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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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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号

002501

近期重要事件

2025-12-09 大宗交易:
2025-12-08 大宗交易:
2025-12-08 融资融券:
2025-12-06 发布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05 大宗交易:
2025-12-04 发布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2025-12-04 大宗交易:
2025-12-02 发布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5-12-0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2-01 投资互动:
2025-11-26 发布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2025-11-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1-1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11-14 发布公告:
2025-10-30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8842.65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4.16%
2025-10-30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17 异动提醒: 更多>> 利源股份10:02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汽车轻量化+新能源+光伏+控制权变更 涨停分析 ▼
汽车轻量化+新能源+光伏+控制权变更
1、据2025年5月27日机构调研,公司铝制品已批量供应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保险杠、防撞梁等轻量化部件,并正按一汽弗迪订单持续供货。 2、据2025年8月27日半年报,公司光伏边框及支架产品已纳入新能源业务板块,客户覆盖汽车、光伏、轨道交通等多领域。 3、据2025年2月27日公告,江苏步步高已完成控制权收购,新控股方明确将重点聚焦汽车零部件业务,借助合资平台加速主机厂订单拓展。 4、据2025年8月27日半年报,公司上半年亏损5770万元,同比收窄23%,并持续推进降本、研发及市场开拓,力争扭亏。 (免责声明:本内容由AI技术搜集公开信息总结生成,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2025-09-16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9-16 大宗交易:
2025-09-10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起,合计涉案金额:3607万元
2025-08-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7 分配预案: 详情>> 2025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5-08-27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5770.27万元,同比去年增长23.04%
2025-08-27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27 参控公司: 参控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99.9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松原利源精制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长春利源精制实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8-2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8-1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25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根据2025年2月21日公告: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吴睿先生(以下简称“实控人”)及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或“目标公司”)通知:倍有智能的三名自然人股东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步步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高以人民币3,800万元对价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江苏步步高将持有倍有智能100%股权。张源先生为江苏步步高的实际控制人,将通过江苏步步高间接控制公司22.54%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吴睿先生拟变更为张源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倍有智能。
2025-07-2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15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5800万元至-4100万元,增长幅度为22.65%至45.32% 变动原因 
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致使公司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毛利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致使公司的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的亏损幅度减少。
2025-07-1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7-09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5140万元
2025-06-2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1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6-0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5-05-22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5-21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年报每股收益-0.20元,净利润-7.18亿元,同比去年增长-296.16%
2025-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5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057元,净利润-2102.7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44.01%
2025-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4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5-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29 参控公司: 参控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博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松原利源精制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长春利源精制实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5-04-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4-14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3-3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2025-03-28 高管增持:
2025-03-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3-21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3-13 高管增持:
2025-03-12 股权转让: 吴睿,刘江,陈阳拟转让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100.00%股权给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25年2月20日,利源股份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三名自然人股东吴睿、陈阳、刘江与江苏步步高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江苏步步高以人民币3,800万元对价受让吴睿、陈阳和刘江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若本次交易顺利完成,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将持有倍有智能100%股权。张源先生为江苏步步高的实际控制人,将通过江苏步步高间接控制公司22.54%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吴睿先生拟变更为张源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倍有智能。
2025-03-11 高管增持:
2025-03-07 高管增持:
2025-03-05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3-04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561.8万股,进度:回购完成;已累计回购532.4万股,均价为1.032元
2025-03-03 龙 虎 榜:
2025-02-28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延期的议案
2025-02-27 股东增持: 曹明于2025.02.05至2025.02.07期间累计增持105.9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3% 详细内容 
曹明 于2025.02.07 增持22.23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063%

