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的宝贵意见
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谢谢您的支持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2016-06-21 | 增发A股 | 2016-06-24 | 10.41亿 | 2019-12-31 | 3103.25万 | 97.33% |
2016-05-20 | 增发A股 | 2016-05-20 | 10.12亿 | - | - | - |
2015-04-20 | 增发A股 | 2015-04-09 | 8.64亿 | 2016-06-30 | 0.00 | 100% |
2006-10-20 | 首发A股 | 2006-10-30 | 3.01亿 | - | - | - |
公告日期:2024-11-19 | 交易金额:98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1%基金份额 |
||
买方: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提升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能力和资产运作能力,拓宽半导体和新材料等新质生产力关键领域布局,促进产业延展升级,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半导体”)作为有限合伙人与私募基金管理人暨普通合伙人苏州龙驹东方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他有限合伙人拟签署《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投资入伙苏州龙驹创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本次投资全部完成后,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由13,400万元变更为14,180万元,其中科力半导体认缴出资980万元,出资比例为6.91%。各合作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投资方向主要为半导体、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内具有投资价值的非上市企业股权。 |
公告日期:2024-07-13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本次无偿划转系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市国资委”)将持有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产发”),镇江市国资委持有镇江产发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24-02-22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厚雪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17%基金份额 |
||
买方: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推动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产业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半导体”)拟出资认购上海厚雪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的合伙份额。基金的总规模为人民币60,000万元,其中科力半导体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5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17%。本基金由上海厚雪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管理人。 |
公告日期:2023-10-17 | 交易金额:1.5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79%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羲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张建宇,夏荣华,李亚东,向君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为贯彻落实“双主业”战略,加快环保资源服务主业战略布局,拟与镇江新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纳环保”)股东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奈科技”)、张建宇、夏荣华、李亚东、向君签署协议,以现金15,151.50万元收购新纳环保合计77.70%的股权。 公司本次收购股权的同时,经新纳环保股东李亚东与上海创羲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商一致,由上海创羲实业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现金253.50万元收购李亚东持有的新纳环保1.30%股权。 |
公告日期:2023-04-04 | 交易金额:5.5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苏州聚源振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临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的议案》。同意苏州科阳增加注册资本20,022.3521万元,投资方按每1元注册资本2.74693元的价格认缴出资额,取得苏州科阳44.00%的股权,增资总金额为5.5亿元;同意科力半导体与增资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修改苏州科阳公司章程。 |
公告日期:2022-11-30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投资方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阳”)是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半导体”)的控股子公司。为寻求外部战略合作,增强资本实力,推进产业升级,苏州科阳拟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方的方式增资扩股,本次增资引入的股份不超过增资后苏州科阳总股本的44%,增资价格以国资部门核准的挂牌底价7亿元(高于苏州科阳经评估确认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65,246.03万元)为依据,增资金额不超过5.5亿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科力半导体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科力半导体持有苏州科阳的股权比例将下降(最终持股比例不低于28.56%),苏州科阳可能不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存在发生变更的可能。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苏州科阳12吋CIS芯片TSV晶圆级封装项目建设。 |
公告日期:2022-09-24 | 交易金额:1379.46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5.5556%股权 |
||
买方: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所持中节能太阳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镇江”)5.5556%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科技”),股权转让价款为1,379.455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节能镇江股权。 |
公告日期:2022-06-29 | 交易金额:1.0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剩余天奈科技股票70万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成交均价为154.50元/股,成交金额为10,814.76万元。本次出售后,公司不再持有天奈科技股票。 |
公告日期:2021-12-29 | 交易金额:1.1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龙驹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为了满足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苏州科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阳”)战略发展需要,苏州科阳之股东苏州龙驹创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驹创合”)及苏州龙驹智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驹智芯”)拟以现金10,980.63万元认缴苏州科阳的新增注册资本5,66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半导体”)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科力半导体持有苏州科阳的股权比例由65.58%下降至51.00%,苏州科阳仍为科力半导体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不会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滤波器芯片晶圆级封装量产专线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三个月内,增资方龙驹创合和龙驹智芯分别将所持苏州科阳股权的30%(合计为9.24%苏州科阳股权)转让给苏州科阳员工持股平台苏州科芯集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芯集成”),转让完成后,科芯集成持有苏州科阳的股权比例合计为11.87%。 |
公告日期:2021-07-27 | 交易金额:1.3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3.39%股权 |
||
买方:张宇,陈柏霖 | ||
卖方:王刚 | ||
交易概述: 本次参与网络拍卖总共五个标的,合计24,685,518股股票,其中竞买成功四个标的,合计19,685,518股;一个标的5,000,000股因无人竞拍,处于流拍状态。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网络拍卖竞价结果如下:1、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宇,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刚持有的大港股份股票500万股(证券代码:002077,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一”,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3,840,000元(叁仟叁佰捌拾肆万元整)。2、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宇,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刚持有的大港股份股票500万股(证券代码:002077,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二”,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3,840,000元(叁仟叁佰捌拾肆万元整)。3、经公开竞价,竞买人陈柏霖,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刚持有的大港股份股票4,685,518股(证券代码:002077,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三”,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1,711,586元(叁仟壹佰柒拾壹万壹仟伍佰捌拾陆元整)。4、经公开竞价,竞买人张宇,在京东网拍平台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被执行人王刚持有的大港股份股票500万股(证券代码:002077,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四”,拍卖成交价为:人民币34,340,000元(叁仟肆佰叁拾肆万元整)。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按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及时办理拍卖成交余款缴纳以及相关手续。拍卖标的最终成交以金融法院出具的法院裁定为准。 |
公告日期:2021-02-03 | 交易金额:2594.81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 |
||
买方: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因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龙石化”)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发集团”),港发集团拟以现金出资2,594.81万元对港龙石化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036.85万元,其余1,557.96万元计入港龙石化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港龙石化注册资本由2,067.50万元增至3,104.35万元,公司及其他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镇江中油京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港发集团将持有港龙石化33.40%的股权,成为港龙石化第二大股东,公司持有港龙石化的股权比例将从67.71%下降至45.10%,仍为港龙石化第一大股东。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公告日期:2020-07-10 | 交易金额:13.0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7665.93万元,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江苏瀚瑞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30%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港股份”)拟以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7,665.93万元与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金控”)持有的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租赁”)30%股权和江苏瀚瑞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租赁”)3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20-01-07 | 交易金额:13.9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镇江兴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结构,提高产业发展质量,聚焦发展先进封装和高端测试业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公司拟将所持全资子公司艾科半导体100%股权转让给镇江兴芯,股权转让价格为139,945.24万元,镇江兴芯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首期支付转让价款的51%,剩余款项分2年支付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艾科半导体股权,不再持有其实施的募投项目镇江集成电路产业园项目的所有权。 |
