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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1386

主营介绍

  • 主营业务:

    建筑陶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产品类型:

    有釉砖、无釉砖

  • 产品名称:

    抛釉砖 、 仿古砖 、 岩板 、 瓷片 、 文化陶瓷 、 抛光砖

  •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运营业务数据

最新公告日期:2025-09-25 
业务名称 2024-12-31 2023-12-31 2022-12-31
采购均价:天然气(元/立方米) 2.89 3.10 3.10
采购均价:包装材料(元/件) 0.53 0.54 0.75
产量:建筑陶瓷产品:有釉砖(平方米) 1.82亿 2.09亿 1.85亿
产销率:建筑陶瓷产品:有釉砖(%) 101.01 99.09 103.24
销量:建筑陶瓷产品:无釉砖(平方米) 394.34万 841.64万 890.44万
产量:建筑陶瓷产品(平方米) 1.85亿 2.17亿 1.92亿
销售均价:有釉砖(元/平方米) 37.79 39.66 41.88
销售均价:无釉砖(元/平方米) 34.30 34.85 35.76
采购均价:煤(元/吨) 929.39 1025.89 1416.44
产量:建筑陶瓷产品:无釉砖(平方米) 304.47万 794.78万 636.14万
采购均价:焦化气(元/立方米) 1.18 1.25 1.16
销量:建筑陶瓷产品:有釉砖(平方米) 1.89亿 2.16亿 1.98亿
产销率:建筑陶瓷产品(%) 101.37 99.21 103.51
销量:建筑陶瓷产品(平方米) 1.93亿 2.25亿 2.07亿
产量(平方米) 1.85亿 2.17亿 1.92亿
外协量:建筑陶瓷产品:无釉砖(平方米) 18.16万 26.88万 173.98万
采购均价:化工色辅料(元/吨) 2572.52 2596.35 3010.59
外协量:建筑陶瓷产品:有釉砖(平方米) 551.10万 934.84万 650.88万
产销率:建筑陶瓷产品:无釉砖(%) 122.23 102.43 109.91
产能(平方米) 2.26亿 2.50亿 2.20亿
外协量:建筑陶瓷产品(平方米) 569.26万 961.73万 824.86万
采购均价:电(元/千瓦时) 0.60 0.62 0.61
产能利用率(%) 81.76 86.95 87.33
采购均价:泥砂料(元/吨) 138.70 165.04 162.98
釉砖营业收入(元) 71.50亿 85.86亿 82.95亿
无釉砖营业收入(元) 1.35亿 2.93亿 3.18亿
建筑陶瓷产品营业收入(元) 73.24亿 89.25亿 86.61亿

主营构成分析

报告期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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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X

单位(%) 单位(万元)
业务名称 营业收入(元) 收入比例 营业成本(元) 成本比例 主营利润(元) 利润比例 毛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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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通常在中报、年报时披露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您对此栏目的评价: 有用 没用 提建议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4.5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9.92%
  • 华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FD Sales Company LLC
  • 成都久善博达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华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6.50亿 8.93%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47亿 3.39%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3亿 2.65%
FD Sales Company LLC
1.82亿 2.50%
成都久善博达实业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1.78亿 2.45%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1.25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6.38%
  •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4.62亿 14.93%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32亿 7.51%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1.81亿 5.8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27亿 4.09%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24亿 3.9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8.61亿元,占营业收入的20.96%
  • 华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FD Sales Company LLC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华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6.78亿 7.64%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99亿 4.49%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3.22亿 3.62%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34亿 2.63%
FD Sales Company LLC
2.29亿 2.57%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4.48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5.66%
  •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6.15亿 15.15%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98亿 7.34%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49亿 6.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57亿 3.86%
东莞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1.30亿 3.19%
前5大客户:共销售了16.8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19.61%
  • 华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 其他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比
华耐家居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5.62亿 6.52%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51亿 4.08%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34亿 3.88%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40亿 2.79%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
2.01亿 2.33%
前5大供应商:共采购了13.92亿元,占总采购额的35.94%
  •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江西省强威能源有限公司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其他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比
江西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5.59亿 14.44%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2.59亿 6.70%
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2.50亿 6.45%
江西省强威能源有限公司
2.00亿 5.16%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23亿 3.19%

