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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重要事件

2025-04-26 披露时间: 更多>> 将于2025-04-26披露《2024年年报》
2025-01-03 发布公告: 《利源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1-03 股东人数变化:
2025-01-03 投资互动:
2025-01-02 融资融券:
2024-12-31 发布公告:
2024-12-3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12-30 限售解禁: 具体解禁▼
公告符合解禁条件的值为888万股,除去因股权质押、高管禁售等原因无法出售的部分,实际可以在市场出售为888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25%
2024-12-27 发布公告:
2024-12-23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2-14 发布公告:
2024-12-11 异动提醒: 更多>> 利源股份10:25分触及涨停,分析或为:低价股+光伏+工业铝型材+新能源汽车 涨停分析 ▼
低价股+光伏+工业铝型材+新能源汽车
1、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等。 2、24年1月24日互动:公司新能源光伏产品主要为太阳能光伏边框和太阳能光伏支架相关产品。 3、22年7月14日互动:本公司多年来为多个汽车零部件厂商提供铝合金制汽车用材料及零部件,其中包括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制保险杠、防撞梁及电池壳体等。 4、公司股价低于3元,属于低价股。
(免责声明:分析内容来源于互联网,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根据不同行情独立判断)
2024-12-10 发布公告: 《利源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2-09 龙 虎 榜:
2024-11-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1-12 龙 虎 榜:
2024-11-11 龙 虎 榜:
2024-11-01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1起,合计涉案金额:3983万元
2024-10-28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三季报每股收益-0.03元,净利润-1.17亿元,同比去年增长-0.28%
2024-10-28 股东人数变化:
2024-10-22 大宗交易:
2024-10-11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4-08-31 分配预案: 详情>> 2024年中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董事会通过
2024-08-31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中报每股收益-0.02元,净利润-7498.03万元,同比去年增长6.04%
2024-08-31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8-31 参控公司: 参控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博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松原利源精制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利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重庆隆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长春利源精制实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8-16 股权转让: 陈阳,刘江拟转让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40.00%股权给许明哲,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2024年8月15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通知,倍有智能股东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签署了《关于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向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转让所持倍有智能合计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前,陈阳先生持有倍有智能27%股权,刘江先生持有倍有智能1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不再持有倍有智能股权,许明哲先生持有倍有智能40%股权。
2024-08-14 诉讼仲裁: 公司收到和发起诉讼仲裁共计2起,合计涉案金额:3607万元
2024-08-07 增减持计划: 公司高管许明哲计划自2024-08-07起至2025-02-06,拟使用不低于1000万元进行增持
2024-07-30 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024-07-19 大宗交易:
2024-07-11 业绩预告: 预计中报业绩:净利润-7900万元至-5800万元,增长幅度为1.00%至27.32% 变动原因 
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降本增效、持续改善等管理措施效果逐渐显现,亏损减少1%至27.32%。
2024-05-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5-22 分配预案: 详情>> 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不分配不转增,方案进度:股东大会通过
2024-05-22 监管问询: 2024-05-22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4-05-21 股东大会: 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详细内容 
1.审议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24-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3年年报每股收益-0.05元,净利润-1.81亿元,同比去年增长55.37%
2024-04-29 业绩披露: 详情>> 2024年一季报每股收益-0.01元,净利润-3755.44万元,同比去年增长9.60%
2024-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3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4-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9 股东人数变化:
2024-04-29 参控公司: 参控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其它参控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博睿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45.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吉林利源精制供应链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松原利源精制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江苏利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100.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参控长春利源精制实业有限公司,参控比例为51.0000%,参控关系为子公司

2024-04-19 股票回购: 拟回购不超过561.8万股,进度:实施回购;已累计回购532.4万股,均价为1.032元
2024-04-01 大宗交易:
2024-03-19 新增概念: 增加同花顺概念“光伏概念”概念解析 详细内容 
光伏概念:2024年1月24日互动易回复:公司新能源光伏产品主要为太阳能光伏边框和太阳能光伏支架相关产品。
2024-02-29 大宗交易:
2024-01-31 业绩预告: 预计年报业绩:净利润-2.4亿元至-1.6亿元,增长幅度为40.91%至60.61% 变动原因 
原因:
2023年度公司持续改善、降本增效等管理措施效果逐渐显现,公司亏损减少。   报告期,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产销量仍较低,公司经营性亏损。
2023-06-29 资产出售: 拟出让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进度:进行中 详细内容▼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结合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状,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及业务结构,增强竞争力,提高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与安徽恒道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道”或“乙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0元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利源精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阴利源”或“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转让给安徽恒道;另外,公司对江阴利源享有借款债权,截至2023年5月31日,该笔债权余额本息合计23,416,875.00元。公司拟以23,416,875.00元对价向安徽恒道转让上述债权及该债权下的全部权利义务。
2023-06-08 监管问询: 2023-06-08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3-04-27 非标审计意见: 2022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3-01-10 股权转让: 于海斌拟转让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29.00%股权给吴睿,刘江,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的通知,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的股权结构发生变更,并于2023年1月9日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手续。  变更后,吴睿和刘江持有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73%股权
2022-11-12 股权转让: 王民,张永侠拟转让公司1.195亿股给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2022年2月22日,公司获悉法院发送的(2021)吉执13号之一和(2021)吉执12号之六《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1、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民持有的2500万股和张永侠持有的9450万股公司股票的冻结;   2、将被执行人王民持有的2500万股和张永侠持有的9450万股公司股票分别作价46,575,000.00元和176,053,5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抵偿《民事判决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包括利息、本次执行费,剩余财产价值冲抵本金;   3、申请执行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4、被执行人王民和张永侠应继续按照《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剩余未清偿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履行清偿义务。   本裁定自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
2022-09-02 股权转让: 王民拟转让公司2.04%股权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将被执行人王民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7257万股股票作价140,422,95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抵偿违约金140,422,950.00元。上述股票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将被执行人王民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5952万股股票作价115,171,2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抵偿违约金115,171,200.00元。上述股票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2022-09-02 股权转让: 王民拟转让公司1.68%股权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度:完成 详细内容▼
  将被执行人王民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7257万股股票作价140,422,95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抵偿违约金140,422,950.00元。上述股票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将被执行人王民持有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5952万股股票作价115,171,200.00元,交付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1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抵偿违约金115,171,200.00元。上述股票权利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2022-05-04 监管问询: 2022-05-04收到年报问询函
2022-04-29 非标审计意见: 2021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022-01-29 监管问询: 2022-01-29收到关注函
2021-05-27 立案调查: 2021-05-27被立案调查,原因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 详细内容▼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20-06-24 非标审计意见: 2019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019-04-30 非标审计意见: 2018年年报披露,公司审计意见类型为:无法表示意见