公告日期:2019-12-28 | 交易金额:5.52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对大港置业、东尼置业的部分应收债权 |
||
买方:镇江新区保障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将所持房地产全资子公司大港置业100%股权和东尼置业100%股权转让给镇江新区保障住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保障房建设”),股权转让价格合计为5,179.39万元,其中大港置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292.19万元,东尼置业100%股权的转让价格为2,887.20万元。保障房建设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港置业和东尼置业股权。 同时,公司拟将对大港置业、东尼置业的部分应收债权合计504,130,088.00元转让给长城资产,转让价款为500,000,000.00元。公司、大港置业、东尼置业分别与长城资产拟签订《抵押合同》,将公司名下“楚桥雅苑二区”、“楚桥雅苑”(又称“运河印象”)项目建成未售商业墅临街商铺、公寓及公寓内商铺,大港置业名下“南湖庄园”、“南湖庄园二期”(又称“中央公园”)项目建成未售洋房、别墅、临街商铺,东尼置业名下“青年汇公寓”项目一期建成未售临街商铺、二期公寓、自持商业及商铺在建工程及其分摊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长城资产。交通集团与长城资产拟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504,130,088.00元债务本金和债务重组收益及其它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公告日期:2019-07-05 | 交易金额:1.79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5831%股权 |
||
买方:江苏科力半导体有限公司 | ||
卖方: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芝福,刘金奶等 | ||
交易概述: 2019年3月20日,公司与硕贝德签署了《关于转让苏州科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65.5831%股权之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苏州科阳65.583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双方同意,以经过国资部门审核备案的评估报告对应评估值作为最终交易价格,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仅系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尚需涉及的交易各方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定。 公司将在具体事项明确后,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告日期:2018-08-23 | 交易金额:2.64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大路航空发展有限公司30%股权 |
||
买方:镇江银山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路航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路航空”“标的企业”)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的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以下简称为“标的股权”)。鉴于大路航空连续亏损,严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集中资源,发展主业,公司拟将所持大路航空3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大路航空控股股东镇江银山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银山资本”),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26,443.60万元,银山资本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大路航空股权。 |
公告日期:2017-10-14 | 交易金额:4.15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83.11%股权,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0%股权,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镇江港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98%股权,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及智能装备园1期资产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提高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资产质量,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突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以持有的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港和新材”“港和”)、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新材”“中技”)、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港发工程”“港发”)、镇江港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润物业”“港润”)全部股权(简称“置出资产”)与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投资”)持有的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区城投”)持有的智能装备园1期资产(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 |
公告日期:2016-09-27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Urbaser,S.A.100%股权 |
||
买方:Firion Investments,S.L.U. | ||
卖方:ACS,Servicios y Concesiones,S.L.,Dragados,S.A. | ||
交易概述: 2016年9月,华禹基金间接控制的海外持股公司Firion Investments,S.L.U.与西班牙ACS,Serviciosy Concesiones,S.L.(以下简称“ACSSyC”或卖方)订立协议,向其收购其与Dragados,S.A.共同持有的Urbaser,S.A.(以下简称“Urbaser”或标的公司)公司100%股权。 |
公告日期:2016-05-20 | 交易金额:10.8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艾科半导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红土信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12月14日,公司与王刚等11名艾科半导体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向王刚等11名艾科半导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艾科半导体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6,75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100%,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艾科半导体的测试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支出。 |
公告日期:2015-10-10 | 交易金额:1.7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84.21%的股权 |
||
买方:镇江瀚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新能源”“标的企业”)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4.21%的股权(以下简称为“标的股权”)。鉴于大成新能源连续亏损,产品市场持续低迷难以复苏,严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所持大成新能源84.21%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瀚瑞控股”),瀚瑞控股拟以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方式现金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单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镇江瀚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该公司尚未正式成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7,747.56万元,系交易双方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 |
公告日期:2015-08-2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等 |
||
买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近日,接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投资”,持有公司第二大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100%股权)通知,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吸收合并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批复》(镇国资产[2015]1号)规定,瀚瑞投资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大港开发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合并完成后,大港开发法人资格注销。大港开发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126,186,3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78%)变更为瀚瑞投资持有。 |
公告日期:2014-12-30 | 交易金额:2.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对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的部分应收账款账面金额2亿元 |
||
买方: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信托”)、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签署《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将因承建安置房项目形成对新区管委会的部分应收账款账面金额2亿元转让给江苏信托,转让价款为2亿元。江苏信托以设立单一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支付转让价款。新区管委会作为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上述债权对应的债务款项及其他费用。 |
公告日期:2014-09-04 | 交易金额:2.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对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2亿元的应收账款 |
||
买方: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上海华富利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富资管”)、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签署《债权收购合同》,即华富资管以设立资管计划所募集资金收购公司对新区管委会2亿元的应收账款,收购价款为2亿元。新区管委会作为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上述债权对应的债务款项及其他费用。 |
公告日期:2014-06-28 | 交易金额:2.5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对新区管委会 2.5 亿元的应收账款 |
||
