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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情况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内蒙古自治区
英文名称:Inner Mongolia Ojing Science&Technology Co.,Ltd. 所属申万行业:电力设备 — 光伏设备
曾 用 名:- 公司网址: www.ojingquartz.com
主营业务: 石英坩埚产品、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
产品名称: 石英坩埚 、硅材料清洗服务 、切削液处理服务
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最终控制人: -
董事长: 张良 董  秘: 刘敏 法人代表: 张良
总 经 理: 安旭涛 注册资金: 1.92亿元 员工人数: 3878
电  话: 86-0471-3252496 传  真: 86-0471-3252358 邮 编: 010070
办公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木尔南街31号
公司简介:

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石英坩埚产品、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包括石英坩埚、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公司获得了“内蒙古名牌产品”、“内蒙古百强品牌”等荣誉,连续两届被评为“中国电子材料行业石英材料专业十强企业”,具备较强的品牌优势。

高管介绍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序号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 间接持股数
1 张良 董事长,董事
0
2450万(估)
2 马雷 董事
0
--
3 程东海 董事
0
3041万(估)
4 马斌 董事
0
--
5 王赫楠 董事
0
--
6 张敏 董事
0
3674万(估)
7 袁良杰 独立董事
0
--
8 陈斌权 独立董事
0
--
9 张心灵 独立董事
0
--

注:点击高管姓名查看高管简历介绍

发行相关

成立日期:2011-04-22 发行数量:3435.64万股 发行价格:15.65元
上市日期:2022-09-30 发行市盈率:17.0300倍 预计募资:4.3亿元
首日开盘价:18.78元 发行中签率 0.03% 实际募资:5.38亿元
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11年4月,有限公司设立
  欧晶有限设立于2011年4月22日,由天津环欧、余姚恒星、宁夏晶隆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1年4月13日缴足。
  根据呼和浩特市恒信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4月18日出具的呼恒信达验字[2011]第26号《验资报告》,欧晶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其中天津环欧出资人民币420.00万元、余姚恒星出资400.00万元、宁夏晶隆出资180.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查看全部▼

  (一)发行人股本形成及其变化情况
  1、2011年4月,有限公司设立
  欧晶有限设立于2011年4月22日,由天津环欧、余姚恒星、宁夏晶隆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由全体股东于2011年4月13日缴足。
  根据呼和浩特市恒信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4月18日出具的呼恒信达验字[2011]第26号《验资报告》,欧晶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1,000.00万元整,其中天津环欧出资人民币420.00万元、余姚恒星出资400.00万元、宁夏晶隆出资180.00万元,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23917号《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对公司本次有限公司设立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资复核,确认了上述出资行为。
  2011年4月22日,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欧晶有限核发了注册号为15011500000567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013年8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7月18日,欧晶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宁夏晶隆将其持有的欧晶有限18.00%股权(出资额为180.00万元)以现金18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余姚恒星,天津环欧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日,宁夏晶隆与余姚恒星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8月12日,内蒙古君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出具了“内君晔验字[2013]4010号”股权转让审验报告。
  2013年8月14日,欧晶有限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3、2015年1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19日,欧晶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天津环欧将其持有的欧晶有限42%股权(出资额为420.00万元)以1,740.73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中环光伏,上述交易的价格参考发行人2014年10月31日经审计所有者权益的42%计算,余姚恒星放弃了优先购买权。
  2014年12月19日,天津环欧与中环光伏就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同日,中环集团出具编号为津中电资[2014]418号的《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协议转让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同意天津环欧将所持欧晶有限42.00%股权协议转让给中环光伏。由于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环股份全资企业,此次转让价格以欧晶有限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天津市电子仪表总公司改制为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津政函[2000]79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已授权中环集团经营管理其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中环集团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后,对所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行使出资者权利,既从事生产经营,又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和监督。
  2015年1月8日,欧晶有限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4、2015年8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5年8月25日,欧晶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欧晶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0万元增加至1,524.265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24.2655万元由华科新能与中环光伏认缴。其中,华科新能以现金2,013.89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6.4277万元,以其所持有的欧通科技65.00%的股权作价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6.0946万元;中环光伏以其所持有的欧通科技35.00%的股权作价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1.7432万元。上述价格确定参照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587号)、《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5]第0586号)的评估价值。
