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
| 2010-06-10 | 首发A股 | 2010-06-23 | 10.96亿 | 2015-06-30 | 0.00 | 100% |
| 公告日期:2025-01-22 | 交易金额:42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成都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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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投资设立了成都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鸿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鸿达分别投资设立了宜宾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鸿达”)、贵州众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众业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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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01-22 | 交易金额:326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 交易标的: 宜宾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贵州众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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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方:-- | ||
| 卖方:成都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交易概述: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投资设立了成都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鸿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鸿达分别投资设立了宜宾鸿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鸿达”)、贵州众业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众业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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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 | 23.06万(估) | 0.00(估) | 每股收益增加-0.00元 | |
| 合计 | 1 | 23.06万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
| A股 | *ST正邦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00 | 未公布% |
| 公告日期:2022-07-30 | 交易金额:0.0001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转让资产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截止目前,公司对瑞业的出资额610万元已全部实缴,持有瑞业23.02%的股权。为聚焦主业,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汕头市瑞业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签署《汕头市瑞业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将其持有的瑞业23.02%的股权转让给浙江海宁盈创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盈创”),交易作价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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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1-04-20 | 交易金额:182.18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 交易方:工控速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 交易简介: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预计2020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工控速派(北京)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控速派”)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含1,000万元),并授权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内与工控速派签署相关协议。 20210420:2020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82.17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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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05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2-05至 2015-12-04 |
| 出质人:吴开贤 |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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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13年12月5日,吴开贤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5日,质押期限自2013年12月5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本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吴开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2.76%,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公司于近日收到吴开贤先生的通知,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补充协议》,就上述股份购回交易展期1年,到期日变更为2015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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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5-12-03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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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众业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开贤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2013年12月5日,吴开贤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交易已于2013年12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3年12月5日,购回交易日为2014年12月5日。具体详见2013年1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年,吴开贤先生就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上述股份购回交易展期1年,到期日变更为2015年12月4日。具体详见2014年12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2015年5月22日,因公司实施2014年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份10股,吴开贤先生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前述股票质押式回购股份数量增至5,000,000股。2015年12月1日,吴开贤先生就其持有的上述5,000,000股公司股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提前购回业务,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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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押公告日期:2014-07-08 | 原始质押股数:2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7-03至 2015-07-02 |
| 出质人:吴开贤 | ||
| 质权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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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相关说明:
2014年7月3日,吴开贤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500,000股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笔质押已于2014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登记手续。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7月3日,购回交易日为2015年7月2日,质押期限自2014年7月3日起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之日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不能转让。本次办理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股份占吴开贤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的2.76%,占公司总股本的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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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押公告日期:2015-07-07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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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相关说明:
2015年7月2日,吴开贤先生就其持有的上述5,000,000股公司股票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购回业务,并完成了上述股权的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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