买方: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东亚信托”)、镇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签署《债权收购合同》,即方正东亚信托以设立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收购公司对新区管委会2.5亿元的应收账款,收购价款为2.5亿元。新区管委会作为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上述债权对应的债务款项及其他费用。 |
公告日期:2014-05-30 | 交易金额:4.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对镇江新区管委会的部分应收账款(1年以内)4亿元 |
||
买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卖方”)拟将对镇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债务人”)魏家墩安置小区项目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4亿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买方”),转让价款为4亿元。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债务人”)作为出质人及共同债务人对上述4亿元债务及应付的资金占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债务人新区管委会和经发总公司未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清偿债务时,公司将对剩余债权本金及应付的资金占用费予以回购。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公司”)为本次债务人在《还款协议》项下债务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2.93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对镇江新区管委会部分一年以上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9,349.73万元,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园区土地、厂房、配套等资产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
卖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甲方”)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乙方”)拟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拟以拥有的对镇江新区管委会部分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与经发总公司所持有的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土地厂房配套等资产进行等值置换。根据镇江中天恒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 1309J004),以2013年9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厂房及土地和水电通讯、绿化等设施评估总价为29,349.73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置换交易价格不超过29,349.73万元。(我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对上述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另行公告,最终以双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较低者为资产置换交易价格。)经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资产置换事宜属于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增资后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60%的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目前持有参股公司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新材”)40%的股权,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乙方”)持有中技新材60%的股权。 为了抢抓城镇化建设机遇,加快推进中技新材项目建设,公司近期与中技桩业就中技新材增资事宜达成一致,公司以现金2500万元对中技新材进行增资,中技桩业将放弃本次对中技新材增资。上述增资金额全部作为注册资本,用于补充中技新材流动资金。 增资完成后,中技新材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7,500万元,其中: 公司出资4,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中技桩业出资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中技新材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2.93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成交价格为29,349.73万元。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1942.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甲方”)协商一致,由公司收购经发总公司持有的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东尼置业”)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942万元(以经审计净资产和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经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收购事宜属于公司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3-03-13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增资后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0%的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近期与江苏中技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甲方”)就参股增资中技桩业子公司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新材”“合资公司”)事宜达成一致,双方各以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中技新材增资,增资金额全部作为中技新材的注册资本,补充中技新材的流动资金。增资完成后,中技新材注册资本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其中公司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40%,中技桩业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0%。 |
公告日期:2011-03-2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
卖方: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2009年7月1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直接持有公司57.71%的股份)《关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函》,根据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无偿划转给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的批复》(镇国资产[2008]37号),由于镇江新区国有经济产业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需要,将原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的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和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的股权架构进行调整,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给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直接持有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100%的股权,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成为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仍为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由于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持有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100%的股权,因此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告日期:2009-04-03 | 交易金额:1.07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奇美油仓有限公司8%股权,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8%股权 |
||
买方: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镇江奇美油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奇美”) 系由本公司和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持有 镇江奇美8%的股权。 2008年11月18日,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奇美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相关事宜。2008年11月20日,公司三届三十一次董事会通过决议,重新确定镇江奇美8%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价格为不低于10680万元,并在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重新挂牌。截至挂牌公告期满,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为意向受让方,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于2008年12月18日组织了股权转让评标会,最终确定由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10680万元转让价款中标。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本次股权转让款(按股权转让中标日外汇结算中间价为1560.24万美元)通过镇江市产权交易中心汇入我公司在银行设立的外汇账户。 |
公告日期:2009-04-03 | 交易金额:598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市大港通达铜材有限公司95%股权 |
||
买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
卖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与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总公司”)于2007 年12 月3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有的镇江市大港通达铜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材公司”)95%的股权转让给大港开发总公司。大港开发总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57.62%的股权,系本公司控股东,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定价系参照铜材公司基准日评估值5,600.81 万元,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5986 万元,本次资产出售将产生股权转让收益1188.50 万元;由于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因此本公司存在资产出售价款回收的风险; |
公告日期:2009-04-03 | 交易金额:239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后,公司战略性地进入太阳能光伏产业硅切片的生产领域,大成硅科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为促进大成硅科技的长远发展,经前期考察论证以及和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2390万元(以下数据除特别注明,单位均为人民币)收购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25%的股权。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2436.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67.7%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
