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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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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19 | 增发A股 | 2013-08-13 | 5.17亿 | 2018-12-31 | 0.00 | 100% |
2011-03-22 | 首发A股 | 2011-03-30 | 5.88亿 | 2018-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3-11-17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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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能”)实施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的需求,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向德力光能增资6,000万,增资完成后德力光能注册资本金为26,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3-08-03 | 交易金额:1.8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德力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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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公司为了更好发挥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玻璃”)作为公司对外投资平台公司的作用,满足其对外投资的资金需求,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向德力玻璃增资18,000万,增资完成后德力玻璃注册资本金为25,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3-07-15 | 交易金额:560.00万美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德力-JW玻璃器皿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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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德力玻璃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1、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玻璃”)的控股子公司巴基斯坦德力-JW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JW”)在建设期间的进度需求,公司通过在国内垫付人员工资、部分设备采购款项等方式解决德力-JW的资金需求,并按照原股东间协议以巴基斯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计提了垫付款的财务费用。 为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后期的生产成本,有利于德力-JW更好的参与市场竞争,且公司垫付款项按人民币计算本金,按巴基斯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核算财务费用也有失对德力-JW其他股东的公平,故经与德力-JW其他股东协商,将目前按巴基斯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计算的垫付款利息与上海银行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利率)计算的垫付款利息差额(截止2023年3月31日为15,174,302.35人民币元)予以豁免。2、德力-JW各股东方协商一致,决定德力-JW各股东方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为德力-JW垫付款项通过增资的方式予以置换,以充实德力-JW的资本金,降低其财务费用支出。用于置换垫付款的增资金额总计为177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12,700万元人民币(按2023年3月31日与巴基斯坦卢比汇率,折算为50.15亿卢比)3、由于仅持有德力-JW65%股权比例的德力玻璃及持有德力-JW25%股权比例的巴基斯坦JW(私人)有限公司为德力-JW提供了垫付款,为了不稀释德力-JW其他股东的股权份额,本次因垫付款转股将均转为德力-JW的优先股。4、为了保证德力-JW投产前资金和投产后流动资金需求,加大对德力-JW项目的控制力度,德力玻璃将对德力-JW进行单方面增资,增资金额56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015万元(以2023年3月31汇率,折算约为16亿卢比),此项增资将按照2023年3月31日的汇率折算的卢比数转为优先股。德力-JW其他股东已自愿放弃本次增资权。 |
公告日期:2022-10-18 | 交易金额:5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德力药用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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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 ||
卖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22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减资的议案》。结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为了便于后期增加德力药玻技术、管理团队入股及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标的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同意对标的公司减资5,000万元。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变更为5,000万元,其他注册登记事项保持不变。 |
公告日期:2022-09-21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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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德懿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蚌埠德之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德力股份”)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进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德力光能”)在建项目的建设、有效激励管理层和管理团队,将管理层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及项目后期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德力光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德力光能25%的股权(对应原出资额为2500万元)予以转让。其中,20%的股权(对应原出资额为2000万元)转让给公司董事长施卫东控股的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控股”);3.57%、1.43%的股权(对应原出资额分别为357万元、143万元)分别转让给蚌埠德懿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懿隆”)、蚌埠德之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之基”)。德懿隆、德之基均由公司管理层担任有限合伙人,同时公司董监高人员(董事俞乐、程英岭、张达、黄小峰、卫树云;监事吴强、施永丽;高级管理人员胡军)亦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入伙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公司董事俞乐、卫树云分别担任德之基、德懿隆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德力光能75%的股权,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
公告日期:2022-09-10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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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能”)实施太阳能装备用轻质高透面板生产基地的需求,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向德力光能增资10,000万,增资完成后德力光能注册资本金为2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公告日期:2022-09-03 | 交易金额:2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德力玻璃有限公司部分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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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 ||
交易概述: 2022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德力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德力玻璃进行增资,增资后德力玻璃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总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公告日期:2021-02-26 | 交易金额:24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上海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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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卖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拟将持有的参股公司上海鹿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游网络”或“目标公司”)3%股权转让给广西腾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投资”),转让价款为2,400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前,公司持有鹿游网络10%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鹿游网络的股权比例减少至7%。 |
公告日期:2019-04-17 | 交易金额:7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鼎恒博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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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北京鼎恒博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方”、“甲方”)于2017年3月2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天睿”)以人民币750万元认购北京鼎恒博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鼎恒影业”或“乙方”或“被投资方”)新发行股份5.882353万股,占鼎恒影业5%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19-04-17 | 交易金额:1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江苏奥立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2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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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江苏奥立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方”、“甲方”)于2017年11月17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1000万元向江苏奥立讯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立讯”)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占奥立讯20%的股份。 |
公告日期:2019-03-0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江苏翔腾新材料有限公司45%-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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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张伟,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2018年9月4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张伟、江苏翔腾新材料有限公司、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股权以取得江苏翔腾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5%-51%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签订的意向协议仅系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包括交易金额、交易方案等尚需各方另行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确定。本次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8-05-04 | 交易金额:3.88亿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4138.645万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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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施卫东 | ||
交易概述: 施卫东先生拟将其持有的4,138.645万股*ST德力股票以38,750万元向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集团”)转让,同时将其仍持有的7,615.95万股*ST德力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向锦江集团委托。 |
公告日期:2018-03-15 | 交易金额:6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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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万安智安游贸易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卖方: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事项的的议案》,同意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天睿”)投决委员会作出的“将持有的广州四九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九游)15%的股权作价人民币陆仟万元予以对外转让。”的决议。 |
公告日期:2017-12-01 | 交易金额:1.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42%认缴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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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上海国际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2016年3月3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拟受让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42%认缴出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壹元价格受让上海国际创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管公司”或“转让方”)对上海际创赢浩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创赢浩”或“标的公司”)50.42%的认缴出资额,并承担人民币12,100.8万元的出资义务。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出资额度内签署包括出资(合作)协议书、审批出资金额等在内的相应文件资料。 |
公告日期:2017-11-30 | 交易金额:1875.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上海星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7.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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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深圳国金天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国金天睿同意将其持有的星艾科技7.5%的股权以人民币壹仟捌佰柒拾伍万元(小写:187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 |
