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3 | 交易金额:1.5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闲置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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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厦门梅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优化资产结构,剥离纺织板块低效资产,聚焦新能源主业发展,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及全资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和纺织”)拟与厦门梅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持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闲置资产。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评估结果165,795,015.00元为定价依据,部分资产因长期闲置无法正常使用,且未办理房产证,经双方友好协商,交易金额确定为153,000,000.00元,其中众和股份资产转让金额为45,696,500.00元,众和纺织资产转让金额为107,303,500.00元。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处理本次资产转让相关事宜,签署《资产转让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公告日期:2024-12-03 | 交易金额:1301.04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临经国用(2016)第037、038号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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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临沂麦特龙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
卖方:山东天骄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子公司山东天骄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骄”)因未按期足额清偿债务(借款本金及利息共44,868,483.41元,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偿还,截止目前,已偿还28,763,969.63元),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据(2024)鲁1392执恢165号裁定文件,于2024年11月14日10时至2024年11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山东天骄持有的临经国用(2016)第037、038号土地使用权、地上附属物及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进行了首次司法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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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3 | 119.10万 | 113.24万 | -- | |
合计 | 3 | 119.10万 | 113.24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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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海越股份 | 其他 | 6.14万 | 0.02(估)% | |
隧道股份 | 其他 | 1.25万 | 0.00(估)% | ||
天通股份 | 其他 | 11.18万 | 0.02(估)% |
公告日期:2024-09-09 | 交易金额:244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晓军,熊春辉 | 交易方式:签署协议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和股份”)控股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新能源”)因受公司整体债务问题影响陷入经营困境,流动资金紧缺,自2019年12月份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机械设备因长期闲置导致无法正常运转,税款、职工薪酬等无法按期支付,个别涉诉事项已进入执行阶段,亟待解决。为妥善处理债务问题、改善资金紧缺局面,同时,为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增强盈利能力,阿坝州新能源拟与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川西锂业”)签署《承包经营合同》,将其氢氧化锂生产线(受设备陈旧老化、技术改造资金紧缺等因素影响,目前仅具备中间产品硫酸锂生产能力)相关的资产、生产、销售及人员管理等相关经营权发包给川西锂业,承包经营期限为八年,即从2024年11月1日起至2032年10月31日止,承包费共计2440万元,承包方每半年支付一次,共分16期支付。阿坝州新能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晓军先生,总经理熊春辉先生为承包方川西锂业合伙人,张晓军先生同时担任承包方川西锂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之委派代表,符合《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签署《承包经营合同》事项以关联交易程序予以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发生任何资产权属的转移,未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次交易止,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本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公司将依规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24-07-01 | 交易金额:465.8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子公司阿坝州众和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坝州众和”)向重整投资人国城集团暂借周转资金。2023年度,子公司阿坝州众和向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总额人民币465.8万,该借款系短期资金周转需要,双方未签署《借款协议》,未约定借款利息。 20240701: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24-12-18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12-16至 -- |
出质人: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股东股东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6.32%。在本次质押的股份中,80,000,00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
质押公告日期:2024-08-23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4-08-22至 -- |
出质人: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惠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福建国城绿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24年08月22日将其持有的8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惠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