交易概述: 2007 年10 月22 日,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拟购买大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龙石化”)67.7%的股权,收购价格为2436 万元。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670.51万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的51%的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永泰电气有限公司,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了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加利润来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经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和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方充分沟通,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镇江永泰电气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的 51%的股权,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的 24%的股份,受让股权的价款为 670.508217 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 双方已于 2007 年 8 月 3 日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此交易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收购完成后,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200 万美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75%的股份,注册资本出资额为 900 万美元;香港泰阳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25%的股份,注册资本出资额为 300 万美元。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为中外合资企业,仍可享受中外合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670.51万美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 |
||
买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镇江永泰电气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镇江永泰电气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的51%的股权,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的24%的股份,受让股权的价款为670.508217 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双方已于2007 年8 月3 日签订《投资合作意向书》.收购完成后,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00 万美元,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将持有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100%股权 |
||
买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卖方: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日本三菱化学株式会社,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接参股子公司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报悉,根据商资批(2006)779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及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和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729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
||
买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卖方: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接参股子公司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报悉,根据商资批(2006)779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及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和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合并后,镇江奇美化工投资总额为215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11000万美元,其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80万美元,占奇美化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8%。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及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均按有关规定办理终止手续,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办理注册号为企合苏镇总字第200150号营业执照。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均系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均占有8%的股份。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和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和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由于地点相连、产品相互配套、投资方及出资方式、比例完全相同,为强化企业管理、便于公司发展,由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他两家公司后,公司的出资总额不变,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变。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100.00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2100.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其他 | 镇江固废 | 长期股权投资 | - | 70.0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100.00万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2100.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其他 | 镇江固废 | 长期股权投资 | - | 70.00%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2100.00万 | 无影响 | |
其他 | 1 | 0.00(估) | 0.00(估) | -- | |
合计 | 2 | 0.00 | 2100.00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天奈科技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
其他 | 镇江固废 | 长期股权投资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其他 | 1 | 0.00 | 9540.04万 | -- | |
合计 | 1 | 0.00 | 9540.04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A股 | 天奈科技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4-07-13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本次无偿划转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
公告日期:2009-07-17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00.00 % |
出让方: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
受让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9-04-03 | 交易金额:239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00 % |
出让方: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目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基于对大成硅科技良好的预期,进一步增加公司在大成硅科技的权益,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新的拓展和突破.2、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公司主动对经营布局和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强化对大成硅科技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大成硅科技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
公告日期:2009-04-03 | 交易金额:5986.00 万元 | 转让比例:95.00 % |
出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市大港通达铜材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
交易影响: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期,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出售铜材公司股权所得5986 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出售铜材公司股权虽然目前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影响,但从长远看,可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公司潜在的运营风险.同时,公司的园区开发业务和大成硅科技新能源业务仍能保证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且随着大成硅项目的投产并产生收益,公司的盈利能力会得到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上市资格,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09-04-03 | 交易金额:106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00 % | ||
出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油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12-23 | 交易金额:10680.00 万元 | 转让比例:8.00 % | ||
出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油仓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简介: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8-07-01 | 交易金额:239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5.00 % |
出让方: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目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基于对大成硅科技良好的预期,进一步增加公司在大成硅科技的权益,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实现在太阳能光伏领域新的拓展和突破.2、本次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是公司主动对经营布局和股权结构进行调整,强化对大成硅科技的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大成硅科技治理结构和业务发展的需要.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455.95 万元 | 转让比例:51.00 % |
出让方:镇江永泰电气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该项股权收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资本及研发实力都得到了增强,将使得本公司快速切入新的行业领域.二期项目达产后,在规模经济效益下,公司将致力于硅科技产品的技术和市场开发,进一步扩大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争夺大型定单,促使经营业绩大幅度提升.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2436.00 万元 | 转让比例:67.70 % |
出让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随着新区化工产业的集聚效应的进一步增强和长江岸线资源的进一步紧缺,通过收购港龙石化公司67.7%的股权,本公司将以港龙石化的岸线和码头为依托,大力开展石化仓储物流业务,将本公司募股资金投入的化工液体仓储项目和港龙石化化工码头的资源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使其产业链和价值链得到延伸和优化,增强本公司现代化工物流项目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将本公司"国际化工园区板块"相关产业打造成为立足镇江,辐射周边,综合实力强大,服务功能齐全,技术一流,管理现代化,码头、仓储、贸易一体化的液体化工集散中心. |
公告日期:2008-04-10 | 交易金额:214.56 万元 | 转让比例:24.00 % |