公告日期:2017-08-30 | 交易金额:1.00亿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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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刘光辉,刘阔,吴震等 | ||
卖方: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7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设立的专项产业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事项的的议案》,同意深圳国金天睿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金天睿”)投决委员会作出的“北京若森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森数字”)的10%股权作价人民币壹亿元予以对外转让。”的决议。 |
公告日期:2017-06-28 | 交易金额:11.16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北京趣酷科技有限公司62%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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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李威,天津趣酷迅腾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杭州凯泰厚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凯泰洁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威、天津趣酷迅腾、凯泰厚德、凯泰洁能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趣酷62%股权,其中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趣酷15.5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趣酷46.50%的股权,在正式交易方案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
公告日期:2016-08-19 | 交易金额:35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北京天悦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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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方”、“乙方”)于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万元认购北京天悦东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悦东方”、“标的公司”)新发行股份16.6667万股,占天悦东方2.5%的股份;以自有资金350万元受让天津金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投资”或“甲方”)持有的天悦东方2.5%的股份。投资完成后公司占天悦东方合计5%股份。 |
公告日期:2016-06-28 | 交易金额:6760.57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安徽施歌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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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王刚 | ||
卖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截至2016年2月29日,安徽施歌净资产为6,291.75万元,2015年度净利润为-207.59万元。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人民币6,760.57万元将所持安徽施歌100%的股权转让给王刚先生。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施歌股权。此次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公告日期:2016-02-17 | 交易金额:25.11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广州创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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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黄小刚,李晓丽,唐琨等 | ||
交易概述: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黄小刚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广州创思合计10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拟向施卫东、深圳展麟、珠海宝通、上海丰澳各募集配套资金9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2,500.00万元,合计142,500.00万元,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100%。 |
公告日期:2015-09-26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东阳派格华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30%的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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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西藏派格传媒有限公司 | ||
卖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东阳派格华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或者“东阳派格”)30%的股权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转让给西藏派格传媒有限公司(“收购方”或“西藏派格”)。该议案还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告日期:2014-12-3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2号段石英岩矿采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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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卖方:安徽省国土资源厅 | ||
交易概述: 2014年12月29日,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全资子公司凤阳德瑞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瑞矿业”)的参股公司滁州中都瑞华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都瑞华”)与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签订了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2号段石英岩矿(以下简称“2号段石英岩矿”)采矿权出让合同的公告,中都瑞华通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招拍挂程序竞拍取得2号段石英岩矿采矿权。 |
公告日期:2014-12-24 | 交易金额:9.30亿元 | 交易进度:失败 |
交易标的: 北京武神世纪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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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刘毅,天津美拓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盈泽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与刘毅等5名自然人、美拓创景以及智盈泽成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德力股份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武神世纪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刘毅等5名自然人、美拓创景以及智盈泽成所持武神世纪65%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刘毅等5名自然人、美拓创景以及智盈泽成所持武神世纪35%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
公告日期:2014-08-28 | 交易金额:9000.00万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东阳派格华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3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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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北京派格太合泛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力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9000万元收购北京派格太合泛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格泛在”)持有的东阳派格华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格华创”或“标的公司”)3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派格华创30%股权。同时标的公司在2015年6月30日满足公司与派格泛在约定条件的基础上,公司具有收购派格泛在持有派格华创剩余股权的优先选择权。 |
公告日期:2014-07-01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凤阳工业园区凤翔大道南侧的编号为凤国用(2014)第2283号及凤国用(2014)第228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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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凤阳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凤国用(2014)第2283号、凤国用(2014)第2284号). |
公告日期:2014-05-1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位于肥东经济开发区三十埠村的9623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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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
卖方:肥东县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施歌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施歌”)于近日取得肥东县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东国用(2014)第0275号). |
公告日期:2013-09-25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编号凤国用(2013)第1514号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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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凤阳县土地储备中心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配套生产经营储备用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配套生产经营储备用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0)。根据会议决议相关内容,公司于2013年5月份参加了凤阳县土地储备中心举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成功竞得凤阳工业园区凤翔大道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签署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公告日期:2013-01-22 | 交易金额:--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乌衣镇雪枫路东侧、继光路北侧国有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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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 | ||
卖方:滁州市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德力晶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德力”)于近日取得滁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使用证》(滁国用(2013)第00342号)。 |
公告日期:2012-08-25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工业园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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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凤阳县国土资源局 | ||
交易概述: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配套生产经营储备用地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配套生产经营储备用地.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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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167.91万 | -- | |
合计 | 1 | 0.00 | 167.91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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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墨麟股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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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167.91万 | -- | |
合计 | 1 | 0.00 | 167.91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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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墨麟股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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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594.03万 | -- | |
合计 | 1 | 0.00 | 594.03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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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墨麟股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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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594.03万 | -- | |
合计 | 1 | 0.00 | 594.03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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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墨麟股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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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1 | 0.00 | 531.73万 | -- | |
合计 | 1 | 0.00 | 531.73万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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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墨麟股份 | 其他 | 0.00 | 未公布% |
