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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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0 | 增发A股 | 2018-04-17 | 7.67亿 | 2019-12-31 | 1.05亿 | 86.91% |
2015-07-27 | 增发A股 | 2015-07-13 | 4.61亿 | 2016-06-30 | 0.00 | 100% |
2010-08-31 | 首发A股 | 2010-09-08 | 13.38亿 | 2013-06-30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01-30 | 交易金额:6.01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富春环保母公司厂区的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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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 | ||
卖方:浙江清园生态热电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环保”)于2020年8月4日收到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启动企业腾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推进富阳全面融入杭州,践行拥江发展战略,富阳区政府拟对富春环保母公司厂区进行拆迁腾退,具体内容如下: 本次拆迁腾退补偿主体为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主体为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拆迁对象为富春环保母公司厂区。 腾退工作组将于2020年8月上旬进场对富春环保母公司厂区的资产进行清查、评估,并就腾退补偿事宜与公司进行协商,计划在2020年11月底前与公司达成一致并签订补偿协议。富春环保母公司厂区具体停产时间将根据杭州富春湾新城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另行确定。 |
公告日期:2022-11-04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49%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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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南昌市国资委”)拟将控股子公司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天集团”)持有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环保”、“公司”)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 |
公告日期:2022-11-04 | 交易金额:-- | 转让比例:20.49 % |
出让方: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南昌市国资委。股权划转后,市政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
公告日期:2021-11-30 | 交易金额:155973.77 万元 | 转让比例:19.94 % |
出让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标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 |
受让方: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影响:1、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水天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南昌市国资委。本次转让有利于优化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和治理结构,借助国有资本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抓住江西省产业升级和产业承接的契机,促进公司在江西区域的业务发展,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节能环保主营业务并继续进军危废领域,并推动公司环保业务向全国进行覆盖,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会产生积极影响。本次股权转让,还将提高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综合信用水平,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为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长期支持。2、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不独立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
公告日期:2023-08-07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2022年12月30日,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面向特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8,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9,500,000股(含本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20230306:2023年3月3日,公司与市政集团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0230316: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春环保”)于3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通知,市政集团已收到南昌市国资委下发的《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批复》(洪国资字[2023]39号)。 20230322:股东大会通过 2023033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290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30411: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04月0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46号),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 20230428: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回复,并根据相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和《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公司将按照要求将更新后的相关申报文件报送深交所。 20230512:因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公司正全力促使完成对类金融业务的处置工作,但处置工作尚需一段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申请中止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和申请文件更新完善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收到深交所同意中止审核的回复。 20230807:因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对外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向深交所申请中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程序,申请中止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待相关事项落实完毕和申请文件更新完善后及时申请恢复审核。鉴于对外转让类金融业务尚需履行杭州市及富阳区金融办、南昌市市政府和国资委内部审批程序以及招标、拍卖和挂牌程序,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在三个月内完成对公司类金融业务的处置工作,进而无法向深交所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向深交所申请撤回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并尽快重新申报。 |
公告日期:2023-03-31 | 交易金额:1159.97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采购原材料,租赁房屋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2022年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富春环保”)及子公司预计需向浙江富春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信集团”)租赁行政办公楼,金额不超过275.00万元;预计因项目建设及技改需要向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缆”)采购电缆,金额不超过1,500.00万元;预计因日常物业管理需要向杭州富阳永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物业”)支付物业费用,金额不超过45.00万元;预计因员工体检需要向杭州富阳富春江曜阳老年医院(以下简称“矅阳老年医院”)支付劳务费,金额不超过35.00万元;预计因员工福利采购需要向杭州富阳永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商贸”)采购商品,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 20230331: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1,159.97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0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25至 -- |
出质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25日将105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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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9-05 | 本次解押股数:10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8-31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08月31日将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10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9-02 | 原始质押股数:105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8-25至 -- |
出质人: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6年08月25日将10500万股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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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9-02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8-25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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