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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

收购兼并

公告日期:2024-11-01 交易金额:10.0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30.30%股权

买方:合肥海丝卫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卖方:--
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与实际经营情况考虑,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丝路”)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合肥海丝卫星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海丝合伙企业”)以现金方式对海天丝路进行增资,公司及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放弃对海天丝路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公司如不放弃该优先认缴权利,需以不低于83,500万元履行出资义务。合肥海丝合伙企业拟对海天丝路现金投资人民币100,000万元,其中人民币8,695.6522万元计入海天丝路注册资本,人民币91,304.3478万元计入海天丝路资本公积金。增资前,公司持有海天丝路83.50%股权,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58.20%股权,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11.50%股权,合肥海丝合伙企业持有其30.30%股权,海天丝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告日期:2024-11-01 交易金额:10.00亿元 交易进度:进行中
交易标的:

合肥九盛卫星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买方: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
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海天丝路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天丝路”)拟增加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合肥海丝卫星科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肥海丝合伙企业”)以现金方式对海天丝路进行增资100,000万元,公司及福州数字新基建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放弃对海天丝路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上述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海天丝路58.20%股权,海天丝路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按上述增资事项的协议要求,上述增资完成后,海天丝路需对其下属子公司合肥九盛卫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盛卫星”)以现金方式等额增资至100,000万元。

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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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类型 所持个数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累计期末面值(元)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业绩影响
其他 1 4500.00万 0.00 -4500.00万 --
合计 1 4500.00万 0.00 -4500.00万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所持对象 投资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综合盈亏(元)
A股 新媒股份 其他 0.00 未公布% -4500.00万

股权转让

公告日期:2021-11-05 交易金额:10729.24 万元 转让比例:3.14 %
出让方:蔡小如 交易标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寿春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告日期:2021-06-08 交易金额:13926.00 万元 转让比例:3.49 %
出让方:蔡小如 交易标的: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张宇
交易简介:
交易影响:本次拍卖过户完成后,蔡小如先生持有164,244,86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4.32%,蔡小如先生可能失去对公司的控制权,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本次股份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关联交易

公告日期:2024-09-26 交易金额:-- 支付方式:其他
交易方: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担保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子公司
交易简介:

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一)的议案》《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若增资事项得以实施,公司对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的持股比例将由51%降至48.41%,福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董事长陈融圣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高利先生、副总裁林海峰先生现担任福米科技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福米科技将成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已对福米科技按持股比例提供150,000万元的额度担保,若本次增资事项得以实施,公司原先为福米科技提供的担保会因福米科技出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联营企业暨关联方提供担保。为不影响福米科技的正常业务运营及发展,公司拟继续对福米科技按照已经审议的担保额度提供担保。后续新增担保,公司拟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持有福米科技的比例为其新发生借款提供担保,福米科技其他股东按相应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上述担保有效期仍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 20240926:股东大会通过。

公告日期:2024-05-22 交易金额:11024.38万元 支付方式:现金
交易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方式:设备采购、增值服务营销等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交易简介:

2023年公司与关联方福建海峡区块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20221217:股东大会通过 20230428: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共计84,150万元,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海峡区块链及其全资子公司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2022年发生同类交易929.7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福建省星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汉智能”)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星汉智能采购原材料,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向关联方星汉智能销售产品,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拟与关联方恒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美光电”)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恒美光电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委托关联方代采购设备,租赁关联方设备等,预计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4,150万元,公司2022年度未发生同类交易。 20230519:股东大会通过 20240430: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11,024.38万元 20240522:股东大会通过。

质押解冻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2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2-04-28至 --
出质人:陈融圣
质权人: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陈融圣于2022年04月28日将其持有的10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解押公告日期:2024-02-02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30
解押相关说明:

陈融圣于2024年01月30日将质押给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质押公告日期:2024-02-02 原始质押股数:559.0000万股 预计质押期限:2022-04-28至 --
出质人:陈融圣
质权人: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质押相关说明:

陈融圣于2022年04月28日将其持有的559.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解押公告日期:2024-02-02 本次解押股数:559.0000万股 实际解押日期:2024-01-30
解押相关说明:

陈融圣于2024年01月30日将质押给福州鼓楼三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559.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