  2015年9月14日,中环集团出具编号为津中电资[2015]323号的《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同意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将所持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作价投资到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中环光伏将所持欧通科技35%股权作价投资给欧晶有限,最终作价投资金额及所持欧晶有限股权比例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23917号《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对公司本次增资进行了验资复核程序,确认欧晶有限已收到中环光伏、华科新能缴纳的新增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24.2655万元。各股东以货币出资人民币2,013.89万元,其中376.4277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的计入资本公积;股权出资790.93万元,其中147.8378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剩余的计入资本公积。
  2015年8月26日,欧晶科技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2020年6月4日,天津市国资委出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对<关于商请确认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函>的回函》,确认“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简称欧晶石英,欧晶科技前身)增资事项无需报我委审批,由市管企业审定,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环集团)履行了集团审批等相关程序”。
  (三)股份公司设立及设立后的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2015年11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9日,欧晶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欧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即将欧晶有限变更为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8日,中环集团出具编号为津中电资[2016]37号的《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原则同意欧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欧晶科技,中环光伏持有欧晶科技1,856.9332万股,占欧晶科技总股本的30.9489%。
  截至2015年8月31日,欧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0,805,027.41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净资产为80,854,617.44元。
  2015年11月9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兴评报字[2015]第1019号《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截至2015年8月31日,欧晶有限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080.50万元,评估价值为8,094.29万元,增值额为13.79万元,增值率为0.17%。
  2015年11月10日,各发起人签署《发起人协议书》,同意将欧晶有限截至2015年8月31日的账面净资产8,080.50万元全部投入股份公司,其按1:0.7425的比例折合为6,000万股,差额2,080.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23917号《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进行了验资复核程序,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情况予以审验。
  2015年11月30日,欧晶科技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50100573268485R的《营业执照》。
  鉴于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折股方案及验资报告中将经审计的欧晶有限的净资产值人民币80,805,027.41元错误写成合并报表的净资产值人民币80,854,617.44元,但实际按照欧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80,805,027.41元完成2015年整体变更过程及其后续的会计处理。2019年12月20日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时净资产折股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折股方案及验资报告中将经审计的欧晶有限的净资产值人民币80,805,027.41元错误写成合并报表的净资产值人民币80,854,617.44元,但实际按照欧晶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80,805,027.41元完成2015年整体变更过程及其后续的会计处理,因此现拟调整公司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折股方案,调整后的折股方案如下:
  欧晶有限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80,805,027.41元折合为公司股本总额6,000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剩余部分人民币20,805,027.41元净资产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本总额等于注册资本总额。
  上述折股方案的调整未影响欧晶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及各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数额,不涉及会计差错调整问题。”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职业字[2020]23917号《验资专项复核报告》,对公司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出资情况予以验资复核,确认了上述出资行为。
  欧晶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后总股本6,000.00万股,原有限公司3位股东即为公司发起人。
  天津市国资委于2020年6月4日出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对<关于商请确认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函>的回函》,确认“欧晶石英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事项,中环集团履行了集团审批等相关程序”
  2、2017年5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7年3月6日,欧晶科技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公司以6.79元每股的价格向万兆慧谷发行4,418,262股股票,募集资金共计29,999,998.98元。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64,418,262股。2017年4月20日,股转系统向欧晶科技出具《关于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203号),确认欧晶科技的股票发行备案,欧晶科技本次股票发行4,418,262股。
  2017年3月1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755号),验证截至2017年3月9日止,公司已收到万兆慧谷缴纳的出资为29,999,998.98元,其中441.8262万元计入股本,剩余2,558.1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变更后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6,441.8262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441.8262万元。
