廊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全部出资额转让给如皋玻纤厂;同时,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36.00万美元增至100.00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4.00万美元,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1993年12月2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扩大规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转股增资、修改合同、章程调整董事会成员、总经理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3]235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1993年12月2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3年12月2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3年12月25日,如皋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3]153号),截至1993年12月25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设备等缴纳的出资7.43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出资35.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61.50万美元。
  1994年6月27日,如皋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4]100号),截至1994年6月27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和日本英瑞分别以货币缴纳的出资23.50万美元、15.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00.00万美元。
  4、第二次增资(1994年6月,注册资本225.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94年3月18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0万美元增至225.00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2.50万美元,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62.50万美元。
  1994年5月12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4]035号),同意本次增资。
  1994年6月2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4年6月28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5年4月8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5]123号),截至1995年4月8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和日本英瑞分别以货币缴纳的出资32.61万美元、36.29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68.90万美元。
  1995年4月26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5]135号),截至1995年4月26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29.92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设备缴纳的出资31.89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225.00万美元。其中,多余出资部分暂挂往来处理,留待后续增资使用。
  5、第三次增资(1995年5月,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95年3月19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225.00万美元增加至300.00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日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1995年4月19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5]030号),批准本次增资。
  1995年4月19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5年5月24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5年8月16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5]214号),截至1995年8月16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37.48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设备缴纳的出资21.55万美元,以货币缴纳的出资15.2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300.00万美元。
  6、第三次股权转让及第四次增资(1996年1月,注册资本400.00万美元)
  为理顺泰慕士有限的股权关系,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如皋玻纤厂将其为瑰宝画廊代持的全部泰慕士有限股权转让给日本英瑞。
  1995年11月24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如皋玻纤厂将75.00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日本英瑞;同时,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300.00万美元增加至400.00万美元,其中,如皋玻纤厂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5.00万美元,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75.00万美元。1995年11月24日,日本英瑞与如皋玻纤厂签署了《关于江苏英瑞集团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转让和调整股份比例的协议书》。
  1995年12月14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变更出资比例、扩大生产规模、追加投资、变更董事会成员的批复》(皋经贸[1995]109号),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1995年11月1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6年1月11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6年10月4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1996]409号),截至1996年10月4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货币缴纳的出资25.00万美元,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设备缴纳的出资45.65万美元,以货币缴纳的出资25.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400.00万美元。
  7、第五次增资(1998年1月,注册资本48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97年3月27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泰慕士有限注册资本由400.00万美元增至480.00万美元,日本英瑞、如皋玻纤厂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1997年11月17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追加投资,修改合同、章程、变更总经理及董事人选的批复》(皋经贸[1997]077号),同意本次增资。
  1997年12月18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8年1月8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98年7月15日,江苏如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皋会外验[1998]003号),截至1998年7月14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出资53.37万美元,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6.63万美元,已收到如皋玻纤厂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20.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480.00万美元。
  8、第四次股权转让(1999年8月,注册资本480.00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为日本英瑞、开曼英瑞的实际控制人,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1999年3月20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日本英瑞将其在泰慕士有限的75.00%的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双方签署了《转让股权协议书》。
  1999年5月17日,如皋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修改合同、章程的批复》(皋经贸[1999]27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1999年5月17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1999年8月2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9、第五次股权转让(2003年8月,注册资本480.00万美元)
  鉴于开曼英瑞拟独资经营泰慕士有限,经协商如皋玻纤厂退出泰慕士有限。
  2003年8月8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如皋玻纤厂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25.00%的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2003年8月14日,如皋玻纤厂与开曼英瑞签署了《转股协议》。
  2003年8月20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人选、修改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3]11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3年8月20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3年8月,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原股东如皋玻纤厂系1980年12月设立的镇办集体企业,并于1998年7月整体改制,由集体企业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
  2020年5月,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确认江苏泰慕士针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事项合规性的函》(皋政办函[2020]1号),确认1992年至1998年期间,如皋市玻璃纤维厂对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的历次出资、股权转让、股权受让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
  10、第六次股权转让(2004年1月,注册资本480.00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为日本英瑞、开曼英瑞、洛城国际的实际控制人,其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03年12月4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开曼英瑞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90.00%的股权、10.0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同日,开曼英瑞分别与洛城国际、日本英瑞签署了《转让股份协议书》。
  2003年12月22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修改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3]208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3年12月23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经贸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4年1月12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1、第六次增资(2004年6月,注册资本60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4年5月10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注册资本由480.00万美元增至600.00万美元,股东洛城国际及日本英瑞同比例增资。
  2004年6月10日,江苏省如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章程、合同的批复》(皋开招[2004]28号),同意本次增资。
