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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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3 | 增发A股 | 2020-06-16 | 11.34亿 | 2022-12-31 | 6.13亿 | 46.16% |
2012-07-17 | 增发A股 | 2012-07-04 | 7.71亿 | 2014-12-31 | 0.00 | 100% |
2009-11-16 | 首发A股 | 2009-11-24 | 5.69亿 | 2011-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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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海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洲控股集团”)《关于股权结构拟变动调整的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市国资委”)下发《关于将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整体无偿划转至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珠国资〔2024〕24号),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九洲控股集团股权结构将发生变动,九洲控股集团将被整体无偿划转至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作为华发集团下属二级企业管理。 |
公告日期:2023-03-09 | 交易金额:3.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部分智慧城市、数据中心(IDC)等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等债权等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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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集中精力做强主业,盘活公司资产,契合优化业务结构、加快业务升级的战略方向,公司自2020年底以来停止投入占用资金较大的智慧城市、数据中心等业务,为加快历史问题的消化出清,公司将上述业务形成的部分智慧城市、数据中心(IDC)等项目项下应收账款等债权等资产(以下简称“资产包”或“标的资产”)转让给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含其下属企业,以下简称“润良泰”)。 根据公司聘请的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拟转让资产涉及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等债权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2)第0268号),最终得出资产包的价值为人民币29,990万元。交易各方参照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结论,本着合理、公允和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0,000万元。 |
公告日期:2024-02-01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90.00 % |
出让方: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标的:珠海九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暂无数据 |
公告日期:2020-09-01 | 交易金额:34176.55 万元 | 转让比例:5.67 % |
出让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标的: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影响: 1、根据润达泰合伙协议之约定,润达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锡玉翔;根据一致行动人润良泰合伙协议之约定,润良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锡玉翔。 2、鉴于薛健持有锡玉翔50%的股权,且根据李明海出具的《关于上海锡玉翔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表决权的授权委托书》,鉴于李明海不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李明海授权薛健在锡玉翔的存续期间代表其出席公司的全部股东会会议,并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全权代表其行使章程下作为锡玉翔股权持有人所享有的股权表决权。除非取得薛健先生的事先书面同意,该授权委托书持续有效并不可被撤销。 2018年5月17日,薛健出具了补充承诺,就接受李明海股东表决权委托补充说明和承诺:“本人在持有锡玉翔股权期间,将持续接受李明海的表决权委托,不会拒绝李明海的表决权委托。”综上,薛健为锡玉翔的实际控制人。锡玉翔分别为润达泰及润良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综上,润良泰及一致行动人润达泰的实际控制人为薛健。 3、本次转让属于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的内部转让,主要目的是为了优化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公告日期:2024-11-16 | 交易金额:94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珠海横琴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保理业务展期 | |
关联关系:同一控股公司 | ||
交易简介: 2023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珠海横琴九控商业保理公司(以下简称“九控保理”,原名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融资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4亿元;与珠海横琴九洲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控租赁”,原名深圳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上述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融资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分别与九控保理或九控租赁开展保理或融资租赁业务,融资费率届时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确定,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现鉴于公司与九控保理签署的《保证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已到期,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九控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展期,保理额度为人民币9.4亿元,保理额度有效期展期至2025年4月7日。同时,为保障上述保理业务顺利实施,公司拟与九控保理签署《保证合同》之补充协议,将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变更为自2023年5月29日起至2028年4月7日。 20241116: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4-04-19 | 交易金额:8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借款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2024年度拟继续向上海润良泰物联网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良泰”)(含其下属企业)申请借款额度,拟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总额度的有效期限调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上述借款将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借款利率为基准年利率4.35%(不超过润良泰对外融资的综合成本,具体每笔借款利率按具体约定执行),在借款额度的有效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借款。 20240419:股东大会通过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01 | 原始质押股数:9348.529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5-30至 -- |
出质人: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05月30日将其持有的9348.5295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九控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质押公告日期:2023-06-01 | 原始质押股数:1038.7255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3-05-30至 -- |
出质人: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质权人: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珠海润达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3年05月30日将其持有的1038.7255万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九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