  2017年5月3日,欧晶科技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针对欧晶科技本次发行股份,天津市国资委于2020年6月4日出具《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对<关于商请确认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史国有产权变动事项的函>的回函》,确认“2017年3月,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欧晶科技)为国有参股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无需履行国资审批程序”
  3、2018年1月,股份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为配合欧晶科技资本运作,提升供应商实力,2017年7月31日,中环光伏召开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议将持有欧晶科技的全部股份进行转让。2017年11月2日,中环集团出具了《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同意内蒙古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津中电资[2017]501号),同意中环光伏将持有的发行人28.8262%股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国资委要求挂牌转让。挂牌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
  2017年7月31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编号为勤信审字[2017]第11822号《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7年6月30日。2017年10月16日,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华夏金信评报字[2017]231号)、《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华夏金信评报字[2017]231-1号)、《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所涉及的华科新能(天津)节能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书》(华夏金信评报字[2017]231-2号)。
  2017年11月2日,中环集团出具了《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同意内蒙古光伏材料有限公司转让所持内蒙古欧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津中电资[2017]501号),同意中环光伏将持有的欧晶科技28.8262%股权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和天津市国资委要求挂牌转让。挂牌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
  2017年12月13日,万兆慧谷、余姚恒星、华科新能与中环光伏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中环光伏将持有的欧晶科技28.8262%股权通过公开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万兆慧谷、余姚恒星、华科新能,转让标的评估值15,261.17万元,交易价格为15,263.99万元。上述股权转让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2018年1月16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了《国有产权交易凭证》,中环光伏将持有的欧晶科技28.8262%股权以公开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万兆慧谷、余姚恒星、华科新能,转让标的评估值15,261.17万元,交易价格为15,263.99万元。
  4、2018年6月,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
  2018年4月18日,欧晶科技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8年4月24日,欧晶科技在股转系统披露了《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441.826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3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5月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4日。权益分派后股数为10,306.9219万股。
  2018年6月6日,欧晶科技在呼和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5、历次股权变动的原因及定价依据合理公允
  经核查,发行人自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已经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历次股权变动均具有商业合理性;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的价格已经相关方确认,定价依据合理公允。
  6、宁夏基隆退出原因及其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1)宁夏晶隆退出原因,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影响
  1)宁夏晶隆退出的原因
  鉴于欧晶有限当时的股东各方对于欧晶有限未来经营与客户选择存在分歧,且宁夏晶隆原股东因精力有限一直未参与欧晶有限的实际经营管理,宁夏晶隆在综合考虑其自身发展战略后决定退出欧晶有限。
  2)宁夏晶隆退出对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影响
  宁夏晶隆于2013年8月退出,其退出前一年及退出后至今发行人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情况如下:
  基于前述,宁夏晶隆退出后发行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总体保持稳步增长,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并经抽查发行人2013年度及2014年度销售合同,发行人2014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与2013年度相比下降的原因主要系市场波动导致石英坩埚产品价格下降所致,与宁夏晶隆退出无直接关系。
  此外,根据发行人的确认及发行人在股转系统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2015年年报报告,发行人2013年度主要客户为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和中环股份(其中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为中环股份的全资二级子公司)、2014年度主要客户为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2015年度主要客户为天津环欧国际硅材料有限公司和中环光伏(中环光伏为中环股份全资下属企业),发行人2013年度至2015年度对前述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发行人各年度对应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98.73%、92.59%和94.28%。基于上述,宁夏晶隆退出后,发行人主要客户保持稳定。
  综上所述,宁夏晶隆的退出未对发行人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是否存在委托持股、股份代持的情形
  经访谈宁夏晶隆、中环光伏、发行人现有股东及天津环欧出具的确认并经核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现有股东及历史上股东均不存在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或代他人持有发行人股权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成立至今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了两次资产重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8月收购欧通科技
  2015年8月,为整合各股东优势资源,扩大公司发展空间,欧晶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新增欧晶有限注册资本的方式收购欧通科技100%股权,决议将欧晶有限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0万元增加至1,524.265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24.2655万元由华科新能与中环光伏认缴。其中,华科新能以现金2,013.89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376.4277万元,以其所持有的欧通科技65.00%的股权作价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96.0946万元;中环光伏以其所持有的欧通科技35.00%的股权作价出资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1.7432万元。