出让方: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该项股权收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资本及研发实力都得到了增强,将使得本公司快速切入新的行业领域.二期项目达产后,在规模经济效益下,公司将致力于硅科技产品的技术和市场开发,进一步扩大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争夺大型定单,促使经营业绩大幅度提升. |
公告日期:2007-12-05 | 交易金额:5986.00 万元 | 转让比例:95.00 % |
出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市大港通达铜材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
交易影响: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期,对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本次出售铜材公司股权所得5986 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改善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出售铜材公司股权虽然目前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有较大影响,但从长远看,可以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产业结构,降低公司潜在的运营风险.同时,公司的园区开发业务和大成硅科技新能源业务仍能保证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并且随着大成硅项目的投产并产生收益,公司的盈利能力会得到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上市资格,不会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07-10-23 | 交易金额:2436.00 万元 | 转让比例:67.70 % |
出让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随着新区化工产业的集聚效应的进一步增强和长江岸线资源的进一步紧缺,通过收购港龙石化公司67.7%的股权,本公司将以港龙石化的岸线和码头为依托,大力开展石化仓储物流业务,将本公司募股资金投入的化工液体仓储项目和港龙石化化工码头的资源整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使其产业链和价值链得到延伸和优化,增强本公司现代化工物流项目的综合竞争力,提升盈利水平,将本公司"国际化工园区板块"相关产业打造成为立足镇江,辐射周边,综合实力强大,服务功能齐全,技术一流,管理现代化,码头、仓储、贸易一体化的液体化工集散中心. |
公告日期:2007-08-07 | 交易金额:214.56 万元 | 转让比例:24.00 % |
出让方:香港泰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该项股权收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资本及研发实力都得到了增强,将使得本公司快速切入新的行业领域.二期项目达产后,在规模经济效益下,公司将致力于硅科技产品的技术和市场开发,进一步扩大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争夺大型定单,促使经营业绩大幅度提升. |
公告日期:2007-08-07 | 交易金额:455.95 万元 | 转让比例:51.00 % |
出让方:镇江永泰电气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该项股权收购方案实施后,本公司资本及研发实力都得到了增强,将使得本公司快速切入新的行业领域.二期项目达产后,在规模经济效益下,公司将致力于硅科技产品的技术和市场开发,进一步扩大原材料的议价能力,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强争夺大型定单,促使经营业绩大幅度提升.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74 % |
出让方:日本三菱化学株式会社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74 % |
出让方:日本三菱化学株式会社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0.26 % |
出让方: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0.26 % |
出让方:美国詹特拉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8.00 % |
出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树脂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06-12-26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8.00 % |
出让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镇江奇美塑料有限公司 | |
受让方: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446.3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2023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6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不超过52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40万元。 20240427: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46.37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4-27 | 交易金额:52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采购、接受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生采购、接受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522.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3-04-28 | 交易金额:3162.6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2022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不超过8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如经营有关的补贴等)不超过3,000万元。 20220521:股东大会未通过 20220623: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2022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162.61万元,总额未超过审批额度。 |
公告日期:2022-04-28 | 交易金额:3212.2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关联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预计2021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3,8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不超过800万元,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如经营有关的补贴等)不超过3,000万元;与关联方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正丹股份”)预计2021年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提供劳务不超过200万元,销售商品不超过300万元。 2021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20428:2021年实际发生金额3,212.26万元 |
公告日期:2021-04-28 | 交易金额:4209.7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600.0000万元。 20200521:股东大会通过 20210428: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42,097,575.46元。 |
公告日期:2021-02-0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放弃增资优先认购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因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港龙石化”)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镇江市港口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发集团”),港发集团拟以现金出资2,594.81万元对港龙石化进行增资,其中增加注册资本1,036.85万元,其余1,557.96万元计入港龙石化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港龙石化注册资本由2,067.50万元增至3,104.35万元,公司及其他股东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镇江中油京惠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港发集团将持有港龙石化33.40%的股权,成为港龙石化第二大股东,公司持有港龙石化的股权比例将从67.71%下降至45.10%,仍为港龙石化第一大股东。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1020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涉及本次增资事项的有关协议已签署,工商变更已完成,港龙石化已收到港发集团增资款2,594.81万元。 |
公告日期:2020-07-10 | 交易金额:130251.8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债权,股权 |
交易方: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港股份”)拟以应收款项账面余额107,665.93万元与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控股”)全资子公司江苏瀚瑞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金控”)持有的江苏瀚瑞金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港租赁”)30%股权和江苏瀚瑞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租赁”)30%股权进行置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并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20-04-29 | 交易金额:6401.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预计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2019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9,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不超过4,000万元,与经营有关的补贴不超过4,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不超过500万元,其他不超过500万元。 20190508:股东大会通过 20200429: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6,401万元,总额未超过审批额度。 |
公告日期:2019-04-17 | 交易金额:6277.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8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提供劳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金额6400.0000万元。 20180421:股东大会通过 20190417:2018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6,277.00万元,总额未超过审批额度。 |
公告日期:2018-03-28 | 交易金额:4578.0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7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其中与经营有关的补贴不超过3,500万元,其他不超过3,000万元。 20170421:股东大会通过 20180328:2017年度实际发生金额4,578.06万元 |
公告日期:2017-10-14 | 交易金额:41509.74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债权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了提高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资产质量,优化公司产业结构,突出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以持有的子公司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港和新材”“港和”)、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新材”“中技”)、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港发工程”“港发”)、镇江港润物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港润物业”“港润”)全部股权(简称“置出资产”)与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投资”)持有的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新区城投”)持有的智能装备园1期资产(简称“置入资产”)进行置换。 |