公告日期:2023-05-10 | 交易金额:25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施卫东,俞乐,张达,程英岭,黄小峰,卫树云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融资,保证公司生产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根据实际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公司董事俞乐先生、公司董事程英岭先生、公司董事张达先生、公司董事卫树云女士、公司董事黄小峰先生拟以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为公司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担保,以上连带责任保证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0230510: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22-09-21 | 交易金额:2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蚌埠德懿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同一关键人员 | ||
交易简介: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德力股份”)于2021年6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推进蚌埠德力光能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德力光能”)在建项目的建设、有效激励管理层和管理团队,将管理层发展规划与项目建设及项目后期发展有机结合,促进德力光能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德力光能25%的股权(对应原出资额为2500万元)予以转让。其中,20%的股权(对应原出资额为2000万元)转让给公司董事长施卫东控股的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控股”);3.57%、1.43%的股权(对应原出资额分别为357万元、143万元)分别转让给蚌埠德懿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懿隆”)、蚌埠德之基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之基”)。德懿隆、德之基均由公司管理层担任有限合伙人,同时公司董监高人员(董事俞乐、程英岭、张达、黄小峰、卫树云;监事吴强、施永丽;高级管理人员胡军)亦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入伙上述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公司董事俞乐、卫树云分别担任德之基、德懿隆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德力光能75%的股权,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不存在关联交易行为。 |
公告日期:2022-05-13 | 交易金额:-- | 支付方式:其他 |
交易方:施卫东,俞乐,张达等 | 交易方式:担保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孙)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综合融资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3亿元(最终以各家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或借款、融资协议金额为准)。综合融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孙)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20220513:股东大会通过 |
公告日期:2017-06-28 | 交易金额:675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李威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威、天津趣酷迅腾、凯泰厚德、凯泰洁能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趣酷62%股权,其中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趣酷15.5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趣酷46.50%的股权,在正式交易方案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
公告日期:2017-02-28 | 交易金额:3005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施卫东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李威、天津趣酷迅腾、凯泰厚德、凯泰洁能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北京趣酷62%股权,其中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趣酷15.50%的股权,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北京趣酷46.50%的股权,在正式交易方案获得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同时,本公司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30,050.00万元,所配套资金比例未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其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但不包括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停牌前六个月内及停牌期间以现金增资入股标的资产部分对应的交易价格,即“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54,000.00万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履行及实施。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 20170228:董事会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6-02-17 | 交易金额:90000.00万元 | 支付方式:股权 |
交易方:施卫东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黄小刚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广州创思合计10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拟向施卫东、深圳展麟、珠海宝通、上海丰澳各募集配套资金9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2,500.00万元,合计142,500.00万元,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100%。 20160217:董事会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
公告日期:2016-02-17 | 交易金额:20088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黄小刚,李晓丽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 | ||
交易简介: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黄小刚等4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广州创思合计100%的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拟向施卫东、深圳展麟、珠海宝通、上海丰澳各募集配套资金9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20,000.00万元、12,500.00万元,合计142,500.00万元,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100%。 |
公告日期:2014-12-24 | 交易金额:81828.23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股权 |
交易方:刘毅,天津美拓创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智盈泽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交易方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
关联关系:潜在股东,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根据公司与刘毅等5名自然人、美拓创景以及智盈泽成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德力股份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武神世纪100%股权,其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刘毅等5名自然人、美拓创景以及智盈泽成所持武神世纪65%股权;以现金方式购买刘毅等5名自然人、美拓创景以及智盈泽成所持武神世纪35%股权。 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配套资金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交易总额的25%。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
质押公告日期:2021-11-08 | 原始质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1-11-05至 2024-11-04 |
出质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05日将其持有的2188.645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11-08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05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21-04-13 | 原始质押股数:19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0-08至 -- |
出质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08日将其持有的195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04-13 | 本次解押股数:19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04-08 |
解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04月08日将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19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0-29 | 原始质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0-26至 2023-09-27 |
出质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的2188.645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1-11-06 | 本次解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1-11-04 |
解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04日将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2188.645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20-10-29 | 原始质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20-10-26至 2023-09-27 |
出质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的2188.645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9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0-22 | 原始质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0-17至 2020-08-30 |
出质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将其持有的2188.645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20-10-29 | 本次解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20-10-26 |
解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将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的2188.645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9-10-22 | 原始质押股数:2188.645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9-10-17至 2020-08-30 |
出质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将其持有的2188.645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
解押公告日期:2019-10-22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9-10-17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7-14 | 原始质押股数:4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7-12至 2020-07-1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8年7月12日将其持有的4,900万股股权质押给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2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14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12至 2018-07-1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2月12日将其持有的1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7月11日将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7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14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12至 2018-07-1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2月12日将其持有的1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4-21 | 本次解押股数:5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19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4月19日将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5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2-14 | 原始质押股数:1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2-12至 2018-07-1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2月12日将其持有的1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2-1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2-12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20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18至 2018-02-17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7月18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3-07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8年3月5日施卫东先生将其分别于2017年2月至7月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594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1,594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占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4.07%。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20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18至 2018-02-17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7月18日将其持有的3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20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18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8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06至 2018-07-05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尚”)的通知,施卫东先生、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于2017年7月6日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4,600万股、1,6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7月11日将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4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8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06至 2018-07-05 |
