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06年9月6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注名变核字第0120060906035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于2006年10月19日召开的股东会,确定以公司2006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发起人原拥有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以每股1.6475元折价入股,折合股本6,000万元,根据上海市中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0月18日出具的“沪众会字(2006)第2212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8月31日止的净资产为9,885.17万元;根据安徽国信评估事务...查看全部▼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已于2006年9月6日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工商注名变核字第01200609060355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于2006年10月19日召开的股东会,确定以公司2006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按发起人原拥有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以每股1.6475元折价入股,折合股本6,000万元,根据上海市中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06年10月18日出具的“沪众会字(2006)第2212号”审计报告,截止2006年8月31日止的净资产为9,885.17万元;根据安徽国信评估事务所出具的“皖国信评报字(2006)第185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截至2006年8月31日止经评估的净资产为10,047.42万元。本次出资业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6年10月19日出具沪众会字(2006)223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1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增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截止2007年10月25日止,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8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8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概算人民币1,743.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036.20万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12,036.20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安徽华普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07年10月25日出具华普验字(2007)0809号验资报告。
2008年,股东胡美珍、缪国庆、俞惠娟三个自然人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要求,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进行转让,至2008年11月1日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条件;股东胡美珍于2008年6月18日辞去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高管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至2008年12月18日,胡美珍离职满6个月,其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额1,600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为2010年6月3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00.00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6月4日出具会验字(2010)3888号验资报告。
2010年11月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31,581,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2.90%。
2010年11月12日,本公司控股股东胡黎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0%,减持价格为18.05元/股。本次减持前,胡黎明持有公司股份25,2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2%。本次减持后,胡黎明先生尚持有公司股份22,76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1%,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胡黎明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根据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840.00万元,由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4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总额为3,840万股,每股面值1元,转增基准日为2011年5月18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40.00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1年5月19日出具会验字(2011)4309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55号文)的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77.7777万股,每股面值1元,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777.7777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217.7777万元。本次出资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3年8月9日出具会验字(2013)2268号验资报告。
根据2014年4月29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现有总股本172,177,7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股,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189,395,554股,转增后总股本为361,573,331股。根据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许星,王东伟,金震,翁志勇,张泰林,伍朝辉等76人限制性股票10,695,300股,限制性股票来源为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9元,本次实际认购数量为10,560,900股,实际授予对象共68人,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560,9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2,134,231元。
截至2014年6月13日止,本公司已按每10故送红股1股以及用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转增股份总额189,395,554股,每股面值1元,计增加股本人民币189,395,554元;同时本公司已收到许星、王东伟、金震、翁志勇、张泰林、伍朝晖等68人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35,801,451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0,560,9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25,240,551元。本次出资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6月16日出具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4)07042号验资报告。
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72,134,231.00元,股本为人民币372,134,231.00元。根据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股本372,134,2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派0.6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72,134,23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69,841,615股。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5年4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4月8日。根据公司2015年4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816,858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85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向9人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511,187.30元。本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816,858元,其中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816,858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69,024,757元。截至2015年5月14日止,公司实际已减少股本人民币816,858元,其中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816,858元。本次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5月14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025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4月3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饶芳,周吉,方竞,林美洁,刘扬,朱海燕,李国敬,朱懿俊8宁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103,400股,授予价格11.29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确定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4月30日。本次实际认购数量为1,876,600股,实际授予对象共7人,共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876,6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0,901,357元。截止2015年5月19日,公司已经收到饶芳,周吉,方竞,林美洁,朱海燕,李国敬,朱懿俊7人以货币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21,186,81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876,600元,计入资本公积19,310,214元。本次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5月16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0310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2015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2015年3月2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5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贵公司下发《关于核准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缪邦富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18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成电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75.238%股权,核准贵公司向廖邦富、廖定鑫、廖定烜,罗太模,胡安邦,安旭,张森,熊贤瑗,吴慕容,吕霞,何永连,郭三发,胡刚,文磊,邓强,喻波,余炼,陈胜波和彭杰合计发行43,334,920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5.66元/股,股份对价总额为人民币245,275,642.74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股权出资,公司向公司实际控制人胡黎明发行15,866,782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5.66元/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89,805,986.12元,各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0,103,059元。本次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5年8月13日出具天职业字[2015]12167号验资报告。
2015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解锁的限制股票激励对象为64人,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309,49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73%。
根据公司2016年5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和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对3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2,707,102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1,378,602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股数为1,328,500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79元/股,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1.23元/股,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向36人支付回购价款共计人民币17,386,752.58元。合计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2,707,102股,变更后总股本为727,395,957股。
截至2016年6月2日止,公司实际已减少股本人民币2,707,102.00元,其中减少股权激励限售股2,707,102.00元。本次出资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6月2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2582号验资报告。同时,2016年解锁限制性股票27,043,164.00股。
2022年3月24日,5月12日,公司离任高管潘晖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分别解除锁定,转为无限售流通股。
2022年6月2日,公司高管刘金领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买入本公司股份,其中部分股份被锁定,转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目前公司注册资本712,153,001.00元,股份总数712,153,001.00股。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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