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3-03-18 | 增发A股 | 2013-03-11 | 17.00亿 | 2022-06-30 | 2.02亿 | 90.02% |
| 2006-12-20 | 首发A股 | 2006-12-25 | 9.33亿 | 2011-12-31 | 4516.72万 | 99.94% |
| 公告日期:2025-06-26 | 交易金额:5569.00万泰铢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位于泰国春武里府安美德城二期工业园AC2-14地块的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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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莱宝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 ||
| 卖方:Amata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 | ||
| 交易概述: 根据前述董事会决议的相关要求与授权,泰国莱宝与Amata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安美德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在泰国曼谷签署了《土地买卖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泰国莱宝以500万泰铢/莱的单价购买安美德公司位于泰国春武里府安美德城二期工业园AC2-14地块的占地面积约11.1380莱(暂定,最终面积以由土地主管部门通过官方测量确定数值为准)的工业用地,土地总价约55,690,000泰铢(暂定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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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9 | 交易金额:0.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莱宝科技(泰国)有限公司0.0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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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 ||
| 卖方:邓移好,荣戒阳 | ||
| 交易概述: 近日,泰国莱宝完成了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变更的核准登记,并取得当地主管部门核发的登记证明文件。除下述内容变更外,《关于莱宝科技(泰国)有限公司完成注册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披露的泰国莱宝原有其他的注册登记信息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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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 | 1000.00万(估) | 0.00(估) | 每股净资产增加-0.02元 | |
| 合计 | 1 | 1000.00万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宇顺电子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4-10-30 | 交易金额:348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合作开展项目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为降低用电成本、努力减少碳排放量,经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与关联法人——国能(宁波)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国能”)于2024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签署了《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屋顶光伏发电(2.541MWp)能源管理项目合同》,公司与宁波国能合作开展光明工厂屋顶光伏发电合作能源管理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或“项目”),宁波国能利用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区光源四路9号的光明工厂(以下简称“光明工厂”)的建筑物屋顶资源,投资建设一座总装机容量为2.541MWp(暂估值,具体以实际投资建设的屋顶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站,并负责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该项目的光伏发电在满足公司用电需求的情况下由公司优先使用,剩余电量接入公共电网,剩余电量的电费收入归宁波国能所有。项目的效益分享期限为自并网验收之日起20年,公司按光伏电站同时段电网与公司结算的分时电价7.35折(含税)与宁波国能结算并支付电费,效益分享期限届满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宁波国能将项目的光伏电站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预计合作期内公司向宁波国能累计支付电费约人民币3,489万元(估算参考金额,鉴于合作期内电网供电市场价格、公司实际用电量均可能发生相应的变化,最终金额以公司向宁波国能实际支付的光伏电费金额为准,以下均同此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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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3-07-13 | 交易金额:13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租赁,采购商品等 | |
| 关联关系:联营企业,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深圳莱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宝光电”)为主动把握笔记本电脑触控板(TouchPad)的市场机遇、满足增加配套产品供应、深化与笔记本电脑品牌客户长期合作关系的需要,根据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相关要求和授权,莱宝光电于2022年12月28日完成引入投资者增资及工商注册变更手续,莱宝光电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变更为关联参股公司。为满足莱宝光电的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 20230713: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莱宝光电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基于莱宝光电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莱宝”)供应生产用印刷线路板(PCBA)加工物料等商品的价格及交付优势,以及重庆莱宝今年4月以来教育笔记本电脑用触摸屏等需求增加,重庆莱宝加大对莱宝光电的PCBA等生产物料的采购份额分配和采购金额,相应导致关联交易金额迅速增加,为此,本次增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9,000万元,增加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莱宝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变更为人民币13,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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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2-01-14 | 原始质押股数:4252.58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01-11至 -- |
| 出质人: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
| 质权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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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市政公司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的中期票据,期限三年.为发行上述中期票据,深圳市国资委的直管企业----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控股公司")同意为市政公司提供全额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市政公司同意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2,5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作为质物反担保质押给投资控股公司(质权人).2011年8月16日,就上述股份质押事宜,市政公司与投资控股公司签署了《质押合同》(编号:2011年质字第001号);该《质押合同》于2011年12月29日经广东省深圳市深圳公证处公证[公证书编号:(2011)深证字第162467号]. 市政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42,525,800股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质押期限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截止2012年1月12日,市政公司累计质押股份42,52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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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7-04-15 | 本次解押股数:4252.5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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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为满足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需要,市政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所持公司42,525,800股股份的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12年1月11日起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月14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1)。鉴于市政公司发行的上述中期票据已全部兑付完毕,市政公司近期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2,525,800股股份(占市政公司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2.12%,占公司总股本的6.03%)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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