曹明 于2025.02.05 增持83.71万股,占流通股本比例0.02%

2025-02-27 龙 虎 榜:
2025-02-26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4起,合计涉案金额:6010万元
2025-02-26 龙 虎 榜:
2025-02-21 股权转让: 陈阳,刘江拟转让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0.00%股权给许明哲,进度:失败 详细内容▼
2024年8月15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通知,倍有智能股东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向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转让所持倍有智能合计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前,陈阳先生持有倍有智能27%股权,刘江先生持有倍有智能1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不再持有倍有智能股权,许明哲先生持有倍有智能40%股权。
2025-02-10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1-21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7.2亿元至-4.4亿元,下降幅度为-297.21%至-142.74% 变动原因 
原因:
报告期内,受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产品价格持续下降,产能开工率不足,公司经营性亏损。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较低,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评估机构进行减值测试,经初步测算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约3.6亿元(具体减值金额需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涉诉案件进展情况,按照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公司报告期亏损。
2025-01-0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1-03 相关方违规:
2024-12-3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12-30 限售解禁: 具体解禁▼
公告符合解禁条件的值为888万股,除去因股权质押、高管禁售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可以在市场出售为88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25%
2024-12-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07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许明哲计划自2024-08-07起至2025-05-06,拟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进行增持
2024-05-22 监管问询: 2024-05-22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4-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3-06-29 资产出售: 拟出让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结构,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与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道”或“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0元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利源”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安徽恒道;另外,公司对江阴利源享有借款债权,截至2023年5月31日,该笔债权余额本息合计23,416,875.00元。公司拟以23,416,875.00元对价向安徽恒道转让上述债权及该债权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2023-06-08 监管问询: 2023-06-08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3-04-27 非标审计意见: 202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3-01-10 股权转让: 于海斌拟转让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9.00%股权给吴睿,刘江,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的通知,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并于2023年1月9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后,吴睿和刘江持有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73%股权
2022-05-04 监管问询: 2022-05-04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2-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01-29 监管问询: 2022-01-29收到关注函
2020-06-24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19-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2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5-07-16至2026-07-15
担 保 方:江苏步步高置业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1至2018-03-26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1-12至2018-04-21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5至2018-04-24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8-31至2018-10-11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8至2018-10-11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05至2021-06-05
担 保 方:张永侠,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6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4-09至2018-04-15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8-01至2018-06-02
担 保 方: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4-02至2018-06-01
担 保 方:张永侠,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38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05至2022-03-05
担 保 方:张永侠,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1-09至2023-01-0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1-29至2022-11-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0-18至2022-10-18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9-11至2022-09-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49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8-05至2022-08-05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9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6-13至2022-06-13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544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9至2022-03-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8.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9至2022-03-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3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7至2020-03-27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宣达禹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6-29至2019-06-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5-01-03 处罚金额:161.5094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行政处罚,责令改正,警告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公司2015年至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运生,公司2016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斌,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德权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1,415,094.33元,并处以1,415,094.33元的罚款;   二、对徐运生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的罚款;   三、对范斌、赵德权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

公告日期:2023-01-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董事胡国泰,时任董事高印寒,时任董事周海伦,时任独立董事王文生,时任独立董事段德炳,时任独立董事高原,时任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监事鲍长江,时任监事吕秀云,时任监事徐申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董事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时任独立董事王文生、段德炳、高原,时任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监事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2-10-26 处罚金额:17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利源精制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利源精制董事胡国泰,时任利源精制董事高印寒,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周海伦,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王文生,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段德炳,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高原,时任利源精制监事鲍长江,时任利源精制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利源精制监事吕秀云,时任利源精制监事徐申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二)对张莹莹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三)对王立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四)对王建新、刘宇、罗颖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五)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王文生、段德炳、高原、王素芬、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王民已于2019年4月14日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0-07-30 处罚金额:156.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张永侠,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王建新,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刘宇,公司时任监事长、法务部部长王素芬,公司时任董事、企管部部长胡国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1、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张永侠、王建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王立国、张莹莹、刘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4、对王素芬、胡国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王民已于2019年4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9-03-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民,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莹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立国,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沙雨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民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三、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莹莹,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立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沙雨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王民、张莹莹、王立国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对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日期:2018-11-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家,其中: 券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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