公告日期:2017-03-31 | 交易金额:2884.95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与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瀚瑞控股”)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6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6,500万元,其中:与经营有关的补贴不超过3,500万元,其他不超过3,000万元。 20160518:股东大会通过 20170331:2016年实际发生2884.95万元。 |
公告日期:2016-06-29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对外投资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为了加快公司集成电路和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积极稳健地推进外延式扩张,进一步推动公司新兴产业发展,并借助专业投资机构在行业理解、产业运营等方面的经验和资源,提升公司的投资能力。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节能华禹”)拟与公司及关联方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高新”)签订《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镇江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中节能华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绿色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参与发起设立中节能华禹绿色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华禹绿色”,“并购基金”)(暂定名,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为准)。并购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其中,公司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拟以自有资金认购出资额10,000万元,镇高新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LP),拟认购出资额20,000万元,中节能华禹作为普通合伙人(GP),拟认购出资额1,000万元,其余资金由中节能华禹负责向其他优先级、中间级及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募集(中节能华禹已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共同发起设立绿色产业并购基金之合作框架协议》,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劣后级资金,拟认缴的出资额为85,000万元)。镇高新为公司控股股东瀚瑞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镇高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160617:股东大会通过 20160629:公司参与设立的并购基金在镇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
公告日期:2016-05-20 | 交易金额:70306.52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镇江银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刚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5年12月14日,公司与王刚等11名艾科半导体股东签署了《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向王刚等11名艾科半导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艾科半导体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106,750万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100%,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支付购买资产的现金对价、艾科半导体的测试产能扩充建设项目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相关支出。 |
公告日期:2015-10-10 | 交易金额:17747.5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瀚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新能源”“标的企业”)为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4.21%的股权(以下简称为“标的股权”)。鉴于大成新能源连续亏损,产品市场持续低迷难以复苏,严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所持大成新能源84.21%的股权转让给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瀚瑞控股”),瀚瑞控股拟以单独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方式现金受让上述标的股权,单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暂定名为镇江瀚瑞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该公司尚未正式成立。)。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7,747.56万元,系交易双方以2015年4月30日为基准日审计评估的净资产为依据确定。 |
公告日期:2015-04-20 | 交易金额:88006.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5,800万股,发行对象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认股协议。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发行对象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发总公司将全部以现金认购。 20140325:近日,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镇江市国资委转来的,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江苏省国资委关于同意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苏国资复[2014]35号). 20140415:股东大会通过 20140531:于2014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5月29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519号) 20140627: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5.62元/股调整为5.57元/股。 20150402:2015年4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466号) 20150420: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58,000,000股,该等股份将于2015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公告日期:2014-12-30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了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的股东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总公司”)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2015年1月1日到2016年12月31日,由经发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单笔不超过1亿元的临时性经营所急需的周转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0天,由本公司滚动使用。 经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财务资助事宜属于公司关联交易。 20141230:股东大会未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5-30 | 交易金额:4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卖方”)拟将对镇江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新区管委会”“债务人”)魏家墩安置小区项目形成的部分应收账款4亿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买方”),转让价款为4亿元。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债务人”)作为出质人及共同债务人对上述4亿元债务及应付的资金占用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债务人新区管委会和经发总公司未按照《还款协议》约定清偿债务时,公司将对剩余债权本金及应付的资金占用费予以回购。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公司”)为本次债务人在《还款协议》项下债务清偿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14053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4-09 | 交易金额:2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及其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销售产品,代付资金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4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4亿元,其中: 工程劳务1.8亿元,光伏系统工程1000万元,其他5000万元;预计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等资金结算不超过8亿元。 20140409: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1942.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购买股权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甲方”)协商一致,由公司收购经发总公司持有的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东尼置业”)100%股权,收购价格为1942万元(以经审计净资产和评估值为依据确定)。 经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收购事宜属于公司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17091.56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及其子公司1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销售产品,代付资金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3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86亿元,其中:工程劳务1.8亿元,光伏系统工程5600万元,混凝土销售5000万元;预计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等资金结算不超过8亿元。 2012年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8218.2万元,未超过2012年审批额度。 20130410:股东大会通过 20140308:2013年度2013年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金额17091.56万元,未超过2013年审批额度。 |
公告日期:2014-03-08 | 交易金额:29349.7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4 | 交易方式: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中小企业创新园资产,成交价格为29,349.73万元。 |
公告日期:2013-10-16 | 交易金额:29349.73万元 | 支付方式:债权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资产置换 | |