  2015年6月10日,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说明》(天兴评报字[2015]第0586号)、《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说明》(天兴评报字[2015]第0587号)。
  2015年9月14日,中环集团出具了《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同意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将所持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作价投资到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的批复》(津中电资[2015]323号),同意内蒙古光伏将所持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5.00%股权作价投资给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最终作价投资金额及所持欧晶公司股权比例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
  同日,中环光伏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说明》(天兴评报字[2015]第0586号)、《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涉及的内蒙古欧晶石英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评估说明》(天兴评报字[2015]第0587号)递交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2015年9月18日中环集团同意了该《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本次交易完成后,欧晶有限的主营业务由石英坩埚产品业务转变为石英坩埚产品,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上述收购股权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收购价格以评估价格为基础,并经交易各方确认。
  (1)发行人子公司欧通科技的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11年8月,欧通科技设立
  2011年8月1日,江苏宏博、天津环欧及天津力禾芯签署《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根据该公司章程,欧通科技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江苏宏博认缴出资额为390万元,占欧通科技注册资本的39%;天津环欧认缴出资350万元,占欧通科技注册资本的35%;天津力禾芯认缴出资额为260万元,占欧通科技注册资本的26%。
  2011年8月16日,欧通科技办理完毕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
  2)2013年7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3年6月20日,欧通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江苏宏博将其持有欧通科技的39%的股权转让给天津力禾芯。
  同日,江苏宏博与天津力禾芯就本次股权转让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7月16日,欧通科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2013年12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年12月25日,欧通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天津力禾芯将其持有欧通科技的65%的股权转让给华科新能。
  同日,天津力禾芯与华科新能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3年12月25日,欧通科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2015年5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年12月19日,中环集团出具编号为津中电资[2014]419号的《中环电子集团关于协议转让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同意天津环欧将所持欧通科技35%股权协议转让给中环光伏。由于转让方和受让方均为中环股份全资企业,此次转让价格以欧通科技最近一期审计报告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
  2015年5月25日,欧通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天津环欧将其持有的欧通科技35%股权转让给中环光伏。
  同日,天津环欧与中环光伏就前述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5年5月27日,欧通科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5年8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5年8月25日,欧通科技召开股东会,同意中环光伏通过将其持有的欧通科技35%股权转让给欧晶有限的方式向欧晶有限进行增资;同意华科新能通过将其持有的欧通科技65%股权转让给欧晶有限的方式向欧晶有限进行增资。
  2015年8月28日,欧通科技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2017年5月,增资
  2017年5月12日,欧通科技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欧通科技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变更为2,099.999898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099.999898万元全部由欧晶科技缴纳。
  2017年5月26日,欧通科技办理完毕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交易前后欧通科技的主要财务数据及占发行人重组前相应项目的比例
  本次资产重组欧通科技业经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3月31日。
  (3)本次交易不构成对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大变更
  本次收购前,欧通科技主要从事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属于单晶硅产业链配套服务,与发行人石英坩埚产品业务同属于单晶硅片配套产品及服务。重组新增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业务具有高度相关性,被重组方欧通科技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均未达到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50%。
  因此,发行人收购欧通科技并不导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更。
  (4)欧通科技后续业务发展情况良好
  本次收购完成后,欧通科技继续在单晶硅片产业链配套服务领域发力,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产能持续提升;持续完善自动化程度和服务质量;改善切削液工艺,由砂浆切削液处理服务技改为金刚线切削液处理服务,紧跟单晶硅产业链发展趋势,满足下游产能扩张需求。2019年度欧通科技营业收入达28,245.56万元,相对于收购完成前一个会计年度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3261.41%,经营情况良好。
  2、2019年9月出售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
  (1)本次交易前发行人综合水处理服务的经营情况
  2018年发行人综合水处理服务工程建设完成,2018年、2019年综合水处理服务已无在建工程,累计固定资产投入金额为8,034.16万元。
  (2)综合水处理服务剥离的交易情况