高管持股变动

股东持股变动

此内容通常为前十大股东发生持股变动的数据。

担保明细

全部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1至2018-03-26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9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1-12至2018-04-21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5至2018-04-24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8-31至2018-10-11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28至2018-10-11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2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05至2021-06-05
担 保 方:张永侠,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6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4-09至2018-04-15
担 保 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2.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8-01至2018-06-02
担 保 方:辽源市利源装潢工程有限公司,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东辽县辽东装饰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4-02至2018-06-01
担 保 方:张永侠,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1 担保金额:38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3-05至2022-03-05
担 保 方:张永侠,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王民 担保类型:
被担保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4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20-01-09至2023-01-0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4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1-29至2022-11-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5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10-18至2022-10-18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4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9-11至2022-09-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49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8-05至2022-08-05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9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6-13至2022-06-13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5446.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9至2022-03-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8.55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9至2022-03-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3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7至2020-03-27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宣达禹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6-29至2019-06-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6-29至2019-06-29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辽源利源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4至2018-09-14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2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6至2020-09-26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5至2020-09-25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5至2020-09-25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11至2020-09-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3.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2-11至2020-02-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5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1-02至2020-01-02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4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2-22至2019-12-22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84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8-11至2019-08-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 担保金额:35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9-03-27至2020-03-27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宣达禹 关联交易:
序 号:2 担保金额:5.09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9-14至2018-09-14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3 担保金额:21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6至2020-09-26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4 担保金额:10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5至2020-09-25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5 担保金额:1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25至2020-09-25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6 担保金额:3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9-11至2020-09-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7 担保金额:3.00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2-11至2020-02-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8 担保金额:5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8-01-02至2020-01-02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9 担保金额:4500.00万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12-22至2019-12-22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序 号:10 担保金额:1.84亿 币种:人民币 担保期限:2017-08-11至2019-08-11
担 保 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担保
被担保方:沈阳利源轨道交通装备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

违规处理

公告日期:2023-01-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其他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董事胡国泰,时任董事高印寒,时任董事周海伦,时任独立董事王文生,时任独立董事段德炳,时任独立董事高原,时任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监事鲍长江,时任监事吕秀云,时任监事徐申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董事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时任独立董事王文生、段德炳、高原,时任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监事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三、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给予公开认定五年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公告日期:2022-10-26 处罚金额:175.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时任利源精制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王建新,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副总经理刘宇,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副总经理罗颖俊,时任利源精制董事胡国泰,时任利源精制董事高印寒,时任利源精制董事周海伦,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王文生,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段德炳,时任利源精制独立董事高原,时任利源精制监事鲍长江,时任利源精制监事会主席王素芬,时任利源精制监事吕秀云,时任利源精制监事徐申珅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二)对张莹莹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三)对王立国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的罚款;(四)对王建新、刘宇、罗颖俊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的罚款;(五)胡国泰、高印寒、周海伦、王文生、段德炳、高原、王素芬、鲍长江、吕秀云、徐申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的罚款。王民已于2019年4月14日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20-07-30 处罚金额:156.0000万元 处罚类型:罚款,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时任实际控制人张永侠,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王建新,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王立国,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张莹莹,公司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刘宇,公司时任监事长、法务部部长王素芬,公司时任董事、企管部部长胡国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1、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2、对张永侠、王建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3、对王立国、张莹莹、刘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4、对王素芬、胡国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王民已于2019年4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汇缴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日期:2019-03-20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公开谴责,通报批评
处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处罚对象: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民,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莹莹,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立国,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沙雨峰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第五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民给予公开谴责处分。三、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张莹莹,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王立国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四、对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时任总经理沙雨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王民、张莹莹、王立国如对本所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对于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公告日期:2018-11-12 处罚金额:-- 处罚类型:其他
处理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
处罚对象:本公司 违规行为:
处罚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机构调研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家,其中: 券商1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券商
参与调研机构共有12家,其中: 其他6家、 公募4家、 券商1家、 私募1家、
机构类别 调研机构名称
公募
私募
券商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