关联关系: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根据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港股份”“甲方”)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乙方”)拟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拟以拥有的对镇江新区管委会部分一年以上应收账款与经发总公司所持有的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土地厂房配套等资产进行等值置换。根据镇江中天恒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报告编号: 1309J004),以2013年9月6日为评估基准日,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新园厂房及土地和水电通讯、绿化等设施评估总价为29,349.73万元人民币。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置换交易价格不超过29,349.73万元。(我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对上述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另行公告,最终以双方评估机构评估价值较低者为资产置换交易价格。)经发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的母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而本次资产置换事宜属于公司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3-04-10 | 交易金额: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接受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扶持本公司生产经营,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的股东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总公司”)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2013年1月1日到2014年12月31日,由经发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单笔不超过1亿元的临时性经营所急需的周转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0天,由本公司滚动使用。 2013041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2-08-04 | 交易金额:9302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及其子公司等 | 交易方式:代建厂房、物业管理、拆迁安置房资金结算等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2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1亿元,其中:代建厂房不超过10,000万元;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不超过100万元;预计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等资金结算不超过8亿元。 20120419:股东大会通过 20120804: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和镇江港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含下属子公司)新增日常经营关联交易2920万元,其中:大成新能源(含下属子公司)销售太阳能电站及路灯1402万元;港和新材销售混凝土1518万元。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2012-04-19 | 交易金额:24033.8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安置房资金 | |
关联关系:母公司,同一母公司 | ||
交易简介: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港股份”或“本公司”)及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1年产生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2亿元,其中:代建厂房不超过20000万元;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不超过200万元;预计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资金结算不超过5亿元。 20110421:股东大会通过 20120324:2011年4月20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与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2011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2亿元,其中代建厂房不超过20000万元,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不超过200万元;预计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资金结算不超过5亿元。经审计,2011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经发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增加了3833.88万元,其中代建厂房2216.74万元,销售商品1617.14万元;与经发公司拆迁安置房资金、市政工程资金结算实际增加40892.81万元,其中拆迁安置房资金结算增加29379.7万元,市政工程资金结算增加11513.11万元。 20120419: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0-12-21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财务资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扶持和推进本公司产业结构的调整,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的股东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总公司”)协商,签订《财务资助协议》,2011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由经发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单笔不超过5000万元的临时性经营所急需的周转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30天,由本公司滚动使用。 |
公告日期:2010-03-02 | 交易金额:3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委托开发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2010 年2 月26 日,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乙方”)与关联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简称“经发总公司”“ 甲方”)就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代建项目在镇江新区签订了《镇江新区中小企业创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委建协议》(简称“代建合作协议”),协议金额暂定3 亿元人民币,公司将按项目总概算的4%收取代建管理费。立项批复后,经发总公司作为招标主体进行招标,公司下属子公司镇江港发工程有限公司如竞标成功该项目,将新增3 亿元营业收入,如竞标不成功,公司将仅按项目总概算的4%收取代建管理费。 |
公告日期:2007-12-05 | 交易金额:598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股权转让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07 年12 月3 日,本公司与大港开发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根据该协议的约定,公司拟将所持有铜材公司95%的股权转让大港开发总公司。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铜材公司95%的股权,根据公司与大港开发总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拟以评估后的价值5,600.81 万元为基础,协商确定转让价格为5986 万元。 |
公告日期:2007-11-21 | 交易金额:2436.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交易方式:收购兼并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提高新区内的化工资产使用效率,全面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本公司已与2007 年10 月22 日与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就港龙石化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公司拟受让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所持有的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67.7%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436万元人民币。 |
质押公告日期:2019-09-24 | 原始质押股数:6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09-20至 --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9年09月20日将其持有的6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5 | 本次解押股数:52.67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3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21年05月13日将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52.67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1-20 | 原始质押股数:7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1-16至 2022-09-11 |
出质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将其持有的79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7 | 本次解押股数:7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3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将质押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7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26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24至 2019-06-18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24日将其持有的1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7 | 原始质押股数:3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0至 2019-12-31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3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3 | 本次解押股数:22.5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21年05月11日将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22.5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7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5至 2019-12-31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6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3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21年05月11日将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6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7 | 原始质押股数:3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5至 2019-12-31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3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3 | 本次解押股数:3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21年05月11日将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37.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7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0至 2019-12-31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63.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3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21年05月11日将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63.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7 | 原始质押股数:3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0至 2019-12-31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36.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5-13 | 本次解押股数:36.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5-11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21年05月11日将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36.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10-17 | 原始质押股数:6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10-15至 2019-12-31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10月15日将其持有的64.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9-04 | 本次解押股数:6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9-02 |
解押相关说明:
