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号为:
1101082168906。
2006年3月28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周儒欣、李建辉、赵耀升、秦加法、胡刚、杨忠良、杨力壮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为出资,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40,000,000.00股。
2006年4月18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工...查看全部▼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5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注册号为:
1101082168906。
2006年3月28日,本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公司以截止2005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原股东周儒欣、李建辉、赵耀升、秦加法、胡刚、杨忠良、杨力壮作为发起人,以其持有的北京北斗星通卫星导航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作为出资,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40,000,000.00股。
2006年4月18日,本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11000011689061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7年7月1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发行字[2007]187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7年8月1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3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增加到5,35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350万元。
2008年4月16日,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53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合计转增股份3,745万股。转增完毕后本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为9,095万股。
2010年9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行政许可【2010】1253号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917.00万股,本公司新增加注册资本917.00万元。
2010年11月7日,本公司2010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决议,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激励对象共行权数量43.0015万股,本公司新增加注册资本43.0015万元。
2011年4月8日,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55.001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份5,027.5007万股。转增完毕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082.5022万元。
2011年6月21日,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再次行权,激励对象共行权数量42.8595万股,本公司新增加注册资本42.8595万元。
2012年5月10日,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5,125.3617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合计转增股份3,025.0723万股。转增完毕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8,150.434万元。
2014年1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行政许可【2013】1529号文批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发行股份,实际发行5,310.5356万股,募集资金净额共人民币46,331.56万元。股本变动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4]00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5年7月1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22号《关于核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王春华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王春华、王海波、贾延波、华信智汇合计持有深圳市华信天线技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正原电气、通联创投、雷石久隆、尤晓辉、尤佳、尤源、尤淇合计持有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并向李建辉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不超过31,000万元的配套资金。本次发行共5,909.9798万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48,789.08万元。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29,370.9494万股。本次股本变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66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4月28日,根据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以2015年12月31日股份总额29,370.949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派1.5元,合计转增股份14,685.4747万股,转增完毕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056.4241万元。
2016年6月1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29号《关于核准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向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5,875.4406万股、向宏通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行626.7136万股、向宏通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发行78.3392万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5.53元,发行完毕后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67,999.996502万元,此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0,636.9175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60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6年12月5日,根据2016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6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向陈志健等266名员工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569.65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83.3805万元,此次发行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1,206.5675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86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2016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2017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首期拟授予7名激励对象770,0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截至2017年2月23日止,本公司实际向胡刚等6名员工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695,00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5.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60,1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695,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265,150.00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512,760,675.00元,股本为人民币512,760,675.00元。上述增资业经大华验字[2017]000107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2017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17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向唐洪浪等39名员工回购限制性股票,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242,46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518,215.00元。截至2017年10月23日止,本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242,46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518,215.00元,股本为人民币512,518,215.00元。
上述减资事项业经大华验字[2017]000779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2016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6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年度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本公司授予38名激励对象722,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5.77元/股。截至2017年11月27日止,本公司实际向叶辉等38名员工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722,000股,发行价格每股15.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85,940.00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22,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10,663,94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3,240,215.00元,股本为人民币513,240,215.00元。上述增资业经大华验字[2017]000883号验资报告确认。
本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楼二层,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实际控制人为周儒欣。
根据2018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离职后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回购股份总额为261,000.00股。截至2018年10月23日止,减少股本人民币261,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3,850,995.76元。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512,979,215.00元,减资事项业经大华验字[2018]000596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9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12,979,215股变更为490,568,032股。
根据2019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议案》,公司回购离职人员限制性股票328,000股,回购个人考核成绩不满足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全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人员的限制性股票31,005股,回购业绩考核不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人员限制性股票284,000股,合计回购643,005股并予以注销。截至2019年9月29日,减少股本643,005.00元,资本公积9,472,562.25元,变更后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489,925,027.00元。减资事项业经大华验字[2019]000397号验资报告确认。
根据2022年度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分别向离职人员回购股票236,000股,向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员工回购股票42,240股,向参与子公司激励计划后重复激励的员工回购股票154,000股,合计回购432,240股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并扣减现金分红金额,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1.2556元/股。截至2022年10月25日,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分别支付63位员工共计人民币9,187,499.58元,同时减少股本432,240.00元,资本公积8,755,259.58元,变更后股本为人民币512,784,757.00元。本次减资事项业经大华验字[2022]000772号验资报告确认。
2023年6月30日,根据公司2022年8月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75号文核准,本公司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30.12元,共计募集人民币944,999,970.12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31,075,896.25元。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44,159,258.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
根据2023年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分别向离职人员回购股票90,000股,向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员工回购股票413,000股,合计回购503,000股予以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基准存款利息之和,并扣减现金分红金额。回购注销的448,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21.3305元/股,回购注销的55,000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5.2285元/股。截至2023年10月16日止,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分别支付80位员工共计人民币10,393,627.46元,同时减少股本503,000.00元,资本公积9,890,627.46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3,656,258.00元,股本为人民币543,656,258.00元。本次减资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626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
根据2024年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公司分别向离职人员回购股票79,200股,其他原因回购股票44,500股,合计回购123,700股予以注销。因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因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回购注销63,2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21.3705元/股,回购注销22,00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他原因的回购价格为21.1800元/股,回购注销16,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因离职的回购价格为15.2571元/股,回购注销22,5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其他原因的回购价格为15.1700元/股。截至2024年4月25日止,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分别支付14位员工共计人民币2,388,581.00元,同时减少股本123,700.00元,资本公积2,264,881.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3,532,558.00元,股本为人民币543,532,558.00元。本次减资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4]0011000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在案。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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