  2004年6月10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4年6月15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2、第七次股权转让及实收资本缴纳(2004年12月,注册资本600.00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04年10月18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将泰慕士有限尚未实缴的18.00%、2.00%的股权转让给开曼英瑞。同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开曼英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4年11月18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投资者出资义务转让、变更董事会成员及正副总经理人选、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4]215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04年11月22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4年12月17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4年12月27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皋瑞会验[2004]第360号),截至2004年12月27日,开曼英瑞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出资120.00万美元,泰慕士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600.00万美元。
  13、第八次股权转让及第七次增资(2004年12月,注册资本660.00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04年11月18日,泰慕士有限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洛城国际将持有的泰慕士有限18.00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日本英瑞;同时,决定将注册资本由600.00万美元增至660.00万美元,全部由开曼英瑞认缴。同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开曼英瑞签署了《增资转股协议书》。
  2004年12月16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转让股权、变更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4]230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04年12月31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4年12月31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04年12月31日,如皋兴皋瑞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兴皋瑞会验[2004]第382号),截至2004年12月31日,开曼英瑞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出资60.00万美元,泰慕士有限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660.00万美元。
  14、第八次增资(2007年9月,注册资本80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7年7月15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660.00万美元增至800.00万美元,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7年8月13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增设监事、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外经贸[2007]237号),同意本次增资。
  2007年8月15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7年8月31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审所外[2007]092号),截至2007年8月31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出资87.84万美元、38.16万美元和14.00万美元;其中,资金来源为各股东分得的利润以及资本公积和企业发展基金转增,此外,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出资1.24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800.00万美元。
  2007年9月13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5、第九次增资(2009年6月,注册资本90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9年3月5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800.00万美元增至900.00万美元,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9年6月11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外经贸[2009]70号),同意本次增资。
  2009年6月11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9年6月19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审所外[2009]019号),截至2009年6月18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分别以其对泰慕士有限未分配利润转增的出资62.73万美元、27.27万美元和10.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900.00万美元。
  2009年6月19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6、第十次增资(2009年12月,注册资本950.00万美元)
  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2009年11月18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00.00万美元增至950.00万美元,洛城国际、开曼英瑞、日本英瑞等原股东同比例增资。
  2009年12月10日,如皋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增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皋经贸[2009]169号),批准本次增资。
  2009年12月11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09年12月25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皋审所外[2009]060号),截至2009年12月25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开曼英瑞分别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31.37万美元、13.64万美元,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出资5.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950.00万美元。
  2009年12月29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7、第九次股权转让及第十一次增资(2010年12月,注册资本1,150.00万美元)
  鉴于吴文贵家族拟调整企业持股结构,2010年11月10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开曼英瑞将其持有的泰慕士有限259.07万美元出资额转让给洛城国际,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950.00万美元增至1,150.00万美元,其中,洛城国际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80.00万美元、日本英瑞认缴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同日,开曼英瑞与洛城国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12月3日,如皋市商务局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增加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董事会人选及董事委派方、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批复》(皋商发[2010]229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0年12月3日,泰慕士有限就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取得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1992]4842号)。
  2010年12月8日,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皋审所外[2010]035号),截至2010年12月7日,泰慕士有限已收到洛城国际以其在泰慕士有限分得的利润转增的出资180.00万美元,日本英瑞以货币缴纳的出资20.00万美元,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1,150.00万美元。
  2010年12月13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8、第十次股权转让(2016年3月,注册资本7,851.55万元)
  鉴于吴文贵本人年龄较大,同时其家族对投资的产业进行了重新规划和调整,逐步收回对境外企业的投资,拟退出泰慕士有限。
  2016年1月4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90.00%、10.00%的股权转让给新泰投资。2016年1月6日,洛城国际、日本英瑞分别与新泰投资签署了《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6年1月12日,泰慕士有限股东做出决定,公司注册资本由1,150万美元变更为人民币7,851.55万元,实际注册资本不变。
  2016年2月26日,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南通泰慕士服装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的批复》(皋开发[2016]13号),同意本次股权转让。
  2016年3月8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9、第十一次股权转让(2018年1月,注册资本7,851.55万元)
  为优化泰慕士有限持股结构,2017年12月27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新泰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13.50%、13.50%、3.00%的股权转让给陆彪、杨敏、高军。2017年12月28日,新泰投资与陆彪、杨敏、高军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8年1月4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第十二次股权转让(2019年7月,注册资本7,851.55万元)
  为优化泰慕士有限持股结构,2019年7月18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新泰投资分别将其持有泰慕士有限5.00%、5.00%的股权转让给泰达投资、泰然投资。2019年7月20日,新泰投资分别与泰达投资、泰然投资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9年7月24日,泰慕士有限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1、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注册资本8,000.00万元)
  2019年10月13日,泰慕士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由新泰投资、陆彪、杨敏、泰达投资、泰然投资、高军等泰慕士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泰慕士有限截至2019年7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5,690.74万元为基础,按1:0.311396的比例折为8,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0月14日,泰慕士有限的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书》。
  2019年10月3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52400号),截至2019年10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8,000.00万元已足额到位。
  2019年11月26日,泰慕士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82608315094N)。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00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0,666.67万股,注册资本为10,666.67万元。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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