2019年9月2日,王刚先生将质押予镇江新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640,000股解除了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本次王刚先生解除质押的股数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21%,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20 | 原始质押股数: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17至 2019-06-18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08月17日将其持有的5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09-20 | 本次解押股数:333.85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9年09月18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33.85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8-10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8-08至 --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08月08日将其持有的1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苏州正和投资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5-22 | 原始质押股数:2530.3644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5-18至 2019-06-18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05月18日将其持有的2530.3644万股股份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03-11 | 本次解押股数:507.61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9年12月12日将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507.61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4-03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30至 2020-09-30 |
出质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03月30日将其持有的6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09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09-30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0年09月30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6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9-23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9-21至 2020-09-30 |
出质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09月21日将其持有的6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10-21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0-17 |
解押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7日将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63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5 | 原始质押股数:1300.3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03至 2018-07-03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7年07月03日将其持有的1300.3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5-25 | 本次解押股数:1300.3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5-23 |
解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8年05月23日将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300.3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1-19 | 原始质押股数:98.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1-17至 2018-01-17 |
出质人:王刚 | ||
质权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王刚于2017年01月17日将其持有的98.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9-29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9-22至 -- |
出质人: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2015年9月2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投资”)的通知,瀚瑞投资已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共计6,300万股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瀚瑞投资于2015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6,300万股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22日,质押期自2015年9月22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11-25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03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1月24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瑞投资”)的通知,原质押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的公司股份合计6,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8,034.8513万股的10.86%,因协议正常履行完毕,已于2016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质押解除手续,解除日期为2016年11月3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4-24 | 原始质押股数:7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4-23至 -- |
出质人: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 | ||
质权人:苏州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2015年4月23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总公司”)的通知,经发总公司已与苏州信托有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共计7,900万股质押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经发总公司于2015年4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7,900万股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4月23日,质押期自2015年4月23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10-26 | 本次解押股数:7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10-24 |
解押相关说明:
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将质押给苏州信托有限公司的7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2-09-26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9-24至 -- |
出质人: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2012年9月26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 )的通知,大港开发于2012年9月14日和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共计6,300万股质押给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提供质押担保.大港开发已于2012年9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6,300万股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2年9月24日,质押期自2012年9月24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 |
||
解押公告日期:2013-10-24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3-10-15 |
解押相关说明:
2013年10月2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的通知,原质押给国投信托有限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合计6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200万股的25%,因协议正常履行完毕,已于2013年10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日期为2013年10月15日。 |
质押公告日期:2011-08-23 | 原始质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08-10至 -- |
出质人: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 | ||
质权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本公司 2011年 8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 )的函告,大港开发于 2011 年 7 月 29 日和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票质押合同》,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共计 6,300 万股质押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港开发已经于2011 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质押 6,300 万股的登记手续,质押期自 2011 年 8 月 10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该股权质押系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为其以及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与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7月29日签订的《付款协议》提供质押担保. |
||
解押公告日期:2012-09-13 | 本次解押股数:6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09-07 |
解押相关说明:
2012年9月1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港开发")的通知,原质押给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合计6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5200万股的25%,因协议正常履行完毕,已于2012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权质押解除手续,解除日期为2012年9月7日. |
冻结公告日期:2024-04-03 | 原始冻结股数:917.2662万股 | 预计冻结期限:2021-04-02至2027-03-18 |
股东: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执行冻结机构: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
冻结相关说明:
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02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917.2662万股股份。到期日延长到2027年3月18日。 |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提供,仅供参考,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不对因该资料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用户个人对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同花顺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同花顺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同花顺对在同花顺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同花顺提供的包括同花顺理财的所有文章,数据,不构成任何的投资建议,用户查看或依据这些内容所进行的任何行为造成的风险和结果都自行负责,与同花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