出质人: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尚”)的通知,施卫东先生、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于2017年7月6日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4,600万股、1,6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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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7-11 |
解押相关说明:
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07月11日将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16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8 | 原始质押股数:4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06至 2018-07-05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尚”)的通知,施卫东先生、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于2017年7月6日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4,600万股、1,6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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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7-08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06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7-08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7-06至 2018-07-05 |
出质人: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尚”)的通知,施卫东先生、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资金需求于2017年7月6日分别将其持有公司的4,600万股、1,6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7-08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06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7 | 原始质押股数:5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5至 2018-06-14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15日将其持有的5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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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4-21 | 本次解押股数:58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4-19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8年04月19日将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的58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7 | 原始质押股数:58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5至 2018-06-14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15日将其持有的58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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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7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5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3至 2018-02-12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13日将其持有的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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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3-07 | 本次解押股数:8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8年3月5日施卫东先生将其分别于2017年2月至7月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594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1,594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占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4.07%。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原始质押股数: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13至 2018-02-12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13日将其持有的8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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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0 | 原始质押股数:19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9至 2017-07-12 |
出质人: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9日将其持有的19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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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9 | 本次解押股数:19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7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德尚”)通知,新余德尚因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将其2017年6月9日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60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6-10 | 原始质押股数:19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6-09至 2017-07-12 |
出质人: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新余德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7年06月9日将其持有的19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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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0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09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0 | 原始质押股数:1352.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8至 2017-07-17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5月18日将其持有的1352.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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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4 | 本次解押股数:1352.5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2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7年5月18日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352.5万股的股份,于2017年6月12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施卫东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1,352.5万股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8.17%,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3.45%。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20 | 原始质押股数:1352.5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5-18至 2017-07-17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5月18日将其持有的1352.5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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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5-20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18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03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8至 2017-10-27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8日将其持有公司的450万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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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3 | 本次解押股数:4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1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21日将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45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5-03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8至 2017-10-27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8日将其持有公司的450万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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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5-03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8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原始质押股数:13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8-02-2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7日将其持有公司的1096万股、13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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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3-07 | 本次解押股数:134.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8年3月5日施卫东先生将其分别于2017年2月至7月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594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1,594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占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4.07%。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原始质押股数:10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7-12-2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7日将其持有公司的1096万股、13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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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7-18 | 本次解押股数:1095.98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14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7月14日将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095.98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原始质押股数:10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7-12-2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7日将其持有公司的1096万股、13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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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7 | 本次解押股数:0.02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7年4月27日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股的股份,于2017年6月15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施卫东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200股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001%,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0.00005%。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原始质押股数:1096.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7-12-2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7日将其持有公司的1096万股、13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原始质押股数:134.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27至 2018-02-2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4月27日将其持有公司的1096万股、134万股股权分别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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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4-29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27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11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10至 2018-02-0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1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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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3-07 | 本次解押股数:1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8年3月5日施卫东先生将其分别于2017年2月至7月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594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1,594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占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4.07%。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4-11 | 原始质押股数:1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4-10至 2018-02-0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4月10日将其持有的16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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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4-11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4-10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原始质押股数:9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23至 2018-02-22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2月23日将其持有公司的92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8-03-07 | 本次解押股数:92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8-03-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8年3月5日施卫东先生将其分别于2017年2月至7月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594万股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1,594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63%,占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4.07%。 |