  2019年9月27日,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风险,同时将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单晶硅材料产业链配套产品及服务,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出售给公司股东华科新能全资子公司华凯环保、铧润泽、海博运维。其中欧通科技所从事的综合水处理服务对应资产出售给华凯环保,欧川科技所从事的综合水处理服务对应资产出售给铧润泽,欧清科技所从事的综合水处理服务对应资产出售给海博运维。2019年9月30日,欧通科技与华凯环保、欧川科技与铧润泽、欧清科技与海博运维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同日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转让完毕,本次交易完成。
  本次剥离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欧通科技、欧川科技、欧清科技剥离综合水处理业务相关的固定资产及存货。其中固定资产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存货为原材料。本次的资产剥离的范围是以2019年7月31日为基准日的经过审计的欧通科技、欧川科技、欧清科技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固定资产及存货,其中固定资产按照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天圆开评报[2019]第000231号、―天圆开评报[2019]第000233号、―天圆开评报[2019]第000229号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价值定价,存货价值按照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交易出具的―天职业字[2019]33677号《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剥离资产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经审计账面价值定价。
  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9月30日过渡期间,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和业务运营产生的盈利或损失均由欧通科技、欧川科技、欧清科技享受或承担,综合水处理资产的损耗、折旧(如有)也由欧通科技、欧川科技、欧清科技承担。
  上述过渡期损益由天职国际出具―天职业字[2019]35028号《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剥离资产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报告》,对本次交易涉及资产及过渡期损益进行审计。
  (3)本次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剥离具备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定价参考审计、评估值及过渡期损益,业经北京天圆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评估,过渡期损益亦经过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本次欧通科技、欧川科技、欧清科技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分别为56.48万元、-27.66万元、0.07万元,评估增值率分别为4.27%、-0.49%、1.30%,整体评估增值金额为28.89万元,相对于本次交易价款而言金额较小,未出现评估大幅度增值的情况。欧通科技、欧川科技、欧清科技相关资产的交易价款为1,648.02万元、6,325.32万元、38.49万元,共计价款8,011.83万元。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况。
  本次交易经过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同时本次交易亦经过了华凯环保、海博运维、铧润泽的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交易双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内部决策程序。
  (4)本次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剥离不影响发行人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
  2019年9月30日,发行人将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资产剥离给华凯环保、海博运维、铧润泽。本次剥离仅为综合水处理服务涉及的固定资产中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和综合水处理服务相关的原材料。本次剥离不影响发行人的其他业务的生产经营活动,亦不存在导致发行人生产经营对其他人产生依赖等情况。
  本次剥离完成后,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以公司资产、权益或信誉为各主要股东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资产、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其他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020年1-6月,发行人营业收入为25,983.81万元,半年度净利润为4,240.95万元,相对于2019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为45.29%、68.47%。发行人剥离综合水处理服务后,专注单晶硅片产业链配套产品及服务的发展,经营情况显著提升,本次剥离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无显著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主营业务为石英坩埚产品、硅材料清洗服务、切削液处理服务,专注于立足单晶硅产业链为下游客户提供配套产品及服务。上述资产剥离过程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剥离价格参考审计、评估价格及过渡期损益并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剥离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2022年7月1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81号文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股份总量34,356,407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37,425,626股。收起▲

参股控股公司

最新公告日期:2023-08-22
参股或控股公司:5 家, 其中合并报表的有:5 家。
序号 关联公司名称 参控关系 参控比例 投资金额(元) 被参控公司净
利润(元)
是否报表
合并
被参股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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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64亿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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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欧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3998.19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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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欧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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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欧晶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1.42亿 石英坩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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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欧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0% 1000.00万 未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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