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 发行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剩余募集资金截止时间 | 剩余募集资金(元) | 募集资金使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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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6 | 首发A股 | 2011-04-14 | 18.59亿 | 2017-12-31 | 0.00 | 100% |
公告日期:2024-10-26 | 交易金额:5100.00万元 | 交易进度:进行中 |
交易标的: 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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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聚焦主业经营发展,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明豪科技股权”或“标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公司结合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明豪科技经营情况,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为5100万元。在过渡期(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内,标的股权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权益(包括过渡期内明豪公司分配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仍由公司享有并承担;过渡期满后标的股权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权益(包括过渡期满明豪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由日月集团享有并承担。 |
公告日期:2024-03-23 | 交易金额:5.00元 | 交易进度:完成 |
交易标的: 苏州市好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7225%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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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董向东,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兴,刘勇,黄俊 | ||
交易概述: 为减少公司投资苏州好屋损失,同时推进苏州好屋部分股东尽快履行业绩补偿债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受让苏州好屋股东董向东、苏州推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陈兴、刘勇全部股权以及股东黄俊部分股权。 |
投资类型 | 所持个数 | 累计初始投资额(元) | 累计期末面值(元) | 截止本季度盈亏(元) | 业绩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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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 | 1 | 0.00 | 5.73亿 | 无影响 | |
合计 | 1 | 0.00 | 5.73亿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影响个股的净利润,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影响个股净资产,长期期权投资不对个股财务起直接作用,其他为上市公司没有公布投资类型
分类 | 所持对象 | 投资类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综合盈亏(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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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 | 瑞丰银行 | 长期股权投资 | 8319.56万(估) | 4.24% |
所持IPO对象 | 持股占比(%) | 初始投资成本(万) | 审核进度 | 所持对象所属行业 | 所持对象最新每股收益(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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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32 | 5863.84 | 已反馈 | 金融业 | 0.55 |
注:所持IPO对象为本公司或子公司持有
公告日期:2024-10-26 | 交易金额:5100.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方式:出售资产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 | ||
交易简介: 为更好地优化资产负债结构、聚焦主业经营发展,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明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以下简称“明豪科技股权”或“标的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本次股权转让价款公司结合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明豪科技经营情况,并经双方协商确认为5100万元。在过渡期(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日至标的股权交割日)内,标的股权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权益(包括过渡期内明豪公司分配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仍由公司享有并承担;过渡期满后标的股权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权益(包括过渡期满明豪公司未分配的利润、分红等股东权益),由日月集团享有并承担。 |
公告日期:2024-04-26 | 交易金额:1289.00万元 | 支付方式:现金 |
交易方: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等 | 交易方式:销售商品,房屋租赁,代垫劳务费用等 | |
关联关系:公司股东,同一关键人员,公司其它关联方 | ||
交易简介: 公司2023年度拟与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日月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发生销售加工商品、房屋租赁、代垫劳务费用等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666万元。 20240426:2023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289万元。 |
质押公告日期:2018-01-20 | 原始质押股数:5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8-01-17至 -- |
出质人: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 | ||
质押相关说明:
2018年1月18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5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期限自2018年1月17日起至日月集团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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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9-05-18 | 本次解押股数:5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9-05-16 |
解押相关说明: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05月16日将质押给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全支行的5400.00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
质押公告日期:2017-11-24 | 原始质押股数:400.0000万股 | 预计质押期限:2017-11-21至 2017-12-08 |
出质人: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权人: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相关说明:
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将其持有的400.0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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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公告日期:2017-12-12 | 本次解押股数:400.0000万股 | 实际解押日期:2017-12-08 |
解押相关说明:
2016年12月9日,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将持有的公司47,93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开始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质押结束日期为2017年12月8日。日月集团于2017年5月8日、2017年11月21日对该笔交易作补充质押,补充质押股数分别为6,130,000股和4,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17年12月11日,公司接到日月集团通知,日月集团已于2017年12月8日办理了上述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业务,股份已全部解除质押。 |