质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原始质押股数:92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02-23至 2018-02-22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7年2月23日将其持有公司的92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2-25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23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4 | 原始质押股数:376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2至 2017-12-2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近日将其持有的3,762万股股权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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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7-18 | 本次解押股数:3762.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7-14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7月14日将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3762.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24 | 原始质押股数:3762.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2-22至 2017-12-2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近日将其持有的3,762万股股权质押给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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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2-2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2-22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0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30至 2017-11-2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11月30日将其持有的2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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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3 | 本次解押股数:181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1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21日将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81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0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30至 2017-11-2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11月30日将其持有的2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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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15 | 本次解押股数:39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13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6年11月30日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90万股的股份,于2017年6月13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施卫东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390万股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36%,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0.99%。 |
质押公告日期:2016-12-10 | 原始质押股数:22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11-30至 2017-11-2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11月30日将其持有的22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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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12-10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6-11-30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3至 2017-07-12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近日将其持有的1,9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日期为2016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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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06-23 | 本次解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6-21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6月21日将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9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原始质押股数:1075.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24至 --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5年3月24日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075万股于2016年7月1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
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本次解押股数:1075.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8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5年3月24日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075万股于2016年7月1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原始质押股数:19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7-13至 2017-07-12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近日将其持有的1,9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日期为2016年07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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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7-21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7-13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4-09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20至 --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5年3月20日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共计1,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额的比例为2.55%)的股份于2016年4月5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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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4-09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4-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5年3月20日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共计1,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额的比例为2.55%)的股份于2016年4月5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27 | 原始质押股数: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至 --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2月25日将其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00万股解除了质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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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2-27 | 本次解押股数: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2月25日将其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00万股解除了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19 | 原始质押股数:527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04至 2017-02-03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万家共赢资管-南京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02月04日将527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家共赢资管-南京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1-07 | 本次解押股数:5277.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1-05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6年2月4日质押给万家共赢资管-南京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5,277万股的股份,于2017年1月5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施卫东先生本次解除质押的5,277万股的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1.8764%,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13.4634%。 |
质押公告日期:2016-02-19 | 原始质押股数:5277.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6-02-04至 2017-02-03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万家共赢资管-南京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02月04日将5277.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万家共赢资管-南京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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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2-19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04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0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02至 2016-12-0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5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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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6-02-27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6-02-25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6年2月25日将其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300万股解除了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5-12-05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12-02至 2016-12-0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5年12月2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12-05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02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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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15-03-14 | 原始质押股数:1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12至 2017-03-1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5年3月12日将其持有的1,260万股股权质押给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7-05-18 | 本次解押股数:12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5-16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2017年5月16日施卫东先生将其2015年3月12日质押给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60万股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1260万股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61%,占本公司总股本39,195.07万股的3.21%。 |