董事会经营评述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45%、99.49%和99.47%,营业收入主要源于主营业务的贡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建筑陶瓷产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配件销售、运输服务、对外出租等产生的收入,占比极小。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公司瓷砖产品主要包括有釉类瓷砖和无釉类瓷砖,有釉砖为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报告期各期有釉砖收入金额分别为829,515.53万元、858,637.33万元及715,019.18万元,占比为96.30%、96.70%及98.14%,占比逐年上升;无釉砖收入金额分别为31,840.45万元、29,330.14... 查看全部▼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99.45%、99.49%和99.47%,营业收入主要源于主营业务的贡献。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建筑陶瓷产品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配件销售、运输服务、对外出租等产生的收入,占比极小。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分析
  公司瓷砖产品主要包括有釉类瓷砖和无釉类瓷砖,有釉砖为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报告期各期有釉砖收入金额分别为829,515.53万元、858,637.33万元及715,019.18万元,占比为96.30%、96.70%及98.14%,占比逐年上升;无釉砖收入金额分别为31,840.45万元、29,330.14万元及13,527.00万元,占比为3.70%、3.30%及1.86%,占比逐年降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呈现一定波动,其中有釉砖收入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无釉砖销售收入及占比逐渐减少,主要原因是近年来终端消费者偏好有所变化,以抛釉砖为代表的有釉砖市场需求明显增长,公司加大了有釉砖的产量。无釉类瓷砖市场需求减少,公司从而减少了无釉类瓷砖的生产,其收入规模相应下降。
  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和直销。其中直销模式包括工程销售、受托生产销售、贸易客户销售和零售四类。
  (1)经销模式
  经销模式下,发行人通过遍布全国的经销商及其销售终端触及全国的消费者,经过长年的经营发展,公司建立起了完善的经销网络体系。截至2024年末,公司共有8,276家销售终端。报告期各期,公司经销收入分别为459,498.88万元、506,843.99万元及448,407.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35%、57.08%及61.55%,整体呈现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加大了经销渠道的投入。
  (2)直销模式
  公司的直销模式主要通过工程渠道开展,同时辅以受托生产销售、贸易销售及零售等模式。报告期各期,公司直销模式销售收入分别为401,857.11万元、381,123.49万元和280,138.6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65%、42.92%和38.45%,报告期内直销收入金额及占比均下降,主要受下游房地产大环境的影响,工程销售收入大幅减少。
  ①工程销售模式
  报告期各期,公司工程销售模式的收入分别为328,054.34万元、304,623.94万元和221,784.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8.09%、34.31%和30.44%。报告期内工程业务收入持续下降,主要系受房地产行业整体需求放缓影响,且公司加强了风险管控,减少了对部分经营风险较大的房地产客户的销售。
  ②受托生产销售模式
  受托生产销售模式是指发行人接受其他企业委托,为其代工生产瓷砖产品。报告期内,发行人受托生产业务的主要委托方包括道格拉斯集团、FDSalesCompanyLLC等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受托生产模式的收入分别为45,536.91万元、41,680.92万元和26,304.2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9%、4.69%及3.61%。
  ③贸易客户销售模式
  贸易客户购买发行人产品后主要出售给海外客户。报告期各期,公司贸易客户销售模式的收入分别为27,217.90万元、33,663.87万元和31,091.2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6%、3.79%和4.27%,报告期内有所上升,但整体金额及占比均不大。
  ④零售模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零售模式销售金额较小,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市场环境影响,工厂与展厅减少对外零售业务。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析
  公司主要聚焦境内市场,报告期各期境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93%以上,主要集中在我国南部、北部、东部地区。
  公司境外收入规模较小,主要为出口境外客户的收入以及美国生产基地的销售收入。报告期境外收入呈现增长,主要系加深与FDSalesCompanyLLC等境外客户的合作,以及叠加美国通货膨胀、美元升值等因素影响。公司未来在维持国内市场份额增长的情况下,将适当加大海外市场开拓力度,提高自有品牌在境外的知名度,扩大境外收入规模。
  4、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呈现一定的季节性波动,其中,一季度占比较低,主要是受到春节假期、气候因素不便施工的影响,此外公司在春节前后会对生产线进行例行的停工检修工作,因此一季度通常为公司的销售淡季。
  5、主要产品销量及单价分析
  报告期内,受市场变化影响,有釉砖收入及销量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单价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主要系公司为提升市场份额主动降价。2023年,有釉砖销量回升,虽然单价略有下降,但整体收入规模较2022年有所上升。2024年,有釉砖收入及销量较上年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无釉砖收入及销量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消费者审美偏好改变,无釉砖消费需求下降,且直销渠道中地产工程客户受调控政策影响向发行人采购无釉砖数量下降,无釉砖单价基本保持稳定。
  6、产销情况与财务数据对比
  2022年至2024年,发行人建筑陶瓷产品的产量、销量及销售收入均整体呈现先上升后下降趋势。基于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且公司规模较大,收入受行业环境波动影响相对较小。
  7、第三方回款情况
  公司经销模式下,下游经销商客户经营规模一般相对较小,或存在多个交易主体,基于转款操作方便和资金周转等方面考虑,通过法定代表人、股东、经营者、实际控制人、业务伙伴或上下游等直接向发行人回款;公司工程模式下,客户规模一般较大,通过集团统一付款或通过保理机构、银行机构付款具有合理性;自2021年来,国家加强了对房地产行业的监管力度,部分房地产行业客户通过政府监管账户回款。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第三方回款情形,符合行业经营特点,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及商业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7.85%、19.08%和13.34%,剔除集团公司财务中心统一支付货款、贷款机构、保理、供应链等金融机构付款、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回款、客户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付款、政府监管账户打款等情形后,其他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4%、1.16%和0.17%,占比较小。发行人通过客户报备、资金组审核、票据组复核的机制,鉴别回款资金的归属,确保与销售客户一一对应,并及时入账。公司已建立健全客户销售及收款的内控制度体系,并持续完善业务控制措施和流程管理,以保证回款与销售的一致性并控制第三方回款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第三方回款事宜与客户发生纠纷,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形未对公司财务内控造成重大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