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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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06 | 增发A股 | 2024-11-18 | 1.21亿 | - | - | - |
| 2009-11-23 | 首发A股 | 2009-12-01 | 3.16亿 | 2012-12-31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1-25 | 交易金额:1153.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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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深圳朝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卖方:-- | ||
| 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悦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晟投资”)引入战略投资者深圳朝鸣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朝鸣”),深圳朝鸣将以现金方式新增悦晟投资注册资本1,153万元人民币,对应本次交易后悦晟投资的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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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11 | 交易金额:935.2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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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邹光明 | ||
| 卖方: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为了整合资源,盘活资产,优化资产配置及业务布局,将全资子公司北京轩翔思悦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轩翔思悦”)100%的股权以9,352,725.20元人民币转让给邹光明(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价格以经评估轩翔思悦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轩翔思悦股权,轩翔思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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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6-09-14 | 交易金额:70000.00 万元 | 转让比例:13.00 % |
| 出让方:刘秋华 | 交易标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交易影响:为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利益以及独立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 | ||
| 公告日期:2015-06-09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13.00 % |
| 出让方:新疆智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刘秋华 | ||
| 交易影响:刘秋华女士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新疆智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张彬贤、刘秋华夫妇对上市公司持股结构作出的调整。张彬贤、刘秋华双方系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发生变更。 | ||
| 公告日期:2026-02-28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肖诗强 | 交易方式: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 | |
| 关联关系: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因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部分偿还了对崔佳、肖诗强的债务,经各方充分友好协商后,拟签署《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各方同意未支付的股权收购款按照年利率3.85%,于2024年10月31日起计息,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全部本金及利息。2025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次签订的《债权债务确认及还款协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 20250215:股东大会通过 20251231:公司预计无法于协议到期日(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目前,公司正在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已形成初步共识,尚待进一步达成一致意向。待相关事项最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对应信息披露义务。 20260131:公司未能于协议到期日(即2025年12月31日)前支付上述本金及利息。目前,公司正在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已形成初步共识,尚待进一步达成一致意向。待相关事项最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对应信息披露义务。 20260228:截至目前,公司正在与崔佳、肖诗强就协议展期及本金利息支付进行友好协商,双方已形成初步共识,尚待进一步达成一致意向。待相关事项最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对应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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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4-28 | 交易金额:19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 交易方: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周镇科 | 交易方式:担保 |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 交易简介: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通股份”)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乐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新材料”)向珠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以下简称“珠海农商银行高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9,500万元(最终以与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实际控制人周镇科先生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9,5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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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6-02-06 | 原始质押股数:113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5-02-05至 -- |
| 出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王若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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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2月05日将其持有的113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王若飞。质押展期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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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25-09-06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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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09月03日将质押给王若飞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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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26-02-06 | 原始质押股数:599.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3-30至 -- |
| 出质人: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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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市大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晟资产”)的通知,获悉大晟资产将其所持有的公司5,99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0%)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展期后质押到期日2026年2月4日。质押展期至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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