质押公告日期:2015-03-14 | 原始质押股数:1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5-03-12至 2017-03-11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5年3月12日将其持有的1,260万股股权质押给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解押公告日期:2015-03-1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12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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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14-12-13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05至 2015-12-04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4年12月5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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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12-05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12-03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4年12月5日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计2,000万股于2015年12月3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4-12-13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12-05至 2015-12-04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于2014年12月5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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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3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05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10至 2015-03-0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2014年3月10日,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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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09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5年03月09日将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2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3-28 | 原始质押股数:2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3-10至 2015-03-0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2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2014年3月10日,期限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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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3-28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3-10 |
解押相关说明:
--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2-20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2-17至 2017-02-1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徽商银行合肥新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2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徽商银行合肥新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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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02-16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7年02月16日将质押给徽商银行合肥新华支行的10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4-02-20 | 原始质押股数:10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4-02-17至 2017-02-1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徽商银行合肥新华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2月1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000万股股权质押给徽商银行合肥新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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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2-20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2-17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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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13-12-11 | 原始质押股数:4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2-09至 2014-12-08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2月1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450万股股权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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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3 | 本次解押股数:45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09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3年10月25日、12月9日分别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计1982.6万股于2014年12月9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10-28 | 原始质押股数:1532.6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10-24至 2014-10-23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0月2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532.6万股股权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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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12-13 | 本次解押股数:1532.6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12-09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3年10月25日、12月9日分别质押给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计1982.6万股于2014年12月9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4-02 | 原始质押股数:126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3-27至 2015-03-26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3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260万股股权质押给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为2013-03-27,质押期限为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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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5-03-14 | 本次解押股数:12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3-12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施卫东先生的通知,施卫东先生于2013年3月27日质押给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1,260万股于2015年3月12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2-04 | 原始质押股数:10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1-30至 2015-01-2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080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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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8-07-13 | 本次解押股数:216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5-01-29 |
解押相关说明:
施卫东于2015年01月29日将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的216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3-02-04 | 原始质押股数:10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1-30至 2015-01-2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080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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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03-05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3-11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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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13-02-04 | 原始质押股数:108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3-01-30至 2015-01-29 |
出质人:施卫东 | ||
质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施卫东先生的通知,将其持有的1080万股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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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3-02-04 | 本次解押股数:-- | 实际解押日期:2013-01-30 |
解押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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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公告日期:2012-11-17 | 原始质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1-14至 2014-11-13 |
出质人: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的通知,因德信公司、兴旺矿业发展需要,2012年11月14日解除原2011年11月11日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质押,并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具体质押情况如下:德信公司质押股数为1300万股,期限两年.兴旺矿业质押股数为700万股,期限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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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4-16 | 本次解押股数:26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4-08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的通知,德信公司于2012年11月14日分别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2600万股的股票于201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办理。 |
质押公告日期:2012-11-17 | 原始质押股数:7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2-11-14至 2014-11-13 |
出质人: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的通知,因德信公司、兴旺矿业发展需要,2012年11月14日解除原2011年11月11日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质押,并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具体质押情况如下:德信公司质押股数为1300万股,期限两年.兴旺矿业质押股数为700万股,期限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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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4-04-10 | 本次解押股数:1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4-04-08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4月9日接到公司股东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的通知,兴旺矿业于2012年11月14日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700万股的股票于2014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办理。 |
质押公告日期:2011-11-15 | 原始质押股数:3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11-11至 2014-11-10 |
出质人: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于2011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因兴旺矿业发展需要,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A股35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质押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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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1-17 | 本次解押股数:7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1-14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的通知,因德信公司、兴旺矿业发展需要,2012年11月14日解除原2011年11月11日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质押,并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质押公告日期:2011-11-15 | 原始质押股数:65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1-11-11至 2014-11-10 |
出质人: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因德信公司发展需要,将其所持本公司的限售流通股A股650万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质押期限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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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2-11-17 | 本次解押股数:13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2-11-14 |
解押相关说明:
安徽德力日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接到公司股东安徽省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信公司")、凤阳县兴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旺矿业")的通知,因德信公司、兴旺矿业发展需要,2012年11月14日解除原2011年11月11日所持本公司股票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的质押,并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近2年内上市公司无股份冻结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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