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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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5 | 增发A股 | 2016-11-03 | 3.69亿 | 2021-12-31 | 0.00 | 100% |
2007-07-18 | 首发A股 | 2007-07-26 | 2.27亿 | 2010-12-31 | 3455.55万 | 70.51% |
公告日期:2024-09-19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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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温州盎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盎泰电源与正泰电器拟共同向正泰电源增资100,000,000.00元。其中,盎泰电源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7,204,486.69元增资:29,872,251.61元计入注册资本,67,332,235.08元计入资本公积;正泰电器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95,513.31元增资:859,099.00元计入注册资本,1,936,414.31元计入资本公积。 |
公告日期:2024-08-27 | 交易金额:98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温州盎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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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8,000,000.00元向全资子公司盎泰电源增资,其中31,622,554.56元计入注册资本,66,377,445.44元计入资本公积。 |
公告日期:2023-05-25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1.50 % |
出让方:常熟市千斤顶厂 | 交易标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珠海悦宁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康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3-05-18 | 交易金额:102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29.99 % |
出让方:常熟市千斤顶厂,TORIN JACKS INC. | 交易标的: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卓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
公告日期:2024-12-12 | 交易金额:11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仙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水电费,物业费等,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仙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等,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等交易金额合计为11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4-11-28 | 交易金额:17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润装备”或“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控股股东”)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认购比例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的29.99%。且正泰电器与公司签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正泰电器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0230921:股东大会通过 20240830:根据深交所对问询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问询函回复内容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与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41120: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现综合考虑当前市场环境,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主动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41128:近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298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